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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残疾学生;送教上门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21-356-01

一、前言

根据教育部等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等一系列推进教育改革措施的出台和深入落实,特殊教育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最好时期,与此同时特教工作也面临着转型期的巨大考验,其中首应解决的是送教上门。通过“普六、普九、国检”工作的圆满完成,教育已经实现了“有上学到上好学”的重大突破,而的特殊教育虽然比内地部分省市“起步晚、底子薄、标准低”,但从这几年各地市相继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势头来看,都是以“高起点、高标准、高配置”的要求,犹如雨后春笋般的强大的劲头为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圆了上学梦。当前,要实现义务教育全民化的宏伟目标、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应着力解决那些身患重度残疾,种种原因,离不开家长的监护,不能到学校来学习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受教育的问题,也就是说如何去解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即如何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对我校来讲,目前有登记注册急需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有35名,均无生活自理能力且严重残疾(智障)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坐起来,有的儿童行为问题严重,带有攻击,家长不敢把他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对现有确定送教对象的残疾学生,开展好送教上门服务其意义非常之大,既起到宣传特殊教育、又能动员广大残疾家庭自愿把孩子送到学校。那么如何做好送教上门服务,本人浅谈一点粗浅认识,以便跟大家共同思考和商榷。

二、送教上门的含义

送教上门顾名思义就是由教师把对确定好的送教对象的重度残疾学生制定的学习内容、康复计划、运动方案等送教内容带到学生家中,并对其实施计划、评估的过程。通俗来讲根据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把学校课堂搬到残疾孩子家里,与其提供教育。

三、送教上门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可以专门成立3至4名各专业老师组成的送教团队,送教老师根据收集到的送教对象的认知水平、身体机能、语言表达、心理情绪、精细动作等各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送教方案,送教方案的目标不宜定得太大和太广,但必须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以针对送教对象的某个缺陷、某个行为或是某方面的能力,送教内容的确定必须要符合送教对象的需要且必须是生活化,以便更好地实施送教、对象也能接受送教,确保送教上门的顺利实施。

四、送教上门进行时

送教团队按事先预定的送教对象家里实施送教服务时,应根据对象的实际需求和预定教学目标内容有机结合,对其进行教育、康复、心理等各方面的综合训练(与我们次仁拉珍老师讲的言语、感统、自理、社会适应各方面综合训练的原理是相通的)。当然了送教实施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送教对象不配合、抗拒、排斥等现象,使目标实施不下去的时候,这时送教老师要充分尊重对象的意愿、情绪、心理变换,获取送教对象的信任,借助家长的帮助和对送教对象给予玩具、画册、糖果之类的东西的方式来引诱和安抚对象(与胡老师讲的代币制在儿童行为矫正管理中的应用原理一致),调动对象最佳的精神状态能够更好地接受送教服务。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整个送教过程当中家长的参与是送教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送教老师要对残疾孩子家长对孩子日常饮食起居、言语康复、身体伸缩动作、生活自理能力等各方面的指导也纳入整个送教方案当中,与学生的送教活动进行同步实施。因为家长每天都守护在残疾孩子身边,是最了解残疾孩子的,因此整个送教服务过程当中家长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对学校的送教服务起到补充和深化的作用。

在整个送教过程中,老师要详细记录送教的全过程,以便为每一名学生建立送教档案,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学生的成长和康复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为下一步的送教工作掌握一手资料。

五、思考

1、每学年初、学年末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2、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在送教工作全面铺开和待师资力量条件成熟后,应成立专门的送教上门专业教师团队。

3、送教工作要实现常态化,提高送教次数。

4、送政策和送教育康复知识有效结合。

5、及时总结和提炼每一次送教服务的点滴体会,不断提高送教工作水平。

6、“送教上门”服务应遵循自愿、定期、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学生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7、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8、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9、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资料等)。

参考文献: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送教上门;特教中心;专业评估;师资

唐红清是一位住在三台县潼川镇谭天巷的智障孩子,性格自闭、内向,因为身体的原因至今无法走进校园接受教育。可是从本学期开始,她也上学了,因为每周末来自三台县特殊教育学校的钟老师都会准时来到唐红清家,教她读书、认字、画画,有时还会带来同伴陪她说话、游戏。现在的唐红清变得开朗、快乐,最喜欢坐在家门口看书、画画,因为她说家门口的路通往大街外面,每次钟老师都是走着这条路来到她家,她要坐在门口等钟老师的到来……那么如何有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益,我针对自己本学期的“送教上门”实践经历浅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建立机制,成立领导小组,让送教上门有保障。“送教上门”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副校长组织开展,全体教师具体操作实施。该活动服务对象为三台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中,不能接受教育,但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学工作的开展本着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侧重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和残疾儿童少年潜能开发,以此来提高残疾儿童的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二: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开展指导工作。为顺利开展“送教上门”此项工作,三台县特殊教育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送教工作,确定了送教服务教师成员,并于9月上旬召开了相关人员会议,商讨送教具体情况。会议布置了送教任务:每个星期特教老师给送教对象进行一个小时的服务,语文、数学穿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送教计划,特教中心安排两名分别负责语文、数学教研活动的孙倩老师和陈川宁老师前往三台县康复中心对焓焓同学进行摸底了解。焓焓同学是一名患有听障、智障的多重障碍学生,因该生行动、生活不能自理,无法适应学校生活。在三台县人民医院康复中心。焓焓母亲陪同两位老师前往孩子平时进行训练的场所,老师们找到训练师,向他们了解该同学三个多月以来的训练情况。回到病房,两名老师又分别从语文、数学的角度,通过让该生指认数字,模仿写字等简单易懂的方式,测试该生的语数能力。通过这次摸底,送教教师知道×××的基本情况:他看不懂老师的手势语,没有口语,会认“1”到“9”,会写“1”到“7”,能模仿写的汉字只有“一”、“二”、“人”。送教老师制定了送教计划,安排了相应的送教内容。三台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秉承“给每一个残障孩子一个春天”的服务宗旨,努力把最温馨的服务带给每一位需要的孩子。

第三:专业评估,找到残疾儿童、少年真正需要的教学内容。对于听障学生,可以多用文字、图片,甚至手语等来呈现教学语言;对于视障学生,则可以通过放大的阅读材料、盲文、有声的计算机或录音磁带呈现学习内容;对于智障学生,可以更多地采用实物、图片、视频、沟通板等来呈现学习内容。选择学习内容要注意:1、功能性:满足适应环境的需求、实用、从生活出发。2、适龄性:考虑他们的实足年龄,而不仅仅是他们的智龄。3、选择性:根据自己的喜好做出一些日常的选择。

第四:专业送教上门师资是送教上门工作的质量保障。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个别化教学计划,针对学生的残障情况,要进行的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写好教案,准备好送教物资。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自本学期九月份以来,“送教上门”教师深入残疾儿童家中,逐个对被送教儿童的适应、感觉运动、生活自理、语言发展等方面进行测量评估和综合分析,并填好情况调查表。以此为基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有针对性的对被送教儿童进行行动康复训练和语言康复训练。工作中,老师们在面对这些重度残疾孩子特殊的突况时,用自己的爱心和耐心悉心地教育孩子、包容孩子。送教工作虽然艰辛,但老师们的送教之路风雨无阻。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认识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二、进一步明确特殊教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和改革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比例有所提高。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设施,做好招生工作,不断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生源。各中小学要做好有学习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取得新进展,有接受能力的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含脑瘫)、精神残疾(含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能够得到合适的教育安置。

三、进一步强化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构建起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每学期开学前,全市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都要针对本学区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和情况并进行初步评估。和家长共同协商,对于适合随班就读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其随班就读;对于适合入特教学校就读的,要劝导其入特教学校就读,特教学校自身也要努力增加生源;对于无法入校就读但有学习能力的,对其送教上门。针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卫健、民政、残联、学校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学习能力进行评估,并进行随班就读、入特教就读、送教上门等相应入学安置,对确实无学习能力的出具评估报告。对于上述送教上门和无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均实施“一人一案”管理,要建全档案。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继续推进实施学前融合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通过随班就读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依托市职业教育中心和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努力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积极协调残联落实助残奖学金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助学项目。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本级培训、校本培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不断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对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改革教学方法,实施个别化教育。探索开展“医教结合”实验,促进教育与康复手段的有机融合,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特殊教育学校要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能力培养。开展教学研究,加强教学指导,推动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统一部署,规范管理,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学生自觉饮奶,养成科学良好的饮奶习惯,增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智力,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制定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建立检查机制,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二)坚持审批认定原则。根椐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鼓励信誉好的大型骨干企业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储运、配送,实行有限的市场竞争。为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安全,优先推荐经国家审批认定,并授予“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部级龙头骨干企业蒙牛集团、伊利集团向我市中小学供应学生饮用奶。没有经过审批认定的企业,不得向我市中小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

(三)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实行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首先在各县(市、区)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幼儿园)及市直学校试点,待完善管理,总结经验后,再向其他学校推广。

(四)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坚持政府引导、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积极稳妥地逐步推广,不得强迫学生征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企业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困难学生的饮奶工作,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稳步、安全、和谐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管理、协调与指导工作。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作为一项改善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的重要措施已被列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国家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重要意义、目的、原则和工作方针。各学校要将“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学校“营养与健康教育”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计划,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学生自觉饮用学生饮用奶。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者,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学生体质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宣传好、引导好,要坚决停止无国家“学”字标识的牛奶或含乳饮料进入学校,严禁学校违法违规自制“豆奶”。学校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承办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得任意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学校在储藏、保管、分发、废弃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处理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学生饮用奶企业承担。卫生、质监等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学生饮用奶卫生、质量监督,确保学生饮奶安全。卫生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对学生饮奶后的营养与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监测。交警部门要为供奶配送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学生饮用奶按时送达学校。发展改革、财政、物价、农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为我市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扶持。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保驾护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管理不善,擅自订购和组织学生饮用非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产品造成集体安全卫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市(县、市、区)学校要层层召开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春节慰问工作总结1

  为切实关心困难员工的生活,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扎实开展了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就2021年春节期间关爱困难教职工和学生的送温暖活动作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关心困难教员工的生活,深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校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从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送温暖活动作为工会春节前的工作重点,真正把党和国家及组织的关心与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学校切实加强对送温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贾校长为组长,凌全体行政人员为成员的春节送温暖工作领导小组,党团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支持,逐一摸清困难职工和学生的家庭情况,并逐一登记备案。切实把关怀与温暖送到困难者家中,雪中送炭,帮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新年送温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登门慰问送钱物、帮助治疗送健康、丰富生活送文化、结对帮扶送恒温等途径,丰富送温暖慰问内涵,取得明显的实效。

  一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和学生家中,全面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做到“四清”,即摸清家庭情况、摸清思想状况、摸清困难原因、摸清生活需求。

  二对困难的家庭进行一次普遍的走访慰问,积极帮助病残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解决生活中的急难问题。

  三是把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医疗支出过大影响基本生活等有突出困难的家庭作为走访慰问送温暖的重点,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此同时,我校工会还积极争取党政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多渠道、多形式筹措送温暖资金,资助要严格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运作安全、专款专用、发放有序、监督有力。

  xx月xx日学校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茶话会,对老同志进行慰问,对困难老同志进行经济上的资助,并每人发了一份春节贺礼。xx月xx日学校春节送温暖工作小组一行5人,登门逐户慰问了共14户困难学生,共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计3000余元。

  三、加强宣传,造浓氛围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广播、《xx简报》等舆论阵地和工具,及时宣传学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组织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宣传扶贫帮困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广大教职工互爱互助、增强信心、勇于克服各种困难的生动事例,扩大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营造教职工广泛参与、人人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继续把关心困难职工和学生作为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并一如既往地切实关心困难职工和学生的生活,使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国家及单位的温暖,为构建和谐淮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春节慰问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区计生委安排,我街在春节期间,积极开展了慰问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双慰问”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他们生活中实际困难,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一)开展走进基层慰问活动。

  我街计生办在春节前夕,积极开展走进基层慰问活动,召开座谈会,向一年来辛勤工作计生主任们进行了慰问,大家畅所欲言,总结一年来取得成绩及对今后计生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对今后做好计生工作起到了很好促进作用,座谈会受到了很好效果。

  各社区计生协会召开由协会会员、楼门长、志愿者参加新年茶话会,对一年来协会工作给予肯定,并感谢协会会员对计划生育工作支持,大家纷纷表示在新一年里,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人口计生基础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使我街计划生育工作搞得更好,并对协会会员进行了慰问,并送上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增强了协会凝聚力,拉近了我们与协会会员距离,对协会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二)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慰问困难家庭活动

  我街各社区计生协会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结合“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入户走访社区计生困难家庭、单亲困难家庭,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等,送去了党和政府温暖。共慰问困难家庭700余户,其中计划生育伤残家庭2户、单亲家庭150余户、低保边缘户320余户、新生儿独生子女家庭50余户,送去了米、面、油,吊钱、福字、对联、计划生育宣传品、儿童小围嘴等,并带去区政府对困难家庭关怀及慰问。

  春节慰问工作总结3

  2月2日,副县长王xx和教育局班子成员分别慰问教育系统部分贫困教师和优秀教师代表,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节日的问候,预祝他们春节快乐,并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慰问金。

  在培养出20xx年正定中考状元的优秀教师袁xx家,王xx与袁老师亲切交流,感谢她为正定教育做出的贡献,勉励她在保重身体的前提下再接再厉,为正定教育再立新功。

  在子龙小学教师崔书梅家中,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山表示,教育局会持续关注遇到困难的教师家庭,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困难老师要勇于面对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教育局、子龙小学会继续力所能及地帮助崔书梅老师,让崔书梅老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中。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人事处:

根据《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根据预算安排,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严格个人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进行初审,注意避免多个项目重复申报,择优向市教委报送。

二、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21年可成行的教师。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学校报送函一份,各计划《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请在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送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上海教卫人才网”网上申报要求请见附件。

四、“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产学研践习计划”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个人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五、“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章)

2021年3月26日

    材料报送地址: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延安西路900号)

                  310室

  联 系 人:王乐,鲍文彬    电话:62518018,62523031

                             

 

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

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网上申报要求

 

市教委2021年“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根据上述计划的工作要求,启动2021年度推荐选派工作和完成网上申报程序。

二、即日起学校可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市教委指定网站“上海教卫人才网”上申报,个人用户帐号由学校统一发放。

三、申报流程:

1.计划申报请登录上海教卫人才网(shjwrc.edu.sh.cn/passport/login.aspx)。

2.学校管理员通过管理员账户登录进入后台系统,进行账号添加,然后根据生成的账号下发给需要申报的教师(学校人事部门管理员帐号与去年帐号相同,如需查询,请致电鲍文彬老师)。

3.申报教师通过学校下发的账号选择普通用户登录网站,点击申报项目进行申报。

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教师所填信息,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2021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序号

学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学科(岗位)

践习单位(可多选)

践习时间

践习形式

导师/合作者

填报学校(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2021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

 

 

序号

学校

姓名

现从事专业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专技职务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申请类别

访学单位(可多选)

访学专业

访学期限

 

 

 

 

 

 

 

 

 

 

 

 

 

 

 

 

 

 

 

 

 

 

 

 

 

 

 

 

 

 

 

 

 

 

 

 

 

 

填报学校(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2021年度上海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序号

学校

姓名

所在院/系/所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专业技术

职务/其他职务

学历/学位

所在实验室

现岗位类型

申请项目类型

申请项目名称

备注

 

 

 

 

 

 

 

 

 

 

 

 

 

 

 

 

 

 

 

 

 

 

 

 

 

 

 

 

 

 

 

 

 

 

 

 

 

 

 

 

 

 

 

 

 

 

 

 

 

 

 

 

 

 

填报学校(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2018年即将过去,组织人事处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的配合以及部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为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得出经验教训,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建工作

1.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2018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思路,修改补充《学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及《学院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活动。

2.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学院《2018年党建工作思路》要求,做好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指导各学生系部党支部制定、并实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协助各系部党支部办业余党校培训班,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业余党校的培训工作,共培训学员680人次;

3.本年度共发展预备党员187名,预备党员转正87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00多名。办理学院260多名应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严格按中组部文件要求,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缴住建厅2012年党费工作,上缴党费1.1万元。

5.做好支部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及党支部优秀党员表彰工作,学院2017至2018年三个党支部被评为住建厅先进基层党组织、三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四名党务工作者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7月,表彰院级先进党支部八个、优秀党员十九名以及创先争优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

6.完成上报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

二、人事工作

1.经审批,按照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方案,组织实施报名、笔试、面试、录用工作,完成新进15人的招聘工作。办理20多人的退休审批手续,4人调动手续,完成7人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2018年9月,组织起草制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办法等,并开始执行,为加强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发挥良好作用。

3.组织开展学院2018学年的教职工考核工作,修改制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并开展中层干部考核测评。评选出优秀教师28人,优秀工作者26人。

4.在职称评定工作中,按照教师、文化、技工等系列的评审要求,组织进行20人的材料审核、公示、答辩、推荐报送等工作,经审核、推荐上报15人。办理了2011年职称晋升人员22人各类任职资格证书。

5.4月完成了单位残疾人用工年审工作,我院共安置残疾人12人;

6.7月组织11人参加各类高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10月办理了4人继续教育复核认定工作。

10.7月组织11人参加计算机考试报名工作。

11.做好全院人事信息统计年报的报送工作。

三、师资培训工作

1.报送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摸底调查表;做好全校教职工信息统计年报;做好年度干部培训信息统计报表;负责在学院校园内网和外网上部门的通知等文件,并做好信息备份,做好部门栏目和信息的完善。督导办公室报送信息平台信息及分析报告;组织一年两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

2.做好自治区10年教育规划纲要相关统计;组织报送15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报送教师情况统计表;报送自治区科技培训专家师资库专家。

4.报送《关于第四期自治区城镇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学校支教的情况说明》等文件;配合学院2017、2018年招聘报名工作;制作2018年准考证,编制专业测试评分表,准备面试现场部分物品,并参与面试工作;组织报送协调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培训班共计66人。

7月,整理学院思政工作评估师资队伍建设部分评估材料。组织报送西部项目、澳门英语教师培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学习工作;组织报送自治区公派出国成组配套项目;组织报送汉语骨干教师赴内地培训项目6人;统计上报自治区双师培训需求并组织上报申请人员12人;组织统计中职学校师资培训需求信息;组织上报派出内地协作院校管理干部4人;报送自治区高校高级人才研修班参训人员。组织上报技工院校培训需求。

9月,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报送4人;内地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人员调整联络沟通,配合教务处整理教务教学管理软件教师、全校教职工信息并提交;完善校园网部门栏目及内容;为党政办提供相关师资建设信息;

发放教师资格证书11份;提交督导评鉴办公室信息平台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

10月,提交教育统计报表师资相关信息;组织报送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整理收集全院关于师资建设相关制度、办法等;协助内地院校招聘命题工作,做好联络与命题组织工作;配合总务处整理2016、2017、2018年新进人员名单,

11月,做好内地院校招聘命题审核及出卷考务工作,负责落实命题、考务费用到达个人账户;

12月,做好2018职业技术院校综合情况统计、培训需求表并上报;做好2018地方公派赴日本研修三人组的相关出国手续;修改并报送学院“十三五” 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及培训需求表;报送督导信息平台年度信息收集、报送,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做好2018年度职工教育统计报表、2018年度干部培训统计报表的报送;做好月度行政效能监察结果汇总及校园网。

做好师资信息统计整理等日常工作,收集各类培训个人材料16份,并审核、学习总结至校园网“交流园地”。

全年校园网(内、外网)部门信息共93项,198条,做好信息编号、备份,提交每月校园网信息登记表,做好每月信息纸质版的整理存档。做好外事资料信息存档。

四、劳资工作

1.根据新人社发《关于调整自治区部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和标准的通知》精神,国家和自治区从2018年7月1日起,对自治区部分地区的津贴类别进行调整,乌鲁木齐部分区县二类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标准,在职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分别按职务和职称进行了提高。完成了此项工作。

2.离退休人员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岗位)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的85%增加退休费,退职人员按按当地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的60%增加退职生活费。

3.修订完善了学院加班管理办法,规范了学院临时用工工资标准和加班管理工作。

4.每月按时上报财政工资,做到增减变动审批程序完善;认真完成全院教职工津贴制表核发;严格按制度审核临时工及加班人员费用;保证学院遗属费准时发放;及时计算学院课时费、津贴等部分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自治区社会保障中心的要求,按时对养老、失业、公积金、医疗、工伤等社保项目

5.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职人员津补贴和地区津贴。

6.按照学院制定的临时人员管理办法,监督各部门对临时用工人员使用审批程序,每学期按时办理签定用工合同,实行打卡制度,保证各部门严格合法用工,规范了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

7.根据上级要求按时上报劳资、教育、劳动情况、财政供养等各类统计数据报表,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反映学院各方面数据的可靠性。并完成了劳动用工、失业、养老、工伤等的年检工作,审核申报新基数。

五、精神文明工作

1.及时编写并向学院所在的两个街道办事处报送了各类精神文明工作资料。根据精神文明办的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民族团结月、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市民文明学校讲座开展的有声有色。

2.组织全院学生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制定活动通知、通知各系部积极参与、收集活动信息、编写报送工作总结。

3.组织开展全院学生参与的“自治区纪念建党97周年”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网上下载和整理试卷及答题卡、按学生人数向系部印发、按时收回答题卡、整理并报送给两个街道办。

4组织学生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倒计时100天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响应区文明办的号召,组织建工校区和建材校区的90名学生前往人民广场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倒计时100天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编写了八期精神文明工作简报。

编写制定学院“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计划、总结。

“一反两讲”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宣传工作,编写信息简报、制作宣传标语等。

制定“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安排、收集整理资料等。

组织文明处室评选工作。制定评选办法、评选安排、收集资料、组织评选、出表彰决定等。

制定《关于征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三进”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组织实施了和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组织文明处室评选工作。

按要求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宣传稿件,利用好校园网的宣传阵地,及时精神文明工作的动态信息。

收集整理近三年的档案资料,做好数据资料的基础工作。

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会公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等学习资料。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认真讨论查找本部门工作人员在党性修养、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在工作中身体力行,并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与部门所有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纠风责任书,并在工作中提出具体要求。在工作中对部门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方式、方法均提出明确要求。

组织人事工作事关学院的发展,事关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同时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空间。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组织人事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自治区纪委去年以来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座谈讨论,深刻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常鸣。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坚决纠正干部作风中的不良风气,坚决消除“懒、散、庸、拖、贪”的现象,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在注重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坚持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坚持按原则、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并切实做到了处务会布置、交流、汇报、解决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对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公布,认真听取意见,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避免暗箱操作,也杜绝了腐败的产生。无论在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人才引进、人员换岗、还是工资调整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学院的政策办事,不吃请、不谋私、不舞弊、不徇私情,没有发生过“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我处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都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比较圆满地完成学院交给的任务。

2018年的工作已近尾声,组织人事处的工作在学院各部门及各单位的配合和帮助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今后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扎实做好组织人事的基础和日常工作,精心做好各类专项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提高学院组织人事工作水平。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指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吕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

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

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收集和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季、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

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

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

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季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及时向国家教委报送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本部委需求信息;

组织协调所属院校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

制订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计划;

组织开展所属院校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负责本地区毕业生的资源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

收集本地区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制订本地区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组织管理本地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受国家教委委托组织实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并负责毕业生的调配派遣和接收工作;

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检查、监督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完成国家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

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需求计划,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

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积极招聘毕业生;

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接收、安排毕业生;

负责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馈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第十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内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一般应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第十五条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毕业生联系工作时间应安排在1月-5月,春季毕业研究生可适当提前。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

第十六条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

第十七条毕业生就业指导重点进入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

第十八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自觉服从国家需要,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作出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无误后归档。档案材料应在毕业生派遣两周内寄送毕业生报到单位。

第五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第二十二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务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第二十四条经共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向学生收费,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生。

第六章就业计划的制订

第二十七条国家教委直属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其他部季所属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就业,地方所属学校主要面向本地区就业。根据招生“并轨”改革的进程,有关部季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范围。

第二十八条制订就业计划的原则:

遵循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本、专科毕业生,只要是边远省区急需的,原则上回来源省区就业;

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就业;

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

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学校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

其他类型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第二十九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计划每年编制一次,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分为春季和暑期两次编制。就业计划按部委、地方和高校各自的职责分工经上下结合,充分协商形成;有关部委和地方审核、汇总所属学校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国家教委审核、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三十条毕业生就业计划经国家教委审核下达后,各部委、地方、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章调配、派遣工作

第三十一条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第三十二条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

第三十三条对于华侨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愿意留大陆工作的,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四条免试推荐和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

第三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偿还教育培养费,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时未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第三十六条对残疾毕业生学校应帮助其就业,确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安置。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第三十八条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第三十九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七月一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

第四十条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接收工作及毕业生待遇

第四十一条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凡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费。

第四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

第四十三条按国家计划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第四十四条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第四十五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第四十六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九章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四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擅自拒收、截留按国家计划派遣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由其义不容辞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报到后,拒不服从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第五十一条对利用职权干涉毕业生就业或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系批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含招生并轨招收的学生和招生并轨前招收的国家任务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及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统分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第五十三条各有关部委和地方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教委备案。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教师培训模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创新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03)02-024-04

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是提高教师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全民素养,建设教育大国的基本保证。为此,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起,启动新一轮教师培训计划;陕西省人民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搞好农村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尤为重要。教育部提出,要积极创新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上门、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团和海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陕西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也指出,要探索“院校集中-送培下乡-远程网络-校本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

如何创新培训模式?各地有哪些成功的经验?还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好的思路和建议?围绕上述问题,课题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我们选择了陕西省代表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3市6县作为样本,分别是:陕北的榆林市及靖边县、横山县;关中的宝鸡市及扶风县、户县;陕南的安康市及旬阳县、石泉县。在以上3市6县,课题组成员分别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学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的同志进行座谈,先后召开了20多次座谈会,230余人参加;课题组还深入到十几所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并分别与校长、中层干部、教师进行座谈,了解学校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

一、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段教师培训模式现状分析

陕西省目前采用的培训模式主要是院校集中、送培下乡(阳光师训)、远程网络、校本研修等四种模式。

(一)集中培训

院校集中培训主要指国、省两级下达的脱产培训任务,也包括市县级培训集中脱产培训。

1.国、省级培训计划。2011年,“国培计划”下达给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脱产培训任务共5100人,其中:3个月脱产培训1300人,10-15天脱产培训3800人。“省培计划”6820人,其中:长期培训1100人(未实施);7-15天的培训5720人。

国、省教师集中培训的优势是由高校统领,使基层一批骨干教师有机会接受省内外高水平的专家指导;培训时间相对集中,使受训教师能排除干扰,专心学习,学习效果较好;通过名校、名师的观摩学习,使教师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到了好的经验。同时,各地骨干教师聚集在一起,便于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2.市级培训计划。三市本级集中培训情况是:榆林市2011年中小学教师市本级培训有六大类(包括教师全员培训、队伍建设专项培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教师教育管理者培训、基础教育课改培训、苏榆合作计划)35个项目,集中培训5912人。宝鸡市、安康市是教育部改革试点市,国、省安排的培训计划多,市本级安排的相对少。其中:宝鸡市安排脱产培训六个类型17个项目,2539人参加;安康市安排脱产培训8个项目,1118人参加。

市级集中培训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任务繁杂。有来自国、省下达给市的培训计划,有市自己安排的培训项目,还有市集中送培到县的项目。

(2)培训内容都是以聚焦高效课堂教学为主,更关注针对性与实效性。

(3)培训机构不仅限于高等学校,如安康市由安康学院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承担;宝鸡市由宝鸡教育学院承担;榆林市主要由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担,还邀请有关方面如电化教育等部门参与。

(4)各市都注重了专家团队建设。安康市组建了由安康学院、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安康市教研室、安康市电教中心及有关县区师训中心的教授、专家学者、师训骨干教师参与的专家团队。宝鸡市的专家团队中高校教师占10%,教研机构专家占20%,一线优秀教师占62%,域外专家占8%。

3.县级培训计划。六县都建设了自己的培训体系,开展了大规模的县本级集中培训为主,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等单位组织,培训对象是全体教师,着力解决教师在教育研究、课堂教学、班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送培下乡

送培下乡分为三类:一类是省级送培到县,二类是市级送培到县,三类是县级送培到乡镇。

陕西省2011年“省培计划”为63520人。其中,送培下乡54000人,占全部培训人数的85.01%;其中,市、县送培50000人,占全部“省培计划”的78.72%,占送培下乡任务的92.59%。

各市还有自己的送培计划,如榆林市分别在两个县进行了1500人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集中培训。

各县基本上都安排有送培到乡镇、学校的培训。如靖边县2011年送培24项,参训教师2574人次;户县参训教师1630人次。

送培下乡是最受基层教育部门和教师欢迎的培训形式。它的特点是:

1.便于集中;不影响正常教学,参加人多,有利于解决供需矛盾;费用低,效果好。

2.基于教学,聚焦课堂;示范引领,针对性强;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3。教学方法多种多样,包括专题报告、教学展示、观摩研究、课例分析、归类总结等参与式、互动式培训。

各地都创造了很好的培训模式,例如,组织模式:联片设点,送教下乡是普遍采用的组织模式。如旬阳将全县28个乡镇按相对集中原则联为片区,在片区设立培训基地,再分科、分批安排培训。

(三)远程培训

在“国培计划”中,远程培训占比很大。“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总人数为71100人,其中远程66000人,占全部“国培计划”的92.83%。

基于“省培计划”的远程培训,主要是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课程学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教育技能培训,共计3900人。

基于市级的远程培训也有,如榆林市安排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120人。

远程教育由新思考网、中国教师研修网、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提供课程。

好的评价是:工学兼顾,不影响工作;内容和课程同步,可指导教学;名师多,有示范引领作用;课程门类多,满足了教师的个性化要求;符合大规模,成本低的原则。

(四)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是一切培训的落脚点,也是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学校主抓的项目。各县、各学校都有校本培训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相对成熟的经验。概括如下:

1.培训宗旨:教、学、研一体化;着力解决本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2.培训原则:面向全员,整体推进;以校为本,突出特色;聚焦课堂,注重实效。

3.管理模式:以县统筹;县、乡(镇)、校相结合。

4.运行模式:联片研修、联组研修、送教下乡等。

5.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学科知识与专业技能、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等四大类。

6.研修模式:课程引领,研修一体。

7.考核模式:各县、各校基本上都建立了以教育教学效果考核为核心的评价机制,与常效教学结合,与教科研活动结合,与绩效工资挂钩,与评优树模挂钩等。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院校集中培训方面的问题

1.培训院校尚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教师培训体系。由于各省、市陆续撤并了承担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的省级教育学院,教师培训任务就交给了普通高等学校,且通过邀标、招标的方式分配培训任务。如陕西省承担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的共有20家高等学校,其中5家是外省的院校。

这些院校大多是以学历、学科知识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多数没有设立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门机构,培训任务由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继续教育学院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宏观管理任务,包括牵头制定培训项目方案,负责培训学员的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具体任务实施由相应学科的各院系承担,包括制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选派教师和班主任等。由于各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通常不是从事教师培训的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从事教师培训的专职人员,致使一些培训项目方案缺乏针对性,培训质量不高。

2.尚未形成高水平的专职培训者队伍。教育部文件规定: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培训者队伍。实行培训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建立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培训团队。聘请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中小学优秀教师担任专职教师。培训任务分配到各高等学校后,各高校再分配到院系,由其制定培训方案并选派教师。各院校没有配备专门从事师资培训的教师。由于受现行学校考评制度的制约,多数教师更注重自身的专业发展,没有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师资培训任务上,更没有把师资培训任务作为事业或职业来规划。

3.不了解教师培训的实际需求,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在调研中,地方教育部门和受训教师对院校集中培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不了解中小学教学实际,培训缺乏针对性。在授课教师中,相当一部分人不熟悉中小学教学实际课程标准和教材,不了解培训对象的情况,也没进行过专门的调查研究,基本上是培训者讲自己想讲的,受训者听不到自己想听的,无法形成互动。二是培训内容重复,缺乏统一性和递进性。有教师反映,在省上参加的培训和在市上参加的培训内容差不多。也有的是在同一学科领域里,由于所请专家不同,对相同的问题持不同的观点,使受训者无所适从,感觉不听还好,越听越迷惑。还有一些培训是系列培训,如心理学,但每次从内容安排上都大同小异,没有层层递进。三是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手段单一。不少培训教师习惯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基本是上大课,满堂灌,很多新的教学方式,如情景讨论式、角色扮演、辩论等在培训中鲜有所见。一些培训教师缺乏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无法提供给学员大量而丰富的教学资源。

(二)送培下乡方面的问题

送培下乡以聚焦课堂教学为主,是基于实践的培训。这种培训模式,辐射面广,使大批基层教师能够享受优质的课程资源,得到高水平专家的现场指导,因而是基层较为欢迎的培训模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高校的教师由于缺乏的中小学课堂的教学深入研究,在指导中针对性不强,甚至还有少数教师将集中培训的模式带到基层,以空泛的理论为主,结合实际比较少。

(三)远程培训方面的问题

1.管理机构不统一,管理人员层次不齐。目前,远程教育管理机构的设置有的在市,有的在县;组织者各异,有的是项目办,有的是教研室,有的是招办。在管理员和辅导员中,有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中小学的校长或教导主任,也有学员自己担任的,层次参差不齐。他们没有经过专门训练,也没有对培训内容进行集体备课研讨,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回答和解决学员所提出的问题,满足不了学员的要求,对各学科缺乏指导力。

2.远程网络服务不到位,不能完全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远程网络课程资源播放一般都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并且教学实录、专家讲座、教学内容均不许下载。因此,如果学员没能在指定时间内看完,过时间就打不开了,本期学习作废。另外,有些农村学校网络支持有困难,还有的学校计算机数量不够,教师自己又没有,影响学习。

3.远程学习自由度大,质量监控有待加强。远程的特点是过程考核,学习主要靠自觉。学员自主选课,自由点击,通过登陆时间、作业、研修日志、主题帖、回帖等进行考核。有的网络有点击时间要求,如20分钟必须点击一次,证明你在线学习;有的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点击就算学习了,学习效果很难保证。学习检测由作业、发帖、发表文章组成。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多数学员的文章是从网上下载的,也判合格或良好,都认可了。总之,远程学习自由度大,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学员的学习质量监控,还有待研究和改进。

(四)校本研修方面的问题

校本研修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主要途径已经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各地和各个学校都在校本研修上做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调研中,几乎所有学校都可以拿出校本研修的规划、实施方案、评价标准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对校本研修的理解、执行还不到位。一是对校本研修内涵和战略地位理解不到位,二是对省级文件执行不到位。

2.尚未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虽然省已经明确了“3+1”的校本研修行动推进机制,但各地落实不到位,仍然是单独练兵,各自为营,尚未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3.缺少总结、评价及专业引领。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没能在有效的层面进行很好的总结、评价并使之推广,同时缺少专业引领。

三、改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模式的建议

教育部倡导的几种培训模式是为了解决不同层次的需求。但无论哪种培训模式,都应以提高质量为原则。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命力。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高集中培训的质量

1.建立起有效的教师培训体系。高等师范院校的目标是培养各级各类教师,而研究、解决现实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充实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社会最重要的途径。

要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各高校应成立专门机构,统一协调学校各学科的教师培训工作。

2.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教师队伍。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首先要建立一支由各学科骨干教师梯队组成的专职培训教师队伍。由教授担任首席专家,把握培训方向,统领培训全过程,同时吸收年轻教师参加,在培训过程中使其成长。要鼓励教师从事专职培训工作,或抽出主要精力从事教师培训,并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同时,要注意吸收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参与培训,数量不少于50%。专家团队人员既要相对稳定,又应有所流动;稳定以保证其质量,流动以保证其活力。

3.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院校集中培训反映最强烈的是“两张皮”的问题。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培训机构在制定培训方案时以教师的需求为导向,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可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把握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需求,要能给受训者提供合适的“菜单”;二是培训者要深入到中小学课堂,深入到中小学教师中去进行调查研究,要善于发现、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二)送培下乡应强调针对性、时效性

1_明确培训总体模式。各科培训都应以聚焦课堂教学,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为中心,都应包括理论引领、教学引领、互动研讨、研修应用等环节。反对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提倡专题报告、教学展示、课例分析、观摩研究、自我反思等参与式、共享式培训模式。

2.充分发挥地方教学、教研部门的优势。实践证明,由市、县教学、教研部门组织的送培下乡效果最好。他们知道教师最需要什么,知道什么时间安排培训最合适,知道怎么评价和安排怎样的形式进行评价,应充分发挥他们在培训中的作用。

3.加强培训效果的评价。这里主要是指受训教师是否通过培训真正得到了提高。一些地区采取“一课两上”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果,是不错的方法。

(三)大力改善远程网络培训机制,提高质量

1.建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议以县管理。即以县报名、管理,市备案,省统计。各县应建立远程培训管理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行政上由教育局管理,主要是把握全局;业务上可多种形式,由电教部门、教研部门、专门机构管理都行,负责督促上网、检查学习、反馈信息、考核等。这样,网络培训就可以和其他形式的培训融为一体,成为整个教师培训的有机组成部分。

2.改善远程网络学习服务。各大网站的课程资源应向学员全方位开放。网站开放时间应与学校教学规律结合起来,避免学校常规活动的高峰;每个模块开放的时间应适当放宽,即在某门课程学习期间,学员可在任意时间上网学习;个人需要时也可下载。这样,让受训教师有所选择,不必再为安排课程、参加会议而影响学习。

3.加强考核和质量监控。远程学习考核除了目前要求的过程考核,为确保学习质量,建议在学习结束之后,由各县管理部门对其学习效果,如知识的掌握、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灵活多样的考核。

(四)校本研修要因地制宜,为教学实际服务

1.要有长、短期计划。校本研修是教师培训的落脚点,要着力解决本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就必须有长期的规划,以指引自身的方向。同时,要有一学年的短期计划,明确本年度要解决的问题,使全体教师本着这一目标前进。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送教上门;特殊学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残疾人的受教育权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众的关注与支持,而送教上门作为残疾人群体接受教育的一种方式,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推动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的实施。送教上门实践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教育活动,其实施的对象通常是重度和极重度残疾儿童和少年,其目的是充分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提升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并为其家庭的良好生存与发展提供帮助。

一、目前我国送教上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在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下,全国各地的送教上门实践工作已经取得了比较可观的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送教上门的实施效果。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送教内容单一。综合来看,我国各地送教上门工作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课程内容方面,二是家庭干预方面。但是这些内容都比较单一,不够丰富,目前已经无法满足不同情况送教学生的学习需求,整体的送教效率不高。如在课程内容方面,送教的课程内容一般以学科为主,而缺少康复训练、生活自理、语言交流等内容的教学。在具体的送教上门实践中,缺少心理支持。同时送教的内容还包括对家庭的干预和指导内容,有的孩子家庭经济困难,而家庭的关系与家长的受教育程度都会影响送教学生的发展。目前不少残疾学生家庭都缺乏对送教上门的系统支持。因此送教上门在家庭干预方面的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师资力量不足,送教辛苦。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是送教上门实践工作的执行者,但是现在特殊学校的部分学科的教师专业素质和实际教学能力存在问题,这是直接影响送教上门质量的要素。现阶段,在我国各地的送教上门工作中,其师资队伍能力薄弱依然是重要的原因,他们虽然有专业的特教知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但是对送教上门的有效性还是难以做到。

第三,资源的利用率较低。在送教的次数方面经常出现不足的情况,这样就不能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学习的需求,而这一现象与具体采取的送教上门的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二、我国送教上门实践的有效措施

(一)丰富送教内容

针对送教内容单一的问题,参与送教上门的教师要尽可能地为残疾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内容。笔者认为,由于送教对象的特殊性,在课程学习方面他们必定也有着特殊的需求,这就决定了送教的内容不能仅仅是普通的学科课程教学。如针对有生理方面残疾的学生,教师可以为其提供相对应的医疗服务和康复训练。具体来讲,以康复训练为主,送教团队中的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对重残儿童、少年制定个性化的身体康复计划,在送教内容方面除了要提供语文、绘本阅读、数学、音乐等学科方面的基本知识的授课服务,还要结合少年儿童实际的残疾程度为其提供一定时期的自我康复训练方案,鼓励他们努力克服身体上的缺陷,树立自信心,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提升其社会适应性,逐渐走出因身体残疾而造成的心理阴霾。上述做法是对医教结合理念的充分贯彻,让送教上门的教育效果大大提升,也让残疾孩子们更加乐观地看待人生。

除了身体方面的康复训练外,教师还要关注送教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因为送教上门的首要任务并不是让学生学到多少课本上有的知识,而是要让残疾学生学会自我照顾,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教师或医务工作者应该将送教儿童看作一个完整的人,在完成基本的生活指导、知识教学后,还要为其提供心理、德育方面的教育内容,使其养成坚韧不拔的意志,形成乐观的人生态度。

(二)优化师资保障

参与送教上门的教师队伍中不能仅仅是普通的学科课程教师,还要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为此,各地要着力打造以特校教师为骨干,普特教师、残联康复员共同参与的专业化送教教师队伍。这些教师可以分成若干小组,分批分时段进入送教学生的家中,进行现场的指导,转变家长对送教上门的态度,积极配合送教教师队伍,全方位提升送教上门实施特殊教育的能力。

(三)科技助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职责分工

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

·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

·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收集和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

·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

·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

·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

·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及时向国家教委报送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本部委需求信息;

·组织协调所属院校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

·制订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计划;

·组织开展所属院校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负责本地区毕业生的资源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

·收集本地区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制订本地区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组织管理本地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受国家教委委托组织实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并负责毕业生的调配派遣和接收工作;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检查、监督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完成国家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

·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需求计划,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

·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积极招聘毕业生;

·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接收、安排毕业生;

·负责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馈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暑,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第十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一般应在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第十五条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毕业生联系工作时间应安排在1月—5月,春季毕业研究生可适当提前。

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

第十六条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

第十七条毕业生就业指导重点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

第十八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自觉服从国家需要,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做出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无误后归档。档案材料应在毕业生派遣两周内寄送毕业生报到单位。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第二十二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向学生收费,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

就业计划的制订

第二十七条国家教委直属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其他部委所属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就业,地方所属学校主要面向本地区就业。根据招生“并轨”改革的进程,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范围。

第二十八条制订就业计划的原则:

·遵循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本、专科毕业生,只要是边远省区急需的,原则上回来源省区就业;

·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就业;

·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

·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学校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其他类型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第二十九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计划每年编制一次,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分为春季和暑期两次编制。就业计划按部委、地方和高校各自的职责分工经上下结合,充分协商形成;有关部委和地方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国家教委审核、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三十条毕业生就业计划经国家教委审核下达后,各部委、地方、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调配、派遣工作

第三十一条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第三十二条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

第三十三条对于华侨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愿意留大陆工作的,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四条免试推荐和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

第三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偿还教育培养费,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时未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第三十六条对残疾毕业生学校应帮助其就业,确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安置。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第三十八条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第三十九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七月一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

第四十条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上列原则办理: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接收工作及毕业生待遇

第四十一条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凡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费。

第四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

第四十三条按国家计划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第四十四条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第四十五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第四十六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四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擅自拒收、截留按国家计划派遣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增强党性、充实知识、提高能力为主要目标,以送教上门培训为主要方式,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建立健全以集中学习为主,分散、实地教学为辅的灵活多样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开辟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创新意识和先锋意识,努力形成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学习培训不断深入、典型引路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培训对象、内容与地点

1、培训对象:“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的培训对象以村“三委”成员、村支部书记、农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农村创业带富能手及村民小组长等为主。在全镇根据各村经济发展状况、和谐程度和村风民情等,选择2-3个特色鲜明的先进示范村组或后进薄弱村组作为前期试点村,率先开展此项活动。之后,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开,以局部带整体,以示范带全局,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开展“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

2、培训内容。“流动党校”送教下乡培训活动的具体内容分为规定学习内容和个性化学习内容。

一是规定学习内容:规定学习内容是“流动党校”送教下乡培训活动中,各级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必学课程。所选课题必须为镇党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入选课题库的课题。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础理论、党员权利与义务、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科普知识、农村经济发展等内容。

二是个性化学习内容:个性化学习内容是在“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中,各村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自选课程。内容包括制约本地科学发展的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增强致富本领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实用技术等内容。各村也可根据各村实际特点,自行拟定个性化学习课题。

3、培训地点:各村远程教育站点会议室、农村创业示范服务基地等。

三、活动要求

1、组建“流动党校”。依托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退休干部、乡土人才密切配合,充分整合师资力量,建立“流动党校”,深入各村进行集中授课或巡回宣讲。镇党委成立“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委组织室,授课教师以镇内德高望重知名人士为主,同时整合各有关站所、涉农部门等教育资源,聘请镇退休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乡土人才等,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成立“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室,充分发挥各村“三委”、大学生“村官”、“千促”工作组、“扶贫”工作组及远教站点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确定培训专题。镇党委组织室根据农村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和远程教育集中学习培训内容等拟定教学计划和培训重点,“流动党校”办公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训重点,制定每季度培训专题,确定规定学习内容和个性化学习内容的专题名称、主要内容和主讲人等,下发给各村委会,培训前1周进行预告。各村委会也可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自主设计个性化学习内容,上报镇组织办公室,由镇组织办公室安排相关培训事项。对培训专题的选择要紧密联系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精心选择培训内容,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3、规范培训程序及台账管理。镇“流动党校”每季度初制定开展学习培训的培训专题,下发给各村。各村要根据镇 “流动党校”下发的每季度培训专题的课题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流动党校”送教下乡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上报镇组织办公室。镇组织办公室按照各村的培训计划,联系协调镇“流动党校”教师进行授课。同时,要建立“流动党校”培训档案,做到台账记录详实、归档规范有序,确保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4、灵活培训方式。在时间安排上,各村委会要结合自身需求和农时节令,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在培训方式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大村单独授课,小村联合授课或片区集中授课的形式,整合远程教育的学习培训,以集中学习培训为主,现场辅导和个性化学习为辅的培训方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做到因时、因地、因人、因需施教,确保“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落实培训资金。镇“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各项费用支出统一由镇党委负责。

四、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流动党校”送教上门活动领导小组。

镇“流动党校”送教上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室。“流动党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委会要把“流动党校”送教上门活动作为基层组织提升年及“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教育培训活动,既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有益尝试,也是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务求实效。要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等载体,切实履行好指导和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逐步形成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2、加强督促检查。镇党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各村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村党建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中。镇党委将定期对各村“流动党校”送教下乡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培训档案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加强督查指导。对于培训工作进展缓慢、参训人数较少、次数不达标的村委会,将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2007年度帮扶顾高镇工作计划安排表

科技局、教育局、广电局、法院、国税局、科协六部门

2007年度顾高镇帮扶工作计划安排表

版权所有

时间帮扶工作具体任务责任部门

2007.07顾高镇野庄村建设规划邀请专家对顾高镇野庄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组织第1次送科技、文化等下乡针对农时举办农业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农业专家针对养殖、种植及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现场授课、答疑。

组织第1次农村义诊活动针对顾高镇肿瘤、乙肝等病多发,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组织泰州有关医院知名医生举办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义诊持续一天。

2007.08帮扶一批贫困生鉴于目前初中以下学生实行义务教育,今年帮扶贫困生工作侧重于帮扶部分特困学生。各部门参与

举办第1期职业技能培训班根据需要进行订单式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当地企业所需的服装专业熟练工人,借助顾高镇现有资源,开办短期培训班。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各部门参与

2007.09实施学历培训和教育广泛开展中职和高职等学历教育培训,使部分初中、高中毕业不能升学而又无经济能力接受学历培训的学生接受继续教育,列出帮扶学生名单。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各部门参与

顾高中学新址落成典礼捐赠助学资金

2007.10改善村中心卫生室条件各帮扶部门拨出部分经费,对所挂钩的村因地制宜地进行村中心卫生室诊疗设备的改造,主要措施有:添置1-2张病床;更新常用医疗器材;对卫生室墙壁进行粉刷;修整卫生室地面等。各部门参与版权所有

2007.11组织第2次农村义诊活动针对顾高镇肿瘤、乙肝等病多发,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组织泰州有关医院知名医生举办卫生知识咨询及义诊活动,义诊持续一天。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2007.12组织第2次送科技、文化等下乡年末组织一次送农业科技、政策法规、税务常识、文化教育等下乡活动,积极引导村民致富。科技局、科协牵头,各部门参与

2008.01送温暖给特困户继续保持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年终送温暖的传统,向顾高镇部分特困户提供一些实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各部门参与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3月25日下午,为共同探索基于终身学习理念下的新型产业工人培养新模式,构建现代化教育服务体系,广东省总工会与国家开放大学在北京国家开放大学总部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合作签约仪式,广东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郭泽宇与国家开放大学校长杨志坚共同签署《关于开展“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教育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打造“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职工成长发展计划”(简称“助力计划”)。

此次签约仪式,意味着广东省总工会将与国家开放大学在前期已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借助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资源,努力为广东省职工提供更便捷的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技能培训,为企业职工培训和职工终身学习提供课程及学习资源。国家开放大学也将借助在广东所取得的职工教育培训经验,探索新的合作办学体制和机制,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体系与工会职工培训体系的有机融合。

据介绍,广东省总工会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实施的“助力计划”已于去年开始试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仅2015年1月至3月期间,已为职工送出各级工会培训补贴和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补贴总计1360万元。已在1322家企业设置了“企业学习服务平台”,为9631家企业职工提供了各类教育服务,并在超过30家企业中,设立了学历教育企业考点。其中,“助力计划”首家企业大学--万宝现代企业大学是国内首个由国家开放大学、广东省总工会、企业共同投入,将学历专业培养、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培训相结合的现代大学,职工在企业建设的学习中心就能获得从咨询报读到领取证书、拿到补贴的全方位服务。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打造升级版的广东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广东省总工会此次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秉承开放创新,聚合社会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与立志建设成为我国学习型社会重要支柱的国家开放大学共同携手,将共同推出“助力计划”,为广东省职工打造“不脱产、不离岗、最实惠、送教入企业”的服务新模式,为职工“送补贴、送服务”。

“助力计划”送补贴:学习享实惠,参训负担轻

在过去,学费负担往往是一线职工学习参训的拦路虎。为了给职工继续学习给予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去年,广东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工会培优计划”,对部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进行补贴。此外,为了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省总工会与国家开放大学联手,成功打造了广东职工教育网,通过职工教育网,帮助广大职工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政府的相关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的补贴政策,同时,要求入驻广东职工教育网的各培训机构为广大报读职工减免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省总工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参加培训的职工给予适当补贴,广州、深圳、中山等市总工会均根据各自情况实施了补贴政策。正是这种多管齐下的资源整合,切切实实地让职工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

“助力计划”送服务:服务在企业扎根, 学习在职工身边

“助力计划”将努力化解职工教育培训最后一公里难题,特别是针对一些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将通过与企业共建企业大学、企业服务站,并为企业建设部署企业学习服务平台,让职工教育培训服务扎根企业。让职工不出厂门就能享受到“试学、报读、学习、考试、拿证书、领补贴”一条龙教育服务。

送教上门教学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需解决的问题

问题一:如何保障每个教师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

每个教师五年一周期内必须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这是国家从“十二五”开始,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新的统一要求。为保障每个教师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⒈制定好市、县培训规划和学校送培计划

市、县培训规划要针对区域内教师的数量和特点,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各类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的规划,可形成如下表格:

县(市、区)各类教师“十二五”培训规划表

注:“国培”“省培”人数可参照2010年至2012年的送培数作5年规划

二是要根据本区域教师队伍的建设需要和财力、培训基础条件状况等因素,确定本级培训的方式和规模。可形成如下表格:

县(市、区)本级“十二五”教师培训方式规划表

学校送培计划就是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市、县培训规划和学校教师队建设规划,针对每个教师的特点,制定好选送每个教师参加的培训层级和方式。可形成如下表格:

学校教师“十二五”培训送培计划表

⒉宣传激励每个教师参加培训

为激励每个教师参加培训,各地已制定了一些很好的激励政策,如将教师参培情况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条件等。对于“十二五”教师培训,还有一个政策必须向教师宣传:每个教师“十二五”的参培情况将作为今后教师五年一周期教师资格认证的必要条件。因为国家已在一些省份开展教师资格周期认证的试点,教师获得资格再认证的条件包括三个:一是师德规范;二是工作绩效合格;三是参加培训达到要求。

⒊做好学分登记管理工作

为做好教师培训的精细化管理,掌握教师参培情况,及时调控培训工作,并促进教师积极参加培训,湖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办法》。各地制定了实施办法,并按要求开始了教师2011年度参培学分的登记管理工作。通过工作实践,各地提出了一些意见,如所有教师都要完成360学分很难;校本研训学分太少(最多不超过120分);工作量太大,能否将登记录入工作交由学校完成?我们认为,通过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实践,让大家认识到要让所有教师都完成360学分很难这本身就是一件好事,有利于我们一起努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关于校本研训学分太少的问题,由于校本研训作为一种新的培训方式,才正式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各地各校开展校本研训的情况差异也很大,为保证培训质量,我们认为现有规定是合理的,这也是教育部和相关省份都作相同规定的原因。但有些研训项目,如校级以上有组织的研训项目,可报请县级教师培训管理部门批准作为集中培训项目计入学分。关于登记录入工作量大问题,我们认为工作不宜下放到学校,各地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衡阳市、衡东县等市、县的工作完成就是成功的经验。另外,教师参培五年必须完成360学分是整体要求,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30学分的培训是过程要求。各地要正确处理好这个整体与过程的关系:360学分没必要平均分配到每一年;教师参培达到整体要求后,30学分的过程要求可以取消;各地实施办法中的一些条款也应在实践中予以调整。

问题二:如何避免教师参加重复培训?

现在,中小学教师培训层级多(国家、省、市、县、校),方式多(置换脱产培训、短期集中培训、名校研修、海外研修、远程培训、校本研训),培训单位多。各层级、各单位、各种方式的培训每年都在进行。由于对教师参培情况不明,再加上工学矛盾等原因,教师参加重复培训的情况已有发生。各市州在分配送培指标到县市区时要依据当地的教师数量和结构;各县市区分配指标到学校时要依据学校的教师数量和结构;各学校在选送教师参培时要了解培训项目的内容和目标,根据教师的已参培情况确定送培教师,杜绝重复培训。

问题三:如何开展好校本研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