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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1.1国内护理差错事故的相关概念

医疗(护理)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2]。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一般差错是指未对病人造成影响,或对病人有轻度影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严重差错是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护理缺点(陷):在临床工作中,最常见的是虽然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并未发生在病人身上(如错抄医嘱,但未执行)的现象,称为护理缺点[3]。护理缺点往往是构成护理差错的危险因素,而护理差错又是构成护理事故的危险因素。因此,对护理差错、护理缺陷的有效管理是防范、杜绝护理事故的重要手段。

1.2国外相关概念

国外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概念,但有几个概念与之密切相关。错误(error):是没实施原定正确的计划或采取不正确的措施去达到目标。错误不一定都导致伤害后果[4]。未遂过失(nearmiss):在医疗过程中,的确存在了某些错误或异常事件,由于有意或无意的实时介入,错误的结果并未真正发生于病人身上[4]。临床异常事件(clinicalincident):任何对病人、探视人员或工作人员导致伤害、或有伤害可能的事件,或任何导致设备或财产的功能障碍、损害或丢失的事件,或任何可能导致投诉的事件[4]。

医疗不良事件(medicaladverseevent):是指非有意的伤害或并发症导致病人出院时的失能(disability)、死亡或住院时间延长,它是由医疗卫生处置而非病人的疾病过程所导致的[4]。可以看出,国外所指的未导致病人伤害后果的错误、因医务人员的错误导致的对病人有伤害可能的临床异常事件、未遂过失等则可以称为医疗差错。有伤害后果的错误即为医疗不良事件,也就是我国所定义的医疗或护理事故。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对护理错误及相关内容的管理范围大于我国的护理差错、事故等。这是我们进行护理安全管理时应考虑的问题。

2国外差错事故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2.1护理差错事故管理的理论基础

对差错如何进行管理取决于人们对差错原因的认识。英国心理学家Reason[5]提出了两种不同观点,即个人观(person-alapproach)和系统观(systemapproach)。个人观认为错误主要是个人原因引起的,是由于人们的心理失常如遗忘、注意力不集中、缺乏积极性、粗心大意、疏忽、轻率等。因此,防范错误的对策就是处罚犯错误的人,如点名批评、教育、罚款、甚至威胁等,以提醒当事人和其他人更加小心,减少个人非正常行为的发生。而系统观认为,是人就会犯错误,即使最好机构内的最优秀的工作人员都有可能犯错误。错误的原因主要在于系统的问题而非人的行为失常。这些因素包括工作环境中错误反复发生的隐患以及引起这些错误的组织程序。当错误发生后,事情的关键不是追究谁犯了这个错误,而是弄清系统出了什么问题以及为什么出现这些问题。防范错误的对策是,从组织机构的角度系统设计防御错误的机制,减少人犯错误的环境和机会[5]。

个人观与系统观在对错误发生的原因与处理方法上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个人观注重惩罚犯错误的人。它有两个主要弊端。其一是将个人的错误与整个系统的问题隔离开来,事实上,很少有错误完全是个人的原因引起的。若不重视对系统问题的分析和改进,即使惩处了错误的当事人,同样的错误可能会再次发生。另一弊端是犯错误的人因害怕受责备或羞辱,便有可能将大量可以隐瞒的错误都隐瞒下来,这样使相关部门或管理者失去了从差错中进行学习的机会。因此,很多高风险行业如民航、核电等在错误管理方面就采取了系统观[6]。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病人安全专家Leap博士[7]提出,发生差错后担心被惩罚是当今医疗机构内病人安全促进的惟一最大障碍。在医疗机构内,很多错误重复发生,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管理的方式存在问题。

2.2国外护理差错事故管理的实践

2.2.1基于错误管理系统观的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个人和群体对待安全及安全管理的价值、态度、观念、能力和行为方式的总和。医疗机构应改变传统的“责备与羞辱”的文化,构建积极的安全文化。积极的安全文化包含四个方面:报告文化(reportingculture)、公平文化(justculture)、弹性文化(flexibleculture)和学习文化(learningculture)。如果一个机构具有积极的安全文化,就会在组织内形成一种氛围,人们都愿意报告异常事件及未遂过失并从错误中进行学习[8]。“针对系统+非惩罚性环境”是医院先进安全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积极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灵魂,是安全管理成功与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8]。

2.2.2不良事件或临床异常事件报告系统。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已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它包括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外部报告报又包括自愿报告与非自愿报告[9]。自愿报告是目前大力提倡的。病人安全报告的形式有多种,包括网络报告、电话报告、书面报告等。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自愿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严格保密。所报告的资料不得作为法院官司的证据。有关部门对报告的人给予鼓励甚至奖励。一些地区建立了异常事件自愿报告系统,如:某医院护理事件的报告包括药物不良事件通报系统、针刺伤通报系统、跌倒通报系统、管道滑脱通报系统、不明发热通报系统、给药异常通报系统。报告系统鼓励对涉及到病人安全的各种事件资料的收集,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报告的资料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给相关部门及临床提供反馈,必要时提供及时干预,减轻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2.3不良事件或临床异常事件报告系统实施后的效果

实施病人安全通报系统的国家或地区,所通报的医疗不良事件数量都有很大增加。如美国某医院在实施这种新的报告制度后,第1年的错误报告率增加了60%。这样使原来一些隐藏在冰山一角下面的错误浮出水面,便于进行分析和改进[9]。美国健康服务组织认证联合委员会(JCAHO)的前哨事件报告项目将易致人死亡的高浓度氯化钾撤出了护士治疗室[9]。澳大利亚病人安全基金会建立的临床异常事件报告系统(clinicalincidentreportingsystem),2年内医务人员报告了280起病人跌倒事件。作为对跌倒事件的反应,人们设计了一个跌倒危险性评估表,对每一位65岁以上的病人住院时进行跌倒风险性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由此,病人在医院因跌倒而致骨折的人数得到了明显降低[10]。

3我国护理差错事故管理现状

3.1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我国护理差错管理方式仍遵循1982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有“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11]对于医疗(护理)事故的报告,以我国2002年9月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关于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主[2]。从有关规定可以看出,护理差错或事故的报告仍为强制性的,至少是非自愿性的。对差错的处理以找出责任人为主,对责任人或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理方法包括检讨、批评教育、罚款、、降职、停职、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不难看出,处理的原则还是找出犯错误的人、弄清其责任的大小并对个人或科室进行批评处罚。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因为害怕受批评处罚、害怕曝光等,只得报告那些不得不报的事件。本质上还属于责备与羞辱的文化状态,且现有的通报系统缺乏对上报资料的分析和利用。

3.2护理质量控制中对护理差错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

护理质量管理标准中提出了不同等级医院严重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发生的次数规定,如三甲医院百张床年严重差错次数不超过0.5次,事故为零[12]。这显然是注重终末管理而非过程管理。不排除为了达到这一标准,科室有意减少上报差错次数的情况。从过程管理的角度来讲,应该是错误暴露得越充分越好,差错报告的次数不代表病人安全的程度。相反,它反映安全文化先进的程度。

4对我国护理差错事故管理方法的改进设想

改革传统文化,重视对系统的改进而非对个人的处罚,建立有效的病人安全事件通报系统是护理差错事故管理改革的方向。

4.1改进安全管理质量评价标准

安全管理要将重点转移到过程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实施。不能以差错报告的次数来评价病房安全管理的水平。

4.2改进对差错事故管理的方法

要在医院内创建一种氛围,人人重视病人安全,讨论病人安全,对差错事故的当事人减轻或免于处罚。这就需要医院从最高层领导到各临床人员观点的转变。对于没有引起伤害后果或纠纷的差错,可免除当事人的处罚。如果引起了纠纷或诉讼,需要赔偿或赔礼的,医务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律免责或一律追究都是不妥的。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可喜的做法,如周立宁[13]介绍了对一起护理差错的原因从整个系统进行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方法,但这还处于局部。在一种无惩罚的环境中,人们才愿意暴露更多的问题,从而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摘要目的:探讨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在提升护理质量中的应用效果。方法:设计并利用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培训护理人员接受护理失误人性化处理方式,将其作为缺陷资源共享,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使用追踪法进行持续质量改进。结果:护士对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提高。结论:采用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实施人性化管理,有效提高护理质量。

关键词 护理失误登记表;护理管理;护理质量

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02.067

Application of non-punitive nursing error registration of the improvement of nursing quality

WU Rui-qin

(Railway Central Hospital of Xiangyang city Hubei province,Xiangyang441003)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non-punitive nursing error registration form in improving the nursing quality.

Methods:A non-punitive nursing error registration form,the training of nurses and nursing mistakes humane treatment,will share its defects as resources,establish effective rectification measures,the useful of tracking method for continuous quality improvement.

Results:Satisfaction of nursing management was improved.

Conclusion:The non-punitive nursing error registration form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human management,effective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nursing.

Key wordsNon-punitive;Nursing error;Nursing management;Nursing quality

护理失误目前尚无明确定义[1],将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护理行为均视为护理失误。近年来,随着护理模式的不断改进,大批青年护士充实到我院护理队伍中。他们思维活跃,自尊心强,以自我为中心[2],对护理失误发生后管理者训斥说教或经济惩罚的处理方式有明显抵触反感情绪,不愿配合整改措施。采用非惩罚的方式,使护理人员认识到管理目的是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以维护患者安全,并非管理者炫耀权威故意整人,有利于护理人员自觉执行规章制度改进工作质量。我院心内科、消化内科使用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实施护理质量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院心内科、消化内科护理人员共41名,均为女性,年龄20~41岁,平均(26.56±4.50)岁。职称:主管护师6名,占14.63%;护师10名,占24.39%;护士25名,占60.98%。学历:本科6名,占14.63%;大专33名,占 80.49%;中专2名,占4.88%。

1.2方法

1.2.1建立护理失误上报登记制度科室自制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包含项目有日期、时间、护理失误事件经过、发现人、责任人认识体会,明确说明该记录不作为考核、处罚、评优的参考指标,鼓励主动上报。该表交由科室质控小组管理,信息来自本人或他人主动报告以及护士长和护理质控小组质量检查报告。护理失误分为有意失误和非有意失误。体现非惩罚是有原则的[3],对故意违反规定的有意失误,如不按时巡视、脱岗、护理文件书写错误、仪容仪表不当等,未造成患者伤害给一次整改机会,科内任何人再犯即采取问责制,造成患者伤害的按差错事故处理;对跌倒、坠床、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非计划拔管等非有意失误,漏报或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罚,主动上报者不追究当事人责任,处理原则以事件本身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事件过程、关键环节、工作环境等系统因素进行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所有发生的护理失误都作为缺陷资源实行科室内部信息共享,告诫他人不再犯类似错误,以提高临床护理质量。该表格悬挂在仅供护士出入的更衣室醒目处,避免信息暴露引起患者家属误解纠纷。

1.2.2培训护理人员正确认识护理失误护理人员普遍认为发生护理失误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责任人害怕被责备和批评,怕影响自己今后工作发展,害怕领导否认自己工作能力等,导致护理人员不愿意主动上报差错事件[4]。管理者被动发现护理失误,往往对责任人采取批评教育处罚的方式。护士一般不愿接受公开批评,非公开批评又缺乏辐射性和教育广泛性,致使同样失误一犯再犯。启用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即当失误发生后,管理者不再采用强调追究个人责任,责备和惩罚个人等的处理方法,而是上升到公开处理失误是为了避免同类失误再次发生的安全文化境界[5],使每位护士理解该表建立的目的意义, 自觉自愿公开失误,接受中肯的批评教育,参与制定整改措施。

1.2.3护理质量检查结果的人性化反馈护士长和质控小组每次检查完毕,不是简单记录检查结果,而是耐心询问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对于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的做法给予肯定,指出不足之处,对如何避免再次出现失误组织讨论。责任人理解接受后谈自己对失误的认识,登记记录在表。反馈过程充分体现人性化,注重员工利益需求,变控制为尊重,变管理为服务,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互动、融洽的人际关系[6]。

1.2.4使用追踪法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护士长和质控小组成员本着“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同样的错误一犯再犯”的观点,理解、尊重、包容护理人员,组织科室人员集体讨论,从标准、流程、个人因素等方面进行根本原因分析,着重从管理层面制定对策杜绝再犯,如针对患者健忘或陪护人频繁更换准备不足导致贻误检验的问题,增设床头提示板书面提醒,自制新型床头牌集中收纳患者信息及警示标识;改进出院带药流程减少患者等候办理手续时间等,让护士从思想上认识管理者规范管理的目标与决心,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改进护理工作质量。一周后追踪检查该问题改进情况,以防类似失误再次发生。

1.2.5效果评价比较使用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前(2010年度)、后(2012年度)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和护士对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1)护理质量,包括护理文件书写、病区管理、基础护理、重危患者护理、治疗室抢救室管理、掌握患者病情、专科护理知识提问,护理部每月对上述项目进行质量检查,考核标准参照护理质量管理手册,分别统计2010,2012年度全年质检结果累计总和,每项>90分为合格。(2)护士对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调查护士对护士长管理工作满意度,分别统计2010年终和2012年终满意人数。

2结果

2.1非惩罚性护理失误登记表实施前后护理质量比较(表1)

2.2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实施前后护士对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比较(表2)

3讨论

3.1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有利于提升护理质量表1结果显示,实施非惩罚性护理失误登记表后的2012年度较实施前的2010年度比较,护理文件书写、病区管理、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治疗室抢救室管理合格率均提高,护士掌握患者病情、专科护理知识提问合格率比较虽无统计学意义,但也较前提高。对护理失误采用区别对待,以非惩罚为主流的处理方式,体现管理者从理念到行为方式的转变。实施人性化反馈,给予中肯建议,组织科室人员集体参与讨论,营造出尊重、民主、宽容的工作氛围,使护士产生认同感、使命感、自豪感和归宿感[7],更易接受整改措施,自觉参与护理质量改进。责任人填写对失误事件的认识,是对事件发生过程的回顾反思,自身加深印象减少再犯几率,公之于众对科室其他人员又能够起警示作用,有效促进了护理质量提高。

3.2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可提高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表2结果显示,非惩罚护理失误登记表实施后,护士对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提高。管理者对待非有意失误以非惩罚为主,由只注重找寻个人因素处罚个人,转变为注重从管理层面进行系统分析与整改,护士人格受到尊重,愿意暴露更多的问题,有利于优化管理系统[8];同时对有意失误因面临问责不再掉以轻心,自觉约束自身。护士感受到较为公平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对护理管理工作满意度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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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霞,王立准.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系统的改进与实践[J].中华护理杂志,2012,47(7):6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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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娟,刘义兰,樊胜霞.护理人员对护理差错处理观点的质性研究[J].护理学杂志,2011,26(6):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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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汪晖,朱娟,徐蓉,等.护士对无惩罚性自愿报告差错管理方式认知与态度的调查研究[J].护理学杂志,2009,24(17):45-47.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质量

0.引言

近年来,对不少企业编造假账、虚增利润、内幕交易等问题的披露,像惊雷一样在我国市场爆发,而问题的焦点就是企业所披露的财务报表。一份财务报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发挥应有功能,关键在于质量。为了充分发挥财务报表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保证财务报表的质量。本文就如何提高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质量进行深入探讨。

1.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质量的因素

1.1操作程序不规范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首先应当合法,失去合法性,其他三个特性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所谓合法性,是指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守财务会计法律、规则、制度的规定。合法性说起来人人都懂,做起来实则不然。几乎所有行业会计制度都明确规定,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相应会计制度规定,然而执行过程,普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货币单位随意确定。有的舍去角分,以元反映,有些主管部门硬性规定以千元为单位;年初数、年末数,上年数、本年数货币单位不统一。二是报表项目和内容任意增减。如有的企业以经济业务简单为由,对用不到的报表项目一律删除;有些企业认为经济业务特殊,而任意增设附表项目。三是选用报表格式错位,包括行业与行业错位和新老格式错位等。企业先编报表后结账,先确定利润再倒作账务处理,以及未经法定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就直接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

1.2财务报告失真

财务报告数据、内容不真实从根本上否定了编制财务报告的意义,不仅与会计工作质量背道而驰,也与会计工作职业道德相悖。财务报告虚假主要表现:一是会计数据不真实,包括原始数据虚假引起的不真实和直接更改调整会计报表数据导致的不真实;二是会计报表附注和说明不真实,包括掩盖经济业务真相不真实和歪曲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真实两类。财务报告失真问题是当前财务报告编制质量中存在的最为严重,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决策层干预。尽管我国有关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但某些企业的厂长、经理,出于表功需要,或出于筹资(包括募股和贷款)上项目需要,或出于自身经济利益需要,授意、指使,甚至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假报表。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虽然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多年,但总的来说,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仍然是制约会计工作质量,进而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的一大主要因素。

1.3报表准确性差

会计工作对数字准确性要求很高,来不得半点差错。弄错一位小数点,多个零,少个零,有时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准确性可以说是会计工作的灵魂,没有准确性,就无从谈财务报告的质量。财务报告的错误有文字错误和数字错误、编报依据错误和加计错误、报表与报表勾稽关系错误和会计报表上下期数据比较关系错误。数字错误的危害性较文字错误更大,因为数字错误更容易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分析、决策错误;编报依据错误隐蔽性大,不容易发现;勾稽关系错误性质严重,就是小小的差异也是不允许存在的;而上下期数据比较关系错误,大多由于粗心引起,稍加注意,一般都能避免。

1.4财务报告完整性欠缺

财务报告既有数据,也有文字,以数据为基础,以文字为补充。财务报告不等于会计报表,除了会计报表还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加起来,才构成一份完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中完整性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报告内容不完整。如只编会计报表,不写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只编主表,不编附表,只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不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二是报告形式或编制手续不完整。如财务报告没有封面,不编页码,没有制表人、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签章,漏盖公章,不表明会计报表所属时间(时点)等。三是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如对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关联交易要么遮遮掩掩,要么只字不提。又如对会计报表项目中上下期变动幅度超过30%(一般认为超过30%属重大变动)项目,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分析、决策特别重要的项目,不加比较、说明。还如会计政策发生变化时,对变化的原因、情况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不予说明。

2.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质量的有效措施

2.1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性

企业应当根据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不能用估计数代替实际数,更不能弄虚作假,篡改数字,隐瞒谎报。账簿记录是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依据,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按期结账。在结账之前,所有已经发生的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应该摊销或预提费用以及其他已经完成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事项,都应全部登记入账。第二,认真对账和进行财产清查。对于各种账簿记录,在编表之前,必须认真地审查和核对,对有关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清查,对应收、应付款项和银行存(借)款进行查询核对,以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在清查中应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更改。第三,在结账、对账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以验算账目有无错漏,为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可靠的数据。在编报以后,还必须认真复核,做到账表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有关数字衔接一致。

2.2提升报表内容完整性

每个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报表,以保证其完整性。对不同的会计期间(月、季、半年、年)应当编报的各种财务报表,必须编报齐全;应当填列的报表指标,无论是表内项目,还是补充资料,必须全部填列;应汇总编制的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报表,必须全部汇总,不得漏编、漏报。

2.3加强报表报送及时性

财务报表必须遵照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及时报送,以保证报表的及时性。要保证财务报表编报及时,必须加强日常的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和财产清查,调整账面工作;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配合协作。但不能为赶编财务报表而提前结账,更不应为了提前报送而影响报表质量。此外,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分别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关会计负责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胡乔木;请示报告;请示

中图分类号:H15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4-0124-02

胡乔木同志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政论家和社会科学家,是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宣传文化战线的卓越领导人[1]。他从1941年2月起任和中央政治局秘书,新中国成立后又先后担任常务副部长,新闻总署署长,新华社社长,《人民日报》社社长,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政治局委员,中顾委常委等职。

一、“大手笔”――胡乔木被称为“中共中央第一支笔”

从时代到邓小平时代,胡乔木始终是一个手秉如椽巨笔的高级智囊,他一生参与起草、修改、整理的中共中央重要文件和文章难以计数。革命战争年代,他协助编辑校订《六大以来》《六大以前》和《两条路线》,整理的名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人民服务》,参与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双十协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新华社等权威新闻媒体撰写《将革命进行到底》《别了,司徒雷登》《无可奈何的供状――评美国关于中国问题的白皮书》等重大社论、评论、评论性新闻。新中国成立后,他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再论无产阶级的历史经验》,《的革命和尼赫鲁的哲学》等重量级文章,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文件,参与修改中共、《莫斯科宣言》《工业二十条》《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整理的《论十大关系》。改革开放时期,他协助邓小平起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主持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十二大报告和修改,主持修订《选集》第二版,主持编辑出版《选集》《刘少奇选集》《选集》《任弼时选集》《邓小平文选》(第一、二卷)《陈云文选》和新版《鲁迅全集》、中国第一部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撰写《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新认识》,发表《当前思想战线的若干问题》《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中国为什么犯二十年的“左”倾错误》等重要讲话和讲演。他撰写的许多文件、文章,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声音,影响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有力地回击了对中国的歪曲、诬蔑和指责,成为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经典文献。

胡乔木作为第一任中共党史研究室主任和第一任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既是中共党史研究的开拓者,也是中共文献研究的奠基者;既是新中国新闻出版事业的领导者,也是新中国社会科学的推动者。他筹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并出任首任院长,为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971年夏,在南巡时说:“胡乔木曾为中央起草了许多重要文件。《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别人搞了几个月,没有搞出头绪。他一写,就写出来了。《再论无产阶级的历史经验》也是他写的,写得不错。”许多中共中央领导人的文章、文集,在发表、出版之前要送胡乔木看一下,做些修改,甚至“把关”,这几乎成了一种“习惯”。由于胡乔木出色的文字功底和文字能力,因此享有“党内才子”“笔杆子”“大手笔”“新闻首脑”等美名。战争年代,说:“靠乔木,有饭吃。”改革开放年代,邓小平说:“乔木是我们党内的第一支笔杆。”非常信任地说:“许多文件只有经胡乔木看过,发下去才放心。文件经胡乔木修改,就成熟了。”邓力群称赞说:“乔木同志的道德文章属于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在从事理论工作的人中,目前为止恐怕找不出第二个。”他卓著的贡献确实无愧于“中共中央第一支笔”的美誉。

二、小讹误――《关于改进大百科全书工作的请示报告》的文种错误

1987年2月27日,胡乔木在主持《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工作期间,为了解决编写中的卷数规模、编写速度、出齐日期、质量要求等几个重大问题,他以“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委主任”的名义向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人提交了《关于改进大百科全书工作的请示报告》[2]552。建议很快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批准,说明建议的内容是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但他使用的“请示报告”这一文种形式是否合适、正确呢?

在198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第一个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以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所使用的公文没有严格区分,统称为公文,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相关处理办法作为法规依据,党的机关公文沿用行政公文的文体。在这篇“请示报告”诞生的9天前,国务院刚刚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规定公文的种类为10类15种。其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的第七条明确规定没有“请示报告”这一文种,并指出请示与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种,各有不同的使用特点,“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3]831这是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最新规定,虽然胡乔木同志担任和中央政治局秘书25年,并曾担任过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等职,是公文撰写和管理的专家、权威,但我们不得不说,他这次使用“请示报告”的文种确实是错误的。那么,他究竟应该选择请示还是报告呢?

其实,请示和报告虽然有联系,都是上行文,都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都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但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

1.适用指向不同: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也可以用于转送文件、物品;请示则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复。

2.行文目的不同:请示具有呈请性、期复性,需要上级机关做出明确答复,发出请示意味着将得到一份批复,与批复对应;报告具有呈报性,不要上级机关给予答复。发出报告并不一定会得到答复,这是报告和请示的显著不同。

3.行文时间不同:事前请示,事后汇报。请示在工作行动之前行文;报告在工作结束或进程中,以及情况发生之后行文。

4.写作结构不同:报告一般先概述基本情况,再谈主要成绩、经验、教训、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今后的工作打算;请示一般由请示原因、请示事项、结束语组成。

5.内容范围不同:报告可以是内容宽泛的综合性报告,也可以是内容相对单一的专题性报告;请示只能一事一文,多事必须多文。不可将不同的几件事项集中在一份请示中,这样会使上级无法在单一性的批复中答复。因此,请示的篇幅一般比较简短,而报告的篇幅视情况可长可短。

6.结语写作不同:请示一般为“当否,请批复”;工作报告、情况报告一般为“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审阅”,建议报告一般为“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7.处理方式不同:上级必须答复下级的请示,不必一定答复下级的报告。

8.报送制度不同:报告可以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请示只有在必要时才发出,下级不能动辄请示,将问题和职责全部推卸给上级。

9.责任划分不同:失误后上级机关未能及时批复下级的请示而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上级负责;下级把应该请示的问题写成报告使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而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下级承担。

三、巧辨别――正确适用“请示”与“报告”

可见,报告和请示的最大区别是:报告不能夹带请示内容,请示可以带有报告内容。因此,不管有无报告事项,只要有请示内容的,就应选择“请示”文种;反之,只要没有请示内容的,就应选择“报告”文种。

以本案为例,胡乔木既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大百科全书编写的进展情况,重申“大百科全书事关国家科学水平和政治荣誉”,要“全力保证质量”的观点,阐明改变原定出版80卷,1989年出齐的原因等,还有一段反映他严于律己、谦虚自讼的自我批评:“对于这项浩大的工程,我和椿芳同志(笔者注:编辑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倡议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一任总编辑姜椿芳)都缺乏经验,由于我当时工作比较繁忙,一直没有邀约各方面的专家参照外国同类著作议定全书规划。而1980年开始出版的全书前言,就写明‘初步拟定,全书总卷数为80卷,计划用10年时间出齐’,这个前言稿曾送我审阅,我竟未加深究而轻率同意了。这是我在这一工作中的最大失误。”[2]552显然这些都属于报告的内容;但其中更具体地构想了大百科全书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提出“进一步压缩卷数”,“放慢速度”,“预定1993年出齐,作为全书的第一版”[2]552的请求,期盼批准。所以,公文虽然既有报告事项,又有请示内容,但不能使用“请示报告”和“报告”文种,只能使用“请示”文种,标题应为《关于改进大百科全书工作的请示》。“大手笔”的小讹误提醒我们,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情况,也不管职务多高,文秘工作必须严谨严谨再严谨,细致细致再细致!

虽然,胡乔木同志这一次文种适用错误,但这只是“大家”的“小事”,瑕不掩瑜,我们不能斤斤计较他偶尔的一次笔误,以偏概全,以点代面。他在长达六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以笔为犁,以书为友,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奉献给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宣传文化工作。作为从事文秘和文字工作的同志,我们要传承他的优良品德,像杨尚昆评价胡乔木同志的那样,做“一个终生用笔来为人民服务的人”。

参考文献:

[1]刘云山.在纪念胡乔木同志诞生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06-02.

[2]丁晓平.中共中央第一支笔――胡乔木在邓小平身边的日子[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1.

[3]赵宏.中国秘书实用大全[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IMO对人为因素调查的相关规定

1993年在IMO的海事安全委员会第62届会议上通过了针对疲劳作为事故原因之一的事故的调查导则:MSC/Circ.621。该导则指出对海事调查人员的正式培训应该包括针对疲劳识别的特殊培训,提出人为因素专家在特定事故调查中的重要性, 并列出了一系列能帮助调查人员收集与疲劳因素相关的事故信息的话题。

1999年的对A.849(20)的修正案IMO A.884(21)号决议是IMO目前关于海难中的人为因素调查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该导则提出了用于海事人为因素调查的系统方法和技术。其中指出了与海难事故有关的人为因素(或可能对人为因素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共包括六个方面:个人因素,船上组织,工作和生活条件,船舶因素,岸上管理因素和对系统中人的外在影响因素及环境。

最新实施的于2010年生效的海安会强制性决议MSC.255(84)《海难调查规则》将海事安全调查的唯一目的定义为:“防止同类事故和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规定海事安全调查报告应包括“对机械、人、组织等这些引起事故发生的因素的分析”。在作为指导性建议的第三部分16.5段中规则提到“海事安全调查不应仅仅辨识事故的直接原因还应包括整个责任链内存在的深层次原因”。

国外典型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人为因素的分析

美国NTSB(国家交通安全局)对“M/V COSCO BUSAN”碰撞金门大桥事故的调查报告:2007年11月7日,香港籍集装箱货轮“M/V COSCO BUSAN”从旧金山港离泊准备开往韩国时,在大雾中碰撞了金门大桥的桥塔基座,造成船上53500加仑的燃油泄漏。这起污染事故给旧金山湾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约26公里的海岸线受到污染,约50个种类的共2500只水鸟死亡,并使一个养殖场临时关闭。直接经济损失7000多万美元。

这是一起涉及人为因素较多的重大事故。从美国NTSB的调查报告来看,美国的海事调查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事故当事人和各相关方进行了调查:当事船员和引航员,船上组织管理的情况,船上生活设施,船上重要航行设备的工作状况,公司安全管理,外部影响。

调查人员发现以下主要的事故原因:引航员有长期的药物使用史,药物已经影响到了他的感知能力,并造成了他在事故发生前的一连串错误;在开航前引航员与船长之间没有完成完整的信息交流、航行途中双方也没有维持有效的沟通;安全管理体系中强调,在开航前如遇大雾,应推迟离泊时间或降低航速,但船长既没有考虑延迟开航,也没有采用降低航速。值班船员没有阅读过体系的第10部分―《能见度受限时的航行程序》。公司提供给船上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英语版本,而由于船上船员都是中国人,船上的工作语言为中文。这也是船员没有认真阅读体系文件的原因之一。

表1-NTSB对“M/V COSCO BUSAN”事故开展调查时所涉及的人为因素范围

表2-NTSB对“M/V COSCO BUSAN”事故中人为失误调查分析的深度

我国对人为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的现状

中国海事局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出版了《典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03-2004》和《典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04-2006》,这2本书中的30个调查报告除1个为丹麦海事调查部门制作外,其余均由我国海事调查人员完成。

以IMO A.884(21)号决议第2.3段有关人为因素的话题中所列的人为因素作为标准对这29个海事调查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我国目前海事调查中对“违反避碰规则”、“货物系固不良”等人为失误的调查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对深层人为失误的调查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对人为失误前提条件的调查还出现空白状态,如:船员个人情绪、精神状态,船员的身体状况(药物、酒精的影响,疲劳等),船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团队协作、娱乐放松的空间和机会等等。二是我国目前的海事调查报告中虽然对组织管理上的人为失误有所涉及,但仍有较多管理上的人为因素没有得到调查,如:船员工作的复杂程度,工作/休息时间安排是否合理,船员工作合同、船员工会和船东组织的影响等。三是调查报告中对发现的管理失误表述上过于笼统,多用一些诸如:“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等语句,至于公司管理具体在那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未能给出明确的调查结论。很少有海事调查报告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类似“驾驶员了望疏忽―--疲劳的影响―--不合理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船员配备不足(虽然满足最低配员标准)”的事件链来表明整个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

建议

1、立法

建议对《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进行修改,以达到下述目的:

改变对海事调查目的的定义。变“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为单一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也是已经并入SOLAS公约第XI-1章,于2010年生效的海安会强制性决议MSC.255(84)《海难调查规则》对海事调查的明确定义。

提高对海事调查基础上的安全建议的重视程度。首先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确海事调查报告应包括合理的安全管理建议,其次要建立海事管理机构对各相关方履行安全建议的监督机制,可以借鉴英国的闭环监督机制,即定期公布各责任方对安全建议的履行情况,让公众参与到监督活动中来。

扩大海事调查的范围,提高事故调查人员工作的独立性。法律、法规中应明确指出海事调查人员有对包括船长、船员和船舶检验、船舶修造、引航、通航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的询问权利和提取证据的权利。在必要的时候,海事调查人员可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现存不合理的法律条文提出改进建议;海事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现场,提取证据以及后期的事故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应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引导。

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海事调查人员应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调查报告,以便公众从中吸取事故教训,这也是MSC.255(84)《海难调查规则》的要求之一。考虑到某些事故隐患的迫切性,事故调查人员应得到授权,将严重事故隐患以安全建议的形式提早公布出来。

2、工作机制改革

为有利于对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深入调查分析,并考虑到《海难调查规则》的强制性要求,建议在海事局内部区分对事故的安全调查和行政调查,由不同的工作部门开展上述两种调查,确定安全调查的唯一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另外,为提升海事调查的独立性和扩大海事调查的范围,建议安全调查部门在业务上直接由部海事局指导,或完全直属于部海事局。这样的机构设置便于事故调查人员对涉及地方政府部门乃至海事管理部门内部工作的事故开展公正、客观、全面的调查,深入分析事故背后的人为失误。

3、人员培训

建议在部海事局建立一个常设的海事调查培训部门,有计划地对一线海事调查人员轮流进行定期培训,或借鉴其他行业对人为因素的调查经验,如民航、核工业等。另外,按照IMO决议A.849(20)和MSC.255(84)我国要建立海事调查国际合作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也可以促进我国海事调查中人为因素调查分析水平早日与国际接轨。

4、技术支持

改善调查人员装备:对于有些涉及当事人心里和生理能力的人为因素,如酒精、等,海事调查人员需要随身携带必要的初步检测设备,以便在第一时间提取相关证据。

与医疗单位、科研单位等开展合作:事故中的人为因素涉及面非常广阔,而且相互之间往往存在着复杂的关系。这就需要有的实验分析能力的支持,如药物影响的医学鉴定,疲劳原因的综合分析等,开展合作能充分利用其专业的人员、设备及服务网络,节省海事部门的资金投入;人为因素的调查和研究属于新兴科研领域,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不但能够随时跟踪国际上的研究动态,而且还能够开发我国自己的人为因素调查分析方法和工具。

5、开展示范性调查并对调查人员进行引导和奖励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更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看似简单,做起来相当困难。由于各种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0引言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再次,财政等管理部门必须长期坚持对会计人员的后续业务教育,会计知识更新快,这方面改革多,不及时跟上就不懂,出了问题就明显体现在会计报告中,使会计报告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准则要求,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业务学习的这项工作必须制度化,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两者不可或缺。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7篇

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说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是因为虚假财务报告不仅在中国有,在美国有,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有。只要虚假财务报告可以为做假的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虚假财务报告就很难被消灭。说它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是因为虚假财务报告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中还有创新,还有不确定性与风险,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就很困难。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内涵及其治理的现实意义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欺诈广大投资者,误导国家对目前经济的判断,导致国家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及其成因

1.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

虚假财务报告类型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如可以按其虚假内容划分,可以按其虚假形式的性质划分。下面将按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将其划分为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而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比如,经济业务的遗漏,对会计政策的误解等。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径。

2.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五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业务不熟,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影响到他们的晋升、工资及福利,还可能与企业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联系。正是由于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虚升经营业绩可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和员工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些利益主体有了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因此,经营状况不佳又急需资金的企业,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就容易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

四是为达到发行股票的资格而进行的舞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论在初次发行还是在以后增发股票和配股,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由此一些企业为发行股票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五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一些企业为偷税、漏税、推迟纳税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审计时很难被查实。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款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例如,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关原始单据丢失;由于麻痹大意,多提或少提费用、税金;搞数字游戏,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特别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把一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加以隐藏,把一些无处搁置的不合理费用“搬”到这几个审查难度较大的科目上。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经理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粉饰财务报告,即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无能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是名存实亡。

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诚然,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会计控制系统是无法良性运转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没有独立的会计控制系统,而是由于存在控制环境中的缺陷导致会计系统的失效。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1996年至2005年7月因财务报表存在舞弊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共有31家。我们发现,从上市到第一次发生财务舞弊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更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发生舞弊时,仅有3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他2家仅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证监会的处罚中,31家公司仅有5家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处罚。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如“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安达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安达信”在过去的十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又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因此缺乏独立性。另外,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13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琼民源”审计案例中,即使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没有关注到利润异常变动的风险,在实施审计阶段也没有寻找到报表利润虚假的证据,但如果在审计报告阶段,复核人员能够运用分析性程序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出最后复核,必然会发现报表利润的异常变动,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舞弊型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不易察觉的。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或舞弊要素有关。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一旦发生,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舞弊者遭受了损失,蒙受了耻辱,而且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必须补交税款,归还赃款。受害方也遭受了损失,他们要支付法律费用,花费时间并经受公众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治理虚假财务报告。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8篇

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说它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是因为虚假财务报告不仅在中国有,在美国有,在世界其他国家也有。只要虚假财务报告可以为做假的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虚假财务报告就很难被消灭。说它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是因为虚假财务报告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中还有创新,还有不确定性与风险,虚假财务报告的治理就很困难。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内涵及其治理的现实意义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欺诈广大投资者,误导国家对目前经济的判断,导致国家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及其成因

1.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

虚假财务报告类型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如可以按其虚假内容划分,可以按其虚假形式的性质划分。下面将按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将其划分为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而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比如,经济业务的遗漏,对会计政策的误解等。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径。

2.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五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业务不熟,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影响到他们的晋升、工资及福利,还可能与企业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联系。正是由于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虚升经营业绩可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和员工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些利益主体有了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因此,经营状况不佳又急需资金的企业,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就容易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

四是为达到发行股票的资格而进行的舞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论在初次发行还是在以后增发股票和配股,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由此一些企业为发行股票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五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一些企业为偷税、漏税、推迟纳税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审计时很难被查实。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款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例如,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关原始单据丢失;由于麻痹大意,多提或少提费用、税金;搞数字游戏,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特别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把一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加以隐藏,把一些无处搁置的不合理费用“搬”到这几个审查难度较大的科目上。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经理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粉饰财务报告,即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无能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是名存实亡。

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诚然,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会计控制系统是无法良性运转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没有独立的会计控制系统,而是由于存在控制环境中的缺陷导致会计系统的失效。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1996年至2005年7月因财务报表存在舞弊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共有31家。我们发现,从上市到第一次发生财务舞弊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更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发生舞弊时,仅有3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他2家仅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证监会的处罚中,31家公司仅有5家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处罚。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如“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安达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安达信”在过去的十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又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因此缺乏独立性。另外,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13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琼民源”审计案例中,即使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没有关注到利润异常变动的风险,在实施审计阶段也没有寻找到报表利润虚假的证据,但如果在审计报告阶段,复核人员能够运用分析性程序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出最后复核,必然会发现报表利润的异常变动,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舞弊型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不易察觉的。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或舞弊要素有关。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一旦发生,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舞弊者遭受了损失,蒙受了耻辱,而且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必须补交税款,归还赃款。受害方也遭受了损失,他们要支付法律费用,花费时间并经受公众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治理虚假财务报告。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检验科;化验结果纠纷

1科室必须有对质量管理进行全面的整改。即是质控管理且必须是可见的。

过程指的是输入向输出的转化,彼此联系密切。样本的检验是一个过程,临床医师对疾病的判断和治疗,化验单的书写,申请检验属于过程的开端或过程的输入,这是依据,化验报告的完成过程是结果。医师发出检验申请,患者进行检验标本的准备、护理人员收集标本、运送标本,实验室标本接收与处理,标本分析测定,化验结果经过核实和确认之后发出。临床医师以此为依据对患者进行疾病类型的诊断并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整个过程的控制就是建立质控体系,每一个方面都进行了记录,可以清楚地发现,这是确保了检测报告的准确性,亦是佐证重要的依据。

2强调检验报告数据只对其检测的标本负责

众所周知,影响检验报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标本的采集过程、患者在进行标本采集时的生理以及病理状况、药物的使用都会对检验结果造成干扰,甚至在收集或者是运送标本途中发生的张冠李戴现象,因此必须在科室的检验报告制度中或是化验单上明确标注"此检验报告数据仅对所检测的标本负责",因此,检验室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各项检验标本经检测后保存的时间,并严格保存,以便临床医师或者是患者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有疑问时,进行重复实验,作为证据。对标本的状态如溶血,脂血等进行标注。

3设定每项检验结果的误差允许范围

因为采取不同的方法,每一项检验均有测定值的误差允许的范围,即同一份标本同一时间重复检测值可以不同,但要在允许的范围内,这对临床医师进行检验结果的分析,尤其是进行病情的动态对比分析是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若患者对检验验报告有疑问,检验室可以进行取证。例如日立KX-21NWBC靶值15%,若检验报告为WBC8*109/L,患者提出质疑,再重复检查,如果值落在误差范围内证明检验报告是准确的。所以,在质量手册中应注明各项检验值的允许误差范围。

4仪器和试剂符合国家的要求

试剂的储存条件和记录。要记录仪器及试剂的鉴定结果,购置的设备仪器,试剂必须有许可证,使用前严格校对,校准试剂条匹配的仪器,是否得出同样的质量控制标本的阳性或阴性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作为处理医疗纠纷时的证据。

5操作手册

包括实验原理和方法、操作流程骤、仪器及试剂的要求,实验室的工作条件,仪器校准的方法和校准物、质控物的规格、实验方法分析物参考范围,测定值的允许范围、实验注意事项、质控措施等,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试验并记录保证了证据的提取。并经科主任签字。

6室内的质量控制和室间的质量评价

如果仪器都经过严格的校准,复合标准要求,完整的室内质量控制是监测仪器和试剂质量稳定性的重要方法,同时也保证了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若发生失控,必须有调查和纠正失控的措施记录。 EQA评估测量结果的准确度是实验室检测的基础,良好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分数,是医疗纠纷证据的重要参考,所以完善室内测试项目,室间质量控制评估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7注意检验报告的书写格式

检验报告单日要规范,书写要整治,不得涂改,要注明出接收时间,检查标本的时候,注意对报告结果描述的检查,若镜检未发现结核杆菌写成未发现抗酸杆菌,而不可移易写成抗酸杆菌(-)。骨髓涂片报告时,应与临床资料结合,进行体征检查,必要时需亲自询问患者的相关资料,再定论;或建议上级医院会诊或专家讨论。化验单上须写明本检验加过只对此标本负责,若有疑问3d内提出异议,过期失效。跟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在患者入院时就对其进行相关问题的宣教。实验室要有保存3~7d的标本专用冰箱。专项记录本。危急值的检验结果必须立即告知临床医师,并进行记录,以防止发生危重报告未急时发出等请款,引发纠纷。

总而言之,要细心,工作认真,三查七对,保守医密,并做好检验员的相关工作,也要保护好自已,在任何时都要防患于未然!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检验水平!

参考文献: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审计失败;成因;审计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1-0086-03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进入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涉及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实告诉我们,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树立强烈的法律责任意识,正视法律诉讼这一现实,探索审计失败成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成因

所谓审计失败,是指会计报表存在着重大错报或漏报,但注册会计师审计时没有遵守一般公认的审计原则而发表不恰当或错误的审计意见。美国“六大”会计事务所在发表的一份题为《美国的责任危机对会计师职业界的影响的形势报告》中写道:“诉讼费用和保险金已成为事务所第二大支出,为解决法律诉讼,美国会计职业界花费9%-12%的审计和会计服务收入,针对整个会计职业界的总索赔额近300亿美元。”因此,积极探索审计失败的成因具有重大的意义。[1]

审计失败一方面来自于企业的错误与舞弊行为,另一方面来自于注册会师自身的工作过失或欺诈。

(一)企业的错误与舞弊行为

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一般公认的审计原则未能查出企业某些重大的错误、舞弊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可能会遭到企业及有关方面的控告,其原因是审计失败。

所谓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或漏报。即企业由于疏忽、误解等原因,在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中产生了错报或漏报。它强调的是非故意的差错。这种错误主要包括:(1)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2)对事实的疏忽的误解;(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所谓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即企业故意在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中造成错报或漏报。它强调的是出现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这种舞弊主要包括:(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2)虚报存贷;(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如伪报收入;(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6)关联交易。

对于上述企业的错误、舞弊行为,企业理应负直接责任和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则只能负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职责是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注册会计师只要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并通过实施适当且必要的程序,是可以将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舞弊行为检查出来的。但是由于审计测试及企业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发现和披露出会计报表表中的所有错报或漏报情况。也就是说,不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所有未查出的错报或漏报情况负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未能查出的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没有负任何责任,关键要看未能查出的原国是否源于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失。[2]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在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关注错误与舞弊,发现错误或舞弊迹象应及时作出处理,并考虑错误与舞弊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二)注册会计师的过失与欺诈

除企业的错误与舞弊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一个方面外,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和欺诈也是导致审计失败的另一方面,给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

1.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害,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可归纳为三个因素:一是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缺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的过失,往往与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足和所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的缺陷密切相联系。二是对客户的经营了解不够。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鉴证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是否进行了公允反映。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经营了解不够,就会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失败。三是审计程序不妥。注册会计师发表正确审计意见的基础是必须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不妥,则会导致审计失败。

2.注册会计师的欺诈。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行为具有不良动机和目的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注册会计师欺诈与注册会计师过失的主要区别。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误、漏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因欺诈而造成审计失败,给企业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应给予严厉的处罚。

二、注册会计师规避审计失败的策略

(一)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审计风险面前麻木不仁、没有抗风险意识、没有抗风险能力。在每份审计报告产生前,要避免风险产生,进行审计风险预测(考虑报告是否存在风险因素)和审计风险的评估(风险产生的概率和损失大小),并考虑采用哪种方法可以控制和降低风险,在执业中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态度,把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二)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是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二是应当按照审计计划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一般应采取抽样审计的方法,必要时也可采用详细审计的方法,通过检查、观察、查询及函证等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三是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应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三)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系统

审计质量是社会审计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审计风险的大小,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系统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对审计项目的主要环节,要本着保证质量、分清责任、互相制约的原则,实行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主任审计师检查审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三级负责制,对重大的审计项目必须实行审理会议制。

1.通过签订业务约定书进行控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是检查委托人是否具备审计条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初步意见;部门经理的责任是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意见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安排人员起草业务约定书,重大审计项目的约定书签订要由主任审计师负责。

2.通过组成审计小组进行控制。审计小组是履行协议的具体实施组织,担负着实施审计计划、汇总情况、起草审计报告初稿、整理资料等全过程。审计风险与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有密切关系,因此,组建审计小组时,即要考虑审计小组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结构,也要考虑其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是否廉洁公正等。

3.通过制定审计计划进行控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应能全面反映协议合约事项,明确审计内容、范围、目标、要求和时限,应符合有关的政策规定,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审计取证的控制。审计证据是审计事项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其控制点:一是要控制重要问题取证的途径、目的、方式、方法、步骤等,取证应符合有的放矢原则,取证要完整,防止有证无用,有用无证的现象。二是对证据的真实、可信赖程度的控制,要求出处可靠、有效,同时出处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签章认可。三是在资料汇总时要对证据进行复核,证据与证据之间如发现相互矛盾,必须进一步核实统一,保证审计语气的真实性。

5.审计工作底稿的控制。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的记录,是检查审计人员工作深度与广度的标尺,是编制审计报告的依据。因此,要对审计工作底稿完整性进行控制,对审计工作底稿规范性、合规性进行控制。建立三级审核制,即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审核工作底稿、部门经理审核报告中有关问题的工作底稿、主任审计师或业务分管领导应重点抽大问题的工作底稿。遇到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必须会同专业人员审核。

6.审计报告的控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后成果,体现审计工作的最终质量。因此要做到: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引用规章要确切、措词要适当、文字要简练。为此,一是对报告形式的控制,如验资年检用审计查证报告,司法部门委托的案件用审计鉴定报告,咨询服务用咨询报告等;二是审计报告内容的控制,对写入报告的有关事实,必须逐一核实,必须有充分的政策依据。

(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后续教育

加强“两个教育”是为了提高社会审计执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因此,社会审计组织应当重视教育,站在战略的高度对待教育,把“两个教育”坚持下去,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提高审计质量,确保控制审计风险。

(五)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

一是对客户的业务活动深入了解,特别是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保险、高科技企业。二是掌握客户所处的经营环境,对经济形势及行业情况深入认识。三是对客户的高层管理人员过去的背景深入了解。四是对客户的组织结构深入了解。五是对客户的产品、制造过程及设备深入的了解,不要对管理当局的陈述及声明给予过分的信赖。六是对客户的其他人员、管理机关或供销商的某些报告要加以研究和重视。七是对于客户内部审计成立的目的及开展工作情况要充分了解。

(六)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要注意的重点有:一是适当动用分析性复核程序。由于注册会计师一般并不重视分析性复核程序,所以难以发现客户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异常变动。二是提高询问技巧。通常注册会计师对于客户内部控制的了解或问题的澄清,都是通过询问方式进行的。注册会计师要重视询问技巧,避免使询问变成简单的问答式会话,使询问程序流于形式。三是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在错误的时间及地点执行错误的程序,或使用错误的证据搜集方法,或使用证据的方法错误。如企业账上记录一笔未经正式订货程序的销货,而销货单上的单价相当高而数量少,经由海运送交国外顾客。注册会计师可能因检查运费单据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已转移和存货已经出库,所以未能发现疑点。如果注册会计师曾经询问为什么选择以海运方式送交价高量少的货物,就很可能会怀疑这笔销货。四是对内部控制测试结果所发现的例外情况要加以重视。如注册会计师对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结果所发现的例外情况重视不够或未作处理,因为他不希望内部控制功能不全的测试结果出现。内部控制测试的目的在于减少实质性测试,但是注册会计师人多受时间预算的限制,希望其测试结果支持原有内部控制良好的假设,纵然遇到例外情况,也难以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因为这样做很可能会超出时间预算而增加审计成本。六是正确评价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内部审计固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但是注册会计师应如实评估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及实际工作成效,适当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以大量减少自己的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3]

参考文献:

[1] 李冬平,黄德华,王振林."不清洁"审计意见、盈余管理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J].会计研究,2001,(6).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1篇

[中图分类号]R96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7(b)-137-02

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帮助病人恢复健康,病人受到的最常见的治疗是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安全性是一个很重要的公众健康问题。理想的药物治疗是使病人在最低的用药风险下,治愈或缓解疾病,达到维持或提高其生活质量的预期效果。大多数病人在接受药物治疗的同时被告知该药有助于其生命质量的提高,然而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许多病人曾因用药而造成伤害,甚至有病人因用药致死。国外统计,药源性损害可占到住院病人的 6.5% 。而高达 19% 的医疗致残是药物不良事件引起,其中又有 45% 与用药失误 (ME) 相关。

1 ME的概念

1.1 ME的定义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医学会、美国药学会、美国药典委员会等 19 个部级单位组成的国家 ME 报告与防范协调委员会( NCC MERP )对 ME 定义如下:在药品为医务专业人员、病人或消费者控制时,任何可以防范的可能引起或已经造成不恰当地应用药物或伤害病人的事件。此类事件可能与职业活动、医疗产品、程序和制度相关,涉及处方、处方传递、产品标签、包装,以及名称、调剂、配方、流通、管理、教育、监测和使用等方面。

1.2 ME与ADE的区别

ME是影响病人药物治疗质量及安全的问题,不一定都会产生不幸的结果,即不是真的发生了不幸的结果才称为ME。如医师开具处方时写错了剂量,但在配方时被药师发现,并在得到药师通知后作了改正,病人最终得到的是正确的剂量,但在过程中已出现了错误,虽然没有导致不良事件,按定义也属于ME,但不属于ADE;ADE是adverse drug event的缩写,即药物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是指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利的临件,但该事件未必与药物有因果关系。不良事件也可理解为new clinical incidents and/or adverse reactions,即它包含临床新出现的偶然事件及不良反应,例如在使用某种药物期间出现的病情的恶化,并发症,就诊或住院,化验结果异常,各种原因的死亡,各种事故如骨折、车祸,或导致这些事故的原因――瞌睡、眩晕、晕厥、视力障碍等,以及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如误将氯化钾注射液当作碳酸氢钠注射液,导致肠炎脱水患儿高血钾症死亡的不良事件,是ME,亦是ADE。两者相互交叉,相互区别。ME不一定引起ADE,ADE不一定由ME导致。

1.3 ME与ADR的区别

ME和ADR的含义不同,ME是一种失误、差错,而ADR不属于差错,是药品固有的属性,或由于机体原因所致。但两者有一定的关联。例如,已知病人对青霉素过敏而仍用青霉素治疗,导致过敏性休克。有些ME引起的ADR是可以预防的。例如,由于用药剂量过大而引起的肾损害等不良反应,可调整剂量来避免。

2 ME造成的损害及其分级

2.1 ME的危害

ME是医疗差错的主要部分,超过60%的医疗差错与ME有关。ME可造成药源性疾病,甚至死亡,增加医疗成本,浪费医药资源,影响医疗机构声誉。根据有关单位统计,每年因ADE造成病人瘫痪的医疗伤害约为19%,其中因ME而导致者高达45%[1]。美国医学研究所(IOM)2006年7月公布研究报告称,全美每年共有150万人深受ME之害,由此造成的额外花费高达35亿美元。

2.2 ME造成的损害分级

美国用药失误报告系统将用药失误按病人机体受损害程度而分为9级(A~I),其中,A级无损害,B~H级有损害,I级死亡[2]。A级失误:环境或事件有可能造成失误的发生;B级失误:失误未累及病人;C级失误:未使病人受损;D级失误:未使病人受损,但需进行监测;E级失误:造成病人短暂损害,需要治疗或干预;F级失误:造成病人短暂损害,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G级失误:造成病人永久损害;H级失误:引起危及生命事件,如过敏性休克、心律不齐;I级失误:造成病人死亡。

3 ME出现的环节

ME可发生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据美国药典会2000年报道,用药失误发生率以给药为最高,其次为抄写,配方,处方。用药失误大多是由于违反治疗原则和规定所致,有较多的人为因素,是可以预防的,仅少数是受现有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所致。

3.1 处方失误

包括以下几方面。①药物选择不正确:存在适应性、禁忌证、已知变态反应而用药致敏等问题;②处方书写错误:药物剂型、剂量、给药剂量、途径、速率、药物含量、用药次数、用药次序、用药指示不正确或书写不清楚等,导致药物治疗失误。据Abood的研究,最常见的处方差错是剂量不当(56.1%),开具病人引发过敏的药物(14.4%),剂型不当(11.2%)。此外,还有选择药物不适宜病症及疗程不当等。

3.2 调剂失误

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剂量不当:剂量计算错误或剂量单位搞错或药物取量不正确,用量一次大于或小于规定的容许范围,一次或多次给药。②剂型错误:给病人非处方或医嘱规定的剂型。③药物调配错误:给药前,未能正确地调配药品。

3.3 给药失误

包括以下几方面。①给药技术错误:给药的程序、途径、部位、速度等不正确。②给药时间错误:未按规定的时间或间隔给药。③遗漏给药:未按医嘱给药,病人没有得到应该给予的药物治疗(排除病人拒绝接受药物治疗)。④药物给错病人:将药物误给予其他病人。⑤依从性失误:用药者未遵从医嘱用药。⑥非医嘱给药:病人自行用药,缺乏医师或药师的正确指导。⑦监测不当或失误:未按药物治疗方案监测或评估用药的适应性,忽视了药物治疗的潜在风险。如病人使用香豆素类治疗时,没有执行凝血检查以评估病人的临床效果及反应,造成病人大量出血,甚至危及生命;又如医师或药师没有注意病人的用药史,或未详细评估病人现在的用药情况而忽略了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4 导致ME的原因

ME来源于多专业、多因素、多部门,造成ME的原因也有多种,有人的因素、药品的因素,也有环境、系统及社会的因素。其表现形式基本上有两种:其一为疏忽,是由于工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分心所致;其二为错误,是由于专业知识不足或采用了不当的信息所致。医疗单位导致 ME 的原因中常见的是注意力分散( 47% )、工作量增加( 24% )、人员调动( 36%)。

4.1违反工作规范

在配方与给药阶段,违反工作规范是常见导致 ME 的因素。有研究披露了 42%~60% 的药师认为不核对是配方出错的主要原因,其实也是给药出错的重要原因。不管是药师还是护士都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某些药品的使用制订特殊的个体化规定,把 ME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4.2缺乏沟通

与同事或医务人员疏于交流也是 ME 的重要因素。如当医师的处方有疑问时,药师不去澄清,就很可能发生错误。医师字迹潦草也常会导致沟通或交流障碍。

4.3疏忽

不是理解出现问题导致的错误,指的是专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心不在焉发生的错误,如写错姓名或标签。疏忽往往是因为认知功能与个人的或环境的因素相互作用或为之干扰 , 从而造成。一些专业相关的特殊因素以及工作环境都可能造成错误。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影响认知的因素有多种,如工作负担过重,工作环境过差,个人情绪低落或激动,药名相似,包装雷同等。

4.4知识缺乏

与疏忽相比,误解更是知识缺乏直接导致的后果。如刚毕业,尚无工作经验的住院医师如处在无法得到有经验医师指教的环境中作出治疗决定,就可能容易发生错误。不是专科医师却参与一般应是专科医师参与的医疗活动,也可能导致错误。

4.5疏于对病人的指导

曾有一种说法:对病人的指导是配方前最后一次的安全核对。与病人交谈有利于药师根据病人的状况核对药品与剂量,有利于药师发现药物在处方和调配过程中的错误。曾有研究, 在社会药房中, 89% 的错误是在对病人的指导过程中发现的。当然,如对病人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也会导致错误。提供不正确信息的实质一般是知识缺乏。

5 ME的防范

5.1加强管理

认真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保证本机构内药品质量,从源头上防止因药品质量造成的ME。制定并推行本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处方集,执行国家或有关专业学会制定的“药物治疗指南”,诊疗常规和诊疗流程。实施临床用药的监测和评价,确保院内药物治疗有效、安全、经济、优质。尽力防范药物不良反应和临床用药错误。以病人为中心建立安全的医疗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用药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作业流程、质控指标和监测方式,监督执行并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加强对医师、药师的继续教育,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5.2 重视ME

领导者应关注ME,重视本机构内的ME数据分析和评价,促进医、药、护协同工作,对发生率高的部门作现场调研,调查研究ME问题。营造主动报告ME的氛围,不以惩罚为手段,鼓励工作人员报告ME,营造病人安全文化,灌输“病人安全人人有责”的信念,建立从ME中学习的机制。对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发生ME的人和部门,应严肃批评教育,对责任重大者可停止其处方权或处方调剂权,督促改正。

5.3 建立临床药师制

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防范ME中的作用。

5.4 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

建立机构内的电子处方系统,应用资讯科技中的专家系统,如用药安全防火墙、自动配方机等,使医务人员在微机终端前得到详尽的药物信息、病人资料,训练医生电脑开处方,消灭手写处方书写潦草、不规范书写等问题,避免药品名称类似导致混淆,应用电脑作治疗决策分析,系统改变减少事件发生。

5.5 改善工作环境

对与药物治疗有关的部门、科室,如药房、病区治疗室、输液配置室等的工作环境作认真的检查,发送那里的工作室的面积、布局、光照、通风等易致ME的不良状况,改造和添置必备的硬件条件。

6 小结

总之,ME是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的、影响和威胁病人安全的重要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期待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发展,期待政府重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实施全局性的国家合理用药规划,尽早建立国家ME报告制度和报告体系,努力提高整体医疗质量,确保民众临床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Rich DS .A process for interpreting data on adverse drug events: Determining optimal target levels[J].Clin Ther,1998,20(Suppl c):59-71.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 索赔 原因 依据 程序

中图分类号:DF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319-01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在现代工程中,承包方的索赔要求通常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补偿。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对施工合同双方而言,工程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它同合同条件中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随着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工程索赔工作,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以此带动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工程索赔原因

在承包工程中,常见的可以提出索赔原因有:一是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没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交付行驶道路、接通水电,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和设备不能进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供应材料,或供应材料不合格,延误工期;二是工程地质情况与合同规定的不一样,出现异常;合同条款不全、错误,文件不完备或文件之间矛盾、不一致;招标文件不完备,业主提供的信息有错误;三是业主或业主的工程师指令工程停建、缓建,指令增加、减少或删除部分工程,提高装饰标准,提高建筑五金标准等,把删除工程委托转给其他人完成;四是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业主作出错误的指令、提供错误的数据、资料等造成工程修改、报废、返工、停工、窝工等,业主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验收,拖延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不及时下达指令、决定,造成工程停工,或要求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承包商采取加速措施;五是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大幅度上涨;货币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国家法令的修改,如提高工资税,提高海关税,颁布新的外汇制度等;六是不可抗力因素,如反常的气候条件、洪水、革命、暴乱、内战、政局变化、战争、经济封锁、禁运、罢工和其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任何自然力作用等使工程中断或合同终止;七是在保修期间,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或其他非承包商责任造成损坏,业主要求承包商予以修理;业主在验收前或交付使用前,擅自使用已完或未完工程,造成工程损坏。

二、工程索赔依据

索赔必须有理有据,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完善。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工程索赔依据包括:一是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签证、技术规范等;二是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三是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工作日志、备忘录,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四是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停送电、停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等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五是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六是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工程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三、工程索赔程序

当索赔事件发生以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搞好索赔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处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甲方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或向乙方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一是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通知;二是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三是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四是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五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也按以上各条款确定的时限向乙方提出索赔。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会计基础 会计信用 会计制度 和谐社会  

    0引言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再次,财政等管理部门必须长期坚持对会计人员的后续业务教育,会计知识更新快,这方面改革多,不及时跟上就不懂,出了问题就明显体现在会计报告中,使会计报告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准则要求,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业务学习的这项工作必须制度化,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两者不可或缺。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4篇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欺诈广大投资者,误导国家对目前经济的判断,导致国家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及其成因

1.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

虚假财务报告类型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如可以按其虚假内容划分,可以按其虚假形式的性质划分。下面将按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将其划分为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而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比如,经济业务的遗漏,对会计政策的误解等。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径。

2.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五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业务不熟,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影响到他们的晋升、工资及福利,还可能与企业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联系。正是由于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虚升经营业绩可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和员工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些利益主体有了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因此,经营状况不佳又急需资金的企业,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就容易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

四是为达到发行股票的资格而进行的舞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论在初次发行还是在以后增发股票和配股,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由此一些企业为发行股票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五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一些企业为偷税、漏税、推迟纳税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审计时很难被查实。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款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例如,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关原始单据丢失;由于麻痹大意,多提或少提费用、税金;搞数字游戏,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特别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把一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加以隐藏,把一些无处搁置的不合理费用“搬”到这几个审查难度较大的科目上。

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经理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粉饰财务报告,即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无能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是名存实亡。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诚然,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会计控制系统是无法良性运转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没有独立的会计控制系统,而是由于存在控制环境中的缺陷导致会计系统的失效。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1996年至2005年7月因财务报表存在舞弊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共有31家。我们发现,从上市到第一次发生财务舞弊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更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发生舞弊时,仅有3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他2家仅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证监会的处罚中,31家公司仅有5家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处罚。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如“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安达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安达信”在过去的十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又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因此缺乏独立性。另外,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13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琼民源”审计案例中,即使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没有关注到利润异常变动的风险,在实施审计阶段也没有寻找到报表利润虚假的证据,但如果在审计报告阶段,复核人员能够运用分析性程序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出最后复核,必然会发现报表利润的异常变动,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舞弊型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不易察觉的。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或舞弊要素有关。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一旦发生,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舞弊者遭受了损失,蒙受了耻辱,而且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必须补交税款,归还赃款。受害方也遭受了损失,他们要支付法律费用,花费时间并经受公众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治理虚假财务报告。

虚假财务报告已不是某一个方面、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治理虚假财务报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综合措施,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在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积极的做法是从整个社会的诚信抓起,防患于未然。

通过前文叙述的治理方法,我们知道制度能改变人及社会的一些行为,但永远没法左右所有的行为。制度的这种有限性,可部分地由文化、道德等一些非正式制约因素弥补。因此,仅仅对公司治理和会计、审计进行改革,仍不足治理会计舞弊和审计失败,还应当深刻反省扭曲的文化氛围和沦丧的职业道德,并加以矫正、修补,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治愈会计舞弊这一市场经济的顽症。

摘要:虚假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近几年虚假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严重干扰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分析虚假会计报告的成因,提出了治理会计报告中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虽然治理虚假财务报告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我们还要努力使虚假财务报告逐步减少直至消失,使财务报告成为我们评价企业的准确依据。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内涵及其治理的现实意义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欺诈广大投资者,误导国家对目前经济的判断,导致国家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及其成因

1.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

虚假财务报告类型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如可以按其虚假内容划分,可以按其虚假形式的性质划分。下面将按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将其划分为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而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比如,经济业务的遗漏,对会计政策的误解等。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径。

2.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五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业务不熟,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影响到他们的晋升、工资及福利,还可能与企业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联系。正是由于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虚升经营业绩可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和员工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些利益主体有了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因此,经营状况不佳又急需资金的企业,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就容易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

四是为达到发行股票的资格而进行的舞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论在初次发行还是在以后增发股票和配股,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由此一些企业为发行股票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五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一些企业为偷税、漏税、推迟纳税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审计时很难被查实。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款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例如,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关原始单据丢失;由于麻痹大意,多提或少提费用、税金;搞数字游戏,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特别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把一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加以隐藏,把一些无处搁置的不合理费用“搬”到这几个审查难度较大的科目上。

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经理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粉饰财务报告,即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无能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是名存实亡。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诚然,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会计控制系统是无法良性运转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没有独立的会计控制系统,而是由于存在控制环境中的缺陷导致会计系统的失效。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1996年至2005年7月因财务报表存在舞弊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共有31家。我们发现,从上市到第一次发生财务舞弊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更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发生舞弊时,仅有3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他2家仅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证监会的处罚中,31家公司仅有5家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处罚。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如“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安达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安达信”在过去的十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又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因此缺乏独立性。另外,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13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琼民源”审计案例中,即使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没有关注到利润异常变动的风险,在实施审计阶段也没有寻找到报表利润虚假的证据,但如果在审计报告阶段,复核人员能够运用分析性程序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出最后复核,必然会发现报表利润的异常变动,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舞弊型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不易察觉的。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或舞弊要素有关。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一旦发生,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舞弊者遭受了损失,蒙受了耻辱,而且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必须补交税款,归还赃款。受害方也遭受了损失,他们要支付法律费用,花费时间并经受公众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治理虚假财务报告。

虚假财务报告已不是某一个方面、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治理虚假财务报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综合措施,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在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积极的做法是从整个社会的诚信抓起,防患于未然。

个人工作失误整改报告范文第15篇

2015年10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指出:基层改革“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地方层面看,从去年8月佛山市率先探索改革容错机制,到今年3月济南市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再到广东省拟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自贸区大胆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已在广州、浙江、湖北、广西多地建立。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建立容错机制,用制度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是各级政府推动改革落地的普遍选择。

那么,何为容错机制?容错机制将带来什么?又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能:改革创新的“护身符”

所谓容错,即允许或包容在一定范围内由于非主观原因造成的错误和失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容错机制是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和宽容失败的制度化体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有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面对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一些干部难免有畏难怕错情绪。在这种背景下,改革探索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逻辑既不合理,也不科学,还会挫伤干部的改革热情。”相关专家如是说。

具体来看,容错机制能从三方面为改革创新者护航,让他们轻装上阵。

首先,容错机制能够为改革创新者降低风险压力。改革创新的过程说到底就是公共决策的过程,而公共决策则是一种方案选择过程,公共选择的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凡是选择,即存在风险。公共决策风险同样无法避免,并且,改革因其收益高,伴随着的风险也相对大。对于改革者来说,越是创新,越要承受风险。

对于地方干部面临的改革风险,湖北省改革办督办处处长张忠诚总结为三个方面:一是政策风险,在中央政策调整或有新政策出台时,一些地方干部不知道如何作为;二是经济风险,改革的成本多由财政兜底,一些干部自觉难以承担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三是舆论风险,涉及民生的改革,往往牵涉面广,一旦失败,就会成为舆论焦点,处在风口浪尖上。在这样的风险环境中,容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营造的是一个更加宽松的作为空间。

其次,容错机制能够使改革创新者回归有限理性。公共决策者是人,而不是神。人的决策必然存在失误的可能性。对于一个并非全知全能的公共决策者来说,在收集和处理所有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作出最大化的最佳选择,既不现实,也不必要。

“决策者们不知道他们作决策的各种选择,也不清楚期望达到的所有目标。决策者只是设法减少每个问题的复杂因素,从而作出决策。他只需取一个最低限度的标准,然后从一组备选方案中选择出一个符合或超过这一标准的方案就足够了。”公共管理专家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看,曾经对风险事件的零容忍态度和“一票否决制”是一种非理性态度。

再者,容错机制能够激励改革创新者不断试错探索。改革创新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试错就要允许探索、宽容失败。宽容失败的核心是要让失败者重拾信心、敢于再拼再试。改革创新中的失败并不是结果,更多时候其实只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过程。

不能:“懒政”的“挡箭牌”

“担该担之责,惩应罚之过。”概而言之,容错机制保护的对象只能是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改革者和创新者,容错免责的前提是改革创新虽未达预期目标,但是改革者和创新者坚持依法决策、按程序决策、不谋私利。这些要件构成了容错免责的基本条件。

对改革创新者的错误不能缺乏包容之心,更不能让容错机制成为“懒政”、“怠政”或“庸政”的“挡箭牌”。

其一,容错机制不能成为“懒政”者滥用公共权力的“保护伞”。公共权力的行使如果不受约束则会成为滋生贪腐的毒瘤,其结果和表现形式常常表现为公共决策过程中的个人独断专行,侵犯公共利益。这样的改革创新不是出自客观理性,而是个别人的心血来潮和行使公共权力的随意任性。

损公肥私、贪污腐化等问题都是来自于公共决策权力的滥用,是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副产品却不是改革创新本身。对于这种滥用公共权力的“懒政”、“庸政”者,即使其所犯下的是再小的错误也不能容忍。

其二,容错机制不能成为“懒政”者进行暗箱决策的“护身符”。“为官不为”表现为懒政怠政,不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且有损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正如总理指出的,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也是一种腐败。

为此,容错机制的运行应当公开化,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避免决策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其三,容错机制不能成为“懒政”者逃避责任的“万金油”。诚然,用容错机制来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对改革失误进行责任豁免,是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但是,容错机制中的免责条款不是庸政懒政和违纪违法的“尚方宝剑”。对于“握着公权,占着位子,却无所作为”的懒政者要问责,对于“乱作为”造成“重大失误”的懒政者更应该追责,绝不能让容错机制成为其逃避决策责任的借口。

“容”与“纠”相结合

从治理的角度说,建立容错机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要落实容错机制,必须要建立健全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而使容错机制落到实处首先要做到信息公开。

其中,容错机制的具体内容、运行程序、实施结果都在公开之列。

“各地陆续出台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制度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改革者松绑减压的作用。但这些文件,有的规定过于宽泛、程序过于繁琐、标准有待统一,不少基层干部称之为‘表态性’文件。”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千乔认为让改革者轻装上阵、不畏风险,还须细化容错机制,须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对于“错误“应承担行政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进行类型和量级的明确界定。

在执行容错机制时,则应该先由当事人个人申请,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独立第三方专业部门联合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级部门备案。在容错机制启动之后,容错机制实施的对象、事件及启动容错机制的原因和结果等情况也应做到公开。

保证信息公开的同时,容错机制还需要纠错机制的配套保障。

“任何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先知先觉、不犯错误,当措施不正确时,制度能及时补位,避免全局性长期性的政策失误,这就是纠错机制的存在意义。”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学敏认为,一个完整的纠错机制应该包含“试错、反正、质询、复核、惩处”等多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