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

爆款营销方案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现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就《规定》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对于防止环境污染,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1994年9月,宁波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本市海曙区、江东区行政区域和江北区的部分区域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地区;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对该法规作了修改,允许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规定时间内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机构职能的调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2006年1月,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原来由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监督管理的机制调整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的机制,同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现行《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一部新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定》的制定过程

2006年7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宁波市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会后,将草案在宁波日报和人大信息网上公布,发送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并召开有关方面座谈会,征求市民、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期间,还将草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询了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草案修改稿,并将标题修改为《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提交2006年9月下旬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根据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三、对《规定》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1994年制定的《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但江北区除甬江镇外的农村地区,可暂不列入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地区”;2003年修改时增加规定:“春节期间,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并由市公安机关公告,允许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即在原禁止销售、燃放地区实行有限制的“开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目前,本市鄞州区部分区域已具备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条件,宜纳入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因此,《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市海曙区、江东区行政区域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江北区、鄞州区的部分区域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第二款规定:“春节期间,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公告,允许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考虑到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禁止经营、燃放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举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第三款规定:“举办市级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举行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此外,《规定》第四条还对其他县(市、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时间的情形作了规定。

(二)关于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条例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第三款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关于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规定》对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措施作了具体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第三款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经营时间或者许可的经营期限届满后停止经营,其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由批发企业回购或代为保管,不得自行存放”;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之外的区域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为了控制高危险性、高污染性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第九条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应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禁止在本市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此外,第十条、第十一条还对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作了具体规定。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运营的核心不外乎商品、服务、客户的运营,在各个阶段的运营侧重点截然不同,要视具体的店铺情况而定。

淘宝店铺运营其实是产品、团队、运营、资本和供应链的结合,流量、转化和会员是店铺运营的重中之重。把握节奏分阶段,店铺在不同阶段运营的重点不一样,要把握节奏,不要做一些顾此失彼、适得其反的事情。如新店上聚划算活动,会打乱店铺的正常价格体系和店铺成长计划,产品和服务跟不上,引发后续的销售真空和降低顾客体验。

卖家做好主推商品营销计划表后可以开始提高搜索排名,加大直通车和淘宝客推广力度。先从小分类抢占流量优势位置开始,如果占不到类目搜索首页,那就占关键词搜索首页,热词占不到,先从长尾词开始再到热搜词,慢慢地优化和抢占。同时,配合各种店内促销活动以及小型的淘宝平台活动,以及第三方活动,按照营销方案,有节奏地一步步打造小爆款。

新店避免全店商品同时优化,先优化主推商品,再优化主推商品关联性强的商品,避免漫无目的报名各种活动和使用各种付费推广工具获取流量。

成长期,打造爆款

店铺有一定的销量以后,开始做更大的营销方案,打造更大的爆款,开始更好地优化转化率。针对主推商品,以客户的角度分析产品的优缺点,分析产品的忠实客户群,在网页上描述出来,引导顾客买产品的行业标杆和标准。这样就能优先抢占市场,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创新以及独特性,树立店铺行业品牌。

接下去卖家可以开始抢占各种大型的流量入口的优势位置,加大硬广的投入力度,主推商品在类目搜索排名前3的位置,抢占各种热搜词的流量入口。通过参加一些大型活动或店铺的促销等获取一定销量之后,要及时分析活动效果,改进不完善的地方,继续打造更大的爆款,关联更多次爆款产品,形成一个产品带动关联产品销售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做好了选品、提高流量和转化率等环节,产生销量较大的爆款之后,店铺开始进入成熟期。

成熟期,提高客单价

用成长期同样的方法,打造2款及以上爆款,带动次爆款的销售,这样就标志店铺进入成熟期。成熟期的店铺需要关注客单价,做好老客户营销、客户体验设计,提高更大的销量,以提升宝贝的排名。

这个时期,团队人员开始快速增加,各种工作岗位开始明细化和专业化。当然新客户基数开始快速提升,各种流量入口的优势位置已经大部分被占领,卖家可以尝试网外营销,比如淘宝内的其他付费工具钻石展位、超级麦霸、阿里妈妈等。到了一定阶段之后,店铺可以参与淘宝各类大型活动和淘宝季节主推大型活动,销量会大幅增加。

新用户哪里来?

维持期最需要做的就是维持成熟期的销量,但是有时候还会下降,或产品更新速度跟不上,或者管理团队的缺陷,或者团队成员的增多,店铺会出现各种问题。这时,客户营销、老客户关怀显得尤为重要,抓好服务,同时调整员工绩效。否则店铺的流量成本的升高、采购成本和各种费用的上涨,会让店铺陷入困境。店铺发展开始遇到瓶颈,就需要突破。

瓶颈突破期,数据化管理

淘宝店铺必须开始精细化和数据化管理,促效率、抓服务、树品牌,重新往精细化方向定位,突破重围。开始做好每个主营的细小类目,形成最大的细分行业市场领军地位,开始专业的品牌运营计划。

营销思路:新老客户两手抓

运营的核心不外乎商品、服务、客户的运营。做好商品运营需要一套完整的运营标准,目的是尽快打造爆款群,现有资本的利润最大化;而在服务上,建立一套优质合理的服务体系标准,优化每个客户接触到窗口,制定统一的标准流程;对于客户的管理,就需要卖家建立一个CRM体系,因为推广、口碑、品牌都是以客户为载体的。店铺的营销,归根结底只做2件事情: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

新用户哪里来?

当店铺新开时,完全不知道如何抓取取新客户?所以这时候最需要做的是了解店铺产品的推广诉求,配合一定的推广手段,才能准确抓取一些精准用户。

推广诉求:提供什么样的产品(用户需求):潜在用户是谁(用户规模):目标用户在哪里(精准营销):优势是什么(价格、质量、服务、品牌);可量化推广预期(流量入口量化)。

推广手段:线上推广(门户、导航网站、垂直类知名站点);线下推广(平面报刊杂志、户外路牌楼字LED);SEM(搜索引擎关键词、品牌专区等);CPS联盟(中小站长、网店、第三方联盟);商务合作(品牌联合、销售促进);渠道代销(C2C商城入驻、B2C分销、大客户):事件营销(代言人、病毒营销)。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丶爆款的形成

自从有了淘宝的“爆款”一说,淘宝各路商家出现以“单品为王”的疯杀。其实在其它领域均早有爆款的迹象,但在淘宝上唯有爆款尚和“秒杀”的开创一般,受到商家还有买家的热烈追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羊群效应。

二丶爆款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爆款呢?通俗点来讲就是商家针对单品做的一次策划活动,能够在很短时间(往往是几小时)内达到高于5000的单品销售量,并且也实现其它产品的连带销售。这是一种营销方式,策划此类活动需要勇气和把控能力,并且淘宝店与其它线下的门店却又不同,线下进店的人群均是以从正门进店,而淘宝却多是以通过搜索宝贝而进店,我们称谓从窗口进店。那么,无疑单品的选择和打造,对于店铺的流量和销售均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三丶爆款的策划

任何打造爆款的商家均会提前就给产品做好爆款的方案,以按方案执行的方式来完成最终爆款的成功打造,比如产品选择丶流量准备丶价格安排丶团队协作等等一切均得提上日程。其实从单品的选择里面,我们也应该知道的是有两种区别,一种是专用来引流量的,也就是专门来做活动,并且往往价格低,是属于不挣钱的产品;另一种是专门用来打造主推爆款的产品,此类产品往往在初期上架时会以预售(往往是低于原价+限时折扣)的方式进行,然后按离发货时间为截点,来按天逐步恢复原价,而当达到一个销售值后并很难再低价出售,当然此需要根据店铺整体战略来决定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打造爆款的一些决定性因素,而在前期我们需要做些什么:

分析

1丶能借力的外界因素

例如服装类目,产品所针对的销售季节还得必须是适合四季的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效果的,包括找出最新流行的因素,能与产品相结合的点。5Ez武进新闻网_武进第一综合门户网站|wj001.com

2丶产品分析

包括产品定位,寻找出产品的卖点,以及在拍摄还有文案中的思绪理清。

3丶推广方式

根据店铺流量预先想好所要做的推广方式以及方法和时间排期。可以报名聚划算丶天天特价丶zhe800丶优惠社这类活动,获取强大的流量以及订单。

准备

1丶产品库存

如果是预售的产品将要明确清楚到货周期,以及颜色的齐全,还有上架时间。

2丶以后是否要参加淘宝活动

如果是为今后参加活动做准备的产品,在距离申报活动之前就得把价格恢复。

3丶针对产品找出的卖点来设计出文案

得根据卖点策划出好的文案,然后美工按谢文案修图,包括图片的拍摄等。

4丶主推产品的描述页面

宝贝描述页面要有关联产品或活动宣传图(如果活动力度够大,可以最上面放活动图)丶模特图丶产品图丶细节图丶流行趋势分析丶功能/特点介绍(卖点)丶产品材质介绍丶详细的尺寸/尺码表丶产品品质介绍和承诺丶包装介绍以及公司实力,最后再放上搭配的套餐。

5丶与相关部门沟通

打造专供产品,需要跨部门沟通问题,如修图丶拍摄丶推广以及产品协调。

6丶了解好店铺的数据

需要了解店铺的平常流量以及转化率(平时),这对打造成专供产品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根据转化率算出推广后所产生的订单和主推款的效果。例如:2000的店铺流量,按转化率1%来算,店铺整体要有20订单,而主推此款包必须达到总订单25%,也就是5个。

执行

1丶推广

在此处推广中,我们分为前期和中期两部分:

前期

1.SNS

在离产品上架前一周(如果是周二上新的话,考虑在周二),在店铺帮派发帖子,写出多少号(上架日期)的活动之类,一定要利用这个资源。还有微信丶微博之类,尽可能把SNS里所有免费并且可以宣传活动的工具都利用起来。

2.CRM

此处需要卖家有很好的会员管理能力,其实常规的用网店版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但如果可以,卖家可以考虑通地EDM制作好点的图片来发送给顾客,虽然简单的文字能让顾客一眼看懂,但是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相信更能打动顾客。

中期

对于那些资金有限的卖家来说,常用对于单品的推广方式有直通车和钻展丶淘宝客,相比其它的,直通车的可控因素会更强些,推荐用直通车。

1.直通车

从上架这天开始,在活动期内(一般是一周内)针对热点的关键词来竞价,此处交由推广负责,一定要使其在重点关键词排名到第一页位置,平均每天点击花费在2000左右(根据具体店铺具体需求决定)。

2.钻展

从上架这天开始,可以针对活动来做专门的活动推广,竞选的位置最好需在淘宝首页第二屏,并且保持连续五天出价在1000元左右的展现量(根据具体店铺具体需求决定)。

3.制作banner

放在首页轮播,还有其它宝贝页面的里面做好分流页面,保证顾客进店第一屏就能看到主推的图片。

2丶维护

爆款销量一旦上升后,就会出现有稳定的转化率,而从单品页面的流量往往会成为店铺里最引流的地方,而此次就要加强关联促销以及搭配的使用,也包括了店铺一些促销活动。

1.预售发货时间

如果产品选择的是首次上线是以预售为准,那得时时与产品协调丶物流保持联系,确保在预售日能发货。

2.店铺转化率

影响转化率的因素有很多,如果在前期推广时间段发现转化率不好,这时就需要尽快调整推广方案以及店铺的一些促销活动之类。

3.促销活动

店铺的促销活动图片一定要出现在页面的第一屏位置,也就是顾客打开页面第一眼就可以看到促销活动。

4.购买记录及评价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选品:如何发现“潜力”宝贝

谈到爆款,选品的重要性想必不用过多解释。传统的爆款选品一般都由买手或设计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来定,这样操作对店铺运营某种程度上具有相当大的风险。还有一种方法是通过预售方法来判断潜力宝贝,这种方法相对风险较小,适合绝大部分的店铺操作。

通过对店铺运营数据的持续观察,我发现店铺里有一款宝贝:前期没有经过任何推广,只做了基本的关联销售,这款宝贝却每天销量10件左右,页面UV也就是100,转化率达到惊人的10%,且该宝贝的平均停留时间较其他宝贝明显偏长,页面跳出率较其他宝贝明显偏低,用户的评价口碑极好。因此,我初步判断该单品符合大众需要,具备成为爆款的强力因子,需要适时加以优化、引流,以达快速致爆。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很轻松便完成了“潜力宝贝”的寻找计划,是时候验证能否热卖的想法了,这看起来是件很让人兴奋的事情。

优化:提升单品转化率的秘密武器

确定好了“潜力宝贝”,接下来该进入优化环节了。为了验证想法以便引爆计划顺利实施,产品部的同事加大了产品备货量,并及时针对供应商做出了补货的应急预案;推广部的同事对宝贝进行了一系列的细节优化(标题、宝贝详情、文案、产品卖点、图片,客户体验报告、推荐购买理由、第三方权威认证等),力求每一步每一点都做到精益求精。这些都是为宝贝引爆后自然流量及转化率能够得到快速提升而服务。真正验证想法的时候就要来了。

推广:精准持续优化、功到自然成

“丑媳妇也要见公婆”,在对“潜力宝贝”进行了一番细致的包装后,是该想想大流量的获取了。为了让“潜力宝贝”获得最大量的有效曝光,直通车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因为单品转化率高,很自然便登上了淘宝首页热卖单品排行榜;在店铺所有醒目位置也都加上了有力的推介广告;淘宝客销量也逐日提升;自然搜索流量在短时间内成倍增长。凭借着高质量的流量及转化率,不到半个月便轻松实现了日销50余件,月销量超千件的计划。

秘密:在数据分析中寻找答案

想必看到这里,很多掌柜一定会说:“没有什么新意、方法和秘密呀,这些我都知道呀”。但是我想说“知道与做到有本质的区别,这确实是我们亲自实践的真实全过程,就这么简单”。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听到许多掌柜在说“数据分析”这个词,但据我的长期观察,在淘宝里相当一部分的掌柜仅仅只做到了“数据”,对“分析”二字的理解还远远不够,大多数是“一知半解”。

最后我想分享一个观点:“在变化莫测的淘宝江湖,根据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并围绕提升运营绩效坚持不懈持续优化是唯一可靠的正确方法。因为在淘宝江湖里不存在所谓一招即胜的技巧及方法,唯有努力,细节决定成败!”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营销用得好,往往能造成现象级的传播效果,但运用自如并非易事。多年来,国产运动行业缺乏高端品牌,产品只在中低端市场徘徊,高端市场则被阿迪和耐克等国际大牌瓜分。在国内鞋服市场集体闭店躲避寒冬的时刻,阿迪销量竟然出现连续五个季度的两位数增长,其手法值得效仿。

首先,营销要有节奏。

营销其实就是在与消费者玩游戏,每一步都需要经过精心设计。引爆之前先确保产品敏锐地抓住了流行趋势和时机,引爆时要与当下热点事件或热点人物相结合,确保影响最大化。引爆之后制定完善的销售策略,确保产品的供应。

其次,学会讲故事。

在短时间里打造出三个爆款,这是国产运动品牌缺乏的能力。爆款打造其实并不难,但要先学会讲故事。爆款往往是经典的再造,即经典产品辅以当下流行的时尚元素或最新的科技。褚橙就是一个会讲故事的国产品牌。褚时健出狱后,承包下2 400亩荒山种橙子,那一年他75岁。于是,他种的橙子被打造成励志橙,并附上一句经典的广告文案:人生总有起落,精神终可传承。创业10年,他的品牌故事打动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也成就了褚时健橙王的称号。

再次,合理的定价。

成功的营销可能会带来产品价格的提高,出现严重偏离原始价格的情况。这需要品牌提前做出预判,以免事态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局面。

爱国者曾经在2010年推出过一款哥窑数码相机,声称采用了有800年历史的哥窑技术,相机表面独特的“冰裂纹”使得每一台相机都独一无二。该相机全国仅售两万台,每台售价为1 666元。产品上线一个月后,爱国者单方面将价格抬到2 999元,随后涨至3 999元、4 999元、26 666元。价格从1 666元涨至26 666元仅用了三个月,爱国者本想以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品牌跻身奢侈品行业,然而,这种无视消费者感受的无脑型定价策略,只会让产品走向失败。

最后,饥饿营销并非长久之计。

饥饿营销是一种短期营销手段而非长期策略,运用需有度,过犹不及。饥饿营销通过吊消费者胃口来达到促销的效果,如果长期使用,恐怕会招致消费者反感和抵制。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批发经营许可

第五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证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七)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八)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

第八条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除具备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相关资质,具备必要的安全保管技术措施和配送服务能力;其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颁发管理。

第三章零售经营许可

第九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存有实物的批发场所。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

第十三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第十四条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2年备查。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在购买或者销售后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对变更许可事项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许可证,换发新许可证。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储存仓库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的,应当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许可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况及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撤销其相应资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批发企业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或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除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未按本实施办法办理变更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等由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式样。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7篇

文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吕祖善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依照《条例》规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协调、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等组织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出入境检验检疫、教育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烟花爆竹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第八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企业以及焰火晚会、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和安全与法制教育。

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等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益性宣传工作。

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鼓励、支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发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替代产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划需要转产转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持。

第二章 生产安全

第十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技术改造或者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场所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一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从事药物混合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和成品的安全管理,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发现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含有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物品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再加工;

(二)购买烟花爆竹带药半成品进行再加工;

(三)将烟花爆竹生产作业流程中的危险工序以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分散、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

第十四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区域、成品和原材料仓库以及燃放试验场地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三章 经营安全

第十五条 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经营网点,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网点的布设,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布设,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与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近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与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学校、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0米。国家对安全距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零售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保持通道畅通。

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数量,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存放场所的面积以及安全条件,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具体标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烟花爆炸种类和限制存放数量的规定存放烟花爆竹。

第十七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申请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具体期限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禁止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假冒、伪造、变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生产或者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配送或者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九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烟花爆竹配送能力;配送车辆应当是封闭的厢式货车,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再经营的,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配送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负责收回。

第二十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严把烟花爆竹进货质量关,并在核准的地点经营,不得供应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对供应、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负责;因供应、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销售的烟花爆竹包装箱粘贴登记标签、烟花爆竹产品粘贴产品标签,确保生产和销售产品可有效追溯。

前款规定的登记标签和产品标签式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当使用本省统一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文本,并在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购销合同副本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备的购销合同后,应当予以备案登记。

第二十三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烟花爆竹生产、采购、销售档案,如实记录烟花爆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和销售时间、购买单位等内容,并留存2年备查。

第四章 运输和燃放安全

第二十四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运达地县(市、区)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禁止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假冒、伪造、变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承运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的规定,按照县(市、区)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同时搭载其他货物和人员。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飞机、火车、汽车、轨道交通、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或者在托运、邮寄的物品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除前款规定以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规格。

第二十七条 公安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在《条例》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警示标志上载明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的地点和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等组织,可以通过公约等形式,按照本办法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区域内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规格和燃放的时间、地点,并做好燃放安全提醒和防范工作。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烟花爆竹经营者购买,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和燃放。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监护。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非专业燃放人员不得燃放。

第三十条 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相应的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焰火燃放许可证》;未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的,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记录并签名,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实施烟花爆竹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和产品存放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和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违法生产、经营、存放、运输、燃放的产品。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查封、扣押的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物品应当立即退还。

第三十三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条例》规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安全评价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指定供货单位。

第三十五条 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活动,并对出具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审核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分别对生产经营场所和焰火燃放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对勘察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第三十七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分类专库储存烟花爆竹,专人专职负责看守,不得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设计、布局、结构、安全距离、储存数量、储存方式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仓库四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对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以及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封存,及时告知公安部门,不得自行组织销毁、处置。公安部门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90日内组织销毁、处置。

没收和无主的烟花爆竹,其销毁、处置所需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和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其销毁、处置所需的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负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法收费或者摊派费用的;

(三)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指定安全评价机构或者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指定供货单位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予以处理的;

(五)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

第四十二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已经建立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和成品的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将含有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物品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再加工的;

(二)购买烟花爆竹带药半成品进行再加工的;

(三)将烟花爆竹生产作业流程中的危险工序以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分散、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的。

第四十四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存放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出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假冒、伪造、变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假冒、伪造、变造的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配送或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核准的地点以外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销售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销售的烟花爆竹包装箱粘贴登记标签、烟花爆竹产品粘贴产品标签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使用本省统一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文本,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购销合同副本报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建立烟花爆竹生产、采购、销售档案或者未按规定留存备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种类、规格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坏烟花爆竹燃放警示标志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分类专库储存烟花爆竹的;

(二)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三)未在烟花爆竹仓库四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和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自行组织销毁、处置的,由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8篇

如果让顾客对你的品牌在第一时间提及的印象,你愿意是什么?

譬如SK-II,绝大部分顾客第一反应是它的神仙水(即护肤精华露)。而由此衍生的是,国产日化品牌当中,几乎都开发了“神仙水”这一品类产品!

譬如香柰儿,第一反应是它的NO.5香水。性感女神梦露的那句“我,只穿NO.5入睡”的名言,让这款女士香水名垂百年。

这就是国际品牌征战市场的“黄金单品”策略。还有雅诗兰黛的ANR系列,碧欧泉的活泉水分露,希思黎的全能乳液等等,为这些国际品牌征战全球立下了赫赫声威。

我们再打开淘宝(含天猫)。

御泥坊,2011年全网面膜销量第一。顾客最先提及的,是它的玫瑰滋养面膜。根据淘宝销售数据,这款面膜在御泥坊旗舰店一个店的销量已经超过42万件。

阿芙,全网精油销量第一。顾客最先提及的,是它的薰衣草精油。其天猫专卖店,该产品单店销量也已经超过17万件。阿芙更宣称,淘宝每卖出3瓶精油,就有2瓶是阿芙。

如此个案,不胜枚举。

所以,我们应该可以肯定,占领顾客心智的最有效办法,是为其提供一款功能卓越、体验优良从而经久不衰的产品。

这在电子商务领域,称之为“爆款”——指在商品销售中,供不应求,销售量很高的商品,也就是卖的很多,人气很高的商品。

当一个品牌被顾客从名称提及而延伸至某一两款产品并集中于斯,就已经获得了初步的成功。

爆款打造四字真言

任何轻视产品的销售行为,都只是追本逐末的盲目操作或投机行为,也无法支撑起一个品牌的长期发展。

“异”——定位的根本在于找出自己与别人的不同,爆款之生存基础为“异”。

定位论是最伟大的营销学说,但其传播的结果是造就大量为定位而定位的“假定位”,也就诞生了无数“第一”、“专家”之类的品牌或产品。要成为货真价实的爆款,必须从产品入手,找出产品的特色,在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基础之上形成尖刀优势,从而先于竞争对手占领顾客心智,获得顾客认同。

面膜的市场竞争已经是非常惨烈的了。但御泥坊独辟蹊径,从矿物泥面膜入手,成就了淘宝销量第一面膜,并为整个品牌带来千万元以上的月销售额。

如果御泥坊跟在美即的后面做面膜贴,或者跟在兰芝的后面做睡眠面膜,其结局会如何?

“聚”——集中力量于一点,爆款之强大基础为“聚”。

常打一个比方,一面墙壁,拳头和钉子哪个更容易打进去?

而爆款之所以能够成功,也就在于没有用拳头打墙壁,而是形成了一颗尖锐的钉子。

所以,既然选择了某个单品来打造爆款,那么必然要从销售、推广、促销、客服、生产等各个环节为其保驾护航,从而促进这个单品的强大,真正“爆”出来。

也就是说,钉子能不能迅速钉进去,除了钉子本身的锋锐之外,还有背后给予力量的锤子有关系。而企业的各种营销行为及资源,都是为钉子赐予厚重的力量。

当然,面对坚硬的市场壁垒,过于锋利的钉子也有可能遭遇折断的风险,这是定位时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了。

“实”——实实在在的高品质,爆款之持久基础为“实”。

在这里会形成一个分歧,也就是爆款到底是切入市场的尖刀产品(或者说流量产品),还是为品牌形成长久优势的核心产品(或者说利润产品)。

这一分歧的原因在于很多品牌认为他们的爆款是不赚钱的,而原因在于价格可能过低,而为爆款支付的推广费用过高。本文不想多做讨论,但是想强调的是,一方面大批量的生产必然会降低单款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另一方面因为爆款推广而将费用完全计算在该款产品上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而无论持何种观点的人,都无法回避的是,没有实实在在的高品质,任何因为价格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短时期产品爆销,都无法使这款产品在长时间内稳居市场,顾客不会为品牌的概念炒作行为长期买单。

“利”——有效控制成本,保障经营利益,爆款之发展基础为“利”。

2012年8月,电商历史上将铭记的是几大电商巨头的“价格战”。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商城,纷纷扯起“价格战”的大旗,将媒体、顾客及公众的眼球拨弄得团团转,但事实的真相不会因为这几大巨头的口水仗而淹没。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价格战首日,京东热门商品销售缺货率达29.63%,而众多品牌的爆款产品,更是采取“活动前涨价”、“下单后缺货”等手段让顾客无法真正获得实惠。

虽然京东“不差钱”,而且平台与品牌的操作手法不一样。但虚虚实实的价格战案例可以佐证的是,任何不顾成本的营销行为,要么是市场销售当中短暂的战术行为,要么是不计后果的自杀行为。真正的爆款,会为品牌带来忠诚的顾客,也会为品牌带来不容小觑的利润。

而且,一旦某款产品成为爆款,对其采取不计后果的折价行为,将会为品牌带来巨大的伤害。

爆款,不只是一款单品

以单品来打造爆款是绝大多数品牌的选择,SK-II的神仙水,御泥坊的玫瑰滋养面膜,都是单品爆款的运作典范。

毕竟,以单品来切入市场并占据顾客的心智,具有钉子的优势。因为相对来说,单品切入具有更容易记忆,更容易选择,价格也更便宜的优势。

但是,也有以组合来运作爆款的成功典范。譬如倩碧,自1968年品牌创立之初就推出的三步曲概念,倡导简单就是美的哲学,至今仍秉承“洁面皂+化妆水+特效润肤乳”的组合。

所以,如果资源具备,如果理念新颖,如果敢于尝试,爆款,不一定只是某一款单品。

另外还有一点要补充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顾客的变化,经济的发展,都会形成每一时期新的市场环境,从而产生新的市场需求,品牌当适应这种变化,创造出新的爆款。

兰蔻在彩妆方面的口碑是睫毛膏(曾经的纪录是,全球每卖出两支睫毛膏,就有一支是兰蔻的),在护肤品方面的爆款是水分缘系列。但在2009年,兰蔻又革命性地推出精华肌底液产品(俗称小黑瓶),迅速风靡全球。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9篇

直销模式确实发挥惊人魅力

成立于1976年,在平稳运作26年后,于2002年向公平会报备转型以直销模式经营,意图创造阶梯公司再一次的事业高峰。

事实上,直销模式也发挥了惊人的魅力,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阶梯营业额从改制前每月800万元,成长到2000万元,会员人数更大幅成长10多倍。

2003年,阶梯公司创造1.5亿元的营业额;2004年,年度营业额飙升到4.5亿元,这个数字让阶梯公司跃进台湾直销10大之列;2005年,阶梯公司继续涨势,业绩达到令人咋舌的8亿元。业内人士认为,阶梯公司将是继本土直销天王克缇公司之后,后势最被看好,有实力带领台湾品牌在国际市场发热的本土“直销之光”!

殊料2005年10月间,直销商退货风波,却点燃了阶梯公司从极盛转衰,继而黯然退出直销市场的火苗。

接办该案的台湾“公平会第三处”处长吴翠凤表示,2005年10月间,首度接到阶梯公司所属直销商的投诉,表示阶梯公司未依法处理直销商退货,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之后,相同的投诉如滚雪球般不断扩大,新闻媒体也开始对这个事件进行追踪报导,使得各界的关注愈来愈严厉,期间也爆发阶梯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导致延误发放员工薪资的另一个新闻焦点。

经过长达一年半的周折反转,“公平会”在2007年4月19日以阶梯公司“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3第2项准用同法第23条之2第2项规定”,处以新台币500万元罚款。这项处罚,可说是“公平会”对处理相关直销公司违法事件,除传销案件之外,最重的出手。

面对直销商不断扩大的抗议风波,转型直销不过5年的阶梯公司,因不能圆满处理所有直销商的退货问题,遂做出退出直销市场的决定,于2007年5月向“公平会”撤销报备及退出直销协会。

切盘模式让业绩爆发也埋下祸因

阶梯公司风波事件的根源,并不是阶梯公司转型为多层次直销模式,因为在转型初期,阶梯公司的业绩并未立刻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甚至部分员工因为不能认同老板转型直销的决定,纷纷挂冠而去。

面对转型初期的瓶颈,阶梯公司董事长颜尚武在几经寻访后,最终引进了台湾中部一顾问公司的建议改用切盘方式经营。所谓切盘,是指直销商大量进货,以达到晋升某个聘阶的业绩额,而获取较高比例的奖金,此举造成直销商大量囤货,成为日后引爆直销商大量退货的重要原因。

切盘的模式走入阶梯公司后,由于直销商需要大额的创业基金(在线学习软件加上计算机价值约4万元),公司此时又顺势导入以直销商向金融机构办理消费性贷款的方式吸引民众创业,此举让阶梯公司在转型直销后,业绩一举爆发。

阶梯与顾问公司又乘胜追击,在台北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一场数千人的加盟说明会,以现场签约加盟开店可参加汽车摸彩等诱因,创造单日业绩飙破5000万元、号称直销史上最大单日业绩的纪录。

熟悉直销运作的人都知道,“切盘”方式确实可为直销公司带来快速、大量的业绩,但如果囤货之后的销货机制不健全,直销商在长期无法消化产品的情况下,退货的问题便不能避免。

阶梯公司采“切盘”方式运作,或许是种下祸因,但双卡风波恰好在此时于台湾社会蔓延,却是让问题引爆的关键点。由于需要大笔的创业基金,采用切盘模式的直销公司或组织,几乎可说是与刷卡消费(借款)共生,当发卡银行紧缩核卡或借款,便阻断了想要以这种模式创业的道路,至此,阶梯公司的业务发展又陷入了另一个风暴。

而照理说,几年的业绩暴增,阶梯公司应该也进账不少,为何对于直销商的退货要求无法顺利退费,而坐视风波不断扩大?据了解,一手创办阶梯公司的颜尚武,个人一向以简朴著称,但对于产品研发,却总是大手笔的投资,以致造成在直销商退货风波发生后,因准备金不足而造成财务紧迫。

另外,因为阶梯公司一心进军大陆市场,以致研发单位多设在内地,由于内地的课程与台湾教育体制的不符,简体的版本也对台湾的使用者造成困扰,这也是造成日后直销商退货的原因之一。

囤货、消费性贷款、双卡风波、营业收入大量投入研发,一连串的影响,环环相扣,问题不断扩大,终致阶梯公司无力处理的局面。

危机处理能力欠缺的恶果

产品与制度都不是阶梯事件的根源,而消费性贷款的操作,也是某些直销组织喜用的方式,但在台湾双卡风波爆发后,尽管不能全身而退,也不至于伤得像阶梯如此之重,原因何在?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企业的危机处理能力。

阶梯公司与会员约定一次购买3年的商品,同时允许会员可分期缴纳商品款项。有会员因无力缴还银行每月的分期款项,或因产品不符需求,而向公司主张终止契约、要求办理退货。

未料,几个月过后,原本以为已完成退货的直销商,又遭银行催收相关款项,至此才发现阶梯公司并未代直销商向银行办理清偿,而仅是按月替直销商向银行缴纳款项,直到无力缴纳时,则放任银行向直销商催缴款项。

由于直销商事先并不了解“分期付款”与“消费性贷款分期缴付”二者间的差异,因此误以为只要向直销公司喊停,即可结束整个付款关系。实际上,依照直销商所参与的是与银行间签订的消费性贷款契约,而不是单纯与直销公司订立分期付款的买卖契约,因此直销商应该要求的是该直销公司返回未曾使用的相关商品款项,并拿这些款项去向银行办理清偿。

阶梯公司一方面停止对申请退出的直销商提供服务,一方面也未依其承诺代直销商与银行清偿债务,以致事后公司无力再行缴款时,索性双手一摊,扬言有争议的直销商可以到法院中诉,独留原签订消费借贷契约的直销商与银行继续周旋。

无形商品易引发退货争议

“公平会”吴翠凤表示,该案处理期间,阶梯公司负责人未曾亲自说明案情,只分别以来函及指派法务人员到会等方式,回复“公平会”的提问。“公平会”因此据以阶梯公司违法动机、受害人数多寡、违法情节、营业规模、违法后的态度、有否被“公平会”处分的记录(阶梯公司曾于2005年6月因违反“公平交易法”,遭处罚12.5万元)等情形,重处阶梯公司125万元罚款。

吴翠凤表示,以阶梯为例,甚至是更早的颠峰电信,以及日前同样发生退货风波的美兆公司,它们共同的特征是贩卖无形商品。但这并不说明贩卖无形商品就容易引发不法,而是许多人是因为人情关系购买直销商品,因此难免会有退货的情形发生,而无形商品在退货处理时的使用认定,确实较容易产生纠纷。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0篇

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及省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本市其他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工作。

开发区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第五条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行区域责任制。区域责任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责任区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制止,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学校和其他组织,应积极开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市区二环线范围内(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南至二环南路、北至二环北路)、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市其他县(市)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需对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进行调整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一)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其周边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周边范围;

(四)军事设施保护区;

(五)森林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机构;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十)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不宜燃放区域。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禁燃区域外,从事烟花爆竹销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按照销售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的零售经营网点应当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确定。

第十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确定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不得销售在本市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应当组织产权人或管理使用人等有关单位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警示标志上载明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的地点和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在禁燃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的,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向人群、车辆、树木、公共绿化地等处抛掷燃放;

(二)妨碍行人、车辆、船舶的安全通行;

(三)采用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 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监督业主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公约,对于管理区域或者责任范围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当场予以制止,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提供宴席服务活动的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应提前向宴席举办方书面告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提供宴席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在禁燃区域内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或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对经营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超出许可地点范围在禁燃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销售经营本市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燃放本行政区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xx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组织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和被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的,应选择远离城区的合理地点进行集中销毁。如销毁行动可能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的,应提前进行公告,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鼓励相关企业探索烟花爆竹无害化销毁技术。

第十九条 公安部门应当建立燃放烟花爆竹不良档案,记载单位或者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情况。不良档案记载的信息由相关部门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第二十条 对违法销售、燃放、运输、存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有权部门处理。

公安部门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可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环保、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本市市区指本市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

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指沙畈、金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九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原因20xx年12月24日下午,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件,目前造成5人死亡,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20xx年12月24日13时许,河北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爆竹爆炸。当地公安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系由个人非法私存烟花爆竹爆炸所致,已造成2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之中。发生爆炸的农户房屋已成废墟,其周边10多户人家的房屋一片狼藉,玻璃被震碎,门窗已经变形。

20xx年1月28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20xx年除夕至初一(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5时)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1篇

笔者和一些企业老板聊天的时候,经常会被问到类似的问题: “企业如何能做长久?”“我的企业前两年XX产品在行业内独领,绝对是爆款,可是为什么企业目前却举步维艰?”“我们企业产品也曾经是爆款,怎么一夜之间市场上就没有我们什么事儿了?”是啊,小到食品行业,大到国企,曾经耳熟能详却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消失了的品牌,随便数一下就有几十上百个。抛开体制转型、政府干预等一些外在因素,我们能否从企业和老板的自身内在因素上找到问题所在呢?

一、企业战略方面出了问题

一些较大的企业并不缺乏战略,但是在出现爆款产品之后,企业的战略就被忽视或者丢掉了,因为业绩掩盖了所有的问题。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可以说本来就没有什么战略,只是遇到了一个好产品,成了爆款,至于说公司以后怎么良性发展,还没来得及去想,或是还没有准备充分,就已经被淘汰出局了。

企业要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战略规划,10年、20年的规划没太大必要,但3―5年的规划是一定要有的。任何一个产品都有生命周期,休闲食品更加明显,基本上都在2―3年就不火了,如果企业没有3―5年的战略规划,你的企业也就随着你的爆款产品消失而没落。

二、企业团队建设方面出了问题

爆款产品来得太快、太迅猛,很多中小企业各部门架构本身就不完善,尤其是一线的营销团队,很有可能在出现爆款产品时,企业只有两三个销售人员。尤其是这两年一些从线上引爆的产品,很多电商只是找了一些中小企业的特色产品在网上炒热,这些企业在线下没有销售团队,销售网络也极不健全。

企业老板发现了问题所在,但他们在想也没想过的销售数字面前一次次延后了,所以等爆款产品风光不再之后, 蓦然回首,团队依然不完善。这两年的甜甜乐、友臣、麦德好基本都属于这类情况。

团队建设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企业的营销团队。搭建一个全国性营销团队,没有2―3年是无法完善的。爆款产品不是天天有,团队只要健全、产品研发跟上、人员服务到位,保证正常的销售还是可以的。

三、企业创新方面出了问题

企业的长远发展,单靠一个产品打天下成功的概率是比较低的,在一个产品进入成熟期的时候,就应该规划和研发下一个产品的进入了,大多数常青的外资企业基本上都是这样操作的。当一个企业有三四个产品系列在行业内叫得响的时候,这个企业基本就是行业内的大咖,也就可以持续发展下去了。

很多中小企业在产品成为爆款之后,忙着坐享其成,不继续进行产品创新、研发,即便是想推新品,但因为没有一个缜密的新品开发计划及推广方案,只是在市场上抓一个产品照样子生产,再出现爆款的几率基本上和中差不多。

你的产品要有新意、有特色,便于你差异化运作;或者你的新品营销模式有特色,便于团队去运作;再或者你的渠道促销、终端促销与众不同,便于经销商有兴趣参与其中。方方面面的创新决定着你的新品能够不断成为爆款,决定着企业在一个产品成为爆款之后,不会迅速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四、企业老板心态出了问题

一个一直挣扎在生死线上的中小企业,或者是一个经营了十几二十年一直不温不火的中小企业,突然一款产品在市场上火了,订单不断,发货总断,企业账上的钱多到不知该怎么花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每个人头脑都会膨胀,这个时候,老板的心态决定着企业今后的发展。

很多老板在这个时候会迷失,有的会超级膨胀,周围充斥着阿谀奉承,把产品的作用无限放大,把团队的努力及经销商常年的支持都不当回事了。好像团队的业绩及经销商赚的钱都是因为有了这个爆款产品,换了这些经销商,我的产品依然火,我的企业依然赚钱。老板是这样的心态,怎么能让团队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呢?到最后闹得团队离职,经销商不做,企业口碑就此玩完,福建几家有过爆款产品的食品企业,不就是这样退隐江湖的吗?

还有一些小膨胀,听不进建议,因为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别人说什么都当耳旁风,开始独断专行,万事亲力亲为,极大地打击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企业各项工作进展缓慢。最后,人浮于事,企业像潭死水,在竞争激烈的今天,注定会被淘汰。

只有很少的企业老板,能在产品成为爆款之后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公司的战略,带领着团队进行创新、突破,把企业带到一个新的高度,食品企业如娃哈哈、金丝猴等就是代表。但这些企业都是发展20多年的企业,离外资那些绿树常青的百年企业还差不少,最主要差什么?就是第五点,这也是最后一点。

五、回归产品属性出了问题

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理解呢?举个例子吧,王老吉在推向市场时是什么?“怕上火,喝王老吉”,是用来降火的,可以说是中药,也可以说是凉茶,每年销售额也就几个亿、十几个亿。现在的加多宝每年卖一两百亿,那加多宝是什么?它已经回归到产品的属性上来了,加多宝成了饮料。这就是产品回归了属性,这样的产品就不仅仅是爆款了,而是会长久甚至永远售卖下去,抛去外因,加多宝继续发展下去会迎来百年庆典的。

这就是说,企业在某个产品成为爆款时,并不是因为这个产品本身的属性,而是因为产品有特色,特色就是差异化,差异化的概念就是脱离了产品的属性去营销,去吸引消费者达到爆款目的。成为爆款之后,就应该让产品回归到产品的属性上去,这样的爆款产品才会走得更远。例如,黑糖话梅成为爆款之后,应该回归到“黑糖”或是“话梅糖”的属性上,从创造一个品类,回归到本身的品类;星球杯应该回归到“巧克力饼干”;燕麦巧克力应该回归到“燕麦糖果”;等等。如果这些爆款产品最后让消费者在产品本身属性上接受了,一个传统的经典产品也就诞生了,这样何愁企业不常青?

而实际上,很多企业在推产品的时候,总想差异化,总想创造新品类,这些都没有错,但做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只能让你的企业出来爆款产品,后面该做的是如何让爆款产品回归产品本来的属性。可口可乐从特殊配方的汽水回归到饮料,成就了一个存在123年的世界五百强企业。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2篇

第九条 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九条 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发证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后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烟花爆竹进出口企业和设有1.1级仓库的企业,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批发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发许可证。

发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批发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批发企业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发证机关受理延期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 批发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现场核查,直接办理批发许可证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取得批发许可证后,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发证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第十五条 批发企业在批发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批发企业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第三章 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储存限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

第二十一条 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

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第二十四条 批发企业对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当及时、妥善销毁。

对执法检查收缴的前款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与正常的烟花爆竹产品同库存放。

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批发企业应当在储存仓库留存批发许可证副本。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证企业的名单。

省级安全监管局应当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

(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

(三)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

(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七)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

(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三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

(一)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

(二)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三)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四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一)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五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第三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撤销,该经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式样。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3篇

人机结合,数据化运营的必然选择

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台计算机的性能能够比拟人脑。运营小二在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经验和规则是最宝贵的知识。大数据解决方案如果忽视了人的经验,则一定会像无头苍蝇,盲目而不接地气。而机器,算法,程序则能够夜以继日的挖掘出数据中的细节,这些细节是人难以识别和发现的,有些也难于解释。但是却能够产生出人意料的价值和效果。人机结合,是让数据价值最大化的必然选择。

在爆款模型解决方案的整体构建中,运营,产品和数据科学团队进行了多次沟通,将业务痛点不断提炼总结,最终将整体解决方案的目标定位在两个点上。第一,最大可能的减少运营小二的审核工作量;第二,模型算法推荐出来的高分商品,将在实际售卖中比人选商品实现更高的成交。

针对第一点,运营提炼总结出了6条商品审核不通过的硬指标,即:

1、卖家商品质量DSR< 4.6

2、报名备货总额< 10万元

3、因选款无优势被拒绝次数> 3

4、报名价格>全网历史最低价

5、在淘宝的评价数量< 3

6、在淘宝的月销量< 3

触发这6条指标中的任意一条,商品将不会通过审核,在模型中,我们将这样的商品打为0分。在爆款模型整体解决方案构建的第一期,我们将这六条规则固化,发现每天待审的商品中有40%都因触犯了这六条高压线而打分为0。然而,BI针对此规则监控了2周时间,发现0分商品依然有很多通过了审核。0分商品的准确率在70%-80%左右,其中女装类目的准确率只有50%左右。也就是说,根据运营经验总结固化出来的规则也是有问题的。针对这一点,BI团队再次与运营和产品进行确认。而运营也修正了他们的经验。那些通过审核的0分商品中,大部分是新品,在全网的销量和评价数很少,但是却需要聚划算给与支持。针对这一点,BI又一次调整了0分规则,调整过后,0分商品数量占整个审核商品的20%左右,而准确率则高于了90%。经过多次调整和确认,固化了运营经验的0分规则满足了预期。

针对第二个目标,即模型推出爆款,数据科学团队离线试验了多种机器学习的算法,进行大数据挖掘。在数据挖掘建模的过程中,从特征的选择,数据的清理,算法库的构建,集成,到最终的离线数据试验,算法效果比较,数据科学团队进行了大量的尝试。从近百个描述商品,卖家,品牌,平台表现的指标中,进行变量选择;解决了定性变量在建模中所带来的困难;通过并行计算,提升了算法试验的效率;最终构建了包含变量选择,数据清理,以及逻辑回归,CART,加权k近邻,elastic net,随机森林,gbm,支持向量机,神经网络以及flexible local tree(FLT,法决发明)等多种算法的算法库。形成了机器学习算法方面的整体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之上,又对数据进行了反复的研究和算法试验,最终从中选出了最适合聚划算爆款模型应用场景的FLT算法。

之后,BI团队部署了该算法,并针对女装类目进行了在线的对比试验。我们对比了6月1号到6月10号报名商品中通过审核后实际上聚的成交金额,与模型打分。数据表明,模型打分在50分以上的商品比50分以下的,成交金额高出了50%。而且商品的成交金额与模型打分有着高度一致的保序性。即模型打分越高的商品,实际成交金额越高。这说明了算法是有效的,确实从大数据中找出了爆款的模式和规律,而这些规律则是人难以发现的。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民爆企业; 销售; 风险防范

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永进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进公司”)是一家以从事民爆产品——炸药生产为主的国有控股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是浙江省最大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近年来产销量均居省内第一位,而永进公司是永联公司最大的分公司,在销售业绩方面遥遥领先。永进公司的卓越业绩离不开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方面,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的执行体系。

1销售风险分析

永进公司系高危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对该行业的销售管理非常严格。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家对民爆产品销售管理模式逐步放开,特别是民爆产品的跨省销售,若不加强销售环节的风险防范,将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结合民爆行业特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销售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 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市场预测不准确,造成销售不畅。

(2) 销售后继服务管理不当,造成客户流失。

(3) 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应收账款回收不力,导致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

(4) 销售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2永进公司销售业务控制执行

永进公司针对民爆行业的销售风险,结合自身销售格局,制定了一整套适合自身的销售业务管理体系。

2.1严格执行下列销售业务活动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1) 客户信息管理与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

(2) 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3) 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4) 赊销的审批与销售业务的办理。

(5) 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2.2销售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2.2.1市场调研

公司非常重视市场前期的调研,按照形势需要不定期派遣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员前往各地进行市场调研,调查客户合法资质、市场需求量等相关情况,并建立初步的客户信用档案,对一些比较大的客户深入跟踪调查。公司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双管齐下的方式,召开各地区用户座谈会,及时了解市场信息、需求状况,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厂家各种销售方式,做到知己知彼,保障销售。

2.2.2合同订立的谈判工作

通过前期调研,公司对调查档案进行分析,初步决定与认为有合作可能的客户进行接触、洽谈、磋商,对公司产品的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和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交流,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订立销售合同。公司销售过程非常重视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从法律角度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为以后债权的收回提供了法律依据,降低了坏账风险。对于炸药产品销售合同,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须由经办人及其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才可办理,由于涉及财务方面问题的合同风险,故财务部门也必须参与合同的审核。

2.2.3销售业务的管理

永进公司的炸药销量在整个永联公司占大多数,得益于永进分公司对销售业务管理的重视程度。销售部门盯紧市场,抓住销售千方百计增量创利。目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从市场困境中突围,公司调整了销售策略。

(1) 对于省内市场,按照“先人一拍,快人一步,抢占先机”的思路,精心服务客户,将年度销售目标细化分解到季、到月、到地区、到县市,超前、滚动追加调剂销售合同和品种计划。

(2) 在重点巩固强化省内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寻求契机,开拓直供市场和省外市场。由于外省销售价格要给予一定的销售折让,价格相对较低,因此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于省外新客户及时提供边际利润测算,供领导决策。

(3) 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优势,加强营销队伍力量,提高营销人员素质,强化销售策略、销售技巧方面的知识,将走访客户列入当月考核内容,对竞争激烈、销售有难度的省份设立“销售处”,派业务员驻地做好一系列公关和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公司决策。销售部还组织销售人员每周召开销售例会,及时动态分析客户状态;开辟销售业绩专栏,公布销售人员的业绩,各片区业务员形成你追我赶的势头,共同提升销售业绩。

2.2.4销售业绩的考核

永进公司为了充分发挥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年度销售计划与销售部门签订了经济责任制,而销售部门又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每个销售人员,奖罚分明,这一方式很好地激励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事后,公司每个月都进行业绩考核,对于未实现收款的业务不予兑现。每月初销售部门对每个销售人员进行指标分解,真正做到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

2.3收款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2.3.1赊销管理

永进公司对于赊销有具体的规定,每年在制定销售部门经济责任制时,公司责任制制定小组都会根据全年的销量及客户情况,核定月赊销量。销售人员根据对客户的日常走访调查情况,针对每个客户制定赊销额度,一般客户控制在额度内,由经办人员办理,分管领导审批;对于特殊客户赊销产品,必须由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才可以赊销。

2.3.2收款管理

销售环节最关键的是应收账款的管理,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速资金回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防止呆账发生,保障资金安全和完整,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企业对所有新客户都要进行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档案,特别是对新开发的客户,应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金制度,超过保证金后一律不予发货,将收账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为了严格控制应收款,总公司规定:3年以上的应收款不高于上年的年报审定数,年内6个月以上的应收款将考核相关人员的业绩。为此公司年内两次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于将要超过指标的应收款则由财务专人负责,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公司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不收款不兑现奖金。此外,每年11-12月公司都要进行财产清查活动,对于大额款项,公司要进行询证,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因此公司一直以来都保持较低的应收款余额,永进公司与其他兄弟同行分公司相比,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达到了最高。

为了保证及时收款,财务部每月4次将应收款情况通过公司的oa系统,向相关的销售人员公布,对于欠款较大的随时提出,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每个季度财务都将应收款明细交给销售部门相关经办人员,由经办人及时和各个单位对账及催收。

2.4后继服务管理

永进公司对于后继服务也非常重视,成立了由生产车间、技术部门、销供部骨干组成的售后服务小组,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对终端用户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对各个矿点的走访,及时收集用户对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信息,并快速反馈至相关部门及时改进。良好的售后服务为企业进一步巩固和抢占市场份额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5其他管理

2.5.1库存商品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永进公司产品属爆炸类危险品,公司严格按照爆炸品设计规范要求管理仓库,对库存量有严格的限制要求,近40种不同规格品种的产品,很难做到每一个规格产品都日常储备,因此对于销售的产品数量及规格都要有较准确的预测,企业基本以销定产。由于产品的储存期限较短,仓库保管员严格按照产品品种、规格、批次进行分门别类的库存管理,发货时由押运员和仓管员对发货单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货,发货后对相关票据及货物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2.5.2运输管理

由于高危产品运输过程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要,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公司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运输车辆全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采用封闭式车厢并配置相关设施,每车都装备gps卫星定位系统,公司配备专职人员每天24小时实行动态监控。

爆款营销方案范文第15篇

对于J品牌来说,柳州是个烂市场。这是公司内部一致公认的事实。

在本土日化行业里,J品牌踮踮脚可以算上二线品牌,在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还算差强人意。唯独柳州,几年下来,在当地化妆品专营店渠道的投入比其他地区多,市场却一直没有明显起色。以全国性的促销活动为例,别的地方大多是雨露滋润禾苗长,这里却总是露浓花瘦,投入高,产出低。

柳州市场到底烂在哪?

原因很多,主要有两点:

一是整个柳州市场商超独大,消费者大多把超市作为购买化妆品的首选,这造成当地日化专营店发展相对滞后,专营店整体实力偏弱。而在专营店渠道,又有屈臣氏等外来兵团长袖善舞,进一步压缩了其他小店、单店的生存空间,而后者恰恰又是J品牌在当地的主要网点。

二是前期市场操作不成功,使得当地店主对J品牌信心不足,配合度不高。雪上加霜的结果是,“价格不高又不好卖”的J品牌被长期打入冷宫,几个得宠的竞争品牌则被终端当作了香饽饽。

新到任的大区经理,准备为这个烂市场把把脉。

他发现,烂市场虽然烂,但也并非全无生机。

首先,烂梨筐中也有些好果子。J品牌在柳州市场除了专营店,也依靠客情关系进了几家中型超市,而在这几家超市里,J品牌因为价格适中,加上有成熟超市作为品牌背书,其简单直接的产品包装和概念也比较适合自选人群,因此卖得都还不错。

其次,尽管J品牌在当地专营店系统整体表现乏善可陈,且因为客单价不高,店员不愿推,但仍然有一两款单品仅仅靠着自然销售,就在许多店里的销量排名中位居前列。另外,从销量排名来看,几个竞争品牌在当地市场活得相当滋润,可见即使在专营店渠道,其实还是有生存空间的。

再次,虽然超市比专营店卖得好,但渠道大换血也不现实,一来专营店库存积压不少,二来如果不先把市场做起来,重新招商也没人敢接,光靠客情关系是不可能在当地超市全面开花的。此外,放弃专营店,也跟公司主打专营店的总体渠道策略有偏差。

看来,立足专营店本身来解决问题是唯一可行之道。

反弹琵琶

冬季订货会政策出炉了,大区决定反弹琵琶,舍弃全国一盘棋的惯常打法,单独制定一个当地市场方案。

新的地区推广方案主要有三个反常规:

一是打破公司统一的秋季促销节奏,柳州地区的促销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核心造势,第二轮周边抢量。

所谓核心造势,即围绕几个销量高的超市和两家销量较大的专营店为核心展开首轮促销,形象和销量并重,先把火点起来。

接着展开第二轮攻势,核心终端辐射范围内的专营店紧随其后进行促销,把火势进一步放大,抢夺销量和份额。

二是打破简单买赠促销的套路,采用爆款轰炸的促销模式,两轮促销配合发力。

首轮核心造势的主要促销方式跟进全国方案,即买满168元送明星单品“日夜精华乳”;次轮周边抢量的促销方式则另行定制:主打一款包含明星单品在内的三合一套盒产品(化解专营店嫌客单价低,且全盘卖货不会卖的问题),零售价为188元,同时配备此套盒的三件套小样(定价29元),顾客可先花29元买三件套小样,试用后返店再买套盒则可抵减29元现金。

三是打破公司以往做活动重数量、轻质量的积弊,提高终端店的参与门槛,活动质量优先,把只想套取政策优惠的低效终端排除在外,而以较大力度和折扣的套盒吸引真正愿意把活动做好的店主。

主要办法是核销分事前、事后两次进行,事前核销一半,活动后评估达不到预定目标80%的,不予核销另一半。

J品牌在柳州市场的这番动作,可以称作是冬天里的春天,一个沉沦多年的烂市场被救活了。

奇葩还需用奇招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市场,地区差异是广泛存在的,所以才有“北开米,南月亮”“北露露,南椰汁”诸如此类的种种说法。因此,区域发展不平衡也几乎是每个品牌都存在的问题。虽然大道理人所共知,一个品牌通常也会区分重点市场、潜力市场和一般市场,但能将之真正落到市场实操中的就相对较少了。而且,即使做到了这一点,也不足以应对具体市场的千变万化。

这就是为什么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软肋,因为“马上的林冲,马下的武松”,长于马上功夫的,脚法未必扎实。于是我们看到,有的品牌擅长把渠道做浅,有的品牌擅长把渠道做深;本土品牌不乏乡镇王,而国际品牌则往往雄霸一线城市。

要真正精耕市场,就必须“近水识水性,近山识鸟音”。以本案例来说,反弹琵琶这一思路,其高明不外有三:

第一,采用聚焦策略,集中优势兵力打局部战争,使资源有效整合和聚焦到有效终端和优质终端,避免了漫天撒网的摊饼式营销,也避免了摊子铺开执行跟不上、渠道不配合的尴尬。

第二,爆款操作模式,暗合了日化专营店由重暴利向重爆款转变的行业趋势。竞争加剧的态势下,店主都想打造店铺品牌,爆款促销模式无疑比全品牌促销模式更能迎合他们的需求。

此外,做不了全线产品促销,就量力而行,只做爆款,也给了聚客力不足的店家一个适当的销售爆破口,提高了促销活动的成交率。

第三,在促销节奏上,不是简单的巡回促销,而是首轮核心促销和周边抢量形成配合,前者造势,后者再借势放大。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