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质量控制,工程检测,问题

 

一、前言

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硕士论文,工程检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 211号]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二、见证取样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1)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还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此,执行好这一制度必须相关单位都能理解好这一政策并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2)见证人员的自身素质还不到位。由于见证人员绝大部分为监理人员,而目前监理人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廉洁自律不够等也存在于见证人员中,使得见证工作呈现“走过场”现象。有些见证人员将样品的真实性片面理解成

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在现场交付的产品,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但由于见证人员工作不到位,使得见证送检的样品与现场的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特别对门窗等现场组装的构件产品尤为明显。

(3)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l一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4)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对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三、采取的对策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硕士论文,工程检测。。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的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榆”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汪资料。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硕士论文,工程检测。。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4)建立见证取样送榆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5)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汪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参考文献:

[1]储华平.砖混结构墙体裂缝产生原因分析与防治措施.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3):157-158

[2]陈兴龙.对轻钢结构加层设计及施工的几点思考.中等职业教育(理论),2010,(05):47-48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逐渐成为我国重点建设产业之一。建设工程作为一个与我们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型综合性产品,它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长久性逐渐被我们所关注。因此,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们就必须要采用一些科学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目前,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已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并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逐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健全,检测网络逐步完善,大部分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基本上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实现了质量检测控制。见证取样工作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9月,建设部为规范建筑材料与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全方位管理,颁发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

1见证取样的概念

顾名思义,见证取样就是指承包单位按相关规定,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等进行取样,并送到符合资质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和试验方。

2见证取样的目的和作用

见证取样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它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通过见证取样,一方面为施工单位有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直接依据,也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得到建筑材料及工程结构的质量特征值,并将其与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相比较,进而得到合格与否的判定。避免出现工程缺陷,促使施工承包商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避免出现因建筑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事故的发生。

3见证取样的范围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试块、混凝土掺加剂的检验、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防水材料等。除此之外,还包括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试验项目。

4施工方、见证方和试验方三方的职责

1)施工方:负责材料取样和试件的制作。2)见证方:负责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进行见证,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并填写《见证记录台账》。3)实验方:负责对样品进行实验并出具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电脑打印,采用省统一表格,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试验报告要注明见证人姓名。

5见证取样人员的工作要求和职责

切实做好见证取样工作,就要加强对见证取样人员的管理。提高见证取样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专业知识能力,这是搞好见证取样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基本要素。1)施工单位安排取样人员依据施工进度制定取样计划,并将计划通告见证人。2)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在见证取样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3)见证取样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悉相关的检测规定,熟练掌握建材及半成品等应检项目标准和取样方法。4)见证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5)见证取样人员应妥善保管试件。6)见证取样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7)建立工作台账。见证取样人员应对取样的项目建立台账。分门别类、统一编号。一方面便于见证取样人员可以随时进行日常工作的梳理,查找。另一方面能如实的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是加强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之一。

6部分建筑材料和工程结构的质量检测

建筑材料作为建设工程的基本要素,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优劣。工程结构的质量安全是工程安全的首要保障,它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整体牢固性和耐久性。因此,质量检测成为建筑材料和工程结构质量控制的重要保障。1)混凝土。混凝土是建设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程材料,它具有品种繁多,成本低,适应性强、抗压强度高、耐久性好、施工方便等优点,它的性能具有日益重要的工程实用价值。为保证建筑结构的可靠性,对混凝土生产中的不同阶段进行质量检测试验成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由于建筑物各个部位所处的环境不同,工作条件不同,所以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也不相同。混凝土质量控制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生产过程中的控制;第二类是合格控制,即材料或构件在交付使用前,按有关标准进行合格性验收。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员会同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一起陪同送样。另外,试件必须注明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制作日期等方面的内容。2)水泥。水泥是现代建设工程中使用极为广泛的一种重要建筑材料。水泥进场后首先要查看所购买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其次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取样在同一批号不同部位处进行等量采集,重量不小于12kg。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袋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以一次进场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样品要保证有两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3)工程桩。工程桩的检测一般分为静力载荷试验、高应变动力测试和低应变动力测试三种。我们可以根据静载荷试验、高应变或低应变动力检测结果来判别工程桩的好与坏。目前,静力载荷试验精度较高,是一种实际的、直观的试验方法。但其费用较大,试验时间较长。而高、低应变动力测试法具有快速、经济、方便等优点,可迅速判断桩身混凝土质量以及是否存在某种缺陷。工程桩的动力测试应在桩身混凝土满足养护所需28d龄期后进行。4)砌筑砂浆。砌筑砂浆的强度直接影响承重墙的工程质量,是砖砌工程的保证项目之一。在取样时若管理不到位,使砂浆试块取样不符合规定。如出现砂浆试块受损,使其强度偏小于实际强度;或出现试块作假,造成砂浆强度高于实际强度等不良现象。砂浆取样应在砂浆砌筑地点随机取样,样品在砌缝中抽取。每一验收批为一组取样范围,每组样品取样不少于10个,数量不少于8kg。砂浆试样应在监理见证下封存,同时填写委托单并注明取样地点。

7见证取样存在的问题

1)一些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不熟,专业能力较差,对施工试验了解不深,没有做深入细致的研究等诸多因素。从而在质量检测控制工作中存在很大弊端,致使一些原材料的取样或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规范的操作现象。使得工程上的不合格材料和实体质量问题得不到发现和及时的解决,导致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不能正确反映工作实体质量,给建设工程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2)由于部分施工企业现场取样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能确保样品的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导致取样不规范、不真实。使见证取样的样品与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出现了试样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如门窗等现场组装构件产品、给排水与采暖安装等方面。使检测手段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没有真正做到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3)部分监理单位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见证取样工作缺乏重视,对见证取样方面的专业知识一知半解,只是做些表面文章,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了事,从而使得见证取样工作管理不到位,监控不得力。因此,完善见证取样工作,规范见证取样制度,加强见证取样知识的普及,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消除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见证取样工作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起到了重要作用。见证取样不仅是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真实、准确、公正、科学地反映建设工程质量而提供技术数据和科学的依据,更是建设工程安全运营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

作者:刘耀 单位: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梁文德.浅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见证取样送检的重要性[J].科学之友,2007(11):91-93.

[2]严志富.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送样[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8(19):99-101.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见证取样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一)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目前,我省部分地区的见证取样送检的执行要求较高,因此,这使见证取样送检工作量增加了,而这一增加的工作量完全转嫁给了监理单位(因见证工作基本是监理单位承担),在工程建设监理收费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其工作量,造成了监理单位执行热情不高、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该制度的执行。

(三)见证人员的自身素质还不到位。由于见证人员绝大部分为监理人员,而目前监理人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廉洁自律不够等也存在于见证人员中,使得见证工作呈现“走过场”现象。

(四)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1-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五)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二、采取的对策

针对日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检”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

(二)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由于我省各地区每年的基本建设规模均在大编度上升,为更好地执行这项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调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心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予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四)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五)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证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六)为节约劳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见证封样的方法和程序。目前见证取样工作中存在一定比例的封样送检行为,考虑到见证取样人员数量不足这一现实,应根据见证工作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细化、统一并规范封样的方法、程序,确保见证工作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见证取样

 

本文阐述了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保证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科学性进行了探讨

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000) 211号]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还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此,执行好这一制度必须相关单位都能理解好这一政策并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2)见证人员的自身素质还不到位。由于见证人员绝大部分为监理人员,而目前监理人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廉洁自律不够等也存在于见证人员中,使得见证工作呈现“走过场”现象。有些见证人员将样品的真实性片面理解成

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在现场交付的产品,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但由于见证人员工作不到位,使得见证送检的样品与现场的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特别对门窗等现场组装的构件产品尤为明显。

(3)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l一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4)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对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的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榆”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汪资料。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4)建立见证取样送榆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5)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汪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1] 闫彩云. 关于建筑材料检测实践教学的审度与思考. 职业 , 2010, (03) :171-172

[2] 滕叆.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路基材料检测教学中的应用.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2010,(01) :65-67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材料;现状;质量检测;分类

中图分类号: TU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我国建材检测发展现状

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的检测机构分布之广、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宽,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在众多的实验室中,绝大部分实验室的检测装备相当简陋,科技含量也不高,建材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都是以科研院校和大型建筑企业内部试验室等附属机构的面貌出现的,大都带有科研与教学性质。而以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名义设立的监督检验室,带有政府色彩,且一直附属于母体的部门进行运作,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是,按照国际惯例,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检测机构是不能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的,这就为中国的建材检测机构带来了市场风险和压力。

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所耗能源的多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旦耗能增加,随之而来的大量的建筑垃圾会给环境造成巨大的负担,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建筑工程所用材料质量不过关,从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现状,方法以及提高措施几方面着手,对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进行分析。

二、常用建筑材料的分类与检测频率

1.砂、碎石或卵石

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检测批,不足400m3或600t的也论为一检测批。

2.水泥

(1)袋装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一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厂(场)时间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检测批。但一检测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散装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一标号、同一生产时间、同一进厂(场)时间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检测批。但一检测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3.粉煤灰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检测批,不足200t的也论为一检测批,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小于1%)的重量计算。

4.钢筋原材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检测批,不足60t时,论为一检测批。

5.钢筋焊接

在一般建筑物中,以每300个同钢筋级别的钢筋接头为一检测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每一楼层或每施工区段,同钢筋级别的300个接头为一检测批,不足300个的也论为一检测批。

6.混凝土外加剂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书,内容包括厂名、品名、包装、出厂日期、性能使用说明。以掺量大于1%的同品种外加剂每100t为一检测批,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检测批,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需混合均匀。

7.墙体材料

(1)烧结普通砖:以每15万块为一检测批,不足15万块的也可作为一检测批。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同一种原料配制成的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和同一工艺生产的10000块为一检测批,不足10000块的也按一检测批。

(3)蒸压灰砂砖:以每10万块为一检测批,不足10万块的也可作为一检测批,但不得小于2万块。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同品种、同一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检测批,不足10000块的也可作为一检测批。

三、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与检测

1.按施工计划的要求,组织好各种材料的进场,按总体平面布置堆放,设立标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材料分别堆放。做好材料防雨工作,防止水泥受潮变质,钢筋锈蚀等。做好材料的及时检测工作,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例如:水泥的储存时间不能过长,一般水泥存放三个月,强度将降低10%-20%,存放六个月,强度将降低15%-30%。水泥一般最多存放三个月。

2.按检测规范要求,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普及辅导,推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使建筑施工的材料全过程实现检测控制。

3.按国家的检测标准和规程对送检的材料进行检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测工作坚持科学性、公正性,其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实事求是,让检测数据来说话,使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和材料的质量。

4.落实建材供应、使用、检测三方责任。从见证取样深化到三方确认,就是要紧紧抓住建材供应商,一旦检测结论产生,就能及时确认各方责任,顺利实现不合格产品的清场和对使用单位的警示。使用方,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理使用和见证使用经检测合格的产品,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根本。检测方就是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的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状况。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应充分发挥这三类对象的作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才能有效遏制检测工作中的假、乱现象。

5.把握委托、核查、抽样、试验、报告和评估六个操作节点。委托应更新,应改变现有的委托方式,委托过程应有第三方监督;核查应严格,应核查施工现场建材产品信息,保证检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抽样应科学,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抽样方案,推行检测机构现场抽样和取样,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试验应规范,应按检测运行法则操作,确保检测过程和检测结论客观、准确;报告应有效,检测信息应即时传输,不合格检测信息应及时上报;评估应专业,对检测工作的开展应进行绩效评估,不断规范和完善各个节点的操作运行。

四、结语

随着工程建设任务的迅速发展,建筑市场的兴旺,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与检测在建筑施工、科研、技术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筑材料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把好材料质量关就是把好工程质量关。我们要树立起“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使检测的结果正确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从而使工程上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得到及时的发现,让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流入建筑工地,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为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就房屋建筑中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检测方式及应用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论述,说明在房屋施工中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民用建筑大量兴建,客观形势要求对房屋建筑施工必须更加规范管理,严格质量监理.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实施,结合自己几年来的实践,就建设施工中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做好监理工作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监理措施。

1加强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对所承担的项目有系统的深入了解,才能做到掌握全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土地购置、气象条件、道路、管网线路、标高、工程地质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提出审查意见。质保体系是直接影响施工期间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核查施工单位自身的质保体系。是保证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教育和素质教育,这是监理人员辅助施工单位管理层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3个部分。基本试验具有法定性,其质量指标、检测方法都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其方法、程序、设备仪器以及人员素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试验一定要符合相应标准方法的程序及要求,要有复演性,其数据要有可比性。施工试验是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手段,判定质量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和第三方见证,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竣工抽样试验是确认施工检测的程序、方法、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完善提供数据。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实行不同的监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

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建设部[2002]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在抽样时应注意:

七同原则。对进场材料的抽检,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对现场留置的各类试件试块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同施工部位、同操作人员、同施工要求。其中如有任一项不同则应作为另一检验批。物单相符。对进场材料,要检查资料上所标明的批号、规格、型号、厂家与商标、生产日期等是否相符。取样要有代表性。抽样要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办法和批量取样。桩见证取样监理过程中还要及时跟踪了解实验检测结果,并与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试块的评定结果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其目的是用以复核施工检验的准确性。根据房建项目特点,平行检验项目主要是测量放线、复核几何尺寸等类的检验。检验可使用监理自有设备,也可使用施工单位的设备由监理独立进行,但必须对平行检验使用的设备予以正常状态的确认。平行检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进行。若时间紧时,也可采用与施工单位同步检验的方式。根据现阶段建设监理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采用100%平行检验,应与施工单位自检一一对应,对装饰工程等可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平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记录表格可参照施工自检表格另行制订单独记录,也可利用施工单位一式两份检验批自检申报表中的一份进行对比检验记录。

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的频率是有限的,为保证检验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应配套进行。根据项目情况,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可全过程进行,也可部分进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性的检测如灌水实验、水压实验、汽密性实验、防雷接地、环保检测、智能化测试、电气测试等应采用旁站监督监理。上述测试采用旁站监督监理,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便于同施工等多方分析共同解决问题。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应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由施工方质检员记录,监理旁站审核现场签字作为有效记录。超级秘书网

委托第三方检测。当需要由第三方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检定状况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进行审批。在检测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对检测报告应及时跟进搜集,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果断处理。

4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

监理的本职工作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在竣工验收大会上,汇报监理工作;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本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花各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监理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项目。制订验收方案计划安排;协助建设单位通知质监部门来工地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阅读或审阅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工程质量审查;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起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文件。

参考文献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对客户代表的要求主要包括:经验丰富,专业知识过硬,并熟悉GB/T1900—2008等标准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别要熟练掌握HSE管理体系;一般情况下,客户代表应有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监造总负责人应有2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驻厂客户代表的专业水平应达到所监造设备技术要求水平。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善于处理问题的能力,能与厂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应严格遵守制造厂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应了解并熟悉合同条款、监造协议、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掌握材料或设备的制造标准并了解材料或设备的制造进度。参与或了解监造大纲中规定的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元器件的合格检验和筛选检验的方法和过程。了解重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了解加工过程的中间检查和主要附件的组装情况。参加和了解合同及协议中规定的部套试验、联动试验、总装和出厂试验等,并履行现场见证和签证手续,但是此签证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工地后的验收和投运后的验收试验。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修改和制造改进情况。应了解制造厂的检验手段、方法、标准,检验设备的标定及使用状态,检验人员的资质等相关情况;如果工厂不具备检验资格的项目,客户代表还需代表客户履行产品抽样、封装、押运、送检等职责。应了解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维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情况。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客户代表应立即与制造厂有关方面联系解决,出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客户报告;如与制造厂意见不一致时,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主动与制造厂协商,争取达成共识,如多次商讨仍不能统一意见,应报告客户由客户申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解决或仲裁处理。长驻制造厂的客户代表应按时上下班,并做好设备监造驻厂日记,将现场检查测试情况填写进监造测试记录,定期作监造小结,报告客户。在监造工作完成后,客户代表应编制监造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客户的主管部门。

二、监造工作模式及方式

一级监造项目少,是重点监检,也是最低要求,适合对一般材料、设备的监造工作。二级监造项目多,齐全、具体,是更高要求,是客户对监造过程的跟踪检查监造,适用于对大宗负责的材料、设备的监造工作。设备监造方式分为停工待检(H点)、现场见证(W点)、文件见证(R点)3种。停工待检项目必须有客户代表参加,经客户代表现场检查并签证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现场见证项目应有客户代表在场;文字见证项目是由客户代表查阅制造厂的检验、试验记录。以上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对于重要物资一般采用二级监造模式,这样才能严格保证产品质量。在监造过程中可以“三点结合”,即3种监造方式穿行。客户代表可以对单件产品的整个工艺进行跟踪监督,即现场见证(W点),也可以对某一时期的所有产品进行停工待检(H点),而文件见证(R点)则可以通过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

三、监造的具体操作

1.文件见证

文件见证不受产品和人员的限制,只需制造厂提供相关的文件即可进行操作。这部分监督内容主要是核实制造单位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对前期设计方案、图纸、工艺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和修改意见;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审核制造单位的采购流程是否健全、生产记录是否合格并真实可信、售后服务体系是否正常运转等相关文件。

2.现场见证

要做到现场见证,客户代表必须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对材料或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委托人予以确认。在此环节,客户代表的工作有:对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的制造过程,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客户代表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必要时,客户代表还需进行用户现场安装、调试的监督工作,审查参加安装、调试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以及安装、调试工具是否合格。

3.停工待检

对于比较重要的环节或者出现特殊情况时,客户代表可以提出停工待检。由于此监造方式比较消耗时间,所以采用这种方法时须慎重考虑。一般来说,对于某个重要的生产工艺环节,须不定期进行停工待检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但是这类抽检不宜过于频繁,否则将影响产品的生产进度。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如发现产品的某项指标有重大偏差,这时就必须进行停工待检。由客户代表向客户方提出停工申请,待客户方批准后下达停工通知书,进行停工检查,直至找到问题所在,此时的检查一般比较系统全面。停工待检必须做好全面的检测记录,对检测人员、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结果进行详细记录,送交客户方备案。

4.时间控制

监造工作除了要监督产品质量外,还要严格保证产品的交货时间。这里所指的交货时间不是一味地追求进度。如果制造厂对交货期没有足够的重视,很有可能耽误交货时间,导致不能按时交货;如果制造厂为了追求效率而加快制造进度,则有可能降低产品质量。因此,客户代表对制造时间的控制不仅关系到能否按时交货,同时也间接地影响到产品质量。

四、监造报告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业,质量检测,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检测机构的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2工作内容

目前,例如我地区检测站开展三项检测业务: 1)见证取样检测。2)地基基础检测。3)主体结构检测。

2.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五大主要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试验项目。根据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2.1.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2.1.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员: a.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 b.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 c.填写《见证记录台账》。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a.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 b.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 c.试验报告签名本人或电子签字; d.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测”专用章统一格式; e.注明见证人的姓名和见证号。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测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第二种情况:检测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监理单位并上报监督站。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专用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站和监理单位,出现试验不合格,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2.2地基基础检测

地基基础检测主要分为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及静载实验,单桩静载实验,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常见的地基基础: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水泥和土搅拌桩复合地基、砂桩复合地基等。我地区地基处理中主要采用灰土基础和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我们检测方法分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实验、混凝土桩试验。灰土地基:石灰与土按体积比宜为2∶8或3∶7,灰土地基需分层压实,每层压实厚度20 cm~30 cm。

2.3主体结构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是确保主体质量的主要方法之一,包含:1)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检测;2)混凝土强度检测;3)预制构件检测三大项。1)钢筋保护层是指构件内钢筋距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中对钢筋保护层厚度有明确的规定,不符合规范要求将影响结构的耐久性。2)回弹法是用一弹簧驱动的重锤,通过弹击杆,弹击混凝土表面,并测出重锤被反弹回来的距离,以回弹值作为与强度相关的指标,来推定混凝土强度的一种方法。3)后置预埋件是以特制的化学胶粘剂,将钢筋胶结固定于混凝土基材钻孔中,通过粘结剂与钢筋及粘结剂与混凝土孔壁间的粘结与锁键作用,以实现对被连接件连接。4)结构性能试验(俗称结构承载力)。装配式结构中的预制构件体量不大,受力形式比较简单,承载能力相对不是很大,进行加载试验就能测出所能承受的压力。

3检测行业特点

检测行业是政策性较强的行业,检测机构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应运而生,检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受政策导向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行业资质管理本身就是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检测市场的大小同样也是由政府质量管理政策直接决定,因此,检测市场是不完全开放的市场,检测行业是一个政策导向性很强的行业。检测行业带有很强的地域性,由于检测行业是政策性很强的行业,因此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都会根据自己地方实际制订有地方特色的管理要求,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资质审查注册制度直接决定了检测机构的服务范围以所在地为主,外地机构打入本地市场受到极其严格限制。另外工程质量检测本身需要大型的检测设备,并且样品的检测具有明确的实效性,因此从交通、成本、运作方便性考虑,检测工作跨地区开展具有难度,从而决定了各行政区域内市场的独立性。

检测行业目前技术门槛不高,因为检测行业长期处于政府垄断经营之下,检测市场化程度较差。长期处于保护之下的检测机构往往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检测同行相比,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经验。由于以上原因,通常的检测单位对设备场地等硬件和技术培养等硬件的投入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因此造成目前虽然政策垄断成分高,但技术门槛低的现状。检测行业体制单一,检测行业由于强烈的政府色彩,使其体制往往锁定在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民营资本和外资一直注视着这一领域,但是由于政策所限一直无法进入。但是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使检测机构改革变为企业,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深入,开放建筑市场成为必然。

检测行业面临困难和挑战,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以下几方面:

1)目前的检测市场十分混乱,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质量意识的认识停留在资料过关的阶段,并且检测单位目前是被动的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因此在检测和被检测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委托被委托,同时又是检测和被检测,从经济关系和公正性看,许多检测单位很难把好这个舵。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培养出金牌的检测单位。

2)目前的检测单位大部分面临如何从母体脱离,是否脱离,脱离以后如何生存的困扰。部分已经脱离的单位实质上是在名义上的脱离,从行政管理和经济来往上仍然不是独立的。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的检测机构如何管理、如何生存发展还是一个问题。

4行业对策

建筑业在我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民质量意识提高,检测行业充满发展的潜力和希望,社会方面对检测的要求会更迫切。作为检测机构为了适应将来的发展必须作到:

1)提高检测质量意识。一方面努力向国外同行学习实验室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一方面因地制宜的逐步摸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尽快缩短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差距。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关键词:住宅施工;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0 前 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宅工程已形成商品市场,进入了千家万户。为确保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作为监理人员应把消灭住宅建设中的质量通病看做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在住宅监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质量通病的出现。

1 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会审在图纸会审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图纸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以熟悉设计意图、结构处理、构造要求、施工中难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看施工图中的标高、尺寸是否统一,土建工程与水电暖安装是否协调,图纸内容是否有缺项或遗漏。尽可能多地在图纸会审中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避免在以后的施工中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和扯皮。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报监理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施工单位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排水、材料堆放、给水、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是否方便施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工种是否有资格证、上岗证;主要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有效性;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施工顺序是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到位等;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是否健全可行。

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实行不同的监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和委托第三方检测。

2.1 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建设部[2002]2l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榆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O%。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2.2 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其目的是复核施工检验的准确性。根据房建项目特点,平行检验项目主要是测量放线、复核几何尺寸等类的检验。检验可使用监理自有设备,也可使用施工单位的设备由监理独立进行,但必须对平行检验使用的设备予以正常状态的确认。平行检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进行。若时间紧时,也可采用与施工单位同步检验的方式。根据现阶段建设监理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采用l00%平行检验,应与施工单位自检一一对应,对装饰工程等可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平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记录表格可参照施工自检表格另行制订单独记录,也可利用施工单位一式两份检验批自检申报表中的一份进行对比检验记录。

2.3 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

平行检验的频率是有限的,为保证检验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应配套进行。根据项目情况,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可全过程进行,也可部分进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性的检测如灌水实验、水压实验、汽密性实验、防雷接地、环保检测、智能化测试、电气测试等应采用旁站监督监理。上述测试采用旁站监督监理,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便于同施工等多方分析共同解决问题。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应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由施工方质检员记录,监理旁站审核现场签字作为有效记录。

2.4 委托第三方检测

当需要由第三方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检定状况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进行审批。在检测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对检测报告应及时跟进搜集,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果断处理。

3 把好“三道关”,设置并控制好重要的质量控制点

3.1 把好“三道关”

3.1.1 把好原材料的进场关

要做好工程质量控制,首先要把好原材料的进场关。项目监理部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必须严格把关并及时报验,审查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建筑材料备案证明、检测报告等。需复试的材料经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后送专门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不合格材料或未经报验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并要求及时清理出场。

3.1.2 把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关

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向监理部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隐蔽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3.1.3 把好竣工验收关

竣工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单位了解工程实际、施工单位整改和专业监理人员监控的依据,同时对施工单位准备交付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要求真实、客观并符合北京市档案管理要求。待竣工资料核查无误、预验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合法。

3.2 设置并控制好重要的质量控制点

3.2.1 屋面、卫生间地面防水的控制

在住宅工程中渗漏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质量通病,特别是对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如果出现渗漏现象,将会影响其使用功能,用户十分反感。维修难度也大,所以防水工程就成了住宅监理工程的重点之一。具体操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严格审查防水施工方案;

② 严格审查防水专业队伍的资质和施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施工经验多、技术水平高、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强和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队伍;

③ 严格把好防水材料进场关。防水材料进场之前,监理工程师认真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各项技术指标均要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材料进场之后,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地对材料实物逐一进行检查;

④把好基层砼质量强度关。屋面及卫生问基层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振捣密实,对计划设置的施工缝应严格按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基层完成后,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一次漏水检查,发现漏水必须查清位置,处理合格并签认后才进行基层抹灰和防水层的施工,以便形成道结构防水层;

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防水规范要求进行防水层的施工。屋面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卫生间地面防水涂料及基层处理剂涂刷符合规范、设计要求。防水工程完成后,采用屋面淋水(卫生间蓄水)试验进行检查,确定不积水和不渗漏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2 外墙铝合金门窗的控制

外墙铝合金门窗问题集中表现为渗漏水和抗风荷载不足,严重者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对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的控制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① 对已施工的主体结构进行复测,要求门窗设计单位按实际尺寸进行微调。

② 检查门窗洞能否满足铝合金窗的避雷要求,若满足不了,必须采取补救技术措施。

③ 详细审查门窗加工图,确认其细部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④ 检查所有材料零部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尤其是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件。在该工程的监理中,监理工程师曾发现有多处安全玻璃存在使用混乱问题,后经详细检查全部落实解决。

⑤ 检查门窗框四周安装固定的膨胀螺栓和定位片规格、间距和锚入墙体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梁柱板工程

4.1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模板安装完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现场监理人员按图纸要求对位置、标高、尺寸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查验收。要仔细查验模板缝隙,如发现缝隙过大,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封堵。

(2) 严禁使用废机油做脱模剂。脱模剂要涂刷均匀,防止漏刷。涂刷前要清净模板表面垃圾。

(3) 拆模时问要依据混凝土结构不同部位不同环境条件下试块强度进行推算,拆模前要经监理同意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

4.2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对进场钢筋要查验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认真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加强现场检测.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取样复试,并仔细查对质量保证资料,做好原始记录。

(2) 钢筋断料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查验;钢筋绑扎时要对规格、数量、位置及锚固长度、接头位置进行校对。

(3) 混凝土浇捣前,仔细检查垫块、钢筋限位、撑脚设置到位情况,如有遗漏及时补设。钢筋绑扎重点检查接头位置、接头,重点是十字接头、梁柱端部接头,墙、板、梁交接部分等处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4) 对有抗震要求的地区,一般要求箍筋弯钩角度为1350,平直长度大于箍筋直径的1O倍。

4.3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严格控制配合比,执行用料过磅的规定,控制加水量及搅拌时间。对商品混凝土应核查其配合比、材料及外加剂采用是否合理,并不断检查坍落度,严格控制中途加水。在混凝土出泵前罐体不应停转,并按批量要求留置试块。

(2) 混凝土振捣要按程序控制达到密实,防止漏振、过振和振捣不匀,厚度较大的构件应分层振捣,节点钢筋密集区域应配合采用人工振捣。为防止裂缝出现,对混凝土现浇楼板及墙体应合理设置后浇带。

(3) 混凝土浇捣前,应仔细检查钢筋限位及绑扎情况,注意保护层是否满足要求。混凝土浇筑应按程序进行,不准在浇注面上走车及卸料;检查是否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施工缝部位作基层清理,做好冲洗和接浆。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见证取样;问题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出具只对试件负责的检测报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各单位和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建筑工程见证取样,以保证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和原材料的质量。

1 见证取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施工单位的问题

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者,它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决定着工程质量的好与坏。而评定工程质量好坏的主要依据是工程检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进行工程检测时,施工单位必须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但是不少施工单位在取样送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有的取样人员在取样时根本就不通知见证人员,自作主张;也有少数的取样人员对现场取样缺乏必要的基本知识,常常出现所取样品不能科学代表母体质量,甚至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就像许多施工单位由于钢筋进货渠道多,使用的品种规格多,施工现场因场地所限,管理又较混乱,不能以“四同状态”(即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进行组批。另外取样时应从同一批的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截去端部500mm后,截取一根拉力试验,一根冷弯试验,低碳热轧钢圆盘条,应取自不同盘。而有的取样人员为了不浪费定尺的钢筋和方便,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基本知识,直接在一根上截取或从废料堆里寻找所需规格进行试验,因此缺乏代表性。

1.2 监理单位的问题

监理单位是建筑项目的管理服务主体,它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标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的监督管理。只有监理单位才能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以公正的第三方的身份开展监理工作。一般情况下每项工程至少应配备1-2名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必须有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施工管理系列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见证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太少,有的监理单位两三个工程项目才配备一名见证人员,很难做到在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而有的监理单位派一些没有见证资格的监理人员来充当见证人员,更有甚者根本不派监理人员去监督,造成了没有现场监督、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水平有限,见证取样和送检混乱的局面。

1.3 检测单位的问题

检测单位是脱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正的第三方检测。它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是质量监督部门评判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如果检测单位违规,接样人员不按程序接受样品,不严格把关,检测人员,检测报告弄虚作假,将会给建设工程质量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检测单位要从接样开始,一直到检测报告的发出,都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接样人员在接受样品时,要仔细核查委托单位有没有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核查送样人员填写的委托单,观察样品是否实行了封样,查看工程监理见证人员是否伴随送样。如果委托单中没有见证人员签名或样品没有封样,接样员应拒收该样品。

2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针对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的作用,下面给出一些应对措施:

2.1 加大执法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

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得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检”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

2.2 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

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见证人取样、见证人委托他人见证、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2.3 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台账

建立工作台账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账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账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2.4 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

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证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2.5 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见证封样的方法和程序

目前见证取样工作中存在一定比例的封样送检行为,应根据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工作的有关要求,细化、统一并规范封样的方法、程序,确保见证工作的科学性。

2.6 加强对取样人员的培训

使其熟悉建筑材料性能、验收批划分、取样、保管、送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强化验收质量意识,了解工作程序,取样人员在取样之前,一定要先通知工程监理见证人员,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3 见证取样及送检程序

为了使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在见证取样和送检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工程开工后,工程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应立即制订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同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资质的试验室;第二,建设单位应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第三,施工现场取样人员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见证人应及时做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方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检;第四,检测单位在有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的检测报告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由施工单位汇总后纳入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该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还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时,可尽快通知质监单位和见证单位。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文献标识码: A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对使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多年的监理工作,我认为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 ,做好预控

在第一次工程例会时,要明确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从进场前的报审到进场后检测、储存、使用的质量控制制度。只有先预控程序、制度,才能为以后的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其次 ,做好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前的审核工作

即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自检记录及厂家检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其规格、性能、使用要求是否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应审核其检测报告是否与报呈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一致;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关于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测报告要求;特别是对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应检查其剂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构配件,不得允许其进场。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材料、构配件、设备是进口材料,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检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协助或提醒业主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在施工现场监理中,主要是核查该批次的进口材料的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

再者 ,做好见证取样工作

见证取样,是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现场取样。作为监理工程师,要知道送样检测的试验室必须是与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已获国家或地方计量部门、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项目监理机构要将负责本工程检测任务的试验室,资质资料送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也要将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资料送到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样的取样过程,取样完成后,承包单位即将送检样品装入专用箱内,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专用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要取得从事监理工作的上岗资格。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填写时必须勾填必须检测的项目、项次,有见证取样工程师签字,签字后注意留下联系电话,试验室出具的报告要留存,并作为归档材料,该报告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合同规定(该合同规定不能违背国家规定)。作为监理工程师要提醒施工单位,实行见证取样,绝不能代替承包单位应对材料、构配件 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自检工作。

至于,材料、构配件等的取样方法和数量,不同的检测站,要求也略有不同。如塑钢窗的检验,要求是:同一工程项目以一栋楼为一批,同厂家、同材质、同规格型号,随后,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合格材料同意使用及不合格材料的退场工作

既然已经取样送检,那么结果就有合格和不合格之分,所检项目合格的,并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在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材料报验单》上签署同意使用意见。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则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封存该批次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并书面呈报该批次材料等的处理报告,报告的内容应有该批次材料等的厂家名称、规格、品牌、生产日期、进场日期、经销商名称、进场数量、采购人员;如采用退场措施的,则经销商、施工单位、采购人员、见证人员均要签字,经销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则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采用报废处理的,则应拍摄报废照片,附在处理报告的附页上。同时附有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不合格品的检测报告不可随便丢失,更不能认为:该批次材料未用而不留存。恰恰相反,正因为它是不合格品报告更要留存备查。

如为砼试块检测不合格,则应进行现场砼强度回弹〈回弹单位最好是原检测单位〉或现场取芯检测工作,如经检测合格,则该批次砼是合格的;如为不合格,则需要请设计重新复核、核定现有结构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报废该砼试块代表的构件,拆除后重新施工。处理方案必须经设计院项目负责人的签认并签盖出图专用章及执业章。

另外,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尽量做到施工时状态与材料取样时条件、状态环境一致。

最后,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材料、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工作

材料等进场后,到使用或安装,通常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对材料等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变化,如损伤、变质、损坏、鼠咬、破坏、腐烂等,因此,监理工程师也要对承包单位的存放条件、保管条件及时间也要进行控制,核查施工单位的仓库保管制度是否健全;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专人负责;核查是否做到了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品做到分区存放;核查存放位置是否有利于工程施工;核查是否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

特别的是对于水泥的存放应防止其受潮,存放时间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如是快硬性硅酸盐水泥则不应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材料按要求存放后,监理工程师,每隔一定的时间,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其存放质量的情况。

参考文献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见证取样;制度管理;现场试验

目前施工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施工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和施工质量治差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实验及取样政策规定

目前我国家国务院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施工人员对涉及其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的准备,加强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高监督部门下现场取样,并且在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了保证试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488号文件)《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试验室进行试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我国建设厅晋建建字[2000]202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通知》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见证取样制度,我们特制定本办法,以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见证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见证员证书”。

2.现场取样见证人员职责

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对试样监护,见证员在现场见证取样后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 必要时送去检测: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检测单位到先行进行接样,如当检测单位道不了现场时,鉴证工作人员可以将随机取样送到检测单位;确保检测资料的完整与真实性,在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检查取样产品的资料是否真实性、记录性、其材料是否齐全和完整; 对试样负有法定责任,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对经见证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应热情服务,加强见证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见证员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工作,热情服务;要建帐、建档,见证员对所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应建立档案,并分类建立台帐。

3. 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加强建设、监理单位书面授权,由见证员委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担任,提高工程施工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增强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施工受监的质量监督站,目前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及施工试验项目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与取样员将试样交于检测人员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检测单位在接受检测委托检验任务时,必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而且必须在见证员检查委托单上的签名,如果有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没有注明见证单位及其见证人员姓名,如发现试样不合格情况时,必须要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取样方法密度试验常用取样方法有: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蜡封法。其中环刀法与灌砂法应用较为广泛。用环刀法取样,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取样时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取出环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

4.施工现场实验及取样管理要点与要求

4.1安全报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质量,体现施工检查、检验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管理制度,应予以重视。见证取样检验的项目和内容参见各专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见证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监理、建设单位对周边地区与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且针对施工安全性制定防范措施,在施工期间应针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2 目标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为有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网取样、送检见证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网抽检取样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共同完成,抽检取样时监理单位应全过程见证,工作人员须持有《工程施工材料取样送检见证人工作卡》。取样完成,抽样人、见证人应现场封样,并在封样标识上签字确认。严禁安全网生产销售厂家人员直接送检或陪同送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施工检测试验计划编制应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试验应依据预算量、进场计划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抽检率确定抽检频次;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检测频次;计划检测试验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确定,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规范的制度确定。调整后的检测试验计划应按照本规范条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查。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的名称和委托试验单位的名称;见证单位的名称和在施工程的全称;见证人的姓名、本人签字手迹和见证人编号并盖上见证印章;填写见证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姓名;加盖申报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4.4施工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一般依据施工图纸要求,包括密度指标和含水率指标。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上如果规定有密度指标,则回填后委托密度试验;施工现场的实测干密度ρd应不小于工程图纸要求的最小干密度ρdmin的控制指标。如果规定有压实系数指标,则先委托击实试验(击实试验提供给施工单位该土最佳含水率ωop状态下的最大干密度ρdmax及控制干密度);然后现场按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最佳含水率和控制干密度回填后再委托密度试验,实测干密度应不小于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控制干密度1。

5.结尾

进一步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试验的取样送检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拓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新领域、新对象。

参考文献:

[1]张景军. 论建设工程施工见证取样的重要性[J]. 科技致富向导. 2012(3)12.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屋面钢网架 质量控制点 监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4(a)-0205-02

乌鲁木齐新客站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本工程为特大型铁路旅客车站,主体结构为三层土建框架结构体系,其中地下一层为出站层,地上两层分别为站台层和高架候车层,屋盖为钢网架结构,最高屋顶为40.900 m。站房平面呈枕形,总建筑面积为99982 m2,南北最大尺寸为322.816 m,东西最大尺寸为231.029 m,通过变形缝分为南北两区两个结构单元。

本站房屋盖采用两向正交正放网架结构,采用下弦多点支承。网架屋盖顺轨道的跨度(36~56.9)m+66 m+(36~56.9)m;垂直轨道的跨度主要有21.0 m、24.0 m、25.75 m。屋盖周边带有10.0~21.0 m不等的悬挑。建筑外形为小矢高壳体,候车层屋盖沿横向设有条形采光天窗。网架结构杆件采用圆管,主要节点为焊接球节点,部分节点为管管相贯。主要支承形式为下弦多点支承于框架柱上,采用抗震球型固定铰支座,支座高度250 mm,柱顶标高距下弦中心标高为650 mm。

1 屋面钢网架施工工序

1.1 工厂工序

焊接工艺评审方案编制原材料进场报验焊接工艺评定放样与下料卷管与校圆纵缝焊接成管节与探伤环缝对接成管段与探伤。

1.2 现场拼装工序

运输到工地预装胎架制作分单元卧拼分单元立拼横撑拼接(腹杆焊接)提升系统安装钢绞线及底锚安装验收脱胎(附件安设)提升各单元调试提升系统线型测量各单元拼装成分段整体所有提升系统受力观测屋面钢网架提升屋面钢网架分段整体标高调试屋面钢网架提升单元和临时措施检查确认屋面钢网架各分段单元提升“微调”各分段单元标高各分段单元焊接成整体屋面钢网架整体提升“微调”整体标高屋面钢网架与钢柱连接成整体嵌补杆件及焊缝检测探伤液压提升系统卸压循环吊装斜撑安设与探伤合龙始终监控量测涂装屋面板安装。

2 质量控制点设置与预控对策

根据结构布置特点及目前现场施工安排,计划将屋面钢网架划分为18个提升单元。施工工艺为:分别依次先将中间单元提升到两侧单元拼装位置对接,再三块合并成一个提升单元,进行整体提升到位,采取分块(三块合一)累积提升的工艺进行安装。由于屋面钢网架自身结构较为复杂,这就导致其施工工艺也十分复杂。所以需要设置屋面钢网架进行质量控制点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质量控制点主要设置在很难保证质量或是对质量影响较大、一旦发生质量问师会给整个工序或是环节带来较大影响的位置。

一是关键工序、隐蔽工序,例如:焊接工序和探伤工序。

二是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制作中的薄弱环节。

三是容易出错的、制作时具有较大难度,而且对质量缺乏有效把握的工序或是环节。

当质量控制点设置在上述位置后,则还需要进行见证点和停止点的设置。由于在实际施工中见证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见证点进行设置要远远比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重要,所以在见证点设置时,需要由监理工程师亲自到现场进行见证,同时还要对整个工序制作的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

相较于见证点来讲,停止点更具重要,停止点的设置通常是针对特殊过程或是特殊工序进行的,而且在设置完成后还要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针对于屋面钢网架施工的工序来对其主要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设置,然后分别针对各质量控制点及所存在质量通道病进行有效的监控,采取措施来对质量进行主动控制。

2.1 15道主要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后面标识W的为见证点,标示为H的为停止点)

(1)施工准备:做好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审核工作,对各项设备、设施和环境进行查验,进行资质资格报审,对设计分解图进一步深化,对焊接工艺进行评定,对制造规则和制造方案进行评审,对方案进行检测和返修,准备好工艺试板和焊接工艺指导书。

(2)原材验收:需要对原材料的外观进行查验,检查原材料的质保书,抽取原材料的样品进行送检,检验合格的才能允许进场进行施工。

(3)放样切割:放样单,样板模型,坡口,除毛刺污锈,首件产品查验,分批验收。

(4)纵缝焊接:椭圆度,坡口,间隙,除锈,钢衬垫,焊前检查,校圆,焊后外观,探伤H。

(5)环缝对接:工装,线形测核,焊前查验,首件拼焊后验收,温度控制,焊后探伤。

(6)进工地验收:半成品验收资料,尺寸外观检查。

(7)支座安设:支座验收,测量定位,固定就位焊接,滑移支座安装,抗震球型固定铰支座安装,复测。

(8)工地预装场卧拼装:预装方案,拼装场地验收,胎架工装验收,首件拼装验收,预拼过程检查,焊接处检查,下胎前验收,补涂装。探伤,吊装加固。

(9)提升系统安设检验试吊:图纸,检算,施组安保措施签核,安装监控,提升前验收,提升,预演及改进。安装方案评审。

(10)分单元按序吊装:人员组织检查,安保措施查验,吊前查验,翻身转体,吊运就位,就位后检查,焊后探伤。

(11)分段各单元拼装:胎架、工装查验,首件总装验收,预拼过程,下胎前验收,补涂装,探伤,吊装加固。

(12)分段各单元按序吊装:人员组织检查,安保措施查验,吊前查验,转体前查验,吊运就位,就位后检查,焊后探伤。

(13)吊装过程监控量测:监控量测人员资格、方案审查,量测过程,数据审核,临扣拆除,不符合要求调整后审核。

(14)横撑、腹杆焊接:横撑腹杆制作,涂装前查验,吊装前查验,就位后查验W,焊后探伤,补涂装。

(15)构件补涂装:方案、安质保措施,操作平台安检,涂料查验,机具设备查验,构件、焊缝外观检查,涂装过程,涂装层检测验收。

2.2 质量控制重点及其控制措施

(1)屋面网架杆件制造。

对于需要进场的钢材和焊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外观没有损伤,同时还要做好复验工作,对材料的质保单进行仔细审核。对屋面网架杆件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对焊接制造规则进行评审,对于焊接工人和起重工人的施工资质进行检查,严禁避免无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对旁站焊接件利用超声波和X光等进行检测,同时还需要通过第三方进行复检,确保焊接件的质量。

(2)液压提升系统。

将钢绞线送有资质单位检验,对安装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监控方案需要审批合格后才能进行实施。同时还要确保复核审核批准签认手续的齐全性,确保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提升前需要做超载试验,严禁避免出现钢铰线缠绕的情况发生。为了确保提升的安全性,则需要对提升安全方案进行监测,提升设备年检、检测和维护等情况都需要进行仔细的查验。

(3)屋面网架预拼、吊装,空中焊接。

对于焊接操作工和起重机操作人员的资质要进行检查,对预装两个弦管之间的中心距、组焊后各节段单元的扭曲、拱形、曲线精度、节段端口尺寸精度和连接支座进行检查,对各节段的预装尺寸和预装错边等脱胎质量进行检查。对于拱肋定位测量、能测数据和监控指令等都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控制程序对其进行核准。对杆管对接间隙、错边和坡口打磨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在风速下预热施焊时需要确保其能够满足温度、湿度的要求。焊接完成后需要对焊缝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进行焊后探伤,同时还要由第三方对其质量进行复检。

(4)监控量测。

审批测量方案。检查核实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验合格证。见证监控量测,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

2.3 主要质量通病及监控措施

(1)钢材使用型号、规格不对。

对于所以需要进场的钢材都需要对其进行“三证”检查,在现场对其进行核对和验收,确保其标识、规格、型号和批号都与施工要求一致,同时还要填写全过程质量跟踪单,确保出现问题能够进行追溯。在来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现场进行取样复验,然后对复验报告进行核对。确保钢材的型号和规格与施工要求一致。

(2)焊材烘焙保存不当。

对焊材烘焙保存领用制度进行检查,确保严格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同时还要对烘焙房进行检查,确保做到每天一次,并对烘焙领用记录进行查验。

(3)焊接工艺评定未代表现场实际情况。

全部现场焊缝都被记录在焊接工艺评定清册内,所以需要对该清册进行核查,同时还要对焊接工艺方案进行核查,可以对现场情况进行模拟,按照批准的焊接方案对试板进行焊接,同时旁站监督。焊接完成的试板需要送到正规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然后出具检测报告。

(4)焊缝质量差。

对焊工的资质进行检查,对其施焊方式进行核查,对于焊缝内部缺陷较多的情况要对其导致缺陷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模拟高空环境进行试板施焊。

(5)单元节组装尺寸超出允许值。

对各组装设施的尺寸进行检查,确保其与设计要求相符,同时还要制定可行的组装计划,确保组装工作有步骤、有次序的进行。

3 实施效果

(1)乌鲁木齐新客站屋面网架焊接质量监控,先检查焊缝外观,后见证施工方自检(施工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探伤。施工方自检探伤合格后,再及时报请独立的(业主委托的检测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探伤(本工程要求每3.5延米焊缝检测一次,其中一级焊缝100%无损检测,二级焊缝无损检测20%)。总的情况,杆、焊接球焊缝自检探伤报告合格齐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按要求探伤检测,全部焊缝均未发现超标缺陷。满足屋面网架制造规则要求。

(2)监控单位提交了屋面网架监控报告,认为屋面钢网架高程、轴线和环境条件符合设计和监控要求,设计、监控、施工、监理四方一致同意后,按提升方案终于提升成功,确保了整个结构安全。

4 结语

通过对乌鲁木齐新客站钢网架在整个加工、制作拼装过程中的严格监控,2014年10月19日晚19时45分,所有网架单元顺利提升就位,乌鲁木齐新客站网架主体工程顺利完工,赢得了业主的高度赞扬。

参考文献

[1] 孙伯豪.钢网架结构工程的整体吊装[J].建筑工人,2004(10):16.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1.取样的基本概念

见证取样可以解释为,以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国家政府相关的规定为模板,由建设单位配合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之下,进行的一项取样方法,为了确保施工工程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需要由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的建材取样人员取出建设的结构的安全材料或者配件取样,而且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处理施工的实际情况和出现的突发问题。能够确保建设建筑工程公正和科学的方法就是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这些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也能够吧建设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提供给监督管理政府部门。

2.见证取样的具体方法

为了保证所取的样本不发生意外,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取样人员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的取样操作以及流程进行公正,并且将取出的样品放在指定的包装内做好标记。做好的标记必须清晰的表达信息,同时需要见证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在见证后需要制作见证的详细记录,使其不会被调换,做出的这些记录会留做一个档案。见证的取样材料送去检测机构时需要注意,见证的人员要和施工单位的送检人员一起把样本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如果见证人因为自身情况无法亲自送样时,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样本进行封样然后送到检测机构。

二、取样检验制度实施过程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对建材取样流程掌握不够熟练,认知程度上不去

由于建筑工程单位对相关人员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工作人员对取样流程掌握不熟练的现象,包括施工人员和检测人员没有清晰的思路和明确的意识。这样一来,建材取样工作进行起来十分有难度。同时,许多单位的管理人员对见证取样工作的忽视,导致见证取样的结果与实际相差甚远。对于以上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进行约束。

2.缺乏技术性的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

专业训练现场取样的证明人员、取样员,对于这些人员进行专业教育等一系列资质备案工作没有经过恰当执行。就目前情况,很大部分的监督管理单位和施工的管理单位都运用大量有资质的见证人员以及取样人员。但是,距离施工企业的标准配置还相差甚远,我们需要非常认真的对待这个问题,来对待现阶段人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大多数的监理、施工的企业技术人员是需要相互调动的,当调动幅度越大,直接导致了在工作人员新老接替的时期产生工作进度衔接障碍的问题,见证取样程序在这样的方法下基本不能够在工程建设中有效运行。

3.现实生活中取样样品质量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

在取样过程中许多因素都会使样品的真实性出现偏差。

(1)取样人员对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取出的样本不能代表整体质量。

(2)取样人员受到利益的驱使,不按照取样规定进行取样,只挑质量好的样本供大家参考。

(3)供货方将优质的产品供取样人员取样,造成取样结果很好的假象。为了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需要有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见证人员有时也会出现问题,这就需要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从而达到取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的目地。

4.检测制度欠缺

我国的检测业市场化的程度极低,原因是一直以来检测业都是属于垄断式经营。这些个检测部门大多数是以其附属部门的形式经营的,运作在其附属部门的保护下,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下,致使这些检测机构形成不了单独的运营模式,当对而言在国外同样的检测部门在检测工作的管理方面,有着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和经验

三、建材的不合格给建筑工程质量带来的影响

建材主要以对建筑主体影响最大的钢材、水泥、砖和石材为主。首先钢材是建筑强有力的支撑部分,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便会引发建筑支撑能力不够的的一系列的问题,尤其在高层建筑中,表现尤为突出。情况严重,还可能导致钢材断裂,建筑倒塌。其次,如果在建筑工程中采用了安定性与强度不够、水泥过期、袋装质量不准确的水泥,在施工工地上,很容易发生建筑坍塌等意外事故。再次,砖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强度不够和形状不规范两个方面,容易对建筑物的外形造成严重的影响,情况严重也可导致房屋倒塌。最后,石材在经过检测的过程中,很容易忽略了石材的岩性以及石料的直径大小,对建筑混凝土部分造成影响,影响墙体的密度及结构的牢固性,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四、对现今现场取样制度的建议

1.对于此种情况,我们所需要做的便是将质量验收程序的控制需要加强

能不能保证建筑材料合格是一个建设工程合格的首要条件,当然还必须满足设计规范所提出的两点要求,所有的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项目均要求原材料的品种,性能。当然,使资料真实的体现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必须加大对施工的保证资料的检查力度。

2.使见证取样检测在工程监理中的作用

建设工程要求每一个项目的监理部都要制定出一一对应的见证取样的细致的进行办法,对一部分人进行选拔和培训,并且结合最后的考核,选出有能力和见证资格的学员成为监理人员,并且进行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选中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心态,例如保持务实肯干的精神,和耐心细致的工作状态。这样可以使取样和送检更加快速科学,安排见证人员来监督取样和送检额顺利进行。

3.完善建材检测制度

我国目前的检测市场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检测市场需要有政府部门来规范就当今的形势来说规范检测市场已经刻不容缓。如今的建筑材料检测行业有着巨大的潜力,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有着较高的意识。由于检测市场地位的提高,需要我们去发展一些第三方公正性检测机构,对检测市场进行规范。为了引导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更应该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和资质管理。

五、结束语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从长江荆江河段引水到汉江兴隆河段,工程区域地跨荆州、荆门、潜江等市。渠道全长67.23km,设计引水流量350m3/s,最大引水流量500m3/s。施工监理二标位于荆州市境内,渠道桩号4+100~27+050,建有倒虹吸12座,分水闸2座,泵站1座,渠线长22.995km。

2质量检测的目的、方法、形式

(1)目的。包括:判定工程产品、原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标准;判定工序施工是否正常,测定工序能力,进而对工序实行质量控制;判断工程产品的质量等级;判断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准确性程度。

(2)方法。包括:①施工质量检测的主要方式。自检—即施工作业班组的自我质量检查,包括随时检测和一个单元(工序)过程完成后提交验收前的全面自检。可以使质量偏差及时得到纠正,持续改进和调整作业方法,保证工序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可保证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互检—即相同工种、相同施工条件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同一施工任务时相互间的质量检验,对于促进质量水平的提高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专检—即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只有专检合格的施工成果才能提交监理人员检查验收。交接检验—即前后工序或施工过程中专业之间进行施工交接时的质量检查。通过施工质量交接检验,可以排查上道工序的质量隐患,有利于控制后道工序的质量,形成层层设防的质量保证链。②施工质量检测的方法。目测法—即“看、摸、敲、照”的检查方法。量测法—即使用测量仪器进行量测,获得质量特性数据,分析判断质量状况及其偏差情况。试验法—即使用试验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有些质量特性数据必须通过试验才能获得,如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抗压、抗冻、强度指标的检验等。

(3)形式。包括:业主及监理处的质量检测—业主或监理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时所进行的检验。这种检验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检验,它是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及工程质量实行监督、控制的主要形式。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依据国家的技术标准、规程及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条例等,对工程质量及有关各方实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强制性执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即“三检”制(初检、复检、终检),一般情况下,由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是质量控制、监督检验的基础。跟踪检测—跟踪检测是指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时,监理人员对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3质量检测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检测

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到位情况;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后的需求;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或委托检测单位的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后的需要;测量基准点的复核和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置情况;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供油及其他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情况;附属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防冻、降温措施,养护、保护措施,防自然灾害预案等准备情况;是否制定了完善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或计划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要求进行的施工工艺参数试验结果是否经过监理处的确认;施工图及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3.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检测

(1)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包括:审批承包人采购申请计划,对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检查。必要时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并决定同意采购与否;验证到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监理处的监督下运出现场,试验合格的方可入库或直接用于工程;在施工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检查;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存放、保管、使用条件及防护措施进行监控,对储存失效的材料及时进行清除,确保各类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工程;施工单位应按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处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包括:水工金属埋件、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按合同规定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对设备安装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做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3)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规范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处复核;监理处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相应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注明。

(4)工程质量外观质量检查。包括:单位工程完工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5)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包括: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4类。质量事故发生后,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责任者,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定为合格),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处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3.3质量检测点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检验对象的重要程度,将质量检验对象区分为质量检验见证点和质量检验待检点,并实施不同的操作程序。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见证点质量检验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观察和检查承包人的实施过程。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未能在约定时间到现场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有权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到场见证时,应仔细观察、检查该质量检验点的实施过程,并在见证表上详细说明见证的建筑物名称、部位、工作内容、工时、质量等情况,并签字。

(3)待检点。对于重要的质量检验点,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监督、检查,这种质量检验点称为待检点。主要是隐蔽工程覆盖前的验收和混凝土工程开仓前的检验等。

3.4原材料质量检测监理应注意的问题

(1)材料验收程序。包括: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分批填报材料报验单并附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查验资料。监理人员收到材料报验单后应认真核对,并检查以下证件是否齐全:出厂合格证、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实验报告(进口材料还须有商检证明);采用新材料、新制品应有技术鉴定文件,出厂的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2)材料验收及存放要求。包括: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为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或入库;施工单位试验室或受委托的试验室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室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在征求建设单位、质监站意见后确认;试验人员具有检验员证书;量具、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校定,原始记录、出具的检验报告应符合规程、规范;原材料的产地、厂家、品牌、品种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专项说明,经审批后才能采购使用;经检验质量不合格、证明文件不全、资料技术指标不明确或未达到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不符的材料,均为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运离施工现场,并做好相应资料记录;抽样检验成果未取得监理人员签字的材料,均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对已检验为质量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等,根据它们的特点对其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实行监控;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准备的各种材料存放条件及环境,如果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存入后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质量再次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格者,则不准使用。

3.5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应注意的问题

3.5.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配置

包括: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和规范规程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它可以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施工单位委托并报项目监理处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所有从事质检的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其检测试验室的建立与设置计划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批,至少应有以下内容:检查试验室配置计划、检查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质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检查试验室主要人员配备情况、检查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式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处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试验室发生变更时,施工单位应提前7d,将检测试验室变化的计划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批。

3.5.2施工单位的检测与试验工作

(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工作:①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对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土石料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项目监理处审核,以避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②施工准备阶段试验。包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级配、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过试验提出用于实施的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报项目监理处审批。③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以及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直至合格为止。④检测资料记录与整理。收集和分析各项检查、测试和检验原始记录,提供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检测资料。

(2)施工过程的检验工作:①单元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自检,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提供必需的检测数据。②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送有关资料。③项目监理处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将尽可能前往现场进行抽查或抽验。如果超过24h监理工程师仍未到达现场、或未提出任何异议,施工单位可认为监理工程师已承认报验结果。对于隐蔽工程和建基面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要经过监理、业主、设计联检进行确认。④如果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报验表报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直至达到合格签证为止。

3.6常用材料的检测

、试验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有:水泥质量检验、砂与石质量检验、钢筋质量检验、钢筋焊接质量检验、回填土质量检验、砖及砌块质量检验、砂浆质量检验、混凝土质量检验、掺合料与外加剂质量检验、防腐检测、焊缝质量检验等。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