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

框架调查报告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社会调查报告是调查报告的一种,目的是调查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或某一现象,以引起公众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解决。社会调查报告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公众关心的社会经济与发展问题,它注重真实、具体、典型的事例与数据,注重分析事情产生的背景、成因,意义或危害性,也可适当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本次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必须结合专业内容进行选题、调查,同时也为毕业论文的撰写作前期的调查与收集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方法

1、普遍调查 2、重点调查3、典型调查 4、抽样调查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基本结构

(一)标题:写明调查对象的名称及内容,如《关于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调查》、《关于重庆市社治安问题的调查》。

(二)导语:此为社会调查的开头部分,也称前言、导言。此部分需写明社会调查的意图、性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调查的范围和采用的调查方法。

(三)主体:这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核心部分,也称正文

1、情况部分:介绍调查所得到的基本情况,应注重具体事实、统计数据、文字应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2、分析部分:重点分析所调查事情或现象的产生背景、原因、实质,条分析缕,有事这有依据,抓住问题的实质、规律,揭示出其重要意义或危害性,给人印象深刻,提醒世人或领导注意。

3、建议部分:在有力的分析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有关部门恰当处理提供参考。

(四)结语:总结全文、深化主体、警策世人,也可在建议部分结束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结构方式

(一)纵式结构:按照事情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安排材料,如果是针对某一件事情,通常可采用这种结构方式,如《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调查》、《某某公司不正当广告炒作的调查》。

(二)横式结构:根据材料的内容、特点、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如果是针对某类社会现象,通常采用此种结构方式,如《关于中、小学实行强行补课的调查》、《关于独生子女问题的调查》,社会调查报告一般立足于某类社会现象,故这是常见的一种结构方法。

(三)纵横式结构: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但应确定以某一种结构方式为主,另一种为辅。

六、社会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写作前目的明确,认真选择调查对象,认真选择调查对象,认真制定调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确定调查对象(范围、程度),选择公众关心、有调查价值、自己也有能力驾驭的社会现象。

2、确定调查目的、调查项目、调查方法。

3、准备调查需用的工具(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经费,安排好调查日程。

(二)认真进行调查,搜集有关资料,注意材料的准确性、典型性。

(三)整理分析调查到手的材料,进行分类、鉴别、筛选,去粗存精,去伪存真。

(四)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1、确立自己的观点、看法,但必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判断。

2、实事求是,不夸张、不隐瞒实情,如实将调查到的情况写出来,注意突出重点,不必面面俱到。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媒体框架;受众框架;魏则西事件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9-0072-02

一、事件始末

日前,一则网贴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魏则西,因身患滑膜肉瘤,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该院相关科室负责人让他使用“生物免疫疗法”,有效率可达到百分之八九十。但花费20多万医疗费后,魏则西病情却并未好转,于2016年4月12日去世。

很快这个事件背后的武警二院、承包科室的莆田系医院等真正的“黑手”也被不断的挖掘出来。

针对自媒体爆出“魏则西”之死事件存在的涉事医院外包诊所给民营机构以及百度竞价和百度搜索存在相关的问题,国务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魏则西事件及目前互联网企业相关经营事项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北京武警二院5月4日起停诊。

最后,国家工商总局针对这一事件,正在积极调研,制定相关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而社会各界,对于如何看待搜索引擎的推广性质,如何定义网络广告审核责任,都进行了大量的探讨。

作为电视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报道的视野主要是从推广竞价、医院出租以及生命尊严这几个方面入手。本文试从框架理论角度,通过对魏则西事件的电视新闻报道进行个案分析,探讨从媒介框架到受众框架的过程。

二、框架理论

框架理论属于传播学的经典理论之一。根据学者潘的观点,主要有两个源流,一是1974年戈夫曼出版了《框架分析》这本开山之作,第一次将框架的概念应用于分析传播情境当中;二是1975年米斯凯提出的假设构建―基模,他认为知识是以数据结构的形式储存在记忆中的,这就是框架[1]。

当代美国学者盖姆森是框架理论最重要的研究者,他认为人们借以观察现实,纳入框架的实景都成为人们认知世界的部分,同时又用框架来解释、转述或评议外在世界的活动。

国内外大部分研究新闻框架的学者在研究时一般都会采用以下几种研究取向:范戴克的“批判论述”分析取向;盖姆森的“诠释包裹”分析取向;谭克达的“框架清单”分析取向;潘忠党与克斯基的“论述结构”分析取向。本文将采用潘的“论述结构”分析取向,通过对新闻文本进行从微观命题到宏观命题的拆解,利用文本分析来寻找新闻框架[2]。

因为新闻文本分析有三种选择,即底层选择、中层选择以及高层选择。因篇幅所限,本文主要采用高层选择(对事件主题界定)以及中层选择(主要事件、归因、观点等)[3]。

三、分析与发现

(一)材料收集阶段

为了取得进一步分析资料,笔者分电视新闻文本和电视观众两个部分进行分析。

1.电视新闻文本部分。笔者以4月28日媒体开始报道“魏则西之死”为起点,到5月8日为止,收集深圳都市频道和法治频道的相关报道内容,依照命题建构的方式,分析其意义与形式。

2.电视观众部分。根据电视新闻报道的相关内容,笔者设计了受众调查表,通过给深圳市民拨打电话,于5月22日(周日)和5月23日(周一)18U30~20U30进行电话调查,共获得150份样卷,最后用SPSS软件系统进行处理,得出相关数据,进行比较。

(二)分析结果

1.电视新闻框架。通过对两频道的新闻报道内容的分析整理,我们发现如下电视新闻报道框架:

4月27日,魏则西去世,魏父发帖,网上内容发酵;4月28日,针对自媒体爆出魏则西事件存在涉事医院外包诊所给民营机构,调查结果;4月29日,针对百度竞价排名等问题,百度进行回应;4月30日,百度再次回应,将积极配合调查;5月2日,联合调查组成立,进驻百度公司;5月3日,国家卫计委、中央军委联合调查武警北京第二医院;5月4日,武警北京二院停诊;5月5日,魏则西主治医生李志亮狂删微博后失联;5月9日,卫计委联合调查组公布对武警二院调查结果,国家网信办联合调查组公布进驻百度调查结果;5月10日,版面转向正常。

从这里,可以看到,魏则西事件最早是从微信朋友圈开始成为焦点的,地面电视频道在面对这一突发事件的时候,很快进行信息整合,因而使得报道角度框架化。我们按照电视新闻框架分析的形式结构,从这几个方面来考察:(1)主要事件:即大学生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二院,在接受4次治疗,花费20万元后去世。网友认为百度推荐医院延误病情。(2)结果:指事件引起的后果,如《国家网信办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可视为这一事件的“结果”。(3)景况:对事件情节状况的描述。(4)前置事件:之前发生的通过网络寻找医院导致误诊的种种事件。(5)历史原因:引起事件产生的事件和因素,百度竞价和医院诊室外包是引起事件的历史。(6)媒体反应:其他媒体对该事件的评论等。例如《魏则西事件最新进展人民日报发文评论》。(7)预测判断:对主要事件未来发展所做的判断。(8)事件评估:对此事件提出的评价。

以上八个要素为变量,笔者对两个频道的三个新闻栏目《第一现场》《一时间》和《法治时空》新闻报道进行分析,下面是新闻框架分析结果:

综合看来,两频道的报道均以事实为基础,在消息来源方面较多采用官方媒体的消息。在新闻框架下,因为持有的立场趋同,所以产生新闻内容统一面向的趋势。但是,在既有框架下选择消息来源,也影响到采访的方向和编辑的手法,这种框架进而决定了议题的选择和议题的结论。都市频道《第一现场》使用的新闻资源较为充裕,成为“龙头”,比如说《魏则西之死:竞价排名变味,暴露监管漏洞》《从江湖游医到亿万富豪,莆田系的发家史就是患者的血泪史》等,《一时间》一般采取“跟进”的方式,例如《揭开“魏则西事件”背后的系列真相》。而《法治时空》较多采用第二落点报道的方式,后逐渐形成固定报道形态,比如《魏则西事件:承诺时间已过,武警二院仍未作出回应》《“魏则西事件”引燃舆论,竞价排名和莆田系遭声讨》。

从报道量和报道的具体内容来看,都市频道善用实际报道,而法治频道善于进行议题设置。这种议题设置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泛化的问题,如《不重罚百度就是姑息养奸》,这里编辑的个人框架过强。

两频道比较,都市频道多为主题式报道,比较系统的呈现对公众议题的反馈,而法治频道多以评论、片段式报道为主,整体的报道面比较宽广。都市频道在报道中信息简单且同质化高的情况,使得在传播过程中难以形成丰富的框架侧面,保证了较少的情感偏向,但同时也导致无法满足更深层次的知悉需求。而法治频道形成的框架较为多元,情感卷入度也很高。

2.受众情况调查结果。(1)根据调查结果,被访者看过电视新闻报道此事件的为45%,其中看得最多的是都市频道的《第一现场》(58%),其次是《一时间》(28%),最后是《法治时空》(15%)。(2)针对魏则西事件中,大众眼中的主要责任方,认为医疗机构的是(16.4%),认为网络医疗广告的为(32.7%),认为监管机构的是(43.6%)。从被访者对于之前的八个新闻标题的阐述,受众的意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百度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把广告为卖给道德缺失的民营医院、莆田系医院催化了医疗服务营销上的不道德行为。作为昔日高美誉度和口碑的百度,因为此次事件在用户当中的企业形象一落千丈。事件当事方那个叫做魏则西的青年因为偏信了百度医疗广告最后被坑死,百度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扮演了很不好的角色。第二层:最有效的解决问题之道,除了强化监管之外,还应该瓦解它们的垄断地位。要将百度的互联网广告真正纳入监管视角,像谷歌一样,明确区分“推广链接”和“自然搜索”之间的差别,促使广告者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第三层:这个事件对于医院、互联网平台(媒体)以及监管机构来讲,是一个值得把握的机会,净化医疗环境。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就不应该出现这种现象,以此来切切实实维护大众的权益。但是几乎在所有被访者中,都有一个观点,即既然百度已经成为大多数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那么他们当然有义务帮助用户避免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的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也就是相对可观的“现金牛”收入而言,它没有动力去履行道德责任。(3)对电视新闻报道的态度。21%的人认为非常满意,17%的人认为满意,57%的认为较满意,其他的表示无所谓。

四、结论和不足

就此事件而言,电视新闻报道与受众回忆大体能够保持一致,反映了特定事件下媒体框架与受众框架的趋同性。在电视媒体内部,主要通过选择消息来源建构不同的新闻价值,从而形成具体新闻框架,同时新闻报道在再现社会真实的过程中受到框架影响。但是受众对事件的认知,不单纯从电视新闻中获得,往往被个人经验所左右,他们通过各自所属的“世界观”等与媒体的报道来彼此协商,从而构建出新闻的符号意义。笔者使用的分析方法是对八个定量指标进行测量,比较不同类别所占的比例,但诸如语言、表达方式等涉及感彩的内容无法量化。

此外,由于受众框架的研究,设计纷繁复杂的受众心理机制,仅仅依靠传播学的理论无法做到精确,所以还需要兼用社会学、政治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研究手段,这是今后研究的目标。同时,由于事件发生的延续性,本文虽然得出了相关的结论,但是对于框架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考察依然显得不足,需要有一个长期的框架关注,这也是进一步进行研究的着重范畴。此外,随着事件的不断深入,时间推移和信息更新,框架必然有所变更,如何区别这部分造成的框架变化也是未来研究相关议题需要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良荣.新闻学导论(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产生与发展

财务会计概念结构(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ncial Accounting,简称CF)一词,最早出现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1976年12月2日公布的《关于企业财务报表目标的暂行结论》、《财务会计和报告概念结构:财务报表的要素及其计量》和《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与含义》等文件中。所谓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它是一套目标与基本原理相互关联的有内在逻辑关系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也就是说,概念结构是一个由相互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组成的协调一致的系统,是用来指导并评价会计准则的基本理论框架。

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为了规范公众公司的会计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准则,但事后人们发现各项准则在概念运用、处理程序与方法上缺乏协调性,甚至相互存在矛盾。为此,人们越来越觉得有必要制定一个概念框架以统一概念、协调矛盾和指引方向。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严重冲击,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完整的和规范性的会计理论框架,以指导会计准则的制订和约束会计实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环境形势和会计实务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经济呈现“滞胀”状态,给会计实务带来许多新问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养老金计划、物价变动影响、国际结算、国际税收、外币折算等重大会计问题。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二是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与会计准则相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上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强烈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6年率先提出了“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与含义”的研究计划,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到2000年已经了《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非营利机构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等七个文件。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出现在会计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后,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①也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研究,并自己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特别是198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报告,对国际会计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先后有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制定了自己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这些国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名称、具体形式和内容不尽相同。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及主要国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内容及其性质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6年提出的“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与含义”的研究计划,概念框架是由目标及相关的基本概念组成的逻辑严密的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

(1)确认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目标;

(2)对财务报表要素给出定义;

(3)评估财务会计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4)解决如何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5)分析某些重大财务会计问题。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地认为概念框架并不涉及具体的会计准则,也就是说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是美国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不具有约束力。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概念框架是由目标和与它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一个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用于评估企业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并解决会计准则尚未规定而产生的新的会计问题。概念框架的组成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与报告的目标和有关几个基本概念。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缩写为ASB)的概念框架称为《财务报告原则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英国的概念框架从性质上来说,主要用于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明确会计准则的制定方向,不属于会计准则的范畴。

澳大利亚会计概念框架,称为《会计概念公告》(Statements of Accounting Concepts),简称为概念框架,是由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下属的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及会计准则审查委员会制定,由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代表澳大利亚注册实务会计师和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以及会计准则审查委员会。澳大利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包括4份会计概念公告和2项会计理论专题。

会计概念公告具体包括:

(1)会计概念公告第l号-报告主体的定义;

(2)会计概念公告第2号-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

(3)会计概念公告第3号-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

(4)会计概念公告第4号-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和确认。

两个会计理论专题具体为:

(1)财务报告中的计量;

(2)关于偿付能力和现金状况的报告。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概念框架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财务报表的目标;

(2)决定财务报表信息有用性的质量特征;

(3)构成财务报表的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1.标题

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其中又有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两种。公文标题为“事由文种”构成,如《浙江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文章式标题,如《××市的校办企业》;其二是标明作者通过调查所得到的观点的标题,如《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2.导语

导语又称引言。它是调查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查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常见的导语有: ①简介式导语。对调查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 ②概括式导语。对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和分析的结论等)作概括的说明; ③交代式导语。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3.正文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 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 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rd

quo;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4.结尾

结尾的内容大多是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这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调查报告的结尾方式主要有补充式、深化式、建议式、激发式等。5.落款

调查报告的落款要写明调查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完稿时间。如果标题下面已注明调查者,则落款时可省略。

(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般来说,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调查报告的灵魂,对调查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确定主题要注意:

报告的主题应与调查主题一致;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键词:ECFA;争端解决机制;WTO;CAFTA;NAFTA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f111)06-0065-07 收稿日期:2010-12-06

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由此,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并且双方同意在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新华社,2010)。2010年9月12日,ECFA正式生效(新华社,2010)。2011年2月22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例会,会上决定成立6个工作小组,其中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争端解决协议的磋商。并且在率先启动了投资保护机制协议的商谈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后,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例会上还宣布启动了两岸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争端解决协议等三个协议的商谈(商务部,2011)。有鉴于此,笔者应时势之需,特撰此文,本着“有权利即有救济”的法理思想以及“节约立法成本”的法经济学理论,试图在比较借鉴WTO、CAFTA、N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ECF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框架予以务实性建构,以期对今后两岸争端解决协议的达成能有所裨益。

一、WTO、CAFTA、NAFTA争端解决机制

WTO《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之第1条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本谅解的规则和程序应适用于按照本谅解附录l所列各项协定的磋商和争端解决规定所提出的争端。依据附录1之规定,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的协定包括:《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等多边贸易协定;《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等诸边贸易协定。由这些适用协定可判断: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着眼于贸易及投资领域所发生的争端。CAFTA《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之第2条也对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本协议适用于《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发生的争端,《框架协议》包含附件及其内容在内。依据《框架协议》,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并且,《框架协议》第11条提出要制定争端解决机制,以保证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的正常运转。除《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外,截至2009年底,双方已先后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商务部,2009)由此可见: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也立足于贸易及投资领域所发生的争端。NAFTA由主协定和两个分协定构成,主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内容;分协定主要涉及自由贸易区内的环境合作和劳工合作问题。NAFTA主协定内规定了三套争端解决机制:一是第11章B部分规定的专门适用于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的争端解决机制;二是第19章规定的专门适用于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事项的审查与争端解决的争端解决机制;三是第20章规定的一般性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上述两项内容以外事项的争端解决。因此,N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也主要解决贸易及投资领域所发生的争端。

综上,在适用范围的限定上,WTO、CAFTA、NAFTA三大争端解决机制均着眼于贸易及投资领域的争端解决。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10条之规定,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其适用范围在于解决任何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依据第13条之规定,本协议的附件及根据本协议签署的后续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另据第3、4、5条之规定,除争端解决协议外,双方后续至少还应尽速达成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以及投资保护机制协议这三个协议。可见,ECFA争端解决机制在适用范围方面也限定在贸易及投资领域所产生的争端。基于ECFA争端解决机制与WTO、CAFTA、NAFTA三大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具同质性,这就为彼此间的相互借鉴提供了可能性。

二、WTo、CAFTA、NAFTA争端解决机制可借鉴之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认为,要创建一个行之有效的确保两岸经贸与投资活动平稳运行的ECFA争端解决机制,有必要借鉴一些已获得成功运行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先进制度;并且,制度间的相互借鉴也符合“节约立法成本”的法经济学理论。由此,笔者通过比较WTO、CAFTA、NAFTA三大争端解决机制,甄选出下列适宜ECFA争端解决机制借鉴的制度设计。

(一)WT0争端解决机制之可借鉴点

1 非违约之诉的受理。在适用范围的规定上,WTO争端解决机制不仅适用于违约之诉,而且适用于非违约之诉。非违约之诉即任何成员认为,其根据另一成员在本协定下的具体承诺所给予的、能够合理预见的利益由于后者实施与本协定条款并不冲突的措施而正在丧失或受到减损,则可援用WTO争端解决机制(WTO秘书处,2003)。将非违约之诉纳入管辖范围,可有效避免缔约方以此为由采取一些规避协定规定的措施。

2 常设上诉机构的法律审。除了专家组进行的事实审与法律审外,还专门设立了由争端解决机构任命成员的常设上诉机构对专家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所作的法律解释进行审理,这种类似“两审制”的做法确保了争端当事方有进一步申诉案情的权利,并使争端解决机制更具准确性与公正性(石广生,2001)。

3 跟踪执行监督机制。经争端解决机构采“反向协商一致”原则审议通过的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对争端各当事方具约束力,由争端解决机构监督执行。并且任何成员都可随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与执行有的问题,以监督裁决的执行;争端解决机构也应将裁决的执行问题列入会议议程,并进行审议,直到该问题解决。该跟踪执行监督机制的设立,确保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现实有效性及较强的执行力。

4 报复手段使用的审慎性。申诉方对被诉方的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即报复手段不能自行动用,

需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被诉方还可就报复水平的适当性提请争端解决机构仲裁;并且在报复范围的选择上,严格规定了平行报复、跨领域报复以至跨协议报复三个先后顺序,以防止申诉方滥权。此外,还规定报复仅为临时性措施,强调争端解决的首要目标是使违反条约规定的措施符合条约,报复会使问题复杂化,不利于争端当事方经贸系的提升(沈四宝,2006)。

(二)OAFTA争端解决机制之可借鉴点

1 适用范围明确。CAFTA《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第2条对其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本协议适用于《框架协议》项下发生的争端,《框架协议》包含附件及其内容在内。除非另有规定,《框架协议》应包括将来依据《框架协议》达成的所有法律文件。对缔约方境内的中央、地区、地方政府或者权力机构采取的影响《框架协议》得到遵守的措施,可援引本协议的规定。适用范围的明确性规定体现了建立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即给自由贸易区的运作一个可预见性(杨丽艳,2008)。

2 排他性选择管辖。CAFTA《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第2条还确立了排他性选择管辖,即规定该协议并不妨碍缔约方根据其他条约的规定解决争议的权利,条件是争端各方均为被选择适用条约的成员方。但是,如果争议当事方已经选择根据该协议解决争议,除非当事方一致同意采用一种以上的争端解决机制,则当事方就不得再选择其他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端。这样,《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就对根据其启动的争议解决拥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管辖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启动的争端解决机制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沈四宝,2006)。

3 报复手段使用的审慎性。作为报复手段使用的中止减让或利益仅为临时性措施,其强调争端解决的首要目标是使违反框架协议的措施符合框架协议;并且,在确定中止减让或利益的适当水平时,方应请求原仲裁庭审查及作出报告;再者,在巾止减让或利益时,方应首先寻求对与仲裁庭认定有违反《框架协议》或者造成丧失或损害情形的部门相同的部门中止减让或利益,如方认为对相同部门中止减让或利益不可行或无效,则可寻求中止其它部门项下的减让或利益。

(三)NAFTA争端解决机制之可借鉴点

1 分散型争端解决机制。所谓分散型争端解决机制是指在NAFTA所涉领域内根据不同的争端事项设置不同的争端解决机构和争端解决程序。分散型争端解决机制的设立使得某些特殊事项的争端解决能够适用特殊的程序,针对性更强,更有利于快速有效解决纠纷(高永富,2008)。例如:NAFTA第19章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专门适用于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事项的审查与争端解决,该套机制针对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的行政决定具有即时性与突发性,并且对被征税企业的影响巨大的特点,采用直接的法律解决方式,进行法律修改审查与行政决定审查,省却了磋商程序,从而使争端解决更加高效。

2 特色性投资争端解决机制。NAFTA单独在第11章规定了专门适用于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一特色性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设立,保证了私人在投资争端解决中的参与权,即私人投资者可直接参与争端解决程序成为“原告方”。私主体作为争端当事方地位的确认使私人投资者在因成员方违反协定而给私人贸易权利带来损害时能够获得充分有效的救济,也能有效避免私人投资者在成员方间贸易争端中成为利益牺牲者,从而将更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改善各成员方的投资环境,促进成员方间相互投资的增长,增进各成员方问的经济合作(廖增金,洪英利,2010)。

3 协调争端解决机制。基于NAFTA的三个当事方都是WTO的成员,申诉方对WTO和NAFTA下引起的争议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被诉方即可。选择一旦确定,那么该机构成为在此争端解决问题上的排他性机构。但是,如果具有实质利害系的NAFTA第三方要求在NAFTA体制下解决,则争端应由NAFTA解决。另外,涉及NAFTA与具体的环境协议的事项,涉及卫生和植物或保护环境健康或特种保存有的标准措施的事项,应被诉方要求,必须在NAFTA体制下解决。对可能涉及的相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性规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管辖权之争。

(四)三大机制共有之可借鉴点

WTO、CAFTA、NAFTA三大争端解决机制除了上述各自特色性制度适宜ECFA争端解决机制借鉴外,还具备一些共有的先进制度也颇值得效仿:

1 磋商前置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争端当事方的磋商是争端解决的第一步,也是必经的一步,即磋商是请求成立专家组的前置程序。在作为NAFTA各套争端解决机制之核心的一般性争端解决机制中,争端解决需经过两个磋商程序:先由当事方自行协商,然后在自由贸易委员会的主持下磋商(王春婕,2005)。CAFTA争端解决机制中,方与被诉方的磋商亦是请求设立仲裁庭的前置程序。

2 程序设定明确时间表。WTO争端解决的四道基本程序――磋商、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审理及裁决的执行与监督均规定了严格明确的时限;NAFTA争端解决的四道基本程序――协商、自由贸易委员会会议、专家组仲裁及专家组报告的执行也均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CAFTA争端解决的三道基本程序――磋商、仲裁庭仲裁及裁决的执行还是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各环节程序均设定明确时间表,保证了争端解决的效率,并确保能及时纠正违反协定或协议的措施,使受害方的权利获得及时救济。

3 政治与法律方法相结合。WTO争端解决机制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包括磋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以及在当事方自愿基础上的仲裁、斡旋、调解或调停。CAFTA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方式的设计上包括了磋商、调解或调停以及仲裁,结合了争端解决的政治方法与法律方法。作为NAFTA争端解决机制核心的一般性争端解决机制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斡旋、调解、调停或其他调解可选用的手段以及专家组仲裁。可见,这三大争端解决机制均是一个综合性争端解决机制,采用了多种争端解决方式,在争端解决时都强调政治方法与法律方法相结合。这种政治与法律方法并用的机制,不仅最大限度地创造了和平解决争端的机会,而且增添了规则的准确性和坚实性。

三、ECF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框架构建

ECF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框架构建除了借鉴WTO、CAFTA、N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先进制度外,还应积极考虑ECFA成员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应着重考虑以下两个客观要素:一是ECFA成员法律地位的特殊性。WTO的成员虽然包括国家和单独税区,但主要仍以国家为主,且其属于世界性贸易协定,成员数目众多且彼此间差异较大、系复杂;CAFTA、NAFTA虽是区域贸易协定,但其成员均是国家;而ECFA虽然也是区域

贸易协定,但其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的安排,是一国内部的贸易安排,成员是中国这一国家内部的大陆与台湾两个地区,成员的法律地位相当特殊,成员相互间的系也相当特别,不但有别于其他区域贸易协定,而且也有别于“一国两制”框架下的CEPA。二是现阶段两岸解决经贸及投资纠纷的主要方式。据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投诉协调局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台商最经常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中:协商方式占61%,调解方式占12%,诉讼方式占18%,仲裁方式占6%,其他占3%。(于健龙,2007)可见,协商方式占据了绝对优势之选。在以下ECFA争端解决机制基本框架的构建中,笔者在具体制度的设计过程中适时融入了这两个客观要素,以求构建出的ECFA争端解决机制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一)适用范围

ECFA争端解决机制于适用范围的规定,笔者建议可在借鉴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做出如下规定:该机制适用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简称《框架协议》)项下发生的争端,《框架协议》包含附件及其内容在内。除非另有规定,《框架协议》应包括将来依据《框架协议》达成的所有法律文件。另外,对缔约方境内的政府或者权力机构采取的影响《框架协议》得到遵守的措施,可援引本机制。此外,还应借鉴WTO争端解决机制,明确规定ECFA争端解决机制不仅适用于违约之诉,而且适用于非违约之诉。

两岸均为WTO的成员,《框架协议》第9条亦规定: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妨碍一方采取或维持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的例外措施。由此可见,两岸后续进行ECFA争端解决协议协商时,台湾会争取保留诉请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林淑媛,2010)。但是,基于ECFA成员的法律地位特殊,ECFA协议的内容也存在超出WTO规则规定的部分,笔者以为,在一个中国框架下签署的协议,由此而引发的争端也尽量争取能在这一协议框架下获得解决,而不应再回头寻求多边贸易机制的救济,这不但会违背两岸签订ECFA的初衷,也势必会使双方间的贸易和投资争端升级和复杂化。因此,笔者建议:应借鉴CAFTA、NAFTA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协调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设计,但又要有所区别,具体可做出如下协调性安排:对于ECFA协议项下发生的争端,申诉方应首先提交ECFA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除非申诉方对ECFA争端解决机制下的裁决结果不认同,且该争端又符合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才可再行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但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并不停止ECFA争端解决机制下裁决的执行。

(二)争端解决机构

依据ECFA成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同时作为负责争端解决的常设性机构,解决任何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其在争端解决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调两岸的贸易和投资争端问题,进行斡旋、调停与调解;在争端解决各程序中,负责各种文书的传达、请求的受理及提供各种法律支持;管理、保存仲裁员名录;报复的授权及报复水平适当性的审查;依据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作出解决争端的建议或裁决;监督和协调裁决的执行;统一管理与争端相的条文、解释、案例等档案;进行定期的信息等。

(三)争端解决方式及程序

从国际性和区域性协定的实践看,任何多边、双边、国际性和区域性的经贸协定的实际运作和执行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争议。这些争议有的是当事方政府之间在经济交往中直接形成的,有的则是存在于当事一方的国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与另一当事方政府之间。前者表现为相当事方的法律、政策、措施是否符合协议的要求;后者则较集中于一方的国民在另一方所受到的待遇是否低于协议的标准(王贵国,2004)。由此,笔者认为:ECFA争端解决机制可借鉴NAFTA争端解决机制,设置分散性争端解决机制,即设立一般性争端解决机制,以应对和解决双方政府层面可能发生的争端;设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应对和解决一方投资者与另一方政府问可能产生的争端。此外,还可单独设立具备争端解决高效性的反倾销与反补贴争端解决机制,以针对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的行政决定具有即时性与突发性,且对被征税企业影响巨大的特点。

1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ECF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方式及程序的设计上建议可在借鉴N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其宗旨是在公正基础上既强调对投资者“弱者保护”的精神,又应考虑到投资者滥用诉权对东道同外资管理权的可能冲击和消极影响(周或,2007)。并且。作为ECF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还应充分考虑现阶段两岸解决投资纠纷的主要方式。笔者以为,具体制度可做如下设计:在争端解决方式上采用一缔约方的投资者对另一缔约方提起仲裁。一缔约方投资者提起仲裁时应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投资者须冈另一缔约方违反ECFA《投资保护协议》所规定的实体义务而受到损害;第二,投资者在诉诸仲裁前,应先行寻求协商方法解决争端;第三,投资者在诉诸仲裁前,应先行用尽当地救济;第四,投资者应在提起仲裁请求前至少90天通知另一缔约方其将争端提交仲裁的意图;第五,投资者提起仲裁请求需在其第一次得知、或应该知道违反协议行为的发生及损失的出现的3年内提起;但是,不能在违反协议行为发生的6个月内提起;第六,投资者应以书面形式同意提交仲裁,申请材料中应附上已先行协商和用尽当地救济的证明材料。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人选宜采争端双方反向选择原则进行确定,即由争端双方在争端解决机构保存的仲裁员名录巾各自为对方选择1名非本方推荐的仲裁员为仲裁庭成员,再在名录中共同选定1名作为仲裁庭首席仲裁员;若在投资者提起仲裁请求之日起10天内,争端双方无法选定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则由争端解决机构,即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在仲裁员名录中为双方指定。考虑到ECFA成员法律地位的特殊性且仅包括两方成员,笔者建议,仲裁庭解决争端时适用的实体法不应作太复杂的规定,只须包括:ECFA《框架协议》及《投资保护机制协议》、中国大陆或台湾于投资方面的相立法。仲裁庭解决争端时适用的程序规则可借鉴CAFTA争端解决机制拟定专门的仲裁程序规则作为ECFA争端解决协议的附件之一。仲裁庭的审理期限自其设立之日起至其仲裁裁决提交争端双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仲裁庭的仲裁裁决自提交争端双方之日起即具拘束力。

2 一般性争端解决机制。ECFA一般性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方式及程序的设计上建议可在借鉴WTO、N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其宗旨是强调双方友好、公正、有效率地解决争端及争端解决方式的自主选择性,因为两岸毕竟同在一个国家下。具体制度设计如下:在争端解决基本方式及程序上采用磋商前置――专家组审理及上

诉机构审理或仲裁庭仲裁。其中,是启动专家组审理程序还是启动仲裁庭仲裁程序,由争端当事方共同选择。笔者建议,为避免争端当事方在此问题上拖延时间,可规定若在磋商前置程序的期限界满后10天内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则自动肩动专家组审理程序。此外,斡旋、调解或调停方式可南争端当事方经协商自愿采用,并可随时开始,随时终止。

磋商前置程序中,请求磋商方应向争端解决机构,即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通知其磋商请求,磋商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争端解决机构负责将磋商请求送达至对方。如一磋商请求被提出,对方应在收到该请求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并应在收到该请求之日起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真诚地进行磋商,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如对方未在前述的7天内作出答复,或未在前述的30天内进行磋商,或在收到该请求之日起60天内磋商未能解决争端,则双方可协议是否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端。如双方在10天内未达成仲裁协议,应请求磋商方的要求,启动专家组审理程序。

专家组及上诉机构审理程序中,笔者以为,ECFA成员仅双方,权利义务系较为简单,且成员法律地位特殊,因此,争端的数量和复杂性均不及于WTO;但是,ECFA成员对争端能够快速解决和同类争端统一化处理的要求必然更为突出,且争端双方亦希望在具体权利行使上能够有章可循。故而,笔者建议,专家组宜设立成常设性机构,5人组成,其人选由争端解决机构任命,审理案件时的法定人数为3人。大陆可考虑从台办投诉协涮部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涉台案件审判庭推荐专家,因为这些部门在处理涉台纠纷方面已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且比较了解两岸的基本情况。专家组的职权主要在于根据争端双方所援引的法律依据,对申诉方的请求予以审查,并提交调查报告,以协助争端解决机构提出建议或作出裁决。自专家组审理程序启动之日起至最终报告提交争端双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为了更快速解决争端,尽快恢复双方正常贸易,专家组审理程序中可设立简易程序,适用于申诉方要求采用、事实简单的争端。进行简易程序审理的,自专家组审理程序启动之日起至最终报告提交争端双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1个月。专家组审理过程中,应首先接收争端双方的书面意见或听取口头陈述,调查事实;在调查过程中,专家组应尽量安排与争端双方进行协商沟通,给予双方以找出相互满意解决方法的充分机会。在必要时,在争端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征求专家组以外专家的咨询意见并做出初步报告。初步报告应当包含专家组认定的事实、法律结论、争端解决方案等内容。其次,专家组要将初步报告提交给争端双方以征求意见,并可在收到意见及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重新审查和修改初步报告;在这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专家组可对争端双方进行调解,争取达成调解协议,以终止后续审理程序。最后,在重新审查和修改初步报告基础上提出最终报告。在专家组最终报告提交给争端双方15天内,除非争端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其上诉决定,或经争端解决机构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报告,否则该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例会或临时会议上予以通过。上诉机构作为常设性机构,7人组成,其人选由争端解决机构任命,审理案件时的法定人数为5人。上诉机构的职权不仅包括对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及作出的法律解释进行审理,还包括对专家组报告认定的事实进行审理;审理后,可以维持、修改或撤销专家组报告。自争端一方提起上诉之日起至上诉机构提交其报告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1个月;若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不应超过15天。在上诉机构报告提交给争端双方15天内,除非经争端解决机构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报告,否则该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例会或临时会议上予以通过。

3 反倾销与反补贴争端解决机制。ECFA反倾销与反补贴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方式及程序的设计上建议可在借鉴NAFTA反倾销与反补贴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其宗旨是公正而高效地解决争端。具体制度设计如下:凡涉及缔约双方反倾销与反补贴税措施的案件,采用直接的法律解决方式,即不进行磋商前置程序,而直接进入专家组审查机制。专家组亦设立成常设性机构,7人组成,其人选由争端解决机构任命,审查案件时的法定人数为3人。专家组的职权在于进行法律修改审查与行政决定审查。前者审查被诉方对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法规的修改是否与ECFA《货物贸易协议》中于贸易救济措施的相规定相抵触。后者依据进口方司法审查标准和一般法律原则,审查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法规的最后行政决定,以代替中国大陆或台湾地区的司法审查。专家组的审查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5天。在审查报告提交给争端双方15天内,除非争端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启动特别异议程序,或经争端解决机构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审查报告,否则该审查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例会或临时会议上予以通过,且一经通过即生效。特别异议程序是指争端方对专家组成员有明显的渎职错误、偏见或利益冲突,实质上违反行为规范及专家组严重背离基本程序规则或明显地超越授权或管辖权的行为提起异议。特别异议程序由常设上诉机构负责审理,审理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5天。若上诉机构认定异议成立,则发回专家组重审;若上诉机构认定异议不成立,则直接维持专家组审查报告。在维持的情况下,上诉机构提交其报告即视为该报告自动通过且生效。

(四)执行机制

在执行机制的程序设计上建议可在借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跟踪执行监督机制及WTO、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审慎使用报复手段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充分考虑到ECFA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的安排,其宗旨是强调促进双方正常贸易,尽量避免报复。具体制度设计如下:争端解决机构,即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既作为裁决执行的跟踪监督机构,又作为裁决执行的沟通协调机构。在裁决生效后15天内举行的争端解决机构临时会议上,有当事方应将执行裁决的意愿通知该机构。基于ECFA双方法律地位的特殊性,对于裁决的执行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应利用己身优势,促使双方进行及时沟通协调,尽量促成裁决在双方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得以执行;若被诉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合理期限内执行裁决,则应尽量促成双方在执行的合理期限届满前达成补偿协议。若争端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执行裁决的合理期限,则由原作出裁决的机构予以确定。在确定了合理执行期限后15天内,争端解决机构应将裁决的执行问题列入委员会的例会或临时会议议程,并进行审议,直到该问题解决。只有在被诉方无法在合理期限内执行裁决,且争端双方又未能在合理期限届满后15天内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申诉方才可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其中止对被诉方承担的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在确定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适当水平时,申诉方仍应请求原作出裁决的机构审查及作出报告,且该适当水平的确定应符合相称性原

则,即应当与申诉方因被诉方的措施而受到的利益损害或丧失的水平相当。此外,存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过程中,若被诉方撤销了违反ECFA协议的措施,或被诉方与申诉方就利益损害或丧失达成了补偿协议,则此项报复性措施应立即终止。

参考文献:

高永富,2008,中国参与制定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初探[J].世界经济研究(7)

林淑媛,2010-06-29,ECFA台湾保留WTO防卫与争端解决权http://203.75.155.省略.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lD=201006290310&pTypeo=aPE&pTypeSel=0

廖增金,洪英利201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之比较分析[J].法制与社会:旬刊(5)

石广生主编,2001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M].北京:人民出版社沈四宝,2006论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1)

商务部,2009-12-29商务部召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建成”新闻会[EB/OL]httlp://省略/gzdt/2009-12/29/content_1499455.htm

商务部,2011-02-24姜增伟在两岸经合会首次例会后会见记者发表谈活[EB/OL].http://WWW.省略/gzdt/2011-02/24/content_IS10060.htm

王春婕,2005 NAFTA模式对我国的借鉴价值分析[J].商场现代化(8)

王贵国2004区域安排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WTO秘书处编2003 WTO争端解决程序[M].索必成,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新华社,2010-06-30厢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N].福州晚报,新华社.2010-09-12.ECFA生效掀开两岸经贸互利双赢、合作发展

新时代hup://WWW gov,cn/jrzg/2010-09/12/content一1701 120 htm

于健龙2007-10-19.台商投资企业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经贸纠纷之现状[EB/OL].http://cn.省略/Hezuo/7_3,shtml

杨丽艳,2008.试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一、实践报告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一份完整的实践报告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报告题目

报告题目应该用简短、明确的文字写成,通过标题把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概括出来。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为避免冗长,可以设副标题,把细节放在副标题里。

2、学院及作者名称

学院名称和作者姓名应在题目下方注明,学院名称应用全称。

3、摘要(有英文摘要的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报告需配摘要,摘要应反映报告的主要内容,概括地阐述实践活动中得到的基本观点、实践方法、取得的成果和结论。摘要字数要适当,中文摘要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一般至少要有100个实词。

4、正文

正文是实践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对实践活动的详细表述。这部分内容为作者所要论述的主要事实和观点,包括介绍实践活动的目的、相关背景、时间、地点、人员、调查手段组成,以及对实践活动中得到的结论的详细叙述。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 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 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

5、结束语

结束语包含对整个实践活动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到的收获和感悟,也可以包括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6、谢辞

谢辞通常以简短的文字对在实践过程与报告撰写过程中直接给予帮助的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和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实践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实践报告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8、附录

对于某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以编入实践报告的附录中。

二、撰写实践报告的准备与主要步骤:

实践报告的写作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收集资料、拟订报告提纲、起草、修改、定稿等。各个步骤具体做法如下:

1、收集资料

资料是撰写实践报告的基础。收集资料的途径主要有:通过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或实习等渠道获得;从校内外图书馆、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查找。

2、拟订报告提纲

拟订报告提纲是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根据报告主题的需要拟订该文结构框架和体系。我们在起草报告提纲后,可请指导教师审阅修改。

3、起草

报告提纲确定后,可以动手撰写实践报告的初稿。在起草时应尽量做到“纲举目张、顺理成章、详略得当、井然有序”。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一、法国兴业行交易丑闻概况

据参考消息2008年1月26、30和31日报道,法国兴业银行从去年开始,31岁的电脑高手期货交易员热罗姆。凯维埃尔预计股市将出现上涨并投入超过个人授权许可的巨额资金进行交易。由于全球主要股市大幅下跌,导致在欧洲期货市场上的投资失误,造成了巨额损失。损失出现后,他通过修改银行电脑系统数据,编造交易掩盖其投资失误;他利用在监控交易的安全控制部门工作时获得的知识来逃避监管。他知道何时进行安全检查,实际上他就是他自己的监管者。维埃尔因违反信托合同、滥用计算机和造假已接受正式调查。凯维埃尔对调查人员说,他的一系列交易活动是从2005年他判断市场要走跌时开始的。这样一位资历较浅的人能掌握这么巨额的资金,其内部控制系统令人质疑,也引发了人们对兴业银行管理层信誉问题的新关注。在金融监管已经不断加强的今天,兴业银行的内部稽核制度何在?管理层的监管何在?风险控制何在?内部控制制度何在?

这不禁令人深思:为何欺诈再次发生,且愈演愈烈?自英国巴林银行非法交易案以来,金融监管已经加强,但在3年前,我国的中航油集团新加坡子公司在原油期货交易中亏损了5.5亿美元。现今法国的兴业银行的损失约70亿美元。事实上,期货交易本质上就是瞬息万变、极具风险性的。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化解或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如何加强软控制?即用新的眼光重新认识内部控制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有关机构关注的内部控制研究的新课题。下面对去年法国和美国内部控制研究的状况及差异进行对比,分析法国兴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新视野、新举措。

二、2007年法国与美国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成果及对比

(一)美国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基于风险观的内部控制”①

美国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②的专业会计师(paib)委员会于2007年8月了“基于风险观的内部控制”访谈文章。采访了10位高层资深的专业会计人员,主题包括:各类组织的风险的性质;如何建立一个关注驱动业绩和帮助战略目标实施的内部控制系统;提供有助于各个组织思考改善其内部控制方法的成功故事。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基于风险观是内部控制系统建设的关键所在

认为风险是阻碍我们实现战略目标的一切事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参加访谈的资深专业会计人员大多认为:强有力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一个企业经营管理至关重要,是构成一个经营整体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部控制帮助管理当局设计、实施和保持控制,内部审计则确保管理当局的指挥棒到位,保证所有状况都是适当的。内部审计必须得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当局的支持。内部审计经理要帮助管理当局理解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既有战略上的也有政治上的,要设法消除各种可预见的风险,并迅速及时地做出反应。cfo是内部控制效率的监管人。内部控制是一种责任,建立正确的政策和程序并确保持续地进行适当地监督,将有助于降低日常管理费用并巩固和增强已构筑的竞争优势。

2.观念的转变:对内部控制的谨慎依赖转变为主动的风险管理文化。

参加访谈的人员表明:尽管每个组织各不相同,但是风险管理本质上的东西已超越了不同的经营类型和风格的各类组织。企业风险管理之所以是成功的,是因为它真正增加了管理当局的风险意识,加深经理人员对风险的理解。但具体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范围并不要求整齐划一,不是命令或指示,而是由每个经营公司自己做出选择。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保持效果的同时要保持效率,使二者之间保持一个健康的紧张度。

现在内部控制必须由过去为了企业自身的缘故对内部控制谨慎的依赖转变为以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为目的、我们“能做”什么的一种文化。对于我们面临挑战和打算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能使我们做出明智的决策,有助于合理分配企业资源,实现可能的最好的效果。

3.要勇于面对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的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的过程,不只需要专业管理人员,也需要相关业务的风险管理人员与之配套,否则风险就会产生,而且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如进行产品开发时,需要引进的不只是产品开发的人,而且也需要风险管理的人与之相配合。

内部控制系统面对的最大的挑战总是来自于职业雇员与技术雇员这些人。他们对其专注的业务、技术领域有一个强烈而长期的认同,而对于管理控制他们很快就变得厌倦。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绕过控制系统。工程师是这样,财务人员也是这样。出于他们自身的考虑,让他们重视这个系统是很困难的,但从他们工作的环境看,他们不得不把这个系统看作是有用的。这确实是一个难题。

4.内部控制系统对企业成功的影响

成功是把系统产生的可能性进行转换。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个可操作的概念。最终决定控制环境的成功是人的格调。如果花时间和金钱能确保招聘的新人是最合适的人力资源,那么控制系统的成本将会戏剧性地降低。

5. 从失败中学习经验和教训

缺乏适当的责任是系统失败的原因之一;另外,员工的变动可能对企业造成伤害,所以控制系统保护的不应只是物质资产,还要保护人力资产。员工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投资于人并对其设立较高的期望和责任,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得到期望的“投资回报”。

(二)美国coso内部控制监督指南讨论稿

美国coso③于2007年9月17日了“内部控制系统监督指南”

(guidance on monitoring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下面简称指南)的讨论稿,该指南更加充分地开发了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监督要素,适合各类组织改善其内部控制系统的质量。coso认为,各组织在按照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适当地设计监督要素,发挥内部控制系统的功能时,通常未能充分利用监督要素或对此使用不当。该讨论稿旨在改进对有效的监督模块的理解,进一步阐明建立正确监督的原则,其目的是帮助各组织开发监督程序,更好地促进内部控制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该指南并不是如何监督的详细说明书,而是旨在帮助各类组织采取内部控制框架时应具有整体的监督观,确认对效果有关键影响的各个要素,通过监督识别具体的控制弱点

并对其减缓或消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最终的目标是在管理影响组织目标的各种风险时,适当地追求机遇。监督是一种运用成本效益的方法为内部控制系统持续有效提供及时的信息。其主要内容如下。

⒈ 监督及其基本原理

监督是由适当的人员对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所进行的恰当的、适时的评估,以及采取必要的行动。内部控制系统有助于各组织实现其目的和目标;使管理当局能够应对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效率,降低风险的损失,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④,但这有个前提:即当内部控制有效时,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就能对实现一个组织的目的和目标起到合理的保证作用;反之,无论是管理当局还是董事会都不能对组织的目的和目标起到合理的保证作用。因而各个组织需要拥有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适时地评估其内部控制系统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监督⑤。

监督活动和控制活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控制活动是有助于保证管理当局的指令得以贯彻的各种方针和程序,它有助于确保针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各种风险采取行动。控制活动以各种功能、在整个组织上下、各个层面存在,它们包括诸如各种各样的审批、授权、核查、核对、对经营业绩的复核、资产的安全以及职责的分工等。有些监督活动也能起到控制活动的作用,反之亦然。一项活动或过程如果只是在适时地发现和更正各种错误的范围内,则属于控制活动。例如,审核一项例外报告。如果只是出于识别和更正那些与错误有关的例外,则属于控制活动;反之,如果对同样事项审核是出于进一步查明造成这些错误的可能的控制弱点的根本原因,并帮助改进控制活动,以防止其后的控制失败, 则属于监督活动。

coso在2006年小的公众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指引⑥中提出了的20个基本原则,其中关于监督作了如下描述:

(1)持续的监督和(或)单独的评估使管理当局能够确定是否内部控制的各个要素随着时间的过去仍能持续地发挥功能。⑦其中持续的监督是指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服务于监督内部控制效果的有关各种活动,包括正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对比、调节以及其他日常活动。单独评估则尝试通过评估某一个特定时期或时点的控制,对控制运行的可靠性做出推断。单独评估能充分利用持续的监督中运用的所有的技术,不过单独评估运用的不多,而且经常用于控制运行中紧急的抽样调查。

(2)应该能够识别内部控制的各种弱点,并以一种适时的方式向能采取更正行动的各方负责人进行交流,必要的要报告给管理当局和董事会。

2. 高层对监督要有正确的基调

如果监督导致的对控制弱点的识别和更正在影响组织的目标实现之前就已采取,说明监督是有效的。有效的监督有助于保证和促进良好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无效的监督终将导致内部控制系统的崩溃。

各类组织要在高层建立正确的监督基调,表达整个组织对监督人、对内部控制重要性以及有关监督作用的期望。

3.影响监督的效率和效果的主要因素

(1)建立一个对实施监督有效的控制环境。具体包括:管理高层强调监督的重要性;有效的组织结构作为保证,任命具有适当的技术和威信的人执行监督作用。

(2)对监督程序进行优先排序。主要根据在管理和缓和风险方面控制的重要性来进行,从而抓住主要矛盾;并且应具有将监督资源在基本的风险层面恰当地进行分配的能力。

(3)建立交流结构,对监督的各种结果(包括控制的各种弱点),以适当和适时的方式向恰当的人报告,采取必要的更正行动。

4.监督者应具备的条件

监督者影响监督的效果。监督人决定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以及对通过评估监督的信息得出关于控制效果的结论负责。无论企业规模大小,监督人为了设计和实施适当的监督程序,必须具有适当的技术、知识以及对控制所要减缓的风险的专业的理解。

5.监督结果交流的重要性

有效的监督与收集和分析适当的信息有关,有说服力的信息(persuasive information)帮助得出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对已发现的控制的弱点要报告给负责控制运行的人,并且至少要向高一级的层次报告,从而使得适当的人能够对问题的严重性进行评估。适当地评估控制弱点的严重性,并及时的报告给可能进行更正的恰当层面,有助于保护组织并保持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

(三)法国内部控制报告框架的主要内容

法国于2007年1月由法国金融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指引框架,一是为了统一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内容,使之便于投资者理解;二是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套比较实用的管理工具;三是为了应对coso报告。具体框架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1.简介。对内部控制框架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在这部分指出该框架主要是提出内部控制的一般原则,而不是要求强制执行的规定,更不是替代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框架主要是为了提高各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内部控制报告的可比性,以方便投资者阅读。

2.内部控制系统的构成。一般由五个部分组成:

(1)权责分明的组织架构系统;

(2)内部信息系统;

(3)风险确认与分析系统;

(4)恰当地控制运营过程及减少相关风险的活动;

(5)对内部控制程序的持续监督检查系统。

为了保证所有控制系统对实现公司目标是相关和恰当的,需要对所有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一般而言,由管理部门实施这一检查,主要包括对所有已记录事故的分析,对控制活动执行效果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

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应用指南。这部分内容是整个内部控制指引框架的重点。它适用除银行保险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所有企业单个财务报表及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内容涉及到内部控制的所有控制要点。与财务信息的编制和处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下称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会计信息生成程序、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与内部有关单位的沟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1) 财务信息遵守了适用的准则;(2)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委员会对财务信息的生成能够正确地给予指导;(3)公司的资产得到保护;(4)尽可能发现欺诈和财务报告问题;(5)所收到的信息以及用于内部控制的信息是可靠的;(6)财务报表及其他提供给市场的信息是可靠的。

4.附录。包括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问卷调查以及内部控制指引框架工作

组介绍等。

法国内部控制指引框架的特点如下:一是该框架是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为主,虽然内部控制指引框架不仅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并且框架控制范围与对外披露财务报表的范围相配套。二是内部控制报告由董事会主席签发,但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构建、指导和监督的则是管理层。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情况。

(四)法国内部控制框架与美国coso框架、sox法案的比较。

基于上面的介绍,不难看出法国和美国的框架有共性的地方,但差异也较明显,总的来看,美国的模式由1992年整体框架,经过2006年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指引的补充以及2007年内部控制监督指南的深化,加之2002年sox法案的强硬规则以及随后不断的修改和调整,已经成为一种理想的和有效的模式,而法国的模式在有效性上会有所不及。二者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1.适用范围不同。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而法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应用指南则适用于除银行保险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所有企业单个财务报表及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法国兴业银行的交易丑闻无疑值得反思。

2.强制性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框架不是要求强制执行的规定,更不是替代相关法律的规定;而sox是在美国上市的大公司必须遵循的法规。从法国兴业银行的交易丑闻中难以看出其内部控制的作用。

3.对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程度的要求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指引框架对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程度的要求不如sox法案要求深入和详细。这尽管可以相对减少内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执行成本,但一旦发生巨额亏损,影响将不堪设想。

4.内部控制的监督人和组织安排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框架需要对所有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一般而言,由管理部门实施这一检查。这与coso内部控制监督指南不同。它对于在高管层面以下进行的控制的监督,可由管理当局的人员或由他们任命的人员进行监督。然而对于直接由高管进行的控制,以及设计用于防止或检查高管越权的控制则不能由高管直接监督或直接报告,在这种情况下,监督应该由董事会(通常通过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进行。事实上,在两权分离的现实面前,证明董事会对管理当局的监督是必要的。

5.内部控制报告责任人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框架指引的规定是内部控制报告由董事会主席签发,但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构建、指导和监督的则是管理层。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情况。显然这容易造成责任不明。sox法案的404节要求经理人员对保持“适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程序”负责,公司高管要证实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要求公司的审计师对之进行鉴证。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显然这规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大多数公司丑闻与管理当局的参与或默许有关。法国兴业银行的欺诈丑闻中管理当局应该负何种责任值得深思。

三、 提高内部控制系统的质量必须关注监督和软控制

无论何种内部控制的框架,都是为了化解风险,抓住机遇,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的效果,否则内部控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1.加强监督作用要寻找最适宜作监督工作的人。发挥监督作用就要求任命有胜任能力(competence)和不受个人感情影响(objective or objectivity)的客观性的人。能力指的是一个监督人对控制和有关的过程的知识,包括控制应该如何运行?构成控制弱点的是什么?客观性既与用于监督所产生的信息有关,又与监督人的品性有关。对具有客观性的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或)履行监督程序,无需担心有个人的倾向,他们也不会为了个人的利益或自保而操纵信息。同时配备恰当的组织结构,明确监督的责任。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政府绩效;综合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英国经验

中图分类号:17239.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7)09-0113-05

一、引言

英国是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先驱,也是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应用最广泛、技术上最成熟的国家之一。广泛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创造一个“评估性国家”是英国行政改革的重要策略。近年来,英国在评估和提高地方政府绩效方面采取了多种新方案,其中一个重要成果就是由审计委员会开发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Assessment,以下简称CPA)。自2002年首轮CPA实施以来,英格兰政府机构的服务得到明显的改善,CPA被认为是发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催化剂。近两年来,英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运用CPA对地方公共实体开展绩效评估,并且将评估作为“赢得自治”(earned autonomy)政策的重要依据,CPA等级越高的地方政府将获得更大的自和灵活性。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修订,目前的CPA框架与2002年相比发生了很大的调整,但是国内系统介绍CPA的文献很少。由于CPA框架每年都有新的、甚至是重大的调整,使得国内的介绍明显滞后于CPA的发展。为此,本文将介绍CPA的产生与发展历程、2006年的最新框架,并且分析它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二、CPA的产生及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以前,除少量的审计以外,英国很少对地方公共服务进行大规模的外部检查。由于缺乏外部检查,某些服务领域(如住房)的重大绩效问题往往被隐藏起来或者没有引起重视。随着公共服务投资的持续增加,英国政府决定引入更广泛的审查机制,以确保政府设立的公共服务标准能够实现。1999年7月英国颁布了新的《地方政府法》,引入了最佳评价制度,明确了公共部门实现“最佳价值”。的责任,并且赋予审计委员会对政府机构进行检查的广泛权力。

审计委员会对政府机构的检查开始于2000~2001年度,当时的检查工作与审计工作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为了将二者更加紧密地结合,审计委员会于2001年冬季开发了新的绩效管理框架,即CPA方法。2002年初,政府同意审计委员会公开报告英格兰所有政府部门的CPA情况。通过这一框架把审计人员的意见、其它检查人员的意见,以及对环境、住房、文化服务的检查等诸多信息综合在一起,在第一时间提供对政府能力的判断,以改善政府对居民的服务和对地方社区的领导。

2002年,审计委员会对英格兰150个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single-tier councils and county councils)开展了首轮CPA,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在总结前几轮评估经验、两次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对方案进行了修订,提出了2005年至2008年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CPA的新框架,即“CPA-更困难的检验”(CPA-The Harder Test)。2006年,又在上年评估的基础上对方案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英格兰实行二级制(two-tier真)政府体制的地方共有238个乡郊郡区议会(non-metropolitan/shire districtcouncils)。2003年6月到2004年12月之间,审计委员会完成了对238个区议会的首次评估。评估中,审计委员会发现区议会的绩效和上层议会的绩效之间没有明显的关联,而且现有的评估方法忽略了一些地区因素,必须加以修订。为此,在2005年8月公布评估结果的同时了2009年区议会评估新框架的咨询文件,以广泛征求意见。

随着地方政府CPA的成功引入,政府在《2003年消防和救援白皮书》中提出了开发类似绩效评估框架的目标。2005年,审计委员会为英格兰的46个消防和救援机构开发并实施了CPA,并且对大伦敦当局(the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简称GLA)和部分单独的职能实体进行了首轮综合评价,2006~2007年度,将开展对大伦敦当局的资源使用评价和发展方向评价。

随着时间的推移。审计委员会将不断地对CPA框架进行修订和完善。在接下来的两年中,CPA会继续关注那些绩效没有改善的政府以及服务绩效差的领域。到2009年,CPA将被新的地方服务绩效评估框架一综合领域评估(Comprehensive Area Assessment,简称CAA)所取代。

三、CPA的整体框架

1、CPA框架概述

CPA是审计委员会按照1999年地方政府法和2001年政府白皮书的基本方针,在原有的最佳价值体系及地方公共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为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区议会、消防和救援机构等公共部门专门开发的评价体系。其目标及要点在于:(1)建立明确的评价标准与服务优先顺序;(2)实施等级化、综合性的绩效评估,给出不同政府机构的绩效等次;(3)地方政府必须提供明确的绩效信息,让公众了解政府绩效的现状;(4)针对各级地方政府的优缺点,提供其所需的支持与相关信息;(5)给予高绩效的地方政府更大的施政弹性与自由;(6)给予额外的自由权力以支持地方优先服务事项的加速改进;(7)以精简及新的最佳价值框架来协助政府改善服务;(8)以强硬及提前介入来处理失效的政府或服务。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审计委员会设计了最初的CPA框架(见图1),其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两个方面的独立评价,一是对目前服务绩效的评价,其绩效数据来源于绩效指标、检查判断、审计判断等多种渠道。二是对未来改善能力的评价,包括政府自我评估和由外部团队开展的综合评估两部分。(2)在前两项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对地方政府的总体评价,即给出不同的绩效等级。(3)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于众,并且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绩效改善计划。

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完善,目前的CPA框架包括四个共同的组成部分:(1)综合评价(corporateassessments);(2)资源使用评价(use 0f resourcesaBsessMents);(3)服务评价(service assessments);(4)发展方向评价(direction 0f travel assessment)。但

是对不同的公共部门。如何评价这四个部分是有差异的。其中有些差异反映了不同公共机构赖以运营的法律框架的差异,有些差异代表了不同时期方法论上的差异。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2006年的最新CPA框架分为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CPA框架、消防和救援机构的CPA框架、区议会CPA框架三个部分。

从整体来看,CPA体系的产生是工党政府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改革等一系列行政改革的结果。伴随着英国政府公共服务改革自我推进体系的逐步形成,CPA也经历了从产生、实施,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作为公共服务改革方法中“由上至下绩效管理”(top-downperformance management)的典型范例,taJCPA体系的目标、设计思路等清晰地体现了公共服务自上而下的管理思想。

2、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的CPA框架。单一制议会和郡议会的CPA整体框架由四个部分构成(见图2):

(1)发展方向评价。发展方向评价是关于议会是否履行其持续改进协议责任的年度评价,主要反映政府一年以来的进展情况。首先由各议会进行自评估,然后由议会的关系专员(Relationship managers)通过一系列关键调查项(Key lines of enquiry,简称KLOE)实施评价。该调查主要回答两个高层面的问题:(a)有什么证据表明政府改善了结果?(b)政府实施改进计划取得了多大的进展?

发展方向的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明显改善(4分)、适当改善(3分)、有所改善(2分)、略有改善或无改善(1分)。评价结果每年报告一次,位于CPA等级的旁边。

(2)资源使用评价。资源使用评价提供议会如何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源的判断,每年进行一次。它强调议会要有合理的、战略性的财务管理,以确保资源能够支持优先发展的领域并且能够改善服务。资源使用评价包括财务状况、财务报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货币价值五个主题,由审计人员通过一系列KLOE,对各个主题的相关审计重点和证据进行调查,然后对每个主题做出1~4分的评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五个主题的评价综合起来,生成资源使用的最终评分(评分规则见表1)。

资源使用评价有助于建立明确的、对议会的最低要求,以提供未来减少议会管制的判断基础。2005年地方当局和审计人员通过调查制定了评价基线,2006年将检查这一基线是否仍然合适:如果有变化则予以更新。从2006年开始,只有上一年度货币价值评分为1的议会才需提交新的自评估报告,其它议会只需提供反映其重大变化的信息。对其它主题,审计委员会并不要求提供自评估报告。

(3)服务评价。服务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它根据相关的国家服务交付标准对地方政府的服务绩效进行评价。服务评价涉及儿童和青少年、成人社会护理、住房、环境、文化、福利、消防等多个领域,其中儿童和青少年、成人社会护理与资源使用作为第一层服务,其它服务为第二层服务。如图1所示)。

根据评价机构的不同可将服务评价分为两类:一是审计委员会开展的服务评价。审计委员会每年通过绩效指标(PIs)和相关的服务检查,对环境、住房和文化等服务领域进行评估。每类服务的最终评分(1~4分)由绩效信息评分和检查评分按照一定的权重汇总后得出。此外,从2006年起,审计委员会将对负有消防和救援责任的议会开展相应的服务评价。二是由其它机构开展的服务评价。CPA充分考虑了其他地方政府服务检查机构的工作,由这些机构将相应的评价结果提交给审计委员会。例如:儿童和青少年的服务评价由教育标准办公室(OFSTED)提供,成人社会护理的服务评价由社会护理检查委员会(CSCI)提供,福利服务评价由福利欺诈检查机构(BFI)提供。

(4)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每三年开展一次,主要评价政府定义其需求、设置清晰的战略目标和优先发展领域、改善服务的能力,以及政府与其合作者共同工作的效果。综合评价包括五个主题:目标、优先排序、能力、绩效管理、成就。其中“成就”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可持续的社区和交通,更安全和更强大的社区,更健康的社区,老年人,儿童和青少年。这五个主题的评分汇总规则与资源使用评价规则完全类似(参见表1)。

综合评价的KLOE主要针对上述五个主题。评价检查组由6人组成,其中包括一个同行的政府官员和一个同行议员(peer councilor)。2005年9月以来,综合评价与教育标准办公室领导下的儿童服务联合领域调查(thc Joint Area Review,简称JAR)同时实施,两者可共享相关的证据及判断。

审计委员会通过设定的规则(见表2)把综合评价、资源使用评价和服务评价三个部分结合起来,并评出相应的星级(0~4星共5个星级等次)。发展方向评价结果位于星级评定结果的旁边,用来说明地方政府在不久的将来改善其绩效的可能性。例如:在审计委员会的网站上,会用“适当改善并且显示为三星级绩效”,“没有改善且为一星级绩效”等话语来描述政府的绩效状况。

四、CPA体系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政府绩效评估是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与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从宏观的制度设计、中观的机制细化,到微观的实践操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英国的CPA体系既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又充满创新与活力,经过几年的应用及完善,其理论及实践价值日益彰显,为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1、法制化与权威性是构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重要前提。CPA能够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地方政府法》赋予了审计委员会检查英格兰所有地方政府绩效的广泛权力和绝对权威。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审计委员会拥有开展绩效审计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客观、科学地设计评估体系和实施评估。针对郡议会、区议会等不同的政府层级,审计委员会开发了相应的评估框架,设计了评估及检查程序、评估结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开展绩效评估及政府之间的比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导。

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缺乏战略规划、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的制度框架,以及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导致各级政府各自为政,绩效评估带有较大随意性,难以在政府系统全面推行绩效评估,也无法开展不同政府之间的比较。为此,必须加快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和规范化,选择恰当的绩效评估体系设计主体及评估主体,赋予其相应的权威,构建适用于特定层级或特定政府部门的评估体系。

2、开放性与灵活性是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基本要求。CPA是一个高度开放、透明、灵活的体系,主要表现在:(1)从评估体系的设计、到评估过程的实施、再到评估结果的公布,审计委员会都会及时在网站上相应的报告或文件。(2)在出台任何新方案或者对旧方案进行调整之前,会预先在网站上公布

咨询报告,征求各方的意见,如有必要还会进行多轮的意见征询。除此之外,审计委员会提供了一个完全开放的平台,任何时候、任何组织或个体都可就CPA发表自己的意见。(3)从2002年开展首轮CPA以来,审计委员会每年都会根据实施的情况、环境的变化,以及意见反馈情况,对CPA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的框架与2002年已经有明显的区别,到2009年,现有的CPA框架又会被全新的CAA框架所取代。

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体系设计及运作过程大都是半封闭甚至是全封闭的,评估对象或公众缺乏发表意见的渠道,而只能被动地接受。评估体系投入使用后很少更新,即使有变化也只是局部的微调,绝不会有CPA那样的更新速度和力度。为此,必须加大评估体系的开放性与灵活性。

3、兼容性与质量保证机制是实施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基础。CPA的设计与实施始终注重与原有评估体系的兼容与接轨,并且充分借鉴其它机构的工作结果。例如:与最佳价值体系接轨,从BVPIs中选取指标及绩效信息开展相关的服务评价;由教育标准办公室、社会护理检查委员会、福利欺诈检查机构等机构开展儿童和青少年、成人社会护理等领域的服务评价;由地方政府与社区管理部(DCLG)开展消防和救援服务评价中的服务交付业务评价等。

审计委员会还设计了专门的质量保证框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例如: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且监控其工作绩效;与地方政府改进和发展署(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Agency)合作,以招收和发展同行;定期检查并且寻求地方当局的反馈;按照“评分判断检查流程”(ScoredJudgement Review Procedure)开展四类评价,对每类评价都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如综合评价过程中的预评价分析、现场证据的收集、报告等。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规范化程度明显不足,评估活动分散在多种管理机制中,各地、各级政府的评估体系差别较大,有的简单沿袭原有的考评体系,有的则全盘否定原有体系而重构新体系,缺乏必要的兼容性与延续性。加上缺乏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使绩效评估难以收到实效,必须加以改进。

4、评估结果的公开与运用是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审计委员会非常注重评估结果的公开,CPA网站上会及时公布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报告、绩效指标、年度审计和检查信函、公共利益报告、关键调查项、审计人员的判断、综合评价、地区报告等多种类型的报告及数据,各个部门可以通过绩效记分卡随时查询自己的绩效状况及与其它机构相比较的绩效信息。完全公开的信息增加了政府的压力,也增强了公众和其他监督主体对政府的责任控制。在评估结果的使用上,不论评出的CPA等级如何,每个议会都要实施改进计划项目(program of improvementplanning),它包括:(1)议会自身的绩效改进活动。(2)由检查组、管制者和审计人员采取的行动。委员会和检查组会根据政府绩效等级重新平衡检查和审计项目,以减少对高绩效政府的检查。(3)中央政府根据CPA等级采取的行动。即根据绩效等级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自和灵活性,绩效越好的政府拥有越大的管理自。这些措施充分调动了评估对象提高绩效的积极性。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9篇

一、法国兴业行交易丑闻概况

据参考消息2008年1月26、30和31日报道,法国兴业银行从去年开始,31岁的电脑高手期货交易员热罗姆。凯维埃尔预计股市将出现上涨并投入超过个人授权许可的巨额资金进行交易。由于全球主要股市大幅下跌,导致在欧洲期货市场上的投资失误,造成了巨额损失。损失出现后,他通过修改银行电脑系统数据,编造交易掩盖其投资失误;他利用在监控交易的安全控制部门工作时获得的知识来逃避监管。他知道何时进行安全检查,实际上他就是他自己的监管者。维埃尔因违反信托合同、滥用计算机和造假已接受正式调查。凯维埃尔对调查人员说,他的一系列交易活动是从2005年他判断市场要走跌时开始的。这样一位资历较浅的人能掌握这么巨额的资金,其内部控制系统令人质疑,也引发了人们对兴业银行管理层信誉问题的新关注。在金融监管已经不断加强的今天,兴业银行的内部稽核制度何在?管理层的监管何在?风险控制何在?内部控制制度何在?

这不禁令人深思:为何欺诈再次发生,且愈演愈烈?自英国巴林银行非法交易案以来,金融监管已经加强,但在3年前,我国的中航油集团新加坡子公司在原油期货交易中亏损了5.5亿美元。现今法国的兴业银行的损失约70亿美元。事实上,期货交易本质上就是瞬息万变、极具风险性的。在加强法律监管的同时,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化解或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如何加强软控制?即用新的眼光重新认识内部控制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有关机构关注的内部控制研究的新课题。下面对去年法国和美国内部控制研究的状况及差异进行对比,分析法国兴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新视野、新举措。

二、2007年法国与美国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成果及对比

(一)美国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基于风险观的内部控制”①

美国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②的专业会计师(PAIB)委员会于2007年8月了“基于风险观的内部控制”访谈文章。采访了10位高层资深的专业会计人员,主题包括:各类组织的风险的性质;如何建立一个关注驱动业绩和帮助战略目标实施的内部控制系统;提供有助于各个组织思考改善其内部控制方法的成功故事。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基于风险观是内部控制系统建设的关键所在

认为风险是阻碍我们实现战略目标的一切事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参加访谈的资深专业会计人员大多认为:强有力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一个企业经营管理至关重要,是构成一个经营整体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部控制帮助管理当局设计、实施和保持控制,内部审计则确保管理当局的指挥棒到位,保证所有状况都是适当的。内部审计必须得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当局的支持。内部审计经理要帮助管理当局理解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既有战略上的也有政治上的,要设法消除各种可预见的风险,并迅速及时地做出反应。CFO是内部控制效率的监管人。内部控制是一种责任,建立正确的政策和程序并确保持续地进行适当地监督,将有助于降低日常管理费用并巩固和增强已构筑的竞争优势。

2.观念的转变:对内部控制的谨慎依赖转变为主动的风险管理文化。

参加访谈的人员表明:尽管每个组织各不相同,但是风险管理本质上的东西已超越了不同的经营类型和风格的各类组织。企业风险管理之所以是成功的,是因为它真正增加了管理当局的风险意识,加深经理人员对风险的理解。但具体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范围并不要求整齐划一,不是命令或指示,而是由每个经营公司自己做出选择。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保持效果的同时要保持效率,使二者之间保持一个健康的紧张度。

现在内部控制必须由过去为了企业自身的缘故对内部控制谨慎的依赖转变为以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为目的、我们“能做”什么的一种文化。对于我们面临挑战和打算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能使我们做出明智的决策,有助于合理分配企业资源,实现可能的最好的效果。

3.要勇于面对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的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的过程,不只需要专业管理人员,也需要相关业务的风险管理人员与之配套,否则风险就会产生,而且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如进行产品开发时,需要引进的不只是产品开发的人,而且也需要风险管理的人与之相配合。

内部控制系统面对的最大的挑战总是来自于职业雇员与技术雇员这些人。他们对其专注的业务、技术领域有一个强烈而长期的认同,而对于管理控制他们很快就变得厌倦。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绕过控制系统。工程师是这样,财务人员也是这样。出于他们自身的考虑,让他们重视这个系统是很困难的,但从他们工作的环境看,他们不得不把这个系统看作是有用的。这确实是一个难题。

4.内部控制系统对企业成功的影响

成功是把系统产生的可能性进行转换。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个可操作的概念。最终决定控制环境的成功是人的格调。如果花时间和金钱能确保招聘的新人是最合适的人力资源,那么控制系统的成本将会戏剧性地降低。

5.从失败中学习经验和教训

缺乏适当的责任是系统失败的原因之一;另外,员工的变动可能对企业造成伤害,所以控制系统保护的不应只是物质资产,还要保护人力资产。员工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投资于人并对其设立较高的期望和责任,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得到期望的“投资回报”。

(二)美国COSO内部控制监督指南讨论稿

美国COSO③于2007年9月17日了“内部控制系统监督指南”

(GuidanceonMonitoringInternalControlSystems,下面简称指南)的讨论稿,该指南更加充分地开发了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监督要素,适合各类组织改善其内部控制系统的质量。COSO认为,各组织在按照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适当地设计监督要素,发挥内部控制系统的功能时,通常未能充分利用监督要素或对此使用不当。该讨论稿旨在改进对有效的监督模块的理解,进一步阐明建立正确监督的原则,其目的是帮助各组织开发监督程序,更好地促进内部控制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该指南并不是如何监督的详细说明书,而是旨在帮助各类组织采取内部控制框架时应具有整体的监督观,确认对效果有关键影响的各个要素,通过监督识别具体的控制弱点

并对其减缓或消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最终的目标是在管理影响组织目标的各种风险时,适当地追求机遇。监督是一种运用成本效益的方法为内部控制系统持续有效提供及时的信息。其主要内容如下。

⒈监督及其基本原理

监督是由适当的人员对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所进行的恰当的、适时的评估,以及采取必要的行动。内部控制系统有助于各组织实现其目的和目标;使管理当局能够应对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效率,降低风险的损失,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④,但这有个前提:即当内部控制有效时,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就能对实现一个组织的目的和目标起到合理的保证作用;反之,无论是管理当局还是董事会都不能对组织的目的和目标起到合理的保证作用。因而各个组织需要拥有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适时地评估其内部控制系统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监督⑤。

监督活动和控制活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控制活动是有助于保证管理当局的指令得以贯彻的各种方针和程序,它有助于确保针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各种风险采取行动。控制活动以各种功能、在整个组织上下、各个层面存在,它们包括诸如各种各样的审批、授权、核查、核对、对经营业绩的复核、资产的安全以及职责的分工等。有些监督活动也能起到控制活动的作用,反之亦然。一项活动或过程如果只是在适时地发现和更正各种错误的范围内,则属于控制活动。例如,审核一项例外报告。如果只是出于识别和更正那些与错误有关的例外,则属于控制活动;反之,如果对同样事项审核是出于进一步查明造成这些错误的可能的控制弱点的根本原因,并帮助改进控制活动,以防止其后的控制失败,则属于监督活动。

COSO在2006年小的公众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指引⑥中提出了的20个基本原则,其中关于监督作了如下描述:

(1)持续的监督和(或)单独的评估使管理当局能够确定是否内部控制的各个要素随着时间的过去仍能持续地发挥功能。⑦其中持续的监督是指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服务于监督内部控制效果的有关各种活动,包括正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对比、调节以及其他日常活动。单独评估则尝试通过评估某一个特定时期或时点的控制,对控制运行的可靠性做出推断。单独评估能充分利用持续的监督中运用的所有的技术,不过单独评估运用的不多,而且经常用于控制运行中紧急的抽样调查。

(2)应该能够识别内部控制的各种弱点,并以一种适时的方式向能采取更正行动的各方负责人进行交流,必要的要报告给管理当局和董事会。

2.高层对监督要有正确的基调

如果监督导致的对控制弱点的识别和更正在影响组织的目标实现之前就已采取,说明监督是有效的。有效的监督有助于保证和促进良好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无效的监督终将导致内部控制系统的崩溃。

各类组织要在高层建立正确的监督基调,表达整个组织对监督人、对内部控制重要性以及有关监督作用的期望。

3.影响监督的效率和效果的主要因素

(1)建立一个对实施监督有效的控制环境。具体包括:管理高层强调监督的重要性;有效的组织结构作为保证,任命具有适当的技术和威信的人执行监督作用。

(2)对监督程序进行优先排序。主要根据在管理和缓和风险方面控制的重要性来进行,从而抓住主要矛盾;并且应具有将监督资源在基本的风险层面恰当地进行分配的能力。

(3)建立交流结构,对监督的各种结果(包括控制的各种弱点),以适当和适时的方式向恰当的人报告,采取必要的更正行动。

4.监督者应具备的条件

监督者影响监督的效果。监督人决定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以及对通过评估监督的信息得出关于控制效果的结论负责。无论企业规模大小,监督人为了设计和实施适当的监督程序,必须具有适当的技术、知识以及对控制所要减缓的风险的专业的理解。

5.监督结果交流的重要性

有效的监督与收集和分析适当的信息有关,有说服力的信息(persuasiveinformation)帮助得出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对已发现的控制的弱点要报告给负责控制运行的人,并且至少要向高一级的层次报告,从而使得适当的人能够对问题的严重性进行评估。适当地评估控制弱点的严重性,并及时的报告给可能进行更正的恰当层面,有助于保护组织并保持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

(三)法国内部控制报告框架的主要内容

法国于2007年1月由法国金融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指引框架,一是为了统一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内容,使之便于投资者理解;二是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套比较实用的管理工具;三是为了应对COSO报告。具体框架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1.简介。对内部控制框架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在这部分指出该框架主要是提出内部控制的一般原则,而不是要求强制执行的规定,更不是替代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框架主要是为了提高各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内部控制报告的可比性,以方便投资者阅读。

2.内部控制系统的构成。一般由五个部分组成:

(1)权责分明的组织架构系统;

(2)内部信息系统;

(3)风险确认与分析系统;

(4)恰当地控制运营过程及减少相关风险的活动;

(5)对内部控制程序的持续监督检查系统。

为了保证所有控制系统对实现公司目标是相关和恰当的,需要对所有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一般而言,由管理部门实施这一检查,主要包括对所有已记录事故的分析,对控制活动执行效果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应用指南。这部分内容是整个内部控制指引框架的重点。它适用除银行保险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所有企业单个财务报表及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内容涉及到内部控制的所有控制要点。与财务信息的编制和处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下称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会计信息生成程序、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与内部有关单位的沟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1)财务信息遵守了适用的准则;(2)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委员会对财务信息的生成能够正确地给予指导;(3)公司的资产得到保护;(4)尽可能发现欺诈和财务报告问题;(5)所收到的信息以及用于内部控制的信息是可靠的;(6)财务报表及其他提供给市场的信息是可靠的。

4.附录。包括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问卷调查以及内部控制指引框架工作

组介绍等。

法国内部控制指引框架的特点如下:一是该框架是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为主,虽然内部控制指引框架不仅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并且框架控制范围与对外披露财务报表的范围相配套。二是内部控制报告由董事会主席签发,但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构建、指导和监督的则是管理层。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情况。

(四)法国内部控制框架与美国COSO框架、SOX法案的比较。

基于上面的介绍,不难看出法国和美国的框架有共性的地方,但差异也较明显,总的来看,美国的模式由1992年整体框架,经过2006年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指引的补充以及2007年内部控制监督指南的深化,加之2002年SOX法案的强硬规则以及随后不断的修改和调整,已经成为一种理想的和有效的模式,而法国的模式在有效性上会有所不及。二者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1.适用范围不同。COSO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而法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应用指南则适用于除银行保险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所有企业单个财务报表及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法国兴业银行的交易丑闻无疑值得反思。

2.强制性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框架不是要求强制执行的规定,更不是替代相关法律的规定;而SOX是在美国上市的大公司必须遵循的法规。从法国兴业银行的交易丑闻中难以看出其内部控制的作用。

3.对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程度的要求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指引框架对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程度的要求不如SOX法案要求深入和详细。这尽管可以相对减少内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执行成本,但一旦发生巨额亏损,影响将不堪设想。

4.内部控制的监督人和组织安排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框架需要对所有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一般而言,由管理部门实施这一检查。这与COSO内部控制监督指南不同。它对于在高管层面以下进行的控制的监督,可由管理当局的人员或由他们任命的人员进行监督。然而对于直接由高管进行的控制,以及设计用于防止或检查高管越权的控制则不能由高管直接监督或直接报告,在这种情况下,监督应该由董事会(通常通过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进行。事实上,在两权分离的现实面前,证明董事会对管理当局的监督是必要的。

5.内部控制报告责任人不同。法国内部控制框架指引的规定是内部控制报告由董事会主席签发,但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构建、指导和监督的则是管理层。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情况。显然这容易造成责任不明。SOX法案的404节要求经理人员对保持“适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程序”负责,公司高管要证实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要求公司的审计师对之进行鉴证。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显然这规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大多数公司丑闻与管理当局的参与或默许有关。法国兴业银行的欺诈丑闻中管理当局应该负何种责任值得深思。

三、提高内部控制系统的质量必须关注监督和软控制

无论何种内部控制的框架,都是为了化解风险,抓住机遇,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的效果,否则内部控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1.加强监督作用要寻找最适宜作监督工作的人。发挥监督作用就要求任命有胜任能力(Competence)和不受个人感情影响(Objectiveorobjectivity)的客观性的人。能力指的是一个监督人对控制和有关的过程的知识,包括控制应该如何运行?构成控制弱点的是什么?客观性既与用于监督所产生的信息有关,又与监督人的品性有关。对具有客观性的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或)履行监督程序,无需担心有个人的倾向,他们也不会为了个人的利益或自保而操纵信息。同时配备恰当的组织结构,明确监督的责任。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控制 创新 风险 影响

内部控制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局部到整体的过程。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的影响,旨在取得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内部控制不仅对企业本身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高有着直接的作用,而且也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及审计责任。1992年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的要素从三要素重新划分为五要素,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飞跃。2004年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针对诸多企业发生的管理层舞弊事件,并结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相关要求提出企业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同时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可以说,这个报告的提出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从局部转为整体、从微观转为宏观、从具体转为战略、从重视与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转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高度。本文试图解析内部控制的这些变化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内部控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的丰富。1992年coso报告(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将内部控制划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要素,而2004年coso报告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基本要素确定为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要素。较之以往相比,内部控制的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对与内部控制的相关要素的划分更加清晰,使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够落到实处,从而增强了控制的可操作性。风险管理的外延要比内部控制广阔得多。该报告强调内部控制框架的建立应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内部控制应该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新的报告不再使用内部控制框架概念,而是使用风险管理框架的概念。内容的丰富必然会促使认识的深化,必然会促使企业管理层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考虑的更周全,更具战略性和前瞻性。

2.目标的拓展。1992年的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旨在取得: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从该定义中可以看出内部控制能实现三个目标。这三个目标没有触及到企业战略,是战术层次的目标。在2004年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即erm框架在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中细化和拓展了相关目标。erm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被人影响、应用于战略制定、贯穿于企业各个层级、旨在识别影响组织的事件并在组织的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合理保证、为了实现各种目标。由于在1992年的报告中没有明确提出内部控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目标,实际上,对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和执行的主要目标可能就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而在2004年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保护资产”或“保护资源”的概念。并在内部控制的定义中明确指出内部控制可以实现各类目标,各类目标不仅包括以前所提到的三个目标,而且还应当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战略目标是企业最高层次的目标,是指导和制约战术目标的,企业所有的活动应该围绕着战略目标的实现而进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也不例外,如果企业在战略制定方面出现了真空,企业的战术就会迷失方向,企业的损失会更大,巴林银行的倒闭和中航油巨亏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它们并不是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而是在战略制定之时出现了权力真空。因此新的coso报告提出了一个新的目标———战略目标,不仅强调企业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本身的战略制定和实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强调了内部控制就是首先针对企业战略的。

3.风险认识的深化。尽管在1992年coso报告中也将风险评估纳入到内部控制一体化框架作为其要素之一,但是对风险的认识还很有限,认识的程度还仅仅限于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风险识别包括对外部因素如技术发展、竞争、经济变化以及内部因素如员工素质、公司活动性质、信息处理系统的特点进行检查;风险分析涉及到估计风险的重大程度,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coso新的报告中,对风险的分析更透彻。新的报告增加了三个风险管理要素:目标设定、事项识别和风险反应。现代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不仅要面临国内市场的竞争,还要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不仅要面临产品市场的竞争,还要面临经理人市场的竞争,企业的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说企业管理应当以风险管理也丝毫不为过。风险实际上指明了内部控制存在和必要的理由,如果企业没有这些风险也就不需要内部控制。对企业风险问题认识的肤浅必然会使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误入歧途。因此新的报告在第二个要素中明确提出了风险管理应进行目标设定,目标的设定指明了内部控制的实施方向,使内部控制的设立更具针对性,和企业的战略更加吻合,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使内部控制产生应有的效果。接着该报告就深入阐述了事项识别。企业的风险在各个管理级次和各个部门都有可能出现,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深入探讨了潜在事项的概念,认为潜在事项是指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资源的,可能影响企业战略的执行和目标实现的一件或者一系列偶发事项。存在潜在的积极影响的事项代表机遇,而存在潜在负面影响的事项则称为风险。企业关键是要识别和控制存在潜在负面影响的事项。企业风险管理框架采用一系列技术来识别有关事项并考虑有关事项的起因,对企业过去和未来的潜在事项以及事项的发生趋势进行度量。并在风险度量中提出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概念。风险偏好是指企业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的数量。企业的风险偏好与企业的战略直接相关,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应考虑将该战略的既定收益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结合起来,目的是要帮助企业的管理者在不同战略间选择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相一致的战略。风险偏好的概念是建立在风险容忍度概念基础上的。风险容忍度是指在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对差异的可接受程度,是企业在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设定的对相关目标实现过程中所出现差异的可容忍限度。在确定各目标的风险容忍度时,企业应考虑相关目标的重要性,并将其与企业风险偏好联系起来。新的报告对风险的考虑更加全面和透彻,有利于管理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企业能够站在更高的层次、更宽阔的视野来认识内部控制,使人们对风险的认识从单纯的风险分析和风险识别扩大到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计量—风险反应—风险评估,可以将风险管理落到实处。

4.关注整体比关注控制细节更有效。新的报告名称之所以改为《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就是强调整体的效果而非注重微观细节上的控制。风险本身是一个系统,其形成原因和构成要素很多也很复杂,如果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地都进行涉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值得的,因为风险的管理是有成本的,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目前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具体项目上的控制制度应有尽有,他们往往忽视了企业的重大风险,导致企业出现重大损失。要强调整体上的效果就必须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因此,erm框架强调董事会与管理层应该将精力放在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环节上,而不是所有细小环节上。只有当企业总体而言出现偏离风险容忍度的重大风险时,管理层才需要采取一定的控制活动。

5.扩大了控制环境的内涵。在2004年新的报告erm框架中将首要要素改为内部环境,而在内部控制结构观念和1992年的coso报告中均是以控制环境的名称出现的,这一变更并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更,而是范围的变更、理念的变更。体现了风险管理范围的扩大。在传统的控制环境要素中认为控制环境包括:经营哲学、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内容,erm框架中强调了内部控制环境包含了一个组织的气氛,形成一个组织和人员识别与看待风险的基础。它确立了企业的风险文化,既要认可预期发生的事项,也要认可未预期发生的事项,因而丰富了控制环境的内涵。

二、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影响

1.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随着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的逐步深入,内部控制的外延在不断扩大,比如注册会计师在评估风险时必须考虑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所涉及的范围就比内部控制结构中的控制环境所涉及到的内容广阔得多。根据最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仍然要以控制测试的结论为基础,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控制测试时要想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除了关心和收集财务领域的证据之外,还必须关注与之相关的非财务领域,这些非财务领域的资料或状况与所证实的认定的关联程度究竟有多大,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科学的专业判断,这样无形中就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另外,《萨班斯法案》第103款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描述对内部控制结构和程序进行测试的范围,并在审计报告中或者单独出具一份报告陈述有关内部控制情况。如果是在审计报告中陈述内部控制情况,无疑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和相应的责任。随着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风险》的出台,注册会计师在评估审计风险时不能只考虑与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而应当考虑与实现“四大目标”相关风险的所有方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领域比以往更大,审计风险要素中的检查风险随之增大。

2.促使审计业务流程的转变。随着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的深化,审计业务流程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每一个阶段的审计业务流程和该阶段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是分不开的。传统的审计业务流程是以强调微观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基础的,这从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就可以看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先要单独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而确定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该模型没有将审计风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为此,国际审计准则以及中国独立审计准则都强调摒弃原来的审计业务流程,遵循全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以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里的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模型的转变是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深化的结果,实际上是要求审计人员在评价有关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时应当将其作为一个整体。

参考文献: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控制 创新 风险 影响

内部控制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局部到整体的过程。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的影响,旨在取得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内部控制不仅对企业本身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高有着直接的作用,而且也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及审计责任。1992年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的要素从三要素重新划分为五要素,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飞跃。2004年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针对诸多企业发生的管理层舞弊事件,并结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相关要求提出企业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同时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可以说,这个报告的提出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使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从局部转为整体、从微观转为宏观、从具体转为战略、从重视与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转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高度。本文试图解析内部控制的这些变化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内部控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的丰富。1992年coso报告(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将内部控制划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要素,而2004年coso报告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基本要素确定为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八大要素。较之以往相比,内部控制的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对与内部控制的相关要素的划分更加清晰,使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够落到实处,从而增强了控制的可操作性。风险管理的外延要比内部控制广阔得多。该报告强调内部控制框架的建立应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内部控制应该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新的报告不再使用内部控制框架概念,而是使用风险管理框架的概念。内容的丰富必然会促使认识的深化,必然会促使企业管理层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考虑的更周全,更具战略性和前瞻性。

2.目标的拓展。1992年的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旨在取得: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从该定义中可以看出内部控制能实现三个目标。这三个目标没有触及到企业战略,是战术层次的目标。在2004年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即erm框架在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中细化和拓展了相关目标。erm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被人影响、应用于战略制定、贯穿于企业各个层级、旨在识别影响组织的事件并在组织的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合理保证、为了实现各种目标。由于在1992年的报告中没有明确提出内部控制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目标,实际上,对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和执行的主要目标可能就是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而在2004年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保护资产”或“保护资源”的概念。并在内部控制的定义中明确指出内部控制可以实现各类目标,各类目标不仅包括以前所提到的三个目标,而且还应当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战略目标是企业最高层次的目标,是指导和制约战术目标的,企业所有的活动应该围绕着战略目标的实现而进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也不例外,如果企业在战略制定方面出现了真空,企业的战术就会迷失方向,企业的损失会更大,巴林银行的倒闭和中航油巨亏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它们并不是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而是在战略制定之时出现了权力真空。因此新的coso报告提出了一个新的目标———战略目标,不仅强调企业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本身的战略制定和实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强调了内部控制就是首先针对企业战略的。

3.风险认识的深化。尽管在1992年coso报告中也将风险评估纳入到内部控制一体化框架作为其要素之一,但是对风险的认识还很有限,认识的程度还仅仅限于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风险识别包括对外部因素如技术发展、竞争、经济变化以及内部因素如员工素质、公司活动性质、信息处理系统的特点进行检查;风险分析涉及到估计风险的重大程度,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coso新的报告中,对风险的分析更透彻。新的报告增加了三个风险管理要素:目标设定、事项识别和风险反应。现代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不仅要面临国内市场的竞争,还要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不仅要面临产品市场的竞争,还要面临经理人市场的竞争,企业的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说企业管理应当以风险管理也丝毫不为过。风险实际上指明了内部控制存在和必要的理由,如果企业没有这些风险也就不需要内部控制。对企业风险问题认识的肤浅必然会使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误入歧途。因此新的报告在第二个要素中明确提出了风险管理应进行目标设定,目标的设定指明了内部控制的实施方向,使内部控制的设立更具针对性,和企业的战略更加吻合,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使内部控制产生应有的效果。接着该报告就深入阐述了事项识别。企业的风险在各个管理级次和各个部门都有可能出现,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深入探讨了潜在事项的概念,认为潜在事项是指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资源的,可能影响企业战略的执行和目标实现的一件或者一系列偶发事项。存在潜在的积极影响的事项代表机遇,而存在潜在负面影响的事项则称为风险。企业关键是要识别和控制存在潜在负面影响的事项。企业风险管理框架采用一系列技术来识别有关事项并考虑有关事项的起因,对企业过去和未来的潜在事项以及事项的发生趋势进行度量。并在风险度量中提出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概念。风险偏好是指企业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的数量。企业的风险偏好与企业的战略直接相关,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应考虑将该战略的既定收益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结合起来,目的是要帮助企业的管理者在不同战略间选择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相一致的战略。风险偏好的概念是建立在风险容忍度概念基础上的。风险容忍度是指在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对差异的可接受程度,是企业在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设定的对相关目标实现过程中所出现差异的可容忍限度。在确定各目标的风险容忍度时,企业应考虑相关目标的重要性,并将其与企业风险偏好联系起来。新的报告对风险的考虑更加全面和透彻,有利于管理层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企业能够站在更高的层次、更宽阔的视野来认识内部控制,使人们对风险的认识从单纯的风险分析和风险识别扩大到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计量—风险反应—风险评估,可以将风险管理落到实处。

4.关注整体比关注控制细节更有效。新的报告名称之所以改为《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就是强调整体的效果而非注重微观细节上的控制。风险本身是一个系统,其形成原因和构成要素很多也很复杂,如果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地都进行涉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值得的,因为风险的管理是有成本的,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目前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具体项目上的控制制度应有尽有,他们往往忽视了企业的重大风险,导致企业出现重大损失。要强调整体上的效果就必须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因此,erm框架强调董事会与管理层应该将精力放在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环节上,而不是所有细小环节上。只有当企业总体而言出现偏离风险容忍度的重大风险时,管理层才需要采取一定的控制活动。

5.扩大了控制环境的内涵。在2004年新的报告erm框架中将首要要素改为内部环境,而在内部控制结构观念和1992年的coso报告中均是以控制环境的名称出现的,这一变更并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更,而是范围的变更、理念的变更。体现了风险管理范围的扩大。在传统的控制环境要素中认为控制环境包括:经营哲学、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内容,erm框架中强调了内部控制环境包含了一个组织的气氛,形成一个组织和人员识别与看待风险的基础。它确立了企业的风险文化,既要认可预期发生的事项,也要认可未预期发生的事项,因而丰富了控制环境的内涵。

二、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影响

1.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随着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的逐步深入,内部控制的外延在不断扩大,比如注册会计师在评估风险时必须考虑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所涉及的范围就比内部控制结构中的控制环境所涉及到的内容广阔得多。根据最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仍然要以控制测试的结论为基础,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控制测试时要想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除了关心和收集财务领域的证据之外,还必须关注与之相关的非财务领域,这些非财务领域的资料或状况与所证实的认定的关联程度究竟有多大,需要注册会计师进行科学的专业判断,这样无形中就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另外,《萨班斯法案》第103款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描述对内部控制结构和程序进行测试的范围,并在审计报告中或者单独出具一份报告陈述有关内部控制情况。如果是在审计报告中陈述内部控制情况,无疑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和相应的责任。随着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风险》的出台,注册会计师在评估审计风险时不能只考虑与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而应当考虑与实现“四大目标”相关风险的所有方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领域比以往更大,审计风险要素中的检查风险随之增大。

2.促使审计业务流程的转变。随着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的深化,审计业务流程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每一个阶段的审计业务流程和该阶段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是分不开的。传统的审计业务流程是以强调微观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基础的,这从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就可以看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先要单独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而确定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该模型没有将审计风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为此,国际审计准则以及中国独立审计准则都强调摒弃原来的审计业务流程,遵循全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以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里的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模型的转变是人们对内部控制认识深化的结果,实际上是要求审计人员在评价有关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时应当将其作为一个整体。

参考文献: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目标; 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 0892 (2007) 05- 0122- 04

收稿日期: 2007- 02- 11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研究项目(05JJD630004)的阶段性成果, 负责人葛家澍教授、杜兴强教授。

作者简介: 翁健英,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方法。

一、引言

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特别是规范会计理论范畴内至关重要的两个核心概念。若干年来, 会计界对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进行了孜孜不倦的研究, 研究结论也日益丰富。概而言之, 在西方会计理论研究中,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后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各领数十载。但具体到我国会计界,长期以来则比较关注会计基本假设的研究, 但对会计目标的关注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才开始。关于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的研究, 目前存在着两个悬而待决的问题: (1)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否应该包含会计基本假设? (2)会计目标的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抉择。本文将本着继承与发展的思路, 对如上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是否应包括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本假设是否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拥有一席之地? 这个问题的回答并非“是”或“否”那样简单。本文将分为以下四个相互关联、逻辑上层层递进的问题来进行解读:

1. 会计基本假设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地位的变化。Trueblood 报告和FASB 于1973 年4 月启动“企业财务报告目标”的研究计划是一座“分水岭”。在此之前, 会计界一直尝试将会计基本假设作为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及会计准则体系的逻辑起点, 尽管在ARSNo1. 3 被否定后会计基本假设的研究日渐式微。可以说, 早期构建会计准则体系的逻辑为: “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一般原则会计具体原则会计准则”。这个逻辑的代表为Moonitz 与Moonitz and Sprouse。[1]即便是APB Opinion 否定了ARS No1 之后, 会计基本假设也并未彻底消失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范围之外, APBStatements No4 中提出的13 项会计基本特征仍将会计基本假设涵盖在内。但是自此, 会计基本假设在概念框架中的地位盛极而衰。

在美国APB 存续的后期, AICPA 与APB 其实已经意识到了制订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因此APB 制订了APB Statements No4“企业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与会计原则”、AICPA 的Trueblood 委员会也颁布了研究会计目标的Trueblood 报告。可以说, 此时研究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已经在悄然由会计基本假设转向会计目标。FASB 启动的“企业财务报告目标”计划(CF 计划之一)更是第一次明确地将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定位为会计目标。

2. 会计假设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框架遭到否定的内因。然而, “ 会计基本假设逻辑起点论” 发表后,招致了绝大多数人的批评。Leonard Spacek ( 1961) 认为, ARS No.1 中大部分所谓的假设, 都是不言而喻的经验, 它们不能作为合理会计原则的基础。此外,Spacek 指出, 构建一个合理会计理论框架的必要前提是对会计目标的清晰界定。Mautz ( 1965, p 46) 曾撰文指出, “让会计原则、理论建立在假设之上, 就好比把房子盖在沙子上一样。换言之, 如果以会计假设为基础, 构建会计理论, 环境依赖的会计假设能支撑多久? 谁敢说会计假设是有效的? 这样还有谁敢依赖会计理论?”

受上述种种批评影响, 以及考虑到按照会计基本假设作为逻辑起点演绎的会计原则与会计实务的差距(gap),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原则委员会最终否定了ARS No.1。本文认为, 会计基本假设之所以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逻辑起点最终遭到质疑乃至否定, 并非全然是由于会计基本假设作为逻辑起点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本身存在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 若以基本假设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基础, 则意味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建立在一些不够严谨的推断之上, 这势必会毁损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可信性。但也许这并非是主要的原因。正如下面我们将要讨论的, 会计目标本就是一项会计基本假设(也可以理解为一项假定, 葛家澍, 1997.10), 是特定的历史横截面上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使用者的需求等在调查基础上得出的暂行结论,因此也具有假设的性质。若否认会计基本假设为起点构建概念框架的严谨性, 也等于质疑了会计目标为起点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那么, 会计基本假设作为逻辑起点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受到非议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呢? 本文设想,主要原因在于会计基本假设为起点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过于重视会计的技术层面, 而“ 缺省” 或“漠视”了会计准则与会计信息的其它层面, 使得由会计基本假设衍生和演绎的内在逻辑一致的会计原则往往与会计实务相互脱节, 难以在特定会计环境与会计实务下进行应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和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 本身就是一个利益协调、均衡和政治妥协的过程(尽管每个会计理论工作者本意并不希望如此), 以会计基本假设为逻辑起点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难以实现这一均衡(tradeoff)或协调功能, 未曾考虑到会计、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 会计并不仅仅具有技术性, 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信息实际上具有了一定的经济后果性, 因此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利益集团的游说(lobby for or lobby against)(刘峰, 2000)。为此, 虽然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力求公允中立, 但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及各种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 使得中立性好比会计准则制订过程中的“极限”一样, 只可逼近, 永远无法达到。正因为如此, 所以才需要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抵御外来压力, 寻求“ 借口”。照此, 作为指导、评估和发展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同样经受利益集团的游说和评论。实际上, 制订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另一个功效在于, 力图将对制订一个个具体的会计准则的利益协调过程, 更多地转换为对财务会计一些概念的协调, 以便节约交易成本。以FASB 制订SFAC No1 为例, 先后于1977 年8 月1-

2 日、1978 年1 月16- 18 日进行了两次公开听证会;在1977 年8 月举行的听证会期间, 收到283 份书面评论意见(属于游说支持或反对的意见), 其中221 份直接涉及财务报告的目标(SFAC No1, Par.61- 62)。

3. 会计目标本就是一项会计基本假设。从会计目标的内涵可以看出, 会计目标并非臆断, 而是来自于客观的会计环境。所不同的是, 会计目标并非直接源自于对客观经济环境因素的概括, 而是来自于对特定会计环境下的针对性调查。以研究会计目标的Trueblood 报告为例, Trueblood 调查了5000 家以上公司的意见, 举行了50 次以上的面谈, 邀请相关利益团体举行了35 次的会议, 在纽约进行了3 天的公开听证会, 历时2 年半, 后才于1973 年3 月颁布了“Trueblood 报告”。[2]后来的FASB, 同样是在调查的基础上, 得出了会计目标是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助于评估主体未来现金流入、流出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信息”的结论。该结论充其量只能够算作是一项“命题”, 或者是一项有待检验的假设―――会计目标本就是一项假设(葛家澍, 1997.10)。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 会计目标的上述暂行性结论不断地再接受修订, 譬如AICPA(1994)等进行的相关发展。

4. 会计基本假设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有一席之地。诚然, 会计基本假设为逻辑起点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无法取得利益相关者的一致认可, 但并不能因此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将会计基本假设全然排除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外。不少的作者以FASB 的SFAC No1 为例, 认为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就未曾将会计基本假设列入。这一观点本身值得怀疑。的确,SFAC No1 未曾明确地对会计基本假设进行归位, 但是我们仍能够从SFAC No1、6 中读出会计基本假设的影响:

⑴SFAC No1 的Par.9- 16, 冠之以“ 环境对各种目的的影响”的总标题, 其实质上主要分析了会计环境等因素对财务报告目标的影响。

⑵SFAC No6“财务报表的要素”中, 贯彻“未来经济利益观”所给出的各项财务报表的要素, 无一不隐含着会计基本假设。例如, 资产被定义为“特定的主体A 因为过去B1 的交易或事项, 而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B2 经济利益”。这样, A 其实明确的受到会计主体假设的影响; B(含B1、B2)其实蕴涵着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的思想―――若无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何来“过去”与“未来”?

所以, 会计基本假设并非被FASB 排斥在外, 合理的解释也许应该是: 会计基本假设、尤其是最基本的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 被FASB 认为是不言自明的, 因此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多次引用。与此相类似, 英国ASB 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订的相应的概念框架中, 也都并未将会计基本假设排斥在外, 这些概念框架的要素定义说明了本文的这个观点。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总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总则)等初具概念框架雏形的文献, 也无一例外地将会计基本假设置于醒目的位置, 加以详细规定与阐述。

综合上述层层递进的逻辑, 本文认为, 会计基本假设理应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拥有一席之地, 切不可因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目标导向而否认会计基本假设的作用。

三、会计目标的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

1. 关于会计目标的典型观点

FASB 的SFAC No1 是“决策有用观”的全面阐释者, 至此, “决策有用观”就被各国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奉为“圭臬”。FASB 指出: “编制财务报告应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它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以便他们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及类似的决策”。FASB 同时阐述了什么样的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 即“有助于预测现金流入、流出的金额、时间及其不确定性的信息”。[3]

1999 年, 英国的ASB 在“Statements of Principlesfor Financial Reporting” 中提出了财务报告的目标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报告主体的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信息, 从而有助于各种使用者评价报告主体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以及制订相关的经济决策。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报告主体产生现金的能力(含时间及确定程度)以及评价报告主体财务适应性(adaptability)。”ASB提出的会计目标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4]

⑴ASB 提出的会计目标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进行了融合, 将两者的思想联合进行表述;

⑵ASB 提出的会计目标中, 认为最具决策有用性的信息除了与现金流动相关的信息之外, 还包括财务适应性(adaptability)―――即报告主体采取有效措施, 改变现金流量的时间和金额, 从而适应未曾预期的需要和机会的能力(Par.1.19)。

⑶ASB 提出的会计目标, 将信息使用者统一看待,并不象FASB 提出的会计目标一样, 对投资者格外侧重。究其原因, 可能与美国、英国的公司治理机制有关―――英国更多的推崇“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模式, 认为企业不仅是股东的, 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同等看待; 而美国一直较为奉行“股权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国际会计准则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认为,财务报表的目标为“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财务报表还反映企业管理层对交付给他们的资源的经管成果或受托责任。使用者之所以评估企业管理层的经管情况, 是为了能够做出经济决策”(第12、14 段)。与ASB 提出的会计目标相仿, IASB 的提法等于同时承认了财务报表的“决策有用性”和“受托责任性”。更进一步, IASB 还含蓄地指出, “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其实相互包容, 认为评价受托责任往往意味着决策有用―――撤换或续聘管理当局。

2. 会计目标的“受托责任观” 与“ 决策有用观”的融合是科学的表述

会计目标的受托责任观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并与公司治理下的委托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狭义的受托责任观指资源的受托者对资源的委托方负有解释、说明其经营活动及其结果的义务。随着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观”的逐渐蔓延和发展, 受托责任的内涵也逐步扩展到“社会责任” ( social responsibility) 。[5]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依托的环境背景一般为高度流通的证券市场及股东异常分散的上市公司, 此时存在着两项重要的变化: 第一, 股东只是法律终极意义上的所有者, 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企业的管理当局手中―――“强管理者, 弱所有者”格局, 所以股东

其实已经蜕变为“投资者”; 因此, 他们一般往往只满意于定期获得满意的股利即可。第二, 由于股权分散的现实及集体行动的困难性, 这些投资者往往并不希冀去撤换企业的管理当局, 而往往代之以“用脚投票”的方式退出资本市场。此时, 他们一般通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买卖股票的投资决策。

基于上述的描述, 本文认为“ 受托责任观” 和“决策有用观”并非是矛盾的或排斥的, 相反两者之间具有某些交集, 是可以进行融合的。受托责任观下,根据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告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或就此解聘管理当局的行为, 本身就是一项决策; 而决策有用观下, 一个个投资者根据财务报告、通过股票市场持有或抛售特定公司的股票, 表面看起来与受托责任评价关系不甚紧密, 但若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 大部分的投资者都进行了相同的抛售决策,那么等于形成了一项“集体行动”, 最终的累积效应则可以理解为一种受托责任的决策―――一种间接行使受托责任关系权利的体现。如果以一种更为广义的角度去理解受托责任概念或受托责任观, 我们发现, 两者不仅并不矛盾或排斥, 而且决策有用观往往体现为受托责任发展到一个特定历史横截面上的特例。

为此, 本文较为赞成ASB 和IASB 提出的会计目标, 并认为应该尊重不同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现实阶段与特征, 以决策有用观为主、兼顾受托责任观, 或以受托责任观为主、决策有用观为辅, 实现两者的融合。

3.“决策有用观”的困惑

即便“决策有用观”得到了相对较大范围内的认可, 但是“决策有用观”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⑴决策有用总是具体和针对性的, 但一套通用的财务报表不可能会对所有的信息使用者都有用。尽管FASB 在提出会计目标时认为, 对投资者和债权人有用的信息, 同样能够满足其它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所需,但缺乏明显的经验证据证明这一点。

⑵FASB、ASB、IASB 在论述会计目标时, 基本上都认为“有助于预测现金流入、流出的金额、时间及其不确定性的信息”的信息是决策相关的, 但FASB 的SFAC No1 同时指出, “利用报告收益和收益组成内容的信息, 可以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前景”(Par.42- 47)。这个前后相悖的论断并未得到详尽的解释。

⑶ “‘有助于预测现金流入、流出的金额、时间及其不确定性的信息’即为决策相关的”的表述不尽科学。追本溯源, FASB 得出财务报告目标的基础为Trueblood 报告, 而Trueblood 报告得出结论之前调查的企业主要是非常重视现金流量的“房地产”公司。若果真如此, 的确将决策有用的信息界定为“有助于预测现金流入、流出的金额、时间及其不确定性的信息”的表述不仅存在争议, 而且还需进一步进行详细的审视与验证。

⑷会计目标的使用者到底应该象FASB 那样界定的、以股东和债权人为主, 还是象ASB 和IASB 那样界定为利益相关者团体。正如前文指出的, 前者与股权导向的公司治理模式相适应, 而后者侧重于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模式。若采纳前者, 则以此为导向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及该模式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指导和发展的会计准则、乃至受该类会计准则规范的上市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 是否会重蹈美国一系列财务欺诈的覆辙? 但若采纳后者, 则如Jensen 指出的, “利益相关者理论不合逻辑, 因为它没有给出一个公司目标函数的全面描述。具体来说⋯⋯利益相关者理论要让管理当局服务于众多的‘主人’。但当诸多主人存在时, 没有人能够得到公正的报答; 没有单一的目标来阐明任务, 企业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必然产生困惑、冲突、效率低下、甚至竞争失败”。[6]那么,与利益相关者模式相适应的会计目标表述, 是否也会导致最终财务报告无法满足任何人的信息需求呢? 公司治理中出现的、在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下管理当局的“自然卸责”现象是否会在会计信息披露领域再现呢? 若果真如此, 那么会计目标指引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将无法实现透明度, 浑浊的信息披露将加剧管理当局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将受到削弱。

四、小结与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本文着力探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否应该包含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目标的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关系”两个关键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分析,本文遵照的是四个基本的、层层递进的逻辑―――⑴会计基本假设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发展过程中地位的变化; ⑵会计基本假设为逻辑起点的概念框架遭到否定的内因; ⑶会计目标本就是一项会计基本假设; ⑷会计基本假设应在财务会计框架中拥有一席之地。对于第二个问题的讨论, 本文认为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应该融合、且指出了决策有用观目前面临的困境。值得指出的是, 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作为财务会计概念和会计理论中的核心概念, 学术界对它们的研究还将不断的持续和丰富。

参考文献:

[1]Moonitz, “The Basic Postulates of Accounting”, ARS No1,1961。

[2]葛家澍、杜兴强, 《知识经济下财务会计理论与财务报告问题研究》,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3]FASB, “ Objective of Financial Reporting by BusinessEnterprises”, SFAC No1, 1978。

[4]ASB, “ 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London, CCH Publishing, 1999, 12。

[5]杜兴强、章永奎, 《WTO 与会计的国际化》, 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3.08。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3篇

1.标题

调研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如《××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市的校办企业》;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

一个正题、一个副题。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2.摘要和关键词

对调研报告采取的方法、目标、主要内容、解决方法等进行简明扼要的概括叙述,字数

在200字左右。关键词一般为3-5个。

3.导语

导语又称引言。它是调研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研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

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常见的导语有:

①简介式导语。对调研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 ②概括式导语。对调研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研结果和分析的结

论等)作概括的说明;

③交代式导语。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4.正文

正文是调研报告的主体。它对调研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研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研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研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

件是非的调研报告。

5.结尾

结尾的内容大多是调研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这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

调研报告的结尾方式主要有补充式、深化式、建议式、激发式等。

6.注释与参考文献

注释一律采取脚注,参考文献格式参见《学生实践调研报告格式规范》的要求。

7.落款

调研报告的落款要写明调研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完稿时间。如果标题下面已注

明调研者,则落款时可省略。

8.附录

附录包含的内容有调查问卷、访谈提纲,或一些重要的访谈记录等。

二、调研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般来说,学生实践调研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调研报告的灵魂,对调研究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确定主题

要注意:

报告的主题应与调研主题一致;但如果调查包含的内容很多,涉及的范围和领域很广,在一份报告中难以容纳全部内容时,需要从中选择部分内容形成报告,并确立相应的报告主

题。

要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重新确定主题;

主题宜小,且宜集中;与标题协调一致,避免文题不符。

2.拟定提纲

主题明确后,首先应构思报告的整体框架,并将这种框架转变为具体的撰写提纲。提纲

式对研究的结果进行分解,并将分解后的每一部分进一步具体化。

调研报告的提纲有两种,一种是观点式提纲,即将调研者在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观点按逻辑关系一一地列写出来。另一种是条目式提纲,即按层次意义表达上的章、节、目,逐一地

一条条地写成提纲。也可以将这两种提纲结合起来制作提纲。

3.取舍材料

对经过统计分析与理论分析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织调查报告时仍需精心选择。选择应以撰写提纲的范围和要求为依据,以保证所选取的材料与报告的主题密切相关。同时还要坚持精炼、典型、全面的原则,做到既不漏掉一些重要的材料,又使使用的

材料具有最大的代表性和最强的说服力。材料的取舍要注意:

①选取与主题有关的材料;②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③在现有有用的材料中,要比较、

鉴别、精选材料。

4.起草调研报告

这是调研报告写作的行文阶段。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主题、选好的材料和写作提纲,有条不紊地行文。写作过程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选用语言,灵活地划分段落。

在行文时要注意:

①结构合理(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

②报告文字规范,具有审美性与可读性,如:"制定优惠政策,引进急需人才","运用

竞争机制,盘活现有人才",(文段落的条目观点);

③通读易懂。注意对数字、图表、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做到深入浅出,语言具有表现

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4篇

一、导言

中航油巨亏事件,对国内外相关各方都产生了重大冲击和深远影响。由于中航油的国企背景,该事件对我国的国家信用以及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前景都产生了负面作用。与中航油事件几乎同期发生在国内的伊利股份高管被拘风波、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被捕以及金正数码和深圳石化原董事长被捕等事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相同的问题:我们的企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就在此时,国际著名的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即Treaday委员会)于2004年年底,针对国际企业界频繁发生的高层管理人员舞弊现象,废除了沿用很久的企业内部控制报告,颁布了一个概念全新的COSO报告:即《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此报告虽然保留了部分传统内部控制的某些概念,但不论在框架上、还是在要素方面,均有相当大的突破。

在如此赞誉之下的新内部控制框架,它出台的背景与动机又是什么?其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它能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改善带来什么意义?这是我们需要分析的内容。

二、COSO委员会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解读

内部控制理论是随着企业内控实践经验的丰富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四个理论阶段(储稀梁,2004)。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美国会计学会(AAA)、财务经理协会(FEI)、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五大学会共同组成的Treadway委员会,于1992年发表,并于1994年修订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标志着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进入了整体框架的新阶段,并被世界上许多企业所采用。尽管如此,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是认为该内部控制框架有些局限性,如对风险强调不够,使得内部控制无法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相结合(朱荣恩,贺欣,2003)。2004年10月份的企业风险管理(EnterpriseRiskManagement,ERM)框架就是在1992年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萨班斯一奥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的相关要求扩展研究得到的。与传统内部控制内容相比,新框架有了较多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风险管理对内部控制内涵的发展

1992年COSO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人员影响的过程,该过程的设计是为了提供实现以下三类目标的合理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法律法规的遵循性。”内部控制的定义明确了四个要点:(1)是一个过程;(2)受人为影响;(3)为了达到三个目标;(4)合理保证。

这个定义尽管非常宽,但从某种角度来说,又比较模糊,存在某些片面性。故原COSO报告1992年出版后不久,就有声音批评该报告缺乏保障资产的概念。例如美国审计总署(GAO)认为,这个文件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的强调还不够,它丧失了提高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估的机会。美国前总审计长查尔斯。鲍雪(CharlesBowsher)曾经说:“对有效控制的最大需求可能是在信贷组合领域。……一份没有丝毫谈及信贷组合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财务报告是没有任何用处的。”(CraigJamesL,1993)但当时的COSO主席罗伯特。L.梅(RobertL.May)则认为,保障资产的考虑更适合作为一种经营控制(StevenJRoot,2004)。由于美国审计总署的影响巨大(例如可能使银行等认为COSO报告与其无关),如果COSO报告不根据其要求进行修改的话,从一开始就可能面临被抛弃的命运。最后妥协的结果是,在1994年修订后的报告上,提出了“保障资产的内部控制”的概念,即“预防未经授权的获得、使用或处理资产,…”。可见,这一概念是非常勉强地运用在内部控制框架中。而新的ERM框架非常明确了对保护资产概念的运用。

新报告认为“保护资产”或者“保护资源”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资产或资源的损失可能由于偷盗、浪费、无效率或错误的商业决策等。因此,广义的“保护资产”目标范围集中为特定的报告目标,使得保护资产适用于所有未经授权的获得、使用、处置资产。

又如,内部控制与管理活动有什么区别?在原报告中并不清晰。有些对错误纠正的管理行为,并不包括在原有COSO报告的内部控制活动之中。而新的ERM框架已经将纠正错误的管理行为明确地列为控制活动之一。

ERM框架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明确了以下内容:(1)是一个过程;(2)被人影响;(3)应用于战略制定;(4)贯穿整个企业的所有层级和单位;(5)旨在识别影响组织的事件并在组织的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6)合理保证;(7)为了实现各类目标。对比原来的定义,ERM概念要细化的多。由于新CO.SO报告提出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等概念,使得ERM的定义更加明确、具体。同时,ERM又涵盖了内部控制所有合理的内容。

(二)企业风险管理对内部控制目标的发展

在1994年《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内部控制有三个目标: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ERM整体框架中除了经营目标和合法性目标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相似以外,还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发展为“报告的可靠性”。原COSO报告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界定为“编制可靠的公开财务报表的,包括中期和简要财务报表,以及从这些财务报表中摘出的数据,如利润分配数据”。新报告则将报告拓展到“内部的和外部的”“财务的和非财务的报告”,该目标涵盖了企业的所有报告。

除此之外,新COSO报告提出了一类新的目标——战略目标。该目标的层次比其他三个目标更高。企业的风险管理在应用于实现企业其他三类目标的过程中,也应用于企业的战略制定阶段。

(三)企业风险管理对内部控制要素的发展

1994年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提出了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ERM框架对这五个要素进行深化和拓展,将其演变为八个要素。例如,ERM框架引入风险偏好和风险文化,将原有的“控制环境”扩展为“内部环境”。又如,虽然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ERM框架都强调对风险的评估,但风险管理框架建议更加透彻地看待风险管理,即从固有风险和残存风险的角度来看待风险,对风险影响的分析则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数、最差情形下的估计值或者事项分布等技术来分析(朱荣恩,贺欣,2003)。再如,由于原报告仅提出三个目标,因此“信息与沟通”中的信息仅仅指与这三个目标相关的信息。而新的报告包括了与组织的各个阶层、各类目标相关的信息,这就对管理层将巨量的信息处理和精炼成可控的信息(actionableinformation)提出了挑战。

原COSO报告仅提出风险识别,但是并没有区分风险和机会。ERM框架则将风险定义为“可能有负面影响的事项”,并且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等概念,将原有的风险评估这一要素,发展为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反应四个要素,使得原有的内控五要素发展为风险管理八要素。

(四)相关角色和任务的变化

新老COSO报告都将组织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内部审计和其他职员看成是相关责任人。在内部控制框架和ERM框架中,董事会都提供管理、指引和核查。虽然董事主要提供监督,但是也提供指导以及批准战略、一些特殊交易和政策。董事会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风险管理重要因素。ERM框架使董事会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负总体责任,并且要求其变得更加警惕。企业风险管理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董事会,董事会需要批准组织的风险偏好。以前,当公司出现丑闻时,很多人问:“管理层怎么让这发生的”?现在,恐怕要问:“董事会怎么让这发生的”?(DanaRhermanson,2003)在新报告中,CEO必需识别目标和战略方案,并且将其分类为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遵循性目标四类。每一个业务单元、分部、子公司的领导也需要识别各自的目标,并与企业的总体目标相联系(GeorgeMatyjewiczetal,2004)。一旦设定了目标,管理层就需要识别风险和影响风险的事项、评估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

在ERM框架中,内部审计人员在监督和评价成果方面承担重要任务。他们必需协助管理层和董事会监督、评价、检查、报告和改革ERM.对于内审人员来说,最大的挑战是在ERM中扮演何种角色?很多内审人员可能被要求提供ERM的教育和训练,甚至“处理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但是,新报告认为:内审人员并不对建立ERM体系承担主要责任。还有文章提醒内审人员不要行使不匹配的职能。(w.R.Kinveg,2003)内审人员职责的另一个变化是从原来对CFO和内审委员会负责,现在可能要对CFO、内审委员会和风险主管(riskofficer,CFO)负责。

在ERM框架中,新增加了一个角色——风险主管或风险经理。风险主管除了需要和其他管理人员一样,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建立起风险管理外,还要帮助其他经理人报告企业风险信息,并可能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三、以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来解读中航油事件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新加坡公司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此期间,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2003开始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同日本三井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戈利银行等在期货交易场外,签订了合同。陈久霖买了“看跌”期权,赌注每桶38美元,没想到国际油价一路攀升——2004年10月以后,新加坡公司所持石油衍生品盘位已远远超过预期价格。根据合同,中航油需向交易对方(银行和金融机构)支付保证金,每桶油价每上涨1美元,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要向这些银行支付5000万美元的保证金,其结果导致中航油现金流量枯竭,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54亿美元。(许俊,2004)

事实上,陈久霖这种石油期权投机交易,其股东方中航油集团公司是明令禁止的。国务院1998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2001年10月11日证监会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导意见》都明确规定了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市场只能进行套期保值,不能进行投机业务。1999年6月2日国务院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规定了国有企业的期货交易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且命令禁止场外交易),并要求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

然而,中航油从事以上交易时,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而且中国航油集团也没有发现。直到保证金支付问题难以解决、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新加坡公司才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紧急报告。即便如此,中航油公司也没有向集团公司说明实情。而且为了掩饰公司的违法行为,中航油开始向上级公司提供假账,2004年6月,中航油就已经在石油期货交易上面临3580万美元的潜在亏损。但公司仍然一意孤行,继续追加了错误方向“做空”资金,但在财务账面上没有任何显示。由于陈久霖在场外进行交易,集团通过正常的财务报表没有发现陈久霖的秘密,新加坡当地的监督机构也没有发现其有违规现象,因此,才使得中航油事件从一个并不很大的失误开始,酿成为石破天惊的大案、要案。根据上述中航油事件,我们对比ERM框架,认为有如下几个方面非常值得关注:

(一)关注企业风险比关注企业细节控制更为重要

ERM框架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企业内部控制更名为企业风险管理,这一变化是有特殊意义的。事实上,包括中航油公司在内,几乎所有的公司都有一大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大到包括对外投资、小到包括差旅费报销等,应有尽有。因此,企业董事会与管理层认为,这些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就是内部控制的所有内容。其实,企业的管理资源是有限的、控制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将企业主要精力放在所有细小的、或微不足道的控制上,往往会舍本求目,如有些企业在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上,长达数十页,极其繁琐,表面上控制得很好,但浪费了许多管理资源,还会忽视企业重大风险。所以,ERM框架要求董事会与管理层将精力主要放在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环节上,而不是所有细小环节上,将风险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最主要内容,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事实上,中航油公司曾在2003年被新加坡证券监督部门列为最具透明的企业,说明该企业确实在细节方面的内部控制做得非常周到。但是,从事后暴露出的结果来看,恰恰是在经营风险管理上出了问题。所以,ERM框架要求董事会将主要精力放在风险管理上,而不是所有细节的控制上,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变化。

(二)执行ERM框架比设计内部控制框架更为重要

应该说,任何一个公司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内部控制,否则,公司是无法正常运行的。事实上,中航油公司本身也有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为了追求制度的完美,他们还聘请了国际四大会计

借鉴意义

《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对我国其他企业也有很多可供借鉴的地方。如近来发生的伊利股份、创维数码、四川长虹等失败案例或重大事件,或多或少都与企业风险管理缺失有关:2004年1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公司董事长郑俊怀等5名高管人员的经济问题正式进行立案调查,其主要原因是郑俊怀等人在2000年和2001年间未经董事会同意,先后挪用1590万元和1400万元,分别给了呼和浩特华世商贸有限公司和启元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经营。事后得知:华世商贸公司是伊利公司的第五大股东,它是由郑俊怀、杨桂琴等人以亲属名义注册的私人企业;而启元公司企业法人就是董事长郑俊怀。无独有偶,2004年11月30日,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无视公司外部股东利益,绕开现有的董事会,私自将上市公司款项打人自己创办的企业,因此涉嫌盗取公司资金4800多万元,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而老牌上市公司四川长虹则折戟国际市场——因其合作伙伴美国APEx家电进口公司拖欠4.6亿美元巨款而遭受巨大坏账损失,也使得舆论评价四川长虹风光不再。在该案例中,虽然APEX公司是长虹在美国最大的合作伙伴,但是在确定信用政策时,长虹考虑坏账风险的策略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因为,长虹是在A:PEX公司拖欠国内多家公司的巨额欠款情况下,还与其签订了巨额赊销合同,如果长虹有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情况或许不会发生。

上述案例的发生,或是董事会功能缺失、或是有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实际业务中没有得到应有执行、或是根本就没有制度。因此,认真学习ERM框架中的所有内容,并将其与企业经济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新调整,有一定借鉴意义,也为我们在当前环境下如何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内部控制措施,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基础。例如,新框架要求,以后再发生类似高级管理人员舞弊问题时,不是问总经理在哪儿?而是要问董事会在哪儿?因此,发挥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是新框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另外,企业风险管理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将企业风险、而不是所有细节作为控制的主要对象,是新框架中又一主要变化。因此,我们应当关注COSO报告中有关ERM的新发展,这对我们建立一个科学的企业现代制度是大有裨益的。

主要参考文献

储稀梁2004.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背景、内容、理论贡献与启示,金融会计,6.

刘明辉2004.加拿大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实践与特点。中国审计,6

许俊2004.探密中航油事件:监督缺位下的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转引自/zh_cn/finance/11009723/20041203/11994126.html.

朱荣恩、贺欣2003.内部控制框架的新发展——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审计研究,6.

Anonymous.1999.COSOreleaseslandmarkstudyonfraudulentfinancialreporting.FinancialExecutive.Morristown:Vol.15,Iss.3.

Anonymous.Dec2004.EnterpriseRiskManagement:NewERMModelIsEssentialtoFinancialReportingControls.IOMA''''sReportonFinancialAnalysis,Planning&Repotting.NewYork:Vol.04,Iss.12

Scott,October2004,COSOERMReleased,InternalAuditor

Benson,Tony.1975.CHANGINGNEEDSOFINDUSTRY.Accountancy.London:FEB.Vol.86,Iss.978;p.66.

ChristopherEMandel.Dec15,2003.COSOgivesagoodstarttoimplementERM.BusinessInsurance.Chicago:。Vol.37,Iss.50;p.12.

Craig,JamesL.1993,Acallforleadership.TheCPAJournal,ABI/INFORMGlobal;4thpg.6.

DanaRHermanson,Nov/Dec2003.THEIMPLICATIONSOFCOSOSPROPOSEDERMFRAMEWORK,InternalAuditing;ABI/INFORMGlobal,p41-43.

DavidWood,ScottRandall.Nov15,2004.ImplementingERMrequiresintegratedapproach.Oil&GasJournal.Tulsa:。Vol.102,Iss.43;p.28.

DeniseMEnglish;DianeKSchooley;MaryFAlien,Mar/Apr2004;19,2.THEPCAOB$INTERNALCONTROLPRACTICES:ACOSO-BASEDREVIEW,InternalAuditing;;ABI/INFORMGlobal,pg.37.

EllenMHeffes.May2002.COSOStudiesEnterpriseRisks,FinancialExecutive.Morristown:Vol.18,Iss.3;p.16.

EnterpriseRiskManagement-IntegratedFramework,.

FrankCMinter,Feb2002;83,8;DoyourememberCOSO?StrategicFinance;ABI/INFORMGlobal,p.8~9.

GeorgeMatyjewicz,JamesRDArcangelo.Oct2004BeyondSarbanes-Oxley.TheInternalAuditor.AhamonteSprings:Vol.61,Iss.5;p.67-71.

Kelley,ThomasP;Bowsher,CharlesA,Jul1994;TheCOSOreport:AnewaddendumresultsinGAOendorsement,JournalofAccountancy;ABI/INFORMGlobal,pg.18.

LarryWhite.Nov2004.ManagementAccountantsandEnterpriseRiskManagement.StrategicFinance.Montvale:Vol.86,Iss.5;p.6~7.

MichaelBradford.Aug4,2003.FrameworkoffersguidanceonERM;

框架调查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企业风险管理;內部控制;內部审计

一、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提出

2004年,美国Treadway委员会下属赞助委员会(COSO)在内部控制框架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ERM)的概念,使内部控制的研究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COSO这样定义企业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的影响,包括内部控制及其在战略和整个公司的应用.旨在为实现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提供合理保证。COSO认为,ERM为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有关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以及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并进一步提出企业风险管理由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辨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以及监督等8个方面组成。

1.内部环境(Internal Environment)。企业的内部环境是其他所有风险管理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规则和结构,也为ERM的其他组成因素提供了框架。其中特别是管理当局的风险偏好,决定了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预料之外的事件的态度,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必须明确战略及其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回报。

2.目标设定(Objective Setting)。即管理层必须基于目标来识别成功的潜在因素。根据企业确定的任务或预期,管理者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选择战略并确定其他与之相关的目标并在企业内层层分解和落实。其中,其他相关目标是指除战略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其制定应与企业的战略相联系。管理者必须首先确定企业的目标。才能够确定对目标的实现有潜在影响的事项,而企业风险管理就是提供给企业管理者一个适当的过程,既能够帮助制定企业的目标,又能够将目标与企业的任务或预期联系在一起,并且保证制定的目标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相一致。

3.事件辨别(Event Identification)。在对企业目标、战略和计划以及对企业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都有深刻了解的基础上,企业风险管理要求辨别可能对实现公司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所有重要情况或事件,事件辨别的基础是将可能的风险与环境进行对比。这一步要求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尽可能地了解企业当前或将来的环境和经营情况。

4.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一般用可能性(概率)和影响结果两个维度度量风险,前者是一定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后者是假设事件发生,对经营、财务报告以及战略产生影响的可能结果,潜在影响一般以对经营、数量、金钱损失以及战略目标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风险评估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定性、定量以及相结合的方法,若可以获取充足的数据,一般采用定量的评估方法;若潜在的可能性及影响结果都较小,或者无法获得数据,则一般采取定性的评估方法。

5.风险反应(Risk Response)。企业对每一个重要的风险及其对应的回报进行评价和平衡,结果取决于成本效益分析以及企业的风险偏好。而平衡的反应包括接受、规避或缓和这些风险,后者又包括风险分离、风险转换或者减少(包括通过控制活动)等形式。风险反应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整体重要组成部分。

6.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控制活动是管理当局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为执行特定的风险缓和反应提供合理保证。控制活动包括在整个组织中使用的批准、授权、注销、确认、观察、查证以及对经营业绩复核、资产安全、职责分离等方法。

7.信息和交流(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风险辨别、评估、反应和控制活动在组织的各个水平层次上产生有关风险的信息,与财务信息一样,风险信息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和框架进行交流,使员工、管理层以及董事履行各自的责任。风险评估的信息系统可以产生定期或“例外基础”的时时报告,报告使用趋势指标、业绩矩阵及运营或财务成果的形式,这些报告能够引导出及时的决策。在公司层次,必须对各种数据和信息流进行加工,形成关于公司风险组合轮廓的统一观点,以利于交流。通常存在自上而下式、平行式和自下而上式三种有效的交流形式。自上而下式是管理当局向员工传递风险信息;平行式是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传递;自下而上式是一线员工向管理层汇报风险信息。员工的风险信息交流方面的意识是风险管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员工就其意识到的重要风险与管理层进行交流,管理当局应当重视员工的意见。

8.监督(Monitor)。与内部控制一样,企业应通过持续的监督和独立的评价活动,监督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持续监督以日常经营中发生的事件和交易为对象,包括管理当局和专门的监督人员的活动。独立评价一般以定期检查计划为基础,或者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意外为起点,由于在独立调查、风险评估和报告方面具备能力、技巧和经验,内部审计师是提供独立评价的合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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