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落花有情”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压实了各单位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普遍性、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审计组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审计组积极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全程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各派出审计组通过审阅整改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整改成效,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局办公室、局领导,通过局班子、审计组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1月底,梳理出清理范围审计项目10个,共涉及审计查出问题41个,经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以及审计督促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6个,整改完成率87.8%,整改金额25485.08万元,涉及面积9578.28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项目);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个(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和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等2个问题),未整改问题3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黄茆镇政府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等3个问题),涉及金额22055.72万元。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了违规资金上缴,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及水平。

四、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看,正在整改及未整改的问题共5个,占问题总数的12.2%。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认为预算执行率低是普遍性的问题,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未整改金额21553.72万元,主要涉及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糖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双高”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如扶贫审计项目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及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的问题,需要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乡镇、村委等多部门协同解决,涉及的部门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协作机制,始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三是进港大道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完成、未能做预算及送财审造成500万元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未支付;四是黄茆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黄茆镇旧政府大院出租2年租金未能按时收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能完全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等办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县住建局、项目建设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勘察设计的精准性、招投标合同的完整性、缜密性、施工图编制的合规性、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运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管控合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审巡结合的方式,约谈黄茆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落花有情”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压实了各单位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普遍性、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审计组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审计组积极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全程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各派出审计组通过审阅整改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整改成效,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局办公室、局领导,通过局班子、审计组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1月底,梳理出清理范围审计项目10个,共涉及审计查出问题41个,经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以及审计督促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6个,整改完成率87.8%,整改金额25485.08万元,涉及面积9578.28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项目);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个(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和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等2个问题),未整改问题3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黄茆镇政府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等3个问题),涉及金额22055.72万元。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了违规资金上缴,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及水平。

四、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看,正在整改及未整改的问题共5个,占问题总数的12.2%。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认为预算执行率低是普遍性的问题,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未整改金额21553.72万元,主要涉及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糖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双高”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如扶贫审计项目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及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的问题,需要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乡镇、村委等多部门协同解决,涉及的部门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协作机制,始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三是进港大道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完成、未能做预算及送财审造成500万元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未支付;四是黄茆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黄茆镇旧政府大院出租2年租金未能按时收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能完全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等办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县住建局、项目建设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勘察设计的精准性、招投标合同的完整性、缜密性、施工图编制的合规性、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运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管控合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审巡结合的方式,约谈黄茆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ing87061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你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行报〔2020〕12号)等审计结果文书2020年12月21日收悉,整改期限至2021年2月18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按要求落实整改。目前,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2个,现已整改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已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调研,合理控制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准确性。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根据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控制政府开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切实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

2、规范经费支出。加强专项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项目经费严格履行专款专用原则,加强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落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杜绝经费转嫁下属单位行为。

3、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和学习,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合规。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ing87061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你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行报〔2020〕12号)等审计结果文书2020年12月21日收悉,整改期限至2021年2月18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按要求落实整改。目前,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2个,现已整改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已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调研,合理控制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准确性。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根据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控制政府开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切实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

2、规范经费支出。加强专项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项目经费严格履行专款专用原则,加强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落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杜绝经费转嫁下属单位行为。

3、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和学习,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合规。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6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uan8981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交办会议安排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并一一逐项整改落实,现将自检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

我委印发公布《红河州州级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红河州州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红发改办〔2018〕4号)、《红河州州级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实施清单》(红发改办〔2018〕9号)、《红河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121项》(红发改办〔2019〕1号),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并在我委的受理意见通知书中告知项目单位,政府投资项目5万元至100万元的中介服务事项,进入中介超市选择。2019年我委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在100万元以上,按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办理;2020年使用政府资金采购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为“营商环境评估”,中介超市中无此专业服务,我委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此问题我委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红河州中介超市”采购,并继续告知有关项目单位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中介超市采购。

二、“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

2020年10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州市场监管局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制定《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红河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联合双随机和部门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编制“一单两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11月26日开始,严格按照流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由我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联合行政检查和部门自行开展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进行综合指导协调进行了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2020年12月30日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

三、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一枚印章管审批效果不明显)

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至省直部门、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载明,下一步省直部门将采取人权、事权集中至部门“行政审批处”进行审批模式;州(市)拟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将相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权责及人员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统一审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委已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处室设置模式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加挂牌子于政策法规科),按照此次整改要求,我委对行政许可事项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业务职责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25日起,将全部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进行审批,实现了行政许可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7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老米”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11月2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审计厅厅长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审计整改实效。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省委审计委员会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景俊海省长、吴靖平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要情和审计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地方和相关部门列出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进一步完善了审计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报告反映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健全整改台账和电子档案,实行销号管理。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审计厅对省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查出问题印发审计建议函,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细化任务分工,将整改工作纳入部门重点任务,实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426个问题,389个已整改、问题整改率91.3%,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4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将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41.34亿元提前告知下级政府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主管部门提前做好资金测算,细化预算编制,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力度。

2.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2.06亿元年初没有编列到具体项目的问题,省财政厅通过约谈等形式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审核论证等工作,切实将年初预算安排细化到具体项目。

3.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10项中央专项资金10.11亿元未及时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7项省级专项资金8.73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的问题,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转移支付管理,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意见。

4.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项目支出9727.08万元当年未下达的问题,已下达8916.08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年末收回省级总预算统筹使用等方式整改。

5.对省级乡村振兴等4方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积极研究破解阻碍整合的办法,协调涉农相关部门在分配省级资金时合理确定任务清单,不断提高指导性任务资金比例。

6.对未建立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的问题,省财政厅明确工作重点,组织省直部门系统编制支出定额标准。

7.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36亿元支持方向较为宽泛,重点还不够突出的问题,省发改委进一步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统筹采用项目法、因素法,加大对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将下属单位收入650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方式整改;项目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88614.31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扎实准备、提前启动,做实政府采购预算等方式,实现应编尽编。

2.对预算执行率未达85%和项目支出当年未执行完毕的问题,项目预算已全部执行完毕,结余资金已收回财政;一般性支出未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5%的问题,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压减支出预算,公用经费定额压减达到10%。

3.对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涉及资金1958.84万元,其中730.36万元已上缴财政,其余资金通过调整收费标准、停止收费、协调财政部门等方式积极整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涉及资金789.08万元,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和内容、强化预算支出管理等方式整改;对外出租房屋未经财政部门审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报送省财政厅备案审批、加强账户管理等方式整改。

4.部分高校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学费减免政策、27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待遇、超范围发放国家助学金245人61.7万元的问题,相关高校通过明确减免条件、完成困难学生认定并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规范评审程序等方式整改。

5.部分高校应收未收学生学费和住宿费786.53万元的问题,622.07万元已收回财政,其余164.46万元正在积极催缴;多收学生网络服务费58.64万元、未经审批办班收费46.78万元的问题,相关高校已采取停止收取费用、停办培训班等方式整改。

6.部分高校少计收入、应收未收合作办学收入等问题涉及资金6486.96万元,相关高校通过收回资金、催收欠款、补记收入等方式整改;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涉及资金4165.97万元,相关高校采取加强项目采购管理、规范收支核算等方式整改;未经审批对外出租房屋、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的问题,相关高校通过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委托第三方评估入账等方式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审计部门始终坚持“边审边改”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资金拨付不及时、物资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一是未配套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1128.57万元的问题,相关市县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重复参保1175人的问题,已返还1144人,其余31人已刊发公告待取得联系后予以返还;对未拨付城镇特困人员医保缴费补助165.57万元的问题,医保补助已拨付。二是拖欠定点机构新农合基金2428.71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支付;个别县新农合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安排资金补足缺口。三是未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问题,有关地方正在积极筹措资金;65名低保对象未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的问题,45人已发放补贴0.59万元,其余20人正通过公告方式取得联系。

对定点药店套取医保基金90.52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扣回全部违规基金,取消该药店医保定点资质且三年内不得申请。2名责任人已被当地纪委监委留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对未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2662.7万元、工程资金8990.6万元闲置超过1年的问题,中央专项资金已拨付,工程闲置资金已拨付951万元、收回8039.6万元;对逾期未安置回迁住房570套的问题,已完成安置543套,其余27套计划2020年末完成安置工作;对454套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的问题,已入住28套、签订协议200户,其余226套计划2020年末完成分配;对安居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4市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项目已完工、2市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个别县城镇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未完成改造的问题,项目已开工;对28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补助31.03万元、配租配售房屋48套的问题,已全部清退不符合条件家庭并收回补助资金。

(四)全省惠农补贴“一卡通”审计。一是未开展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少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问题,已开展漏报申请工作并补发4.81万元补贴。二是种植合作社和村集体等虚报冒领各种惠农补贴675.38万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农村低保等惠农补贴46.97万元的问题,已清理收回并上缴财政230.37万元;乡镇或村干部等私存私放和截留挪用惠农补贴135.75万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40.33万元;上述问题相关市县已对11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三是应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农补贴1804.66万元用现金发放的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等方式积极整改。

(五)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一是专项资金闲置2130.9万元的问题,已拨付2021.49万元、上缴财政109.41万元;降低标准发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漏报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涉及199人的问题,相关补贴已发放。二是“电商镇”“电商村”项目中3个未实施、3个部分实施的问题,上述项目相关市县正在积极推进。对样本企业监测补助费公款私存的问题,已移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对13人未享受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贴等教育扶贫政策3.6万元,106人未享受住院提标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健康扶贫政策的问题,相关补贴已发放;对重复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5万元的问题,资金已收回财政,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对部分市县产业化项目因无人承包等原因未产生效益的问题,8个项目已投入使用,1个项目剩余资金28.1万元已收回财政。

(二)污染防治审计。对未按期完成8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改造;未按时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39台的问题,已全部淘汰;对向海保护区核心区95户居民尚未迁出的问题,已完成搬迁、房屋腾退及拆除工作;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等12个环保项目未按时完工的问题,10个项目已基本完工,2个项目通过加快土地征收、调整设计方案等方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大气污染防治等7个项目建成后未组织验收的问题,已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并完成验收;对未编制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未开展绩效评价等问题,已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考评制度。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一是对财政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省财政厅督促相关市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量财办事,严格执行债务预警和通报制度,做好对债务风险突出市县财力和资金的调度,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二是对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各行社全力化解信用风险,按计划清收不良贷款,持续提高资产分类准确性、按计划计提减值准备,启动司法诉讼等追偿程序;小贷公司不断加强逾期贷款清收力度,逐步恢复经营。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审计

1.对57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的问题,已全部清退;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59.9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258.6万元的问题,已收回不符合条件人员补贴268.12万元,其余250.45万元已启动相关程序积极追缴;对未及时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问题,补贴已发放;未及时缴纳1113名公益人员社会保险费的问题,74人已缴纳、61人已清退、224人自愿放弃,其余人员正在办理缴纳工作;超期多发放349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91.4万元的问题,已停发补贴并追回54.17万元,其余资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24家不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6.42万元的问题,已追回21家企业贴息资金14.56万元,3家企业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及时补充创业担保基金2363.99万元的问题,已及时补充;对未收回已代偿逾期贷款829.38万元的问题,已收回577.76万元,其余251.62万元已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整改;对5个创业载体项目未达到孵化企业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的问题,通过清退不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引进达标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等方式整改。

3.未开展困难企业认定或在岗培训工作的问题,上述工作已开展;向7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9.96万元的问题,已收回补贴5.44万元,其余4.52万元正在积极收缴;个别县将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795.41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县财政通过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等方式整改;2县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计提的职业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费结余1975.02万元的问题,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相关政策。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对多收取677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1072.38万元的问题,已开展清理返还相关工作,并加强涉企收费审核管理;对应政府承担的中介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涉及1184户的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将政府应承担的费用纳入预算,退还企业费用等方式积极整改;对未及时清理返还或超规定收取各类保证金9952.58万元的问题,已返还6696.27万元,其余3256.31万元已制定还款方案陆续返还;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未开展业务或支小支农担保额度低于标准的问题,相关机构已调整业务结构加大支小支农业务投放量;对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未按规定下调至1.5%以内的问题,6家已下调至1.5%以内、2家陆续降低担保费率;对中小企业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开展不充分等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多渠道宣传助保贷业务、协调合作银行加大贷款力度等方式积极整改。

(三)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对应予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等22.36亿元的问题,省财政厅和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迅速开展结存资金清收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理收回20.5亿元。按照省政府意见,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对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区分来源、分类清理,凡属财政拨款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非财政结存资金纳入2021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逐步消化;部门自有收入结余,纳入年度预算优先安排。

(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对11县粮改饲等33个任务未完成的问题,14个任务已完成、17个任务正在推进、2个任务已取消且资金已收回,对6县秸秆综合利用等10个项目未实施的问题,5个项目已完成、4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已取消且资金已收回,上述任务和项目计划2020年末完成;对8县44122.79万元涉农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已拨付19020.52万元、已收回财政244.76万元,其余24857.51万元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县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等问题涉及资金632.76万元,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2县超标准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超范围发放死亡人员移民补贴的问题,涉及2.79万元已全部收回财政;个别县2018年建设的温室大棚16栋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已投入使用;2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243眼机井建成后未通电的问题,由于机井位置分散施工存在难度,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3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筹措资金等方式推进落实。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省70个10亿元以上国有投资项目推进审计。对9个续建项目停工、6个新建项目未开工的问题,7个项目已开工、3个项目已制定融资方案、5个项目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对17个续建项目未按计划推进、3个项目继续推进困难的问题,通过逐步落实资金、重启征拆工作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

(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对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多结工程款1064.98万元、招标控制价超概算等问题涉及8884.88万元,通过扣回多结工程款、严控招标控制价等方式整改;对水利发展建设项目中6个项目未实施、7个项目未完工的问题,11个项目已完工、1个项目已开工、1个项目正在进行征拆;对多预留质保金258.46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返还;对49座病险小水库未列入维修计划的问题,已全部列入维修计划,其中20座已完工。

七、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企业债务余额高、持续运营资金压力大的问题,相关企业采取打造主营业务新的盈利增长点、盘活闲置资产、缩小债务规模等方式,降本增效,减少企业运行风险隐患。对少计财务利息、少提跌价准备等问题,已通过调账等方式整改。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8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潘思廷”为你整理了这篇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8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对保障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调研,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县市和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政府性基金超范围编制收支预算项目的问题,下一步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行整改,在2019年的调整预算中对相关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是对代编预算较大未能完全执行的问题,已将未执行完毕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和审核,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统筹使用,督导部门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促进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四是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机制,2019年已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州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今后杜绝超预算的发生。

(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一是要求执收单位核实预算收入来源和性质,按照规定的收入科目入库。二是全面清理州级历年非税账户待查资金,已对待划转的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收缴。

2.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方面,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有效盘活。二是对于清理存量资金形成的二次沉淀问题,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进行清理。

(三)州级决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科目超预算下达的问题,州财政已收回多下达的资金,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州对县配套补助资金因列支不规范造成州级支出未执行完毕的问题,在2019年预算调整时已在“补助县级支出”科目中进行单独列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合理性。

(四)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2019年度州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绩效评估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单位在填报预算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纳入考核,同时探索采取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2018年州级招商引资项目和2018年州级极贫乡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下一步全面做好预算绩效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外,州财政局还采纳了审计建议,拟定了《**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五个务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财政预算收支管理 做好“三保”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和预算单位政府收支行为。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等6个州直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并警示约谈责任人员1人。

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预算、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6个单位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同时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费用。二是将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支出资金上缴。三是3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建立派车制度,并承诺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2.关于3个单位未将全部收支纳入账务核算,在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1个单位还建立了上级专项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3.关于3个单位报账不规范,缺乏原始支付依据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完整。

4.关于4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查,并补记相关账务。

5.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的问题,目前已清缴入库14.55万元。

6.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数据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下一步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严格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关于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此外1家单位将虚报差旅费套取的资金已全额缴入国库,1家单位对在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10个县(市)通过追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闲置资金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采取警示约谈、预防提醒谈话、警告等方式处理处分19名责任人,制定和完善制度6项。

一是对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相关县已采取原渠道归还资金、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警示约谈11人,预防提醒谈话4人,警告2人。

二是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未有效执行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相关县与贫困户签订补充协议等,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对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采取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和统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方式进行整改。

四是对抽查发现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未发挥应有效益和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相关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警示约谈责任人员2人,出台政策措施4项。

五是对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进展缓慢等问题,相关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确需调整项目的及时进行调整,截至2020年7月底,推进项目建设完工62个,调整实施项目22个,停止实施项目31个。

六是对“特惠贷”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采取清收超额发放贷款、收回多享受贴息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清退财政贴息资金7.99万元,追回贷款3,757.8万元。

七是对产业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存在账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和涉及的“小金库”进行清查。

(二)省级极贫乡镇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贫困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退回了易地扶贫搬迁户重复享受的危改补助9.75万元,10户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放弃享受危改补助,清退1户四有人员保障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强化基础信息的共享完善,切实将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此外还兑现危改补助28.36万元,补发生态护林员工资74.36万元。

二是对脱贫攻坚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项目未实施造成脱贫攻坚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县采取促进闲置资金拨付和调整项目等措施整改。

三是对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县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对未按规定招投标、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相关县已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8.75万元。

五是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六是对抽查发现2个项目因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已经加强了相关项目的后续管护,出台了相应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此外,对基层农村产业合作社在资金管理中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以及个别公款私存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进行清理清查。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2,650万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2,373.1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53,794.49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对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县已将14.5亩土地进行招拍挂,并对剩余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积极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组织编制申报要件,申报土地用地手续。

三是对违规分配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已对违规分配的公租房进行清退,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四是对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公租房的方式进行整改,已收回257套违规使用的公租房。

五是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问题,相关县积极筹措资金将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的财政资金归还财政。

六是对违规扩大范围将市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或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等造成的拆迁安置纳入棚改范围问题,相关县已将上述项目涉及资金归还原渠道。

(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和相关县少报、多报拖欠账款以及新增拖欠和未及时清偿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县采取调整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7,203.57万元。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远县、施秉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关于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督促18个砂石场和1条通组公路完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二是对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不需要占补平衡的,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并做好土地复垦方案,对需要占补平衡的,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2.关于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问题,一是为13个砂石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4家矿山已经停产。此外,相关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对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禁止在限制开采区进行采矿。

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7.8万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同时对未完全征收的非税收入84.98万元进行收缴入库。

4.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常运行。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拆除违规建筑2处,确保景区两违建筑零增长。三是督促做好1家企业滞留废渣处置工作。

5.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县域内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摸底统计和监管,将全县二类以上汽修企业13家纳入全县汽修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完成5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剩余1家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备案。三是完成3个企业实施的项目全部批复登记。四是拟定复垦复绿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对完成复垦复绿通过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退还保证金。

(六)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据实调整工程价款。二是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三是对无依据发放项目管理津补贴问题,责任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项目管理津贴。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编制不规范,相关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对象不精准等问题,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二是有些问题涉及部门较多,外部环境复杂,整改时需要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因地方财力薄弱,部分专项资金等已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贷款本息等,短期内无力归还原资金渠道,需分期逐步归还,还有一些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地质地貌多样,治理方式复杂,加之部分废弃矿山责任主体已消失等,需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对违规发放政策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情况也较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清理。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并杜绝,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以前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等问题。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州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并予以落实到位。一是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缩短相关流程,尽快整改到位;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或涉及部门协调、政策完善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稳步推进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问题整改的实效。三是建章立制。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潘思廷”为你整理了这篇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8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对保障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调研,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县市和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政府性基金超范围编制收支预算项目的问题,下一步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行整改,在2019年的调整预算中对相关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是对代编预算较大未能完全执行的问题,已将未执行完毕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和审核,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统筹使用,督导部门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促进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四是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机制,2019年已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州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今后杜绝超预算的发生。

(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一是要求执收单位核实预算收入来源和性质,按照规定的收入科目入库。二是全面清理州级历年非税账户待查资金,已对待划转的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收缴。

2.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方面,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有效盘活。二是对于清理存量资金形成的二次沉淀问题,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进行清理。

(三)州级决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科目超预算下达的问题,州财政已收回多下达的资金,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州对县配套补助资金因列支不规范造成州级支出未执行完毕的问题,在2019年预算调整时已在“补助县级支出”科目中进行单独列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合理性。

(四)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2019年度州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绩效评估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单位在填报预算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纳入考核,同时探索采取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2018年州级招商引资项目和2018年州级极贫乡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下一步全面做好预算绩效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外,州财政局还采纳了审计建议,拟定了《**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五个务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财政预算收支管理 做好“三保”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和预算单位政府收支行为。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等6个州直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并警示约谈责任人员1人。

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预算、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6个单位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同时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费用。二是将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支出资金上缴。三是3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建立派车制度,并承诺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2.关于3个单位未将全部收支纳入账务核算,在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1个单位还建立了上级专项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3.关于3个单位报账不规范,缺乏原始支付依据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完整。

4.关于4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查,并补记相关账务。

5.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的问题,目前已清缴入库14.55万元。

6.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数据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下一步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严格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关于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此外1家单位将虚报差旅费套取的资金已全额缴入国库,1家单位对在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

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审计整改的10个县(市)通过追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闲置资金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采取警示约谈、预防提醒谈话、警告等方式处理处分19名责任人,制定和完善制度6项。

一是对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相关县已采取原渠道归还资金、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警示约谈11人,预防提醒谈话4人,警告2人。

二是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未有效执行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相关县与贫困户签订补充协议等,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对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采取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和统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方式进行整改。

四是对抽查发现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未发挥应有效益和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相关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警示约谈责任人员2人,出台政策措施4项。

五是对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进展缓慢等问题,相关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确需调整项目的及时进行调整,截至2020年7月底,推进项目建设完工62个,调整实施项目22个,停止实施项目31个。

六是对“特惠贷”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采取清收超额发放贷款、收回多享受贴息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清退财政贴息资金7.99万元,追回贷款3,757.8万元。

七是对产业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存在账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和涉及的“小金库”进行清查。

(二)省级极贫乡镇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贫困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退回了易地扶贫搬迁户重复享受的危改补助9.75万元,10户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放弃享受危改补助,清退1户四有人员保障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强化基础信息的共享完善,切实将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此外还兑现危改补助28.36万元,补发生态护林员工资74.36万元。

二是对脱贫攻坚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项目未实施造成脱贫攻坚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县采取促进闲置资金拨付和调整项目等措施整改。

三是对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县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对未按规定招投标、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相关县已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8.75万元。

五是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六是对抽查发现2个项目因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已经加强了相关项目的后续管护,出台了相应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此外,对基层农村产业合作社在资金管理中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以及个别公款私存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进行清理清查。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2,650万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2,373.1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53,794.49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对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县已将14.5亩土地进行招拍挂,并对剩余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积极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组织编制申报要件,申报土地用地手续。

三是对违规分配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已对违规分配的公租房进行清退,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

四是对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公租房的方式进行整改,已收回257套违规使用的公租房。

五是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问题,相关县积极筹措资金将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的财政资金归还财政。

六是对违规扩大范围将市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或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等造成的拆迁安置纳入棚改范围问题,相关县已将上述项目涉及资金归还原渠道。

(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州本级和相关县少报、多报拖欠账款以及新增拖欠和未及时清偿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县采取调整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7,203.57万元。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远县、施秉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关于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督促18个砂石场和1条通组公路完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二是对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不需要占补平衡的,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并做好土地复垦方案,对需要占补平衡的,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2.关于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问题,一是为13个砂石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4家矿山已经停产。此外,相关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对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禁止在限制开采区进行采矿。

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7.8万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同时对未完全征收的非税收入84.98万元进行收缴入库。

4.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常运行。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拆除违规建筑2处,确保景区两违建筑零增长。三是督促做好1家企业滞留废渣处置工作。

5.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县域内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摸底统计和监管,将全县二类以上汽修企业13家纳入全县汽修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完成5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剩余1家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备案。三是完成3个企业实施的项目全部批复登记。四是拟定复垦复绿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对完成复垦复绿通过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退还保证金。

(六)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据实调整工程价款。二是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三是对无依据发放项目管理津补贴问题,责任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项目管理津贴。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编制不规范,相关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对象不精准等问题,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二是有些问题涉及部门较多,外部环境复杂,整改时需要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因地方财力薄弱,部分专项资金等已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贷款本息等,短期内无力归还原资金渠道,需分期逐步归还,还有一些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地质地貌多样,治理方式复杂,加之部分废弃矿山责任主体已消失等,需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对违规发放政策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情况也较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清理。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并杜绝,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以前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等问题。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州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并予以落实到位。一是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缩短相关流程,尽快整改到位;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或涉及部门协调、政策完善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稳步推进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问题整改的实效。三是建章立制。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0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47654@126”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审发〔2020〕66号)要求,我局在本次审计中被发现3个问题,涉及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了审计所发现问题,决定严格按照要求尽快整改有关情况。目前,我局已将审计整改问题清单中提及的问题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0年4月8日,我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共25590.21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已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详见附件)。

(二)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我局2019年全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5266084.55元,其中2019年12月预算支出4723743.67元,占全年支出30.94%。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督促各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用款计划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详见附件)。

(三)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截至2019年末,我局2019年1月至12月在非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共计10609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要求各科室严格遵守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制定《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我局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财务核算与管理

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强财务制度执行理念,提高财务制度执行力。建立科学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评估、评价制度,跟踪了解各科室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成效,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的分析。对预算执行不力的科室,采取公开通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

(三)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必须在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随意选择供应商,各科室在制定采购计划方案时必须经过财务审核并出具财务意见,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支出规范执行。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47654@126”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审发〔2020〕66号)要求,我局在本次审计中被发现3个问题,涉及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了审计所发现问题,决定严格按照要求尽快整改有关情况。目前,我局已将审计整改问题清单中提及的问题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0年4月8日,我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共25590.21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已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详见附件)。

(二)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我局2019年全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5266084.55元,其中2019年12月预算支出4723743.67元,占全年支出30.94%。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督促各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用款计划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详见附件)。

(三)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截至2019年末,我局2019年1月至12月在非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共计10609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要求各科室严格遵守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制定《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我局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财务核算与管理

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强财务制度执行理念,提高财务制度执行力。建立科学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评估、评价制度,跟踪了解各科室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成效,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的分析。对预算执行不力的科室,采取公开通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

(三)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必须在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随意选择供应商,各科室在制定采购计划方案时必须经过财务审核并出具财务意见,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支出规范执行。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47654@126”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审发〔2020〕66号)要求,我局在本次审计中被发现3个问题,涉及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了审计所发现问题,决定严格按照要求尽快整改有关情况。目前,我局已将审计整改问题清单中提及的问题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0年4月8日,我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共25590.21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已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详见附件)。

(二)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我局2019年全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15266084.55元,其中2019年12月预算支出4723743.67元,占全年支出30.94%。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督促各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用款计划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详见附件)。

(三)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截至2019年末,我局2019年1月至12月在非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共计10609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要求各科室严格遵守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制定《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我局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财务核算与管理

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强财务制度执行理念,提高财务制度执行力。建立科学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评估、评价制度,跟踪了解各科室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成效,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的分析。对预算执行不力的科室,采取公开通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

(三)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必须在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随意选择供应商,各科室在制定采购计划方案时必须经过财务审核并出具财务意见,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支出规范执行。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3篇

XX年4月20日至7月10日,XX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县XX年至XX年前5个月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在肯定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的同时,指出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县高度重视,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整改。目前,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迅速部署。XX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最大发展机遇,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关键环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成立了10个专项工作组,对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领导。省扶贫审计组进驻XX开展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分组讨论等各类会议18次。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导向,明确领导,细化责任,限定时限,卡死节点,认真进行整改。

(二)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针对省扶贫审计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县脱贫攻坚六个专项工作组牵头整改,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也明确了分管和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如易地搬迁组,在整改部分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应完工未完工等问题时,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安排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了县发改委及主任为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易地搬迁办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进行认真整改。在项目整改验收中,乡镇先进行自验,发改委及搬迁办初验,县住建局再进行验收,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县委、县政府每星期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整改督导。对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比如,在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形成了以“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金融扶贫工作基本思路,建立了以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为主的“四个体系”,被称为“XX经验”。截至目前,全县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970家,金融机构向各类放贷主体放贷6.94亿元,产业扶贫成效显著,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建立部门联动的综合机制。一项问题的整改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配合协调来推进问题解决。对此,我们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的综合促改机制,并聘请群众参与监督。具体做法为,由县长作为总牵头人,定期过问整改工作,主管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作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具体协调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整体和专项整改方案,列出整改任务台账、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促使审计整改落到实处。针对此次反馈问题,全县共制定相关整改方案20个,并全部建立台账,真正以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章立制,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修订完善了《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脱贫攻坚奖惩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22件,严格依据出台的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电商扶贫等实施方案和规划推进工作,确保“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并严格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对明确的审计整改责任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直接由县长约谈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部门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按照相关制度纳入考核依据,直至处置处理。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XX年7月10日郑州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反馈6个方面78个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到位73个、部分整改5个。

(一)已整改到位的73个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类25个问题,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7类17个问题,扶贫资金安全方面的7类7个问题,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3类8个问题,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9类12个问题,需要研究关注的2类3个问题,以及其他方面共73个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明确责任,严卡节点,认真执行资金使用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加快资金拨付,推进扶贫项目建设,严格项目验收,建立长效机制,使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二)部分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部分整改的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占用林地未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林地申请问题

整改措施:由官道口镇政府牵头负责完善有关手续,县林业局积极协调办理。目前,所需租地协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手续完毕,所需植被恢复费106.45万元、设计费22.40万元,已安排到位,各种手续已报省厅,等待发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关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村级自筹资金1919.01万元未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由扶贫办负责,按照审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筹措资金,已经由运维公司与县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随时可以贷款支付。按照招标约定和施工合同规定的资金支付方式,电站建成并网拨付资金46%,审计结束拨付资金95%,剩余5%为质保金。目前已经全部按照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计划给予拨付,剩余资金将在各标段施工企业完成审计后,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40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经并网发电,发挥实际效益。

3.关于部分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

整改措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张万年副局长牵头负责,并安排具体负责人杨建峰专职负责问题整改。其中:西城区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外窗设计组合厚度于XX年12月通过设计变更将组合厚度24mm更改为19mm;窗台及窗侧保温未施工问题,截至XX年6月29日已全部进行返修整改到位;给排水住宅给水干管原设计为冷水用内涂塑热镀锌钢管,考虑耐久性等原因,于XX年10月通过设计变更更改为PPR塑料管;建筑设计地下室外墙部分防水层及保护层未施工问题,截至XX年6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

其余6个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已立案调查,对违规的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下一步将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对各施工工地,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施工工地合法合规建设。(具体处理处罚意见见省审计组交办案件情况说明)

整改结果:已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部分XX年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交通扶贫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问题

整改措施:截至XX年6月30日,除X084线百米桩、里程碑待路面工程完工后再实施整改外,其他4个项目整改完毕。截至

7月25日,X084线安全保障工程已全部安装完毕,符合设计标准。

整改结果:已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XX县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配套设施应完工未完工问题

整改措施:问题反馈后,县政府明确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各建设单位按照审计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截止目前,13个安置点主体建设已全部完工,1个安置点基础设施正在施工,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规定,住建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对13个安置点阶段性验收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根据XX省《关于做好三季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豫易地搬迁办〔XX〕19号)文件要求,XX年安置点搬迁户于三季度末全部入住。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从管理上、制度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各项工作,要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到人,进一步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要引以为戒,加强制度落实,加强统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yb”为你整理了这篇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审计局:

贵局关于龙泉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收悉。首先感谢贵局一直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市水利工作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龙泉瑞洋引水工程(一期)PPP项目,仅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整改措施:目前已与市国土部门对接,正在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2.合同条款的签订违背竞价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4日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进行网上竞价,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执行,最终由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10%下浮率竞价成功。”“龙泉市水利局、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按照上述收费办法确定合同价,而是直接定价12万元,并由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该笔费用。”“按照竞价公告的收费标准,合同价应为[6+(20000-10000)*0.025%]*1.0(行业调整系数)*0.8(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调整系数)*1(区域范围调整系数)*0.9=6.12万元,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应督促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追回多支付的服务费。”

整改措施: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多支付的5.88万元服务费问题,已于2020年8月24日退回。

3.未保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未保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整改措施: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9月初召开公司全体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和学习,并按要求保存好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5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在今后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6日与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泉成立的项目公司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于2019年3月14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在今后项目管理中,按规定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二、项目建设推进及质量控制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重大水利项目龙泉市龙泉溪二期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八都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岩樟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截至2019年底计划完成投资3515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6223.7万元,实际完成占计划总投资的46.14%。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措施:为加快中央、省、市、县计划执行进度和水利建设项目推进,确保水利投资计划和水利建设任务的完成,10月28日我局制定下发《2020年水利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攻坚对象、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个别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经审计现场查看,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有300多米亲水通道采用天然河床作为底部基础,部分河床基础已被河水冲刷掏空,导致该段亲水通道悬空架设,有翻覆或坍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对该段基础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该段亲水通道位于自然河滩上,设计计算能满足亲水通道承载力要求,地基掏空段位于堰坝下游长约10余米,水情情况较复杂,目前工程尚在施工中,对于该情况,目前我单位已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置。

三、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审计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第1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yb”为你整理了这篇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审计局:

贵局关于龙泉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收悉。首先感谢贵局一直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市水利工作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1.个别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龙泉瑞洋引水工程(一期)PPP项目,仅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未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整改措施:目前已与市国土部门对接,正在办理相关永久用地批准手续。

2.合同条款的签订违背竞价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4日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进行网上竞价,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执行,最终由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10%下浮率竞价成功。”“龙泉市水利局、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乙方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未按照上述收费办法确定合同价,而是直接定价12万元,并由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该笔费用。”“按照竞价公告的收费标准,合同价应为[6+(20000-10000)*0.025%]*1.0(行业调整系数)*0.8(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调整系数)*1(区域范围调整系数)*0.9=6.12万元,多支付5.88万元服务费。龙泉市水利局应督促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追回多支付的服务费。”

整改措施: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多支付的5.88万元服务费问题,已于2020年8月24日退回。

3.未保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未保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整改措施: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9月初召开公司全体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和学习,并按要求保存好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5月7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了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签订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在今后项目招投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PPP合同。“龙泉市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6日与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泉成立的项目公司浙江龙泉瑞洋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于2019年3月14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龙泉市瑞垟引水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在今后项目管理中,按规定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二、项目建设推进及质量控制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我市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重大水利项目龙泉市龙泉溪二期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八都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岩樟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截至2019年底计划完成投资3515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5月底,实际完成投资16223.7万元,实际完成占计划总投资的46.14%。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措施:为加快中央、省、市、县计划执行进度和水利建设项目推进,确保水利投资计划和水利建设任务的完成,10月28日我局制定下发《2020年水利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攻坚对象、倒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个别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经审计现场查看,龙泉市八都溪流域八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有300多米亲水通道采用天然河床作为底部基础,部分河床基础已被河水冲刷掏空,导致该段亲水通道悬空架设,有翻覆或坍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对该段基础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该段亲水通道位于自然河滩上,设计计算能满足亲水通道承载力要求,地基掏空段位于堰坝下游长约10余米,水情情况较复杂,目前工程尚在施工中,对于该情况,目前我单位已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置。

三、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