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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汇报范文

征地工作汇报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面,将我乡上周(4月7—4月23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永久用地。高速公路里程15.3公里,已丈量并公示15.3公里,实际需征收面积1199亩,目前完成外业测绘、公示1199亩,已经出协议1199亩,已经签订协议1170.06亩,其中上期完成签订51.81亩,协议签订完成率97.59%。已经请款1165.04亩,资金到位3172.56万元已全部兑现。其中上周拨付给群众181.9392亩779.511324万元。目前,还有28.94亩没有签订协议。

(二)临时用地。设计临时用地面积实际需租用面积328.31亩,完成临时用地外业测绘、公示328.31亩,出具协议书328.31亩,已签订328.31亩,其中上周签订3.31亩,协议签订率100%。已经请款320.21亩,资金到位74.29万元,已经全部兑付给群众。

(三)坟墓搬迁情况。我乡需要搬迁坟墓73座,其中,目前已经全部签订迁坟协议并完成搬迁安置。

(四)房屋拆迁情况。我乡已测量评估21户,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17座,要求集中安置到国道线旁,但可行性论证不通过,需设计单位加大力度优化设计。

(五)完成与国有林场纠纷调处工作。上周,我们加大丰厚屯、八洞移民点与国有纠纷调处力度,其中乡召集调处会5次,县乡联合调处会3次,目前涉及丰厚屯、八洞移民点与国有林场纠纷已顺利调处成功。

二、主要问题

(一)房屋拆迁群众安置地的问题。我乡前期对几个地块进行安置地选址,群众有抵触情绪,17户群众要求集中安置到国道沿线。

三、下周工作打算

(一)根据任务倒排,目前潞城境内永久用地协议1199亩已经全部出具,还有28.4亩未签订协议。本周计划完成永久用地协议签订28.4亩,资金到位后立即兑现拨款到农户。临时用地继续等待项目业主征拆资金到位。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面,将我乡上周(4月7—4月23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永久用地。高速公路里程15.3公里,已丈量并公示15.3公里,实际需征收面积1199亩,目前完成外业测绘、公示1199亩,已经出协议1199亩,已经签订协议1170.06亩,其中上期完成签订51.81亩,协议签订完成率97.59%。已经请款1165.04亩,资金到位3172.56万元已全部兑现。其中上周拨付给群众181.9392亩779.511324万元。目前,还有28.94亩没有签订协议。

(二)临时用地。设计临时用地面积实际需租用面积328.31亩,完成临时用地外业测绘、公示328.31亩,出具协议书328.31亩,已签订328.31亩,其中上周签订3.31亩,协议签订率100%。已经请款320.21亩,资金到位74.29万元,已经全部兑付给群众。

(三)坟墓搬迁情况。我乡需要搬迁坟墓73座,其中,目前已经全部签订迁坟协议并完成搬迁安置。

(四)房屋拆迁情况。我乡已测量评估21户,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17座,要求集中安置到国道线旁,但可行性论证不通过,需设计单位加大力度优化设计。

(五)完成与国有林场纠纷调处工作。上周,我们加大丰厚屯、八洞移民点与国有纠纷调处力度,其中乡召集调处会5次,县乡联合调处会3次,目前涉及丰厚屯、八洞移民点与国有林场纠纷已顺利调处成功。

二、主要问题

(一)房屋拆迁群众安置地的问题。我乡前期对几个地块进行安置地选址,群众有抵触情绪,17户群众要求集中安置到国道沿线。

三、下周工作打算

(一)根据任务倒排,目前潞城境内永久用地协议1199亩已经全部出具,还有28.4亩未签订协议。本周计划完成永久用地协议签订28.4亩,资金到位后立即兑现拨款到农户。临时用地继续等待项目业主征拆资金到位。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耕地占用税自1987年开征至今已近20年时间,在保护耕地资源、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税局作为职能部门,在耕地占用税征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2005年,我们*县农税局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改变耕地占用税征收方式,全年未向基层所下达耕地占用税计划任务,全部由我们农税局征收税款20万元,全面完成了耕地占用税任务。下面就我们在征收管理中的的一些具体做法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策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适用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由于连续性不强,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该税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不强,一些纳税人对该税种并不知晓。同时,由于耕地占用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才由财政部门改为地税部门征管,和其他工商税相比,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基本未形成用地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格局。且因该税种收入所占税收比重低,纳税人对其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工商税种。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我们在加大耕占税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上下功夫。一是在认识上,把耕地占用税宣传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抓不懈。强化税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税法宣传的投入,坚持象抓征收管理一样抓税法宣传。一年来,先后在县报《涑源报》举办耕占税税收知识宣传专栏3期,在县电视台举办耕占税知识讲座4期,向纳税户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依法征税的良好环境。二是在内容上,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又宣传开征耕地占用税的背景、意义以及目前保护农用土地形势的紧迫性;既搞好正面宣传,又加强反面典型的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骗逃抗和拖欠税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对象上,既搞好对纳税人宣传,又加强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各级政府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更大支持。四是在方式和手段上,既搞好“税法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又抓好日常宣传。重点围绕征收活动搞好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培训,为纳税人提高“零距离”的服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占用税的法规、政策,使耕地占用税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国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良好环境。请支持原创网站

二、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税源清、底子明

税收管理的根本在于税源的基础管理。但在以往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实践中,征收机关和土地相关部门由于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来源不畅,征收机关不能及时取得占地信息,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大量漏洞。基于此,2005年,我们注重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由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信息传递交流机制。国土局定期向我们传递他们经手办理的有关土地权属变更信息,我们也定期向国土局反馈在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土地信息,保证征管资料的及时传递,实现信息共享。于每月5日前完成交易纳税信息的比对工作,并对重点税源进行管理,填写《耕地占用税重点税源登记表》;三是完善工作规程。单位和个人获准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我们。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县农税局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划拨用地,使“先税后证”真正落到实处。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用地信息并组织征收税款,避免欠税形成;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完善,改变以往工作中征收机关对协税部门未税先证现象无有力制约手段的现状;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建起了税源清晰、齐全,账目记录准确的耕地占用税税源台账,使后续工作能够得以正常、顺利的展开。2005年,根据土地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我们及时掌握了4个企业占用耕地的情况,并将其纳入正管范围之内,征回税款2万余元。

三、严格征管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在税源管理正常化以后,我们进一步严格征管规程,加强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一是纳税人持国土局开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收款(税)通知书》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书》,在我局的办税服务窗口领取《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正确填写,并准备好有关纳税资料。二是递交已填写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税务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开具《耕地占用税完税证》。三是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四是凭《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第二联到国土局办理土地出让、转让耕地占用手续。在整个办税过程中,我们制作了板面,全程“阳光作业”,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承诺”服务,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税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是确保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和维护税法尊严的重要保障。我们在日管中不断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把耕地占用税与其它地方各税一同纳入征收管理之中,做到同征同管同查,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每检查一户查前我们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被检查户的税源、征收等等各方面情况,并与我们已经记录的台账相比较,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征管法》的程序工作。去年9—10月份,我们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13户次,查补税款4万余元,充分发挥了检查职能,极大的促进了征管工作的开展。为了有效遏止耕占税欠税的发生,我们对每笔欠税,都在征收台账上注明尾欠原因,根据《征管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和滞纳金加收制度。2005年,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纳税款的2户企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4869元。通过严格的执法、规范的工作程序,我县的耕地占用税税收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全年纳税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有了明显提高,由于法制化、规范化的加强,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也使我们的这项工作由被动完成任务型向主动申报型迈进。请支持原创网站

五、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理解和支持

一方面,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再加上耕地占用税实行属地征管,要理顺征纳双方关系,准确掌握土地动态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必须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争取政府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目前的财政体制也使得该税种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我局为例:2005年受县域经济发展影响,我局组织收入完成县级任务目标难度极大。针对该情况,我局主动向县政府作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专题汇报,得到了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由政府出面协调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纳税事宜,上半年及时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近10倍,也为全局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下半年,我局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9万元,确保了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险、就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年初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市上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18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为了让此项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社保工作方案,并以广府办〔20__〕35号文件形式。同时,分解目标任务,与18个乡镇签定征地农转非人员培训就业、社保目标责任书,确保工作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开展就业工作

(一)加大积极就业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面

将三至四月确定为征地农转非人员积极就业政策宣传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宣传:一是抽出业务骨干到征地农转非人员较多的乡镇、村、社分片座谈宣传和集中讲解宣传;二是到新丰、向阳、小汉举办现场集中讲解政策达15余次;三是采取电视访谈、新闻媒体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政策;四是印制并发放征地农转非人员积极就业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根据征地农转非人员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对征地农转非年纪偏大的妇女开展手工编织培训3期;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6期;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开展建筑、厨师、车工等技能培训7期,1—12月组织征地农转非技能培训合格156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7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

(三)加大职业介绍、帮助成功就业

为了切实帮助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我局在举办大型招聘会和定期招聘会时特增设征地农转非人员专区,同时进一步改变服务方式,直接将现场招聘会办到乡镇、社区,送就业岗位到社区、到乡镇,全年分别在新丰、马牧拆迁小区、三水、连山等乡镇开展征地农转非人员专场招聘会5期,累计提供就业岗位4200 个,1—12月成功推荐征地农转非实现就业2309人,完成目标任务128%。

三、全面落实政策、扎实开展社保工作

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在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在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__〕72号)、《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__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办发〔20__〕 73号)的政策出台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成立了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保、医保、就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做到既认真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切实维护好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切身利益。

为确保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乡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因政策宣传咨询讲解不够带来的不利影响,9月15日,由市人社局牵头,举办了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就业政策专题培训班,由财政、国土、社保、就业、医保等相关部门及经办机构负责人对18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主要就以下几方面进行政策培训:一是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身份确认以及征收土地后安置的办法;二是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及就业局分别就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登记和缴费办法;三是养老、医疗、就业扶持政策缴费补助办法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培训。

在具体办理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还深入金轮、西外、北外等村、社,与征地农转非人员面对面宣讲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和最想了解的社保知识,让他们深深体会到市委、市府对他们的关心。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连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__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14228亩,其中,弥勒8482.7亩,开远3439.7亩,蒙自2305.9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17967.4亩,其中,弥勒11125亩,超出2642.3亩;开远4403亩,超出1461.9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21000亩。全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截止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

、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9月17日市上会议结束后,县长当天就召集监察、国土资源、财政、劳动社保、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领导对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县长还分别于9月23日和9月29日两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将政府研究确定的贯彻实施方案两次报县委常委会讨论。9月22日成立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县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此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在成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还相应成立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10月8日一上班,县委书记**又主持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征地拆迁补偿费清欠和失地农民安置工作,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前期工作汇报和下步工作打算。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市委发〔2005〕20号、21号两个文件精神,千方百计保证县政府向市政府承诺的兑现。10月18日,在我县县委中心组学习期间,召开了全县乡镇长和分管副乡镇长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到会并讲话,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登记、签字造册,确保全县总体目标完成:一是要求各乡镇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未完成失地农民农转非任务的乡镇双休日不得放假,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二是要求严格按照民政和劳动社保部门印发的《城镇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宣传资料》和《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政策宣传资料》吃准吃透政策,做好对失地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三是掌握好政策依据,在开展农转非工作中,要严格按照**[2001]148号文件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四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做到面对面地向群众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面对面地让群众亲自登记签字造册,使此项工作不留下后遗症,确保社会稳定。五是要求县级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对重点乡镇要安排专人搞好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通力协作,摸清情况

9月19日和10月9日,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有各乡镇政府镇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要求乡镇和县级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要求县监察、国土资源、财政、劳动社保、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搞好配合,分工协作,确保欠付征地拆迁费按时兑现和失地农民妥善安置目标任务的实现。9月19日下午至22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从8个部门抽出专人组成4个组,到20个乡镇对历年来征用土地情况、征地拆迁补偿费兑现和失地农民安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集中清理调查表明:我县共征耕地15861.67亩,其中1987年至1998年征用耕地5718.94亩,1999年至2005年9月征用耕地10142.73亩。应农转非25512人,已农转非9159人,应转未转16353人。全县共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2074.46万元,其中欠集体880.65万元,欠农民1193.81万元(以上数据、资料全部落实到农户)。

三、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通过反复分析研究,制定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是以**[2005]1号文件明确了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领导小组中的副县级以上领导进行明确分工。对资金筹集实行领导个人责任制。

二是制定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2005]21号)。对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责任分工、加强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使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制发了《**切实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22号)。就失地无业农民的概念和再就业、建立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国土资源、民政、劳动、社保、公安等),根据文件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印宣传资料。

四是以**[2005]95号文件转发了**[2005]73号文件,制定了**征地拆迁补偿费资金筹措兑现方案(安征补[2005]2号)。按照市政府10月1日会议的要求,对欠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单位进一步明确到位资金任务和时间,其中:县交通局局长**负责向市交通局争取**路欠付资金800—1000万元、县财政局局长**负责财政到位资金300万元、县交通局局长**筹措资金50万元、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筹措资金50万元,并要求所有筹措资金必须于12月20日前全部到位。

四、狠抓落实,初见成效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7篇

探索实践,寻发展思路

长期以来形成的沿袭不变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对征地拆迁工作有偏见,不理解,总是拿旧的道德规范来衡量,认为“卖地挖坟”、“拆房留瓦”是忤逆之行,便以情绪抵触,排斥刁难。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街道没有畏难,更没有退缩。并始终认为:“征地拆迁是发展的需要,征地拆迁工作要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针对矛盾问题研究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带着对老百姓深厚的感情搞征地拆迁,老百姓就会给你理解与信任。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解决好群众的后顾之忧,老百姓是会理解和支持政府的。”为扭转局面,顺利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主要做到了“一深入”、“六到位”。“一深入”就是深入调研。通过深入各村(居、社区)进行调研,切实掌握了本街道的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理清了本街道的发展思路:抢机遇,争项目,扎实推进科学发展;抓城建,带农村,努力构建和谐。“六到位”:一是人员到位。街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职工素质,抽调了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耐心好、法律政策水平高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征地拆迁队伍中,并投入大量经费、调出一辆工作用车专门开展城市建设工作,保证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推进。二是工作到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入门到户,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动员工作,确保思想动员工作深入、到位。三是强制力度到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征地、拆迁的钉子户,抓准典型,依法实施强征、强拆,以扩大影响,达到反面教育的目的。四是法律依据到位。严格按照县的有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从而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六是领导干部到位。在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及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中,始终坚持“哪里有问题、有困难,哪里就有我们的干部”的理念,用我们的工作热情,深入群众家中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办事处主任、涉及项目包保领导一直在一线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想办法争取解决,尽量为群众利益着想,让群众慢慢接受、支持城市建设工作,确保了本街道城市建设征地及重点项目启动建设的顺利推进。

和谐创新,破解“天下第一难”

征地拆迁始终是城市建设中一道绕不过的坎,如何破解这“天下第一难”,使征地拆迁合理有序推进,又能让群众得到实惠,既应该从发展的整体来考虑,应该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应该让少数“不那么讲理的人”延缓了整个发展的进程,更不应该因少数人的利益而提高社会发展的综合成本。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8篇

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根本。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千方百计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土地征用做到即征即付,房屋拆迁做到即拆即付。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四不”:拆迁户安置不及时的不拆迁;拆迁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周转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拆迁。同时,更把系统性解决农民失地后、居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置为重中之重,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照顾失地农民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利益,创新思路,明确政策,深化措施,配套跟进,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二、抓住两大关键。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拆迁后群众住哪去?这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两大关健环节。我们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其一,加大就业培训,努力增强就业能力。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已举办8期13个工种的失地农民专场培训班,培训1400多人次;积极收集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5702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其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增加就业岗位。狠抓入园企业开工投产,优先安置失地农民进园务工,共安置1659名失地农民就业。其三,规划建设功能性项目,建立保证长效回报机制。积极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保证失地农民长效回报。其四,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实现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有1045人。二是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城市拆迁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了高松岭、旭日、前山、上海交大、罗家石等5个被拆迁户安置小区,相应成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的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水、电、路、通讯、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2000户,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完成投入6200余万元,安置被拆迁户890户,不仅解决了城市建设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9篇

人生活着,要安居乐业,唯有学习最主要,我结实坚持终身学习的观念,时辰把学习作为提高本身政治营业本质的头号大事来抓。在学习进程中,我努力做到三学即学政治,学科技及学营业。在政治学习方面,我重点抓好科学观的学习,从精神上体会,到思想分析到问题整改,一环扣一环,一丝不苟,在学习时期,我记下了三本学习笔记,使本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获得有益革新。在学科技方面,挤出点滴时间忙操练,曾经基本上把握了办公主动化,收集平台的使用,顺应了当前税务系系统信息化的需求。在营业学习方面,专心学习新征管法施行细则,做到学习有笔记,认识有领会,天天写日记每周记周记的习气,不断提高了本身的营业本质。

二:以诚信为本,努力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

在工作,生活中,我一直坚持诚心待人,诚实动人,老实处人。上级组织安插的工作无前提顾全,全局好处无前提维护,对工作没有两面三刀,对同事没有里外长短,祥和为上,热情阳光。在与征税户打交道的进程中,他们经常提出的难以回答的政策问题,,老是能把问题记载下来,然后谦虚讨教同仁或请示上级营业部分,实时向征税人做解答,毫不搭架子,毫不糊弄人。

三:以勤劳为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自己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勤勤恳恳,时辰能严厉的要求本人,往常能常常深化征税户查询研讨,宣传国家政策方针,宣传新征管法。在征管范围内,可以自动查询摸底,在此基本上可以坚持每月帮残疾人、有坚苦的征税户上门代缴税款,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分局指导的支持和本片内其他同志的共同下,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所管辖的263户中,审查审定下岗再就业、退伍武士、残疾人、税控安装个别户54户,每月完成税款4万7千多元,征收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入库率百分之百,征税称心度百分之百。为财税收入做出了本人应有的奉献。

四、以清廉自律为本,努力坚持优越的个人形象

税收工作与个别工商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权益是轻易繁殖腐败的泥土。所以在工作中我老是劝诫不断提示本人:首先要做到思想上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必隔期作废的错误思想,准确处置权与法,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要去做。时辰坚持清醒思想,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机谋私,依法做事,以率计征,严厉按清廉自律规则做事。在营业范围内审定税款请分局长带队,然后经过民主测评集体评论、科学决定计划,有用防止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作为个人来讲,自己没有违背廉政规则和准则的行为。一年来,我共拒征税人请吃10余次,也未发生任何一同赠予自己礼物景象,更没有发生一次吃拿卡要,征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都赐与高度评价。

五:勇创佳绩,收成较大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0篇

为做好2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常规性基础工作。汇算清缴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税款的足额入库,而且关系到吸引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涉外企业税收基础管理和纳税评估、税务审计以及反避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成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近期,总局已经实现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衔接并下发了软件升级补丁,各级国际(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信息中心、税源管理、计划征收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工作安全进行,共同做好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加强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好申报期间的纳税服务。为了配合各地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辅导工作,方便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总局今年重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总局将通过服务器或其他形式下发),从每张申报表的填表目的、口径、栏目逻辑关系和电脑操作作了说明,对每张申报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提示,并强化了申报审核软件的政策提示功能。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使人员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要通过各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更高层次、更为便捷的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协助他们解决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做好年终税款的决算申报,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核实户管情况,夯实征管基础。税源户籍管理是汇算清缴工作的基础,各地应以全国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为契机,切实摸清辖区内的正常企业、非正常企业和筹建期企业的真实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管的各类信息,保证户管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夯实管理基础,堵塞税收漏洞。除按规定可不参加汇算清缴的外,确保其他企业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四、规范工作流程,实现数据共享。为进一步实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共享,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减轻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总局已组织开发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工作流程(见附件1)。各地应重视数据接口程序的应用,加强工作衔接,认真落实前期各项准备事项,严格按照软件衔接业务流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总局。

五、严格加收滞纳金,确保申报准确率。为制止滞纳金加收的随意性,确保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的税款未在5月31日前缴纳入库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从6月1日起按日计算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1篇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状

2010年全市企业所得税纳税户1903户,征收企业所得税36919万元。其中1358户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25745万元;另外545户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11174万元,全市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户平均税负1万元左右,其余均为以票控税征收入库数,可见中小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管理有待加强。

2010年度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缴企业总户数为1903户,盈利企业1039户,亏损企业635户,零申报户数229户。在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1358户纳税户中有604户企业赢利,征收企业所得税26019万元,其中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等20户重点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15555万元,赢利企业中少数的重点企业支撑了所得税的收入,微利企业众多。据统计,微利企业为95户,占赢利企业总户数的16%;零申报户数229户,占企业总户数的12%; 企业亏损635户,亏损面达48%。微利、零申报和亏损企业总计959户,占全部企业的50%。

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主要分布在房地产业、采矿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大行业,六大行业占全市2010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89.56%。具体见下表:

二、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仍延用?“一个税种,两个征收机构”的征管体系,征管范围上的交叉增加了税收征管成本。由于国、地税之间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对“好管户”、“税源大户”互相争夺所得税管辖权,让纳税人无所适从;对“钉子户”、“难管户”、“税源小户”两家都不愿管,互相推诿,形成漏征漏管户。加之两部门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上不同,也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不公的问题,在社会和纳税人中产生不良影响。这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纳税申报不准确

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纳税申报表填报质量不高,税务机关审核不到位。一方面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差,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尤其是对税收与企业财务处理上的差异把握不准,以致申报表填报质量不高。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现在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能正确辅导或审核填报申报表及财务报表的人员相对缺乏,没有科学的方法甄别所得税申报的真实性,客观上造成申报数据不准。二是只依靠年度汇缴申报,不重视季度预缴申报。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比较重视,而对企业的季度预缴申报却疏于监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申报质量低下。一些企业的申报问题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就已经出现,如能及时发现,将有助于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杜绝,一旦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加以纠正,问题往往已经扩大,解决难度增加。基层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的关注程度不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对相关税源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在所得税的税源监控上“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较大随意性。近年来各地推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克服人少户多、降低所得税零负申报率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毋庸置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是一种简单粗放的过渡性管理手段。核定中估算程度大,准确性不高,不能真正实现所得税的应收尽收,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风险。税务管理人员在核定征收的同时,本应积极督促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并引导纳税人逐步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但现实中个别税务机关为了减轻工作量主观愿意对企业实行核定征管方式,且在主体税种定额逐年调整提高的情况下,同一户企业核定的所得税却未随主体税种的调整而调整,甚至存在一定几年不变的情况,造成所得税不能与主体税种同步增长。

(三)纳税申报不理想

近年来,企业所得税零、负申报情况十分普遍,零负申报率一直居高不下。通过实地调研,构成企业零负申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些企业为审批土地而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但由于客观原因又未能拿到土地,一时成为空壳企业,零申报也就在所难免;新办企业从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计委立项、投入经营等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无法立即实现销售。即便已投入生产,一般情况下前期运行费用支出较高,尤其是新办不足6个月的企业,第一年亏损的较多,造成短期的零负申报;一些处于倒闭、停业状态的企业,由于债权债务等事项未处理完毕,暂时不能办理税务注销,形成零负申报;由于部分纳税人财务核算能力差、税收政策掌握欠缺、纳税意识淡薄等原因,自觉或不自觉地造成零负申报;部分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如农林牧渔业纳税人,按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未到税务机关履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自行进行零申报处理,税务部门审核不严,造成长期零申报;过分依赖于以票控税,疏于对企业日常申报和年度申报的管理,对未进行日常申报和年度申报的地税管理企业,管理部门为提高申报率,遍由税收管理员为企业做零申报处理。

(四)分析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稽查的各个环节:一是我们对所得税的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数据体系,自有管理信息制度不健全,又未能充分利用外部信息资料,从中找出收入工作存在的问题、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管理滞后的问题。二是对纳税人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多年来,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由于人员素质的差异,加之缺乏科学、合理的稽核手段和方法,对申报表的审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三是管理环节中选择所得税日常检查对象和稽查环节中选择专项检查对象的方式落后,没有针对性。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稽查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时,检查对象的选择也主要依靠人工进行,没有科学的方法甄别纳税人当年或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的真实性,从而不能进一步检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纳税人。

(五)税源管理不科学

一是税源户数掌握不准确,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没有一套系统、有效的管理流程和方案,缺乏预见性,致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相关信息难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部分企业利用改组改制、注销登记等,钻税收政策的空子。部分重点企业改为合资企业、老企业改为新企业都直接影响了地税税源。二是对规模较小、纳税较少的纳税人管理不到位。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客观上存在着管理手段跟不上、人员有限等情况,对纳税人的管理普遍存在着“抓大放小”的思想,特别是对餐饮、住宿企业、中小企业、房地产开发、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管理不到位,征收税款不理想,个别企业欠缴税款不能及时入库。

(六)汇算清缴不到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核心,起着宣传税法知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税源流失,检验日常管理质量,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多重作用。但是由于汇缴时间紧,企业户数多,业务复杂,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务人员业务不精等问题,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汇算清缴主体责任的转移使税务管理“风险”降低,但同时也孳生了管理“惰性”。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规定,汇算清缴的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对于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税务机关将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由于主体责任明确,税务部门的汇算清缴工作责任与风险相对降低。但是,正是这种工作责任与风险的相对降低,助长了个别税务部门及其部分税务管理人员的“惰性”,以“守株待兔”的思想来对待工作,弱化了税源管理的时效性。

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财会人员财务、税收知识欠缺。一是纳税人认为缴纳所得税涉及到企业的利益分配,往往采取销售收入不入帐、任意扩大费用成本,做“帐外帐”,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偷漏所得税。二是专业会计短缺,财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掌握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不够全面,不能准确地依法调整财务制度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三是随着电子申报软件或网上所得税申报的推行,税务机关的报表审核过程基本上被软件自带的审核功能所代替,而税务机关所掌握的历史数据(如以前年度亏损、减免税资格)不能参与审核,造成虽申报成功但数据不准确或有漏项的情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分析及后期应用不够,延伸评估、后续管理没有及时跟进,在管理上呈现出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状况。目前,所得税汇缴后的评估核查工作,由于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方法不得当,评估核查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大多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堵塞漏洞打击违法犯罪的作用。

(七)纳税评估不实用

一是纳税评估工作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明确,实践中经常与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相混淆。二是纳税评估职责落实不到位,基本上就是从财务报表到纳税申报表的审核过程,没有深入分析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形式重于实质,收效甚微。三是评估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基层税收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评估方法过于简单,不能适应纳税评估工作的要求。四是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参差不齐,评估所需资料不充分、不真实,加上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尚待完善,选案随意性大,影响了评估质量。五是对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不准、重视不够,大部分税务部门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或虽然设置了专门的评估岗位,但各自为政,还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全面,偷逃所得税。企业生产经营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业务费、劳动工资、董事会费、会议费、车辆修理费和汽油费等内容的调整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征管部门审核确认时也有一定的难度,造成企业汇算清缴不全,特别是一些亏损企业错误地认为账面反正是亏损,汇算不汇算无关大局,根本不进行汇算清缴,征管部门也不进行督查,给以后年度的征管带来了难度。

(八)后续管理不完善

一是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管理登记不连续、不准确、不完整。如:连续亏损企业在台帐上未如实反映,对记载的亏损金额未按审核调整后的数字填写,有的直接按申报或损益表中的数字填写。对弥补亏损的企业在台帐中未及时登记,造成有的企业上一年度已缴纳了所得税,下一年度还在弥补亏损,严重侵蚀了所得税税基。二是企业所得税监管不科学,随意性大,相互不衔接。征管人员经常更换且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所得税管理的需要,交接工作不透彻。稽查与征收不衔接,稽查后没有把企业年纳税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涉税问题及时反馈给征收部门,征收部门也没有把平常发现的涉税问题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相互脱节,这样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一是要树立科学管理的理念,针对不同纳税人状况积极探索、推进分类管理;二是要提高对所得税的重视程度,尤其是在增值税实现“以票控税”、金税工程严密监控的形势下,加强所得税管理已成为堵漏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三是优化纳税服务,采取送税法上门等措施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日常的管理、巡查,及时发现纳税人核算中的不规范行为,健全账制,促使照章纳税。

(二)提升申报审核水准

通过对办税人员的培训辅导,使其明晰申报表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提高申报表填报正确率,提高税法遵从度。同时,加强所得税申报系统自动审核功能,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项目之间以及主、辅表之间和当期与累计数额之间的逻辑关系,运用机审实现各数据比对,提高审核效率。

(三)强化税源管理水平

从降低零、负申报率入手,加强税源管理,一是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零申报企业的数据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疑点问题。不定期下发零申报企业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开展自查,对有疑点的企业,要求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并详细说明原因,对无法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企业,及时进行评估或移交稽查。二是完善台账制度。根据企业零负申报的情况,认真进行清理,并分户建立零负申报台账,对零申报情况进行预测、评估和检查,实现重点监控。三是建立巡查制度。对连续三个月零负申报的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对零申报的原因、持续状况等情况仔细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同时视情况开展评估,切实加强税源监控力度。四是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由“事后处罚”向“事前服务”转变,提高纳税人的守法意识。五是对综合征管软件中的“走亡户”、“空壳企业”及时进行注销和数据清理,对确实无对确实无法注销的企业,考虑在征管软件中单独增设监控模块,与正常企业相区别,以减少无效“疑点”核查。

(四)健全收入分析机制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外部信息资源,分析查找税收管理的漏洞,探索个人所得税收入与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变化、个人收入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弹性关系,不断深化按行业、按经济类型、按地区、按征收项目的细化分析,建立地税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税源编报分析制度,防止漏征、欠税、骗税等现象的发生。

(五)增强汇缴工作力度

做好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工作。可将日常宣传与每年的税法宣传月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结合各个企业自身特点,为企业全面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等一系列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和财务核算的管理水平。规范汇算清缴业务流程,逐步增强纳税人对汇缴主体的认识,提高申报的自觉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强化对年度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并与岗位绩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管户责任,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真正把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坚持管事与管户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对政策宣传、信息收集、申报征收管理、下户辅导、核定征收方式、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漏征漏管户清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切实促进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大汇缴检查力度,对纳税人各项申报资料及时进行归集整理,认真分析、筛选,将税源大户、零申报或申报无纳税调整的纳税人、连续亏损或亏损数额大的企业、各期利润水平波动大及申报额变动大的企业、历年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列为检点,推进汇缴检查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的作用。对部分纳税人确实无法自行汇算清缴所得税的,通过自愿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汇算清缴,凭借中介机构熟悉税收政策法规、精通财务会计业务的优势,促使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中如实自核自缴,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得到应有的保证。中介机构要严格依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并出具含有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的,真实合法的书面鉴证报告,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的信任程度。

(六)强化纳税评估效能

夯实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基础,完善纳税评估机制,尝试探索联评制度,全面提高评估质量。一方面夯实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基础,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第三方的涉税信息,搭建行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峰值和评估模型。另一方面完善纳税评估机制,综合比对分析各种数据科学选择评估对象,综合运用各种比较分析方法进行评估,对企业疑点和异常情况作出具体分析判断,并严格按程序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最后着重构建重点评估、专项评估、日常评估相结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尝试建立联评制度,探索开展企业所得税与流转税及其他税种的联合评估、地税联合评估的工作制度。

(七)增强核定征收实效

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宣传辅导力度,督促核定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引导纳税人逐步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严格控制核定征收面;另一方面对纳税人的收入或成本的准确性,以及应税所得率正确性进行审核,利用流转税申报的营业收入,借鉴房租、水电费、雇员工资等成本支出,正确核定所得税款。并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的第一手资料,对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较大的,应及时调整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对同一户纳税人流转税和所得税均实行核定征收的,在调整定额时必须同步。

(八)提升分类管理级次

一是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从日常检查、发票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采取不同的鼓励和限制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的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二是严密企业管理过程监控,促进管理内容精细化。理顺征、管、查关系,实现征、管、查的各自精细管理和相互精确对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和责任区管理制度,细化户籍管理。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对纳税人物流、资金流的过程进行严密监控,扩大税源监控视野。开展纳税评估,提高纳税人申报真实度。三是优化服务要提质增效。以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为标准,以12366服务热线、互联网络为主要载体,畅通征纳双方的沟通渠道,向企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公开化纳税服务。四是行政执法要文明高效,做到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执法讲程序,服务讲感情。

(九)建立沟通交流平台

两个税务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所得税政策执行及税基管理等问题,以沟通配合有关情况,及时解决分歧。特别是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不能出现执行两样政策的现象,税负标准要基本一致,解除纳税人的误解,促进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协作配合,征收部门对企业的核定征收方式、方法、核定的范围需及时通报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对企业的稽点、稽查方向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要及时通报给征收部门,减少因不衔接而造成的征管漏洞。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2篇

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现将汇算清缴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度,我县企业所得税登记户368户,开业363户,应参加汇算336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336户,比去年增加45户。其中盈利企业161户,占汇缴户48.64%,比去年上升1.54%;亏损户130户,占汇缴户

39.27%,比去年下降11.63%;零申报40户,占应汇缴户12.1%。在336户汇算清缴企业中,其中查帐征收331户,核定征收5户。盈利企业利润总额12188万元,比去年增加6541万元;纳税调整增加所得额

1973万元,比去年减少2428万元;纳税调整减少所得额773万元,比去年减少2046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13388万元,比去年增加6161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584万元,比去年增加7115万元;应纳税所

得税额480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201万元,比去年减少245万元,下降20.4%;减免所得税额114万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5户,比去年增加2户,核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9.7万元,比去年增加32.7万

元。

5个单位申报不征税收入299万元,其中省聚龙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申报189万元,鸿汇食品申报41万元,县市场服务中心申报62万元。

40个单位申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584万元,其中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643万元,美菱家电工贸有限公司382万元,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300万元,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5万元,自来水厂20万元。

6个单位申报免税收入2223万元,其中国家粮食储备库1330万元,县阚集军粮供应站163万元,梁元省级粮食储备库413万元,市瑞宏铸造有限公司300万元。

8个单位申报加计扣除312万元,其中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91万元,电子配件厂65万元,省新春五金厂41万元。

58户小型微利企业申报减免企业所得税8万元。

二、主要措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检验。因此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列为上半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为确保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结合实际下发了《县地税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义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

,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分局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中心工作,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前的业务培训是税务部门重要工作。因此我局在汇算清缴前就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企业所得税政策

、电子表格填写、申报、录入和导入征管系统业务培训,并在征收分局、撮镇分局、石塘分局、梁元分局组织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宣传,并就企业所得税申报程序、电子表格填写

、录入、申报等业务进行了培训。通过以上宣传、培训工作,为今年我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基础。

(三)明确汇缴主体,规范汇缴程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征收税务所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

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对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因此我局规定:所有实行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律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电子表格A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

人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电子表格B表》,并在5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报表,有税收管理员进行初审后,导入税收征管软件

。在整个申报期间,税务机关将不再进行税务检查结算,申报期过后各分局、稽查局将组织力量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真正落实好总局提出的“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

”的汇算清缴方针。

三、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

(一)我县企业所得税比去年下降原因。2011年我县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201万元,比去年减少245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去年县龙岗经济开发区划归市区管辖,同时有60户所得税管理户型被划

走,特别是市龙岗机械建筑施工有限公司、省静安(集团)有限公司、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伟业建筑劳务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划走,使我县每年企业所得税净收入将减少700万

元。

(二)从行业分析我县企业所得税税源

1、房地产业,参加汇缴24户,其中盈利8户,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33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1.07%,比去年减少482万元;下降364%。

2、建筑业,参加汇算66户,其中盈利27户,应纳企业所得税223万元,占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18.57%,比去年减少263万元,下降118%。

3、批发和零售企业,参加汇缴34户,其中盈利18户,应纳企业所得税276万元,占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23%,比去年增加35万元.增加14.5%。

4、制造业,参加汇缴103户,其中盈利64户,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10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5.8%,比去年增加256万元,增长474%。

5、金融业,参加汇缴3户,其中盈利1户,应纳企业所得税65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4%。

6、交通运输企业,参加汇缴27户,其中盈利13户,应纳企业所得税12万元,比去年增加8万元。

以上6个行业,共参加汇缴257户,占总汇缴户76.4%,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19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4.8%。企业所得税收入下降主要行业是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分别下364%和118%,其主要原因是

龙岗开发区几个重点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被划走。增长较快行业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分别增长474%和14.5%。

四、重点企业分析。2011年我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在40万元以上的有: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8万元,联为工贸有限公司139万元,省和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3万元,市县汇诚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6万元,东兴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76万元,市瑞宏铸造有限公司61万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万元,市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万元,庐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43万元。9户企

业应纳企业所得税682万元,占全部应纳企业所得税56.8%。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检查工作。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阶段虽然已经结束,但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检查工作才刚刚开始。我们要利用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分行业,

分经济类型对各类企业进行纳税分析评估,对评估不正常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一)对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要进行认真核对。今年我县有40户企业申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584万元,除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核查外,其他企业弥补亏损基本没有核查,建议对以上企业弥补亏损

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建立建全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制度。今年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制度实行第一年,很多税务干部以及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制度不了解,因此报送材料不及时,不全面,有的须

要事前备案项目,企业一直到申报期结束后也未有报送备案,有的企业把不符合减免税条件项目在所得税申报时给予扣除,等申报期结束后再报备案,造成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这些问题都要在经后所

得税检查中加以解决。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已基本结束,我们要在总结汇算清缴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一是要积极推进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规范申报程序,严格申报审核

,强化逻辑比对,规范申报表填写,提高申报质量。二要强化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汇缴监控,提高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利用涉税通征管软件数据,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最主要的税种之一,也是诸多税种中业务性最强、涉及财务、会计、税收政策等最广的税种,有行业之别、权限之别、内外资之别,因此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管理也就成了税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目前所得税管理的基本现状是:从制定和执行的所得税税收政策上看有沿袭成规的也有适应市场而新制定的;从管理方式上看有据实申报征收也有核定征收、定率征收的;从所得税的税收收入看,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一年一个台阶,成为税收收入总量中不可缺少的税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执法、被执法者的社会反响看有严格执法守法的,也有人认为政策过多过杂、不宜掌握、不便操作、政策界限不严密、不切合实际,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目前的所得税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税源控管方面

1.1.1对现行征管范围划分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目前国、地税征管范围的划分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发[2002]8号和国税发[2003]76号文件规定,按照企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日期和性质确定国、地税务机关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调查中发现,实行新的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后,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但是由于国、地税务机关对其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的理解不一致,户籍管理数据没有实行实时共享,缺乏相互间的配合、协调,税源管理手段薄弱,导致管理上产生不该有的“盲区”,出现个别漏管户和国、地税重复征管户,增加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量,给纳税人造成不该有的麻烦和负担,难以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服务。

1.1.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控管存在很大难度。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纳入所得税征管范围。伴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企业化的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国税系统对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管理已逐步走上了正轨,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从事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的组织,由于其成立之日起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同于企业,这就决定了本身征管的难度;如果不纳入管理范围,将违背国家税法规定;如果纳入征管,管理又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1.1.3有关部门信息交流不畅。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不仅涉及税务部门,也与工商等相关部门联系密切。当前绝大多数基层国税机关与这些部门都缺乏横向联系,信息资源无法共享,信息交流不畅。个别地方国、地税税务登记数与工商、民政等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数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税收征管出现空档,产生新的漏征漏管户。

1.2征收管理方面

1.2.1核定征收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国税系统征管的企业财务核算较为健全,基本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方式。新办企业纳入国税系统征管,遇到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等方面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单一的查账征收方式已难以适应;二是总局规定应税所得率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一方面各区、各行业的营利水平难以准确测算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存在与地税征管户税负不均衡的问题,否则,造成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税负差距明显,影响到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

1.2.2汇总纳税单位地方监管乏力。对保险、邮政、电信等机构改变会计核算办法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的,集中到市级核算。监管成员单位上划后,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是:县局由于企业已上划,不便监管,而核算地税务机关由于对企业特别是在县区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具体经营不很了解,监管力度比就地监管时要差。其原因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兴办企业,而创造的所得税收入又汇总到上级财政收入,地方没有财政收入的好处,大大挫伤地方政府支持热情。因此建议,取消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缴纳,改为就地缴纳,年终汇算清缴总机构汇总缴纳凭在当地缴纳入库的完税证明抵缴税款。

1.3政策制定方面

1.3.1个别政策规定滞后。由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与征管实践不能统一,给税务机关执行政策和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带来较大困难。例如:如何加强饮食、娱乐、交通和运输等服务行业的管理,如何对财务不健全的中小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如何规范名为集体实为个体承包纳税人的税负核定等,政策都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产生税收征管漏洞。另外,纳税人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意见较大,主要还是政策规定与现实脱节。

1.3.2政策规定不方便基层操作。如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也就是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其应税所得率的确定应按其主营项目而定。这里同样有一个如何确定其主营项目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办第1年的企业,因为无法确定某项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则只能按工商登记的主营项目确定其应税所得率,年终再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的某项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重新确定其应税所得率,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基层征管工作量。

1.4征管力量方面

机构分设以来,基层税务机关普遍没有专设所得税岗,所得税管理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断层”,熟悉所得税业务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据了解,大部分地级市国税部门税政科(股)专门从事所得税管理工作的人员仅有2~3人,县局更多是兼职,致使一些工作处于应付状态,有关政策落实难以到位,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受税收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税收征管的注意力往往集中于增值税等流转税方面,所得税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大部分国税干部的所得税政策业务不熟练,工作力不从心,成为制约所得税管理工作“瓶径”。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我认为,应围绕“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强化预缴”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

2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措施

2.1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依托,加强户籍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实行分类管理

2.1.1摸清纳税人底数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如对房地产业、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征管,由于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对其所得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仅满足于这些企业的按期申报,对其申报的准确性缺乏必要的监控,甚至有部分企业开业很久,依然没有纳入正常的税务管理。对此,应该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巡查和调查,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及时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对当年或当期申报的涉税信息重点进行分析、评价,并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和纳税的变化情况,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

2.1.2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征管手段,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一是要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税源户,在日管中予以重点监控。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出行业的平均赢利水平,以便对照分析。三要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方法保障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2强化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和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现行的纳税评估比较侧重于对增值税纳税情况的评估,而对所得税的评估则比较欠缺。由于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以会计利润为基础,所以,企业常常通过种种方法缩小税基或隐瞒收入、虚列或扩大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征管中要注意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对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或标准的,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加强对企业费用、购入资产的原始发票的合法性审核,对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发票),坚决不予进账;加强对企业成本核算的监督,对那些亏损大户,更要具体分析,查清原因。对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偷税情况移送稽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从而使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涉税业务进行全面监控。

2.3要改进汇缴方式,提高汇缴质量

2.3.1要加强对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企业税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征纳双方所得税征税、办税综合素质和技能。在日管中,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扣除项目方面依然存在着误区,如在工资、福利费及开办费摊销等项目税前列支时不符合税法规定。因此只有统一掌握政策执行尺度和标准,着力提高征纳双方汇缴综合素质和技能,才能确保所得税政策得到及时、准确的贯彻和实施。

2.3.2要改变现行的汇缴方式。在现行制度下,企业所得税在年后15日内申报,4个月内汇算清缴。由于企业户数多、时间紧,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为此可以把一部分汇缴工作(如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的企业)由有资质注册税务师来完成(注册税务师更多地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来处理相关会计业务),以确保税务机关有足够的精力和人力对重点企业的汇缴进行审核。

2.3.3要加强对有关事项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应重点检查事前审批改成事前备案的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是否符合规定等,确保所得税征管重大事项执行得正确规范,防止企业混水摸鱼、自行扩大扣除项目范围等现象的发生,以严格管理挖掘税源,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住恶意偷逃税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所得税秩序的规范和整治力度,净化税收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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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4篇

为加强本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本市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二、填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本市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二)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本市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填列报送《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申报,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申报。

上述情形之外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应选定一个企业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申报。

三、申报方式由投资者自行或者由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客户端”或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申报。

由投资者自行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或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申报。

由投资者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ETAX3.0或者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四、清算时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按规定填列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并附2016年度会计报表。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选定一个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并附所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五、工作要求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难度高,各主管税务分局要高度重视。

(一)要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认真做好汇算清U的各项工作。

(二)要认真学习《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等有关文件,将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纳税人,指导纳税人做好年终申报工作,强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法律责任。

(三)要充分认识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有序推进与落实,从制度保障、信息归集和便利高效的纳税申报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

(四)要提升服务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五)要认真审核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年度申报表,发现有计算或逻辑关系错误和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的,应督促纳税人及时予以纠正。

(六)各税务分局应在2017年4月17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并在4月28日前将《2016年度上海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汇总表》和《2016年度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以及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所得税处)。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主要做法和措施;2.有关文件执行情况分析及效应分析;3.存在问题和完善建议。

六、意见反馈各税务分局在本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所得税处)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汇总表(2016年度)

2.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汇总表(2016年度)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第15篇

一、税源调查的组织及有关情况

这次调查涉及金县每个纳税户2000年的经营和纳税情况。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坚持分步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政府加强了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全县税源调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杜振棋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政府办副主任、监察局长、审计局长、财政局长、国税局长、地税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同时,分别从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11个督导联络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调查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成员由财政所、国地税务所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按要求负责本乡镇税源调查,如实填报各种报表,向县税源调查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这样,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联络组负责调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及具体调查活动中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各调查小组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在组织机构上保证了这次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了保证调查工作按计划进行,县政府制定了《无极县税源调查实施方案》,发至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查的目的,各阶段的时间、内容、调查的方法及具体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列出了详细的调查提纲。

(三)设计调查表格。为保证这次调查活动规范、科学地进行,并便于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我们在反复研究,广泛征求国、地税领导及征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共设计了包括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税种等调查表格11种,分析汇总表格18种,使整套报表自成体系,叉相互衔接,能够全面反映我县经营业户的规模和结构等基本情况。

(四)培训税源调查人员"首先,由国、地税领导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从政策和业务两个方面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其次,由财政局负责对调查表格的填报、各调查表之间的衔接关系及如何汇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调查人员的责任心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了严格的责任制,保证了参加调查人员在政策上、业务上和技术人人达到要求。

(五)实地进行调查。

1.对县直企业的调查。首先由各企业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2000年资产情况、销售收入情况、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等情况调查表,报调查小组,然后,由调查组根据企业所填报的调查表,深入到企业对照企业账目、报表、凭证进行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弄清5个底数:一是2000年企业实际交纳的流转税数额;二是企业的房屋、建筑物账簿登记数与实际拥有数额;三是企业实际拥有车辆数量与交通稽征部门统计数;四是企业2000年资产负债和经营获利情况;五是企业2000年实际交纳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数额。同时,弄清两个税务局对不同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方式,以及企业所上缴的增值税数额,分清开增值税发票和开一般发票征收的数额。

2.对各乡镇税源情况的调查

(1)自填报表。首先由各乡镇、国地税所、工商所按要求依据征收的原始票据,按月填报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税种、分业户的税源调查表及乡镇财政收入来源明细表,报县财政局。

(2)“三堂会审”。由督导联络组和税源调查组对国、地税、工商及乡财政上报的调查表分村、分行业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汇总查找两方面问题:一是查找漏管户。方法是分别将国税所上报的2000年管理户数表和工商所上报表进行核对;地税所上报2000年管理户数表和工商所上报表进行核对;国税所管理户数和地税所管理户数表进行核对。汇总出工商所管理而国税所未管户,工商所管理而地税所未管户,国税所管理而地税所末管户,地税所管理而国税所未管户。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国税所漏管户、地税所漏税户、国地税所共同漏管户。并依据各乡镇、各行业应税业户实际纳税情况,计算出各乡镇不同行业实际纳税户的平均纳税定额。二是查找漏管月和漏管金额。方法是根据工商所,国、地税所上报的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业户、分月纳税费情况表,分别将三家上报表按以上次序交叉核对,按同一业户、同一月份交纳国、地税及工商费情况,查找出交工商不交国税、交工商不交地税、交国税不交地税、交地税不交国税的月份和金额,进而汇总出各乡镇、各村、各行业平均漏管月。

(3)入户调查。为检验报表的准确性,各督导联络组和各乡镇调查组,按汇总表逐村进行核对,采取个别座谈,征求村代表及有关人员意见,入户调查等形式。重点弄清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2000年业户的纳税情况,看是否欠税;二是看是否同时交纳国、地税;三是征管人员的征收情况,看是否存在征人情税、关系税、征多开少、不开票或以物抵税等情况;四是国、地税和各项税费的配比情况,看征收比例及纳税定额是否合理。

(六)细编收入预算。

1.根据对各类企业纳税情况调查的数据,细编出2001年县直企业的收入预算。一是以企业2000年实现的流转税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税率,测算出企业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数额。二是对每个企业的房屋、建筑物账簿登记与实际面积相对比,分别测算出企业应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三是结合交通稽征部门,对企业现有车辆的数量及种类进行分析,分不同情况,测算出所有应税车辆的应征税额。四是实事求是地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应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五是对企业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测算出基本应征税额。

2.根据对乡镇经营业户纳税情况进行调查的数据,细编出乡镇的收入预算。一是对各乡镇填报的分村、分行业、分税种等基础调查表进行技术性审核,各相关表格之间数据衔接一致后,进行汇总合拢。二是采用定额比较法测算出漏管业户的纳税定额,方法是:根据各乡镇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业户的平均月纳税定额和国、地税汇总出的漏管业户,测算出各乡镇各行业漏管的定额业户2001年应纳国、地税额,进而汇总全县漏管户应纳税额。三是根据各乡镇汇总表中各行业平均纳税定额和实际平均纳税月数与该行业全县各乡镇最高实际平均纳税月数进行比较,求出差额,计算出该乡镇、该行业因漏征月数,应增加的纳税额。四是调整部分行业纳税定额。将全县11个乡镇,按照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分三个档次,分别计算出每个档次不同行业业户实际平均纳税定额,与各乡镇同类行业业户纳税定额进行比较,求出差额,依据该行业户数,测算出应增加纳税额。五是测算一般纳税人应交地税数额,用综合类比法,根据各乡镇一般纳税人实际交纳地税数额占交纳国税的平均比例,测算出各乡镇一般纳税人应缴地税的税源,扣减实际交纳的地税税额,求出各乡镇应增加的地税税额。六是按全县各乡镇实际交纳的车船税户数占总户数平均比例,推算出各乡镇应纳车船税税额。七是依据上述调查测算出的流转税额和国家规定的税率,测算出各乡镇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扣出2000年实际交纳数,即为2001年度增加数。

经以上几个步骤对各项收入预算的细编,县直企业应交地方税在2000年实际完成基础上增加了150万元,各乡镇经营业户应缴税金在2000年基础上增加了625万元。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摸清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摸清了全县及各乡镇的增收底数;二是摸清了我县乡镇工商业户的底数及分布情况;三是摸清了两个税务局对业户的征管情况;四是摸清了业户的行业结构情况;五是摸清了乡镇税费比例;六是摸清了税收征管存在的症结。

二、完善我县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1.搞好纳税定额管理。一要对不同行业的经营业户根据其经营规模、所处地理位置、经营环境等标准进行分类,实行分类定额,对同二类的经营业户采取同一纳税定额。二要联合制定定额。对经营业户的纳税定额应该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国、地税进行综合定额测算,由同行业业户互评,制定出分档次的定额标准。定额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动,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确实不合理,需要变动,必须按定额制定程序办理。三要建立报表制度,每月国、地税所要向乡镇财政所以表格的形式,对本月的征收情况进行汇报。四要实行定额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