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各级防非指挥机构对此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会议、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当前我县防治工作的重点为:一是各级防非指挥系统(各乡镇、县直各大口)、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防疫机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和责任机制,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无误。二是重点搞好从来我县人员的监测和统计上报。,县直各大口、各乡镇对辖区内在打工、上学的人员尽快摸清底子,及时掌握每个人的返乡时间,保证人员回来后能及时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现有可疑症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转运。恢复车站留验站的工作,对从来沭的旅客和返乡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监测,凡体温超过38℃的人员要送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留验观察,对具有其他可疑症状的,要按照程序立即转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全县52处固定监测点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从地区来我县的人员一律严格执行隔离、登记、查体制度,遇有发热、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各监测点对辖区内从来沭人员务于当日下午5:00前统计好并上报县防非指挥部办公室。全县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网络直报制度,对发现的疑似病例通过上网直报国家疾病控制中心。三是加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在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器械物资准备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疫情来临时能拉得出、用得上。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在搞好疫情值班的同时,继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监测、流调和医疗救治等一切准备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接诊程序,严格首诊负责制,加强对发热呼吸道病人、发热肺炎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体温超过37.5℃的,要按照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到发热门诊就诊观察,及早发现、隔离、治疗病人,并认真落实门诊医护人员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二)积极做好狂犬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的宠物热也在升温,养犬数量大幅度增加,犬类动物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狂犬病的传播蔓延埋下了隐患。去年8月份以来,我县已连续发生了多例狂犬病人死亡病例,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县新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加强养犬管理,严格执行养犬许可证制度。单位和个人养犬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或村街居委会出具证明,报辖区派出所审核同意,经畜牧兽医部门对养犬进行检疫及免疫预防接种后,再到相应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注册手续,领取《犬类准养证》、悬挂犬牌后方可饲养;所有养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免疫预防接种。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养犬。对所有狂犬、野犬一律捕杀。

二是规范救治程序,严格疫点处理。所有受到犬类及其它动物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到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诊治,医疗部门应严格按照狂犬病救治程序对伤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并全程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核实诊断,确定疫点,凡是被确定有狂犬病发病的村街,单位及其周围5公里以内的所有犬类一律捕杀,捕杀后的犬类必须焚烧、深埋,严禁食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狂犬病的严重危害,普及有关防治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与主动配合防治的意识,提高其防病救治能力。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畜牧、卫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以“动物和暴露人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狂犬病;暴露人群;流行特征

狂犬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发病后死亡率高达100%[1]。随着城市居民养犬的不断增多,被动物致伤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狗患已成为当今城市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为了解江阴市城区狂犬病门诊暴露人群情况,为制定狂犬病的防治提供参考,将对2010年城区狂犬病门诊就诊的病人情况及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分析,现报告如下。

1.材料与方法

资料来自2010年江阴市疾控中心狂犬病门诊暴露人群监测月报表。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方法对狂犬病暴露人群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2.结果

2.1时间流行特征

江阴市疾控中心狂犬病门诊暴露监测月报表报告全年暴露病例2441例,月份布统计分析显示,全年就诊人群中大部分为犬抓咬伤,其次是猫,鼠等其它动物致伤,全年以夏秋二季暴露人群最多,4~9月份暴露人数占总人数的63.01%(1538/2441)。见表1

2.2暴露人群年龄、性别分布

暴露人群中男1182例,女1259例,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比例为1:1.07。年龄上0~15岁以下儿童514例,占总人数的21.06%,16~45岁组1186例,占总人数的48.59%,46~岁组741例,占30.35%,16~45岁组人群是狂犬病暴露的高危人群,其次是46~岁组。

2.3暴露程度

以国家卫生部分布分级为标准三级,Ⅰ级9例,占0.37%;Ⅱ级263例,占10.77%;Ⅲ级2169例,占88.86%。

2.4暴露特征

暴露部位以上肢为最多,1385例,其次为下肢,884例。四肢暴露占总数的92.95%。致伤程度多为单处浅表伤口,其中单处伤口2279例,占93.36%;多处伤口162例,占6.64%。浅表伤口1689例,占69.19%,深层伤口752例,占30.81%。见表2。

表2狂犬病暴露者受伤部位分布

2.5暴露后免疫预防处置

被动物要咬、抓伤后绝大部分人群(2419/2441)均不能先自行正确处理伤口,占99.10%,到狂犬病门诊后需重新处理伤口、全程接种疫苗。在Ⅲ级暴露的2169例中,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全程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的人数为715例,占32.96%;拒绝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单用狂犬疫苗的人数为1325例,占61.09%;全程免疫后半年至1年及1-3年再次暴露后加强疫苗的人数为129例,占5.95%。大部分暴露者未注射人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2.6伤人动物种类

就诊人群大部分由犬类动物咬抓伤造成,共1871例,占76.78%;猫咬、抓伤360例,占14.77%鼠、兔子、猪等其他动物致伤206例,占8.45%。

3.讨论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疾病[2]。江苏省狂犬病疫情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这与社区犬密度的增高密切相关。犬和猫作为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及存储宿主,在我市狂犬病的流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江阴市2010年城区2441例动物致伤病例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迅速增长,饲养宠物热潮兴起,致使养犬和猫的数量急剧增加,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犬类管理的无序状态尤为严重,未免疫犬,野犬数量大,是导致狂犬病难以灭绝的主要原因。动物致伤者中男女比例分别为48.42%,51.58%。从年龄来看暴露人群以16~45岁年龄组最多,占48.59%。从致伤时间来看全年以4~9月份暴露人数最多,占63.01%。从致伤部位来看以上肢为主,占56.74%。从致伤动物种类来看主要以犬为主,本监测显示76.78%的人群暴露是由犬只引起,所以,只有切实、有效做好犬只的管理和免疫,才能控制人狂犬病的发生。事实证明,早期消灭了狂犬病的地区和国家,如挪威自1815年、瑞士自1879年先后消灭了狂犬病,这些国家就是通过严格的动物检疫管理逐渐实现消灭狂犬病的。在发达国家,犬的免疫是摆在首位的强制性预防措施,狂犬病疫苗接种80%的犬,就足以阻断犬的狂犬病传播链,使狂犬病的预防变被动为主动。

人对狂犬病病毒普遍易感。有研究表明,人被犬畜咬伤后的发病率约为l5%~30%,未作预防注射者的平均发病率为13~20%,若伤口处理及时并接种疫苗,发病率可降为0.15%左右。WHO建议只有坚持暴露后“局部处理+疫苗免疫+抗血清(免疫球蛋白)注射”三管齐下的原则,才能有效预防狂犬病[3]。江阴市狂犬病发病率连年呈下降趋势,与狂犬病疫苗及抗血清的大量应用有密切关系。本监测显示前来狂犬病门诊就医的暴露者基上都能做到伤后及时清创处理、全程接种疫苗,但是抗血清注射人数偏少。本监测中Ⅲ级暴露的比例为88.86%,但是注射抗血清的仅占32.96%,这可能与抗血清价格高有关,也可能与认为家养的动物只要接种了疫苗就没有必要注射抗血清的观念有关。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全程接种疫苗,可能与麻痹淡漠的防范意识。

狂犬病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性工作,控制并彻底消除狂犬病的危害,必须坚持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建立狂犬病防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4]。做好有关狂犬病防治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狂犬病的认识和预防工作,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及时主动进行暴露后免疫预防。对暴露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打消暴露者顾虑,耐心交代疫苗注射期间的注意事项,使防治工作严谨到位[5]。这样我市的狂犬病防治工作水平必将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彭文伟.传染病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66.

[2]杨绍基,主编.传染病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7.

[3]张永振.中国狂犬病的流行病学[J].中国计划免疫,2005,11(4):140-143.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加强全市狂犬病监测和狂犬病病例的调查处理;规范暴露后预防处置;提倡文明养犬,降低狂犬病危险因素;遏制狂犬病在高发地区的上升,降低狂犬病发病率,我市承接了2008年狂犬病监测项目。根据《河北省狂犬病监测方案》的要求,沧州市积极开展监测工作,现就疫情流行病学分析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狂犬病病例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由全市18个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疫情处理,按《河北省狂犬病监测方案》相关定义进行分类。

1.2人口资料:按沧州市统计局和各县(市、区)级单位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进行计算。

1.3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以狂犬病病例就诊医院的检测结果为准。

2结果

沧州市2008年共报告狂犬病病例13例,发病率为1.85/100万。其中实验室确诊病例11例,临床确诊2例。首例于2008年1月5日被狗咬伤,2008年1月12日确诊发病,2008年1月13日死亡。1月发生2例,2月发生1例,3月发生2例,4月发生2例,7月发生1例,8月发生1例,9月1例,9月发生1例,11月发生1例,12月发生2例。全年发病较平均。发病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8岁。

3讨论

经调查发现,2008年沧州市狂犬病发病有以下特点:①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发病最多;②狂犬病发病的季节性不明显;③多数病例没有狂犬疫苗接种史,有1例有狂犬疫苗接种,但未按照伤口暴露级别给予注射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④报告的病例中男性多于女性3倍多,且职业分布中农民占大多数;⑤沧县、东光县病例较多。

原因分析:①报告病例中农村的中老年人占大多数,显示农民对于狂犬病的危害认识程度尚不足,被犬类抓伤、咬伤后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普遍存在侥幸心理;②13例病例中有12例病人在被犬类抓伤、咬伤后没有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伤口处理,而且没有及时注射狂犬疫苗或抗狂犬病免疫被动制剂;③社会上民众养犬、猫等宠物存在诸多不良习惯,如放养、散养宠物,随意遗弃宠物,造成流浪动物的增加,多数宠物未进行动物用狂犬疫苗的免疫接种,发现狂犬病动物后未进行报告或当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造成传染源持续存在等;④沧县等地区长期存在狂犬病传染源,连续数年报告多例狂犬病例,但是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公安分局牵头,成立*县养犬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畜牧、卫生、市容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的审批、犬类准养证发放以及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畜牧部门负责犬类免疫和免疫证发放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狂犬病预防与控制、疫情监测报告等工作;市容部门负责禁犬区的划定、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巡查及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严格办理养犬审批手续,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养犬人携犬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或补办养犬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养犬申请登记表,然后到县畜牧部门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办理犬类免疫证,凭借犬类免疫证,到公安机关注册并领取犬类准养证。养犬人领到犬类准养证后,每年要进行年度审查,并定期接受犬类疫苗免疫。

三、以城区为重点,立即开展犬类治理工作。以城内各居民住宅小区为重点,公安部门会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一起,对居民养犬情况进行调查,依法查处违章养犬行为,特别是重点查处大型犬、烈性犬,其中要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城区违章养犬治理行动。同时,根据城区实际,将____路等重点区域划为禁止携犬进入区,违反禁入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农村犬类治理工作,由乡镇派出所会同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共同研究治理措施,并报县养犬治理工作小组后统一实施。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章养犬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犬类交易活动,坚决取缔辖区内自发形成的非法犬类交易聚集地,取缔以经营犬类诊所、犬类用品商店为掩护贩卖犬只等行为,防止出现违章养犬行为。市容部门要将犬类随地排泄粪便的治理纳入执法范围,要求携犬人自带犬类粪便收集用品,对早晚遛狗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及时组织执法巡查,发现犬类随地排泄粪便等现象,责令携犬人立即清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狂犬病是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和所有温血动物的急性致死性中枢神经系统的自然疫源性疾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病死率100%。

迄今为止对狂犬病的治疗仍缺乏规范、特效的疗法,致使狂犬病的病死率极高,几乎100%,近两年狂犬病的病死率位居甲、乙类传染病之首,说明了狂犬病依然是可防不可治的极其凶险的致命性传染病。所以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在狂犬病的防控上更显重要。

1 狂犬病防控对策

加强对犬的管理,努力切断狂犬病的传播途径:

1.1 实行限养和圈养:实行养犬者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审核准养条件并凭免疫合格证明核发犬只准养证,居民或单位凭犬只准养证方可饲养。准养的犬只原则上要实行圈养,带犬溜达的要有主人牵拉。政府应具体规范养犬者的行为。农村犬只凭免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档案饲养。对无证饲养的犬只应实行强制免疫并处罚金,对无主犬的管理政府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重视动物福利,设立并逐步完善收容场所对流浪犬进行收容管理。

1.2 严格检疫:要依法加强对犬的检疫。由于目前我国尚未有犬只检疫的技术规范,所以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范,检疫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检疫的技术,凭免疫标记和免疫档案严格对上市交易和屠宰的犬只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交易和屠宰。工商部门严格凭相关证明进场交易。通过严格检疫除能及时发现病犬外更重要的是促进犬只免疫的开展。国内异地引进犬时,要求在装运前1年内应接种过狂犬病疫苗。从国外引进犬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1.3 捕杀和消毒:健康带毒犬和病犬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在加强对犬的狂犬病监测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齐抓共管,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染疫犬和疫区犬进行扑杀,采取不放血方式扑杀所有感染、患病动物和被患病动物咬(抓)伤的动物,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对狂犬病疫区和犬的经营交易场所、栏舍等污染场所的消毒,努力减少和消灭传染源。

2 科学免疫,努力提高犬的免疫保护力

犬只狂犬病平均抗体阳性率仅为58.00%,说明了犬的免疫质量不高,犬只免疫后没能形成很好的免疫保护,这就给狂犬病的传播流行留下了很大的隐患。

犬的免疫工作由各级政府部门统一组织,乡镇村干部分片包干,兽医部门具体组织对家犬进行免疫注射,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犬,确保有较高的免疫密度。

3 搞好免疫监测

制订并实施好犬的免疫监测计划,对狂犬病免疫注射的狗和猫(特别是城市宠物)群体开展免疫监测,监测时间选在免疫后20一30天时进行,主要在疫区实行定点和定量监测,并及时评估疫苗的免疫效果,对免疫不达标的及时补针,从而确保较高的免疫保护率。

4 做好疫情处理

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一是要及时上报疫情,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疫情报告网络,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尽快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诊断。二是尽快处理疫情,发现疑似狂犬病动物后,兽医部门在逐级上报疫情的同时应派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5 加大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防护意识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中心动物咬伤门诊登记资料。对象为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就诊且接受暴露后狂犬疫苗或/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全程免疫的患者。

1.2 方法

对门诊登记资料中病例性别、年龄、居住性质、致伤动物种类、咬伤部位、致伤程度、是否及时就诊等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动物情况

伤人动物中狗848例,占80.76%,猫108例,占10.28%;鼠67例;占6.38%;其他27例,占2.57%(表1)。

2.2 人群分布

动物咬伤男女性别比例有明显差别,男性652例,占62.10%,女性398例,占37.90%。最小年龄7月龄,最大年龄81周岁。各年龄组均有病例发生,但差别较大,0~9岁、10~19岁年龄组发生例数最多,60岁以上年龄组发生例数最少(表2)。

2.3 动物咬伤严重程度及城乡分布

1 050例动物咬伤病例主要以本市人口为主,9例非本市病例均为到我市访亲探友出差时发生。其中1 041例我市病例中城区较乡镇发生例数多,城区发生病例是乡镇的2.56倍,且1 050例病例中Ⅱ级、Ⅲ级伤口占总数86.09%(表3)。

2.4 动物咬伤部位分布

在动物咬伤人群中受伤部位主要以四肢为主,占总数的92.00%(966/1050),下肢发生人数稍高于上肢人数。头面颈部、躯干、多部位受伤为84例,占总数的8.00%(表4)。

2.5 及时就诊情况

1 050例病例中,24 h内就诊的为817例,占总数的77.80%。24 h以后就诊有233例,占总数的22.20%。其中24~48h就诊有115例,占总数的10.95%;48h以后就诊为 118例,占总数的11.24%。

2.6 免疫效果评价

对1 050例接种对象全程接种完狂苗后第20天均进行血清学效果评价(用酶联免疫法查狂犬病IgG抗体水平),抗体阳转率为97%。

3 讨论

3.1 犬致伤的流行病学分析

鄂州市1 050例动物咬伤病例显示,时下饲养宠物热潮兴起,随着家庭饲养犬和流浪犬数量增加导致动物致伤人群中受犬袭击占多数;因大多数女性较惧怕与犬类等动物接触,致使女性受伤例数比男性少;受伤人群中各年龄组均有发生,但以19岁以下两个年龄组发生例数最多,多因青少年对小动物的特殊喜好和个人防护能力差所致。由于本市行政区域划分和交通原因,各级乡镇卫生院均下设防保站接诊动物咬伤病例。我疾控中心主要接诊城区和部分临近乡镇病人,故该1 050例病例中以城区占大多数。因为人们习惯于用肢体触摸动物,且城区犬以中小型占多数,动物体型、人群季节着装特点也从不同程度上决定了伤势的严重程度和部位,故病人受伤部位以四肢为多,伤口暴露程度以Ⅱ级以上为主。由于近年来加强了狂犬病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媒体的大力宣传,狂犬病相关知识在市民中已得到普及,防病意识有所提高,目前24 h及时就诊率较高。

3.2 提高暴露前疫苗接种率

青少年是动物咬伤的高发人群之一,因其喜好小动物、个人防护意识较差和自我保护措施知识匮乏,受伤后又担心家长责骂,故常常错过最佳接种时间。因此,对高发人群和易感人群进行暴露前接种非常必要,经暴露前接种的人群,在接种的有效期内,如果感染病毒,由于机体免疫系统的免疫回忆反应产生早期抗体,从而起到良好的预防效果。

3.3 及时主动进行暴露后免疫预防

对来我门诊的就诊者资料进行完整的记录,填写狂犬疫苗接种告知书并提供疫苗注射程序单,包括所注射的疫苗厂家、出厂时间、效期、批号、接种部位、注射疫苗期间应注意事项等(避免辛辣饮食及剧烈运动,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等)。在人狂犬病的防治方面,WHO推荐应用更经济、更易于接受的暴露后处置措施,诸如采用多点皮内免疫。尽量采用国产疫苗以降低费用,推广狂犬病免球蛋白的应用[2]。目前我们依照卫生部制定的《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准确的暴露后分级、正确的伤口处理、规范的接种程序及免疫效果评价[3]。

3.4 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持续开展针对医务人员、兽医专业人员预防与控制专题的培训。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更新知识 ,正确掌握动物咬伤暴露前后处理的每一个重要环节,从而能够有效防止狂犬病的发生。

3.5 加强宠物饲养管理

提倡犬的栓养,从而减少其与人类的接触机会,达到减少受伤人群数量的目的。强化犬的管理制度,通过公安、畜牧、卫生等多部门的通力合作,有效控制无证犬、流浪犬、外来犬的数量,达到减少犬对市民所造成的危害。

3.6 提高犬的狂犬疫苗接种率

在加强人狂犬病预防的同时还应大力加强犬类的狂犬疫苗接种。有资料表明,犬的狂犬疫苗接种率达80%,就足以阻断狂犬病的传播链,使狂犬病的被动预防变为主动预防[4]。因此,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发动市民对饲养犬注射狂犬疫苗;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饲养犬注射狂犬疫苗经费的投入,降低犬注射狂犬疫苗的成本,达到提升犬的狂犬疫苗接种率,有效阻断狂犬病的传播链,减少人狂犬病的发生。

3.7 做好宣教工作,提升市民自我防护意识

加大有关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加深市民对狂犬病的认识,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和自觉参与的意识,以提高市民动物致伤后就诊率和及时率。

4 参考文献

[1]彭文伟.传染病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69.

[2]孙裕增,王立明. 动物咬伤后医学处理探讨[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6,18(12):598.

[3]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S].2006.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9月15日,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发出通报,上海28个犬伤门诊就诊人数急剧上升,今年1~7月已达5250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16%,预计今年犬咬伤人数将首次突破10万。

上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胡家瑜介绍说,上海自2003年再次发现内源性狂犬病(指患者在沪被狗咬并染病)病例以来,发病人数呈快速上升态势。2001年,全市犬伤门诊就诊人数为51283人,2005年就诊人数增至99029人。

在广东东莞,该市疾控中心向媒体透露,从年初至8月底,该市已发生近20例狂犬病死亡个案。

在卫生部公布的今年8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中,狂犬病死亡人数为301例。自今年5月份起,狂犬病已连续四个月成为中国报告死亡数最高的传染病病种。

一个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传染病

今年7月12日,山东枣庄市副市长王亚收到由市委快讯批转的第136号市委办公室《信息快报》(专报),眉头立即紧锁起来。

快报称:2006年7月10日17:00,市卫生局接到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称腾州市东郭镇发生一例狂犬病疫情。患者孙茂良,男,49岁,西坞沟村村民,5月19日被自家犬咬伤右下肢,自行处理后未接种狂犬病疫苗。7月2日自觉双下肢疼痛、麻木,在东郭镇大坞沟村卫生室治疗后未见好转。7月5日出现吞咽困难,呕吐和发烧等症状。7月8日在腾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诊断为狂犬病。后患者放弃治疗,于7月9日14:00死于家中。腾州市卫生防疫站于7月9日前往患者家中调查核实,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特征及其家人叙述均符合狂犬病病例诊断标准。

作为主管副市长和山东省的政协委员,王亚早在2005年2月就提交议案呼吁“切实加强养犬管理,遏制狂犬病蔓延”。现在,他担心的事情正在发生。在此之前,枣庄已经有两名病人死于狂犬病,这是多年没有发生过的情况。

他随即在《快报》上批示道:通知腾州市、小弯区政府每日上报疫情及涉及范围内犬类捕杀、免疫数字。在批示的日期后,他特意加注了“4PM”(下午四点)字样。很快,这段批示上又多了一个标记,注明“已批示督办”。

在枣庄临近的济宁,狂犬病甚至让政府的招商部门担心疫区的帽子会吓跑外来客商。当地官方新闻网站引述副市长陈颖的话说,今年以来全市狂犬病疫情大幅上升,先后在9个县市区、14个乡镇、16个村出现疫情,截至8月2日已造成16例病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8月10日,在海外媒体热炒济宁和云南牟定的“打狗风暴”时,《望东方周刊》记者在济宁街头看到,有关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告已经在大街上贴出。晚上10点,在该市共青团路一处绿地上只有四只狗在溜达,而平时这里“到处都是乱跑的狗”。

不多的几只狗在草地上随意玩耍着。这原本是一幅人狗和谐的画面,但在狂犬病疫情的阴影下却多少让人有些不安。据一位遛狗人说,他的狗是注射过疫苗的有证犬,而更多的那些无证犬都躲在家里好几天不敢出门。

在济宁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看门人告诉我们医生刚刚下班。“平时我们是下午5点下班,这几天中心将工作时间延长到了9点”。

据专家介绍,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共患的传染病,人患病主要是通过带毒犬或其他动物咬伤或抓伤引起。除采取有效的疫苗预防外,此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是100%。

但当地人对疫情显然有些冷漠。“已经在电视里知道了狂犬病的事,发病的主要是在农村,我们这里没事。”一位怀抱金色“博美”小犬的中年女士说。她的丈夫光着上身乘凉,一边抚摩着小狗,一边说:“我们家的狗每天都洗澡,干净,只有那些没人管的疯狗咬人才发病呢。”

记者在街头随意询问了几位正在纳凉的居民,他们表示政府并没有在市区开展大规模的捕杀活动。不少居民对济宁已经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狂犬病疫区的事情并不知情。一位老太太说:狗是挺讨厌的,不过绕着走也就没事了。狂犬病死了十几个人,没听说啊?再说,北京不比我们这边狗多多了?

在向媒体通报了狂犬病情况后,济宁市官方对狂犬病有关信息突然讳莫如深。除了表示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和正在密切监视外,该市一位官员转述市领导的意见说:希望媒体不要再炒作“打狗”和“狂犬病”了,“济宁正在全心全力谋求发展,不要再让这些不利的消息影响稳定和发展了”。

一份关于狂犬病的政府报告

济宁的官员说,济宁不是惟一的疫区,也不是发病最厉害的地方。这一说法得到了临近的枣庄政府有关官员的印证。

“狂犬病在全国不少地方出现明显回升,狂犬病进入新一轮流行高峰。”这是多年主管和研究公共卫生安全的枣庄市副市长王亚的基本判断。

王亚最新主持起草的《枣庄市狂犬病防治情况综述报告》提供了不少难能可贵的数据资料。据悉,这也是全国不多的区域性狂犬病专项政府报告之一。

这份报告说,1991年之后,枣庄13年没有狂犬病疫情报告。自2004年5月发生第一例狂犬病以来,疫情明显回升。2004年全市共报告病人5例,2005年报告病人6例,今年以来报告病人3例。这14名病人已全部死亡,其中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68岁。除一例学龄前儿童外,其余13例均为农民。

报告认为,1991年后13年没有狂犬病疫情报告的主要原因一是山东省政府1989年制定了《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二是枣庄市1990年的集中灭犬和家犬免疫活动。报告还特别指出,正是由于连续多年未发生狂犬病疫情,犬类对狂犬病病毒普遍容易感染。同时,犬类密度较大,流动相对频繁,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狂犬病知识不够熟悉,被抓伤、咬伤后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这些都是导致狂犬病高发的因素。

令人意外的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所能够查阅到的资料中,这份地方政府的材料里所梳理的全国及全省的有关狂犬病数据是最全的。根据报告“全国及全省疫情形势”这一部分所提供的数字,自1950年我国有狂犬病记载以来,截至2004年,狂犬病的死亡总人数约103161例,共出现4次流行高峰,几乎每十年就会出现一次。

“1990年以后,全国各地狂犬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至1996年狂犬病步入发病低谷。此后,随着养犬热进一步升温,疫情逐年严重。卫生部传染病疫情年报和月报统计显示,2001年至2003年全国狂犬病死亡人数分别较前一年上升91%、

34%和71%,呈现惊人的增长。而2004年以后全国狂犬病死亡人数持续上升。自1996年以来,狂犬病流行逐年快速反弹,第五次狂犬病流行高峰正在我国形成。”

报告还披露,在山东省,“2004年狂犬病发病64例,2005年发病58例,今年截至7月底发病46例,比上年同期增加109.9%,而且疫情呈扩大之势。前期集中在临沂市,后向枣庄、济宁、菏泽、济南等地扩展”。

在这份报告中我们注意到两个细节,一是山东的情况远非全国最严重的,“从全国整体形势看,狂犬病流行以长江为界,呈南高北低态势”,二是狂犬病的发作并非始自今天,早在“非典”发作的2003年,全国报告该病发病县区数已达190个,“其中首次报告狂犬病的县就达30个”。

在采访中记者还得知,在2004年山东64例狂犬病患者中,发生在临沂的有43例,病人全部死亡。但迄今为止鲜有媒体对临沂的情况进行报道。

在山东首府济南,尽管政府已于8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有关疾控中心对狂犬病疫苗接种实行全天候服务。同时,当地媒体也披露济南一男子被狗咬伤致死,一些小区也张贴了疫情警示,但济南官方在有关文件中总是小心翼翼地使用“周边地区出现疫情”等字眼。

狂犬病防控的7大危机

在一个爱狗和养狗人越来越多的转型期社会,狂犬病的流行考验的实际上是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采访中,有关专家列举了目前狂犬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养犬数量增加但对狗的关爱不够,在一些城市,环卫工人每天收集的狗便据说达20万吨。狗随便被遗弃的情况时有发生,不愿意给宠物看病也屡见不鲜。

犬类“健康带毒率”增加:在人们看来,狂犬病通常似乎是“疯狗咬人”所致。可专家提供的最新流行病学调查表明,目前“健康”犬狂犬病毒携带率已高达5%~10%,咬人可疑犬的带毒率在30%以上。

伤口处理率低:在枣庄市发生的14例患者中,多数病人被咬伤后仅对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但未注射狂犬病疫苗。

疫苗管理混乱:一些生产厂家为单纯追逐单位利益,多渠道抛售狂犬疫苗,有些经销者没有冷藏设施,致使疫苗效果得不到保障。

养犬管理条例滞后:为有效遏制狂犬病的传播流行,亟需对过去的养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领导不力,重视不够:专家建议,目前应进一步加大狂犬病危害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共同搞好防范工作。

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现在依然存在:当务之急是公安、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为预防控制和逐步消灭狂犬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__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__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蓄共患的急性传染病,多因被感染狂犬病毒的犬、猫或野生动物咬伤而受到感染。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达100%,是当今人类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不仅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社会安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问题。狂犬病虽然不可治,但是可预防、可控制,即使被狂犬咬伤后,若能及时进行正确的伤口处理和全程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发病率可降到10%以下。因此,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狂防工作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村(居)委会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控原则,和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综合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辖区内狂犬病预防控制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

坚持“以打促管,以打促免”的工作策略,确保实现下列目标任务。

1、2015年狂犬病例力争在我乡无一例狂犬病例发生。

2、犬只管理率:农村养犬批准率95%以上,限养区(场镇)养犬,审批发证率100%;准养犬只按犬类分别登记造册,农村、场镇均达100%。

3、准养犬只狂犬病疫苗免疫率达100%,颁发《犬只免疫证》,免疫犬只挂牌100%,犬只狂犬病毒检测达100%。

4、农村、场镇犬只栓养或圈养率达100%。

5、未经免疫的犬、无证牌标证记犬、狂犬、无主犬、流浪犬及未按规定栓养或圈养的犬只捕杀率100%。

6、自然死亡和捕杀后的犬只无害化处理率100%。

7、犬伤患者登记及时报告率、伤口正确处理率,狂犬疫苗全程注射率均达100%。

8、发生狂犬病例24小时内报告率100%。狂犬病例调查率100%。

1、狂防工作事关重大,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村委及部门工作计划,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题研究狂防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措施、投入“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乡政府成立狂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安办、畜牧站、卫生院、财政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预防控制狂犬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安办、畜牧、卫生抽派人员组成人员组成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地点在畜牧站,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以加强辖区内狂犬病预防控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加强宣传,普及防控知识。

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山头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采取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狂防条例》及狂犬病的危害性和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使狂犬病防制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依法养犬和犬伤后主动就诊的自觉性。

3、规范养犬,查处违法行为。

全乡任何犬只都必须造册登记、免疫、检测,农村的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须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发给准养证书。场镇禁止饲养任何犬只,经批准饲养犬只,犬主必须带犬到畜牧防疫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栓挂犬只免疫牌,并进行定点检测。凡准养的犬只必须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的铁链不得超过3米。除司法机关因侦查需要外,严禁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在场镇不得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带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

对未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或未按规定栓养或圈养的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依照《狂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凡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犬只登记、免

疫、检测,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依照《狂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处罚。对拒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中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狂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行事责任。

养犬和个人在其犬伤害(咬、舔、抓伤)他人时,责任人应负责立即将被犬伤者送往医疗卫生单位诊治,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致人死亡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承担医疗费用或丧葬费和抚恤金。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关键词】 狂犬病;危害;防控策略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15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8-4244-02

狂犬病(rabies)又名恐水症(hydrophobia),是由狂犬病毒(Rabies virus)引起的一种侵犯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急性共患传染病[1]。目前,狂犬病仍是我国所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2]。为提高有关部门和群众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视,本文对狂犬病的危害及其防控策略进行了探讨。

1 狂犬病的危害

1.1 病死率高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由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猫等动物咬伤所致。当人被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及舔舐伤口或粘膜后,其唾液所含病毒经伤口或粘膜进入人体,一旦引起发病,病死率达100%[3]。

1.2 流行范围广泛 全球除南极洲、大洋洲外,其他各洲均有狂犬病分布[4]。据WTO统计在亚洲、非洲地区每年大均有55000人死于狂犬病[5]。我国狂犬病发病率发病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6],狂犬病死亡数一直位于我国各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的前三位[7]。

1.3 患病过程极其痛苦 人狂犬病分为狂燥型和麻痹型,其中最常见的是狂燥型,其临床经过分为前驱期、兴奋期和瘫痪期,病程多数5-7天,最长7-10天,超过10天极少见。患者在兴奋期时逐渐进入高度兴奋状态,表情极其恐怖、烦燥不安、惊惧,有大难临头、死亡即将降临的预感。较理智的人,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尚能主动要求医护人员把自己捆起来(约束起来),断断续续向家人吩咐后事,其和离死别的悲惨场面,惨不忍睹。由于迷走神经核、舌咽神经核及舌下神经核受损,引起呼吸肌、吞咽肌痉挛,受到水、风、声、光的刺激痉挛加重,患者极其痛苦,无法进食和饮水,且呼吸困难、缺氧,并可引起全身疼痛性抽搐。患者最后死于呼吸、循环和全身衰竭[7]。

1.4 摧毁幸福家庭 病人家庭失去亲人给心理上带来很大的痛苦;病人治疗期间的费用与丧葬费用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由于亲人的丧失造成家庭的不完整,将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家庭问题。病人以儿童和老人发病较高[6],儿童是家庭的希望,老年人是一家之主,对下辈起指导作用、起枢纽作用和参谋作用,这些病人的死亡将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

1.5 危害社会安定和谐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许多群众对狂犬病产生了恐惧的心理,不时有居民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卫生部门咨询狂犬病的预防措施。因担心曾被犬咬过可能会患上狂犬病而使得一些居民处于恐惧之中,对其工作、学习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的居民甚至出现了狂犬病癔病,感觉曾被咬伤处有痒感、疼痛感染而到处求医,其实只是心理因素在作祟。

1.6 经济发展毒瘤 狂犬病造成的经济负担不容忽视,亚洲和非洲每年用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防的费用为5.8亿美元,每年因狂犬病造成的畜牧损失估计为1230万美元[8]。我国每年因被犬、猫等伤害而接受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人数约为1000-1200万,仅由狂犬病付出的伤口处理、疫苗注射及抗血清、免疫球蛋白等的直接经济开支即达20亿至30亿元[9]。

2 狂犬病的防控策略

近几年的调查研究显示,我国狂犬病流行的原因与犬缺乏管理和免疫、人群缺乏狂犬病知识、暴露后预防处置率低、疫苗价格昂贵等多种因素有关[10-11]。因此,防控狂犬病要综合采取各方面的措施,其中比较重要的措施有以下几个。

2.1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预防狂犬病发生的首要措施,日本于1957年消灭了狂犬病,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将狂犬病防治的宣传纳入地方健康教育规划。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和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可以提高人群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树立防控狂犬病的观念,有利于促进文明养犬,有利于加强犬、猫的免疫,有利于提高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处置率等。因此,在中国尤其是农村地区应加强狂犬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

2.2 犬的管理 目前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全面禁止养犬不切实际,但必需加强犬的管理[12]。犬是人狂犬病的重要传染源,加强犬的管理可减少狂犬病暴露的机会,有效控制人狂犬病的流行。要规范犬的准养制度及办证程序;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改放养为拴养,对流浪犬要采取收养或人性化扑杀等方法来消灭传染源。同时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建立养犬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犬管理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文明养犬。

2.3 犬猫的免疫 在中国,人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犬和猫,然而人群尤其是农村居民缺乏对犬、猫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知识和意识,农村的大量养犬户基本没有接种疫苗城郊地区即使有接种,接种率也在20%以下[13]。此外,中国目前采取的动物狂犬病疫苗接种方式为注射,这种免疫方式实施较为困难。因此在我国加强犬、猫免疫以及探索改进动物狂犬病疫苗免疫方式十分重要。

2.4 规范犬伤处置门诊建设 人对狂犬病毒普遍易感,犬咬伤后未作预防注射者的平均发病率为13-20%,发病与否除与疫苗的注射情况(是否及时、全程、足量)及疫苗的质量影响外,还与咬伤的部位、伤口的深浅和多少有关。咬伤头、面、颈部、手指和脚指及伤口深者易发病[14]。狂犬病暴露后的处置是一种特殊的医疗行为,既有外科手术治疗,又有免疫处置,还涉及到处置后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救治。目前国内大部分犬伤处置门诊均设置在CDC门诊及乡镇卫生院。综合性医院布局合理.技术力量雄厚,有夜班门诊和急诊制度,具有开展犬伤处置特殊优势。建议在CDC系统督导下,在综合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展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确保犬伤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规范和高质量的治疗处置[15]。

2.5 加强狂犬疫苗的应用和管理制度 抗狂犬病生物制品包括抗狂犬病疫苗、抗狂犬病血清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其中使用最多的是抗狂犬病疫苗。目前国内使用的人狂犬病疫苗主要为地鼠肾细胞狂犬疫苗,vero细胞狂犬疫苗,市场销售的狂犬病疫苗价格偏高,而狂犬病的发病人群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免疫是一项很难承受的经济负担。建议把犬伤处置及注射狂犬疫苗等费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让需要犬伤处置及注射狂犬疫苗者均能得到治疗。

2.6 完善法律法规 狂犬病具有易感动物种类多、分布范围大、涉及人员广、高致死性等特点,从发达国家控制狂犬病的成功经验来看,要成功控制狂犬病,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美国2004年通过了《动物狂犬病预防纲要》,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制定了《动物保护和管理法》,这些法规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他们成功控制了狂犬病流行。迄今,我国还没有针对犬类的专门立法管理条例。个别城市出台限制养犬的条例,但是无配套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对犬的规范管理在法律上成为盲点和难点。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各有关部门成立各级专门组织,统一领导和指挥,制定狂犬病法制和法规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杨绍基,任红,等.传染病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6):7.

[2] 崔清华.狂犬病疫情影响因素及防控对策[J].职业与健康,2008,24(24):2715-2717.

[3] 杨绍基,任红.传染病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5):7.

[4] 周祖木.狂犬病及其预防[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2006:1-2.

[5] WTO.Weekly epidemiological recor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eneva,2010,85:309-320.

[6] 尹翠萍,周航,吴慧,等.2010年中国狂犬病疫情分析[J].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011,25(6).

[7] 宋森.狂犬病的危害与防制对策[J].医学动物防制,2009,25(6):424-425.

[8] 赵荣乐,郑伟立.狂犬病毒与狂犬病[J].生物学通报,2008,43(4):3-5.

[9] 汤洪伟,梁文佳.狂犬病的预防与控制[J].华南预防医学,2005,31(6):69-71.

[10] 宋森,唐青,许真,等.中国2005年狂犬病流行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2006,27(11):956-959.

[11] 唐青,俞永新.控制狂犬病应从源头做起[J].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2008,22(30):171.

[12] 盛圆贤,赵德明.狂犬病流行态势及其防控策略的研究进展[J].中国兽医科学,2009,39(09):835-838.

[13] 王灵凤.2000――2007年福建省狂犬病疫情与防制现状分析[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9,15(1):29-31.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军用、警用犬等特种犬以及动物园、科研用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养犬管理应当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协调解决养犬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的养犬管理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对疫点、疫犬及犬尸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养犬污染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狂犬病预防接种和患者诊治的监督管理。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对居(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劝阻违法养犬行为,调解养犬纠纷。

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制定公约并监督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劝阻违法养犬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公安、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养犬自治管理进行指导。

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的宣传、教育。

有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应当积极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协助做好养犬管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公安机关等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并及时处理。

第二章 养犬区划、免疫与登记

第十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

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以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区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调整。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第十一条 重点管理区内,对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未经免疫、登记的犬只。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危险犬只。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繁殖、销售危险犬只。危险犬只的标准、品种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

第十三条 办公场所、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集体宿舍、幼儿园禁止养犬。

第十四条 养犬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只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初生幼犬三月龄时进行狂犬病初次免疫,十二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免疫一次;其他疫病的免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种的原则设置狂犬病免疫点。

第十五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独立的居所。

第十六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犬只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身份证明;

(二)犬只免疫证明;

(三)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第十七条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实施护卫、守护财物等合理用途;

(二)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三)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四)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

第十八条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的,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之日起二十日内,携带犬只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犬只免疫证明;

(三)犬只品种、数量清单;

(四)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第十九条 区(县)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犬只标识,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十日内将犬只自行处理或者送交犬只收容场所。

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办理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和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将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接种与养犬登记发证设置在同一场所,并向社会公布办理地点。

第二十一条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持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

第二十二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持养犬登记证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变更、注销或者补办手续:

(一)饲养的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购买人或者受赠人应当自购买或者受赠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场所,并办理注销手续;

(三)饲养的犬只死亡的,应当自犬只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养犬登记证、犬只标识遗失或者损毁的,养犬人应当自遗失或者损毁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养犬人身份证明补办。

养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养犬登记续期时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禁止携带未在本市登记的危险犬只进入本市重点管理区。携带未在本市登记的其他犬只进入本市重点管理区的,应当持有犬只免疫证明;逗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

第二十五条 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场所。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和养犬管理电子档案,与畜牧兽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管理和服务信息。

养犬管理电子档案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一)养犬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犬只的品种、免疫接种情况、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和照片;

(三)养犬人因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

(四)养犬登记相关证件的发放、变更、注销和补办信息;

(五)其他需要记载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在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登记续期时,应当向公安机关缴纳养犬管理费。第一年每只缴费三百元,以后每年缴费二百元。

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以及六十五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养犬,免收养犬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凭犬只绝育证明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

第二十八条 收取的养犬管理费应当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养犬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相关建设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

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 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二)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组织斗犬活动;

(三)不得污染环境卫生;

(四)不得在住宅小区的共用区域养犬;

(五)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

(六)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

(一)办公场所、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集体宿舍、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二)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三)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场所;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室内农贸市场;

(六)八一广场等纪念性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除第一款规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

第三十一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划定临时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并设立标志。

第三十二条 公园管理单位可以在公园内开设犬只活动的公共区域,该区域应当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以及注明区域范围、开放时间、警示事项等内容的告示牌。

第三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

(二)用犬绳牵领犬只,避让他人;

(三)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

(四)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

(五)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六)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七)不得由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不满二十公斤的,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1.5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嘴套。

单位饲养的危险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将其装入犬笼。

第三十四条 犬只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预付医疗费用。

提倡养犬人投保犬只责任保险。

第三十五条 养犬人发现饲养的犬只患有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犬只收容和领养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犬只收容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纳入本市公共设施建设体系。犬只收容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负责接收、检验和处理无主、弃养、扣押、没收的犬只。

在犬只收容场所之外,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社会组织或者专业机构接收、检验和处理无主、弃养、扣押、没收的犬只,并对其进行监督。

提倡有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收容和领养犬只,但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收容和领养犬只的社会团体应当报市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犬只收容场所应当对收容的犬只采取必要的免疫和医疗措施,制定专门的工作规范,建立犬只信息查询平台供公众免费查询,定期举行社会开放日活动。

犬只收容场所对依法登记的走失犬只,应当立即通知养犬人在七个工作日内领回。养犬人领回其犬只的,应当依法承担在犬只收容场所发生的饲养等相应费用;养犬人逾期不领回的,按照弃养犬处理;十个工作日内无法通知养犬人的,按照无主犬处理。

第三十八条 犬只收容场所应当允许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领养无主、弃养、没收的犬只。自接收犬只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领养的,由犬只收容场所处理。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无主犬的,可以将其送至犬只收容场所或者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 犬只诊疗和经营

第四十条 开办犬只诊疗机构应当取得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诊疗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兽医资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禁止为养犬人开具虚假犬只免疫证明。

第四十一条 犬只诊疗机构应当依法对死亡犬只或者摘除的犬只组织、器官及诊疗、整容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不得随意抛弃。

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犬只交易市场进行规划,其选址应当远离人员密集地区。

犬只交易市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条件,配备冲洗、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

进入交易市场的犬只,应当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第四十三条 禁止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内或者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犬只销售、寄养、训练、美容等经营活动。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

第四十四条 从事犬只销售,开办犬只寄养、训练、美容等经营性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扰民、污染环境卫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对饲养的犬只不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未经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扣押犬只,督促养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并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逾期仍不登记的,没收犬只。

(二)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二千元罚款。

(三)在重点管理区内繁殖、销售、饲养危险犬只的,责令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并对单位处每只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五千元罚款。

(四)在办公场所、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集体宿舍、幼儿园饲养犬只的,责令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

(五)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给予警告,责令养犬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拒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处五百元罚款。

(六)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区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犬只,并处二百元罚款。

(七)携带犬只出户时,未佩戴犬只标识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罚款。

(八)携带犬只出户时,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未怀抱犬只或者未佩戴嘴套的,责令改正,并处二百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扣押犬只。

(九)养犬人违反养犬行为规范,造成犬只伤人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犬只两次以上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两人以上的,没收犬只,并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扣押犬只的期限为十日,期间送交犬只收容场所。扣押依法解除后五日内,单位或者个人不领回犬只的,由犬只收容场所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 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被没收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养犬登记证,并在三年内不予其办理养犬登记。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污染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每处五十元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从事犬只销售经营活动的,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为不符合条件的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等手续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养犬人,不予办理或者拖延办理养犬登记等手续的;

(三)对执行职务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四)将没收的犬只据为己有或者转送他人的;

(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的,继续有效。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xx年11月22日,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20日修正的《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养犬管理常识具有破坏性的犬--爱咬东西

有的狗儿,特别是幼犬,如果单独留在家中,有时因为孤独 不高兴或是为了打发时间,而会去咬东西。纠正的办法很简单。只要把狗单独限制在一个小范围,使之 不能破坏东西。比如可以把它关在一个笼子里。这样做可以使狗有安全感,特别是伴以收音机或电视机的声响,给它一些玩具或 咬。对狗的这种监禁只能是暂时的, 还应该给予更多的锻炼和关注。

贪吃的狗--偷食

犬类天生是清道夫,它们见到什么食物都吃。每次偷食成功都会加深这个坏习惯,以至成了惯偷。纠正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教会你的狗儿,要先坐下在喂食的习惯。每次喂食都要将实物放在碗里,不要从其他碟 子或餐桌上拿食物喂它。它一旦懂得要服从才能有吃,就不会在你的背后 偷食了。不过,作为一种预防,最好把引诱性的食物放在狗儿找 不到的地方。

如何处理性欲过强的犬--性的特征

一只年轻未阉割的雄犬,在性欲自然发泄受到节制时,可能会出现人的腿上或家具上爬的现象。一岁至两岁犬常有这种情况。这样的犬你可用喷雾器或水枪向犬喷水以分散它的注意力。而且应立即采取某种约束措施,让狗儿明白这样做是一种坏行为。做阉割手术则可完全避免掉。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狂犬病; 暴露人群; 流行病

中图分类号 R1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4)20-0085-02

Epidemiological Analysis of Rabies Exposure Shiqi District Zhongshan City/LIU Ying-yu.//Chinese and Foreign Medical Research,2014,12(20):85-86

【Abstract】 Objective:Study the situation of people exposed to rabies in Shiqi District,Zhongshan City,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opulation exposed to rabies in the area,and then to develop appropriate and effective control measures to ensure that people’s lives.Method:2896 cases of patients in author’s hospital were selected as research subjects,the survey data of their medical records and interviews we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and classification statistics according to gender,age,wounding the animal,wounding site,exposed locations,time,the number of wounds and the degree.Result:1627 cases were male patients,female patients with 1269 cases,male to female ratio was 1.28∶1.Patients age were 3 months to 87 years,across large.Injuries had occurred in four seasons,the incidence in summer and autumn were higher.Mostly were dogs injured,there was 2534 cases of dog injury patients.The injury site was mainly in the upper extremity. Injury processing time was mainly in 4-48 h.Exposure degree was level 3.Most of the patients were injected with the rabies vaccine.Conclusion:The population exposed to rabies epidemic incidence is rising,shall get people’s attention,which w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awareness of the epidemic,enhance preventive sense,learn the necessary protective measures.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all work together with the people,to combat rabies.

【Key words】 Rabies; Exposed population; Epidemic

First-author’s address:Zhongshan City Shiqi Suhuazan Hospital,Zhongshan 528400,China

近年来,狂犬病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并开始饲养宠物以获取更多的生活乐趣,这就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安全隐患。狂犬病为乙类传染病,其不仅起病急,潜伏期短,更具有高死亡率[1]。由于城镇化的加强,农村的留守人员不断减少,因此,大量农民开始饲养动物以看家护院或是发展经济[2]。以上情况使得加强对狂犬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刻不容缓,以减少受伤情况的发生。此次研究对2896例患者资料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总结,具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来笔者所在医院就诊的2896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1.2 方法

将这些患者的就诊记录和调查资料按照性别、年龄,伤人动物、部位,暴露地点、时间,伤口数目及程度进行分类总结,录入计算机进行分析统计。

1.3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13.0软件对此次研究数据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2011年患病1362例,2012年患病1534例,从两年间患病人数上可以看出,患病人数在逐年增加。其中男1627例,占56.2%,女1269例,占43.8%,男女比为1.28∶1。年龄3个月~87岁,数据显示,年龄跨度较大。受伤人群主要集中在16~45岁,该类人群为青壮年。其中3个月~16岁的患者有765例,占26.4%;16~45岁的患者有1215例,占42.0%的比例;>45岁的患者有916例,占有31.6%。不同性别发病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时间分布

春季发病634例,占21.9%;夏季发病932例,占32.2%;秋季发病788例,占27.2%;冬季发病542例,占18.7%。不同季节的发病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伤人动物、部位统计情况

据统计,所有患者中犬伤所占的比例最大,为2534例,占87.5%,这些犬一般为宠物犬、家犬及流浪犬;猫伤排名第二,为234例,占8.1%;而鼠伤96例,占3.3%,其他32例,仅占1.1%。受伤部位主要集中在上肢,为1592例,占55.0%;下肢受伤率也较高,有822例患者,占28.4%;头面部受伤患者则有313例,占10.8%;而躯干受伤几率较小,有169例患者,仅占5.8%。不同伤人动物和不同部位的发病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4 暴露后处置时间以及暴露程度情况

根据数据统计可知,951例(32.8%)患者在3 h内对伤口做出了处理;1332例(46.0%)患者在4~48 h对伤口进行处理;613例患者并未对伤口及时处理,占21.2%。患者的暴露程度不尽相同,其中1级暴露的有21例(0.7%),2级暴露的有656例(22.7%),3级暴露的有2219例(76.6%),人数最多,所占比例最大。据统计在所有研究患者中,仅仅有少部分患者并未全程注射狂犬病疫苗,有84例,占2.9%。

3 讨论

此次研究的数据结果表明,在狂犬病暴露人群中,男性较女性的患病几率更为高些。则说明了较女性,男性更喜欢玩、逗犬类并且与动物的接触机会较多。狂犬病的受伤人群年龄范围较大,小至3个月的娃娃,大至87岁的古稀老人。这说明狂犬病并不是只在特定的人群。数据显示,16~45岁的青壮年的发病率较高。这与该类人群的平时活动的频繁,性格的活泼是分不开的。通过数据得知,夏秋季为狂犬病的高发期,可能与在此时期内人们的衣着较少,皮肤暴露较多有关。此外,夏季炎热的天气使得动物脾气暴躁,更加容易攻击人[3]。受伤部位多为上肢,下肢其次。应该更加注重对头面部的保护,该部位造成的伤害最为危险,致病几率最高。头面部的神经末梢较多,距离中枢神经系统较劲,病毒更易入侵。部分患者对狂犬病并不是很了解,认识不足,导致了受伤后不能及时做出处理,使得伤口长时间暴露,对个人造成伤害[4]。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中山市石岐区狂犬病暴露人群对于狂犬病的防治认识还是不够,了解不多,其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其一,对于居民养宠并没有做好管理工作。这就导致了居民在养宠物的过程中乱养,乱放。缺乏对他人的关心,并不能很好的管理自己的宠物,并且在饲养过程中可能会受伤。更有甚者,饲养过程中随意丢弃宠物,使得宠物无家可归,成为了流浪动物,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周围环境、人群的威胁[5]。其次,社区对于受伤暴露后的处理办法以及及时处理的重要性的宣传不到位。这就使得群众并没有意识到狂犬病的危害性,更加对其处理缺乏相应的知识技能,以至于在受伤后不能做出正确的处理。致使伤口程度加深,增加了治疗难度。最后,猫咪抓伤的事件逐年的增加,并未引起群众的重视。大家对狂犬病的认识较为肤浅,只是认为犬类的造成的伤口为引发疾病的发生。殊不知,猫类的抓伤也能够引发狂犬病[6]。与狗狗相比,猫咪显得更加小巧可爱,爱逗,爱玩。这就增加了人们逗耍猫的机会,也就在无形中增加了受伤的几率。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需要制定对应的有效措施。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和居民群众相结合,共同努力。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加强对狂犬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狂犬病的防治措施及其重要性。要对居民讲清狂犬病的危害,让其自身意识到对于掌握此类知识是不可或缺的,提高居民的自我学习意识[7]。宣传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真正将宣传落到实处。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宣传内容要做到丰富多彩,简单易懂,易于掌握;宣传形式做到多种多样。要对伤后伤口的处理和其注意事项加大宣传力度,使居民印象深刻,做到伤后能冷静、正确、及时的处理,争取将伤害降到最低[8]。第二,要对饲养宠物的居民进行登记管理,做到家家登记,不落,不差。同时,要对流浪的狗狗、猫咪加以关心,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收置流浪动物,对其进行规范管理[9],减少它们对居民的威胁。这不仅是对居民的负责,也是对它们的负责。将登记宠物制度落实到每家每户,做到每个宠物均有主人,这也避免了饲养过程中居民不负责的丢弃宠物现象的发生。要对宠物主人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做到定期为宠物体检,保证宠物的健康;还要对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降低对人们的伤害;宠物主人也要接种疫苗,以预防狂犬病的发生[10]。最后,要对相关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加强其专业知识,规范操作;不断更新狂犬病的防治资料;并且能够熟练且正确的清洗伤口,为患者治疗,接种疫苗。只有不断完善自我,加强疾病知识的学习,努力为防治狂犬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加大对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教力度,加强城乡养犬管理,对于狂犬病暴露的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防控,政府多部门共同努力,密切合作,可以有效控制狂犬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WHO.WHO Expert Consultation on rabies[R].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Tehnical Report Series,2010:1-88.

[2]张永振.中国狂犬病的流行病学[J].中国计划免疫,2009,11(2):140-143.

[3]李靖.基层医务人员狂犬病暴露规范处置知识知晓情况[J].江苏预防医学,2011,22(6):63-64.

[4]陈青,刘咏洁,张红利,等.2009-2011年科学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狂犬病暴露病例调查[J].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13,29(2):133-135.

[5]宋森,唐青,许真,等.中国2005年狂犬病流行相关因素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6,27(11):956-959.

[6]马淑萍,王天满.张家口市2006-2011年狂犬病暴露者发病因素分析[J].医学动物防制,2013,29(3):318-320.

[7]王文明,薛黎坚.6550例狂犬病暴露者流行病学调查及应对策略[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7,19(6):262.

[8]胡红媛.406例狂犬病暴露者流行病学监测分析[J].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07,13(2):138-140.

[9]孙建伟,陈广玉,郝宗宇,等.河南省狂犬病门诊暴露人群监测[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17(6):328-335.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狂犬病;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流行病学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642-02

狂犬病在医学临床上可以被称为中枢神经系统病毒感染性疾病,其病因主要为经常受到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唾液感染伤口而出现传染。病情一旦发作,患者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性。目前,由于农村养犬人数的增多以及城市宠物越来越多,导致狂犬病疫情处在上升的趋势中,病死数目和病死率在我国相关的传染病报告里一直处在首位的位置且高居不下。受到病毒感染的犬只或者其它动物的唾液中带有大量的病毒,经过咬、抓或者舔等方式很容易使人受到感染[1]。受到被病毒感染的动物咬伤后需要立刻进行伤口处理、前往疾控中心进行注射狂犬病疫苗和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可以有效地防止狂犬病。

1 资料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0年珲春市的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接收动物致伤病例2013例,其中男性1025例,女性988例;被咬伤的人数主要以10岁以下的儿童和30-45岁年龄组为主。

1.2 狂犬病暴露程度的分级标准与处理方法 按照我国卫生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把狂犬病暴露情况划分为3级。出现I级暴露情况为:适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个,①病例触碰或者喂养动物;②动物舔舐病例没有伤口的皮肤。出现Ⅱ级暴露情况为:适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个,①在外的皮肤被动物轻咬;②被轻度抓伤或者擦伤,但没有形成流血现象。出现Ⅲ级暴露情况为:适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个,①病例一处或者几处贯穿性的皮肤被动物咬伤或者抓伤;②动物舔舐破损的皮肤;③病例的黏膜受到动物唾液的污染。处理方法:出现I级暴露情况不需要进行处理,出现Ⅱ级暴露情况通常只需要对病例进行注射狂犬病疫苗,出现Ⅲ级暴露情况则需要同时对病例进行注射狂犬病疫苗以及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1.3 病例就诊时间分布 2月份出现的病例数目是最少的,显然小于1月与3月的病例数,其大概离不开春节时期人们几乎不开展户外活动的影响。出现病例人数最多的时间为4-10月,此现象的出现受到由于天气暖和,人们喜欢到户外遛狗的影响。另外人们衣服穿得比较少,也直接提高了皮肤的暴露机会。

2 结 果

2.1 暴露级别以及获伤位置情况分析

全部病例中,出现Ⅱ级暴露情况1238例;出现Ⅲ级暴露情况456例,头面部获伤205例;下肢获伤1597例;上肢获伤321例;躯干获伤108例。在出现Ⅲ级暴露情况的病例中,仅有321例进行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2.2 伤人动物类型和免疫情况分析 由家犬致伤563例,犬类进行过接种疫苗的5例,而犬类接种情况不详329例;由宠物犬致伤693例,犬类进行过接种疫苗的324例,犬类接种资料不全详236例;由疯犬致伤30例;由流浪犬致伤65人;被猫咬伤269例;被鼠咬伤198例;被另外动物咬伤24例。其中由于家犬以及宠物犬而获伤的病例占着很重要的位置。

3 讨 论

全部由于动物而受伤的病例中,中低年龄儿童人群占据着很重要的一部分,此现象的出现不仅受到中低年龄儿童非常喜欢喂养犬和猫等动物的影响,同时儿童喜欢玩犬、逗犬且爱寻衅也可形成不小的影响,此外,儿童自身的防范意识以及躲避能力不少很高,并且其户外活动频繁过度也是造成其被动物致伤的原因之一。部分儿童受到动物咬伤或者抓伤后,其意识不到可能会产生感染的危险,同时极其害怕家长的责骂,由此导致伤口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因此而错失了预防的最佳时间,对此,对中低年龄儿童提高教育与看管,避免被动物致伤现象的出现变得很有必要。另外,30-45岁年龄人群中的病例也不少,其可能是由于和宠物接触过多造成的[2]。4-10月份出现的病例人数显然比其他月份还要大上很多,此现象提醒在夏秋季节由于人们衣服穿得比较少,户外活动增多,从而导致被动物咬伤或者抓伤的病例也开始变多起来。

暴露后12-48h内才进行治疗的病例人数也不少,此现象是由于大多数病例不正确地以为受到动物的咬伤后,只要在2天内进行注射疫苗治疗效果是可观的,因此,大部分病例没有获伤后马上前往疾控中心进行治疗,造成伤口得不到及时的有效处理。相关资料证明,正确地进行伤口处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减少狂犬病的发病率。从询问的过程中可以知道,部分病例前往治疗前曾根据一些民间偏方对伤口进行处理,比如将养犬户家里米饭或者墨汁敷在受伤的地方,有些病例害怕伤口被水冲洗后会造成伤口被感染从而耽误了给伤口进行处理的最佳时机,甚至有些病例还用嘴巴将伤口的污血吸取出来[3]。这些现象的出现提醒政府需要加大对狂犬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帮助人们学会正确的伤口处理措施,并且被动物致伤后立刻前往疾控中心门诊进行治疗。

在珲春市狂犬病传染源的类型中,犬类动物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病例中由于家犬与宠物犬致伤的超过一半以上。而免疫犬对防止狂犬病的传播与控制人狂犬病具有很高效率,由此,增强犬只的管理力度,将流浪犬或者怀疑是狂犬的犬类开展扑杀,另外群众必须充分做好家犬和宠物犬等健康犬类的免疫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亮,刘富强,陈立章,等.湖南省四县农村人群狂犬病暴露情况及疫苗接种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11,10(32):156-157.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第二条凡在原平市行政区域内饲养、加工、销售犬(猫)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警犬和军犬的饲养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市犬(猫)类管理按属地管理,严格审批登记注册手续,发放《家犬准养证》、《家犬准养牌》;实行强制免疫,发放《家犬免疫证》。

第四条犬类管理工作由市、乡(镇、办事处)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一)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犬(猫)类饲养的管理,在群众中开展依法养犬(猫)、文明养犬(猫)的宣传教育工作,对狂犬、野犬(无主犬猫、流浪犬猫)进行强制捕杀。

(二)公安机关负责准养犬的审批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放《家犬准养证》和《家犬准养牌》,对违规养犬(猫)实施处罚,并配合乡(镇)政府、办事处对狂犬、野犬(无主犬、流浪犬)实施强制捕杀。

(三)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订购和供应,对准养犬按期进行免疫注射接种,发放《家犬免疫证》,并负责犬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和进出市境犬(猫)的检疫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订购、供应和免疫接种工作,监测狂犬病疫情,宣传狂犬病预防科普知识,对被犬(猫)致伤发病的患者组织救治。

(五)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市街道、公园(花园)、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犬(猫)的强制捕杀工作。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犬(猫)养殖单位和个人征缴城镇养殖排污费,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七)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猫)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负责做好与养犬(猫)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开展养犬(猫)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做好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矿区、风景旅游区、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一律禁止养犬(猫)。

第六条乡镇农村提倡少养犬(猫)或不养犬(猫)。少数农户确需养犬(猫)的,由养犬(猫)户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猫)登记审批手续,领取《家犬准养证》和《家犬准养牌》。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养犬(猫)情况,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免疫后发给养犬(猫)户《家犬免疫证》。

第七条实行养犬(猫)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准养犬主每年应按规定携犬到畜牧兽医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本年度《家犬免疫证》,凭年度《家犬免疫证》到批准机关办理《家犬准养证》和《家犬准养牌》年审。乡(镇)政府、办事处每年应组织公安、卫生、畜牧兽医等部门对辖区内犬主没有主动免疫接种的犬进行强制免疫,对无主犬(猫)、流浪犬(猫)进行捕杀。

第八条准养犬(猫)户主办理《家犬准养证》、《家犬准养牌》和《家犬免疫证》后,将犬(猫)转让他人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犬(猫)死亡或失踪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不得再养犬(猫)。丢失“两证一牌”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第九条公民养犬(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

(四)有犬(猫)圈舍。

第十条经批准养犬(猫)的户主,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要与乡(镇)政府、办事处签订《养犬(猫)义务保证书》,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按规定到畜牧兽医部门为犬(猫)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

(三)批准饲养的犬(猫)一律实行圈养或拴养,不准放出户外,对因管理不严外出流窜及未经批准饲养的犬(猫),一律视为野犬(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捕杀;

(四)批准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须挂《家犬准养牌》、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五)除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外,不得携犬进入街道、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居民小区休闲地等公共场所;

(六)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而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

(七)携犬出户时,犬类在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由携犬人立即清除;

(八)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九)养犬不得侵犯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一条从事犬类规模养殖,以赢利为目的的养殖、销售、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等经营活动的,须经公安机关审批,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养殖、购买和销售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无购犬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犬类;

(二)每月向公安机关报告繁殖和销售犬的情况;

(三)犬类出售时,必须持有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家犬免疫证明》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四)按规定对养殖的犬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

(五)不得将养殖的犬只带出饲养场地。

第十三条从市外携带犬类进入我市的,须具有犬类所在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犬类狂犬病检疫、免疫证明,并经入境地畜牧兽医部门复核,方可携犬进入我市。

第十四条养犬(猫)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其《家犬准养证》和《家犬准养牌》,乡(镇)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其犬(猫)进行强制捕杀,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

(一)拒不圈养或拴养的,或虽拴养但拒绝免疫或已过免疫期限没有再进行免疫的;

(二)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犬(猫)恐吓他人,拒不改正的;

(三)纵犬伤人的;

(四)倒卖、伪造家犬准养证、牌和免疫证的。

第十五条加工、销售、买卖病犬、死犬肉品的工商户,由工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猫)伤人的,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办事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的犬类应及时逐级上报,并由乡(镇)政府、办事处与卫生、公安、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会商后划定疫点、疫区,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动物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对疫点、疫区的犬类及时实施强制捕杀。

第十七条凡未经批准和私自养犬(猫)的,动员犬(猫)主宰杀,拒不宰杀的,由乡(镇)政府、办事处及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强制捕杀。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猫)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或向当地政府举报,当地政府再组织公安、畜牧等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因养犬(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在正常情况下若发生犬(猫)伤人情况,犬(猫)主应及时将受害者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治疗,所造成的全部医药费用及受害者的其他损失,由犬(猫)主承担。若导致受害者发病死亡的,犬(猫)主还要承担全部殡葬费和抚恤金;伤害家畜的,犬主必须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拒绝、阻碍犬类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1狂犬病病毒在广西的存在及分布

1.1狂犬病发病情况人感染狂犬病情况:广西的狂犬病疫情一直处于严重势态。据统计,2001—2012年的12年之间,因狂犬病死亡人数为4465人,每年死亡数分别为139、204、519、601、480、517、493、372、324、300、280和235。动物感染狂犬病情况:目前广西尚未获取准确的动物狂犬病(主要是犬狂犬病)疫情数据。经分析,一是因为大部分农村犬处于放养状态,犬主人很少主动观察其异常状态;二是因为大部分犬发病后走失或伤人后被人打死,其数量难以统计;三是因为动物狂犬病监测一般运用被动监测方法,较少运用主动监测方法,即动物发病伤人,卫生部门通报动物防疫部门才获知疫情。因此有相当一部分疫情已经错过或者不知情。据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报数据,2003—2012年,广西发生动物狂犬病1361例。而同时期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狂犬病通报病例为4117例。

1.2发病地区分布

2000年以来,全区所有的县(市、区)都报告了人狂犬病病例。根据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报告,2001年至2008年全区共发病3323例。其中以玉林市(475例)、贵港市(414例)、桂林市(393例)为前列,占全区总发病数的38.6%。但以年均死亡率来算,以贺州、来宾和贵港为高发区(≥1.00000/10万),祟左和南宁为低发区(≤0.49999/10万),其余9个市为中发区(0.50000/10万~0.99999/10万)。

2狂犬病病毒病原学特征

2.1狂犬病病毒狂犬病病原是狂犬病病毒,为弹状病毒科(Rhabdoviridae)狂犬病毒属(Lyssavirus),单股RNA病毒。狂犬病毒属分为4个血清型和7个明显的基因型。广西流行的狂犬病病毒属于基因1型狂犬病病毒,分4个群:Ⅰ群分布在桂东地区、Ⅱ群在桂西地区,Ⅳ群在桂南地区,Ⅲ群只有GXN119株分布在南宁。Ⅰ群和Ⅱ群是广西主要流行毒株。

2.2狂犬病宿主狂犬病病毒宿主范围广,可感染鼠、家兔、豚鼠、马、牛、羊、犬、猫等。另外,该病在全世界的野生动物中广泛流行,狐、獾、狼、猛、蝙蝠和其他野生食肉兽,则是自然界中传播本病的储毒宿主和自然疫原。在人口较为稠密的城镇,本病则主要来源于带毒的犬、猫,成为人和家畜发生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来源。在广西已知的狂犬病传染源有犬、猫、猪、鼠、黄鼠狼和蝙蝠。

2.3狂犬病传播途径狂犬病病毒感染人的途径有3种:①最普遍的感染方式是被患病动物、病毒储藏宿主咬伤或抓伤,病毒由伤口进入。损伤的皮肤、黏膜接触病毒时也可感染;②消化道感染;③呼吸道(雾化气体或气雾胶)感染。在广西,人狂犬病的传播途径比较清楚,主要有咬伤、抓伤、动物舔或间接接触经伤口或黏膜传播。对动物狂犬病的传播机制,尚未有人系统研究。但广西80%以上的人狂犬病发生在农村地区,而农村地区的犬大都处于放养状态。农村犬与其他犬、猫打架,被咬伤抓伤的现象很多。另外,农村犬追捕老鼠和其他野生动物也经常发生。所以在广西,动物狂犬病的传播途径应该有咬伤、抓伤、动物舔或间接接触经伤口或黏膜感染以及吞食感染动物经消化道感染。

3对狂犬病的防控

3.1相关立法1985年11月27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2004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对犬只的养、管理、检疫、免疫和狂犬病的控制做具体规定。要求各地政府成立由公安、工商、城管、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控制犬患领导小组,制定犬类管理措施,规定禁养犬区,禁养犬区其他区域需要养犬的要经乡工作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犬只准养证》,经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取得《家犬免疫证》后才能饲养。广西一些地级市也纷纷出台了犬只管理条例,如《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和《梧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然而各管理办法或条例在执行当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首先是管理机制的问题。规定要求由公安、工商、城管、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控制犬患领导小组。虽然成立了控制犬患领导小组,但没有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所以条例和办法很难得到很好的执行和管理。其次是管理资源的缺乏。条例或办法没解决管理经费和人力资源。办法或条例要求养犬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但派出所本来人手不多,而且还应对其他繁多的事务,所以很难重视犬只的管理工作。再者,广大犬主很少会主动配合犬只的管理工作。一是条例或办法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大多数犬主没有养犬要登记的意识;二是管理部门没有上门服务的制度,犬主嫌去派出所或乡镇政府登记麻烦;三是犬主难以接受入户登记费和管理费。例如南宁市《规定》要求,每只犬缴纳入户登记费1000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只犬每年交纳犬只管理费300元。这些费用让不少犬主感到难以接受,犬只入户登记很难达到预期要求。

3.2犬、猫养殖和管理情况广西家犬的组成主要为宠物犬、护卫犬和肉犬,其中以农村用来看家护院的家犬数量最为庞大。猫也分宠物猫和扑鼠猫。另外,流浪猫的数量很大,要多于流浪犬。随着经济的发展,广西的犬、猫养殖量逐渐增多,不同机构和学者统计结果有所矛盾。据畜牧部门统计,2012年广西全区年底存栏量为1702515头。1999—2008年,刘义威等对玉林市的养犬数量进行调查,共调查了2065户共7962人,共养犬1178只,平均犬密度为14.80只/100人。运用最大似然估计法估计,2009年整个玉林市养犬数量在97万只左右,而同一年玉林市畜牧部门统计数字是23.82万只。国家也曾进行过类似调查,表明我国南方农村地区犬密度可高达15~20只/100人,猫密度可高达5~10只/100人,平均每户至少养有1只以上犬或猫。根据广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自治区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4602.66万人,1315.14万户。按犬密度15只/100人、猫密度5只/100人推算,广西应该约有690万只犬,230万只猫。对犬类养殖,城镇不能切实推行实行准养证制度,农村更是无序散养。调查表明,2008—2010年广西城市注册犬的比例分别为20.5%(32630/159385)、15.8%(27926/163843)和15.6%(28975/185939)。农村登记注册的犬类极少。在广大的农村,大多数犬猫处于放养状态,自由觅食、自由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对百色市犬类饲养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86.8%犬只处于放养状态。

3.3狂犬病防控广西动物狂犬病防控采取以“免疫为主、加强监测和宣传、辅以扑杀”的综合防治措施。采取预防免疫措施。各地普遍采取常年免疫和突击免疫相结合的形式,同时建立免疫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免疫密度。在城镇采取常年免疫方式,以动物门诊、设立固定免疫注射点形式开展免疫;在农村主要采取“突击免疫”和日常补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免疫。对家犬狂犬病的免疫执行免疫档案和免疫耳标管理制度,免疫犬只一律建立免疫档案和佩戴免疫耳标。广西实行政府采购狂犬病疫苗,免费发放给各级动物防疫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狂犬病疫苗发放数和犬只统计数,广西每年家犬的免疫率在50%以上。例如2006—2012年,年均免疫率分别为66.28%、62.72%、52.47%、50.6%、75.1%和69.67%。刘义威等的调查结果显示,玉林犬只的免疫只有7.39%。通过调查,广西犬只免疫工作难以全面开展,免疫率低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和业务部门对动物狂犬病的危害性和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犬防措施未能很好落实到位,导致犬免工作开展存在不平衡,有疫情的区域免疫密度高,无疫情的地方免疫密度低,整体免疫密度不高。二是村动物防治员的报酬低,狂犬病免疫不收费或收不到注射费,工作积极性低,而且主要精力需要放在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几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性免疫上。另外,由于没购买相关防护设备和人用狂犬苗的经费,基层犬防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而犬免工作难度大、危险性高,因此基层犬防工作人员对工作缺乏积极性。三是虽然广西的动物狂犬病疫苗由政府免费供应,但狂犬病目前不是强制性免疫的动物疫病,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是十分重视,没有配套的免疫工作经费;四是犬主不配合。相当大部分农民不愿支付注射费,甚至有一部分农民拒绝免费免疫;五是犬只难以保定。由大部分农村犬是放养的,野性大,免疫时连主人也难以保定。另外也有很多主人不愿帮助防治员保定犬只;六是广西是山区,村庄规模小而分散,所以免疫工作效率低。加强疫情监测。一是定期开展动物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情检测,掌握疫情动态,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二是开展家犬狂犬病病毒带毒感染状况调查和动物狂犬病病毒分子流行病学监测,为科学指导全区的犬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效果试验,通过免疫抗体监测,评估免疫效果。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都对广西的家犬进行病原学调查。利用RT-PCR方法对外观健康犬脑进行病毒检测,2003—2010年共检测犬脑组织2952份,阳性80份,阳性率2.7%,95%置信区间(2.1%,3.3%)。如果广西存栏犬数量为1702515只,由此推测,广西狂犬病感染犬只为46139只,95%置信区间(36166,56111)。加强狂犬病防治宣传。利用狂犬免疫活动、电视、广播、墙报、散发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狂犬病危害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犬类管理和家犬免疫、疫情处理等防控工作。从2007年至2012年,共开展了7次大型宣传活动,印发《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挂图》4万张,广西电视台共播发了69条与狂犬病疫情有关的报道。另外,2011年广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国家动物流行病学与卫生中心、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百色市在隆林县探索出手机短信+培训的形式,并作为宣传狂犬病的最有效方式进行推广。及时处置疫情。各地兽医防疫监督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及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迅速组织力量,按照本部门职责,采取强制封锁、扑杀、消毒、紧急免疫等紧急措施,有力控制疫情的蔓延和发生。2012年全区共有12个县(市、区)、36个村发生动物狂犬病,发病动物37头(只),全区共扑杀疫点家犬、野犬317只。

4狂犬病危害

狂犬病不但病死率达100%,且发病后非常惨烈,导致周围人群被犬猫等动物伤害后产生极度恐慌、恐惧心理,造成严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病死人数多且病死率最高。1951—2010年,广西共报告人狂犬病病例数17210例。近5年,狂犬病报告死亡数始终处于各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的前三位,病死率达100%。狂犬病及其导致的死亡已成为我区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2012年广西因狂犬病死亡235例,在广西所有法定报告传染病中,狂犬病死亡人数居第二位,排艾滋病之后。处置费用高。狂犬病预防处置可有效预防狂犬病发病,但目前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约需250元(国产疫苗)至350元(进口疫苗),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约需300元(抗血清)至1200元(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对经济条件普遍落后的农村地区居民来说,这种每次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预防处置费用无疑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据统计,广西一年中有50万~80万份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卖出去。换句话说,大概有50万~80万人被狗或猫等动物咬伤、抓伤。如果按每个人平均花费800元,50万人就要花4亿元。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我国民间称狂犬病为“疯狗病”或“癫狗病”,人发病后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处于癫狂状态,表情极度惊恐,最后因呼吸和心脏衰竭而亡,其惨状给家属和旁观者都带来极度的震撼和恐惧。狂犬病发病后无药可救,加之过去的不当宣传,使得一些被犬、猫致伤者长期处于忧虑之中,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负担,甚至发展成强迫症和“狂犬癔症”,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发生狂犬病疫情后,狂犬病患者和狂犬动物可出现攻击他人的行为,进一步传播疫情,会在当地群众中引发较大的情绪波动和一定的恐慌。此外,犬伤人后无论是否发生狂犬病都会引发邻里矛盾,给当地的社会安定带来不稳定因素。对国家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狂犬病疫情的持续存在,使其成为外国人来华前首先考虑的旅行免疫传染病。我国狂犬病的死亡人数还经常被流行病学家和发达国家的卫生部门拿来和非洲一些国家进行比较,对我国在公共卫生方面的国际声望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部分地区在狂犬病疫情发生后采取了强制性的大规模灭犬措施,客观上虽起到了一定的控制疫情扩散作用,但会引起动物保护者或组织的抗议,造成的局部社会反响,给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短期内很难消除。

5狂犬病防控措施的评估

广西对动物狂犬病防控采取以“免疫为主、加强监测和宣传、辅以扑杀”的综合防治措施。但广西狂犬病一直未能控制,经评估其防控措施,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狂犬病防控缺乏长期、系统的规划和完善的立法当前中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缺乏长远的防治规划,没有一个控制狂犬病的时间表,直接投入的经费太少。虽然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要求到2020年狂犬病在全国达到控制标准。但规则尚未全面落实,广西的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尚未正式颁布。另外由于人狂犬病疫情主要通过犬咬伤而零星发生,故有的地方政府和业务部门对动物狂犬病的危害性和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狂犬病的防控多仍采取应急性防控为主。狂犬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狂犬病的调查和研究工作相对滞后。相对于人医来说,动物狂犬病的流行病学资料更为缺乏,一些基础数据(如宿主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传染源、传播途径、犬的免疫密度、犬发病率、犬带毒率等)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当前动物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处于一种相对盲目和被动的状态。目前,狂犬病防治尚无国家层面法规条例和自治区级的法规。虽然广西和部分市制定了养犬管理条例,但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②宿主动物管理不到位。当前我区犬、猫等家养动物的饲养量不断增加,狂犬病病毒流行严重的形势下,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开展狂犬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犬、猫等宿主动物的“管、免、灭”和人群暴露后处置的综合防治措施。但由于缺乏多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卫生、兽医、公安、农业、药监等名义上都管,实际上都不管。所以现有的条例执行不彻底,城镇不能切实推行实行准养证制度,农村更是无序散养。③宿主动物特别犬只的免疫工作难以全面开展,免疫率低WHO狂犬病专家认为:大规模的犬类接种活动是控制犬狂犬病的最有效措施。一般来说,70%的犬只接种率就足以控制犬间狂犬病,但广西家犬狂犬病免疫率达不到70%。而且另一个重要宿主-猫的免疫工作很少开展。野生动物的狂犬病免疫从没有开展过。④疫情监测网络不健全。由于宣传和教育工作不甚到位,群众和基层动物防治人员对狂犬病的了解和认识不足,能够发现狂犬病并按规定上报疫情的情况很少。动物防疫部门掌握的动物狂犬病疫情很多都是发生人狂犬病后,进行追踪调查后才掌握的。并且由于伤人动物已经走失或者被人处理,很难对伤人动物进行确诊。此外,目前广西甚至全国尚无人群、家畜以及野生动物的联合监测系统。

6小结

狂犬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346号)精神,现将我县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治县基本情况:

××县地处广西中部偏东的大瑶山区,成立于1952年5月,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瑶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2518平方公里,辖3镇8乡81个村(居、社区)委会,总人口14.8万人,其中瑶族人中占34.44%。瑶族中有盘瑶、茶山瑶、花蓝瑶、山子瑶和坳瑶5个支系,是世界瑶族支系最多的县份和瑶族主要聚居县之一。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5个,其中县级4个,中心卫生院2个,普通卫生院9个。此外,还有行政村卫生室15个,厂矿场、学校等医疗室2个;城镇个体医疗诊所68家。全县总床位312张,其中县级202张,乡级110张;国家卫生技术人员356人,其中西医生231人,中医16人,护理95人,其他专业14人。已获得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38人。全县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38人。11个乡镇共有村医121人,每千个农业人口拥有村医0.87人。

二、自治县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卫生工作列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自治县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自治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认真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推行县、乡、村领导干部卫生工作责任制,级级把关,层层落实,把各级卫生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在具体的工作中,实行领导负责制,平时加强相关理论学习,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全县卫生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全县卫生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工作措施方面:

一是出台政策,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决定》(桂发[

]8号)下发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立即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金政发[

]32号)和《自治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金政发[

]3号)两份重要文件,并于今年4月29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保健规划要点(2001——2010)》(桂政发[

]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了《自治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调整、充实了自治县初保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责成各初保成员单位依据《自治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制订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初保工作实施方案。并且于今年

月协助来宾市相关技术人员完成对我县医疗卫生状况的专项调研,并形成了《夯实基础,保障健康》的专项调研报告。

二是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综合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于5月31日在南宁召开,会后,我县迅速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主任的自治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县、乡工作委员会辖区内艾滋病防治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工作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台。按照要求,县委、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金发[

]36号)。县卫生局也因应下发了《关于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高危人群工作队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疾控[

]46号),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人员组成干预工作队,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的工作包括艾滋病感染者或患者病人的个人档案、随访、探视及面对面的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疫情的统计、上报等等。

三是采取措施,防控结合,对狂犬病进行有效防治。狂犬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金政办发[

]79号)和《关于预防控制畜类狂犬病的通告》,要求各部门加强合作,开展犬类免疫,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间狂犬病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专人负责狂犬病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监测报表,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监测月报表,做好犬伤人员、疫苗接种人员和病例的登记工作,及时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为提高犬伤处理能力,我县举办了一期由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县直医疗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狂犬病知识培训班。加强狂犬疫苗的管理,实行逐级供应,保证狂犬疫苗的质量,有效地控制了全县狂犬病的发生。

四是认真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落实卫十项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03]132号)。县卫生局下发《关于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金卫疾控[2003]58号)、《金秀瑶族自治县结核病控制项目归口管理规定的通知》(金卫疾控[

]15号)、《金秀瑶族自治县结核病控制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金卫疾控[

]14号)。

年3月正式启动了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辖区内的结核病人实行了归口管理与治疗。目前在案治疗结核病患者为170人。

七是积极开展计划免疫工作。

1、为规范县、乡、村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上卡和接种证的管理工作,在今年5月份我县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200-201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广西计划免疫条例》、《广西预防接种工作暂行规定》、《全区计划免疫工作质量监测综合评估方案》、《全区计划免疫工作三年奋斗目标》、《金秀瑶族自治县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了他们的理论水平,从而使他们在工作得心应手。

2、加快计划免疫接种场所的“四室”建设步伐。各乡(镇)卫生院加大“四室”建设力度,今年已累计完成6所,占目标任务的54%,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

3、针对冷链运转、上卡、接种的不同情况,实行定点集中接种三个乡镇,其余为上门巡回接种的方法,今年已完成上级指定的每年6次运转,截止9月,今年出生儿童上卡1130人,上卡率7.63%;五苗接种率情况为:卡介苗96.36%、脊灰糖丸98.4%、百白破菌苗97.63%、麻疹疫苗97.38%、乙肝疫苗96.78%,五苗全程接种率91.30%。在1月份开展了一轮全县强化免疫活动,全县5631名儿童得到了有效免疫,服苗率94.77%;9月份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afp病例主动搜索,共搜索门诊病例164556例,住院病例6865例,未发现afp病例,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儿童计免针对性传染病发生。卫生部门还通过安全注射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全县所有接种点都配备了自毁型注射器,做到安全注射,有效地避免了接种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病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种疾病的症状、诱因及防治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不同群体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为加强狂犬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桐木镇有线电视站播放狂犬病预防知识光碟录相,十月份全县科普下乡活动中采用发放宣传单、现场播放录相等方式进行狂犬病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狂犬病预防知识水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中,全县已发放由自治区提供的宣传资料共计4万多份。

(三)、落实资金方面

1、200年,县人民政府在保证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工资及业务经费的同时,将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预防保健三级网的正常运作。在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不仅划拨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还与来宾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来宾市200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状》。

2、县财政局每年拨给县卫生局艾滋病/性病防治经费5000元。

3、县财政每年拨给冷链经费2万元,村医补助1万元,乡镇财政按人口0.05元/人,每个村民委50元拨给计免经费和村医补助。疾控中心每年投入大量的业务经费,确保计免冷链工作的运转。

4、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财政厅于200年7月28日签订关于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增款实施广西结核项目的再转贷协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极为困难,资金缺口仍然是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帮扶力度,增加对我县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逐步提高我县的防病治病能力。

2、卫生工作发展不平衡。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乡(镇)卫生院则普遍存在发展滞后的问题。

3、由于自治县财政困难,仅靠县财政微薄投入,开展各种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举步为艰,很难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最好。

4、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县所掌握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制科反馈来的信息,很多是没有详细地址的,有些甚至是假名,因此,无法有效地落实国家对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政策。

5、卫十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配套经费不到位,加上我县地处偏远山区,病人分散,县、乡、村督导存在较大困难,复治的老结核病人,耐药性病人数多,难治愈,而多数病人的经济条件困难,又属不符合免费治疗的涂阴病人,这给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县加强督导,提供技术支持,对涂阴病人提供免费药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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