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34号)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面,就我县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2月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城建、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人员,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有关股室职责,抽调有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6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摸底

按照市政府、市局统一部署,我县国土局及各乡镇结合卫片监测到的图斑,迅速开展了自查摸底工作。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影像资料看,我县共涉及54个图斑,面积733亩,通过摸底排查,有7家单位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面积223.5亩,尚有47宗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涉及土地面积509.5亩。其中: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4宗,图斑面积117.3亩,实际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耕地面积117.3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6.01%;工业用地1宗,图斑面积8.7亩,实际占地面积8.7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1.19%,;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42宗,图斑面积383.5亩,实际占地282.94亩,其中耕地面积282.94亩,占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52.32%。

三、存在问题

在核实图斑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我县卫片执法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企业用地1宗(兴国鞋业),经核实该企业用地时间不在卫片监测时段内;

(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改,拆除复绿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我县还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对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进行深入的检查核对,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逐项目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切实加强督办,切实做到“底数清,定性准,处理到位”,争取一次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验收。

(二)工作分工。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制订、落实奖惩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公安局、人事局、规划和建设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对符合15号令第3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实施问责,对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协调法院及时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检察院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管辖区域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领导、检查,开展约谈和问责。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及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6月15日以前)

市国土资源局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县(区),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于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5月15日前将各地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组织县(区)之间的交叉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部、省督查意见进一步推进整改查处工作。

6月28日前各县(区)根据部、省核准后的督查意见,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政府。7月1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汇总各县(区)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按要求分别报送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违法严重程度和比例变动趋势等因素进行排序;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共同确定拟约谈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建议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负责通报2009年度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各县(区)要采取排序、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形式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8月2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在各地完成查处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对各地进行验收,并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督查、验收组的验收和抽查。凡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县(区)不得通过验收,并暂停办理用地审批呈报手续。

8月2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各县(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呈送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将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市、县、区监察、人事、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查处整改情况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开展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任组长的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政府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国土资发〔2010〕15号文件、《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明晰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确保按要求填报、汇总相关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参加全国、全省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一是对各级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对各地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开展业务指导。

(三)确保工作质量

1、按时报送数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2、实行政府领导签名制度。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3、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月报和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市工作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各地要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配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外业作业用的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设备,同时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界限,特别要把握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土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

(四)严肃查处问责

各地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验收。

(二)工作分工。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制订、落实奖惩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公安局、人事局、规划和建设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对符合15号令第3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实施问责,对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协调法院及时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检察院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管辖区域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领导、检查,开展约谈和问责。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及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6月15日以前)

市国土资源局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发放到各县(区),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于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5月15日前将各地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组织县(区)之间的交叉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部、省督查意见进一步推进整改查处工作。

6月28日前各县(区)根据部、省核准后的督查意见,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政府。7月1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汇总各县(区)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按要求分别报送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违法严重程度和比例变动趋势等因素进行排序;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共同确定拟约谈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责任的领导人建议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负责通报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各县(区)要采取排序、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形式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8月2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在各地完成查处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市监察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验收组适时对各地进行验收,并配合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督查、验收组的验收和抽查。凡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县(区)不得通过验收,并暂停办理用地审批呈报手续。

8月2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将各县(区)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呈送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将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市、县、区监察、人事、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查处整改情况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开展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亮任组长的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区)政府是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国土资发〔2010〕15号文件、《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明晰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确保按要求填报、汇总相关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参加全国、全省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一是对各级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对各地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开展业务指导。

(三)确保工作质量

1、按时报送数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2、实行政府领导签名制度。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3、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月报和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市工作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各地要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配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外业作业用的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设备,同时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界限,特别要把握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土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

(四)严肃查处问责

各地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国土资源部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覆盖范围内的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共涉及6个图斑,面积213.2亩。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3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3月12日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7月16日—8月5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6日—9月20日)

8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信访、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号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号令)等文件精神,继续巩固“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土地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工作依据,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保护耕地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检查的范围的内容

(一)检查范围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镇所有管辖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全镇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

2、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情况。

四、组枳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小组(府发号)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用使用情况、农转用、征地手续进行审核,对项目供地是不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本辖区内农民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查处。

镇城建办负责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镇规划进行审核。

镇派出所、法庭负责案件配合及强制执行等到工作。

各村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外业调查,负责提供相关村料,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整改。

(二)工作分工

1、镇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全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及配合上级部门查处有关违法用地案件。

2、镇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包括图斑的读取、外内业核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落实整改和档案规整等相关工作,并对全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汇总,按上级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和数据。

五、时间安排

我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前完成)

1、镇政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分工,迅速启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各单位、部门应大力宣传,再动员再部署,拟订工作推进时间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自查阶段(6月1日前完成)

1、全面自查。落实卫片反映的每个图斑号涉及土地的所在位置、用地时间、审批情况、批准供地面积、实际用地面积、规划用途和供地方式等基本情况,填写好各种表格。

2、分折核对。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向市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分折核查申请。

3、汇总上报。自查结束后,形成执法检查汇总分折报告连同相关表格,于4月30日前签字盖章上报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调查处理及整改阶段(8月10日前完成)

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行为行政处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查处。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必须按照国土资历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号)的要求,不仅“既查事、又查人”,还必须“处罚要到位,追究责任要到位”。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并且在工作中要加大部门联动、联合办案,通过建立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采取定期沟通,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增强案件查处工作的实际效果,确保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处理到位达到规定要求。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前完成)

将有关资料、图件等整理归档,写出卫片执法检查书面情况报告,接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卫片执法检查是从严土地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查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是在九江地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覆盖的第一年,也是监察部等三部委15号令执行的第二年和问责的第一年。各村、驻镇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反思想真正统一到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规范土地市场上来,认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抓好落实,按时保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5月底必须完成自查工作,8月底必须全面完成查处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要相对固定,在明确专人负责有关表格填写和数据汇总,确保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在对土地违法性质的认定方面,在严格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标准执行,上报的检查成果和汇总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7篇

根据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杭土资执[2009]10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区第九次(20*年5月至20*年7月)卫星遥感监测土地执法检查的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检查”),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加强协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区20*年5月至20*年7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

1、监测图斑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依法批准;

2、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超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地;

3、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

4、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已经通过动态巡查发现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分局采取统一组织,各职能科室(队)、所按方案中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展开卫片执法检查,市局将组织督查、指导、验收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步骤及分式

(一)准备阶段(3月13日前完成)

1、成立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2、制定工作方案与计划;

3、动员学习: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通知的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4、准备资料:(1)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调查记录手册、土地变更统计台帐(由地籍管理科负责提供);(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由土地规划利用科负责提供);(3)近三年的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耕地占补平衡资料(由征地事务所负责提供);(4)近两年动态巡查台帐、群众举报违法用地的登记台帐以及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资料(由执法监察大队和两个国土所负责提供);(5)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现违法用地面积的外业测量与测绘资料(由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联系)。

(二)、调查核查阶段(3月28日前完成)

1、开展自查(3月16日前完成)

(1)变化图斑定位现场核查:由地籍管理负责科牵头,两个国土管理所配合。

一是内业处理:地籍管理科根据卫星遥感结果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手簿逐图斑进行比较,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标注在监测图上,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图斑号前注明。

对地块小的地区,可以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图斑转绘到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二是外业核查:地籍管理科会同两个国土所根据《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的有关统计要素以及17个判断项栏目的要求,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用地,要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方法和精度要求进行实地测量。对其它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图斑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和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三是整理填表。在外业核查(测量)的基础上,由地籍科负责完成《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的填写,并将外业核查的内容填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确保完整准确,同时完成复核后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2)用地规划核查:土地规划利用科负责牵头,征地事务所配合。

一是用地审核。土地规划利用科组织逐宗审核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填写《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用的供地批准机关、供地批准文号、供地批准时间、供地批准面积、供地涉及耕地面积、供地方式、批准用途,并对图斑是否紧急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基础设施、是否属于违法方式供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超占用地、擅自改变用途,是否属于非法批地、骗取批准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有关栏目,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资料台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图斑中用地审批资料不全,需要市局协查的,由土地规划利用科与征地事务所在3月16日前与市局相关处室联系,并于3月18日前补齐。

二是规划审核。在土地利用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会同征地事务所负责对《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有关项目栏的填写,同时对图斑用地的审批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划提出意见,并提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等相关资料。

(3)违法用地核查: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牵头,由两个国土管理所组织调查核实。

一是对违法用地是否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制止以及查处情况进行核实,并负责对紧急用地、涉嫌违法用地的图斑进行复查,填写地块的违法性质。

二是对涉嫌违法用地的图斑进行现场勘测丈量,并将涉案的情况、面积填入《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2、汇总上报(3月28日前完成)

分局涉及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科室(队)、所应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别填写《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和《国家和省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对各种数据的核实填写应当认真细致,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两个国土所要向分局上报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各类报表与报告应在3月25日前上报分局;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将各类表格进行集中统计汇总,撰写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分析报告,一并在3月28日前上报市局。由市局有关处室组织汇总全市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抽查,经修改后于3月31日前再上报市局。

(三)、查处阶段(5月10日前完成)

由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牵头,两个国土管理所组织查处。对卫星遥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按照国土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到位,确保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处理到位率达到100%。对重大案件,市局直接立案查处或者予以督查。两个国土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工作指导检查、督办与案件审查;涉及城区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由分局执法监察科(大队)会同市局支队统一组织查处。两个国土所应在5月8日前向分局上报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同时填报《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按要求建立每宗用地检查档案。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对国土所的“一表一报告”进行审核与统计汇总,并在5月10日前上报市局执法监察处(支队)。

4、整改迎检与总结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我局按照市局卫片检查的要求在5月上旬组织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做好迎接市局检查组对我局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的准备工作。经市局组织抽查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情况及实施阶段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经验和存在不足进行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并对对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所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中不力的科室、所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约集约用地,是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根本方针,是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合理、合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区区委、区政府掀起三年大建设的热潮,迫切需要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我们要把工作着落点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切实提高对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8篇

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确保卫星遥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得到全面查处。顺利通过上级执法检查验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46号)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年度10月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置、讲求实效、依法行政”原则,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奖励方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或其他土地违法行为严重的镇办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维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及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

检查范围和内容

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年度卫片反映的有关我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卫片上的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否未供即用和存在其他违法用地,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对卫片图斑监测到土地违法问题通过动态巡查是否已发现等情况,还包括对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得到及时处置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根据15号令实行问责。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验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区政府成立由区长常继红任组长的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把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区经济发展的全局。各镇办,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土地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区监察局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要及时立案处理;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区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需移交财政部门没收的,区财政局要及时予以受理;对占用一般耕地进行养殖和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相关镇办、区农经委、国土资源局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明法纪,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土地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非法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拆除复耕;对确需保留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在依法处理到位后,由镇办出具书面报告,并申办用地手续。对以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用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律严肃查处;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区监察局要会同区国土资源局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问责条件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坚决实施问责。

(五)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9篇

一、目标与任务

通过与土地变更调查和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相结合,对全市2012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发生变化的图斑进行执法检查,核查清楚我市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且管理秩序混乱的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长治久安。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范围包括各城区(开发区)、大冶市和阳新县行政管辖区域。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本年未批先建”地块。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县(市)区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组织核查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件,判定用地性质,对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作为违法用地依法查处。

(三)土地变更调查中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部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在限定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在本次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2012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各县(市)区要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五)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核查。各县(市)区组织对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疑似矿产违法图斑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矿山是否审批、审批行为是否合法、矿山用地是否合法。确属违法勘查开采和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属于勘查开采造成环境破坏的,及时组织整改和治理。

三、检查依据与方式

本次卫片执法检查以《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7号)、《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为依据。采取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自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查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在自查过程中,要将卫片影像图斑变化情况与土地矿产审批、矿山年检、土地变更调查以及其它土地矿产管理综合数据进行相互印证,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工作步骤

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分为自查审核、整改查处、审查核实上报、检查验收和督查验收五个阶段。

(一)自查审核阶段(4月份)。各县(市)区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利用情况先行核查、整改和查处,按照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收集有关图件(片)、批文、结案报告、每个图斑核查说明、相应批文资料、统计表格等,按一宗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卫片图斑核查档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各县(市)区对辖区采探矿点进行核查,认定是否违法勘查、是否违法开采、是否违法转让、是否违法审批、是否违法用地,按一宗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矿山卫片图斑核查档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二)整改查处阶段(4月20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对核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及时组织整改,对该拆除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并予以复绿;对违法矿山的井口(塘口)予以封堵(充填);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对违法严重的地方,挂牌督办1至2件重大典型案件。对整改不力,且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且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实施问责。

(三)审查核实上报阶段(5月至6月上中旬)。各县(市)区在完成相关统计汇总后,依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于5月30日前将核定的统计表格和汇总分析报告(电子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各类报表资料进行逐项审查,对每个图斑地块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和查处存在的问题。在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编写本地区的《2012年度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于6月8日前将表格和查处整改报告(电子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后,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经审核后,于6月25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武汉督察局。

(四)预检查验收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各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武汉督察局对我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7月中旬,做好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迎检工作;7月下旬,做好武汉督察局、国土资源部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迎检工作。

五、工作分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是实施本次卫片执法检查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在问责线以下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次卫片执法检查业务工作,检查督办各县(市)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验收,配合监察部门做好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本次卫片执法检查移送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和责任人实施警示约谈和问责。

市人社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移送案件涉及公务员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工作,会同国土、监察部门对重点地区和责任人实施警示约谈和问责。

市发改委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产业政策把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监管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和城司负责交通运输、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用地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手续。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对新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情况进行审查把关,负责煤炭矿山违法开采和项目用地自查、整改工作。

市规划局、市建管委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审查核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违法违规矿山停供民爆物品,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市安监局负责矿山的依法开采和安全生产的督查整改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对整改复耕的土地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首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人社、公安、发改、规划、建设、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矿产管理和坚决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重大决策,牢固树立依法管地管矿、依法用地用矿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氛围。大力宣传首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政策,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成果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

(三)积极主动整改。各县(市)区在全面核查摸清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地块分门别类,逐宗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整改,清除违法状态。要将整改查处作为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环节,充分利用6月30日前已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耕地面积不计入实施问责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政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减少违法用地数量,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0篇

一、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检查阶段(20*年11月3日至20*年1月3日)

(一)准备工作(由相关业务股负责)

1、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工作图、监测相关表格、监测影像数据。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近两年的用地审批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近两年群众举报违法用地的登记材料和立案查处案卷以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3、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核实遥感监测图上的行政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遥感监测结果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图斑进行比较,测绘、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标注在监测图上,同时在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中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监测图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情况及调查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调查路线,以提高外业调查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分好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对遥感监测与变更调查不一致的图斑逐一进行调查,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

2、实地测量。对违法用地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图斑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地籍管理部门和执法监察部门将测量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测绘、地籍管理部门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记录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用地管理、规划管理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批准以及是否符合规划,将审核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和《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明细表》。

(六)统计、汇总、分析

1、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

2、汇总分析。填写《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根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3、县国土资源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表格填写和数据汇总工作,确保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

第二阶段查处阶段(20*年1月3日至20*年3月3日)

县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将严格依法查处,对违法事实清楚、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县国土资源局将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年3月)

第一、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做好迎接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验收准备。

二、执法检查成果上报

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县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明细表》、《卫星遥感监测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报市局执法监察大队。

第一阶段工作主要由地籍、利用、规保、测绘部门完成。

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1、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2、卫片图斑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的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3、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后,县局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二、目标和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7号)要求,经对我市卫片执法检查地块初步核查,我市目前新增建设用地1038宗,占用土地总面积27779.62亩,占用耕地22427.25亩。其中违法用地591宗,占用土地面积8881.26亩,耕地6836.26亩;合法用地447宗,占用土地面积18898.37亩,耕地15590.99亩。我市目标任务是按照整改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拆除复耕违法用地179宗,总面积1221.21亩。并补办用地手续299宗,总面积6519.33亩,涉及耕地5487.57亩。通过整改,确保我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降到10%以下,实现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零约谈零问责。

三、工作依据

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政办文〔〕1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年度土地矿产为卫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为依据,认真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方法与步骤

(一)摸清底子,明确任务

时间安排:4月底前

1.摸清底子

利用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以及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图斑、逐宗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确定本辖区内违法、合法、伪变化及军用土地图斑的数量、面积、位置、地类、使用手续办理情况,分别计算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的比例、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和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按要求填写有关表卡,并及时上报。

2.明确任务

在澄清底数后,对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对不同情况进行甄别的前提下,按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的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拆除复耕违法项目用地和补办手续建设项目清单。市政府根据全市总体情况,在各县(市)、区整改计划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分别下达整改任务并予以监督。

(二)整改查处

1.补办手续

时间安排:年5月1日—6月5日

补办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的违法用地项目,依法处理到位后,于5月20日前完成组件并上报省国土厅。

2.拆除复耕时间安排:年5月1日—6月15日拆除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两高一资”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以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用地搞非农业建设的项目一律拆除。

拆除复耕标准:按照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有关复耕标准的规定,由当地国土部门主动与同级农业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拆除复耕到位的地块逐一核查、登记、签字、盖章,确保耕地图斑面积不减少,耕作层不低于50公分,达到基本耕作条件,并填写《县(市)区卫片图斑耕地认定登记卡》、《县(市)区图斑认定人员名单》汇总上报市卫片办。

3.其他整改事项

(1)对已取得征、转用批文、而未取得供地批文的建设项目,在各项税费、手续材料到位后,尽快办理供地批文。

(2)对年度已上报用地报件但不能取得年度批文的项目,应当列入整改范围。

(3)对整改范围以外的违法用地行为,作为个案查处,按照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4)对列入补办用地手续范围的用地项目,不能够按时取得批文的,列入拆除复耕范围并限时完成。

(三)数据上报

1.电子数据时间安排:年6月5日前上报内容: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

2.纸质报表

时间安排:年6月10日前

上报内容: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纸质报表。

(四)督查督导

时间安排:年5月1日—6月15日

市政府、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跟踪各阶段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和督导,通报全市工作进度,并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市监察局同时启动效能监察。

(五)初步验收

时间安排:年6月5日—6月15日

验收内容:上报数据核实和整改计划完成情况

验收方式:根据上报数据,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互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拆除复耕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全面工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六)迎检准备

时间安排:年6月15日—25日

迎检内容:规范相关材料

1.按照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整理档案材料迎接国土资源部检查的紧急通知》(新卫执办〔〕22号)文件中关于档案材料整理标准的要求,完成所有涉及卫片执法检查地块卷宗材料整理工作。

2.收集、整理在此次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所印发的宣传材料、信息、简报、文件及图片和视频,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宣传版面和视频宣传片。

3.整改装订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形成的表、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首次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工作内容和方式与往年相比变化较大,特别是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我市尚属首次,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李庆贵市长为组长的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的侦查及负责查处阻碍国土资源执法案件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的追究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分别停办违法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矿权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施工许可、房产证颁发等。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并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种表、卡,填表人员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对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政府组织验收时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在全市予以通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政府对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用地以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纪政纪的,要及时查处到位;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绿色**为原则,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的殡葬工作要求,在巩固已取得殡葬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规范殡葬管理,积极稳妥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加强骨灰安放管理,节约殡葬用地,倡导生态葬法;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同步进行,革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治丧,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三、实现目标

(一)巩固火化率。**年至2010年,全市火化率要保持100%(上下川岛除外)。

(二)健全机构,落实殡葬事业经费。在**年底前,要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领导机构和执法机构,并落实殡葬事业经费,确保殡葬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三)加快殡葬设施建设,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年底前完成制定生态公共墓地建设规划,并以2个镇为试点,推动生态公共墓地建设,力争在2010年底前,全市各镇和有条件的村都建立起公益性生态墓地。同时,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积极开展优质殡仪服务和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殡仪馆力争到2008年达省等级殡仪馆标准、2010达国家等级殡仪馆标准。

(四)加强骨灰安放管理,治理乱埋乱葬。加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力度并制定实施骨灰安放管理的规定。从**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重点治理新出现的骨灰装棺土葬、建造坟墓散埋散葬,确保新坟不在公益性生态墓地以外的地方不冒出来,巩固“十五”期间清理历史旧坟和“三道两区”散葬坟的成果。

(五)建立殡葬管理信息联络体系。**年6月30日前,在农村完成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工作,每个村委会设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一名,由村“两委”干部兼任。台城城区及各镇圩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

(六)倡导殡葬新风,深化葬礼改革。坚持葬法改革与葬礼改革并重,破除丧葬陋习,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逐步转变群众陈旧的丧葬观念,使殡葬法规、殡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并形成积极支持、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市、镇两级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作机制,切实加强殡葬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和完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和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要落实殡葬管理目标层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民政部门作为殡葬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主动做协调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宣传、传播、旅游、文化、教育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宣传殡葬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要大力支持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加强对散葬坟的整治力度;公安、工商和城管部门要加强丧葬秩序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其他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年9月底前,各镇要健全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形成文件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制定规划,认真实施。各镇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2010年殡葬管理工作计划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颁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镇人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公益性绿色生态墓地建设总体规划,并于**年11月底前报市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实施建设。

(三)加强执法,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市要设立专门的殡葬执法机构,各镇要将殡葬执法纳入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并保障经费的落实。要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现有的各项殡葬管理政策,采取强制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要按照签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遗体火化和骨灰管理工作,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三道两区内新坟不冒出来。要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水平和殡仪服务质量。要继续抓好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加强和规范殡葬服星遥感图片监测执法检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卫星遥感图片(以下简称卫片)监测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六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国土资发〔**〕7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监测用地的变化情况,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地和用地。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合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对卫片图斑监测到的土地违法问题通过动态巡查是否予以发现,对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及时处理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子其副市长担任,市府办朱积珠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伍其准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镇镇长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叶惠昌副局长担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解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4月18日—20日)。

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准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近两年的用地审批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近两年群众举报违法用地的登记材料以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并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4月20日—30日)。

1.核实本行政区域的图斑,并进行修正。确定每个图斑所在的区块位置,将卫片图斑转化到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上或1:10000地形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2.外业核查前,要甄别排查各图斑对应宗地的使用情况和批准情况,排查用地合法性。对有问题的宗地提出调查意见。

(三)外业核查测量(4月30日—5月25日)。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对遥感监测与变更调查不一致的图斑逐一进行调查,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

2.实地测量。对违法用地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图斑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5月25日—5月31日)。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记录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复核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鉴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6月1日—6月5日)。

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批准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交会审小组会审确认,并将会审小组审核结果填写到《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统计、汇总、分析(6月5日—6月10日)。

1.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

2.汇总分析。填写《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根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3.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表格填写和数据汇总工作,确保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

(七)调查处理(6月10日—9月3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对违法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9月10日前按江门市的要求上报有关查处情况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八)检查总结。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有关表格的填写汇总工作,于6月15日前上报卫片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以迎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的检查验收。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负其责。这次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卫片检查成果直接影响我市乃至我省的国土管理。因此,要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心落实好有关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卫片遥感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供地;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已经到位;对土地违法违规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二)核查整改阶段(3月26日至4月5日)。各乡(镇)、县国土局要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面积和比例;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完善备案手续。

(三)依法处理阶段(4月6日至4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未报即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抓好后续工作。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6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要向县政府写出专题工作汇报。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实行土地问责。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检查全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督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监察、国土、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财政、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4篇

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7号文件)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卫片执法以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数据为依据,重点核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和《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违法用地严重的镇(区)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卫片执法,着力规范完善用地手续,切实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

二、方法步骤

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具体工作按照《建湖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将适时检查。

3月20日至4月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4月16日至4月29日为调查摸底阶段;5月11日至6月11日为依法依规处理阶段。县国土资源局要在6月10日将汇总情况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将初步成果数据及工作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在搞好年卫片执法的同时,各镇(区)要对年新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并将自查清理情况于8月5日前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若发现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卫片执法工作。各镇(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各镇(区)是卫片执法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保障措施,为卫片执法提供必要装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第15篇

(一)工作任务

全区范围内开展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开展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从 年3月开始。全面掌握违法用地状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镇、街、村主要领导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区行政管辖区域(国土资源部提供的 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时间为准。

(二)工作分工

具体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督查验收组对各镇、街、村进行督查验收。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区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各自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三、工作安排

应在 月 日前完成自查,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厅根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卫星监测数据。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表》实地伪变化统计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表格样式见《规范》等相关数据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表》表格样式见《规范》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并全面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月 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也是根据检查成果,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对我区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规范》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地区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各级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确保工作质量

层层落实责任,区国土资源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不走过场。国土部门在开展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的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有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培训指导

基础比较薄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区是第一次。要切实加强培训指导,要以学习《规范》和掌握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操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参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基屈一线工作人员,使其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填报方法。要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月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

(四)严肃查处、问责

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区国土资源局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