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选举程序

1.组织部与各班团支书商议选举时间与地点,联系督察部,找监督人员;

2.各班举行选举班会,组织部干事讲述竞选要求,并进行拍照;

3.正式选举:

(1)上一届班干部对过去一个学期的工作做述职报告;

(2)有意竞选班长、团支书的同学发表竞职演讲;

(4)竞选班长、团支书演讲后组织部干事收班长、团支书选票,确保每人都上交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只有两个名字;

(5)组织部干事唱票,一名本班同学监票,二名本班同学记票,当场公布竞选者的得票数;

(6)有意竞选其它班委的同学发表竞职演讲;

(7)竞选其它班委演讲后组织部干事收其它班委选票,确保每人都上交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只有六个名字;

(8)组织部干事唱票,一名本班同学监票,二名本班同学记票,当场公布竞选者的得票数;

4.团干部的确定:

(1)班长、团支书的确定:投票结果占最终决定权的50%,学生党支部组织部意见占20%,老师意见占30%。如有两名及两名以上的同学在竞选同一职位时得票数量相差在2票(包含)以内则由组织部报团总支决定;

(2)其它班委确定:在第二轮投票中取票数前六名定位其它六位班委,在组织部和团总支研究决定班长团支书后,具体职位由新任班长团支书初步决定,党支部和自己导员最终决定。

5.选举结果公示:

选举结果将在选举结束后在二教大厅宣传栏公示一周,并接受同学的监督,如有问题反映,组织部及时落实;

二、团干部任职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单个学期补考科目不超过2科,累计挂科不得超过3科;

2.未受到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三、注意事项:

1.改选时确保班级所有同学到齐之后再开始,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务必要向辅导员开具假条,凡是未能在现场参加选举的同学均无投票权;

2.投票阶段,投票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人数限制,多投、少投无效;

4.在选举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新任团干部方可履行职责,在此期间一切班级事务皆由上一届班委会执行;

5.班长、团支书只能分别由一人担任,其他团干部职位如须两人同时担任,需由组织部报团总支批准后方可执行;

6.如对选举有任何异议,应该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7.团干部在任期内受到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即刻免职,并在一周之内举行补选;

8.竞选职位只有一个候选人且票数未过半者,对其试用一个月,一个月后对其进行重新选举;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1.组织部与各班团支书商议选举时间与地点,联系督察部,找监督人员;

2.各班举行选举班会,组织部干事讲述竞选要求,并进行拍照;

3.正式选举:

(1)上一届班干部对过去一个学期的工作做述职报告;

(2)有意竞选班长、团支书的同学发表竞职演讲;

(4)竞选班长、团支书演讲后组织部干事收班长、团支书选票,确保每人都上交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只有两个名字;

(5)组织部干事唱票,一名本班同学监票,二名本班同学记票,当场公布竞选者的得票数;

(6)有意竞选其它班委的同学发表竞职演讲;

(7)竞选其它班委演讲后组织部干事收其它班委选票,确保每人都上交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只有六个名字;

(8)组织部干事唱票,一名本班同学监票,二名本班同学记票,当场公布竞选者的得票数;

4.团干部的确定:

(1)班长、团支书的确定:投票结果占最终决定权的50%,学生党支部组织部意见占20%,老师意见占30%。如有两名及两名以上的同学在竞选同一职位时得票数量相差在2票(包含)以内则由组织部报团总支决定;

(2)其它班委确定:在第二轮投票中取票数前六名定位其它六位班委,在组织部和团总支研究决定班长团支书后,具体职位由新任班长团支书初步决定,党支部和自己导员最终决定。

5.选举结果公示:

选举结果将在选举结束后在二教大厅宣传栏公示一周,并接受同学的监督,如有问题反映,组织部及时落实;

二、团干部任职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单个学期补考科目不超过2科,累计挂科不得超过3科;

2.未受到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三、注意事项:

1.改选时确保班级所有同学到齐之后再开始,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务必要向辅导员开具假条,凡是未能在现场参加选举的同学均无投票权;

2.投票阶段,投票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人数限制,多投、少投无效;

4.在选举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新任团干部方可履行职责,在此期间一切班级事务皆由上一届班委会执行;

5.班长、团支书只能分别由一人担任,其他团干部职位如须两人同时担任,需由组织部报团总支批准后方可执行;

6.如对选举有任何异议,应该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7.团干部在任期内受到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者即刻免职,并在一周之内举行补选;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在领导下,在校委委员会的关心下,本人积极按照上级和本级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更好地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现将本人2021年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如下:

一、积极进取,尽心尽职履职

一年来,本人摆正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对党校工作研究得透、把握得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始终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校工作的核心。一年来,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期;根据市委安排,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等宣讲30余场次,1500余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积极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从水电维护到空调维修,从绿化管理到电梯维保,从消防检修到食堂管理……有效确保了全市培训教学、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坚定信念,用心锤炼党性

一年来,始终坚持学习和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锤炼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时刻以市委党校的发展为己任,以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用心想工作、干工作、议工作。

三、加强管理,狠抓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本人能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各项党纪政纪,努力领会精神实质。通过不断学习,我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了廉洁意识,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了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

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协助开展全校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组织反腐倡廉案例讨论,坚持警钟长鸣。二是细化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针对部门特点,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制度和措施,促成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由虚变实,由软变硬,由模糊变清晰。三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

四、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

一是强化法制意识。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

二是模范遵守法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对照党章规定,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3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39名,县(区)机关招考227名;乡镇机关招考57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40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8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20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89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所需专业要求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湖州人事人才网()

南浔人力资源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德清人才网()

安吉人才人事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见《2014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各级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类和B类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统一按职位组织招考。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联综合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县(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公安局、司法局和市法院、检察院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由市、县(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并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14〕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各级机关(除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一、招考计划

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166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275名,县(市、区)级机关666名,乡镇机关225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137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30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64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365名、乡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31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温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部分职位有变化的,以招考计划的备注为准。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6、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按招考计划的备注为准。

7、公安系统特警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招考公告之日前已退役且在部队服役2年以上人员,或公安院校特警专业毕业生。

8、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4、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统特警察705、报考公安系统特警职位的,除应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参加专业技能测评,测评科目为400米障碍跑、12分钟跑、射击(步枪)三门,满分均为100分(评分标准见《温州市2014年公安系统招录特警专业技能测试项目、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且三门成绩合计不得低于255分(每门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职位考试的办法。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乡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p>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各市、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二)加分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县级机关的(含市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市级和其他县(市、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县级机关的(含市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级和其他县(市、区)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我市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县为: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洞头县。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各级机关(除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公安系统特警职位按1:4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浙江人事网、温州人才网(),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面试

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规程》届时在浙江人事网、温州人才网公布。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按录用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书》于面试结束后在浙江人事网、温州人才网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考生根据《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后,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以笔试后核减的计划数为准,下同)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各级机关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录用

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各级机关的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确定录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以考生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准;笔试成绩仍同分的,以考生《申论》成绩高分者为准。

新录用人员在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工作服务期一般不少于3年。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报名。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3.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浙江省公务员局0571-87059942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88960131温州市人事局88967825

中共鹿城区委组织部88030422鹿城区人事劳动局88996008

中共龙湾区委组织部86966608龙湾区人事劳动局86966698

中共瓯海区委组织部88511988瓯海区人事劳动局88538557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61880886乐清市人事局61882270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65813456瑞安市人事局65812876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67232310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67222365

中共洞头县委组织部63486737洞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63487349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67810168文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67862250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63721992平阳县人事局63722178

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67582687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67595516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68881226苍南县人事局68881516

特别提示: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本次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市、县(市、区)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温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部分职位有变化的,以招考计划的备注为准。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按招考计划的备注为准。

公安系统特警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招考公告之日前已退役且在部队服役2年以上人员,或公安院校特警专业毕业生。

二.委培生、中小学教师可否报考?

答:面试资格复审前,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考?

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4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通过军队系统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其毕业班证书为国家承认(2014年以后毕业的须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的人员,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四.2014、2014年毕业于在温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但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答:可以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五.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六.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考?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温州市公务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温考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8394819)代为办理。

七.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能否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

答: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报考。资格复审前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成绩通知单。

八.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

答: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九.本次招考对学历有何具体要求?

答:1、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要求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职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硕士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或者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硕士学历的职位;如果甲同时是外省户籍人员,那么报考情形也同上。

十.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具体要求如何?

答: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十一.对报考人员的毕业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人员的毕业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设区的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在报考前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查认定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后,方可报考。

十二.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公务员。

十三.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我市公务员?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经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三种情况可以报考:

1、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下达的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2、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士兵、干部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3、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函授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函授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

上述人员,就读期间为现役军人的,在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当年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办出具的证明。

十四.报考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的人民警察职位有何特殊规定与要求?

答: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

报考公安系统特警职位的,除应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参加专业技能测评,测评科目为400米障碍跑、12分钟跑、射击(步枪)三门,满分均为100分(评分标准见《温州市2014年公安系统招录特警专业技能测试项目、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且三门成绩合计不得低于255分(每门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十五.关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十六.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答:笔试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16日。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十七.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面试前,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考生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也须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

十八.体检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14〕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十九.考察工作按什么文件执行?

答: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二十.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十一.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十二.如果有招考公告和政策问答以外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政策问答以及考试录用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如果仍有疑问的,可在考试录用系统工具栏目“我要咨询”中进行网上咨询,或点击“电话咨询”查找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开号码后致电咨询。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6篇

查询网站: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

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开化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县、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范围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范围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开化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开化县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以公告为准。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县、乡(镇)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法警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报考县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7、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考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我县县、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提前、单独组织。

(一)县、乡(镇)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含公安法医、狱医职位,下同)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县、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法医、狱医及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

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

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四、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县县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县县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入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予以递补,不足入围面试的,不再递补,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根据规定,面试由衢州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体检程序和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行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在县内及所在乡镇、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3、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7篇

一、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修养

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深知用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为此,我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坚持每月用于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以更好地适应新审判工作形势的要求。近年来,我先后认真研读了新、党的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书籍,并写下了比较系统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夯实了自己的政治理论功底。同时我还注意创造和利用一切机会,认真学习最新颁布的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如《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七)》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颁行后,我第一时间组织分管部门的干警进行学习,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弄懂弄通,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树立服务意识,争创一流业绩

按照党组分工,我主要分管党总支、政工科、办公室、刑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无论分管什么工作,我都对自己强调一个服务意识,服务于法院、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大局,坚持做到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尽职而不越位,干事而不越权,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发挥刑事审判功能,保障社会稳定。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近两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143件,审结1143件1731人,一审结案率达100%,无一起案件出现超审限、超期限羁押等违规现象;集中力量审理了一批如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送法进校园、上法制课、开示范庭等方式强化法律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近年来先后到西大法学院、市戒毒所等处宣讲法律13次、开示范庭7次。2008年9月19日,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动南宁市创建全国“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城市”活动的有效实施,我亲自带领刑庭干警赶赴市三中图书馆报告厅,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及市三美学校共同举办了一次“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坚持从严治警,配合法院工作。我从选强配齐人员、配备精良装备、严格教育训练等处入手,进一步严格对法警队的管理要求,将法警队分设为三个中队,增设大队长助理一名,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邀请政工科科长兼任法警队教导员,进一步增强了法警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训练有素的法警队伍。近两年共送达法律文书11568件,各类文件950余份,移送案卷1256卷,提押刑事被告人2132人次,协助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案件3792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1650余万元,有力地配合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2009年12月,我院法警队在全区法警落实《内务条令》的考核中,取得了全区法院系统第二名的好成绩,得到了区高院法警总队总队长、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等领导的高度肯定。 (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一方面积极动员全院干警提高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严格贯彻落实值班安保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两年院内没有发生任何治安、刑事和消防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认真按照党委、政法委的安排,全力做好奥运圣火传递、建国60周年大庆、自治区50周年大庆、“两会一节”等节庆期间的维稳工作,坚持每次活动时都亲自带队深入现场进行监控布防,近两年先后出动安全警卫940人次,警车271辆次,未出现一起社会矛盾激化等恶性事件,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安保任务。 三、树立创新意识,深化内部改革

(一)做好审判资源配置。为积极应对审判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的突出问题,我积极配合院党组进行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深化内部机构改革,先后增设了监察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做到职权明晰,专项工作专人负责,使得内部审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化,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优化领导干部结构。为建构科学的干部管理体系,增强队伍活力,2009年年初,我按照院党组的指示对全体干部队伍结构进行摸底评价,并积极策划协调中层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活动。经面试、笔试、民主测评、领导测评、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最终择优任命了28名中层领导干部。此次任命突出了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等特点,使我院中层领导老龄化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以创新意识引领党建活动的开展,在保证活动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的同时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先后开展了“三同”教育、红色之旅、重温入党誓言、慰问特困户等多项活动,有力保证了党建活动的效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2008年,为支持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号召全院党员倾囊相助,共收到党员捐款4460元,并为联建的刘圩镇麓阳村筹措到水利工程款8万元,有效解决了该村水利工程资金问题。

四、树立廉政意识,自觉遵守规定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我始终注意个人修养的锻炼和培养,以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为常设目标,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认真加以实践。

一是坚持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五个严禁”规定,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绝不做违纪国法的事。二是在工作上讲原则,顾大局,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好班子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三是做到廉洁自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徇私枉法,除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外,还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属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

回顾过去,我在工作上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取得了一点成绩和进步,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精、不深,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把握工作全局,开创性做好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联系群众不够广泛,关心不够,与干警交心、谈心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正位置,当好院长工作的助手和党组决策的参谋,身先士卒,在各方面起好带头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带领主管庭室的干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辖区的繁荣、稳定、和谐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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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8篇

下面,我向大家作20xx年度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 分管工作和分管联系部门工作的“亮点”

1.带队参加首届全国公安院校培训基地师生文艺大赛决赛,我院参赛的三个节目分获金奖、银奖和铜奖,学院获得组织奖,获奖层次和数量均居全国48个参赛的公安院校和培训基地的前列。在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中,宣传处组织申报的《打造警史文化品牌,展现资警育人功效》荣获一等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新进展。成功举办第七届校园警察文化节、承办xx省高校校园文化研究会2013年年会。(宣传处)

2.组织教师赴襄阳市公安局开展“襄阳警务机制改革系列课题研究”。积极申报警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为xx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电子数据取证重点实验室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继天门市公安局后,在硚口公安分局建立第二个“科技创新基地”。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项目154项,创历史新高。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进一步发展。评选首届学院科研能手16人。引进加拿大警务管理专家麦考林来我院讲学。拟定科研管理制度2项(科研处)

3.学报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创办月刊第一年在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的转载率达到56.98%,创历史新高。据“中国知网”统计,学报机构用户由上年的3000多户猛增到5195户,分布在21个国家和地区。坚持开门办刊、特色办刊理念,通过试行“一线评刊”制度,广泛听取“一线声音”,为使学报成为公安理论与公安实践紧密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迈开新的一步。(学报编辑部)

4.“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项目”获得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资助。正高级高工张剑同志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第六届“李xx工作室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共有18个研究项目获奖,并在第七届李xx工作室年会上由李xx博士亲自为获奖学生颁奖。法庭科学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共立省部级项目15项,82篇,获得专利授权3项,获得公安部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三真司法鉴定中心”鉴案1815起,比去年增加305起,上升了20.2%,在司法厅组织的年度质量检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实验中心)

5.成功举办xx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暨首届电子数据取证学术研讨会,获得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张建良教授获聘公安部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并参加了今年的职评工作,担任法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主审。赵德刚副教授获评公安部首届优秀教师,张建良教授获评省公安厅优秀教官。易江波副教授获评“第四届xx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奖。学科领军人物和“双师型”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首届警察法学优秀成果评奖中,张建良教授的论文获二等奖。圆满完成公安部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的修改及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指南的编写工作。法学专业20xx级学生187人参加司法考试,113人通过,通过率达60.4%,再攀新高,位居xx高校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前列。(法律系)

6.与香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并揭牌成立“xx警官学院——香港大学电子数据取证联合实验室”。与中南财经zd大学对口支持合作工作继续推进,聘请该校6名“彩虹学者”支持我院工作,推选我院6名骨干教师赴该校研修;商定两校2014年度对口支持合作计划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公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学科建设项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基地(平台)建设项目——法庭科学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电子数据取证xx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带队赴公安部汇报,赴云南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考察,拟定外警培训工作方案,争取建立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

二、具体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自学,并参加了省委党校为期四天的“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对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重大理论及实践意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更深刻的体会,进一步增强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服务于学院科学发展上水平,建设一流警官学院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深刻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安高等教育的伟大实践中,作为高校领导干部,自己责任重大;在实现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伟大征程中,作为法学科班出身的公安高校领导干部,自己责无旁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作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一份子,自己任重道远。从而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干事创业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了党委确定的全年以“学习贯彻十,争创双建新业绩”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真理,竭尽全力为学院干事创业、为师生谋利造福。

2.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本人认真学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学习《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本人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公安厅党委、学院党委的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基础上,对照理论理想、党纪、民心民声、先进先辈“四面镜子”,深入检查自己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了近八千字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学院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查剖析,听取了同志们的诚恳批评,从而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更加激发了革命斗志,为继续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充了电”、“加了油”。

(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竭尽全力为学院干事创业、为师生谋利造福

1.为学院干事创业方面。除了抓好分管工作和分管联系部门日常工作外,一是积极投身合格评估工作,在督促分管联系部门搞好评估准备工作的同时,按学院统一安排,带队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向有关专家汇报工作;专家组进校期间住在培训楼负责有关专家的联系,接受专家们的访谈,及时了解和解决相关问题,为学院顺利通过合格评估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二是积极开展与相关高校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工作,如带队到香港大学考察并代表学院与香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打通合作渠道,并协助做好9月在武汉召开的第二届国际数字取证与调查技术峰会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主持我院与港大电子数据取证联合实验室的揭牌工作);经常与中南财经zd大学联系对口支持合作工作,成功完成“彩虹学者”(到我院指导)、骨干教师(去中南财经zd大学研修)各6人的互聘工作,确定了两校2014年对口支持合作计划项目。三是做好第七届校园警察文化节的各项工作(其间主持第七届李xx工作室年会和台湾警察大学鉴识系主任张维敦教授的学术报告会)。四是暑假期间因忙于工作,基本没休息:7月15日带领科研处、宣传处、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到襄阳市公安局,开展“襄阳警务机制改革系列课题”的调研工作;7月18日至19日,陪同赵志飞书记和实验中心张剑等同志一行赴天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考察,商讨合作开展机动车辆鉴定事宜;7月28日召集宣传处、团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齐心协力做好选送节目的排练工作、冲刺公安部文艺大赛决赛金奖事宜;8月5日至8日,带领宣传处、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师生赴云南参加全国公安院校培训基地师生文艺大赛决赛,在代表队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参赛的三个节目在全国48个单位报送的102个节目中脱颖而出,分获金、银、铜奖各一项,学院并获组织奖;决赛结束后,又马不停蹄带队返汉(后又于9月初带队赴北京参加公安部政治部举办的“人民在我心中”文艺汇报演出,在整场汇演的14个节目中,我院获得金、银、铜奖的三个节目均参演)。8月15日至16日,作为常务理事,我赶赴哈尔滨参加中国警察法学会以“警察法治建设与zd工作四项重点改革”为主题的2013年年会,并主持分组讨论。五是11月份带病(重感冒)坚持工作,南北西东转战:11月7日学院党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我即按赵书记指派,带病与黄xx同志乘车赴京,8日晨赶到公安部政治部开会,当晚返程,9日上午到汉(在近武昌站的火车上接到曹院长电话,说另有工作向公安部汇报,让我留在北京不回);11日我又带病和xx、张平同志一道,随省公安厅国合局石军局长等一行,赴公安部国合局汇报我院承担外警培训任务事宜,在与部国合局廖局长汇报交谈中,我主动提出我院有条件承担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工作,受到廖局长等领导的首肯(廖局长当即同意在继浙江警院“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后,在我院建立第二个“中心”,即“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11月15日,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外警培训基地和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筹建事宜;11月18日至22日,受曹院长指派,我再次带病带领xx、xx、xx、xx、xx等同志分赴云南、浙江警院考察调研外警培训和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建设问题;返院后,因外警培训前期工作紧急,我思考工作方案几夜难眠,并利用在校医院输液治疗的时间,与相关同志商量、研究外警培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事宜,并亲力亲为,亲自撰写汇报材料,于12月6日向院党委会汇报,后又向省厅国合局汇报。至此,外警培训基地、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建设的前期工作才算告一段落,而我仍在重感冒中。

2.为师生谋福造利方面。一如既往地为教职员工在在职攻读学位、子女上学等方面帮助做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如有一毕业生患病,电话央我帮他在同济医院找医生确诊,我即照办。特别是今年省里教师职评,在我不再任高评委的情况下,我仍为我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多方做工作,据悉效果较好;作为评委,在第四届“xx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评审会上,助推我院易江波、陈晓辉二位副教授获评提名奖(全省共6名,其余或为教授、博导,或为法律专家)。

(三)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坚决服从党委的集体领导,坚决执行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尊重书记、院长和班子其他成员,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自觉当好副职和配角;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并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尊重下级,注重调动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接受监督;为人谦和,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有较强的亲和力;严于律己,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不廉现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崇尚实干,最恶空谈;工作认真负责,守时守信,敬业勤业,亲力亲为;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在个人学术兼职和参加学术活动方面,继续兼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和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xx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xx省高教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社区矫正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参加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1次,参加省市法学会举办的法治xx论坛、武汉法治论坛暨长江中游城市群首届法治论坛各1次。受聘担任《武汉法治》杂志特约编审。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9篇

下面,我向大家作20xx年度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 分管工作和分管联系部门工作的“亮点”

1.带队参加首届全国公安院校培训基地师生文艺大赛决赛,我院参赛的三个节目分获金奖、银奖和铜奖,学院获得组织奖,获奖层次和数量均居全国48个参赛的公安院校和培训基地的前列。在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中,宣传处组织申报的《打造警史文化品牌,展现资警育人功效》荣获一等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新进展。成功举办第七届校园警察文化节、承办xx省高校校园文化研究会2013年年会。(宣传处)

2.组织教师赴襄阳市公安局开展“襄阳警务机制改革系列课题研究”。积极申报警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为xx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电子数据取证重点实验室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继天门市公安局后,在硚口公安分局建立第二个“科技创新基地”。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项目154项,创历史新高。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进一步发展。评选首届学院科研能手16人。引进加拿大警务管理专家麦考林来我院讲学。拟定科研管理制度2项(科研处)

3.学报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创办月刊第一年在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的转载率达到56.98%,创历史新高。据“中国知网”统计,学报机构用户由上年的3000多户猛增到5195户,分布在21个国家和地区。坚持开门办刊、特色办刊理念,通过试行“一线评刊”制度,广泛听取“一线声音”,为使学报成为公安理论与公安实践紧密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迈开新的一步。(学报编辑部)

4.“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项目”获得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资助。正高级高工张剑同志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第六届“李xx工作室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共有18个研究项目获奖,并在第七届李xx工作室年会上由李xx博士亲自为获奖学生颁奖。法庭科学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共立省部级项目15项,82篇,获得专利授权3项,获得公安部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三真司法鉴定中心”鉴案1815起,比去年增加305起,上升了20.2%,在司法厅组织的年度质量检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实验中心)

5.成功举办xx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暨首届电子数据取证学术研讨会,获得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张建良教授获聘公安部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并参加了今年的职评工作,担任法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主审。赵德刚副教授获评公安部首届优秀教师,张建良教授获评省公安厅优秀教官。易江波副教授获评“第四届xx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奖。学科领军人物和“双师型”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首届警察法学优秀成果评奖中,张建良教授的论文获二等奖。圆满完成公安部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的修改及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指南的编写工作。法学专业20xx级学生187人参加司法考试,113人通过,通过率达60.4%,再攀新高,位居xx高校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前列。(法律系)

6.与香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并揭牌成立“xx警官学院——香港大学电子数据取证联合实验室”。与中南财经zd大学对口支持合作工作继续推进,聘请该校6名“彩虹学者”支持我院工作,推选我院6名骨干教师赴该校研修;商定两校2014年度对口支持合作计划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公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学科建设项目——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基地(平台)建设项目——法庭科学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电子数据取证xx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带队赴公安部汇报,赴云南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考察,拟定外警培训工作方案,争取建立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

二、具体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自学,并参加了省委党校为期四天的“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对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重大理论及实践意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更深刻的体会,进一步增强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服务于学院科学发展上水平,建设一流警官学院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深刻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安高等教育的伟大实践中,作为高校领导干部,自己责任重大;在实现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伟大征程中,作为法学科班出身的公安高校领导干部,自己责无旁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作为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一份子,自己任重道远。从而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干事创业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了党委确定的全年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双建新业绩”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真理,竭尽全力为学院干事创业、为师生谋利造福。

2.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本人认真学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本人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公安厅党委、学院党委的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心谈心、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基础上,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进先辈“四面镜子”,深入检查自己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了近八千字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学院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查剖析,听取了同志们的诚恳批评,从而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更加激发了革命斗志,为继续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充了电”、“加了油”。

(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竭尽全力为学院干事创业、为师生谋利造福

1.为学院干事创业方面。除了抓好分管工作和分管联系部门日常工作外,一是积极投身合格评估工作,在督促分管联系部门搞好评估准备工作的同时,按学院统一安排,带队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向有关专家汇报工作;专家组进校期间住在培训楼负责有关专家的联系,接受专家们的访谈,及时了解和解决相关问题,为学院顺利通过合格评估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二是积极开展与相关高校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工作,如带队到香港大学考察并代表学院与香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打通合作渠道,并协助做好9月在武汉召开的第二届国际数字取证与调查技术峰会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主持我院与港大电子数据取证联合实验室的揭牌工作);经常与中南财经zd大学联系对口支持合作工作,成功完成“彩虹学者”(到我院指导)、骨干教师(去中南财经zd大学研修)各6人的互聘工作,确定了两校2014年对口支持合作计划项目。三是做好第七届校园警察文化节的各项工作(其间主持第七届李xx工作室年会和台湾警察大学鉴识系主任张维敦教授的学术报告会)。四是暑假期间因忙于工作,基本没休息:7月15日带领科研处、宣传处、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到襄阳市公安局,开展“襄阳警务机制改革系列课题”的调研工作;7月18日至19日,陪同赵志飞书记和实验中心张剑等同志一行赴天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考察,商讨合作开展机动车辆鉴定事宜;7月28日召集宣传处、团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齐心协力做好选送节目的排练工作、冲刺公安部文艺大赛决赛金奖事宜;8月5日至8日,带领宣传处、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师生赴云南参加全国公安院校培训基地师生文艺大赛决赛,在代表队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参赛的三个节目在全国48个单位报送的102个节目中脱颖而出,分获金、银、铜奖各一项,学院并获组织奖;决赛结束后,又马不停蹄带队返汉(后又于9月初带队赴北京参加公安部政治部举办的“人民在我心中”文艺汇报演出,在整场汇演的14个节目中,我院获得金、银、铜奖的三个节目均参演)。8月15日至16日,作为常务理事,我赶赴哈尔滨参加中国警察法学会以“警察法治建设与zd工作四项重点改革”为主题的2013年年会,并主持分组讨论。五是11月份带病(重感冒)坚持工作,南北西东转战:11月7日学院党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我即按赵书记指派,带病与黄xx同志乘车赴京,8日晨赶到公安部政治部开会,当晚返程,9日上午到汉(在近武昌站的火车上接到曹院长电话,说另有工作向公安部汇报,让我留在北京不回);11日我又带病和xx、张平同志一道,随省公安厅国合局石军局长等一行,赴公安部国合局汇报我院承担外警培训任务事宜,在与部国合局廖局长汇报交谈中,我主动提出我院有条件承担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工作,受到廖局长等领导的首肯(廖局长当即同意在继浙江警院“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后,在我院建立第二个“中心”,即“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11月15日,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外警培训基地和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筹建事宜;11月18日至22日,受曹院长指派,我再次带病带领xx、xx、xx、xx、xx等同志分赴云南、浙江警院考察调研外警培训和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建设问题;返院后,因外警培训前期工作紧急,我思考工作方案几夜难眠,并利用在校医院输液治疗的时间,与相关同志商量、研究外警培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事宜,并亲力亲为,亲自撰写汇报材料,于12月6日向院党委会汇报,后又向省厅国合局汇报。至此,外警培训基地、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究中心建设的前期工作才算告一段落,而我仍在重感冒中。

2.为师生谋福造利方面。一如既往地为教职员工在在职攻读学位、子女上学等方面帮助做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如有一毕业生患病,电话央我帮他在同济医院找医生确诊,我即照办。特别是今年省里教师职评,在我不再任高评委的情况下,我仍为我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多方做工作,据悉效果较好;作为评委,在第四届“xx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评审会上,助推我院易江波、陈晓辉二位副教授获评提名奖(全省共6名,其余或为教授、博导,或为法律专家)。

(三)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坚决服从党委的集体领导,坚决执行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尊重书记、院长和班子其他成员,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自觉当好副职和配角;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并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尊重下级,注重调动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接受监督;为人谦和,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有较强的亲和力;严于律己,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不廉现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崇尚实干,最恶空谈;工作认真负责,守时守信,敬业勤业,亲力亲为;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在个人学术兼职和参加学术活动方面,继续兼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和警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xx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xx省高教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社区矫正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参加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1次,参加省市法学会举办的法治xx论坛、武汉法治论坛暨长江中游城市群首届法治论坛各1次。受聘担任《武汉法治》杂志特约编审。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述职,领导干部,述廉,报告

2014年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相关范文列表

一、以往的思想、工作回顾 我做为一名普通的领导干部,经常把学习作为修身、做人、为官的头等大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01-01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时,认真履行纪检组长抓好全局反腐倡廉的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注重超前防范,突出抓好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01-01

根据《市党政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现本人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将个人履行廉政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年来...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01-01

一、以往的思想、工作回顾我作为一名普通的领导干部,经常把学习作为修身、做人、为官的头等大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深入...01-01

与此同时,在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我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采取领导述职、民主测评、考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考核,...01-01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无论是选拔干部,还是重大问题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01-01

我乡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动员大会于2009年6月11日在乡机关办公楼大会议室召开,在动员会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现将梳理汇总情况作如下报告:一、对×同志个人在履职、勤政...01-01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党风廉政工作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始终...(1)(2)编辑推荐:【返回 述廉报告 栏目列表】01-01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团结带领分管部门的同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学习,攻坚克难,改进作风,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01-01

同领导干部、班主任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要求在放学时间,严禁同学们出入校门,严禁在校内吃零食,做好晨午检,有发热情况的及时同家长联系,并向学校汇报.要做到学生在校期间,有学生在必须...01-01

根据政府工作分工,我具体分管*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听党课、记笔记、谈感想,进一步掌握了中央对党建和反腐倡廉的最新部署和要求,明确了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01-01

根据镇江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人年至年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主要...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始终把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01-01

身为领导干部,既要廉洁自律,还要带好队伍....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以这次述廉为动力,不断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全面提高执政...01-01

现将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领导和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做简要汇报:一、工作职责履行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以邓小...鼓励干部职工创作热情为基点,积极介入、疏导,打造“以廉为...01-01

xx年年,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班子成员一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全局上下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01-01

响应党风廉政建设的号召,比照述职述廉制度,对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组织和群众汇报一、用理论武装...做为政府的一名领导干部,我时刻紧记党党风廉政的宗旨,坚守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01-01

为此,我始终保持着一种平衡的心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勤为本,以苦砺志,以廉修身.尤其能正确对待、勇于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身为领导干部,既要廉洁自律,还要带好队伍....01-01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现按照*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一年来执行廉洁...为官之道,廉为根本....01-01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1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情报先导、预防为主、严密防范、稳妥处置”的方针,努力消除各种安保隐患,为加强反恐基础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

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2篇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落实全面领导责任。明确我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并于3月2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研究会议,按照县教体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和党总支工作实际制定《昌宁二中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加强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持续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校统一发放了《云南省昌宁县第二中学政治学习、师德师风学习笔记》,要求全校教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不断提升思想整治觉悟,加强对党的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纪委全会、教育体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县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我校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教育广大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

4.加强党内监督。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②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我校在公物采购、差旅费用报销等事项上,有严格的审批请示程序,财务室对学校财务工作定期进行自查总结汇报。③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策制度。④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学校领导干部每年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告请示制度。

5.推进党政公务公开工作。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做好党务、校务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在学校图书馆与实验楼之间过道设有专门的公示展板。

6.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党总支书记作为昌宁二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带好了班子队伍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7.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学校“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抓书记、书记抓”的责任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科学制定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各班子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我校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严抓思想教育,强化法纪意识。一是组织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和“云岭先峰”APP,组织学习了“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二是开展职业廉政教育。一年来,我校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由党总支负责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要”、“十禁止”、“十不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昌宁二中规范师德师风“八倡导”、“八禁止”》、《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基本内容》、《手握“四宝”,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对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及补课进行专项治理》、《昌宁二中学校自媒体管理规定》等法规及开展《新时代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集中观看《风清气正,激浊扬清》、《叩问初心》和《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四是开展廉政家风教育。组织学习《朱子家训》和《颜氏家训》,增强教师廉洁齐家的意识。以上“四个教育”唤醒了大家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使党员干部真正将党规熟记于心,实践于行,自觉做到遵纪守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教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加强组织建设,激活支部活力。年内,我校按照教体工委和教体局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党群团的换届工作,完成校内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硬件设施建设。对各支部委员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动员2名积极分子递交了入党申请,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明确支部在年级中的地位为抓手,激活了支部活力,使支部真正成为年级工作的战斗堡垒。

3.加强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落实。一年来,我校成立了以分管副校长牵头的学校督查组,并由党总支牵头制定了《昌宁县第二中学德育安全督查方案》、《昌宁县第二中学纪律作风、师德师风督查方案》、《昌宁县第二中学教学教研督查方案》,使督查工作实现校园全覆盖。并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聚焦源头防范,及时提醒警示。对违纪行为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及时纠正,落实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全年提醒谈话共计20人次。

4.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降低廉政风险。主要在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方面健全完善防范措施。本年度组织召开了昌宁二中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以下六个方案一个规定,即《昌宁二中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推荐评审实施方案》《昌宁二中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晋级聘任工作方案》《昌宁二中学校发展目标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昌宁二中教职工学年末工作业绩考核方案》《昌宁二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昌宁二中教职工假缺管理规定》《昌宁二中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昌宁二中重大决策议事制度》。一是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五不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建立信访举报受理制度;三是建立学校物资采购审批制度;四是完善物资管理工作流程。

5.加强舆情导控。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2020年3月底,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成立了宣传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宣传制度,明确了宣传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规范信息宣传,每月报道学校重大事件,向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宣传中心等新闻媒体报送新闻稿件,全年共报送稿件83篇,客观真实地向外界宣传学校全面工作,有力促进了学校工作的开展和未来发展。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情况

我校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并对“沉疴陋习”进行重点纠治,通过自查自检,目前不存在同城接待、私设“小金库”、赌酒、下基层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领取报酬、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问题。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作为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一是我校坚决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响应上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全面支持和投入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竭尽全力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和创建卫生工作,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工作闲暇,克服困难,走村入户,调查走访,任劳任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整治校园欺凌结合起来,成立昌宁二中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办公室,对校园欺凌进行彻底整治。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本校反腐倡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和党的建设之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延伸和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二是注重源头防范。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强化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组织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加大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谈话和问责力度,目前已组织不同层次约谈20人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继续开展重大事项报告,建立廉政档案、签订廉政承诺等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强化权力约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扎实推进党务、校务和财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组织开展学校财务专项检查和学校工会经费专项检查。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年级分管领导和个别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意识不高,担当不足,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2. 主体责任落实参差不齐,有的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廉政建设制度要求执行力不足。

3.源头防范制度不够完善,师德师风、职业追求等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

4.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标准不高,季度研判工作不到位,主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力。

5.监督管理范围不够广。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的重点一直是上班八小时内,超出工作范围外的管理渠道窄、途径少,特别是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

6.党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简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批评意见多为提建议,支部组织生活会无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清单。

7.校务、财务、党务公开工作不规范,公示内容不全面。

8.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严不实。主要表现为学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只报告实发工资数。

9.对《昌宁县教育局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学习理解把握不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10.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超范围慰问;二是未严格按规定收取工会经费。

(二)整改措施:

1. 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提高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2.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度。

3.进一步加强源头防范,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职业追求的宣传教育。

4.进一步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丰富学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素质教育,强化学校德育工作,丰富学校德育活动,提升学校文化建设品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5.注重教育防范,着力创建廉政氛围。一是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廉政文化宣传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全力推进廉政文化创建全覆盖。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以《党章》和党纪党规、典型案例通报为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清醒人和明白人。二是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廉政家风建设,充分发挥家庭人员之间的监督作用。

6.严格按规定开展好党员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让党员组织生活会成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手段。

7.严格执行“三公开”制度,定期、不定期将党务、校务、财务事项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8.加强对政策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相关典型案例通报”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学校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9.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理解,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报销标准。对超标准报销的费用,按要求进行及时收缴。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犯罪预警 防范 系统

作者简介:陈克清 (1960―)河北金融学院保卫处处长,政工师。

赵秀丽(1979―)河北金融学院保卫处。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4-0125-01

预防和遏制大学生犯罪是高校保卫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大学生犯罪频频发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成为建设和谐校园的主要障碍。在新时期,大学生犯罪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高校保卫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科学的应对机制,努力解决这一难题。

我们坚持“预防在先、紧急处断、充分善后”的理念,制定了一套大学生犯罪预警机制。我们设计的预警机制由五个基本系统组成。

一、信息采集处理系统

根据犯罪心理学和犯罪构成理论,任何犯罪行为的实施和完成都有一定的情绪波动等罪前过程。因此及时、有效地把握这些信息是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前提。

我们十分重视信息的采集,预警机制中设计了双轨制的信息采集系统。从渠道类别上看,我们形成预警信息的渠道主要包括两类:学生系统和保卫部门系统。

(一)学生系统。当今高校学生数量较多,情况复杂,治安信息庞杂,要想全面掌握学生的情况必须坚持依靠学生的群众路线。因此我们注重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信息采集系统。我们信息采集单元中学生系统主要包括党团组织系统、专职辅导员系统、安全信息员系统三个基本信息采集点。党团组织和专职辅导员是高校中与学生接触最为密切的机构,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学生的基本动向。因此我们在校领导的支持下,建立了与党团组织、专职辅导员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其纳入我们的预警系统。这样,就形成了“问题学生学生党团干部(班干部)团委(辅导员)保卫部门”的信息采集链条。除此之外,我们保卫部门还建立了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由保卫干部负责在各个班级遴选安全信息员。安全信息员与保卫干部建立密切联系,可以随时将安全隐患信息及时通报保卫部门。

(二)保卫部门系统。保卫部门依靠自身的一些优势,着重重点信息的采集。我们主要包括门禁系统、技防系统、巡逻系统,三个基本信息采集点。门禁系统注重可疑人员和物品的出入,做好盘查和登记。技防系统主要是通过在关键部位设置的监控探头及时发现各类可疑现象。巡逻系统与上述两个系统即补充配合又相互独立。

高效、科学的信息处理能力是信息采集处理系统的灵魂。我们上述两类渠道采集的犯罪预警信息数量是非常庞大的。为了避免“过于自信”和“过于谨慎”的两难,必须及时对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按照信息昭示犯罪的程度不同,我们将信息分为四类:一类信息是指那些反映相关学生实施犯罪可能性较小的信息。二类信息可以叫做持续关注类信息,将这些信息的相关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通过信息渠道对其进行进一步观察。三类信息是指已经具备可能诱发犯罪的条件,犯意尚未形成或正在行成中。对这类信息,将启动事前干预程序。四类信息是危险信息,即犯罪条件具备、犯意已经形成、犯罪行为将要实施,对这类信息则必须立即处断,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预警档案系统

我们的预警档案系统与信息采集处理系统是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预警档案是信息采集处理系统的结果――二类信息将启动预警档案系统;预警档案又是重要的信息采集点。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有大量的三类、四类信息是从预警档案系统中获得的。预警档案系统主要由根据犯罪类别设置的若干套重点对象档案组成。例如财产类犯罪重点对象档案、暴力犯罪重点对象档案等。经过一定时期某被观察对象无后续信息获得将从档案中撤出。相反,如果持续观察获得了更多的信息,有信息达到更高的类别或者信息累积达到更高的类别时,将触发更高级别的预警响应。

三、事前干预系统

大学生犯罪预警机制基本理念的核心是预防犯罪,因此及时有效的事前干预以防止犯罪的发生是整个预警系统的重点。我们注重对于重点隐患的科学、及时、有效的事前干预。预警系统内设有专门的干预机构,并定期会同学生党团机构、专职辅导员进行刑法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系统的干预能力和干预效果。

事前干预工作应注意一下原则:第一,利用档案信息,制定干预方案。干预方案必须是因人而异,分析档案中记载的相关学生的信息,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第二,做好保密工作。干预对象的个人隐私保护十分重要,处理不好不但起不到干预的作用还可能激化矛盾。

四、紧急处置系统

信息采集系统一旦获得了级别较高的预警信息,可在任何时间即时传递至预警机制的最高决策单元,犯罪预警机制可立即启动紧急处置系统。

最高决策机构下达指令后,监控室可立即调整监控探头捕捉后续信息;巡逻机构通过对讲系统立即到达制定位置;其他相关部门也会在第一时间得到预警系统的情报,及时赶到现场。通过劝阻、说服、制止、控制等方式,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五、犯罪善后系统

一般理解,善后系统已经不属于防范犯罪发生的预警系统了,但是我们认为,犯罪行为发生后,充分的善后工作是预警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因为犯罪发生后我们必须从我们的预警机制中去寻找漏洞,这是预警机制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预警机制中的善后系统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打消“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一旦发现犯罪行为应该立即通报公安部门,请求司法介入,以维护司法的公正。

第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犯罪发生后对相关学生和人员会有较大的影响,对学校的治安环境会有一定的破坏,也可能有一些谣言和猜测流传。这些都构成了新的不安全因素,因此预警机制中必须设立相关案件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网络、公告栏、治安通报等形式将案件相关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

第三,以案说法,加强教育。犯罪发生后,对于距现场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最近的大学生来说,会有较大的心理冲击。抓住这样的时机,对大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法制教育必然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4篇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纪委: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分解落实XX市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匀党办通[2006]12号)的要求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XX镇党委结合XX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抓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绩效。12月初,镇党委按照《XX市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考核要求组织了一次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XX镇党委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将匀党办通(2006)12号《关于分解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通知》对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按照归口负责和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做到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各单位负责人都明确了工作任务。同时为了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镇党委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镇对站所和村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经常在党政联席会议和周二学习例会或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定期地听取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分别于7月初和12月初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和全年检查。

3、抓好责任制的追究。为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我镇根据《XX市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了《XX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原则、方式、内容和措施。经自查,今年我镇没有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除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学习教育外,镇党委、纪委还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XX镇党政领导廉洁从政责任书》,镇党政主要领导也向镇党委和纪委作了《廉洁自律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央、省、州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不准”以及XX市《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五条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镇党委对1至11月机关干部在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逐条的进行对照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工作。党员民主评议:3月份,顺利完成农村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共有279名农村党员参加,占农村党员总数336名的83%),绝大多数党员均达到合格党员要求,没有不合格党员;5月份,机关一、二、三支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84名机关党员参加评议。经过评议,均达到合格党员要求,没有不合格党员。民主生活会:7月18日,镇党政班子在经过了组织学习、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程序后,召开了XX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本次会议,班子成员间本着“亮出问题不怕丑,指出问题不怕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纠缠细枝末节,共同促进工作”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市纪委副书记雷白光同志参加了会议。述职述廉:我镇根据中共XX市委匀党通(2004)17号和中共XX市纪委匀纪通(2006)26号文件的要求,于11月24日进行了党政主要领导述廉工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金亦贱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振疆同志分别作了述廉报告。与会人员根据两位主要领导的述廉情况和述廉内容进行了无记名的民主测评,测评中共发出测评表27份,收回27份,经统计,对两位主要领导述廉情况的满意率为100%,对述廉内容的真实率为100%。

三、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情况

由于组织健全,责任明确,XX镇的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近年来都抓得比较好。今年,我镇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立卷归档和报告制度。在换届人员变动后,镇政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两个组织,机关各站所和各村均建有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由党政办公室具体抓机关站所的政务公开,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抓村务公开。经查,1-12月工机关站所政务公开了180期,村务公开了50期,公开内容涉及政务、财务、救灾救济、计划生育、移民搬迁等方方面面,特别是镇财政所将各村的财务收支状况每季度向各村通报一次的做法,进一步增加了村级财务运作的透明度,是历年来所没有的现象,受到了各村的欢迎。

四、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1、干部选拔和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我镇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批中层干部后,至今未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目前按照干部选拔的有关规定,着重于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006年下半年,镇纪委对XX镇平浪村下街组党员陈业斌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按程序完成了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工作,镇党委关于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上报市纪律。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首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始终坚持周二学习日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有计划、按步骤地深入学习两个《》和《实施纲要》,学习中央、省、州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不准”以及XX市《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五条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纪律和规章制度。其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对部门和村的考核办法。在总结去年对村、对部门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对部门的考核进行了新的改版,将原来的条款式、固定式,改为月考式,即每月由各单位根据本职单位的工作,拟出下月工作计划,加上镇部署的中心工作,形成每单位的一月工作目标,每月结束后,由分管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分别对该部门的一月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年度总评后作为对该单位及个人的考核依据。

3、认真执行《XX市公务车标识制度》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XX市公务车标识制度》,严禁领导干部驾驭公车或公车私用,经查不存在领导干部驾驭公车或公车私用现象。

4、纠风工作情况

我镇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教辅、国土、村建、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组成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于8月29日-9月4日,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大检查。检查以平浪完小、平浪中学和电管站、村建所、国土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涉农收费单位为重点,同时检查了三个管理校、四个教学点。检查采取查看账册、收费公示、收费单据和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发生。中小学收费比上年减负84190元(学杂费减免),国家实行“三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13.1867万元。

五、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今年以深入学习《》和《实施纲要》为主,同时学习中央、省、州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不准”以及XX市《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五条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纪律和规章制度,随时通报本市及各地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事)件,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黔南州纪委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委的十条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严明市乡两级党委换届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镇党委制定了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二的学习日进行学习,并要求参学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2、积极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6月28日,在建党85周年来临之际,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以、、卢万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示范教育读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映卢万里等人巨额贪污受贿案的专题电教片,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并进行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10月10日,我镇召开换届工作纪律警示教育会,专题传达州纪委和州委组织部《关于杨光玲严重违反换届工作纪律情况的通报》,并重申和强调了换届工作纪律。全镇干部职工和各村支书、主任、文书共62人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

3、随时用《纪检监察信息》、《组工信息》、《平浪信息》、《综治简报》以及通过《黔南日报》、黔南电视台等形式,报道和反馈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各种重要工作情况。至今已通过以上形式上报各种工作信息共84期(其中《纪检监察信息》13期、《纪检监察调研》3期、《平浪简报》4期,《平浪调研》1期)。

4、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活动。成立了XX镇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确保我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村、组活动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七一”活动期间,我镇还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廉政文化有奖知识竞猜”,有效地推动了我镇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11月12日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培训会,对全镇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廉政文化培训,以此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廉洁教育。

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较大改变,生活作风得到进一步规范,单位干部职工无论八小时以外都无参与违法违纪的现象,同时也保证了换届之年的人心稳定,真正做到了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六、工作:

我镇是2005年的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我镇又被列为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镇工作,1至9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我镇以完善三级网络建设为工作目标,通过调整工作领导组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抓好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开展知识业务培训、建立台帐等,将XX镇的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建立台帐制度,是我镇今年深化三级网络的一大举措,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台帐建立以来,各村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反馈更加及时快捷,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深受人民群众好评。台帐制度建立以来,各村、各部门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9份,已处理18份。

警校学生干部述职报告范文第15篇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分解落实*市*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匀党办通[*]12号)的要求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镇党委结合*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抓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绩效。12月初,镇党委按照《*市*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考核要求组织了一次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镇党委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将匀党办通(*)12号《关于分解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通知》对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按照归口负责和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做到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各单位负责人都明确了工作任务。同时为了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镇党委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镇对站所和村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经常在党政联席会议和周二学习例会或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定期地听取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分别于7月初和12月初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和全年检查。

3、抓好责任制的追究。为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我镇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原则、方式、内容和措施。经自查,今年我镇没有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除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学习教育外,镇党委、纪委还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镇党政领导廉洁从政责任书》,镇党政主要领导也向镇党委和纪委作了《廉洁自律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央、省、州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不准”以及*市《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五条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镇党委对1至11月机关干部在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逐条的进行对照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工作。党员民主评议:3月份,顺利完成农村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共有279名农村党员参加,占农村党员总数336名的83%),绝大多数党员均达到合格党员要求,没有不合格党员;5月份,机关

一、

二、三支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84名机关党员参加评议。经过评议,均达到合格党员要求,没有不合格党员。民主生活会:7月18日,镇党政班子在经过了组织学习、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程序后,召开了*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本次会议,班子成员间本着“亮出问题不怕丑,指出问题不怕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纠缠细枝末节,共同促进工作”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市纪委副书记雷白光同志参加了会议。述职述廉:我镇根据中共*市委匀党通(*)17号和中共*市纪委匀纪通(*)26号文件的要求,于11月24日进行了党政主要领导述廉工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金亦贱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振疆同志分别作了述廉报告。与会人员根据两位主要领导的述廉情况和述廉内容进行了无记名的民主测评,测评中共发出测评表27份,收回27份,经统计,对两位主要领导述廉情况的满意率为100,对述廉内容的真实率为100。

三、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情况

由于组织健全,责任明确,*镇的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近年来都抓得比较好。今年,我镇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立卷归档和报告制度。在换届人员变动后,镇政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两个组织,机关各站所和各村均建有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由党政办公室具体抓机关站所的政务公开,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抓村务公开。经查,1-12月工机关站所政务公开了180期,村务公开了50期,公开内容涉及政务、财务、救灾救济、计划生育、

乡镇*年度*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移民搬迁等方方面面,特别是镇财政所将各村的财务收支状况每季度向各村通报一次的做法,进一步增加了村级财务运作的透明度,是历年来所没有的现象,受到了各村的欢迎。

四、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1、干部选拔和案件查处情况

*年我镇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批中层干部后,至今未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目前按照干部选拔的有关规定,着重于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年下半年,镇纪委对*镇平浪村下街组党员陈业斌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按程序完成了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工作,镇党委关于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上报市纪律。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首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始终坚持周二学习日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有计划、按步骤地深入学习两个《》和《实施纲要》,学习中央、省、州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不准”以及*市《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五条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纪律和规章制度。其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对部门和村的考核办法。在总结去年对村、对部门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对部门的考核进行了新的改版,将原来的条款式、固定式,改为月考式,即每月由各单位根据本职单位的工作,拟出下月工作计划,加上镇部署的中心工作,形成每单位的一月工作目标,每月结束后,由分管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分别对该部门的一月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年度总评后作为对该单位及个人的考核依据。

3、认真执行《*市公务车标识制度》情况

我镇严格执行《*市公务车标识制度》,严禁领导干部驾驭公车或公车私用,经查不存在领导干部驾驭公车或公车私用现象。

4、纠风工作情况

我镇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教辅、国土、村建、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组成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于8月29日-9月4日,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大检查。检查以平浪完小、平浪中学和电管站、村建所、国土所、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涉农收费单位为重点,同时检查了三个管理校、四个教学点。检查采取查看账册、收费公示、收费单据和走访群众的方式进行。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发生。中小学收费比上年减负84190元(学杂费减免),国家实行“三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13.1867万元。

五、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今年以深入学习《》和《实施纲要》为主,同时学习中央、省、州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不准”以及*市《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五条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等纪律和规章制度,随时通报本市及各地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事)件,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黔南州纪委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委的十条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市乡两级党委换届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镇党委制定了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二的学习日进行学习,并要求参学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2、积极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6月28日,在建党85周年来临之际,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以、、卢万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示范教育读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映卢万里等人巨额贪污受贿案的专题电教片,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剖析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并进行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10月10日,我镇召开换届工作纪律警示教育会,专题传达州纪委和州委组织部《关于杨光玲严重违反换届工作纪律情况的通报》,并重申和强调了换届工作纪律。全镇干部职工和各村支书、主任、文书共62人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

3、随时用《纪检监察信息》、《组工信息》、《平浪信息》、《综治简报》以及通过《黔南日报》、黔南电视台等形式,报道和反馈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各种重要工作情况。至今已通过以上形式上报各种工作信息共84期(其中《纪检监察信息》13期、《纪检监察调研》3期、《平浪简报》4期,《平浪调研》1期)。

4、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活动。成立了*镇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确保我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村、组活动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七一”活动期间,我镇还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廉政文化有奖知识竞猜”,有效地推动了我镇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11月12日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培训会,对全镇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廉政文化培训,以此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廉洁教育。

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较大改变,生活作风得到进一步规范,单位干部职工无论八小时以外都无参与违法违纪的现象,同时也保证了换届之年的人心稳定,真正做到了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六、工作:

我镇是*年的工作先进单位,*年,我镇又被列为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镇工作,1至9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我镇以完善三级网络建设为工作目标,通过调整工作领导组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抓好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开展知识业务培训、建立台帐等,将*镇的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建立台帐制度,是我镇今年深化三级网络的一大举措,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台帐建立以来,各村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反馈更加及时快捷,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深受人民群众好评。台帐制度建立以来,各村、各部门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9份,已处理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