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严格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环境应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15号)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环境应急管理有关信息。切实做好了节假日、汛期、重要会议活动和应急处置期间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值班工作,提前进行工作部署,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今年我区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处罚追责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在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处理。今年以来我区无环境突发事件发生,不存在处罚追责情况,仅对辖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整改。

二、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

(一)深入推进环境风险管控。一是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合理编制应急预案。我局对全区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按照企业类型、风险等级等进行了归类,并要求业主单位对各自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截止目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辖区内重点加油站、xx第二污水处理厂、兴亚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二是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会同畜牧、住建、卫计、水务、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环保责任,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截止目前,分行业对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等行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车辆100台次,检查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5家次,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10余家,已责令问题企业进行整改,下达整改决定书18份。

(二)明确环境事件责任追究。一是印发了《xx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x区府办发〔2017〕 号),成立了xx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区府联系副主任、xx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环保局。二是明确了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在汛期和节假日均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明确应急值守工作职责,实行突发环境事件的零报告制度,确保在问题出现时应急人员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较好地完成了值守应急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三、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一是推进应急能力及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区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省级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区级各部门及通信企业等力量共同参与环境应急管理。二是着力提升应急业务水平。为提高环境应急人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有6人次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在全局进行了传达。同时,对养殖场、加油加气站、砖厂等行业业主进行环保应急培训,要求各企业业主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和应急演练

四、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参加廉洁从政教育,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应急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塑造用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境应急管理队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隐患排查范围不够广。由于客观上存在的人少事多等原由,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漏洞,排查主要针对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较大,可能造成的影响较严重的企业,尚有部分风险较小的企业没有排查到。同时,对问题的查找还不够彻底,对于在排查中查出的问题,多是采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在后续的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整改进度较慢,整体效果不理想。

(二)业主重视力度不够高。各企业业主对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视度不够,致使在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演练开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教力度,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下步,要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提高企业业主危机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同行业开展交叉排查,深入全面的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科学合理的制定整改措施。

(二)拓宽排查范围,实现企业排查无缝覆盖。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以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为排查重点,逐一检查,不留死角。既要对全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一企一单”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又要做好问题企业的整改后督察,对企业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环境安全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企业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按照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对久拖不改和整改不力的企业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合新环保法和配套办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确保问题整治到位,及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严格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环境应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15号)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环境应急管理有关信息。切实做好了节假日、汛期、重要会议活动和应急处置期间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值班工作,提前进行工作部署,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今年我区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处罚追责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在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处理。今年以来我区无环境突发事件发生,不存在处罚追责情况,仅对辖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整改。

二、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

(一)深入推进环境风险管控。一是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合理编制应急预案。我局对全区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按照企业类型、风险等级等进行了归类,并要求业主单位对各自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截止目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辖区内重点加油站、xx第二污水处理厂、兴亚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二是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会同畜牧、住建、卫计、水务、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环保责任,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截止目前,分行业对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等行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车辆100台次,检查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5家次,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10余家,已责令问题企业进行整改,下达整改决定书18份。

(二)明确环境事件责任追究。一是印发了《xx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x区府办发〔2017〕 号),成立了xx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区府联系副主任、xx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环保局。二是明确了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在汛期和节假日均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明确应急值守工作职责,实行突发环境事件的零报告制度,确保在问题出现时应急人员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较好地完成了值守应急和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三、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一是推进应急能力及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成立区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省级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区级各部门及通信企业等力量共同参与环境应急管理。二是着力提升应急业务水平。为提高环境应急人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共有6人次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在全局进行了传达。同时,对养殖场、加油加气站、砖厂等行业业主进行环保应急培训,要求各企业业主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和应急演练

四、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参加廉洁从政教育,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应急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塑造用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境应急管理队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隐患排查范围不够广。由于客观上存在的人少事多等原由,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漏洞,排查主要针对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较大,可能造成的影响较严重的企业,尚有部分风险较小的企业没有排查到。同时,对问题的查找还不够彻底,对于在排查中查出的问题,多是采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在后续的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整改进度较慢,整体效果不理想。

(二)业主重视力度不够高。各企业业主对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视度不够,致使在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演练开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教力度,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下步,要加大宣传力度,灵活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提高企业业主危机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同行业开展交叉排查,深入全面的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科学合理的制定整改措施。

(二)拓宽排查范围,实现企业排查无缝覆盖。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以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为排查重点,逐一检查,不留死角。既要对全区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一企一单”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又要做好问题企业的整改后督察,对企业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环境安全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企业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按照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对久拖不改和整改不力的企业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合新环保法和配套办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确保问题整治到位,及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环境总量继续维持下降趋势,全市共受理各类5743件,比2011年(6016件)下降4.54%,件100%按时进行了调处并及时回复,回复反馈率100%,人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力保障世博安保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厅关于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要求和部署,研究制订了《市环保局世博会“环沪护城河”环境安保工作方案》和《市环保治安防控等级响应工作方案》(台环保〔2012〕67号),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世博环境安保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将环境应急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环保〔2012〕166号),就全面提升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推进年”活动。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检查,充分利用好环境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指导企业实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讨论、评估,帮助企业分析判断所面临的环境隐患威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重点防护,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有效提升应急队伍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内部应急制度建设。各地各企业都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厅有关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世博安保环境安全大检查”、“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电镀行业执法检查”、“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检查”、“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我市43家省级重点环境安全监管企业为基础,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640余家次,重点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查,并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企业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应急池、应急阀门,确保满足环境应急需要。

(四)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应急能力

按照应急工作实战需求,一是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加强放射源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对全市34家放射源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以“创建放心放射源县(市、区)”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采购了辐射测定仪,应急防化服等环境应急设备,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二是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12年10月20日上午,我局会同临海市环境保护局、临海市卫生局、临海市公安局及正特集团在正特集团带钢车间举行首届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要求部分县、市、区环保局及放射源单位进行观摩,演练历时1个半小时,取得成功,得到了省辐射处领导的肯定。同时要求企业结合危险源种类,分别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局和企业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应急队伍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实战能力得到了锻炼,检验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切实解决环境纠纷

加强“”和环境热线建设,配备受理专用手机,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听;建立完善工作领导批办和限期反馈、接待日、终结等制度,热情受理、积极调处各类环境投诉;同时积极开展“积案化解年”活动,对积案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制度;对重复访,群体性上访设立领导包案制度,责任到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的积案,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注重效果、落实稳控”的工作要求,采取疏导、劝导、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级、重复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使环境数量不断下降。

2012年,虽然我局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应急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应急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缺乏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知识培训。二是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应急池、应急阀门等环境应急设施未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个别企业应急资料档案归档不及时、应急预案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善、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2011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部署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增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还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国家环保总局也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这些会议精神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月*日至*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从实践“*”重要思想,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四要协同应对,快速反应。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专项预案,还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

五要加强基层,全民参与。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和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月*日,总理在国务院研究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上还强调指出,要坚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做好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娱乐场所安全等工作,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健全责任,强化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卢展工书记多次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指示,*省长要求要“像‘防灾’一样防治污染”,环境执法要坚持“天天在行动”。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的*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月*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预案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

二要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快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组织体系。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三要完善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增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五要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基层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重点单位抓紧建设安全高效的应急体系。

六要做好应急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广大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在这次会议上,刘德章常务副省长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完善应急体制机制;要以人为本,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防患未然,扎实做好应急工作各项准备。

(三)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教训,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提出全国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措施。王玉庆副局长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突出的环境事故隐患;要立即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掌握污染源隐患情况,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理处置措施;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周围居民以及广大群众的宣传,重视环保部门自身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培训,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污染状况,绝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更不能拖延不报,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对不及时报送情况或隐瞒信息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这些会议,全面部署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保障环境安全的具体要求。我们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国家总局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努力提高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总结回顾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认清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省环保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19*年福州二化氯气泄漏事故和20*年沙溪污染死鱼事件之后,我们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结合实际,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努力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了一系列突发性环境事件

19*年以来全省共发生172起环境污染事故。在每次突发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污染事故监测和处理处置工作。特别是对沙溪污染死鱼事件、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和上杭氰化钠储罐车翻车事故等重大污染事故,以及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数起放射源丢失事故,领导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省政府和总局领导的肯定。

一是应急反应比较快速。比如近年来多起放射源流失事故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接到报告后,省局领导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领导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很快查找到放射源,且多次是连夜出发,连夜查找。省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省长在*月*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还再次表扬环保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二是监测作用得到发挥。在每次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都十分重视环境监测的作用,及时组织监测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和调查工作,用监测数据说话,通过监测数据确定污染源,分析和判断污染趋势,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处置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处置措施及时果断。比如在沙溪污染死鱼事件调查过程中,省局领导深入现场协调并彻夜组织调查监测,果断提出紧急措施,控制污染,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在调查处理上杭氰化钠货车翻车事故中,省局领导连夜赶赴现场,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筑坝截流措施,将氰化钠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紧急调运次氯酸钠等抢险物资进行消毒,有效地防止了事件扩大。

四是环境执法基本到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比如,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南平放射源流失事故的责任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上杭氰化纳货车翻车事故的肇事者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沙溪污染死鱼事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初步建立了组织比较规范、程序比较合理、应对比较有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应急工作机构。近年来省局先后成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本月中旬,又对原有各个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进行了整合、充实,成立了省环保局突发性环境紧急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省局还成立了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等具体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省政府已制定实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一总体预案,省局正在牵头修改完善省政府专项预案《*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省局还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放射性、化学恐怖袭击、地震次生灾害等一系列应急预案,并专门编印了《*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手册》,汇总有关应急处理处置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程序、工作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和辐射源特性及处置方法、应急通讯网络等信息。

三是配备应急装备。在实施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建立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提高全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的同时,强化应急装备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厦门市环境监测站购置了车载流动实验室(即环境应急监测车),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车配置工作也已基本落实。省环境信息中心配备了车载卫星传输系统,能够通过卫星实时向应急指挥中心传输文件、数据、照片、语音和影像资料。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20*年*月,省局组织了第一次应急演练。今年*月*日,省局再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分别模拟水、大气和辐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监理所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进行应急监测和处置,并在演练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现场评估,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在演练过程中,临时通知福州市、永泰县、闽侯县环保局,检验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应急响应和联动的工作机制。这次演练程序基本合理、指挥基本得当、通讯比较畅通、反应比较迅速、分工比较明确、运转基本有序,达到了锻炼队伍、检验装备、考察应急响应体系的目的。

五是着手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重视发挥专家和监测信息库的作用,在制定的各种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中,对发挥专家咨询作用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近年来的污染事故处理中,从接到事故报告起就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监测和处理处置方案,努力避免和减少损失,并确保事故原因得以客观、公正的认定;运用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初步建立环境功能区划、水质和大气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有关环境应急监测课题研究,努力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科技支撑能力。

(三)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保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今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9.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7大水系的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河流。今年以来城市空气质量以api指数统计均为优和良,优于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平均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37%,其余14.63%的区域为良,优良率居全国第一。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一些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污染纠纷现象,各级领导十分关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理处置工作仍亟待加强。一是客观上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比如,一些老企业年久失修,工艺老化、设备陈旧、管理不善,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不力、运行不正常、设施老化;放射源的丢失与失控、危险废物的随意堆存、危险化学品管护不严、运输不当等等,都有可能引发环境事故。还有不少环境事故隐患位于饮用水源地、江河两岸等环境敏感地区和人群密集的城镇地区,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比如,20*年三农公司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导致沙溪大量死鱼事件,并危及饮用水源安全,以及目前仍存在的三农公司、福州二化等单位大量氯气存放,都是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对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企业偷排偷放,没有认真负责地防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保护环境,为突发环境事故留下了隐患。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上麻痹大意,加之环保部门人员少、日常任务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够到位。三是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能力仍不高。环境应急机制尚不完善,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机制仍不健全,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依然不足,应急处置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务必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协调解决。

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发生爆炸导致松花江突发性重大污染事件,给环保部门敲响了警钟。我们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守土有责、加强监管、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妥善应对、减少损失,保障环境安全。这里着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指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利益重于泰山,我们的责任也重于泰山。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减少损失。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各级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环境危害,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环保部门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二)制定预案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几年来,我们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成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制定并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一旦有情况发生,相关单位就能很快进入工作状态。实践证明,预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预案却是不行的。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工作预案。一要抓紧修改完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这一省政府专项预案。要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实施。二要整合省局各种应急预案形成省局的部门应急工作预案。省局已经整合原有的各种预案形成了部门预案(讨论稿),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下一步还要根据省总体预案、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国家环保总局部门预案以及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省局直属有关单位的预案也要继续修改完善。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在1月10日前把对上述相关预案的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三要制定或完善各市、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和各级环保部门的部门预案。各设区市环保局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并牵头做好预案起草工作。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省局的部门预案,制定本局部门预案,并组织直属相关单位制定各自工作预案。已经制定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要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或完善相应的预案。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全省环保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保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制定和完善预案,一定要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重在操作、能够操作,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忌进行理论研究,切忌空喊口号。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把有限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到“刀刃”上,特别是对省里初步筛选的71个单位,要作为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督促其制定本单位预案。各设区市在制定预案时,也要确定重点监控对象。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明确预案由谁来启动,每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使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应急措施都十分明确。要做好各相关预案的相互衔接,逐级细化,越到基层环保部门和具体业务单位,预案中的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越具可操作性。

(三)加强演练

预案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关键是要加强预案的演练。从省局这次应急演练情况看,既锻炼了队伍,检验了预案和装备,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不足和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级环保部门要参照省局的做法,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工作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按照制定的预案全程演练,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一是实战的意识要增强。要把演练当作真正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来进行,事先不通知具体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大家的实战意识。二是协调配合要默契。参加演练的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加强沟通,协同作战。要加强与指挥中心的联系,形成双向互动的机制。要充分利用当地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格局。三是信息沟通要及时。在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的传递至关重要。各种监测数据、现场情况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是预案掌握要熟练。参加演练的各个单位和每一个工作人员,对预案的每一项规定、每一道程序、每一个要求、每一种办法,都要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五是后续措施要跟上。虽然只是演练,但也要按照实战一样,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妥善、有效的后续处理处置建议。同时,要对演练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查找不足,补缺补漏,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强化责任

卢展工书记在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作为一个领导班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公务员,责任是第一位的。有职有责,有位有责,有岗有责,责随职走。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所有要求,最终都落实在“责任”两个字上。所以一定要认识到“责任”两个字的份量。卢展工书记还多次强调指出,“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上没尽到责任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那就是最大的失职”。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突发事件既有偶然性,也是问题长期积淀的后果。我们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到位而影响应急处置工作,更不能因为平时没事而掉以轻心。否则,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就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害,我们也会因为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我们必须始终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能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的环境应急工作职责。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要沉着冷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各类危害。对应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环境应急组织体系,是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关键。要统筹安排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一要完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就能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应急工作。二要着力提高预警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随时掌握当地污染源隐患及其周边敏感目标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关口前移;对苗头性问题要见微知著,防范未然,采取措施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作、早处置,努力减轻危害。三要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省环保局。在确认为重大级以上环境事件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省环保局。调查过程中有关情况特别是监测数据要及时上报,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还应上报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要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四要完善科学决策体系。要建立专家人才库,制定预案时要认真听取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在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环境监测、处置建议、事后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使环境应急工作科学、准确、及时、到位。五要健全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既要加强本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协调联动,也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应急工作合力。

(六)增强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针对本地实际,配备现场应急监测、监理、信息传输仪器设备,为应急工作提供硬件支持。二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不仅要有快速反应能力,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要建立高素质的环境应急队伍,加强队伍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形成一支在环境应急状态下拉得出、过得硬、打得赢的队伍。三要紧紧依靠监测。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应急工作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我们不仅要依靠现场实时监测数据,而且要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点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数据网,为应急决策提供更加科学、详实的参考。四要建立环境应急信息平台。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数据资料、技术系统和设施,加强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储备。要建立完善相关危险品资料信息库,包括7类14种生化武器及毒鼠强、氰化物等常见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备有关标准样品,拟制各种针对性的处理处置规范。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争取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和卫星传输系统,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七)重视安全

要突出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环境应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同时,要十分注意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进行专门的防护和自救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八)摸底检查

苏增添副省长*月*日在国家关于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通报上批示:“我省这几年环境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但也要吸取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教训,重点摸清沿江(溪)化工企业和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企业的隐患,提出整治意见,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堵塞漏洞,真正把电报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苏增添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省局已在全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应当看到,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按期全面完成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对闽江、九龙江等“五江两溪”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下月中旬,省局还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督查工作。督查的重点:一是各市、县(区)环保部门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排查污染事故隐患的情况;二是各市、县(区)政府及环保部门制定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和应急装备建设的情况;三是对近两年审批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开展全面排查的情况;四是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和治污设施、应急处理设施的落实和建设运行情况,尤其是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工业集中区域污染整治情况,尤其是小化工企业集中区域环境污染整治、达标排放情况;六是对饮用水源和居民居住集中区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辖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各个单位,并将其列为制定或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做到了如指掌,未雨绸缪,事先防范。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力保障世博安保

(二)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推进年”活动。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检查,充分利用好环境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污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指导企业实时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讨论、评估,帮助企业分析判断所面临的环境隐患威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重点防护,有效提升环境应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有效提升应急队伍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强化应急意识,加强内部应急制度建设。各地各企业都建立完善了应急管理的有关规章和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厅有关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世博安保环境安全大检查”、“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电镀行业执法检查”、“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检查”、“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等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我市43家省级重点环境安全监管企业为基础,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640余家次,重点对位于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事故隐患防范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查,并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企业配备足量的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应急池、应急阀门,确保满足环境应急需要。

(四)开展演练,不断提升应急能力

(五)加强信访,切实解决环境纠纷

2012年,虽然我局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应急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负责人环境安全应急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缺乏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知识培训。二是应急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应急池、应急阀门等环境应急设施未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个别企业应急资料档案归档不及时、应急预案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善、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2011年,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6篇

1.当前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部分领导重视不够,应急预案不健全。一些地方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环境应急概念模糊,对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尚未真正形成。基层环境应急预案缺乏操作性,甚至在预案编制上有部分地区存在部门抄政府、企业抄部门、下级抄上级的现象。个别地方还存在应急预案未能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与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对应急物资储备和灾害状况估计不足、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等问题。同时,基层很多群众防灾知识匮乏,应急、应变、防灾能力低下,导致在灾害来临之际不知所措。这些问题必然给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1.2应急机制不健全,应急任务不明确。环境应急与监察任务不明确,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理念得不到落实,一些地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存在“有事一拥而上,平时无人负责”的现象。环境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上下信息不共享。《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环境应急机构必须独立。但从实际来看,大多数地方落实并不理想,有些地方政府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把环境应急机构当做政府的“救火队”、“消防员”,与国家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缺乏上下联动,缺乏信任与沟通,缺乏信息共享。

1.3应急队伍建设滞后,应急应对能力不足。环境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就要求基层应急队伍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作为,并要处置妥当。一旦不能妥善处置,往往会出现公众恐慌的局面,导致环境污染事态进一步恶化。目前,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应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方无应急指挥机构、无应急专业人才、无应急专项资金、无应急专项技能,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严重不足,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基层的应急救援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救援需要。

2.推进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未雨绸缪,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目前,基层环境应急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内部未形成有效机制,对外联动机制仍处于探讨摸索阶段。因此,要结合实际,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快促进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建设。针对本地区的主要环境风险类别,做好风险源的识别、监控、管理工作。基层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工作。

2.2固本强基,大力推进基层应急网络、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推进环境应急网络建设,积极与国家环境应急机构在软件上对接,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准确判断,便于协同指挥。高度重视基层环境应急部门标准化建设,自上而下地完善环境应急装备配置,配备完善的应急监测和人员防护装备,为处理好突发环境事件打下坚实基础。针对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参与部门及职责分工,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突出重点核心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

2.3厉兵秣马,建好3支队伍,努力提高基层应急应对能力。突发环境事件能否妥善处理,取决于基层环境应急机构是否具备3支队伍:一支综合素质强的管理队伍、一支年富力强的救援处置队伍、一支经验丰富的专家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通过演练完善预案,增强基层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针对性。要做好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经常性地开展以“减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将防灾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2.4对症下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我国的公共应急管理体制建构于全能政府的理念之下,全能政府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政府确实应该在应急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但主导作用不是全部作用。政府在公共应急管理中应充分保障、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公众的积极参与,这样可降低政府公共应急管理的成本,提高公共应急管理的效率。另外,民间组织调集社会资源的能力、动员志愿者的能力、内部管理运作能力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能力等需要进一步提高。

2.5要力争做到“五个第一”。第一时间报告,说清风险源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故蔓延;第一时间开展监测,有效降低事件成本;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度。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积极做好风险评估及处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由于事发突然、现场复杂、人员混杂,在处理过程中易造成现场破坏和证据丢失,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第一时间组织展开调查,积极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及处置,有利于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弄清污染源和污染因子,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保留企业的违法证据,为事后责任认定提供第一手资料。

参考文献

[1]贾志刚.安徽省环境监察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 生态学报,2005,25(2):254-260.

[2]王国强,基层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如何寻求突破[J].环境保护,2008,17(2):234.

[3]杨士荣.山西省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现状及发展思路[J].世界环境,2009(1):36-37。

作者简介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7篇

市环保局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报告

市环保局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报告**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副部长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签署仪式时讲话精神,以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为核心,切实加强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市环保局拓宽工作思路,从六个方面入手,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面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环境安全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和最底线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投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今年,面对邳苍分洪道砷污染事件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10941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56家,关闭取缔615家,限期治理442家,初步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二、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在开展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反复查、查反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切实做到排查整治“乡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信息,建立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切实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按照整改标准彻底进行治理。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及时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落实后督察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行“排查—评估—审定—治理—验收—监管”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三、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各县环境监测站都具备了29项基本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站具备了10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三道监控防线的监测预警。督促所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排污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实行企业排污超标预警机制。在增设的两条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防线上,认真执行每月监测三次的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逐步纳入在线监控,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严格执行数据会审制度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境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数据,异常问题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出现严重持续超标的、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立即上报。另外,冬季灰霾天气多发,容易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要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一旦出现连续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采取特殊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四、推进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凡是存在严重环境风险而又不能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已经审批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必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方可投入生产。还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与落实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将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作为环评验收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关要求方可通过验收。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三级联动”制度,出现在线监控超标、违法排污等行为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与省厅搞好衔接。要对号称“零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的类似罗庄天正氨基酸厂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地查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利用“12369”等群众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制定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企业找准环境风险环节,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和水、大气、辐射等环境应急预案。实行预

案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研究制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等相关内容,不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积极协调,增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增配人员,开展和参与环境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和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不断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制机制,认真筹备参加全市跨区环境应急演练活动,配齐配强环境应急设备,在演练中提高应急水平、在实战中增强处置能力。六、严格落实环境安全责任。环保部门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环保部门主要领导是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始终把环境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对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亲自抓,到一线去指挥、去督促、去落实。要明确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不履行安全防控责任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负责同志的环境安全意识。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8篇

[关键词]化工 环境监理 环境风险

[中图分类号] X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2-287-1

自2010年以来江苏省逐步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先后了《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写大纲(试行)》、以及各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编写大纲等规范性文件。通过近几年的试点,环境监理在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帮助企业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协助环境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化工类项目由于其自身工艺复杂、产污节点多,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因子多,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复杂、投资大,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且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等特征,往往是环境监理的重点行业。而在化工类环境监理中,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等方面的监理也是环境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下面笔者就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过程中环境风险、应急方面的关注点发表点个人的观点。

1化工项目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特征

(1)化工项目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管线、设备发生泄漏,导致有毒物质泄漏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2)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管线、设备、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伴生有毒污染物质扩散可能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污染的消防水外流可能对地表水造成影响,事故废水、污染物质渗漏可能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3)生产的非正常情况、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导致处理效果降低、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照成影响。(4)化工企业易发生事故连锁效应和重叠事故,引发更大的环境风险。

2环境监理的定义及阶段划分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以及环境监理合同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同时配合环境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处的不同阶段,可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

3环境监理过程中各阶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关注点

3.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三个监理时段中最关键的一个时段,在此阶段将着重核查工程设计是否按环评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设计,主要关注如下几点:(1)工艺设计中是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比如紧急停车装置、切换阀等);(2)设计中是否有事故池相关设计,该事故池的容积、防腐、防渗、建设位置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3)关注设计文件中关于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雨水等的收集、切换措施;(4)对环评中要求做防腐防渗的区域进行设计文件审查,是否落实了环评文件提出的防腐防渗要求;(5)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罐区围堤、装置区围堰是否在设计文件有所体现;(6)对厂区供电系统进行审查,一般化工企业均需要双向供电或备有应急电源,核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中是否落实了该要求;(7)对于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备用措施进行设计审查;(8)对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等探测装置、报警系统进行设计文件审查;(9)是否按消防相关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10)其他环评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进行设计文件核查。

3.2施工阶段

针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监理,施工阶段主要监督检查是否按设计进行施工,记录其施工时间、内容;与建设单位、施工方、工程监理收集相关施工质量证明材料,参与环保相关工程的质量验收等,主要关注如下几点:(1)关注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同时施工;(2)土建施工中事故池是否按设计要求建设、对其长度、宽度、深度进行检查;(3)各类清污管网及其附件是否按设计要求铺设,对其走向进行核实,对地下管网进行影像资料记录;(4)各区域围堰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对其建设过程进行记录;(5)对防腐防渗区域的施工进行影像资料记录;(6)设备安装、工艺配管时核查设计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进行同时施工落实并形成记录(包括紧急停车装置、切换阀、有毒、可燃气体探测装置、报警系统等);(7)事故池、清污管网是否进行试漏试压实验,是否通过工程监理的验收等;(8)对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备用措施进行施工监理、核实建设过程中配备了双向供电或备有应急电源以及对环评中提出的其他风险防范、应急要求进行监理;(9)施工过程中静电接地、埋地进行关注和记录;(10)提醒建设方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11)关注建设方施工过程中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特别是改扩建企业),如发现建设项目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情况应进行相应的处置和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3试生产阶段

(1)对于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备的以及应急预案中要求配备的风险应急物资(比如沙土、堵漏材料、物料收容桶、麻袋、吸油毡、人员防护用品等)是否配置到位;(2)建议并协助建设方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用以检查各类应急设施、措施的有效和可靠性;(3)发生非正常情况、环境紧急事件,及时汇报环境主管部门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试生产期的环境事件(如果有的话);(4)提醒和协助企业制定应急监测制度等相关管理文件。

环境监理是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设计、建设、试生产阶段的,根据化工类项目的本身特点,在不同的阶段针对各关注点重点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才能最大的发挥环境监理的作用,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1]朱京海.典型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2]华凤林、成杰.江苏省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材[M].南京: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2011.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9篇

市环保局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报告

市环保局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报告**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副部长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签署仪式时讲话精神,以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为核心,切实加强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市环保局拓宽工作思路,从六个方面入手,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全面建立应急联动长效机制。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环境安全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和最底线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投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今年,面对邳苍分洪道砷污染事件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10941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56家,关闭取缔615家,限期治理442家,初步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二、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在开展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反复查、查反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切实做到排查整治“乡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信息,建立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切实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按照整改标准彻底进行治理。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及时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落实后督察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行“排查—评估—审定—治理—验收—监管”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三、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各县环境监测站都具备了29项基本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站具备了10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三道监控防线的监测预警。督促所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排污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实行企业排污超标预警机制。在增设的两条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防线上,认真执行每月监测三次的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逐步纳入在线监控,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严格执行数据会审制度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境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数据,异常问题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出现严重持续超标的、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立即上报。另外,冬季灰霾天气多发,容易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要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一旦出现连续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采取特殊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四、推进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凡是存在严重环境风险而又不能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已经审批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必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方可投入生产。还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与落实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将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作为环评验收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关要求方可通过验收。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三级联动”制度,出现在线监控超标、违法排污等行为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与省厅搞好衔接。要对号称“零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的类似罗庄天正氨基酸厂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地查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利用“12369”等群众信访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制定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企业找准环境风险环节,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和水、大气、辐射等环境应急预案。实行预

案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研究制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等相关内容,不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积极协调,增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增配人员,开展和参与环境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和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不断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制机制,认真筹备参加全市跨区环境应急演练活动,配齐配强环境应急设备,在演练中提高应急水平、在实战中增强处置能力。六、严格落实环境安全责任。环保部门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环保部门主要领导是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始终把环境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对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亲自抓,到一线去指挥、去督促、去落实。要明确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不履行安全防控责任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负责同志的环境安全意识。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队伍,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工作要点

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精准治理、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社会共治,大力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提高环境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务实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环境应急工作的进步。

1.建立黄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指导意见。我分局已于7月初制定了“黄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方案的实施,有效遏制并消除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最终实现及时联防联控、及时沟通处置,极大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认真开展辖区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对编制内容不全面,风险评估不清楚、不具体,应急资源与实际不相符、严重匮乏等问题,要制定限期整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得到及时响应。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归调整,对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订,我分局针对相关应急预案即将到期,已制定由第三方对预案进行重新编制计划。

3.全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国家系统的电子备案工作。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已纸质备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电子备案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应电子备案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在企业注册、启用、填报并提交的基础上,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完整性认真进行审核后予以通过。

4.督促辖区内涉水化工企业按照《山西省化工企业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中的有关技术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水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2021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2020年6月,为进一步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要求,我分局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在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举办了一次由县、分局、乡镇主要领导参加,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观摩的“苯酚槽罐车厂内泄露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此次演练,达到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效果,提高了企业员工危化品泄漏处置、人员疏散、自救能力和管理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能力,增强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认真组织完成本企业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并邀请有关领导和相关专家进行一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为全面提升环境应急队伍工作能力,提高事故处置效率,我分局将严格执行五个“第一时间”,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第一时间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生态环境和安监部门报告事故的发生时间、地址、原因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二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处置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位置,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三是第一时间开展监测。根据报告的情况,监测人员要准备相应的监测设备、物品,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及人员分工。四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区域、消除的方法等进行现场勘验、展开详细调查,确保真实掌握事故的原因和处置方法。五是第一时间向社会信息。经调查勘验确定后,按程序逐级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最快的速度统一向社会有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队伍,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工作要点

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精准治理、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社会共治,大力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提高环境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务实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环境应急工作的进步。

1.建立黄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指导意见。我分局已于7月初制定了“黄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方案的实施,有效遏制并消除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最终实现及时联防联控、及时沟通处置,极大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认真开展辖区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对编制内容不全面,风险评估不清楚、不具体,应急资源与实际不相符、严重匮乏等问题,要制定限期整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得到及时响应。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归调整,对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订,我分局针对相关应急预案即将到期,已制定由第三方对预案进行重新编制计划。

3.全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国家系统的电子备案工作。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已纸质备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电子备案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应电子备案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在企业注册、启用、填报并提交的基础上,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完整性认真进行审核后予以通过。

4.督促辖区内涉水化工企业按照《山西省化工企业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中的有关技术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水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2021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2020年6月,为进一步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要求,我分局利用“6.5”世界环境日和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在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举办了一次由县、分局、乡镇主要领导参加,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观摩的“苯酚槽罐车厂内泄露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此次演练,达到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效果,提高了企业员工危化品泄漏处置、人员疏散、自救能力和管理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能力,增强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认真组织完成本企业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并邀请有关领导和相关专家进行一次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为全面提升环境应急队伍工作能力,提高事故处置效率,我分局将严格执行五个“第一时间”,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第一时间报告。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生态环境和安监部门报告事故的发生时间、地址、原因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二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处置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位置,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三是第一时间开展监测。根据报告的情况,监测人员要准备相应的监测设备、物品,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及人员分工。四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危害区域、消除的方法等进行现场勘验、展开详细调查,确保真实掌握事故的原因和处置方法。五是第一时间向社会信息。经调查勘验确定后,按程序逐级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最快的速度统一向社会有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注意事项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具有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事件的多变性和多样性等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迅速发展,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由于化学品泄露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频率增加。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型的企业中有众多落后的手工作业的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管理松弛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十分普遍;多数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管理的理念也是酿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温床;同时由于没有系统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往往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不能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因此,为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化工企业依据企业具体情况而编制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不断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是十分迫切的,是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一、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几点原则:(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2)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实际;(3)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4)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5)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6)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7)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8)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针对于化工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应包括:(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9)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时的注意事项

1.提高预防意识、防患未然是编制预案的目的

通过制定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可以起到以下两方面作用:(1)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明确化工企业潜在的环境风险源,并针对重点风险源点提出相应的预防思路和办法;(2)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可保障应急救援的及时出动,并采取正确应急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蔓延,从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提高预防风险意识,强化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从事后处置为主转向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最大可能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认真剖析企业情况、突出风险识别与分析是编制预案的前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编制人员应到生产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同时要认真并仔细观察企业所在地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状况。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环保设施及其运行状况,辨识原材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及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企业内部可能潜在的环境风险源等,拍照记录重要、重点部位。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收集完整的、有效的图件、详细的和基础数据资料,包括: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图、生产用原材料及存储情况、污(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废)物处理设施设计资料、排污许可证、应急组织人员的分工安排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

3.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是编制预案的保障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对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若应急人员的职责发生改变或岗位人员发生变动,可及时调整应急人员的职责分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工作格局;其次,应立即上报上级政府部门,由上级的政府部门全面协调,借助社会广大的力量,启动应急互助机制,发挥企事业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4.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措施是编制预案的核心

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所涉及的应急措施,应是建立在前期风险源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突发事故现场应急的方案和详尽的操作程序,只有这样该预案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监测 快速化

中图分类号:X8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1(c)-0148-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突发性环境事件也处于一个高发期,这些环境污染事件对生态环境、人民健康以及社会安全都产生了严重影响。如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2009年的盐城水污染事件、2010年发生的广西北江镉污染事件和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等一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这一系列污染事件的发生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多发期[1~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着生态平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建设能够支持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增强应急监测工作的反应能力,为环境管理部门正确处理污染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4]。

目前各级环境监测站都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相关程序和应急监测预案,但是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状态下快速反应能力往往还不够。要满足环境管理部门越来越高的管理要求和适应公众越来越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各级环境监测站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中需要更加高效的工作,为后续的事故处理和领导的决策节约宝贵的时间。

1 应急监测预案的简化和优化

目前很多环境监测站都按照要求编制了本单位的应急监测预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部分单位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岗位职责不明确,这就直接导致了接报处理环节繁杂,接报阶段耗费的时间太长。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当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来编制自己的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预案在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其可操作性,将其中一些次要的、冗余的环节要剔除掉,要简化优化相应的环节,确保应急监测工作的快速高效。

在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时还要注意应急监测工作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出现一些真空地带。除了要关注到本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和工作对接,还要将与外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程序和联系方法等相关内容规定清楚。因为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往往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会涉及到消防、安监、公安等其他部门,因此在应急监测预案中一定要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以便在应急监测过程中能够真正指导应急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预案一旦编制好了,还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掌握相应的内容,这样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才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可以成竹在胸的应对突发事件。既然各级环境监测站都根据各自工作的职责编制了相应的应急监测预案,那么我们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就应当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来启动应急监测工作,应急监测工作的启动应当及时规范,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的监测工作在应急状态下也有条不紊的展开。

2 提高应急准备工作效率

应急工作准备阶段是应急监测响应的第一个阶段,响应的速度直接影响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能够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将为后期的样品分析和应急快报的快速赢得宝贵的时间,所以要尽量缩短接报之后的响应时间。

影响接报之后响应时间快慢的主要是应急监测人员准备相关应急监测设备的时间和到达事故现场路途所上耗费的时间。现在大多数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人员接报后再根据事故所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到库房里去寻找相关的仪器设备以及采样容器等,这个准备工作的时间往往会很长,有时会因为寻找1、2件东西而浪费掉大量的时间。所以各级环境监测站在平时就应当把相关物品准备好,要根据环境突发事件的大类将所需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采样容器事先列出清单,对所需物品进行模块化、集成化存放,每次应急事故监测后将相关物品及时归位,这样就能够确保每一次应急监测前都能够快速找到相关物品。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应急监测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演练,熟悉每一类事故所需物品的种类以及各类物品的摆放地点,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快速响应速度,确保一旦接报之后可以直接把所需物品搬上车出发,从而可以大大减少接报之后准备相关物品的时间。

要缩短应急监测准备工作阶段的时间还需要实行应急监测人员值班制度,排好应急监测人员的值班表,安排相关人员在单位值班,这样接报之后可以立即从单位出发,能够节省从应急监测人员家里赶往单位的时间。除此之外还应当事先将相关事故风险源的地理位置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驾驶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事先熟悉相应的行车路线,减少不熟悉路线所浪费的时间,还可以充分利用GPS、北斗导航等导航设备的辅助作用来帮助寻找事故现场的地点[5]。

3 缩短采样分析阶段的时间

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地点不固定,发生的时间也是发散分布的。这样的事故特征就对采样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应急监测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不能够在采样点位的布设上浪费时间,要能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地在事故发生地周围布设采样点位。但是由于很多监测人员在平时没有积累一定的资料,因此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往往不能够及时找到相关点位,导致点位布设节奏缓慢,浪费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在样品前处理环节也会浪费时间,分析人员往往不注意分析时间的统筹优化,使得样品的分析周期大大延长。

要想快速提高整个应急监测工作的反应能力,减少样品分析时间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除了要注意平时的训练和积累以减少采样点位布设和样品前处理以及分析环节的时间,还要配备一些快速分析仪器以用于应急监测工作。因为应急监测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有时样品的分析速度比监测结果的准确度更为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公众往往更为关心的是什么污染物质、其污染浓度大概为多少、对人体的危害性如何等问题,这些往往也是领导在决策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应当配备一些快速化、便携式分析仪器以用于事故现场的快速分析。

4 缩短应急后续工作所需时间

环境突发事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往往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还有很多的后续工作,因此如果能够缩短后续工作所需时间也可以提高整个应急监测工作的快速化。首先是应急监测数据出来后上报环节多,往往要经过多级审核才能够上报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对此应当进行一定的优化处理,在应急监测人员和领导的安排上要让精通业务和相关监测分析工作的人员来处理相关样品和数据,这样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时间。

还有就是采样方案的制定也需要进行优化,这样有助于提高采样效率,缩短采样阶段的耗时。因为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都是很突然的,采样人员到达现场后往往也是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先行布点采样,但是所布点位是否是最优化的、最合理的,采样人员往往来不及思考。这些在后续的采样工作中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考虑了,因为后续采样人员已经不像第一批到达现场的人员那样紧张,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因此可以对相关采样环节进行优化处理。

最后整个应急监测的指挥协调工作也很重要,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初就能够对整个事故的严重性和持续时间有一个较为准确的判断,那么在事故的后续安排上就能够掌握主动性。如果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持续时间较长,那么在安排第一批次采样人员进行采样工作的同时,就需要考虑后续采样梯队人员的问题,这样就可以保证整个采样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按序进行,避免出现后续采样人员的脱节。

5 结语

在当前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期,为了满足环境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当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应急监测响应速度。通过对应急预案的简化优化、缩短采样准备环节、采样分析环节所需的时间、提高后续应急监测工作的效率是可以实现应急监测工作快速化的目标,为环境管理部门和决策者节约宝贵的事故处理时间。

参考文献

[1] 刘娟.上海市突发环境事件特征及应急监测预警体系模式探讨[J].中国环境监测,2011,27(4):28-31.

[2] 沃飞,李浩,徐亦钢,等.不同层级环境应急救援资源储备体系建设探索—— 以安庆市粗苯泄漏事件为例[J].中国环境监测,2012,28(1):102-106.

[3] 陈炳基.地级市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建议[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37(4):152-153.

[4] 周俊锋.环境应急监测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的意义探讨[J].致富时代,2012(1):176.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4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2.2领导小组及职责

2.3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2.4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及职责

2.5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及职责

2.6县(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2.7专家组

2.8应急救援队伍

3事件分级

3.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3.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3.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3.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4预防预警

4.1信息监测

4.2预防工作

4.3预警及措施

4.4应急能力建设

4.5预警支持系统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5.2分级响应机制

5.3应急响应程序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5.5指挥和协调

5.6应急监测

5.7通报与信息

5.8安全防护

5.9应急终止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6.2保险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7.2人力资源保障

7.3宣传、培训与演练

7.4应急能力评估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4预案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1.超出事件发生地县(区)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2.跨县(区)级行政区划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3.需要由市政府协调、指导处置工作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引发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1.4预案体系

构筑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各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参照本预案制定,并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重点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相应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新建项目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在环评阶段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5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2)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件扩大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统一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4)坚持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发挥专家的作用,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助等能力。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及其日常管理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各级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

县(区)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由县(区)政府确定。

2.2领导小组及职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围垦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林局、**海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港务局、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经贸委、市城建委、市消防支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各县(区)政府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负责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决定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省政府请示启动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新闻媒体有关信息;协调部、省属在舟单位和驻舟部队的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3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和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检查和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市级应急预案的管理;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指导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及时收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

2.4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及职责

(1)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海洋污染、渔业污染和石油勘探开发海上溢油事件应急救援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3)海上船舶污染事件及港口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

(4)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爆炸造成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

(5)农(林)业生物灾害物种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由市农林局组织协调。

2.5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及职责

(1)市公安部门职责:受理突发环境事件报警,负责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通报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控制灾情,实施灭灾和洗涤;搜救受害人员,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维护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查处。

(2)市消防部门职责: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

(3)市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职责: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实时报告,并提出消除或减少污染物的建议。

(5)市卫生部门职责: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成立临时医疗救护点;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伤害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市水利、水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时水源水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市农林部门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林畜牧损失处理提出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对生物物种灾害进行防治。

(8)市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地下水环境污染提出处置意见。

(9)市交通部门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

(10)市气象部门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气象要素实时监测,并提供气象要素变化预测意见。

(11)市经贸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参与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12)市城建部门职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相关公共区域废弃物的清洁与清理。

(13)市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14)各县(区)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救援小组的调查和开展工作。

(15)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2.6县(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环境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2.7专家组

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并负责专家组的组织和管理。专家组参加重要信息研判,参与事故处置和评估的相关工作,为市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2.8应急救援队伍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由各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市环保局应急救援队伍由市环保局机关、市环境监察支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省海洋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组成。县(区)成立由环

境管理、监察、监测、科研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3.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2)因环境污染造成市区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3.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环境污染事故,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造成3000亩以上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或对种养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事件。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的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的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部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3.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的群体性影响。

4预防预警

4.1信息监测

4.1.1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市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4.1.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1)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

(2)海洋、渔业污染和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

(3)海上船舶污染事件及港口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海事部门负责;

(4)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5)生物灾害物种安全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农林部门负责。

4.1.3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环保部门负责;海洋、渔业污染和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海上船舶污染事件及港口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海事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生物灾害物种安全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农林部门负责。较大以上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政府。

4.2预防工作

4.2.1市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各自类别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的普查工作,掌握、筛选和确定对环境构成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对居民集中区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意见。

4.2.2市有关类别环境事件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3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管理及应急技术和科学研究,组织环保事故防范和处置的宣传教育,建立第一时间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有关渠道。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县(区)政府负责。黄色预警由市政府负责。橙色预警报省政府并由省政府负责。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行动。

4.4应急能力建设

4.4.1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站和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是陆域和海域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中心,是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支援力量,重点加强应急流动监测能力建设。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监测技术、人员、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本着“立足自身,就近应急,快速反应”的原则,以各级环境监测站为主体,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各级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知识技术培训,开展环境应急实战模拟演练,进行应急监测队伍教育训练。

4.4.2应急监察能力建设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本系统监察队伍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应为环境监察队伍配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必需的装备、车辆。

4.5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建立本地区重点污染排污状况实时监控、突发事件预警、区域环境安全评估等信息系统;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建立海洋环境监测系统;海事、交通部门负责建立重大船舶污染的快速反应系统;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县(区)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事件

?17?

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市领导小组,同时提供给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对于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市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应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县级或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应急处置。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应启动县(区)级预案,市级预案视情启动;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应启动市级预案,有关县(区)级预案必须启动。

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应及时启动市、县(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小组应迅速协调各方力量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实施应急处置,赴现场进行指导和支援。

5.3应急响应程序

5.3.1启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开通与事件所在地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

(2)立即报告市政府,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3)及时向市政府及省环保局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4)组成专家组,进行情况分析,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集结待命,随时准备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5.3.2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接到较大以上环境事件信息后,主要采取下列行动: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领导小组;

(2)启动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向市政府提出要求。

5.3.3各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可以参照上述响应的程序,结合本县(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5.4.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先期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

负责确认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市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和市领导小组,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相关部门和省领导小组。

5.4.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主要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

?20?

详细情况。

5.4.3特殊情况信息处理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减轻或者消除污染源及危害,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有以下情况的须立即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①水库中(包括上游)发生水污染事件,报告就近的水库行政主管部门。

②渔业水域污染,造成渔业损失的,报告就近的渔政监督管理部门。

③船舶发生海洋污染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和港口污染事件的,报告就近的海事管理部门。

④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发生大量溢油、漏油和井喷等重大污染事件,报告海洋管理部门。

⑤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的重大污染事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下列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须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①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须通报城镇供水、公安、卫生防疫、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

②发生公路污染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并影响运输生产的,须通报公路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

③在水上拆船、修船和综合渔港区水域拆船、修船发生污染

?21?

事故,须通报港务管理部门;在渔港水域拆船、修船发生的污染事故,须通报渔业管理部门;在军港水域拆船、修船发生污染事故的,须通报军队环境保护部门。

④化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事件,须通报安全生产、公安、消防部门。

⑤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须通报涉外部门、港澳台事务管理机构。

⑥在旅游景区景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须通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5.5指挥和协调

5.5.1指挥和协调机制

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领导小组转变职能,成立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充实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

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通报事发地相邻县(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事发地县(区)政府的协调指挥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进入应急状态后,专家组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海洋、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5.5.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对外工作;

(8)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5.6应急监测

5.6.1监测组织

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负责,建立由各县(区)环境监测站和各部门、各行业,企业检测系统组成的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网络。

建立和完善监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监测资源,在必要时可调动异地环境监测站的设备、人员参加应急监测。

调动全社会的应急监测力量共同参与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测工作。

5.6.2监测方式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地形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从多从密的原则进行监测,同时应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5.7通报与信息

5.7.1事件通报

(1)事发地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24?

(2)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采取必要应对措施,并向本级政府报告。

5.7.2信息

市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工作。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5.8安全防护

5.8.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8.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允许和必要时,应尽可能提供防护物品。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和方向,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5.9应急终止

5.9.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应急行动: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无续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已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9.2应急终止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视事件处置情况确认终止时机,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报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下达应急终止命令。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和评估,直至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9.3应急终止后行动

(1)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8天内,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

(3)应急过程评价。由市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县(区)政府实施。评估的基本依据:一是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是现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

?26?

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4)根据实践经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对受灾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27?

6.2保险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各级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提出预算,报环保部门汇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总体经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以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和物资等重要资源的保障能力。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实施。

7.2人力资源保障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市、县(区)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7.3宣传、培训与演练

7.3.1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与避险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3.2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3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预案及相关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7.4应急能力评估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市政府对各部门应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市环保局负责定期对全市环保系统的环境应急机构、队伍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进行考核和评估。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市或者某一区域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市环保局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30?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3.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突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3.2责任追究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环境监测;应急监测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08-0125-02

随着城市人口的激增,工业企业与市民生活区域的安全距离不断被挑战,环境污染事故逐渐增多,环境应急监测任务也相应增加。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往往面临着压力,各种未预见的现场情况的应急监测、处置经验欠缺成为主要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应该作为一个完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的终结部分,在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才是更好的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更好做出正确处置的必经之路。

1 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的现状

环境应急监测是科学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基础,通过环境应急监测,能为预警环境风险及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故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有效控制环境事故污染危害的范围蔓延赢得宝贵的时间。环境应急监测的“预防、预警、应急”三大体系建设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仍然有一些薄弱环节,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应急监测预案尚需斟酌完善,区域应急监测数据库还未完全覆盖。应急监测预案应符合实际监测能力,避免“大而全”却做不到,一旦发生责任事故,职责部门的实际行动与预案是否一致将是责任追究的重点;完善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在突发环境事故后可以根据应急监测数据库迅速反应,准确地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危害范围,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人员和财产遭受更大损失,将事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降至最低。现有的污染源应急监测数据库由于开发时间较短,一些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尚未及时更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2)应急监测技术的培训及研究不及时到位。应急监测人员一般都由各监测门类的人员兼任,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的区别不明确,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日常例行监测工作任务繁重,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深入研究应急监测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用、掌握各类现场监测分析仪器、监测方法的能力不强,在实际的应急监测工作中,不能完全做到“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离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写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数据量与监测结论的正确性是正相关的,由于环境应急监测时间紧迫,数据量一般较少,导致可能的结论就很多,不同的分析角度、立场、知识体系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结论。环境应急监测要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写水平就必须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认真做好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和环境敏感区域监测信息的深度解析,及时权威的监测信息,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同时又避免突发环境事故被人为夸大,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的对策建议

1)加强应急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打造一支反应迅速,快捷高效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位应急监测人员熟练掌握先进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设计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努力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写水平,确保充分运用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手段,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为处置突发环境事故发挥应有的作用;

2)通过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监测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在演练中不断提升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模拟演练,将应急监测队伍分为指挥协调、现场监测、实验分析、技术支援、报告评价、后勤保障等多个小组。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后,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分工协作,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3)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预警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应急监测体系。完善污染源企业应急监测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应急监测综合信息系统的资源优势。根据辖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与产业结构布局特点,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有毒有害物质产生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定期进行动态更新与维护,确保在环境应急监测中,能准确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危害范围,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应急监测的硬件设施。开发环境应急监测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管理的信息化。环境应急监测的相关信息、命令通过系统平台迅速,从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到处置后风险评估的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了环境应急监测的快速响应能力,为污染物的有效处置赢得宝贵的时间;

5)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和监督检查,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完善污染源应急监测数据库的建设,确保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环境自动监测信息网络,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风险源、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的预警监测,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环境风险;

6)强化质量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监测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定期检查应急监测仪器的使用、维护情况,编制新进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作业指导书,规范应急监测仪器的使用。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监测数据的取得与认定依据国家标准来确定,以严格的质量管理程序为环境应急监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3 结论

2011年1月1日实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监测的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表明:“环境应急监测”的立足点并不是“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而是“对于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相应的处理”, 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是环境监测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环境监测系统的应急运用。

参考文献

[1]刘秀苹,王国娟,韩艳华.浅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及管理[A].新农村建设与环境保护——华北五省市区环境科学学会第十六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C],2009.

[2]郭亮.跨界河流水污染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

[3]陈英.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研究[D].江苏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