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

节能工作方案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工业企业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中心,以全面加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和监督重点用能企业为工作重点,以贯彻执行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手段,推动全市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发展,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全市2008年工业节能减排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完成“十一五”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2.678,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80%,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控制在0.695吨标煤以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节能宣传与培训。

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新《国家节约能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同时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好内部职工的节能培训工作,通过开展资源警示等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员工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对节能管理人员及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从业技能,使企业能耗能够真正降下来。

(二)逐步务实节能基础工作。

1.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是企业获取能源消耗基础数据的主要工具。企业要按照国标《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的量化管理及节能评价》的要求,配备配全一级煤炭、油品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为能源消耗的科学检测统计分析,进而为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奠定准确可靠的基础。

2.重视抓好能源统计工作。能源统计是企业掌握能源消耗状况、特点和规律,实行科学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企业要按照国家《统计法》和《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各方面的工作。用能企业必须建立能源消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对产品耗能情况实行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年底要形成能源消耗分析报告。报表直接报送市经济局。

3.完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要按国家和省及长春市政府颁布实施的节能法令,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当前各企业内部要把节能管理机构、人员和各方面的工作,以规章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严格管理,实现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是降低工业能源消耗和减少排放、减轻生态环境压力的根本措施之一。国家确定五大高耗能行业中,在我市虽然不多,但很多企业仍在使用落后的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空压机等设备,还有一些企业继续沿用落后的技术,导致生产能力低,能源消耗高。对这样的企业要按照《节能法》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强制淘汰。新建或移地改建要求一次性全部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

(四)抓好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节能改造。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和《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年耗标煤3000吨以上的企业,为市属重点用能管理和考核对象。我市现已列入长春市以上重点耗能的单位有市供热公司、市冰峰啤酒厂、吉林省*钱酒业公司、*市天裕酒业、吉林中大化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要勇于承担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或方案,编制“十一五”节能规划,明确责任,量化分解节能指标,确保节能指标的完成。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跟踪服务,创造条件,指导帮助重点企业搞好降耗工作。同时,在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中,要抓好国债补助、省政府支持的重点节能项目,带动其他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的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推动企业调整生产和能源消费结构,降低消耗,提高效益。

四、保障措施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抓好高效节能灯具推广工作。由市节能办制定市高效节能灯具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由发改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办要逐村逐户推广,确保月15日前完成我市56000只高效节能灯具推广工任务。

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检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公共机构降低能耗的通知》(兴办字〔〕7号)情况,并全力督促市直机关在月15日前将目前使用的电感式直管灯和白炽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照明灯;市商务办、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要督促宾馆、商场、学校、医院在月底前将目前使用的电感式直管灯和白炽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照明灯。市商务办要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和娱乐场所合理压缩营业时间,尽可能减少照明时间。城管局要负责对全市景观灯和道路照明实行节能调度和用电控制,减少开启数量和时间,坚决杜绝“长明灯”和过度用电现象。

三、抓好建筑和交通领域节能工作。市住建局抓好建筑节能工作,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工程技术工作。市交通局抓好交通系统节能工作,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市场准入制度和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节油常识培训,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节油竞赛,确保我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

四、加大电力需求测算管理。市电力局要制定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确保我市用电增速不高于12%,坚决把好用电关。在具体安排上,要坚持总量控制、科学安排、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既要确保限电任务的完成,又要最大限度的保稳定、保运行、保增长,确保在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坚决压缩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要严格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对超标一倍以内的企业用电每度用电要加价0.1元,超标一倍以上的每度要加价0.3元,通过价格杠杆调节,限制高耗能落后技术企业的过度耗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企业停止用电。

五、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月5号召开的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目前由省上确定的调控企业有兴化股份、华特玻纤。由市确定的调控企业有兴化集团、市密封件、兴包集团、鲁洲生物科技、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此项工作由市工发局牵头,对以上企业要酌情实行限产、停产、压产。对于新上项目坚决不得进行试产。对我市的“六小”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各项要求的,必须于月10日坚决关停到位。对于已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严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工业口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市环保局要对未安装环保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运行不稳定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六、抓好节能统计和预警分析。市统计局要在充实能源统计力量,规范基层能源统计工作,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上,迅速建立能源情况日报、周报、旬报和统计台账制度,加强能源统计监测,科学开展节能调控工作。同时,市发改局、市统计局要加强联系沟通,认真分析我市节能工作形势,切实做好预警预测,确保按期完成节能任务。市统计局、市发改局要加强与市的沟通衔接,及时汇总上报节能工作情况,准确反映节能降耗成果。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以科学合理消费和提高资源效率为核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健全体制,创新机制;以节水、节电、节油为重点,机关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用能现状和问题

市自身资源不足,一方面。能源相对紧缺,人均资源拥有量较低;另一方面,全民节能意识不强,资源利用率不高,高能耗设备过多,节能设备普及率低,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宣传不到位,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机构不健全,影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节能主要目标

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2010年。实现节电20%节水20%节油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节能重点环节

(一)加强用电设备节能管理。

1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尽快完成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有效调节电梯运行时间,鼓励工作人员三楼以下(含三楼)往返不乘电梯;合理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景观灯的开启时间;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后自觉关闭照明设备和各类电器电源。

2控制空调系统开启温度。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应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优化空调运行模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室温在10℃—30℃不得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3节约办公耗材。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使用网络传递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文印耗材消耗;合理调节办公设备的运行时间,减少待机消耗,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各单位对内部供电设施、设备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保养,减少电力损耗,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供水系统节能管理。

定期检查和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建设中建立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

(三)加强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1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鄂办发[]59号)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数。建立公务车辆年报制度,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汽车,严格控制高油耗和污染严重的车辆。

2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努力减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3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制度。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提倡乘坐公交车出行,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有2台(含2台)以上公务用车的单位,每台公务车每周停开一天;只有1台公务用车的单位,公车在休息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下停开。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所有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的机关住宅和办公楼项目。从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项目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

(五)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有关规定。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涉及到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购置,要进行以节约为主题的评估,并首先调查现有设备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建。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2市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教育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分钱。各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营造节能浓厚氛围,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培育节约型机关的文化风尚。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节能办)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政策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订推进我市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制订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指导;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同时实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目标考核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市政府汇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区级各有关责任部门;

(二)区农工局、桃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各重点用能企业(共9家)

1.省级重点考核企业:*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

2.市级重点考核企业:*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3.区级重点考核企业:*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重机有限公司、*龙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航空动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省*制药厂。

二、对区级部门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区级部门的评价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承担市上对我区的考核目标任务和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1.承担市上对我区的考核目标任务

市考节能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发改委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分别依据市统计局核定的我区万元GDP能耗指标和市发改委认可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各区县及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为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市政府《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将市考任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莲湖区承担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2.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区政府办:(1)负责收集整理区政府研究全区节能工作的会议资料、纪要等文件;(2)组织贯彻落实相关节能法规、政策和上级节能工作安排部署;(3)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做好机关内部的节能工作。

区发改委(区节能办):(1)负责全区节能工作;(2)承担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3)负责区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年度节能工作安排;(4)建立区节能考核体系;(5)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节能重大问题;(6)开展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7)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8)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9)贯彻落实节能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节能要求,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0)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1)加强节能管理机构建设;(12)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经贸局:(1)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的节能工作;(2)承担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3)建立辖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4)落实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上升;(4)完成全区9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5)完成当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6)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7)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8)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9)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统计局:(1)承担全区万元GDP能耗指标任务;(2)负责建立我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实施年度监测计划,定期公布能耗指标;(3)加强统计,力争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完成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5)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能源统计数据;(6)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财政局:(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3)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长;(4)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科技局:(1)负责定期开展节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2)积极为企业提供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提高效益的科技服务;(3)加大高技术产业服务力度,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5)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完善节能服务机制;(6)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建设局:(1)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工作;(2)加强协调,确保辖区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3)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事管局:(1)负责区级机关节能工作;(2)制定区级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3)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质监莲湖分局:(1)推广和普及能源计划器具;(2)建立本单位节能工作机构,做好机关内部节能工作。

区级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

(二)考核办法

1.“一票否决”

对未完成市考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在市上对我区节能考核中因工作不到位,致使我区节能考评工作失分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2.计分办法

基准分为80分,按照各部门承担的考核目标任务,每完成一项加2分,未完成每项扣2分。

3.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分为4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一般(84—75)、较差(74分以下)。

4.考核的实施

(1)承担市考任务的部门按照《莲湖区承担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任务分解表》中承担的任务,在区节能办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报送上年度节能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供完成考核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息、资料照片等)。

(2)区级部门的考核在每年市上对我区考核完成后进行;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参加考核;各部门在书面总结上年度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完成考核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息、资料照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向区节能办提供;区节能办会同区考评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三、对区农工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根据节能工作特点,结合区情实际,本着客观、翔实、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对区农工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确定了15项评价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考核办法

1.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分为4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一般(84—75)、较差(74分以下)。

2.考核的实施

区农工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大兴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在每年市上对我区考核完成后进行;各单位在书面总结上年度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好完成考核内容的证明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文件、信息、报纸、音像资料、资料照片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向区节能办提供;由区节能办会同区考评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开展评价考核工作。

四、对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分为两方面: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发改委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依据市发改委认可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8〕94号)文件中《110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中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为准(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考核办法

1.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分为4个等次:优秀(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良好(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合格(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较差(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

2.考核的实施

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区经贸局负责实施。9家重点用能单位应该在每年3月底前向区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区节能办、市节能办。

五、奖惩措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区节能办报经区政府审定后,交由区综合考评办依照《莲湖区目标责任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单位,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考核等级为良好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考核等级为一般的单位,不予奖励;对考核等级为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企业,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考核等级为良好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考核等级为合格的企业,不予奖励;对考核等级为较差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控新上“双高”项目和能源消耗增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防止能耗过快反弹,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一)单位GDP能耗目标。2010年全县万元GDP能耗达到1.437,同比下降2.5%,累计下降20%。

(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2010年全县入统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25%以上。

(三)节能量目标。全社会完成节约标准煤5万吨,重点耗能企业节约标准煤3.5万吨。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低于45立方米。

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对各乡镇、办事处下达2010年度和“十一五”累计节能考核指标,下达100家规模以上入统企业2010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继续实行年度目标、累计进度、节能量目标三重控制,把责任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标准、时限、奖惩”四明确。二是强化节能预测预警机制。统计部门每月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对策措施,争取节能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加强督查指导。7月份对上半年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措施落实、目标完成、项目进展、淘汰落后产能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掌握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四是严格考核评价。对各乡镇、办事处,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和工作措施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滞后的乡镇、办事处和不能完成全年目标的企业进行通报并问责。

(二)狠抓重点企业节能降耗。一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调度、督导、通报和考核,落实责任目标,确保重点用能企业完成并超额完成年度节能任务。二是夯实节能基础管理。加强重点企业和单位的节能管理,组织节能政策法规、管理培训。落实节能技术改造,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告制度。三是引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照目标找差距,按照差距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促进企业节能管理模式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提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四是开展规模以上入统企业节能监察。对我县年能耗3000吨以下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力争2010年初次监察企业50家。五是抓好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生产。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节能减排。

(三)加强项目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把项目审批关、项目审批程序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实施细则》,将新上工业类项目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本地单位万元GDP能耗作为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准入门槛,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登记的项目不得核准和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规范的,不准验收。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强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对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环保项目按要求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跟踪项目建设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运。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省、市文件精神,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力争提前、超额完成淘汰任务,形成实实在在的节能量,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保障。

(五)大力谋划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做到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力争早投产、早见效。一是重点督导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抓好赵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项目、赵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农村沼气项目。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技改项目。抓好利民集团投资1500万元污水处理厂沼气利用及变频改造项目、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焚烧炉尾部烟道改造及照明线路改造项目、赵县热电有限公司投资3640万元机组改造项目等节能技改项目,可实现节约标准煤12000吨。三是加强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专项工作。由节能监察中心组织“节能诊断”,为企业实施锅炉节能改造提出工作方案。通过锅炉节能改造,按照提高锅炉热效率计算,全年可以节约煤炭5000吨左右,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四是继续谋划项目争取省、市节能奖励资金支持。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艺系统优化、电机变频、余压余热利用等“十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谋划,协助企业积极跑办落实项目。五是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灯具。扩大推广面,增加节能灯具的使用数量,今年预计推广5万只。六是推广应用合同节能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工程,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

(六)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组织各重点领域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二是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和园区等各种形式循环经济,争取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三是努力推进垃圾利用、工业废渣利用、废旧可再生资源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确保如期建成。

(七)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在抓好工业节能的基础上,县住建、商务、农牧、水务、科技、交通运输等部门,都要制定本领域节能工作指导意见。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目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率65%、50%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主要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建设管理程序,保证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

2、县发展改革局

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实现“十一五”公共机构能耗累计降低20%的目标。

主要措施:一是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全县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集中供电、供水的办公楼,有条件的分户改造,要按单位加装独立的水电表,实施一户一表,保证用能数据准确完善,责任明确。二是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耗能灯具(包括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为节能灯具。三是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器具的改造工作。逐步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内的水龙头、洁具为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四是抓好新技术、新能源试点,逐步扩大新技术和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进行中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试点,鼓励公共机构内部绿化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使用雨水、河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中水,逐步减少和杜绝使用城市自来水。五是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全县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六是大力开展公务用车节能。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淘汰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严格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建立“一车一帐”制度。

3、县农业畜牧局

工作目标:新建农村户用沼气700座,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深入、广泛宣传,结合新民居建设活动,培育示范村、示范户,以点带面。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包乡镇、包村责任制。三是突出重点,整村推进,连片发展。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掌握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情况。五是大力推广抗旱、耐旱、节水作物种植,因地制宜减少高耗水作物面积。六是通过推广膜下滴灌、膜下微灌和膜下沟灌三大节水模式,改变大水漫灌模式。

4、县商务局

工作目标:引导商贸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大型耗能设备进行节能监察。

主要措施:在大型商贸场所,全部采用节能灯具,节能、节水设备。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加大在公共场所的节能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消费、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县科学技术局

工作目标:推广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课题,为全社会节能提供技术保障。

主要措施:一是推动企业为主体、产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非资源依赖型的科技产业。三是及时各类科技计划指南。四是开展区域性主导产业节能示范应用研究。

6、县水务局

工作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到45立方米。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二是合理调节农业、工业和生活三产用水比例,落实目标责任制,三是打造亮点,选树节水示范典型。四是抓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五是抓好节水宣教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开展节水政策、发规、科学知识、节水实用技术和新产品的宣传与普及,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与参与意识。

7、县交通运输局

工作目标:淘汰到期报废车辆,加快更新步伐。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调整运力结构。加快发展新型现代化运力,加快老旧车辆的更新换代。二是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提高运输实载率。合理调控长途客运运力。三是通过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广应用节约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四是普及驾驶员节能降耗知识,提高驾驶员的操作技能,推广节油驾驶经验。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全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战略,审议重大政策决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节能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督导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全县节能工作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到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严格目标考核。

(二)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定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完善措施、落实年度节能目标,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目标。教育、团委、工会等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的节能工作特点,研究提出支持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努力形成上下配合、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格局。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安排各项专项资金,保障节能降耗工作落在实处。积极组织项目,争取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省、市节能奖励资金支持。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实现一个目标:即按照省市节能降耗、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五节五创”活动,确保完成20__年和“十一五”期间全县万元GDP能耗、电耗、取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取水,以及12户重点企业实现节能降耗的各项任务目标。

抓好三个层面:一是政府负责抓面。政府对全县节能工作负总责,将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节能降耗的规划。县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做好节能任务指标的分解和细化,定期调度分析、研究解决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二是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抓线。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结合实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所管理行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三是用能单位具体实施抓点。用能企业和单位是节能降耗的主体和重点。引导企业认真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扎实做好节能工作。

突出三大重点: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针对我县重化工业比重偏高,多为资源消耗型企业,单位产品的资源、能源消耗较大,能源消耗集中度较高的实际,从改变主要依靠外延扩张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控制源头,改造现有、淘汰落后”的思路,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降耗。一是从源头上严把耗能企业准入关,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严格限制高耗产业发展,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二是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三是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根据省、市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的统一部署,平阴鑫源钢铁有限公司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的钢铁生产企业,县政府对该企业下发了书面停产通知。并本着积极稳妥、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研究办法和措施,制定关停淘汰平阴鑫源钢铁有限公司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利用钢坯生产线材,这样既淘汰了炼钢环节,又利用了企业的市场网络优势,解决了大多数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同时,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实现企业的继续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2、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确定的低效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百项资源节约技术和产品,研究探索我县推广节能技术办法和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节能技术改造的力度,大力实施一批节能降耗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和工艺流程,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突出抓好节能示范项目。一是尽快建成投产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采用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探索循环经济新路子;二是积极推进琦泉热电煤泥、煤矸石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抓好平发建材公司黄河淤泥制砖项目的完善,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三是组织实施企业煤改天然气项目,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四是鼓励支持玛钢公司、平阴玛钢厂的隧道窑、鲁西化肥锅炉脱硫改造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的节能降耗。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和12家重点用能企业、2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竣工要求,按规定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严格执行专项基金政策。一方面,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另一方面,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管理,帮助和督促重点耗能单位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能耗。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完善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建立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直报制度,确保我市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2006要求,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城市能源计量示范建设。

二、具体措施和工作内容

(一)、以《规划》为指导,深入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方向,是指导我市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规划》主要从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节能减排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能力、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强调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进用能单位节能减排两个方面,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进行了部署。

因此,抓好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既是落实《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质监部门服务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规划》为指导,积极履行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确保2013年质监部门节能目标和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宣贯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对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方法及结果做了详细规定。为发挥好能源计量审查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推动作用,根据总局要求,我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组织《审查规范》宣贯培训、企业落实工作。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计量服务队人员对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认识,确保相关人员知道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要求和处置方法,以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准备工作。二是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驻滨48家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人员的宣贯培训。三是抓好企业《审查规范》落实工作。采用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辅导等形式,组织企业逐一梳理分析《审查规范》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2、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各县(区)局一要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审查工作不走过场,通过审查,进一步夯实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二要缜密安排。要根据各自所辖区域内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数量,制定详细的审查计划,组织参加过《审查规范》培训、技术水平高、长期参加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人员组成审查组,用三年时间(截止到“十二五”末)完成全部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的首次审查工作。对于2012年以后年度(含2012年)获得“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或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证书的企业,审查采用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2013年各县(区)局完成的能源计量审查企业数不应低于应审查企业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强化整改。对能源计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保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有效性,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则由组织审查的县(区)局将相关情况报市局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7月中旬市局将使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能源计量审查功能,形成能源计量审查信息档案。届时市局组织审查组在平台上填写“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依据《节约能源法》、GB17167-2006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省局制定的《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未组织能源计量审查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继续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2013年监督检查继续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的修订完善工作,同时参考《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报告》,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完善,并将自查结果填写至《监督检查报告》。自查工作可视情况安排服务队人员参与;千家企业自查工作要于6月30日前结束。

2、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县(区)局要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A、B、C分类管理的要求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确定各企业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分组安排等。各县(区)局现场检查中要按照《监督检查报告》的规定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现场检查,提高检查活动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分类;要在信息平台“监督检查”项目中填写“监督检查报告”,并导出纸质报告签字盖章后留存企业;要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分析、预警,形成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指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用“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1、各县(区)局应认真组织完善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能源计量信息。一是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对由服务队负责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进一步检查、完善,重点补充企业获得计量检测体系的证号、有效期等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对能源计量管理信息进行检查、完善,补充“企业信息”栏目中2012年能耗状况、企业产品、输入用能单位能源信息。三是补充修订能源计量网络图。指导企业充分发挥《能源计量网络图通用技术规范》(JJF(鲁)93-2012)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能源计量网络图、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修订完善工作,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四是补充能源计量器具信息,要求重点补充完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及用能单元或主要用能设备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2、各县(区)局组织企业按时开展能源消耗数据网上直报工作。要组织服务队对分工负责的企业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按月填报能源数据,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能源消耗数据的填报工作。

3、各县(区)局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服务队人员,于7月20日前登录“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通过“用户管理/单位列表”栏目对服务队人员名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加强服务队业务培训,定期依据《省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工作情况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评比,督促服务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一)主要目标:到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年的0.71吨标准煤下降到0.568吨标准煤,降低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45立方米/万元;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40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700吨以内。

(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到年,全县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坚持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能源五大产业;突出发展生产服务业,力争到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十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生产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商务和产品市场服务业,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调整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

(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认真组织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将于年1月1日实施的差别电价标准。

(五)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列入《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政办发〔〕14号)淘汰类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关停落后“小化工”生产企业18家。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县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以风电和秸秆等生物质利用为重点,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改燃秸杆锅炉改造,加快沼气利用建设步伐,扩大美亚热电管网覆盖范围,推广使用天燃气,稳步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建设一座风力发电厂。开展县城燃煤设施专项整治,优化县城燃烧设施能源结构,逐步关停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大灶,推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推广使用电、燃气、轻质柴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三、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七)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围绕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等五大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推广应用节能型变压器等项目20项,实现年节能5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深入开展创建节能型企业活动,全面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认真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

(八)加快落实污染减排的五项措施。针对我县生活污染占排污总量80%的现状,在抓好工业污染减排项目的同时,重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落实“一建、二改、三关、四搬、五控”五项措施。“一建”即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期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35万吨/日,所有乡镇分期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按设计能力的75%计算,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858吨;“二改”即实施技术改造。在印染、缫丝、废纸造纸行业的23家企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循环使用工程,实现废水零排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550吨。改造锅炉燃料结构,将燃煤锅炉改为燃秸秆锅炉,实现节能降耗,减排二氧化硫200吨;“三关”即关闭重污染企业或生产设备。在里下河地区集中开展化工、电镀、废纸造纸、小炼铝等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关闭现有的电镀企业及排放废水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小造纸企业。在清理高能耗、高污染行动中,关闭小水泥窑等生产设备,减排二氧化硫600吨。关闭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产生废水的项目和企业;“四搬”即加大化工企业整治及里下河地区环保专项整治力度,推动有污染企业搬入工业园区的进度,实现污染集中处理。加快工业园区的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精细化工园区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运行。“五控”即控制重污染项目落户,把好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审批关。实行选商选资,把引进项目与的环境容量结合考虑。扎实推进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通榆运河等重点内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严格按照水域功能类别及纳污能力确定排放标准和去向,对原未经审批的已设排污口限期清查、整治。严格河道管理和保护,全面开展河道疏浚整治,规划一批清水通道。

(九)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对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和节能减排项目优先供地,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施更为严格的供地限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实际投入一般不得低于160万元,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积极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使用标准厂房,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和标准厂房集中。加强工业用地管理,积极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鼓励技改不新增用地,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深化循环经济试点。重点抓好1个部级和3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培育,组织实施40个以上循环经济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工程,培育4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1个工业示范园区。推进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化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纺织行业,运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印染废水、废渣的资源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建材行业,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建筑渣土、生活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水泥、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构筑绿色建材产业体系;引导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生态创建。

(十一)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争取到年达到省级节水型社会标准,建成2个节水型社区、10个节水型企业(单位)。在火电、化工、纺织、冶金、建材、食品、造纸、机械等八个行业实施节水行动,强制淘汰落后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工艺,力争八个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年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重点用水企业实施定额管理,推动高耗水、高废水排放企业节约用水,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等节水技术与产品。对年用水10万吨以上的企业,每3~5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对所有取用水项目,要组织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估,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明令禁止的用水器具,对现有建筑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用5年时间逐步完成改造。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争取到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城区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2%以下。

(十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对冶金、电力、建材、印染、酿造等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废旧轮胎橡胶处理、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五大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根据《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年修订本),不断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范围,使更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得到政策支持;因地制宜,重点发展利用粉煤灰、建筑渣土、江河淤泥、工业废渣等固体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材,注重开发淤泥节能砖等本土生产、利废与节能一体的新型自保温墙材,确保新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总量的比例达到90%以上,城镇使用新墙材的建筑房屋竣工面积占当年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98%以上。到年全县基本完成“禁粘”目标,乡镇基本完成“禁实”目标。大力发展散装水泥,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积极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着力推行工业锅炉改烧秸秆。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育利用污泥生产生物复合肥试点。

(十三)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提高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行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到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年底前,全面构建并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十四)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贯彻实施《县清洁生产行动计划》,重点在化工、印染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运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造,期间,3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节能2万吨标准煤;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和虽然实现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仍然较高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运用政策性资金,支持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培育一批污染物“零排放”企业。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幅度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年底前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五、积极推进科技进步

(十五)加快“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半导体照明、建筑节能、新能源及其应用”等六大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着力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等四大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县级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争取资金、政策、要素支持。

(十六)积极培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投入,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和能力。着力扶持两类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一是研究开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省内同行前列的节能减排产品研发制造示范企业,二是能耗和排放指标属省内、市内同行先进、其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示范企业,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

(十七)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和培育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促进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节能服务机构为企业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等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积极发展环境服务产业,推进环保咨询服务和污染治理市场化、设施运行社会化和监测服务网络化,培育污染物减排服务市场,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加快引进和培养节能减排科技人才,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节能环保水平。

六、依法强化监督管理

(十八)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组织实施《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全面落实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责任。开展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重点耗能企业要贯彻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能源计量体系。突出抓好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提高”工程,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或工艺不完善而不能稳定达标达总量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对管理不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由环保部门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管理、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加强对环保计量仪器的管理,开展污水流量计、在线COD监测仪等环保计量仪器的检定,确保污染减排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广基础管理扎实、技术改造有力、淘汰落后坚决、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重点耗能排污企业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能耗排污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

(十九)严格建筑节能管理。把建筑节能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将建筑节能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老楼改造、屋面平改坡等城市改造相结合。实行建设环节闭合管理,确保节能设计实施到位。新建、改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到末逐步达到节能65%标准,并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水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住宅小区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并预留管道。强化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建筑能耗、节能措施等信息。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对现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按计划进行节能改造。

(二十)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行差别化交通供应管理政策,确保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推广普及低能耗、高技术公共交通车辆及调度管理设施,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调整公路、水路运力结构,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执行《省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标准。认真落实报废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等报废更新。积极研究推广车船节能新技术,推进代用燃料的开发应用以及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

(二十一)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绿色照明产品等。城市照明和亮化工程要优先采用LED等高效照明产品,应用率达到9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县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

(二十二)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更新改造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以及小型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发电、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鼓励农村垃圾通过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使用节水、节电家电产品和用具。

(二十三)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积极推进能耗计量和监测,定期进行能耗公示,实行节奖超罚。抓好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推广绿色采购、绿色照明,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率先更换节能灯。加强机关节能宣传,做到广大机关干部人人知晓。规范公务用车。定期收集办公电子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制定执行政府机构节电、节水、节油等标准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粮食、交通、体育等系统,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二十四)加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抓紧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颁布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从年7月1日开始,对省统调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从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统调燃煤脱硫机组实施脱硫管理;从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非统调燃煤脱硫机组实施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二十五)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及监督。实行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特别是出水达标情况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

(二十六)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组织1~2次节能减排工作大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二十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如实反映高耗能企业分布、生产经营、能耗和排污等情况,实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机构,充实能源统计人员力量,建立和完善部门能源统计制度,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网上直报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联网自动监控,年底前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实现自动监控联网。逐步完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二十八)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新建项目主要产品能耗不得超过省制定的产品能耗定额指标,重点建设项目能耗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按照《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对新上化工、印染、制浆造纸等项目要严格限制。新通扬一通榆河沿线禁止审批。对于产业政策确定的限制类项目以及化工、印染、制浆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其新增COD和二氧化硫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或治理工程减排的两倍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

(二十九)认真执行节能和环保标准。贯彻落实粗钢、水泥、烧碱、火电、铝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标准),以及轻型商用车等5项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健全重点行业能耗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加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节能、节水、节油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产品认证,将节能节水产品列入政府强制性采购范围,严格执行国家36项节水、节材、废弃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

(三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意见》(政办发〔〕93号)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能评、环评审批的管理。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能耗标准和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镇,不能按计划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镇,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暂停安排县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和向社会公布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不到位即投入试生产、超期试生产不验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分批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参照“三同时”管理模式,对环保基础设施试行验收。选择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开展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试点,加强施工期间的环保监管。

(三十一)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能够反映资源环境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供给成本的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燃煤电厂实施脱硫改造,对正常运行、脱硫效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给予脱硫电价补贴。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和征收标准。安排一定比例污水处理费用于污泥处置,并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废止擅自出台的减免政策。扩大不同水源及不同取水用途水资源费之间的差距,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

(三十二)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在节能减排方面,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重大活动的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推广,重点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示范工程的补助,各镇相关工作部门和个人的考评奖励等。在污染减排方面,县级财政期间从污染防治基金中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对减排工作考核优秀的镇及积极实施减排工程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对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用散推砼的支持和调控作用,对研究开发的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可从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开发技术补助资金,实行技术或项目扶持。对新上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非粘土新墙材项目,每年开发的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和开展的技术招标活动,墙改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增加发散网点及其设备添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新墙材、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

(三十三)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的总体原则和思路,加大信贷调整力度,严把信贷资金闸门,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研究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广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并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与金融信贷直接挂钩。

(三十四)加强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认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环境应急机构;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监察现代化以及环境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危险废物监管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八、增强全民节约意识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着力推进全民节能工作,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局有关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系统节能工作,现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工商系统的节能降耗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开辟节能降耗途径为目标,以节油节电节能工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系统全体人员不断增强节约资源的社会责任感,在系统内形成“节约资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体现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力争两年之内使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节能降耗措施逐步完善。

二、工作措施

全市工商系统要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内部节油节电工作

(一)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教育,在增强节能意识上下功夫。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开展节油节电节能工作、节能方法和节能措施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二)加强节能项目改造,在节能源头上下功夫。各单位要对现有内部耗能设备进行一次清查、论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确定节能改造的项目、目标和步骤,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一时难以改造的项目制订具体的节能措施,采取局部改造或减少使用时间等方式节能降耗;对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维修和改造计划,尽快改变浪费现象。

(三)突出重点设备,在节油节电、办公节能上下功夫。重点加强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措施,着力在节油节电、办公节能上下功夫。

1、汽车节油措施。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经费预算,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二是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清退占用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停驶规定,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加油制度,做好公务用车单车运行费用和油耗统计,科学精细核定油耗定额,将汽车节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干部职工外出办理公务和出差,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有集体活动时提倡集体乘车。

2、空调节电措施。一是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空调能效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禁止购买和使用。二是强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三是加强对空调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提高空调运行效率。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空调使用前要进行维护和清洗。

3、照明节电措施。一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加大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推广规模。二是加强照明节电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不点长明灯,日常办公尽可能采用自然光。

4、办公节电措施。一是重视办公设备的节能,选购时要选择节能设备。二是强化办公节电管理。各单位要制定节约用电制度和节电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监督员,监督节电制度和改造计划的落实。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饮水机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

5、办公节能措施。一是提倡用好办公自动化系统,尽量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大力压缩材料印刷量;用再生复印纸代替部分原复印纸;利用电脑修改电子文稿,双面打印。二是做好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和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三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严格控制办公设备购置。四是大力推行节约采购,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材料,推进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签字笔等。五是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大力减少会议,压缩文件,减少简报,杜绝办公浪费。

6、日常节水措施。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各种跑水、漏水和“长流水”的设备进行及时维修更换。二是对单位用水情况进行定期检测登记,遇有不正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养成节约用水习惯。

(四)建立台帐

为了进一步规范资源消耗台帐建设,深入有效地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根据省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各部门、直属单位都要建立规范统一的资源消耗汇总和统计台帐(见附表1、2);二是建立统一的分类统计台帐(见附表3?9);三是建立详实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源消耗台帐,真正使资源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方向迈进。

三、达标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全市工商系统各部门、直属单位

检查内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节能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情况;各项资源消耗指标的完成情况、资源消耗台帐建设情况、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利用情况及节能降耗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职责分工落实情况等。

检查标准:检查的项目共有十项,总分值100分。1.职责分工及落实情况(5分):部门节能降耗工作管理规范,职责和责任人明确,人员、职责和任务做到“三落实”,不推诿、不扯皮,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5分):有完善的节能降耗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措施得当有效、落实到位、效果明显。3.宣传教育(5分):通过会议、活动等多种形式对节约资源进行广泛宣传,在相应明显位置设有节水、节电标识,办公区域没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4.台帐建设(10分):按照上述台帐设计有关要求,本部门资源消耗台帐建设规范、内容详实。5.资源消耗指标完成情况(40分):全市工商系统各部门、直属单位要求在20*、20*、2010年的人均能耗(包括水、电、车辆油耗、车辆维修、办公固定电话、办公用品与耗材六项)以20*年规定指标为基数分别下降18%、20%、22%,20*年度及20*年度资源消耗规定指标见附表10《XX机关XX年度资源消耗情况哦你估计表》。6.节能产品和技术利用情况(5分):主动筹集资金进行技术、设备改造、节能效果明显。7节能灯更换情况(10分):机关办公照明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8.报送材料准备情况(5分):按要求填报《XX机关XX年度资源消耗情况统计表》。9.其他(5分):实地检查的总体印象、感受。10.日常情况(10分):及时报送有关报表资料,准时出席有关会议,积极参加节能降耗工作培训及其它有关活动。

(四)组织领导。一是市局成立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财务装备科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局局长为成员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相应落实组织领导和有关内设机构的职责,确保节油节电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工作责任。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层层明确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油、高耗电产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浪费行为。开展空调温度设定、车辆停驶管理等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奖惩制度,营造良好节约氛围。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按照上级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各项节能降耗的制度和措施。要把各项目标措施细化量化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节能降耗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节油节电工作和全民节能行动宣传活动,宣传能源供求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宣传节能政策,增强人民群众的节能意识。大力倡导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全民节能的强烈意识和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节能降耗责任制。建立节能降耗工作日常会议讲评制度,研究制定资源节约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制定资源消耗定额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各部门资源节约工作情况,做好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资源节约工作,八资源节约责任纳入岗位职责之中,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做到人人有责,逐级抓落实。市局每半年听取各单位各部门书面汇报一次,年终考核检查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省直机关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奖励,并将考核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36号)精神和省政府下发的“三个方案”的要求,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工业办)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个方案”),已经年8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还很艰巨。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是确保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个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全面完成节能目标奠定基础。

二、扎实做好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节能统计制度。市统计局要加快制定节能监测统计制度,完善统计调查表、核算方案、质量控制及数据评估办法等配套措施。同时,要指导帮助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能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各项节能统计工作。二是加强节能统计业务建设。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节能降耗统计信息系统。三是各用能单位要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用能单位要全面加强节能计量、记录和统计,从能源计量仪表配置、商品检验、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入手,扎实做好能源统计、核算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如实提供、按时报送能源统计资料及相关信息。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一、组织指导

全县节能目的责任评价审核工作由县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小组统一指导,县发改局详细组织施行。

二、评价审核对象

各乡(镇)县政府、县直有关部分、年耗标煤万吨以上工业企业。

三、评价审核方法

(一)各乡镇县政府、县直有关部分的评价审核方法

1、评价审核内容:评价审核目标分为节能目的完成目标和节能办法完成目标(见附件1)。以市、县县政府制订的年度目的为准,未到达年度方案目的即为未完成,依据目标的完成状况计分。

2、评价审核时间和顺序:每年12月底由各乡镇县政府、县县政府各部分向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今年度节能工作完成状况自查申报。

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计算局、监察局、建设局、科技局、质监局、环保局、财务局、工促局等部分构成评价审核组。对各乡镇县政府、县县政府各部分节能工作进行审核,首要采取听取状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材料、单个访谈、抽查企业等方式,构成综合评价审核申报,经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审核,报县县政府核定后,作为评价指导班子、节能目的责任审核、奖惩的根据。

3、评价审核等次:以县计算局、发改局的能耗目标作为定量评价审核的首要根据。评价审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审核后果是“未完成”等次的乡镇、县县政府各部分,在一个月内向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阐明缘由,提出整改方案,限日进行整改。

4、奖惩罚法:各乡镇县政府、县县政府各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降耗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县政府、县县政府各部分首要指导是第一责任人。将节能目标归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系统,作为对各乡镇、县县政府各部分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综合审核评价的主要根据,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对完成节能审核目的的乡镇、县直县政府部分,予以传递表扬;对未完成节能审核目的的乡镇、单位,予以传递批判,并严厉节制其新建、扩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对重点企业的评价审核方法

1、评价审核内容:评价审核目标分为节能目的完成目标和节能办法目标(见附件2)。其中:节能量为否决性目标,以县县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的为准,未完成该目标,审核后果即为未完成目的;节能办法目标为定性评价目标,依据工作完成状况计分。

2、评价审核时间和顺序:年耗能1万吨规范煤以上工业企业,按属地、行业治理准则,由县节能主管部分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分进行审核。审核后果报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顺序采取听取状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材料台帐、实地调查等方式,普遍听取各方面的评价意见,构成综合评价审核申报。

节能重点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依照审核顺序辨别向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办公室和本地县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完成状况自查申报。每年4月底前完成对重点节能企业的评价审核工作。评价审核后果经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审核,报县县政府核定后,向全社会。

3、评价审核等次:评价审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目标超越年度方案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目标到达年度方案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目标到达年度方案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目标未到达年度方案节能量)。审核后果是“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企业,必需在一个月内进行自查,并向县节能减排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阐明缘由,提出整改方案,限日进行整改。

4、奖惩罚法:企业法人是节能降耗目的的第一责任人。凡与县政府签署节能减排目的责任书的企业,必需保证完成目的。县县政府对评价审核后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次企业予以表扬。评价审核后果为“未完成”等次的企业予以传递批判,一概不得参与年度评奖,不得授予声誉称号,不得享用国家免检等扶优办法,作废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四、其他阐明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节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现结合发改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产业节能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加快技术进步为手段,以依法节能为保障,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强化宣传,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4.4%;万元gdp电耗比2006年下降4.4%;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降低4.6%。

三、工作重点

1、狠抓节能项目监管。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政府〔2006〕145号),围绕区上提出的工业炉窑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的集中供热、机电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和新能源利用、建筑建材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等八项节能工程,调研筛选一批节能项目,实施一批节能项目,提高全区节能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今年,辖区28户重点用能企业每户要新上一个节能项目,全区实施节能项目30个以上。今后,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研,都要增加节能评估章节;否则,发改部门不审批可研,不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凡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率要达到100%。

2、加大产业调整步伐。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突显肉牛、果菜、旅游、商贸四大产业,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在建立工业主导型经济格局过程中,充分利用大企业、大集团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优势,引导现代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降低能耗。积极调整工业内部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机械、电子、制药、农产品加工业等低耗能产业,鼓励和支持电力、水泥、电石、造纸、制革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用能结构。大力发展旅游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通过低能耗产业的快速发展,缓解高能耗产业带来的压力。

3、强化重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监管。加强辖区28户用能企业的能耗监管工作,强化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目标监管。发改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国家、行业出台的标准,加强对重点企业能耗的监管,在重点监管企业的项目批准、核准和备案过程中要重点把好入口关,不能让高耗能企业再上高耗能项目。

4、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创新和改造。大力推广应用一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特别要把技术推广作为技术节能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结合部门实际,重点从资源综合利用、中小锅炉管理、节能设备、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墙体制品等方面推动技术节能。

5、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改局要认真贯彻区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节能降耗和创建“五型”机关结合起来,围绕用车、照明、办公等重点,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日常节约管理,从节约每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减少损失浪费,推动政府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项目,把好新建项目的能评关,及时制定发改部门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期间节能工作总目标,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益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领导、健全体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和宣传,积极推进我局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我局在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局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有效节约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促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今年全局节能工作的综合指标为:以2012年为基数,年综合电耗降幅不低于5%、综合水耗降幅不低于5%、其他用气、用油、办公耗材降幅不低于5%。

三、实施范围

全局机关、事业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全局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科学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局办公室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机关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并实施年度计划,加强全局能耗统计,做好用电用水分项计量和一户一表工作。定期公布能耗情况,加强统计监测管理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能源消费情况。

(二)健全节能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局党委副书记李少毅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节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制定出台《市农业经济局节约用水、电、办公耗材等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节能指标统计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节能督查,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并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交流。深入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制订节能宣传方案,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节能教育,构建节能降耗工作交流平台,促进节能工作及信息的交流,推广节能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开展节能知识培训,提高岗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节能实际操作能力。要广泛宣传节能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四)扎实开展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实现用能数据准确完善,及时填报能耗统计表,建立完善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平台。每季度向局办公室报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

(五)积极推广节能产品应用。加强监督,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严禁单位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

(六)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局办公室应根据市节能办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工作计划和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同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节能宣传、培训、改造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局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全局节能降耗工作。全局要围绕“意识节能、技术节能、措施节能”三条主线组织实施,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确定专人作为节能工作管理联络员,以便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及时联系与沟通。

节能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按照5月3日全市经济运行、节能、医改、财税工作会议的要求,确保完成开发区节能目标任务,特制定2012年秦皇岛开发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2年秦皇岛开发区节能控制指标

单位GDP能耗较上年降低3.43%;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1万吨以内。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上年降低6.7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控制在85.84万吨以内;全社会售电量控制在164588万千瓦时以内。

二、2012年开发区能耗现状

2012年一季度秦皇岛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7.03%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21.97万吨标煤;全社会售电量40054.33万千瓦时。

三、任务目标分解

对照全年规模以上能源消费量控制指标,扣除一季度消耗量,2012后三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指标为63.87吨标煤,平均每季度21.29吨标煤。

对照全年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用电量总量控制指标,扣除一季度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累计用电量,2012年后三季度全区全社会各行业用电量可用指标如下:

后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2.459亿千瓦时,其中全行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要控制在0.509亿千瓦时。

全行业用电量11.945亿千瓦时包括:第一产业用电量0.058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1.261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0.625亿千瓦时。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09亿千瓦时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0.433亿千瓦时,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0.075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