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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b超医生工作计划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B超应用价值;计划生育;服务技术

1 B超技术的应用领域及应用价值

1.1应用领域

B超技术目前应用在各个医疗领域,计划生育服务技术工作仅仅是其中之一,实际的B超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几乎覆盖医疗全领域,对绝大多数的疾病都能起到相关的辅助诊断和检测作用。同时,B超技术应用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展,其中有一项是在公安侦破领域,尤其是对凶杀、毒杀、不明原因死亡等案件的侦破,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另外,还有超声波检测和超声波监测,起到“听”和“看”的作用。

1.2应用价值

在B超的应用价值上,可以长话短说,原因是B超技术的实际应用领域,其实就是B超的应用价值,就目前而言,B超技术在医疗领域应用是最为广泛的,其次才是公安侦破领域,另外,B超技术尝试性并且开始涉足,多少在发挥一些作用的领域则是针对矿藏、针对安全等领域的超声波检测和超声波监测,当然,随着科研的开发和科学技术的推广,B超技术的应用价值会越来越广泛。

2 B超技术在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中的应用价值

正如摘要中所述,B超技术的应用价值主要表现在安全、准确、经济、快捷、有效五个方面:

2.1技术的安全价值

B超技术的安全性能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B超在计划生育医疗器械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原因,因为一对夫妇一个孩,所以在安全系数的要求上都要远远高于其他领域。尤其是对孕妇的检查,要求是更高的,例如,在对3个月以上的胎儿检查的时候,一般都要控制在3到5分钟之内,这样就不会有超声检查的副作用产生,即便是通过B超来检查子宫内节育器和其它妇科疾病,对安全问题也大可放心,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2.2技术的准确价值

现代超声技术通过B超技术的实际应用,再加上B超技师的高超技艺和丰富经验,都会充分显现出B超技术的精准度,而准确度高,也是广大育龄妇女和孕妇青睐于B超技术的主要原因之一。B超技术可靠主要表现在设备性能稳定,设备科技含量高,对超声检验的相关情况可以十分准确地予以报告,不会出现贻误病情、贻误治疗等状况。例如,在孕妇通过B超技术监测胎儿情况时,在胎儿胎位情况、健康情况以及动态情况,即便是脐带缠脖等细微的情况,B超的超声技术都可以准确洞察得到,难怪准妈妈、准爸爸们对B超超声技术信赖程度那么高。

2.3技术的经济价值

这里所说的经济价值,不是B超技术创造的经济价值,也不是B超技术的高标准、高价位,而是对人民群众而言的价值,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接受的价格。据市场调查显示,做一次比较全面的B超检查大约需要人民币100元左右,如果做单项检查仅几十元,这一价格表现都是寻常百姓所能接受得了的。比起磁共振、CT等价格相对昂贵的医疗检测技术,B超看起来与“老百姓”更贴心,更能看出B超“接地气”、“心连心”的实用经济价值,那么,B超技术对于计划生育事业而言,对促进优生优育一直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2.4技术的快捷价值

在“方便、快捷”的表现上,B超技术更能显示出其固有的优势,老百姓经常的口头语为“做个B超去”,从这一口头语就可以看到B超的方便快捷性。尤其在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中,大中城市倒是可以比较充分地满足广大育龄妇女和孕产妇的医疗技术服务需求,但是到了相对落后的县城和乡镇,就显得计划生育医疗技术服务设施的短缺,这时就显现出了B超技术的巨大作用,因为B超设施遍及全国各个县城、乃至辐射各个乡镇,有了优惠的经济价值基础作保障,那么快捷方便的益民和宜民价值就显得更加便民、利民了。

2.5技术的有效价值

医疗设备的有效价值、诊断价值,一直以来都是所有医疗设备应发挥的价值,B超超声技术也是如此,在其发挥“安全、准确、经济、快捷”等四项价值的同时,该技术可以通过成功的检测和B超技术,还有医疗人员的正确诊断,为广大医护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医疗建议,为下一步医疗或者护理指明方向,那么,在计划生育领域中也是如此,因为B超技术发挥的有效价值,使得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在保护自己,保护胎儿方面都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成功医治和呵护,这都与B超技术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的。

3 总结

可以预见,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B超技术和设施也必然会随之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B超技术在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中的应用,将会发挥出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大的价值,那么,保护育龄妇女和孕产妇,也就是在间接地保护将来和即将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们,也就在提高国民素质,优化国家的未来。可以坚信,B超技术不仅仅在计划生育领域,而是会在其它各个领域也将发挥出新的、更大的、更多的作用。

参考文献: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B超;监视;计划生育手术。

传统的计划生育手术,一般由有经验的医师在盲视下手术,有时手术操作相当困难,甚至可引起手术失败或手术并发症。应用B超进行术中监护,并引导手术进行,可大大改善其效果。以下报告523例无B超监视计划生育手术及742例全程B超监视计划生育手术,在手术失败率、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3个方面加以分析比较。

一、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A组,选择2006年1月~2006年12月在我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523例,手术均在盲视下进行,术中无B超引导;B组,选择2007年4月~2008年4月在我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742例,手术全程均由B超引导完成。两组患者一般情况见表1。

表中所选患者:妊娠组妊娠时间为35~60天,排除稽留流产、宫角妊娠、葡萄胎等异常妊娠;子宫畸形只包括双子宫和纵隔子宫;取环组均带环5年以上,节育器均无尾丝。

1. 仪器:A组无需仪器,B组所用日本阿洛卡a-5000超声诊断仪。

2. 方法:A组患者术前常规排空膀胱,医师在盲视下进行手术;B组患者术前膀胱适度充盈(以腹部探头纵切显示出子宫为界限),全部手术过程由B超腹部探头引导下完成。比较两组患者手术失败(指人工流产吸宫不全或漏吸、取环失败)率、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

3. 统计学方法:所有资料采用X 2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

二、结果

三、讨论

传统的计划生育手术,如人工流产术,一般是由有经验的医师在盲视下操作完成,即使经验丰富,也难免可能发生吸宫不全或漏吸,甚至子宫穿孔等严重并发症[1],使医患双方产生心理负担,有的甚至发生医疗纠纷。本次调查中发现,人工流产无B超引导,吸宫不全(包括漏吸,以下同)发生率较高,而自从2007年我院开展B超监视下人工流产后,吸宫不全几率大大下降。

妊娠子宫后倾后屈时,吸管不易到达宫底, 容易发生吸宫不全。在B超引导下,医生可以通过B超监视小心纠正子宫曲度,指引吸管顺利到达孕囊着床部位, 使手术顺利进行。

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时,因肌瘤可能压迫孕囊,使孕囊与吸管形成一定角度,通过B超监视下纠正宫腔位置是关系到手术成功与否的关键,否则就易引起空吸、吸宫不全与损伤。

妊娠合并子宫畸形,如双子宫或纵隔子宫,可术前先用B超查明宫腔内孕囊着床部位(左或右宫腔)、颈管情况(双颈管或单颈管)以及颈管与宫腔通道的情况,然后在B超监视下使吸管准确进入孕囊着床通道,到达孕囊着床部位,从而缩短手术时间,减少术中出血量,大大提高手术成功率。

对符合取环条件、要求取环的患者,B超监视下取环更显示出强大的优势。盲视下取环,环钩反复进出宫腔,对子宫内膜和颈管均可造成一定的损伤,手术时间长,术中出血偏多,甚至取环失败,转上级医院治疗。而在B超监视下取环,可指引环钩准确到达节育环位置,取出节育环,避免反复宫腔操作,手术时间短,术中出血少。对绝经后取环困难者,可在术前2小时置入前列甲酯1毫克或在术前1周服尼尔雌醇5毫克,使宫颈口松弛,再通过B超监视纠正子宫曲度,指引环钩方向,取出节育环。[2]

综上所述,对计划生育手术,尤其是有一定难度的计划生育手术,通过B超监视引导下进行,可以缩短手术时间,减少术中出血量,明显提高手术成功率,减轻患者痛苦,临床可广泛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计量检定;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B超也在不断的进步,B超已经从原本的二维图像上升到了四维图像,并且在临床的诊断中被广泛的应用。正是由于B超的重要性,B超已经被国家列为了一种强制检定的项目。在实际的工作中,B超操作医生对于B超这种机器的性能并没有完全的掌握,这样对于患者的安全是极为不利的,会导致安很多的危害。因此国家对超声诊断检测仪的检测方法和检测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最大限度的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1 B超以及B超等级划分

1.1 B超

B超是于1950年发明的,并首次应用于妇科检查。每秒振动2万-10亿次,人耳听不到的声波称为超声波。利用超声波的物理特性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一门影像学科,称为超声医学。其临床应用范围广泛,目前已成为现代临床医学中不可缺少的诊断方法。

B超分为以下几种:A超最早把声波转为线性图像的一种方法,用来测量距离,比如眼轴及颅内肿瘤大小的方法。B超超声界的一大突破,将声波转换为图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B超。通过超声探头得到形态大小的二维图像。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进步,图像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之后的一些改革都是在B超的基础上进行的。彩色B超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彩超的诞生在B超的基础上可以观测到的图像以红蓝两色为主,面向探头的呈现红色,反之为蓝色,这种技术能够观测到器官内部血液流动情况。并不是大众认为的B超就是黑白的,彩超就是彩色视机一样。三维B超有普通B超和彩色B超,都是二维平面图像,三维B超可以通过特殊的探头把多个二维图形后期重建为一个立体图像,一般对二维感兴趣的地方进行三维重建。四维B超技术就是采用3维超声图像加上时间维度参数。说白了就是动态的3D技术,该技术能够实时获取三维图像,超越了传统超声的限制。

1.2 B超等级划分

二维图像的B超仪器仅仅适用于JJG139-1998规程的规定。如果彩超没有开启彩色的血流图和频谱多普勒功能,这样的情况下,黑白超也适合这一规定。但是这一规程也仅仅适合于小器官、心脏和腹部的检测。JJG139-1998规程主要是按照深度、盲区和空间的分辨能力进行划分的,具体可以划分为四个档,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要求进行详细的评价。再看检测之后,如果对应的等级是不合格的,那么就可以进行降级来使用,如果降到了黑白超的指标,也要出具相应的合格证书,表明了仪器是合格的。因此等级的划分只是对B超仪器进行检定,对于医院是没有任何的约束力的。

2 检定技术的参数

B超仪器在检定的过程中,检定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必须要有人体仿真模块和超声功率的计量模块。具体的检定指标有囊性病兆直径误差,、集合位置的市值误差、盲区、空间分辨率、探测深度、患者漏电流、声强输出。患者漏电流和声强输出都是关系着安全性的系数,而其他的参数主要是对图像质量好坏进行评定的重要技术参数。规程海规定了患者的漏电流值,漏电流值是不能够大于100uA,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B超是不会超过这一指标的,否则就会威胁着人体的健康,在各个医院,B超仪器检定环境基本都能够满足检定的要求,温度也要在15~35之间,除此之外,相对湿度也要小于80%。

日常检定的过程中,作为检定人员,会发现有很多的医疗机构的B超探头都是扇扫,而且频率是3.5MHz,B超在检测的过程中,要近场50mm,横向的分辨率也要达到1~2mm。但是如果远场探测深度为140mm,那么横向的分辨率仅仅达到了一般标准。但是检定的规程对D档的B超仪器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探测的深度必须要在最佳处,而且横向的分辨率要小于4mm。检定规程对于靶群深度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因此将这种仪器定位了D档。

在临床中,这种仪器是无法为医生提供准确的信息的,这主要是由D档的B超仪器,规程中并没有对哪一方面的诊断进行明确的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相当于已经默认了可以在临床中进行使用,但是误诊以及患者对于检测结果准确性的怀疑也给医院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计量检定的权威性和法制性。

在几何位置示值误差计算的过程中,需要利用测量值减去实际值,根据这一结果在除以实际值,得到的结果要取绝对值。囊性病兆直径在检测的过程中,必须要使用电子游标进行测量,在测量的时候,要保证直径与边缘线是相切的,这样才能够保证数值的准确性。囊性病兆直径产生的误差在计算结果的时候,是使用测量值减去实际值在除以实际值得到的就是误差值。

3 现场检测的注意事项

B超在医疗工作中是极为广泛的,可以对人体进行检测,但是B超在使用的过程中是极为重要的,必须要进行计量检定,否则检测的结果就会出现不准确的现象,患者也会对结果产生质疑,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利于医患之间和谐关系的建立的,也会导致医疗纠纷的出现,因此B超仪器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检定,在检定中还有着一些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由于医院每天的患者很多,正常上班时机器使用频繁,给检定工作造成一定困难。所以对于检定人员而言,应尽快找到B超仪所在地点,再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检测,确保顺利完成检定工作。

(2)检测用的人体仿真模块为较贵重的精密设备,切勿碰撞、突然倾倒或用力按压。在进行检测时,对于凸阵探头,要使用水藕合剂。

(3)人体仿真模块内是专门的水性透声液。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所含液体会缓慢蒸发,最终导致材料性能降低,模块失效。所以应该适时注入专用保养液,保证标准的准确性。

(4)在进行检测输出声强时,周围环境不能有干扰,将超声功率计平稳放好。具体测量方法是将B超的探头对准超声功率计锥形靶上,当B超启动时,探头发出信号传递到锥形靶上,从而在超声功率计上显示声功率数值。重复测量3次,取平均值再除以探头有效辐射面积就得到输出声强的数值。那么在用功率计进行检定时,超声功率计中锥形靶应处于静止状态,室内不能有走动,如果走动就会影响其准确度。

4 结论

B超检定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项目,严格对其进行检测是每一位检定人员的职责,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总结了一些在检定过程中的问题和看法,但是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淑清.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的检定及注意事项[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0,37(1):33.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治理内容

1、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是否成立打击“两非”工作的领导小组,是否制定了岗位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有打击“两非”的宣传资料、张贴的《通告》;是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2、非法经营人工流产药物、计划生育药品及滥用B超等情况:

(1)终止妊娠药物管理情况:是否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常用药品:米非斯酮、米索前列醇、利凡诺);是否取得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资格证;是否对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2)B超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无专用B超工作室;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执业技术要求、有无资格证;B超工作室是否标有醒目的“警示牌”、有无管理制度;有无妇科及胎儿检查记录,是否有诊断胎儿性别的记录,常规检查结果是否有两名以上医生签字。

(3)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取皮下埋植剂)。

(4)溺、弃女婴,送养女婴。

(5)非法张贴计划生育宣传广告。

3、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终止妊娠职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核定、从业人员资质检查。

4、群众有举报嫌疑的单位和个人要重点查处,一经查实的案件要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三、时间安排

全县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从7月25日开始,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开展宣传动员,成立工作机构。人口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制定实施方案,抽组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分组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督促整改,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要扎实认真,不走过场。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和个体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针对B超的购置和诊断记录,终止妊娠的药品进货和销售渠道,接生以及节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对发现的非法行医案件,必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案件线索一个不放过,行政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达标不放过。要求医疗机构(诊所)具备“一规定四册一标志”,即:《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接生分娩登记册、妇产科引产手术登记册、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登记册、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册和B超室设置禁止“两非”醒目标志。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一、明确任务目标,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出生人口性别不持续升高,不仅反映了一个地区群众的生育观念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而且直接危及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多年来,我乡人口性别比虽然比较正常,但近年来有升高的趋势,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乡党委政府进一步统一对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生高问题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以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突破口,标本兼治,努力确保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促进我乡人口与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措施,严格管理

(一)加强孕期监控

对政策内怀孕实行乡、村干部“双重”包保责任制,把所有政策内怀孕对象的包保责任落实到乡、村干部。包保干部从包保之日起,每月不得少于1次入户随访,访后要认真填写访视卡,动态掌握孕情,直至婴儿出生。凡在孕情跟踪过程中发现孕情丢失的,要及时向乡计生办报告。乡计生办要立即联合派出所、司法等部门认真调查,一追到底,并将初查情况上报县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凡属包保责任人不按照规定入户访视、失职、导致孕情丢失或知情不报或故意帮助隐瞒的,视情节轻重,对包保责任人给予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二)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全乡范围内b超进行认真清查,逐一登记,进行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b超及染色体监测设备和技术的准入与监督制度,对未经批准使用的b超一律予以查封。

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要定期举办b超操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严禁违规操作,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结构要严格落实b超室“双人双锁”管理制度、b超操作员挂牌操作制度和b超操作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警示牌制度。使用b超检查胎儿情况,必须规范操作,详细登记,检查情况实行一人一卷,检查结束后要严格归档管理。

对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的b超操作人员,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终止妊娠手术管理,严禁非法终止妊娠

上环、取环、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必须在经批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结构施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凡政策内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不得擅自终止妊娠,确因医学需要不宜继续妊娠的,首先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及乡计生办的证明,到区人民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区医学意见,经区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领取生育证的,不批准再生育,同时责成当事人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凡属计划外怀孕的,施行手术机构必须查验、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及其所在乡计生办出具的证明;对违规为怀孕妇女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施术机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

1、是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的女孩在考高中时奖励5分。

2、是以乡为单位每年为独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的父母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是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由各乡兑现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严格按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对群众举报的“两非”案件,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00-5000元,并为举抱人保密。发动群众踊跃举报,积极参与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订了《**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区卫生局将药械市场整顿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区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区卫生监督局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开展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管理

1、加强B超管理,严格出生比例。加强对B超机使用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医疗市场B超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B超机使用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落实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各医疗单位的B超室、妇产科及计划生育技术室悬挂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规定》,制定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认真落实B超机使用双人工作制度、工作室进入许可制度;进一步开展了对B超机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落实了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区从未出现一例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出生婴儿性别比始终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8月,区卫生局联合区计生局对全区医疗机构B超使用情况、妊娠药物管理情况、流引产审批把关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区直医疗卫生单位3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镇卫生院2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促进了工作开展。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超声波检测;宫内节育器;三查;生殖健康普查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720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4097-02

B型超声波检测是应用超声波对实体软组织器官进行实时动态扫描的影像学检测技术,其在妇产科学临床应用特点在于能较为清楚显示子宫、附件、盆腔等脏器组织以及子宫内容物。因此在计划生育领域中,应用B超来对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的范围越来越广泛[1]。本文通过对育龄妇女环情、孕情以及病情的普查,旨在探讨B超在计划生育“三查”中的应用价值。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选取2013年2月我单位556例接受B型超声波检查的育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回顾性研究,年龄21岁-49岁,平均年龄(35±14)岁。

1.2判断标准判断标准共有四种,分别是:①正常:IUD位于近子宫底部的宫腔内,其上缘距宫底表面浆膜层之间的距离17-20mm;②下移:IUD下缘到宫颈内口距离小于10mm或IUD上缘距宫底表面浆膜层距离大于20mm;③嵌顿:IUD脱离宫腔中心部位,偏离入肌层或接近于浆膜层,IUD上缘与宫底表面浆膜层之间的距离不足10mm或IUD的某一部分凸向子宫壁、IUD强回声平面与宫腔平面不平行、IUD至子宫前后壁浆膜层的距离不对称;④带器妊娠:宫内可见妊娠囊以及IUD的强回声[1]。

1.3检查仪器及方法选用的仪器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CTS-3300,探头频率3.5MHz。受检者于检查前膀胱常规充盈,取仰卧位,由专职的医生进行B超操作,于耻骨联合上方,纵、横、斜切扫查,观察子宫.附件及宫内节育器(IUD)的声像图,对有症状的妇女着重检查。观察并记录子宫形态、大小、位置、是否妊娠、双侧附件有无包块及囊肿、是否有IUD及其部位、是否有带器妊娠等。

2结果

2.1避孕措施结构所有受试者的避孕措施结构依次为,无避孕措施占17.6%(98/556)、使用避孕药具占21.9%(122/556)、放置IUD占56.3%(313/556)、已批准怀孕占3.8%(21/556)、其它占0.4%(2/556)。

2.2B超检测B超检测结果,发现IUD脱落占3.5%(11/313)、IUD嵌顿占1.3%(4/313)、IUD低置占2.6%(8/313)、IUD下移占3.8%(12/313)、因症需换IUD占4.8%(15/313)、计划外怀孕占0.2%(1/556)、子宫肌瘤占3.4%(19/556)、卵巢囊肿占3.1%(17/556)、盆腔积液占2.2%(12/556)。

3讨论

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普查工作已成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育龄妇女环情、孕情,病情的普查(简称为“三查”)中发现,妇科疾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出现年轻化的趋势[2]。但是因为一系列的因素,部分育龄妇女,尤其是基层妇女,没有接受普查,因而没有及时发现病情,导致发现病情时即已较为严重[3]。宫内节育器(IUD)是目前我国育龄妇女的主要避孕措施,据统计我国IUD的使用率占世界节育器避孕总人数的80%,然而目前IUD在宫腔内的有效存放率仍然不理想,因此及早发现问题,能有效地提高IUD的安全有效性[1]。

目前认为B型超声诊断具有无创伤、无痛、诊断正确、可重复性强、使用便捷、价格低廉等特点,因而为广大的临床医生及患者所认可。B型超声诊断应用于妇科疾病普查,能起到了对妇科常见疾病早发现、早诊断的重要作用,例如:生殖系统肿瘤、腹腔及盆腔肿物、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等[4]。因此目前已把B超作为育龄妇女“三查”中最准确、首选的检查手段。因此本研究以此为出发点,分析应用超声波检测在育龄妇女“三查”中的临床价值。

结果显示,应用B型超声诊断能较好的判断出受检者的IUD的放置位置,能了解是否需要更换IUD,同时B型超声诊断能较为准确的检出计划外怀孕、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以及盆腔积液。因此B型超声诊断在计划生育普查及妇女生殖健康普查中有很高的应用价值,能极大的提升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的意识。

参考文献

[1]毓星,吴乃森.计划生育超声诊断学[M].第2版.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39-59.

[2]钟惠琴,陆海娟,伍小辉,等.超声波检测在妇科计划生育手术中的应用价值[J].浙江临床医学杂志,2009,11(3):274-275.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确保今明两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以上比值。

二、主要内容

㈠加强跟踪和监督。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妇科女子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为重点,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㈡严查“两非”案件。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产生震慑效应。

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五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一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在全市医疗服务市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购销市场建立“黑名单”制度,凡涉嫌“两非”行为并查实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律禁止其再进入医疗卫生和药品销售市场,涉足计划生育手术、妇产科和药品销售业务。

二是建立B超实时监控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在医疗保健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场所、妇产科设置电子监控设施,对B超检查行为、终止妊娠手术实行24小时动态实时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

三是建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对经过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有从事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医护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详尽的登记备案,建立含有从业人员照片等资料的从业人员信息库,为今后“两非”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支持。

四是严格《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查验制度。确定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和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施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上述机构必须严格查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手术证明》要按规定格式要求,统一编号,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五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批零企业及其内设机构、从业人员层层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遵循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实施“两非”行为。每半年对其履行承诺事项组织一次述职活动,卫生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㈣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清理整治,建立完善打击“两非”“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的工作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㈠人口计生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负责组织对年10月1日以来查办的“两非”案件逐一进行全面复查,牵头组织对新发生的“两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负责对孕情进行清理清查,获取“两非”案件线索。负责查处实施“两非”行为的育龄妇女。负责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两非”行为。负责向卫生部门通报、移交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行为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

㈡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涉嫌非法节育手术罪等,查处弃婴溺婴行为,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对线索明确的涉嫌“两非”行为的案件,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利用侦察手段联合办案,为有关部门查处“两非”案件提供支持。

㈢卫生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医疗服务市场出生实名登记、B超检查、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严厉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的“两非”案件。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对涉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

㈤监察部门。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对、包庇纵容涉嫌“两非”人员以及“两非”案件查处不力、“两非”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牵头组织查处涉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两非”案件。

㈥妇联。组织力量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㈦其他部门。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参与各部门“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证诊所,无证B超窝点等无证经营场所。

㈧各乡(镇、办)。组织开展“两非”宣传教育。落实关爱女孩的优惠政策、孕情包保责任制和对重点人群的监管、排查等。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的清理清查和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动态和各类报表。

四、时间安排

㈠集中自查阶段(年9月30日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同时,各地、各部门逐一复查年10月1日以来查办的“两非”案件,对未处理或处理未到位的,依法依纪整改处理到位。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9月10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5日开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清查。

集中自查阶段实行一旬一报告、一旬一通报、一旬一督办。9月25日前,领导小组召开部门述职会,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公安等部门汇报自查自纠阶段专项行动履职情况。

㈡综合治理阶段(年10月至2012年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清理清查活动,针对清理清查中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B超备案登记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有奖举报、案件查处、出生实名登记等各项制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分别按规定建立和实行“黑名单”制度、B超和终止妊娠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制度、B超和妇产科实时监控制度、定点终止妊娠手术制度等制度。

在清理清查、群众举报取得线索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发生“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生“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注销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㈢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2012年3月5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及“两非”案件查处情况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结果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依据之一。同时,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部门联动管理、联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两非”的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人情案的行为,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务求查处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跨区域的“两非”案件,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证据,实行联防联治,不允许隐瞒线索、各自为阵。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 作用

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要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认真分析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对计生工作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开拓新思路,寻求新载体,争创新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计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充分通过计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从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一、如何做好计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关建

随着计划生育一系列改革,引发的利益冲突相对集中和普遍,作为医院计生系统工作的一员如何协调好科室人员对于计生工作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当前我国人口结构调整较为矛盾、老龄化较为严重的阶段,在日常工作中将计生工作进行充分的提升和再认识,将思想政治教育用于医院计生工作中将会对医院计生工作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当前人们的价值观与计生工作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导致了不能很好地把医院计生工作做好。这些思想问题若不认真抓紧解决,不仅严重影响科室人员对于计生工作的整体积极性,也对计生工作发展不利。因此,深入做好计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是服从和服务于计生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有效提升计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

就计划生育工作而言,医院所处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其中妇产科和B超室是医院计生工作中两个至关重要的科室,也是高危科室。可以说医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的好坏,就取决于这两个科室。为此,必须加强对妇产科、B超科室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尤其要强化对其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对计生工作的责任感,要强化他们体现出强烈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就当前我国医院结构而言,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室通常有三个,即妇产科、B超室和公共卫生科(有的医院没有设置该科室),与其它科室相比,妇产科、B超室是更容易出问题的科室。因此在日常工作要严格按照等级程序,对妇产科施行接生手术实名登记,务必认真查验孕妇本人身份证和生育证,并登记其详实信息。B超室在给孕妇做孕检时也必须查验身份证和生育许可证。而公共卫生科在做信息录入时就依据这两个科室提供的资料,倘若某一个细小的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导致整体工作出现偏差和错误,从上级下发的共享平台信息录入统计情况通报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另一个方面讲,科室工作中出现的任何差错,都与医院监督检查不细致、不给力有关,更好地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下级出现的差错,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是有效避免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问题的方法之一。

三、创新机制做好医院计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新时期,做好医院职工和干部的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就必须不断开拓新途径、新载体、新手段。同时需要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需要建立健全医院计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运行机制。

1.要建立高素质计生队伍的人才机制

这就要求把医院计生队伍建设成为精神风貌健康向上,职业道德高尚优良,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勤政廉洁,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文化氛围浓厚高雅,单位环境整洁优美的高素质队伍。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生队伍,才能更好地适应医院的各项计生工作的发展,才能适应当前的医院计生工作。

2.要建立内容丰富的教育机制

进行全员性、多层次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全方位提高医院干部职工素质,增强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对医院计生工作的热爱和信心,提高他们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要从超前引导机制做起,对医院各科室的计生工作人员的思想热点、难点进行调查分析,实现在思想教育上由滞后向超前转变,从“消防队”向“先遣队”转换,变被动教育为主动工作,变消极等待为主动出击,把触角伸向医院计生工作的每个角落,逐步形成由多种教育体系构成的思想教育机制。

四、如何进一步加强医院计生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正是这种综合性的特点,才方便去解决各种复杂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必须掌握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辅助知识。同时,结合学习心理学等其他学科范畴的专业知识和辅助知识,更有助于我们把医院的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好、更活、更富有成效。作为主要负责医院计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干部,必须在医院内各科室适当进行大规模思想教育的同时,结合实际,善于做调查研究,发掘计生思想政治工作中隐匿性的思想问题,把问题解决于未然。

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医院日常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实践证明,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并不能为其他工作所代替,尤其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矛盾、老龄化严重的情况下,有效进行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医院计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计生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削弱,只能加强。强化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归根结底也是提高生产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医院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是把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的保证。

新时期的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任务是控制人口数量,同时提高人口质量。随着人们的思想越来越活跃,简单而又直接的方法作用是有限的,必须在计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多下功夫,通过科学有序管理,使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向多元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加强医院新时期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靠不断改进计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来实现,改进是为了提高计生工作效果。随着经济发展带来客观环境的变化,思想政治工作对医院科室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相应的均产生了变化,甚至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范围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新时期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认真探索和总结新旧经验,从而有效的推动和拓宽医院计生思想工作。

五、总结

我国现阶段医院计生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矛盾多,地区差异,家庭差异,人的思想觉悟差异,都给医院计划生育工作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在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今天,医院计划生育工作更需要计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推波助澜。只靠医院政工部门的力量已无法适应医院计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进一步加强医院计生思想政治工作,发动组织各科室医院职工,调动医院各科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实现医院计生工作的成效。

参考文献:

[1]毛文英.浅谈医院计生工作规范化的新路径[J].管理观察,2010,(17):261.DOI:10.3969/j.issn.1674-2877.2010.17.219.

[2]邱惠珍.推进医院计生工作的几点认识[J].现代医院,2009,09(z1):51-52.DOI:10.3969/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计生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班子全体成员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卫生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作为一项主要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中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分管该项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我局及下属院、所、中心,均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随着人事变动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奖惩办法》,年初分别与区、乡医疗卫生保健单位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局领导班子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计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班子全体成员,经常深入基层群众,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开展计生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促使计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提高认识,强化手段,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全系统上下广泛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人口控制与可持续发展宣传教育,组织卫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从而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严格把好本市以外流动人口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时查验《婚育证明》关,积极向无《婚育证明》的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宣传计生政策,动员他们按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办证工作,提高了《婚育证明》的持证率。

全区各医疗保健单位严把建卡(孕保卡)、B超检查、助产接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查验《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结案书四关。对无证生育的执行了报告制度,并建有电话记录本。

纵深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卫〔2013〕108号),并组织对区、乡医疗保健机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使打击“两非”始终处于高压态势,推动全系统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步入了有序的轨道,全年无“两非”案件发生。同时,区卫生局组织对区、乡两级医疗机构的计生综治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通报了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厉行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区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普惠中体现特惠的原则,农村计划生育对象住院分娩在省定补助标准300元的基础上增加500元,使计生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硬化措施,规范管理,确保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准入、超声诊断操作、终止妊娠手术等管理规定。全系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保健人员,均分别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自觉按规定开展相关技术服务。使用超声诊断仪的单位在B超室门前均张贴有省《关于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设置有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醒目标志,孕妇B超检查由妇产科医生开申请单,B超检查前均查身份证、准生证并及时登记。市八院作为我区唯一开展终止妊娠手术项目的医疗机构,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实施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孕妇,均登记受术孕妇的身份证,查验具有诊断资格机构出具的证明和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均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及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手术病历一并存档。区、乡医疗保健机构切实做好出生婴儿实名登记,并通过省人口信息交流平台于每月4日前通报各乡镇计生办(市八院通报区计生委)。同时,按规定及时将常住与流动人口无证怀孕信息和出生婴儿信息,通报所在乡镇及区计生部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B超 ;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 育龄妇女

DOI:10.14163/ki.11-5547/r.2015.27.205

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肩负着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重任[1], 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服务是保证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B超在基层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中具有操作简便、准确性高、安全无创等优点, 发挥着查环(宫内节育器)、查孕、查病的作用, 让广大已婚育龄妇女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 也享受到了高质量的生殖健康保健服务, 有效推动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者通过对2013年1~12月6172例已婚育龄妇女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B超检查及服务站例员携带B超显像仪到村(居)进行B超检查的查体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现将结果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2013年1~12月在本站及本站人员携带B超显像仪到村(居)进行B超检查的育龄妇女共6172例, 年龄20~49岁, 平均年龄36岁。

1. 2 检查仪器 使用DP-2200型便携式B型超声显像仪, 3.5 MHz , 腹部探头;CSBM-808DTH型便携式B型超声显像仪, 3.5 MHz, 腹部探头。

1. 3 检查方法 嘱受检者常规充盈膀胱, 仰卧位对下腹部(子宫、附件、盆腔等)作不同切面, 多方位扫查。重点检查子宫、盆腔及附件的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观察子宫位置、大小、形态有无异常, 宫腔内有无节育器、节育器位置是否正常、有无妊娠、是否有带器妊娠、盆腔有无积液、双侧附件有无包块、囊肿等情况。

1. 4 诊断标准[2] 按照《计划生育超声诊断学》中的规定为诊断标准。①位置正常:节育环(IUD)位于靠近子宫底部宫腔内, 节育器上缘距宫底表面浆膜层约17~20 mm;②位置下移: IUD下缘到宫颈内口距离20 mm;③嵌顿:IUD偏离宫腔中心部位、嵌入肌层, 节育器某一部分凸向子宫壁或节育器强回声平面与宫腔平面不平行, 节育器到子宫浆膜层的距离不对称。④妊娠(或带器妊娠):宫内见妊娠囊为妊娠, 宫腔内同时见节育器强回声和妊娠囊者为带器妊娠。

2 结果

2. 1 检查结果 B超检查共6172例, 正常放置宫内节育器5345例, 共计检出异常情况827例, 其中:宫内节育器移位或脱落200例(移位69例、脱落131例)占总异常情况的24.18%、意外妊娠23例(带器妊娠5例, 无措施意外妊娠18例)占总异常情况的2.78%、附件囊肿123例(14.87%)、子宫肌瘤265例(32.04%)、子宫腺肌症2例(0.24%)、子宫肥大症108例(13.06%)、盆腔积液106 例(12.82%)。参检例员按年龄分布, 20~30岁参检例数1808例, 检查异常例数134例, 异常率7.41%;31~40岁参检例数2434例, 检查异常例数411例, 异常率16.89%;41~49岁参检例数1930例, 检查异常例数282例, 异常率14.61%。

2. 2 异常情况处理 200例宫内节育器移位或脱落者有31例在本站取出节育器, 选择其他宫内节育器并另行放置, 有113例到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选择放置新型宫内节育器, 有56例经上级技术服务部门鉴定不适宜放置宫内节育器而采用其他避孕措施;5例带器妊娠和18例意外妊娠者介绍到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进行了节育器取出加人工流产术和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术;123例附件囊肿及265例子宫肌瘤患者建议到上级医院复查, 本站建档进行跟踪随访, 18例直径>5 cm的附件囊肿患者和33例子宫肌瘤患者已行手术治疗, 术后跟踪良好;62例附件囊肿经复查囊肿消失, 其余人员经跟踪复查变化不大, 继续跟踪复查;2例子宫腺肌症建议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 1例放置曼月乐宫内节育器后腹部疼痛明显减轻, 效果较好;108例子宫肥大和 106例盆腔积液者给予消炎及对症等常规治疗, 83例盆腔积液经复查积液消失, 其余人员定期跟踪复查。

3 讨论

由检查结果可以看出, 异常情况中排除宫内节育器异常, 以子宫肌瘤检出率最高, 卵巢囊肿次之。子宫肌瘤的发病率有逐渐增加、发病年龄逐渐年轻化的趋势[3]。这也可能与B超检查技术的提高以及B超技术在普查中的广泛应用, 使很多无症状或肌瘤较小的患者及早检查出有关。本组资料中子宫肌瘤的发病率增加, 其原因与饮食中含雌激素和类雌激素较多, 周围环境的污染等有一定关系。另外, 逐步加快的生活节奏, 不断增强的经济压力, 照顾家庭和抓生产的双重精神压力也使已婚育龄妇女更容易产生抑郁情绪, 促使雌性激素更多地分泌, 也会增加子宫肌瘤的发病率。部分患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育龄妇女自觉症状不明显, B超检查能够起到早发现、早治疗、定期跟踪、控制发展的作用。

从检查结果看, 育龄妇女生殖器及盆腔炎症类疾病共604例, 发病年龄以31~40岁多见。生殖器及盆腔炎症与月经期、分娩、妇科手术、过度而不洁的性生活、阴道冲洗、不良的卫生习惯、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等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在农村基层, 部分育龄妇女因文化程度较低、对预防保健认识不足以及因忙于抓经济、抓生产而忽略对自我身体的保护。早期妇科疾病不典型的症状往往致使许多育龄妇女忽视病情, 很多妇科疾病不能被及时地发现、及早地诊断和及早地治疗, 造成延误病情的事情时有发生。定期利用B超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体能及早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 起到防治结合, 预防为主的作用。

综上所述,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B超检查成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其具有操作简便, 准确性高, 安全无创等优点, 且对受检者无痛、无损、可重复性强,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 日益显示出其特有的优越性, 越来越受到广大已婚育龄妇女的普遍欢迎。B超能清晰显示宫内节育器在宫腔内的位置, 对影响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的生殖系统肿瘤、盆腹腔肿物等异常情况检出率很高, 是首选的、较为准确的检查手段, 在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水平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具有三早作用(即早检查、早诊断、早治疗), 有很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李友卫, 孟庆跃, 王健.我国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产出的调查分析.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09, 17(12):709.

[2] 爱新觉罗・毓星. 计划生育超声诊断学. 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1999:10.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彩色B超仪彩色B超仪是高分辨率的B超仪结合彩色多普勒技术的仪器,彩超小型化是近年来主要发展趋势,人们又简称其为“彩超”。彩超除保留了B超仪的所有性能外,还对血流、心脏瓣膜等动态组织具有良好的分辨和测量功能,对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和诊断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2010年深圳人民医院承担的国家人口计生委《胎儿心脏畸形超声筛查网建设》课题,将人口计生系统与卫生系统的超声检查应用于胎儿先心病的筛查、诊断,形成互相协调、互相协作的无缝衔接筛查诊断“链”。大大提高了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早期诊断率,对其预后及处理提供了较为准确的诊断依椐。此外对孕期常见的胎儿脐带绕颈彩超也能准确地作出判断。因此积极应用和推广小型便携式彩超装备于乡镇、社区的卫生、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促进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工作下移前移,是我国产前优生筛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我国自主研发的低成本便携彩超仪,从质量、性能、数量等都将有一个大的提升。可以预见,以彩超为服务机构基本装备的局面,将在我国由上至基层、由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此带来的精细筛查、精确诊断将惠及千百万育龄妇女。

多功能超声仪器

人工流产手术以超声仪器做为基本平台,融合其它医疗设备或技术整合成为另一种新型的医疗仪器,使检查、诊断或手术、治疗在同一设备上同时进行,目前己受到临床医生们的重视。国内最典型的设备就是“超声可视妇产科手术仪”,系由人工流产手术医生提出研发思路,无锡贝尔森公司最先研制成功。该仪器将B超与负压吸引器整合为一体机,将传统的盲视吸宫术变为在B超引导下的“可视”吸宫术,降低了人工流产综合反应的发生率。此外该仪器还可以用于高难度的放取宫内节育器手术、吸取妊娠期绒毛手术等,因而受到了手术医生和受术妇女的普遍欢迎。妇科介入治疗在超声诊断仪介入下子宫肌瘤微波微创手术、超声介入下卵巢囊肿微创抽吸手术、输卵管声学造影术等都己在国内开展。由于微创手术具有手术创口小、组织损伤少、受术者痛苦小等优点,临床应用日渐广泛,许多医院单独设立了介入超声科。医用超声已由单纯的检查诊断向介入手术治疗方向发展,且前景为业内专家普遍看好,在有条件的县级技术服务机构都可以开展此项新技术。内窥镜检查近年来,日本科研人员将超声与内窥镜整合研发出超声/光学窥镜检查装置。这种新型的仪器发挥了超声和光的各自物理特性,相互取长补短获得良好的图像结果。简而言之,光镜可获得人体管腔内表面的组织或病变的高清晰图像,而超声可获得同一部位组织或病变表面深层的高分辨率声像图,从而使医生能够由表及里全面了解肿块病变的形状、大小,为治疗方案提供可靠依椐。目前超声/光学内窥镜管径及探头不断小型化,科研人员正在研发可以进入到比食道、肠道、阴道更狭小的管道的多功能探头。预计可以进入宫腔甚至输卵管的超声/光学窥镜很快就将面市,这对宫颈癌的早期筛查无疑将增加了一种无创性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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