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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盈余信息是上市公司中最为重要的信息之一,常常被用来评估契约履行质量的标准。因此,当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与契约标准之间存在差异时,公司管理层就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当然,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并非单纯的被动关系,盈余管理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资产减值准则的发展。资产减值准则在满足公众利益诉求的同时给予了企业一定的灵活度,企业在遵守准则的收益(或损失)与破坏准则的收益(或损失)中进行权衡,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企业破坏准则的行为暴露了既有准则存在的缺陷,准则制定者随后对这些暴露的缺陷加以修正。如旧会计准则阶段,针对上市公司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平滑利润的现象,财政部2004年对资产减值准则的制度缺陷进行了调整,规定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其价值恢复后,企业转回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得超过该固定资产按正常折旧后的账面价值。那么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实施一定程度上是对旧资产减值准则的进一步修正,规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在企业继续维持现有资产期间不得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冲回会计处理。显然,这一准则的变化有助于遏制上市公司运用长期资产减值转回从事盈余管理行为的现象。但现行准则并未对存货等短期资产的减值转回进行限制,因此对上市公司运用短期资产减值从事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效果可能并不显着。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对象是什么?短期资产抑或长期资产,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这对于准则变更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其效果至关重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则的变更能够有效遏制上市公司采用长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话,那么现行会计准则阶段上市公司可能会更倾向于采用短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操纵,出现准则的外溢现象。由于现行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不长,对现行准则实施效果检验的文献较少,罗婷等(2008)[17]、朱凯等(2009)[24]对现行准则实施整体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检验;张然等(2007)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实施前的过渡期为研究期间,研究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过渡期间的政策效果,研究发现,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对亏损公司使用减值准备进行“大洗澡”的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这一研究结论仅仅是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实施效果的间接证据[21]。步丹璐和叶建明(2009)从价值相关性的角度分析了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研究发现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9]。Zhangetal.(2010)以现行准则颁布后尚未实施过渡期间为研究期间,结果发现,现行会计准则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扭亏和大清洗盈余管理动机[7]。相对于旧资产减值准则,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在资产减值的认定和确认标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并对资产减值迹象作了详细规定,这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随意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的行为,规范和遏制上市公司通过少计提资产减值从事“扭亏”行为;另一方面,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一经计提,后续期间不得转回,这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出于“大洗澡”的目的,在公司亏损年度大量计提资产减值,而在后续期间转回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如果在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前资产减值会计确实被上市公司视为盈余管理工具运用的话,那么致力于抑制“扭亏”和“大洗澡”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而改进的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计提的资产减值不得转回,上市公司不能通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达到其扭亏的目的;同时,上市公司在计提资产减值时将更加谨慎,在计提资产减值时更多地考虑资产未来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而非盈余管理的因素。于是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1:假设1(a):与旧准则相比,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能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从事“扭亏”行为假设1(b):与旧准则相比,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能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从事“大洗澡”行为文献中一般将全部资产减值信息作为整体来对待,很少涉及不同类别的资产减值的计提动机比较分析。但研究分析不同类别的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具有现实的意义,因为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禁止已计提资产减值转回的对象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对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资产减值转回并没有做相应的禁止。那么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对象究竟是流动资产还是非流动资产,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呢?这对于研究现行会计准则的政策效果具有现实的意义。假设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对象是流动资产,那么现行资产减值准则限制长期资产减值的转回的政策效果可能大打折扣。本文试图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不同期限的资产减值的计提动机进行相关的研究分析。相对于流动资产而言,非流动资产由于其金额较大,容易引起外界的关注,非流动资产减值的大额计提和冲销等对企业资产规模和利润的影响更大,也容易引起监管当局的关注和监督;同时,非流动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冲销等需要更充分的理由,技术上更难以操纵。因此,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流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王跃堂等(2005)的研究结论也表明,非流动资产的减值真实地反映了长期资产未来收益能力的变化,如实反映公司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力,并没有沦为盈余管理的手段[20]。因此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行为会因资产减值类型的不同而不同,而现行会计准则对不同类型的资产减值进行差异化的规定,也有可能导致非流动资产减值计提行为的外溢,致使上市公司更多地采用流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如李姝和黄雯(2011)研究发现,现行会计准则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计提短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盈余管理动机强于长期资产减值准备[14]。于是提出本文研究假设2:假设2(a):现行会计准则阶段,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流动资产从事“扭亏”行为。假设2(b):现行会计准则阶段,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流动资产从事“大洗澡”行为。

    研究设计

    基于相关的文献,本文在资产减值计提比例影响因素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准则变化的虚拟变量与各影响因素变量的交叉变量,来检验上述研究假设。由于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则变化程度相差较大,本文将资产减值细分为流动资产减值和非流动资产减值来进行相关的研究。根据研究假设可知,如果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能够显着遏制上市公司的“扭亏”和“大洗澡”盈余管理动机的话,那么模型中的β2和β4系数应显着为正。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盈余信息是上市公司中最为重要的信息之一,常常被用来评估契约履行质量的标准。因此,当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与契约标准之间存在差异时,公司管理层就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当然,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并非单纯的被动关系,盈余管理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资产减值准则的发展。资产减值准则在满足公众利益诉求的同时给予了企业一定的灵活度,企业在遵守准则的收益(或损失)与破坏准则的收益(或损失)中进行权衡,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企业破坏准则的行为暴露了既有准则存在的缺陷,准则制定者随后对这些暴露的缺陷加以修正。如旧会计准则阶段,针对上市公司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平滑利润的现象,财政部2004年对资产减值准则的制度缺陷进行了调整,规定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其价值恢复后,企业转回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得超过该固定资产按正常折旧后的账面价值。那么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实施一定程度上是对旧资产减值准则的进一步修正,规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在企业继续维持现有资产期间不得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冲回会计处理。显然,这一准则的变化有助于遏制上市公司运用长期资产减值转回从事盈余管理行为的现象。但现行准则并未对存货等短期资产的减值转回进行限制,因此对上市公司运用短期资产减值从事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效果可能并不显著。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对象是什么?短期资产抑或长期资产,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这对于准则变更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其效果至关重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则的变更能够有效遏制上市公司采用长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话,那么现行会计准则阶段上市公司可能会更倾向于采用短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操纵,出现准则的外溢现象。由于现行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不长,对现行准则实施效果检验的文献较少,罗婷等(2008)[17]、朱凯等(2009)[24]对现行准则实施整体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检验;张然等(2007)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实施前的过渡期为研究期间,研究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过渡期间的政策效果,研究发现,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对亏损公司使用减值准备进行“大洗澡”的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这一研究结论仅仅是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实施效果的间接证据[21]。步丹璐和叶建明(2009)从价值相关性的角度分析了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研究发现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9]。Zhangetal.(2010)以现行准则颁布后尚未实施过渡期间为研究期间,结果发现,现行会计准则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扭亏和大清洗盈余管理动机[7]。相对于旧资产减值准则,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在资产减值的认定和确认标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并对资产减值迹象作了详细规定,这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随意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的行为,规范和遏制上市公司通过少计提资产减值从事“扭亏”行为;另一方面,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一经计提,后续期间不得转回,这有利于抑制上市公司出于“大洗澡”的目的,在公司亏损年度大量计提资产减值,而在后续期间转回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如果在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前资产减值会计确实被上市公司视为盈余管理工具运用的话,那么致力于抑制“扭亏”和“大洗澡”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而改进的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计提的资产减值不得转回,上市公司不能通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达到其扭亏的目的;同时,上市公司在计提资产减值时将更加谨慎,在计提资产减值时更多地考虑资产未来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而非盈余管理的因素。于是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1:假设1(a):与旧准则相比,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能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从事“扭亏”行为假设1(b):与旧准则相比,现行资产减值准则能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从事“大洗澡”行为文献中一般将全部资产减值信息作为整体来对待,很少涉及不同类别的资产减值的计提动机比较分析。但研究分析不同类别的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具有现实的意义,因为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禁止已计提资产减值转回的对象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对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资产减值转回并没有做相应的禁止。那么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对象究竟是流动资产还是非流动资产,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呢?这对于研究现行会计准则的政策效果具有现实的意义。假设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对象是流动资产,那么现行资产减值准则限制长期资产减值的转回的政策效果可能大打折扣。本文试图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不同期限的资产减值的计提动机进行相关的研究分析。相对于流动资产而言,非流动资产由于其金额较大,容易引起外界的关注,非流动资产减值的大额计提和冲销等对企业资产规模和利润的影响更大,也容易引起监管当局的关注和监督;同时,非流动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冲销等需要更充分的理由,技术上更难以操纵。因此,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流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王跃堂等(2005)的研究结论也表明,非流动资产的减值真实地反映了长期资产未来收益能力的变化,如实反映公司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力,并没有沦为盈余管理的手段[20]。因此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行为会因资产减值类型的不同而不同,而现行会计准则对不同类型的资产减值进行差异化的规定,也有可能导致非流动资产减值计提行为的外溢,致使上市公司更多地采用流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如李姝和黄雯(2011)研究发现,现行会计准则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计提短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盈余管理动机强于长期资产减值准备[14]。于是提出本文研究假设2:假设2(a):现行会计准则阶段,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流动资产从事“扭亏”行为。假设2(b):现行会计准则阶段,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流动资产从事“大洗澡”行为。

研究设计

基于相关的文献,本文在资产减值计提比例影响因素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准则变化的虚拟变量与各影响因素变量的交叉变量,来检验上述研究假设。由于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则变化程度相差较大,本文将资产减值细分为流动资产减值和非流动资产减值来进行相关的研究。根据研究假设可知,如果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能够显著遏制上市公司的“扭亏”和“大洗澡”盈余管理动机的话,那么模型中的β2和β4系数应显著为正。

研究样本、数据描述与实证结果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二条对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第六条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八条项目法人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的管理。

第九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

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

项目法人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

第十条项目法人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及理由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项目法人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第十一条对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项目法人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或者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

对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经审查论证确认后,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的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等;

(二)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

(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应当由公路工程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

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审查确认后决定是否实施。项目法人应当在15日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

重大及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经项目法人审查确认后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其中,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交通部批准;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交通部备案。若设计变更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不一致,应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说明;

(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三)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应当在20日内完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并应当每半年将汇总情况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对管理台帐随时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时,工程费用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核定。

第二十条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十二条设计变更审批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大设计变更审批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

第二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

(二)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肢解规避审批的;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变更;变更管理;变更评价

一、建筑工程变更管理概述

工程变更是工程项目中应对外部条件变化所采取的措施。从广义来讲,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初始范围下各种事项的所有改变[1];从建筑工程角度讲,工程变更是指造成原合同工作范围费用或工期变化的修改[2]。总之,工程变更是应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而产生的需要整改的事件,它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遗漏或错误,以及工程中不可预见的条件改变,而引发的施工内容及方法的改变。

当工程项目中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发包人和承包商需要协商变更方案、计价方式,进行工期、费用等的索赔,这必然使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进度拖后。变更索赔过多还可能引发纠纷,激化发包人与承包商的矛盾。对于公共建设项目,如果变更审核不严,甚至会出现发包人和承包商串通制造变更,套取国有资金的违法事件。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对项目的变更数量予以严格控制,对变更的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管理。

二、我国建筑工程变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通过学习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提出了工程变更管理基本依据,但由于我国项目投资主体单一、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充分等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变更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不同投资级别的建设项目缺少完整适用的变更管理程序,变更前缺少严格细致的评价和审核,变更实施的随意性大。这使得承包商多采用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寻找变更来谋求利润。二是工程变更控制缺少绩效考核,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为监理)对减少变更缺乏热情,变更的评审过于简化甚至缺失,变更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三是施工企业的信息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变更信息记录不及时,相关证明材料收集不完整,使得工程变更结算过程缓慢。

三、改善建筑工程变更管理的方法

1.明确变更实施程序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包人、承包商、设计单位及监理,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应先向监理进行变更申请,提交变更意向书,提供必要证据和简要的施工方案。监理接到变更申请后先对变更实施的必要性作审核,初步估算其工程量、费用及工期,然后向发包人汇报,并提出变更实施意见。发包人核实情况,与监理共同商定是否实施变更。当为必要变更时,则变更申请方需提交施工方案,由发包人对其组织必要评审,优化变更实施方案。进而,发包人和承包商需约定变更项目的计价方式和付款时间。变更协商达成后,承包商按要求完成变更任务,如实记录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验收变更工程的质量,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变更管理程序见图1。

2.加强变更评审

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评审是控制变更数量和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的重要途径。变更评审通常在监理向发包人汇报变更意向时就开始进行,即监理对接到的变更意向做核实和初步测算时就应向发包人汇报是否实施的个人意见,发包人也需对变更意向核实并计划评审深度。变更评审深度可由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程度来分级别进行。

对于工程量增减幅度大或新增变更超出原施工合同合理范围,可能导致工程性质发生变化的重大变更,变更意向方应提供两套以上施工方案,由发包人组织监理、承包商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变更评审会议的方式进行变更评审。评审会议中专家需对变更评价的要素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例如设计变更的评价指标有技术指标、工期指标、成本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等[3],专家对各指标进行定义并赋予权重值。接着利用价值工程原理对多个施工方案进行评分,取分较高者为可实施方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专家还应对实施方案进行优化,使方案的成本更低,价值更高。重大变更评审方式见图2。

对于工程量增减幅度小或新增变更对原合同性质无实质性影响的一般变更,监理初步测算其造价、工期及功能后向发包人汇报变更意见,发包人视变更项目的复杂程度要求变更意向方提交施工方案和预算,然后发包人和监理共同就变更方案的技术性、经济性及进度安排作出评价,进而确定是否实施该变更。

3.严格变更执行与记录

因工程变更是原设计未包含内容,其工艺和计价就无法通过竞标方式控制造价,因此,变更应以维持原合同宗旨为准则,即变更方案应参照原施工工艺,变更计价参照原中标单位报价。当变更超出合同范围时,则应拒绝变更,或向上级部门申请另行组织招标实施。

在变更实施过程中,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及时做好施工记录,留存必要的照片、影像资料,变更任务完成时及时邀请发包人验收、签证,以备结算之用。严格变更执行,完善变更资料,是承包商得到合理报酬的重要工作环节,也是避免发包人和承包商矛盾纠纷的必要手段,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变更的执行和记录。

4.实行变更控制绩效评价

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尤其是一边设计一边施工的项目,发包人应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变更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并予以奖惩。发包人可在工程竣工时,统计变更总数量,评价各变更的工程价值,分别根据被拒绝变更数所占比例,以及已实施变更增加工程效益程度,来综合评定管理人员的变更管理水平,并予以奖励。以此激发管理者认真审核变更、监督变更执行的热情,提高变更管理效率。

5.确保监理的变更管理权力

但由于我国的特定国情,绝大多数建设项目为国家投资,即项目业主为政府机关,他们需要监理的专业管理,却又对监理公司具有管理职能,使得监理在我国建设项目中的管理权限受到诸多限制。体现在变更管理上就是,监理对工程变更不具有审批权,这就难以保证变更的有效控制。因此,通过法制方式确保监理的独立权力,是保证变更管理效率、推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变革;新公共管理;制度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9)01-0008-05

20世纪末,各国政府转变了各种管理控制方法,包括组织结构、财务和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其它方面、人力资源管理和战略。例如,很多政府进行分权、私有化活动等,并引入产出和结果导向的计划与控制、顾客导向、引入竞争、质量模型和多维度绩效评价等。所有这些改革即所谓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本文关注其中与政府会计有关的一些改革。

新公共管理被认为是一种功能主义方法,其主要目标是增加政府的经济效率和效果。为了理解政府会计变革,不能从单一的视角去理解(Hopwood andMiller,1994)。本文主要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政府会计变革,包括引入的各种原因、变革的过程和效果。在分析组织和变革过程时,制度框架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维度(Greenwood and Hinings,1996)。

一、新公共管理与政府会计变革

新公共管理(NPM)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而使它更有效率和效益,并且在传递商品和服务时更具有经济性(Hughes,1998)。胡德将新公共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概括为:向职业化管理转;明确的绩效标准与衡量指标;更加注重产出控制;实行部门分权;引入市场机制,强化政府内部竞争;私人部门的管理风格和方法;强调资源运用上的克制和节约(朱仁崎、彭黎明,2003)。经合组织(OECD)1995年度公共管理发展报告《转变中的治理》把新公共管理的特征归纳为8个方面:转移权威,提供灵活性;保证绩效、控制和责任制;发展竞争和选择;提供灵活性;改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信息技术;改善管制质量;加强中央政府指导职能(赵景来,2001)。德国学者GemodGnming指出,新公共管理的确凿无疑的特征至少包括20种(朱仁崎、彭黎明,2003):削减预算、VOUCHERS、绩效责任、绩效稽核、民营化、顾客观念、分权化、战略规划,管理、生产和供应的分离、竞争、绩效测评、管理风格变革、签约外包、自主管理(弹性)、审计的改善、人事信息管理(诱因)、使用者付费、政治和行政的分离、财政管理的改善、技术的更多利用。

新公共管理的范围非常广,包括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和政府的内部管理。从与政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来说,宏观层面的宏观经济管理、公共财政管理等和微观层面的公共部门管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将对政府会计信息产生更多的需求。对于宏观经济管理而言,其信息来源不仅包括政府会计提供的信息,还包括政府的相关统计数据(这些数据也间接的来源于会计信息)。公共财政管理更依赖于政府会计信息,公共财政管理主要体现在财政收支管理和公共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投资管理、绩效管理等,这要求政府会计能够提供有关预算、成本、绩效等信息。新公共管理强调结果和管理者的责任,故政府会计的新公共管理需求观是站在政府管理者的立场上,他们需要政府会计信息为其公共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从而更加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公共资源,履行政府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因此,他们需要管理取向的政府会计模式。

20世纪80年代前,各国政府的财务管理,主要强调投入和过程,政府通过财务预算和管理程序来控制。采用产出导向的计划和控制是在20世纪末的政府革新。这是由于各国面临预算赤字,在社会任务和政府功能上出现危机。随着新公共管理的推进以及应计制在政府会计的逐步推行,各国引入产出导向的计划和控制,如预算和中期与年度财务报告。

二、制度理论与政府会计变革

(一)制度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改变控制是为了提高绩效,增加经济效率和效益,但组织变革并不仅仅是为了增加效率和效益,组织内外环境和制度也对管理变革起到重要作用。而制度理论强调社会结果和组织环境的社会和文化方面(如规则、知识、权力、利益、标准、特定群体和社会的习惯)对组织的影响,组织也反过来影响它。相对于功能理论,制度理论拓宽了组织的范围,考虑了组织环境。

旧制度经济学关注组织形式和它们的特征,尤其是效率,也关注制度的影响和其它社会和文化方面。通常,旧制度经济学表明“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是组织变革的重要因素。制度理论不仅关注组织,也关注组织内的个体,即制度理论关注经济角色、社会文化问题、个人和组织、环境和它们的相互影响。总之,制度理论的范围很广。

社会制度经济学没有关注改革的原因和经济效率与效果。社会制度经济学主要关注模仿(为什么一些组织跟随趋势、模仿其它组织、为什么存在变革的固定模式与同构组织)。该领域的学者认为变革有时仅仅是为了满足外部的规则与预期,例如为了满足外部法律的规定。近年来,有些学者开始关注绩效衡量的影响、竞争逻辑、进行变革的理性原因等。这表明组织及其个体关注社会理性和社会效率,也表明制度经济学关注理性和效率概念,包括社会和其它问题。

(二)制度理论与政府会计变革

Houwarrt(1995)认为,当新公共管理被引入时,新公共管理被作为各国政府应对环境变化的一个工具,如预算压力(经济因素)等内部因素、预期和正式规则(如外部制度)的外部改变。内部管理者不满足于传统、阶层制、投入导向工作方法等,也是一个因素。

如前所述,制度观也认为财务困境、正式规则、预期组织环境的改变,可能导致管理变革。这些变革不仅使组织更加企业化和增加经济效率和效益,而且在面对新的内外需求时显示出敏感度(做好准备或漠不关心),或者正式完成新的需求和预期。另外,制度理论关注各种要素的相互关系,例如,一旦引入新的会计系统,它不仅影响组织的效率,而且影响内外预期、组织和个体的利益与习惯。

Bum和Scapens(2000)基于旧制度经济学提出了个政府会计变革框架(scapens,2006)。他们定义规则(roles)、惯例(routines)和制度(institutions)作为解释会计变革的基本概念。在他们的框架中,规则(rules)是正式陈述程序,而惯例(routines)是实际使用(Bums and Scapens,2000)。Burns和Scapens认为,会计背景下的规则作为正式会计系统的一部分被写入操作手册,而惯例是实际使用中的习惯和会计实践。规则通常不会经常改变,只在某些时候改变。但是,惯例作为日常工作方法的改变可能逐步改变。惯例的改变可能来自于现行工作方法的经验、规则的改

变或社会压力要求改变(来自于组织内外不满足于某种实践和绩效,社会价值的新发展,某群体增加相对权力,或其它组织内外制度的改变)(Oliver,1992;Greenwood and Hinings,1996)。虽然惯例可能受规则影响,但惯例在某些方面通常不同于正式规则。一个正式规则的改变并不必然意味着管理者、其他员工的实际思考和工作方式将马上按照规则进行。在可以观察到的实际思想和行动改变之前需要一段时间。

Burns和Scapens认为,制度规范了个体的日常行为和工作程序。反之,制度也是日常行动和工作方法的结果(Bums and Scapens,2000)。制度使组织趋于稳定,或者趋同于某一组织,但它们不是不变的。广义的社会制度构造了组织的外部制度环境,而特定的内部制度规定了内部制度环境(它与外部环境因素紧密相连)。内部制度环境包括各种实践,如各种被长期认为是习以为常的惯例(Scapens,2006)。组织文化是内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它强烈影响参与者的信念、价值观和实践。

惯例植根于组织的历史,被相对稳定的制度定型,可以预期,惯例通常以一种渐进的方式改变。但是,当一个组织或其环境经历了一个巨变时,如政府进行私有化改革,某些惯例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主要转变,这可能是因为员工知道组织的生存面临危机(Scapens,2006)。

制度理论和Bums和Scapens的框架可以作为分析和理解引入新公共惯例后会计的变革过程。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理解组织的会计改变过程,包括引入的原因和效果,制度理论提供了一个广泛的框架来分析政府会计变革。制度分析也可以显示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变革的效果与新公共管理思想所倡导的相一致。

迄今为止,有少量的实证研究用制度理论解释政府会计的渐进式变革(Nor-Aziah and Scapens,2007;Ter Bogt,2008)。制度理论(如社会制度理论和Burns and Scapens的框架)能提供一个基础来理解和分析政府引入新公共管理导向会计变革的原因、变革的过程及其效果。它主要通过关注3个方面的问题:(1)政府会计变革的过程是如何发生的,经济因素和其它制度影响在引入会计变革中是否起重要作用。(2)如果起作用的话,哪些作用来自于执行正式会计系统的主要变革。(3)从长期看,这些变革是导致了组织功能的更加企业化,还是它们引入只是为了遵守外部环境中的法律规定,因此其效果主要是象征性的。

三、政府会计变革的原因

旧制度理论认为经济的和其它制度原因可能导致组织改变。社会制度主义者认为这些影响因素包括模范、外部法律等。Btog(2008)详细讨论了会计变革的原因。很多学者认为很难严格区分组织会计系统的改变与其它新公共管理变革,如引入新组织结构、质量管理、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他们认为大多数变革实际上相互作用,也是政府长期变革过程的一部分。

很多学者认为会计变革的主要目标是增加组织的经济效率和效益(Bogt,2005)。20世纪末的各国预算削减,导致了各国引入增加效率和效益的各种技术。除了经济合理性,社会,政治合理性要素也对引入变革起重要作用,例如,为了将来拉选票和获得政治支持。引入变革也是社会、政治和政府部门绩效的结果。由于很多投票人对政治和政府丧失信心,或不满足于政府绩效,导致了20世纪末很多西方国家投票率的急剧下降。这将加速变革,尤其是引入分权和产出预算以及相关的计划和控制文件。当然,还有其它一些社会原因导致变革,但它们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例如,在某种程度上,引入某些变革是受这样一些因素的影响:一种时尚或趋势去跟随新思想,担心被其它组织的同事认为是一个落后者,或来至于外部咨询者的建议,或来至于经验教训。

四、新公共管理下政府会计变革的影响

会计变革的效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这些影响只是逐步可见,需要一个过程。本部分讨论引入一些主要会计变革的影响,如应计会计、产出预算、绩效预算和基准。

(一)应计会计

20世纪70~80年代引入应计制意味着政府会计人员需要一些额外的培训来适应这个新系统。但从20世纪50年代起各国逐步从传统的现金制转向修正的现金制或修正的应计制会计系统,使得编制资产负债表成为可能。而且,要求年底报告应付和应收数额也使计算应计支出和应计收入成为可能(Bac,2002)。

严格地说,引入应计会计到现存系统基本上不冲突,也很难引起严重问题,尤其是因为通常引入应计会计最初被认为是一种技术变革。组织继续关注财务信息而不是产出和结果,这意味着受托责任过程没有根本改变(Bog and Helden,2005;Mol,2006)。

由于应计会计的引入是一个渐进过程,很难在短期内看出其效果。但总体而言,应计制有利于经济决策制定和组织功能的实现。应计制是一种更企业化的方法,首先它具有财务意义,但逐步地它将渗入组织的一般管理和他们的思考方式。有些政府会计人员认为,没有应计制的引入,就不可能编制产出预算并提供信息给活动和产出的单位成本。在应计制下,能获得预算和作业成本的及时记录。

(二)产出预算

在新公共管理导向下,很多国家在20世纪末引入产出预算。以前的研究认为产出预算及其绩效信息,以及相关的中期和年度报告的效果不是很理想。一些政府会计人员认为,最初,新公共管理思想看起来很吸引人,但细想起来很难执行。新公共管理很可能是一种好的思想、一种实用主义和企业化的方法,但在政府中实行并不容易。绩效衡量,作为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很难执行。但总体而言,新公共管理有利于计划和控制,尽管它只是提倡产出导向。新公共管理导向有利于部门和活动的成本结构的透明度,也有利于提高财务预算和报告的质量。在产出导向下,很少有组织超过他们的预算和支出不足;即使他们超支,中期报告也会提醒他们。这表明新公共管理导向有助于改进组织的财务管理。产出预算能使政府会计人员更多地关注产出和绩效,有助于定义任务和明确责任结构,变得更加专业化和企业化。新公共管理和产出预算也影响会计实践,尤其是组织文化(从投入和过程导向变成产出导向)。另外,产出预算的引入通常与分权相结合,分权后组织层级更少,灵活性增加。分权组织的任务、产出和结果导向和透明度也将逐渐增加。通过这种方式,组织文化将逐步改变,组织制度也跟着改变。

编制产出预算也将影响非财务人员。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员需要预算和控制信息,也参与到生产这种信息。这主要是因为预算和控制信息在本质上并非严格的财务信息,而是内容导向。这意味着生产和解释预算及控制信息不再是财务人员的专利,内容导向的雇员也开始关注财务信息。

总之,引入产出预算意味着市民服务和政治家的活动(如定义和讨论政治领域的内容)已经逐步变得更加关注。比以前更频繁的是,特定政策领域正考虑更广的政策项目内容。在有些领域,更多的政府人员开始参与产出预算。

(三)绩效预算和基准

绩效衡量、新公共管理、引入产出预算和基准密切相关。事实上,绩效衡量是一个基本概念,它在引入所有这些会计技术变革中起重要作用。它与会计和会计变革的技术方面紧密相连,将改变组织管理的其它方面(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文化),也评估和控制管理者的活动。

有些政府管理者反对绩效衡量。但大多数管理者认为绩效衡量很重要。基准提供了一个相对绩效标准。而且,如今绩效信息的收集采用平衡计分卡或者质量模型(如INK模型和EFQM模型)。很多政府管理者担心政府绩效衡量的恰当性,这确实不是新技术能完全解决的。虽然存在这些问题,但基准能逐步提供更有效的可比性绩效信息。基准能提供计划和控制信息,并提供一个相对绩效。从这个角度说,它有助于提高组织活动和绩效的透明度。

政治家更需要关注绩效信息,因为他们要直接面对公众和媒介的评论。由于不确定性的增加,很多政府越来越关注绩效和绩效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基准使绩效信息逐步在控制政府组织和提供更透明的信息给外部利益相关者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引入产出预算也有助于政府实行绩效导向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将影响内部制度,也影响外部制度。很多政府开始关注信息的透明度、绩效和绩效信息,开始将工资水平与绩效评估相连。这不仅出现在组织的高层,也出现在组织基层。

新的和现存的绩效信息将逐渐变得更加重要。改进和正视这些信息将增加它们的使用,这将促进更加绩效导向的组织文化的发展。而更绩效导向的组织文化,通过增强人力资源管理,也促进绩效信息的使用。

五、基于制度理论分析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会计变革

旧制度理论及其代表如Greenwood和Hinings(1996)认为经济和其它制度因素将导致变革。经济问题如预算压力,在引入各种会计变革中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很多改变被引入是因为它在其它地方获得了成功,看起来更加现代化,这是某些利益相关者所预期的或者被强制要求的。很多因素,如在社会制度经济学中提到的模仿和外部法律,也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制度理论和Burns和Scapem(2000)框架,各种会计变革可能被认为是规则的改变。这些外部制度环境的改变,如预算削减和有义务引入应计会计和产出预算,也可以被认为是规则的改变。这些外部改变影响引入各种管理改变到组织革新,包括引入新的会计系统。当执行新的会计系统时,可能出现某些技术难题,这说明宣布一个规则的改变和只是纸上谈兵时相对容易。

组织的参与者是否能完全理解和遵守规则的改变,如在多大程度上他们将改变惯例,很多政府会计人员认为新的会计系统和信息在刚开始或很长一段时间很难使用。根据制度理论,惯例持续的表现为日常经验和发展的结果的轻微改变,但它们植根于组织的价值和传统。

经过一段时间,惯例能够制度化,因为它们变成了制度的一部分,例如,制定了组织内外的思考方式(Hopwood,1990)。各种因素可能影响制度和作为制度一部分的惯例。各种政府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如由于政府及其绩效可能显著的影响外部制度,价值和预期将会改变。由于政府的低效和不灵活导致了内部的不满足,内部制度将改变。制度的改变将刺激规则和惯例的改变。而内外价值的改变通常是逐步发生的,而不是惯例的剧烈的大改变的结果。

惯例的稳定性、改变的渐进性和组织历史的影响也显而易见。新规则,如新会计系统,已经引入但没有很好的理解,或者生产的信息被认为是无用的(例如,由于系统的不完全,不符合人们的思维方式,或者由于人们没有学会如何使用)。新会计系统的信息可能很难用于控制组织,参与者继续使用现有惯例。这并不一定是他们抵制改变。很多政府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的决策和控制继续基于传统的投入和过程导向信息(Scapens,2007)。这些传统的工作方法来至于文化和以前的关注投入和过程的培训。另一个导致继续使用旧系统的原因是新会计系统的规则还没有与其他规则和系统(如绩效评价系统)保持一致。但是,惯例在多年后将逐步改变。这将增加实际绩效信息的使用、服务导向、根据产品和效果思考(Modell,2004)。这些发展可以认为是与新公共管理思想保持一致的变革。

除了绩效信息,还有很多规则逐步改变的例子,如质量和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制度(如组织文化)(Busco et al,2002)。也就是说,从组织内部看,高质量绩效、保持一致、顾客导向等比以前更加强调和重视。这也是年轻的政府会计人员,在他们的专业培训时接受了新公共管理思想的熏陶,所提倡的。变革不仅由于预算削减和新规则所致,外部社会和政治压力也会导致变革,如生产率的下降、更多的市民批评等(Abrahamson,1996)。由于社会和政治因素,政府不仅需要引入新规则(如产出和结果预算),而且要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他们的惯例(如在控制组织时更加关注绩效)。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改变决定放弃过时的和不成功的工具和工作方法是对各种压力的合理反映。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 设计管理;建议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large comprehensive project involves the design unit of quantity, the division of professional fine, interface, change, and participate in building construction unit more of i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how to acquire the design management performance, the author design management work's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Key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Design management; suggest

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设计管理作业程序的建立和完善

1.明确管理范围, 制定管理职责

项目管理单位在接受业主的工程管理委托后, 应依据合约认真分析设计管理的范围及业主对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结合设计管理工作量及设计管理周期, 建立设计管理组织, 明确各个管理岗位的职责。对设计管理负责人、建筑师、结构师、机电工程师进行职责分工及界面定义, 制订与现场专业工程师的配合及对外协调与沟通的准则, 明确权力和义务, 使设计管理人员更能积极主动的开展设计管理工作。

2.建立设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及制度

建立起完善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设计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和制度, 主要应包括: 设计单位选择制度和流程、设计品质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费用管理制度和流程、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流程( 设计阶段) 、设计进度管理制度和流程、变更设计管理制度和流程等。通过制度和流程的建立, 来规范设计管理人员的作业, 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设计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在设计管理过程中, 为了促进和提高设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也为了评定设计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 非常有必要建立起设计管理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一般应包括: 公司考核制度、项目管理部考核制度、项目利益相关者考核制度、用户反馈考核制度等。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考核, 既可以及时发现设计管理问题, 不断改进和完善设计管理制度和流程, 同时也可以根据项目运行的需求,充实或调整设计管理的专业或人员, 确保设计管理工作高效稳妥地开展。

二、甄选设计单位

选择恰当的设计单位, 对保证设计品质, 确保工程进度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是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设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设计单位的选择一般按如下步骤进行。

1.合理拟定设计发包策略

设计发包通常有二种方式: 一是, 设计总包加特殊专业分包。此种方式优点: 设计界面少, 可全面进行各专业图说整合, 业主和管理单位协调量少, 便于统一管理。缺点: 设计费用较高; 幕墙、弱电等专业设计品质及成本不易控制。二

是, 方案设计单独发包、初步和施工图设计( 含建筑/结构/机电) 单独发包、幕墙、装修、景观、消防、灯光、弱电等专业设计另行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此种方式优点: 提高专业设计品质; 有效控制专业工程造价, 设计费用相对较低。缺点: 业主和管理单位协调量增加; 设计界面颇多, 如整合不到位, 将增加变更设计工作量。设计管理人员应根据业主需求,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拟定设计发包策略。

2.界定设计发包范围

设计单位服务范围( 设计内容) 一般包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变更设计, 具体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室外总体、幕墙、装修、景观、消防、灯光、弱电等专业设计( 其中部分专业设计也可以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 ;地质勘察建议书; 设计概算; 限额设计范围; 方案优选; 价值工程等。设计管理人员应按照实际需求界定设计单位服务范围, 并及时整理相关资料, 如: 原始设计条件、设计功能和技术要求、合约条款的初拟、各阶段设计费用和设计周期的预估、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等。

3.选择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的选择一般采用直接指定或招标选定二种方式。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项目设计, 由于一些和项目有关的设计参数以及运行数据掌握在相关行业的设计院手中, 其他设计院无法参与其中, 一般只能采取直接指定的方式。对于通用的工程项目, 为了优化设计, 保证工程设计质量, 缩短设计周期, 均通过设计招标来选定设计单位。且设计评标通常均采用综合评标法, 尤其是对于工程技术较复杂、规模较大、专业或专项设计难度较高等情况的项目, 更应侧重于对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和整体设计能力的评价。

4.设计单位的评审

对所有设计招标项目, 设计管理人员应根据与业主的项目管理合同和现行法规的要求, 来主导或协助业主进行设计单位评审。设计单位投标文件的审查一般包含技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

技术标部分应包含: 设计内涵( 含工程细部设计、施工大样图及发包设计等) ; 施工过程服务;技术人员服务计划, 建安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 进度保证及控制计划及设计成果评比。对于设计成果的评比, 应事先确定评比标准,并对照设计评比标准逐一进行分析评价比较。对于技术、美观、使用要求特别高的工程设计项目尤其应注意设计成果评比。

商务标部分应包含: 设计单位资质;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拟投入设计项目团队人员经验及经历; 拟投入设计项目的专业管理人员经验及经历;设计报价及优惠; 付款方式等。

设计单位经评选确定以后, 必须对设计成果交付的时间和数量、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设计责任及奖罚等这几项条款在设计合同中予以详细表述。

三、设计品质的管理

设计品质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 每项设计产品应当符合业主要求及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在满足法规和功能的前提下, 造价务须合理。因此, 设计的品质管理应当二者均予以兼顾。

1.设计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专家参与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讨论和论证, 及时将业主的功能需求和基础资料传达给设计人员。阶段设计成果完成后, 应及时组织审查设计成果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 审查设计项目是否满足业主所需要的功能和使用价值。

2.依据项目总体投资估算建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 采取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相结合, 通过方案优选、价值工程等方法来控制工程造价。在技术上, 对特殊专业设计合同, 务必要增加工艺专业的配合条款, 以期满足工程施工招

投标的需要; 在经济上, 应明确关于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条款, 适当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在合同上, 增加优质优价, 同奖同罚等条款。以确保设计产品的经济性和合理性处于受控状态。

四、设计进度的管控

依据业主总体进度确定设计进度, 以此作为招标文件之设计进度要求, 由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优化设计进度。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应包括, 各阶段各专业设计进度、各专业设计人员设计进度、审核进度、评审进度及出图进度。

建设工程中项目管理对设计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出图控制, 也就是通过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使工程设计如期完成初步( 基础) 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工作, 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说明。而目前大部分的设计合同都缺乏对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严格约束, 常有因设计进度延误导致行政审批进度或招标施工进度拖延的现象发生。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应该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表示出以项目设计阶段的可交付成果( 里程碑) 作为支付设计费用的必要要求。设计管理人员应和合同管理人员一道按照合同要求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认真的控制。

另外,变更设计进度也不容忽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完成时间滞后于现场施工进度,经常导致施工方提出误工索赔。因此, 必须加强变更设计进度的控制,在合同中明确设计单位变更设计进度控制措施及窗口统一管理制度。相应的合约中应明确业主赋予设计管理的条款,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设计管理人员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以达项目的总体目标。

五、设计变更控制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设计管理部门,它的职责是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则设计变更发生越早越好。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果在设计阶段变更, 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 设备材料还必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设计管理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设计管理制度,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需进行由多方人员参加的技术经济论证,获得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其次,必须规范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工作程序,确保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最后,应对设计变更的执行时间、变更费用、执行单位做好签证和检查监督。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关键词】会计制度 变化 事业单位 预算管理 影响

在竞争日渐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有不断改革才能适应这个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未改革前的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已经无法满足现今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项事务的多元化要求,因此对会计制度进行变革实属必然。新会计制度在原先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有利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内容,剔除了一些影响事业单位管理及发展的冗杂内容,对事业单位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具有重大影响及意义。

一、会计制度与预算管理的基本概述

(一)新会计制度基本概述

在社会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形势下,财政部门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的管理及发展需求,使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更加趋于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基础上拟定的,新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的使用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对事业单位中的各项事务进行了记录、报告、确认以及计量,对事业单位中的各种经济业务进行了明确规范,该制度的改变与出台促进了财政改革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共同发展。

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其不同点主要体现在八方面,第一是新会计制度中融入了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的理念;第二新会计制度强化了单位中的入账管理与资产计价;第三新会计制度添加了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单位部门预算等一些与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第四,新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体系以及相关使用说明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第五新会计制度对定期录入事业单位会计账目中的基建数据及账目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六,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结构及体系进行了有效完善;第七新会计制度对非财政补助分配、结转以及结余等会计核算进行了合理整顿与核算;第八,新会计制度强化了对财务投入资金的核算力度,对会计核算更加重视。

(二)预算管理基本概述

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科学运动的基础,是保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合理化开展以及资金安全运用的重要手段。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中的一部分,预算编制是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具体体现,对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具有积极作用,对单位财政资金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事业单位内部实施预算管理能够真实反映我国国有资产的实际变化情况,有利于我国合理配置及使用国有资产,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会计制度变化分析

新形势下会计制度的内容也发生了诸多变化,新会计制度是在原有会计制度上发展起来的,其不仅完善了财务报表结构与体系,同时还增添了财务改革政策中所涉及的会计核算,对会计科目设置与会计核算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为了了解改革后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笔者对会计制度变化进行了详细分析:

(一)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的变化

1.取消的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中取消了拨入专款、接入款项、专款支出、拨出专款、销售税金、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以及拨出经费等多个科目。

2.增加的会计科目。我国新会计制度中增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累计折旧、存货、累计摊销、在建工程、短期借款、待处置资产损益、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以及非财政补助结余等多个科目,这些科目的增加使得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更加完善,满足了事业单位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多项财政改革的会计核算要求,使会计核算内容更加丰富,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量更加完整。

3.规范调整的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中部分科目的名称进行了规范调整,但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并没有改变。例如会计制度中的“现金”变更成为了“库存现金”,“材料”与“产成品”统称之为“存货”,“应交税金”变更为“应缴税费”,“应缴预算款”变更为“应缴国库款”等等。

4.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部分变化。会计制度在改革过程中遵循准确真实反映会计科目经济特征的原则,并借鉴了企业会计与国际惯例等相关经验,根据事业单位基本特点,对事业单位中的会计科目确认条件及计量原则进行了充分明确。

(二)会计制度中总说明的变化

1.会计基本规定变化。未改革前的会计制度中曾规定,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以及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规范就进行执行;对于会计核算中的各项事宜与一般要求,应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工作相关规范进行办理。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内部控制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加精确规范的要求,充分展现了《会计法》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在事业单位会计事务中的地位。

2.适用范围的变化。未改革前的会计制度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有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设投资相关的会计核算应按照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操作,但不能直接对本制度进行执行。新会计制度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该制度可以应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各级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不仅可以在建设投资会计核算中执行该制度,同时还可以按照国家会计核算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单独建账与核算。由此可见,新会计制度所包含的内容,界定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全面、具体。

(三)会计制度中会计报表的变化

1.会计报表体系变化。原先的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囊括了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以及附表等内容,而新会计制度中则做出了相应的改变,新会计制度中不仅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以及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同时还增加了补助收入支出表,从而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更加完善,以此来满足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工作中的信息需求。

2.会计报表结构变化。会计报表结构变化主要包含了三方面内容,首先是收入支出表变化,新会计制度对收入支出表的结构进行了进一步改进,按照新会计制度制定的收入支出表既能够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与支出状况,还能够反映事业单位中年度非财务补助结余的分配与形成状况。这些变化不仅使会计制度的内容更加完善,同时也促使事业单位中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惯例两者之间更加统一协调。从事业单位的角度出发,会计制度的变化充分考虑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满足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绩效评价的信息化需求,充分发挥了财务报表体系的作用。其次是资产负债表结构变化,新会计制度中按照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以及流动负债的分类方式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有的收入与支出项目,这一举措对事业单位做出客观准确的财务分析十分有利。新会计制度适应了事业单位部门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并净资产相关内容中增加了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非财务补助结转等多个项目,强化了对非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与结余结转资金的核算分类管理。

三、会计制度变化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影响分析

上述对会计制度变化进行了详细分析,其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影响力不容忽视,新会计制度中增加了诸多内容,同时也消除了一些冗杂的会计内容,使会计制度整个内容结构更加清晰明了,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提供大量完整精确的信息,为事业单位做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依据。为了充分认识到会计制度变化的影响,笔者重点针对会计制度变化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强化了财政投入资金核算

新会计制度在财政投入资金核算方面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改革,对财政补助收入核算口径进行了充分划分与界定。新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财务投入资金核算过程中应以事业单位支出科目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单独核算。不仅如此,会计制度变革后还针对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形成过程与事业单位中财政补助支出及收入实际情况,就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事业单位实现财务资金管理的精细化与科学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对于事业单位各部门的预算结算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与此同时,新会计制度还规范了会计核算中的非财政补助分配、结转以及结余等内容,并对财务补助结转结余以及非财务补助结转结余进行了严格划分,并对事业单位中的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及非财政结转等诸多科目进行了合理化的重新设置。会计制度的变化大大强化了事业单位中的分配与支出行为,对事业单位中的预算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使预算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与科学化。

(二)强化了资产计价与入账管理

以往会计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导致事业单位在会计方面出现一些资产不入账或者接受捐赠不入账的情况,这一情况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精确性,同时也影响了事业单位中预算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开展,因为预算管理需要以大量的会计相关数据作为预算的理论依据。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新形势下我国对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新会计制度强化了资产入账与计价管理,对于类似资产市场价格无法确定以及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必须将所获取的各项资产按照名义金额的方式使其入账,同时还要财务会计报表中的附注部分对此种行为做出明确且详细的阐明。会计制度的变化既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时也有效推动了事业单位获取资产的快速入账,保证了事业单位资产核对的时效性与真实性。在预算管理中不仅要依据事业单位实际财务以及资产状况,还要明确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以及流动资产等诸多内容,会计制度的变化满足了工作人员在预算管理中的信息需求,对提升事业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另外,新会计制度中对财政、非财政、资产、会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该举对事业单位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十分有力,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三)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等内容

会计制度改革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内容都做出了进一步变更,规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引入就是会计制度变更与创新的体现,新会计制度的颁布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以及预算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事业单位中是否计提折旧需要依据与其相应的会计规则以及制度来确定,为了确保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该制度还重点针对这两方面内容提出了先进有效的处理措施。该处理措施不仅满足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预算管理中的具体需求,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更加凸显了预算管理效果。另外,在事业单位中按照新会计制度执行,可以对事业单位在使用中所产生的价值消耗状况做出了客观反映,推动了事业单位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将会计制度中的资产管理原则与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事务中,为事业单位中的内部成本核算与控制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持。

四、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议

我国社会经济一直在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内部各种财务会计事务也在发生着改变,因此要使会计制度满足事业单位的各种要求及要求,也要与时俱进。对于新会计制度而言,其与原先的会计制度相比,已经有所完善,但仍有需要健全之处。首先在新会计制度中可以增加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内容,将原先会计制度中的成本费用会计科目恢复,该科目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精细化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其次,新会计制度中应该增设一些相对比较灵活的规定,比如说我国事业单位的种类较为繁多,针对此种状况会计制度中可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成本核算业务比较复杂的事业单位,可以会根据自身单位实际需求及发展状况合理设置必要的成本核算科目,可按照自身单位所提供的劳务、产品等内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并收集相关费用资料,从而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成本核算创造良好条件”。在新会计制度中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核算,可以有效节约社会资源,使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能够快速适应日新月异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我国对事业单位做出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强化了我国对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再者,目前会计制度虽然有了一些改善,然而新会计制度主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并不能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现金流量信息以及会计信息,因此还需要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发展情况做出进一步调整,使我国会计制度在实践应用中逐渐趋于完善与规范。

五、总结

当前形势下,我国社会事业飞速发展,我国财政改革与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入,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内部及外部环境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随着事业单位新业务及新情况的出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难度也大大增加。会计制度的变化使得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进入了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时代,使事业单位中的各项资源以及资产得到合理化配置,其不仅提高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更促进了事业单位的不断改革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方国玉,李伟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及影响探析[J].商业会计,2013,14(9):93-95.

[2]粱丽香.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及启示[J].国际商务财会,2012,6(7):45-48

[3]吴延亮.浅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变化――对新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解析[J].商业会计,2012,32(14):198-201.

[4]何海花.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的预算管理[J].财经界,2013,11(29):178-190.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

1 引言

工程变更的原因多种多样,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工作也是复杂的,变更对造价的影响也是各不相同的。我们应对各种变更进行有效识别,通过不同控制方法,设定不同的变更处理流程,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变更作为一项关键因素,管理不好往往将导致工期延误,难以控制投资。工程变更进一步导致的工程索赔,合同纠纷和诉讼,加剧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冲突。但是,由于建筑产品的独特性能和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因素,任何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2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分析

工程变更,包括项目的变更,数量变更,进度的变化,建筑的变化和其他条件。变化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如由雇主发出的订单变更,由于设计错误和设计图纸必须修改、实施的新的技术和知识需要更改方案或计划,环境的变更,政府规章或要求的变更等。引起工程变更的因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

2.1 设计变更

拟建项目施工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所有参与者提出,最后由设计单位补充或更改发出工程变更订单的形式,可以归结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包括范围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常见的设计变更包括:由于计算错误下发的工程变更,遗漏或不足的设计发出补充通知设计,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所提出的设计的优化调整。

2.2 施工措施变更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环境,施工境况,施工条件等因素的变化,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变更。施工措施的变化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可能全过程存在。

2.3 条件变更

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没有达到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施工图纸没有及时完成,致使工程无法继续;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发生断水或者断电情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顺利进行;特大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致使工程停工。

2.4 计划变更

施工过程中,由于上级的命令,技术或运作上的需要,发生时间顺序的改变或者原定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如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的进度,部分项目需提前竣工,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2.5 新增工程

施工过程中,业主往往增加施工项目建设规模或者安排的建设内容是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

3 工程变更的管理

为加快工程变更处理进度、缩短时间周期、尽量避免或减少变更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工程变更可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制,即:先按变更项目的种类、工作量大小划分为一般变更设计、重要变更设计、重大变更设计等3级;在实施中再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3.1 一般变更设计

一般变更设计在项目实施中最为常见,也必然会发生,但它涉及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变化不大,往往可由监理工程师在与设计代表会审后直接批复,报项目业主备案。

3.2 重要变更设计

重要变更设计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涉及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投资变化较大的工程变更。它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及项目业主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地市级)审批。

3.3 重大变更设计

重大变更设计是指超越上述重要变更设计规模的、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以及地(市)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上报审批的工程变更。它涉及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与工程投资变化都大,必须在监理、设计单位、项目业主、地(市)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4 现阶段建筑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4.1 缺少对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往往存在项目的全过程。目前,大多数业主和监理单位一般把工程的实施阶段作为控制的重点,对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以及项目建成后缺乏相应的管理和控制。实际上,绝大多数实施阶段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正是由于项目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质量不高,只有管理和控制好项目前期的决策和勘察设计质量,才能根本的控制好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所以要加强全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抓起,降低工程变更的频率和程度。

4.2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变更管理职能失位

各类工程变更往往内容繁多,情况各不相同,很多业主和监理方的项目管理机构缺少高效、科学地应对。对于如何受理工程变更、如何准确计量工程量以及如何商定变更价款,项目管理机构往往组织职责不规范明确,没有确定的岗位职责和法定的处理程序,盲目处理工程变更,也做不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工程变更处理后的效果。

4.3 对工程变更缺乏有效的评审比选

项目各参与方往往对工程变更的技术、经济、进度、安全、质量等诸多因素缺乏综合评审,没有进行有效的价值分析或者是多方案比选,结果一些没有意义的工程变更得以发生,或者是工程变更方案本身就是个错误的方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4 未能建立起合理的责任考核制度

大多数建设项目对工程变更管理的绩效没有进行科学的考核。由于缺乏相应的责任制度和激励机制,项目管理人员在进行工程变更时没有管理的压力,也没有对工程变更进行控制的动力,造成工程变更管理的失控。结果是我国建设项目“三超”现象无法控制,投资大大超出。

5 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是为严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必须明确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除非确实需要,才根据工程变更分级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严格遵循部、省各有关规定。二是各级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与审批必须以确实需要、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工程进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兼顾建设各方利益等为基本原则。三是工程变更项目不得将同一工程细化分解成多次、多项小额工程变更设计上报审批。四是在工程变更设计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过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杜绝工程变更设计中的各项腐败行为。五是提出变更设计申请时,必须随附完整的工程变更设计资料,即申请报告、变更理由、原始记录、变更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造价计算书等。六是对于工程变更设计,驻地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数据、资料严格审查所提工程变更理由的充分性与变更的必要性,合理、准确地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估价,切实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规定程序正确受理。七是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的审批应规定严格的时间周期,一般在7~15d内批复。八是工程变更设计经审查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复下达工程变更令,承包人应按变更令及批准下达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并相应增减有关工程费用。

6 建立工程变更控制流程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巨大,国内外研究人员针对性的提出了很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投资决策者对投资的管理和引导等。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应该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方位进行系统研究,建立系统控制流程。

6.1 业主方控制流程

业主方工程变更内部控制流程中,各个部门要各负其责。可以由工程部负责受理工程变更建议书,初审工程变更建议方案,包括确定工程变更的种类、决定是否属于重要的工程变更或重大的工程变更。对于一般工程变更,工程部既受理工程变更的审查同时也要受理变更建议方案的审核。对于重要的工程变更或重大的工程变更,工程部则在初审合格的前提下提交设计部。设计部门的任务是进行技术性评审,主要评审工程变更方案是否可行和先进。设计部技术性评审完成后一般提交合约部。合约部的任务是经济性评审。经济性评审进行的环节包括测算或复核工程变更方案成本,比较分析工程变更方案实施前后投资额的变化以及工程变更对进度的影响等。销售部可以进入价值性评审环节,主要是比较分析工程变更方案实施后的功能改进与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价值系数比较,选择系数较大的方案作为推荐方案。业主方总工程师最终审要的工程变更。对于重大工程变更,应该进入业主方董事会进行审查。如果重大变更造成规模和标准超出原批准范围时,则应报原项目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确定。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合约部进行价款的中间结算和合同价款及进度调整。同时,根据对工程变更进行效果评估实施奖罚。

6.2 承包商控制流程

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原图纸提出变更,引起设计变更;二是对已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变更,属于施工措施上的变更。第一种情况往往是承包商考虑自身利益或从顺利推进工程角度提出的,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及设计各方应认真分析审核,善于识别,有针对性地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第二种种情况既可能是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也包括业主、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对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在满足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增加或减少的工程费用不予调整。对因业主、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整,据实结算增加或减少的工程费用。

7 结语

工程变更是造价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造价动态信息,达到主动控制造价目的,使不致发生工程做完、结完帐才知道工程已经突破预算的事情,各级领导在事情并未发生时采取有力的措施把超投资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工程造价就得到根本性的控制,整个工程管理也将从粗放式管理进入一个科学管理的时代。

参考文献

[1]张卫栋,黄黎荣.工程变更的控制管理研究[J].科技资讯,2011,(05).

[2]方俊.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J].建筑经济,2004,(10).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关键词】石油工程 设计管理 四个控制

1 引言

一个企业要发展和生存,必须要强化管理,管理能出效益,这对设计部门也是具有同样的作用。随着市场竞争的愈加激励,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加强管理的重要性。在以投标竞争为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对设计单位、总承包工程公司的选择,除了考虑投标方的业绩、信誉,还特别重视他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是否严格、科学和优良,能否提供高效、优质和适时的服务。特别是外方业主和工程公司要与我们合作时,他们非常重视了解我们工程公司、设计单位的组织、管理手段是否先进、合理,是否与国际接轨。科学技术越发展,越是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与体制,分工就越精细,协作就越密切,这对管理工作也就要求更为严格,相应的管理工作也就更为复杂和重要。我们常说设计是龙头,这就说明了设计在项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设计管理是海洋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设计全过程的管理。项目管理中有四个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安全控制,这四个控制分别在项目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设计管理中,同时也存在这四个控制,这四个控制在设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是相互制约的,同时也是紧密联系的。

2 设计管理中的“四个控制”

2.1 质量控制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工程设计的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开展,并对投产后的安全、稳定和连续生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说设计质量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设计阶段是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决定性环节,因此设计质量会直接影响施工的质量。为保证设计质量,必须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强化设计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设计质量按质量职责分工,由各专业设计室和设计工程项目组共同负责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和保证。设计项目组编制,校对和审核人员应按各自的职责要求各负其责,以确保设计的质量。为保证设计质量,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采用文件会签、专家会审等各种形式,以确定先进、合理和可靠的方案。

其次设计质量同设计人员的素质也是密切相关的。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优选设计分包队伍是保证项目的设计质量的重点。招标前期设计人员应协助项目组编制设计招标文件,起草勘察、设计合同,协助组织设计招标或设计方案竞赛,并参加合同谈判,为本项目选择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设计单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分包队伍的优质性。

保证设计质量还应制定统一的质量目标,在项目结束后可通过这一质量目标来衡量项目质量控制的成功与否。为了使质量目标便于实施并真正起到作用,我们制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第一,包括满足业主要求所需的内容。即应当包括设计质量不低于业主合同的质量要求。第二,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只有这样,质量目标是否完成或完成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得到有效地评价,也才能对其完成的好坏进行考核。例如通过对图纸的差错率统计作为衡量质量目标的参考数据。第三,质量目标的挑战性。轻而易举就能达到的目标,往往难以有激励作用,过分保守,就失去了制定质量目标的意义。但是,也不能脱离项目实际情况,而一味定得越高越好。质量目标要有一定的挑战性,要通过努力才能实现。这样,才能使质量目标成为促进持续改进的动力。

2.2 进度控制

有效的进度控制和良好的质量控制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成功的设计管理两者缺一不可。要做好进度控制的前提是制定合理的计划,计划编制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着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控制的有效性。编制合理的计划应充分考虑项目资源、合同要求等各项因素。而设计计划的编制应该考虑输入文件的提交时间,并且充分考虑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输出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时间点,以满足现场的实际需要。

设计计划是项目计划在设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项目计划的深化。编制合理的计划是保证进度的前提,而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计划合理的控制实际的进度才是最终实现的目标。因此在设计项目管理中,需要建立严格的进度控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对随时可能出现的进度问题采取及时的应对措施。合理的计划可以充分反映出项目的实际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通过这两个关键数值的对比,可以在该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检查实际进度是否与进度计划相一致,若出现偏差,便要及时找出原因。一般影响设计进度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输入文件即业主提供的基础文件提供不及时,导致输出文件无法进行编制和提交,导致进度落后。

(2)由于人是设计阶段的主要资源,因此人力投入不足也是可能影响设计度的主要因素。

(3)对于涉外项目,设计文件一般需要由业主审批,因此业主的审批时间也是影响设计进度一个因素。

做好进度控制,除了要根据问题的根源来采取必要的相应补救措施,例如加大投入人力,编制赶工计划等,还需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充分利用合同的约束力,保证业主方面的基础数据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交,从而有效控制设计要求的频繁变更对设计进度的影响。

(2)与业主,施工,分包商等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将问题对进度的影响降至最低。

(3)关于业主对设计文件的审批时间,应在项目前期做好严格的规定,可以根据文件的类型和重要性,例如方案,图纸和料单等的审批时间分别定义审批周期。

2.3 费用控制

设计对项目的费用控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控制设计的投资和费用。设计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设计人工时费用,因此,设计费用的控制主要是设计人工时控制。二是设计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变更控制在设计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影响设计质量和进度的关键因素,是衡量一个项目的成功与否的风向标。费用控制的目的并不是控制变更的发生,而是对变更进行管理,确保变更有序进行。

变更控制不能仅在过程中靠流程控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事前明确定义。事前控制的一种方法是在项目开始前明确定义,否则“变化”也无从谈起。这就要求变更的范围和定义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要求,不能够有模糊的定义,这也是为做好后续的变更控制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避免了业主和分包商在变更过程中出现分歧。一般工程项目的合同中对设计变更有如下定义:

(1)合同规定内的设计工作范围及设计深度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

(2)在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及设计深度下,设计项目组根据业主提供或确认的标准、规范、基础数据、设计资料和依据完成方案性工作,在设计主计划表上标明不能修改的时间点,即在设计冻结点日期之后,来自重大设计方案,关键数据,设计标准的改变而引起的设计工作较大修改或重新设计。

(3)文件图纸批准后,即文件版次达到IFC状态,详细设计图纸升1版,2版…而导致加设相关图纸文件的升版。

为了加强变更工作的执行力,还应该加强项目组各部门员工的变更意识。无论是设计员还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应该进一步加强变更意识。项目自始至终都应该贯彻变更的理念,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所发生的变更费用能够最大限度进行索回。其次应制定清晰可行的变更执行流程及执行人的职责。变更流程这样有助于变更可以流畅的执行。加强项目组各成员之间在变更流程中的合作关系。变更流程应是贯通整个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变更流程执行应该具有连续性。

在变更执行过程中,还应注意提高变更确认的时效性。变更确认应具有时效性,时效性一方面体现在变更提交是否及时,另外一方面还体现在业主确认是否及时。我们能够直接控制的就是变更的提交时效性,最好做到时时发生时时统计并提交,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把变更的工作落到实处。这样做会使变更数据更为准确,便于甲乙双方能够对变更内容进行及时有效的确认。此外,时时统计可以是变更执行流程更为顺畅,避免不必要的积累。此外变更工时的最终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由于工时直接与费用直接挂钩,因此业主对变更工时也是相当敏感。如何在变更工时统计数据上与业主达成共识,缩短确认时间,这就首先要求变更的统计数据应严谨且实际。在进行变更统计时,应基于实际发生的变更进行统计,不应有夸大及捏造的成分,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与业主进行确认。

2.4 安全控制

设计的安全控制是整个项目的安全控制的源头,设计的安全控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设计的安全性,在设计阶段就要从生产工艺,防火防爆等各方面充分考虑到施工阶段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根据生产危险场所的特性和要求,对总图、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设计上要兼顾生产和检修,设计符合安全的最佳方案。同时还要确保工程的设计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通过无害或少害的工艺流程,完善工业生产中的有害气体、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另外一方面,就是对设计人员本身的安全管理控制,要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并通过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设计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不必要的损伤。

3 结束语

设计是龙头,成功的设计项目管理是保证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大型的涉外项目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安全控制这四个控制尤其是体现公司实力的重要指标。希望本文能够给从事设计管理的人们提供一些借鉴。

参考文献

[1]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总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手册. 化学工业出版社

[2] 于志坚主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天津大学出版社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加强 工程变更与签证 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对项目的评审与监管是一个系统性课题,本文主要就如何加强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以控制工程造价做些探讨。

一、当前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们的实践情况看,因工程变更与签证而调整工程造价的项目,占全部评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大,特别是建筑体量较大的工程以及道路桥梁工程所占比重大。主要问题如下:

(一)忽视决策阶段的项目投资概算

投资概算是指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进行的估计,它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过程之中。据调查,投资决策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在投资项目建设各阶段中占70%-90%。而投资概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方案、投资经济效果,并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当前的造价管理过于重视工程实施工阶段的管理,而忽视前期投资决策的管理。建设单位往往从设计阶段便将估算抛开,最终造成投资估算的误差较大。因此项目往往会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投资超计划的“三超工程”现象。

(二)工程设计不完善

首先,技术性与经济性结合不够。基于设计费的收取方法和其所要承担责任的不均等,设计人员普遍缺乏经济的理念,一般只重视技术,而忽略其设计的经济性。其次,设计出现的误差、不合理而导致大量的设计变更。为追求速度和经济效益,大量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致使设计不完善、甚至于漏项及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导致不断出现众多的设计变更来解决相关矛盾。再次,设计超标现象严重。在设计过程中没有进行限额设计,致使其造价一超再超,设计的过度超标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最后,材料不断推陈出新或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导致某种材料短缺而发生材料代换,加上设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全面而影响了对新材料、新技术的熟悉以及掌握程度,最终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造成设计变更。

(三)工程签证管理混乱

首先,现场签证权限不明。现场管理谁有签字权限,签证的金额权限多大,在现场管理中不明确,易造成同一工程,建设单位多人签证,在结算中有的签证费用占整个工程费用比例过高等现象。其次,签证不及时。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大多数都存在事后补签、结算前办签证等现象,其准确性受时间拖延而受到影响。再次,签证内容不规范。现场签证的确认手续不规范,导致工程签证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签证用词含糊不清,表述模棱两可,文字描述不准确,造成结算时因计算依据不足而无法计算造价。最后存在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签证单上巧立名目,更改或添加数据、事项、弄虚作假,有的甚至产生寻租行为,贿赂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

(四)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目前的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尚处在传统的手工作业状态,管理流程缺少计算机和网络的支持和辅助,管理流程不畅通,大量的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信息无法及时反馈到该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决策者手中,使得建设项目的目标控制出现管理黑洞。目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对信息技术的利用还不够充分,主要采用手工纸质措施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信息,致使信息传递时间长,效率低下,并且变更信息容易丢失,给工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和不便。

二、加强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的对策与思考

由于在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采取相关的措施来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与增多。

(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监督

工程变更、签证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也是相关工程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责、权、利,才能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参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相关主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才能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规范相关管理人员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探索完善相关的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源头控制,切实减少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

“预防重于治疗”。控制好项目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关键,是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谨规范的监督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减少由于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而导致不断的“三超”隐患。

首先,在项目设计阶段控制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最大的源头,尽量避免和减少因为设计原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人员必须深入项目实地进行充分、系统的踏勘,在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正设计方案,提高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尽可能地做到图纸完整、不漏项、不差错。推行项目设计责任制和限额设计,强化设计的风险与利益分担机制,实现责权利的统一与均衡,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发生。

其次,在招投标阶段加强控制。在招投标时,对设计招标的管理要进行招标的全面设计,通过招标设计,完整控制整体施工计划的准确实施,保证方案的优化,避免出现变更需要。对参加投标的各承包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和说明自已在做经济标和技术标时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力争把图纸和工程预算中的问题消灭在投标前。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性、清单编制的系统性进行全面的审查,以尽可能地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对本项目中的要求未明确或清单漏项等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同时,对工程变更签证流程进行明确的规范,以防止后续环节再次出现设计变更。

最后,对项目的设计变更,应从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执行的便利性等方面综合考量,通过专家认证,经过比对、比选确定。可以根据投资变更额度实行分级审查,确定性价比最好的变更方案。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对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院、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共同签署认可方为有效。

(三)建立健全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部控制制度

作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工程变更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工程施工环节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控制

首先,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公正严格的工程变更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完善工程变更的手续。在实施中根据所发生的变更等级,按照分权制约、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

其次,建立严格的现场签证审核制度,明确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规范签证权力与签证内容,签证内容必须做到详细属实,数据确凿。严格三方签证制度,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业主代表三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明确签证时限,要求处理及时,没有遗漏、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的行为,做到“随做随签、一事一签、一项一签、工完签完”并建立现场签证归档制度。

再次,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对节省资金、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提出者要大力表彰并按合同中约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设计审查不力、签证事实不符,造成项目成本增加、延误工期的管理人员,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罚金。

最后,在施工阶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跟踪与控制。可派专人跟踪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派专人跟踪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1)水利工程作为国家重要工程项目,不但与民生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同时也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因此,但凡水利施工工程均受到从项目负责人乃至各级水利建设部门的重视,而国家为加强水利施工工程建设,也从多个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与物力资源,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施工的发展。在该种形势下,工程各环节设计变更均可得到规范化管理,不但确保了每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性,同时也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使工程的每个细节上都能体现出质量上的优异。然而,我国水利工程虽然发展迅速,受重视程度高,但由于起步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晚,存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基础薄弱等现象,这些因素导致水利施工往往在变更管理上存在以下几点问题。我国虽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水利施工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勘察活动及设计变更等项目制定了统一标准,并以此了《建设施工工程勘察的设计管理条例》,但实际情况却是我国目前对于水利施工设计变更仍缺少正确、系统及科学的认识。一方面,《条例》中虽然全面涉及了与水利施工设计变更相关的诸多项目,却没有就实施手段给予系统明确的说明与指示;另一方面,其对于水利施工设计变更中的内容、权限以及重大修改的允许范围也没有给出具体标准,缺乏指导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既提高了水利施工变更设计的管理难度,也不利于推进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的发展。

(2)我国在法律法规及管理方式上未对水利施工工程设计变更进行系统全面的划分,这一情况给了个别工程可趁之机,为逃脱针对水利施工设计变更的质量审核与经济审核,其通过混淆概念来获取额外权限,并利用权限对工程施工设计内容进行任意更改,从而达到降低建设成本的目的,殊不知,这种作法在减少成本的同时也将给工程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3)当前,由于我国水利施工变更管理制度既缺乏有效的制约功能,同时在落实上也存在力度不足的现象,部分水利施工单位为求方便及获取更多利益,便利用变更管理上的不足,以“先建设,再审批”的名义,借设计变更之由刻意逃避其本该严格遵守的水利施工工程常规审批制度,继而肆意进行水利工程施工作业,导致工程还未审批,其相关项目内容已经先一步建设完毕。这种情况不仅使变更管理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也给水利工程项目的后期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基于上述现状,如何完善和改进制度成为我国水利施工变更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2水利施工变更管理

水利施工变更可对工程产生的影响有3个方面,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性及工程效益,而要在紧跟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安全性,就必须严格遵循下述标准。

(1)是变更管理的要点,该要点可分为3个部分,一是在确定变更类型前,应详细思考该种变更可能对水利工程的总投资、总体效益、预定工期、施工质量与安全性产生的影响;二是施工变更主要针对的是正处于新建、扩建或改建阶段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故而对于小型水利工程仍缺乏完善的变更管理方案,但可以大型水利工程作为借鉴对象决定管理模式;三是保证变更类型与工程管理机制的相融性,并在此前提下将各管理层的作用与权力充分展现出来,从而实现变更成本的最小化,推进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

(2)是变更管理类型的划分。为实现变更的有效管理,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将水利工程变更划分为一般施工变更与重大施工变更;重大施工变更包括重要技术问题的解决对策、重要建筑物结构类型、工程布置、整体布局、工程规模、开发任务及设计标准等可对工程安全性、进度、效益与投资带来重要影响的施工变更;除此之外均为一般施工变更。

(3)是重大施工变更的判定标准。在对水利工程执行重大变更前,应从地质环境、水文条件、布局、投资、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设计标准、机电与金属结构等几个指标确认更改方案,以明确工程资金投入是否达到预算标准,建设方案与施工布置是否对施工安全性造成影响。

3水利施工变更管理完善对策

由上可见,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与发展,水利工程已拥有一套程序明确、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健全的施工变更管理体系,然而在实际应用中,这一体系仍存在种种不足。接下来,笔者即结合自身经验,就如何完善水利施工变更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3.1重视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变更管理

绝大多数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自身缺乏完善的施工变更管理体系,因而通常是将大中型工程作为参考对象制定管理方式。然而近年来,随着小型水利工程数目呈上升趋势,这种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小型水利工程对细节的要求,而细节内容的忽视往往会对报建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因此,为最大限度确保施工变更报建的准确性,必须严格遵循施工变更规定,以施工工序为依据制定出相应的施工变更对策并彻底落实,从而促进水利工程施工变更的管理力度,实现准确性的提高。

3.2以现实为依据制定变更管理方案

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变更均可对工程的安全性与质量造成影响,而脱离实际制定的变更管理方案势必会给工程带来严重问题,因而如何制定既符合实际,又可行性高的变更管理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为充分满足水利工程在建设方面的要求,应实施基建管理程序,严格控制水利工程前期施工质量;其次,为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应于施工前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施工期间的每一道程序均根据施工标准来执行;最后,为进一步加强变更管理的实施力度,应分配好施工部门与建设部门各自的职责,以避免管理疏漏或推卸责任等现象的发生。

3.3提高勘测设计质量

勘测设计既是水利工程安全性与质量的可靠保障,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条件,而要避免预防设计过程中出现缺漏问题,减少变更次数,就需要不断提高勘测设计水平,优化勘测设计质量。为此,勘测设计单位应加强与各参建方,尤其是投资方与业主的协调交流,同时遵循工程的各项硬性标准,防止任何人为方式的施工变更,并形成牢固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应确保水利工程技术与资金的正常投入,保证勘测设计周期的合理性,通过完善理论设计与加强基础工作控制来实现勘测设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4结语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高管变更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常变更,即是指由于正常原因,经营者能够预期的变更,比如退休;另一类是强制变更,即是不能由经营者预期,主要是出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的变更。管理者变更是企业权力和组织变更的结果,它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学术界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强制变更的原因探索及影响因素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不称职管理者的识别机制研究上。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该机制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组成,这些要素包括:企业业绩、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外部控制权市场等。

一、企业业绩——高管强制变更的导火索

关于公司业绩与公司高层变更的关系,国外研究认为公司业绩越好,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可能性就越小;公司业绩越差,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就越大。研究早期阶段的代表人物是Jensen & Meckling和Warner。近年来学术界更关心的是,在其他的治理模式下企业业绩与公司变更之间的关系是否相同。由于前期的研究多以美英等国的企业为对象,这些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典型的外部人模式。为了研究内部人控制治理模式企业的公司业绩与高层变更的关系,Jun-KooKang,AnilShivdasani(1995年)研究了日本企业绩效、公司治理以及与CEO更替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强制变更与企业资产回报率、股票增值率、负经营收入有着显著相关,而正常变更则与企业绩效无关。这一点与美国的一些研究结论一致。此外,Brunello,Graziano & Parigi(2003年)以意大利为例研究了公司业绩与高层变更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即使在内部人治理模式中,公司业绩与高层变更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负相关关系。

虽然上述文献从多个方面详细深入讨论了公司业绩与高层变更的关系,但这些研究并没有指出总经理变更与其他高管人员变更的差异。Fee & Hadlock(2004年)的研究对此进行了完善。通过对1993年~1998年443家大公司的前五位高管人员变更与企业股价业绩的分析,Fee & Hadlock(2004年)发现非CEO高管人员的强制变更频率并不少于CEO强制变更发生频率,但非CEO高管人员变更可能性与业绩关联性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们对经营者业绩的评价是作为一个管理团队整体进行的。

二、公司内部治理因素——决定变更的内部作用机制

在对业绩与高层变更的负相关关系取得一致的情况下,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公司治理因素对高级管理层变更的影响。

1.董事会因素

Lipton和Lorsch(1992年)指出大多数董事会的行为是无用的,因为董事很少批评高级管理层或对公司业绩进行公正的讨论,并认为这些问题会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加而增加。Yemack(1996年)的实证研究证实了Lipton和Lorch(1992年)的论断,他使用概率模型估计CEO离职的概率,得出“小规模的董事会更可能因为公司业绩差而解雇CEO”的结论。

由于董事会的构成能够反映管理层对董事会的操纵情况,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Fama对外部董事持积极的态度,“有了外部董事后,高层管理者串通损害股东财富的可能性降低,董事会的内部调整和控制机制的能力得到加强”。而Demsetz的观点则相反,“董事会在激励经理人为股东利益服务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他坚持认为,薪酬契约、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对管理者的压力能够提供足够的监督,董事会的控制不仅不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相反,还可能会损害外部机制对管理者的最优化选择。Weisbach(1988年)进行了实证研究,表明在董事会以外部董事为主导的公司中,以往业绩不佳与管理者更迭率有较强的相关关系。

CEO与董事长两职合一或分离是否影响董事会替换业绩较差的CEO的问题,也长期受到国内外理论界的关注。Jensen(1993年)指出,当CEO同时担任董事长时,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失败的,这是因为此时董事会不能有效地行使它的关键职能。Goyal & Park(2001年)的发现证实了Jensen(1993年)的观点,当CEO与董事会主席由同一个人担任时,CEO变更同业绩之间的相关性的敏感度显著下降,这表明兼任现象确实会导致董事会独立性的丧失,从而令董事会无法辞退业绩表现较差的经理人。

2.股权结构因素

对管理者持股的关注是由两权分离产生的,没有所有权的控制权会使管理者制定更有利于自己而不是股东的策略,从而增加成本。通过增加管理层持股,实现两权合一,可能降低成本。但是,当管理者获得足够的投票权以维持其职位时,各种内外部约束的有效性就会减弱。Denis等(1997年)发现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概率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率呈负相关。在管理者持股量较高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离职的可能性对股价的表现显著地不敏感。这表明,在经理人自己持有股权的情况下,企业业绩与管理者更迭之间的联系被极大地削弱了。

此外,大股东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Shleifer和Vishny(1986年)认为,由于大股东在公司中有很大的经济利益,因此这些投资者有强烈的愿望来监督管理者的行为,以保证管理者不做或少做有损股东利益的事。同理,大股东的缺位与否也同变更效率有关。Jun-KooKang,AnilShivdasani(1995年)的研究表明,在那些与大股东和主要银行有关系的企业中,企业的收入业绩与CEO更替之间关系的敏感性比其他企业更高。类似地,Parrino(1997年)发现当董事会中外部人持有的股份比较分散而存在大股东缺位现象时,变更在职CEO的成本被抬高,增加了变更的难度。所以公司的股权构成也是影响高层变更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外部控制权市场因素——决定变更的外部作用机制

“当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董事会控制机制低效、有缺陷时,市场是最后一道防线。”一般而言,经营状况差的公司容易成为被兼并的目标,其高管人员也容易被变更,而经营状况好的公司这种可能性小得多。因此,外部市场接管对经理人的非利益最大化行为形成了约束。Martin & McConnell(1991年)用1958年~1984年间253个成功实施了并购方案的企业为样本,通过分析发现,自企业宣布开始收购股权公告日起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被收购企业高层变更率为41.9%,而此前的变更率为9.9%。Martin & McConnell(1991年)的研究不仅证明了外部市场对保护投资者的作用,而且说明了外部市场接管是导致高层变更的重要原因之一。

基于上述研究,人们自然会想到当外部市场接管活动活跃程度不同时,外部市场接管威胁对企业高层变更是否会有不同? Mikkelson & Partch(1997年)分别用1984年~1988年(外部并购市场活跃阶段)和1989年~1993年(外部并购市场非活跃阶段)的高层变更数据检验了外部市场活跃程度与公司高层变更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在外部市场活跃阶段,23%的公司发生了高层变更,而在非活跃阶段仅有16%的公司发生了高层变更;对那些业绩差的公司,在外部市场活跃阶段高层变更率为33%,而在外部市场非活跃阶段高层变更率仅为17%。可见,在两种不同的市场中,高层变更率差异显著。然而,Huson,Parrino & Starks(2001年)在对1971年~1994年的CEO变更进行研究后得出,接管市场强度的变化与CEO变更对公司业绩的敏感度的变化无关。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变更管理

1国内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程度低

我国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基本上处于传统的手工作业状态,管理流程缺乏计算机和网络支持。业主、承包商、设计方和监理方内部及相互之间有关工程变更的文档处理仍采用纸介质进行,运行效率低,传递时间长,容易发生工程变更信息的丢失,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

(2)不重视工程变更的预先控制

国内大多数工程人员谈及变更,就认为牵涉到签证的认定,变更谈判;而事实上,这仅仅是对变更的事后处理,是一种补救措施,这并不是变更管理的全部。工程变更管理应该注重事前的控制,即提高决策和勘察设计的质量、对合同条件的完善等。一旦变更发生,则按照合同预先约定来处理。这样就避免了合同双方的谈判,导致关系的恶化和时间成本的支出。因此,工程变更管理应注重预先控制,结合事中的合理公平地处理,才能达到有效管理的结果。

(3)缺乏对建筑工程变更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变更涉及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目前,大多数业主和监理单位一般把工程变更管理和控制的重点放在工程实施阶段,而缺乏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以及项目建成后的工程变更管理和评价。一般而言,项目实施阶段发生的绝大多数工程变更均源于项目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只有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前期的决策质量和勘察设计质量,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工程变更发生的频率和额度,最大限度地减缓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项目建成后的工程变更后评价,有利于分析工程变更的产生机理,总结成熟的工程变更管理和控制经验,为后续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服务。

(4)项目实施阶段变更管理程序和职责未能有效落实

面对内容繁多的各类工程变更,大多数业主和监理方的项目管理机构无法高效、科学、准确和有序地应对。对于工程变更的受理、评估和确认、变更工程量的计量和变更价款的商定大都缺乏规范明确的组织职责、岗位职责和处理程序。项目管理机构对于工程变更处理的随意性较大。

(5)对工程变更缺乏有效的评审环节

大多数项目的工程变更均缺乏对其技术、经济、工期、安全、质量和工艺性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评审,没能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有效的价值分析和多方案比选,使得一些没有意义的工程变更得以发生,或者是工程变更方案并非最优方案,造成不必要的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于对工程变更缺乏有效的评审环节,甚至出现一些错误的变更。

(6)未能建立起严格的工程变更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

大多数建设项目对工程变更管理的绩效缺乏严格而科学的考评。由于没有制定完善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项目管理人员既没有管理工程变更的压力,也没有控制工程变更的动力,造成工程变更管理的失控,容易给职业道德较差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信誉度较低的承包商以可乘之机。

(7)理论研究“重索赔轻变更”,而实际工程“重变更轻索赔”由于国内工程管理与国际接轨,一些学者大量引进国外工程索赔的理念,形成理论研究“重索赔轻变更”,而实际工程却因种种原因“重变更轻索赔”。

2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变更条款存在的问题

(1)工程变更的含义理解较狭义,变更分类不明晰

在国内大多数人认为变更就是设计变更,这是一种误解。不可否认工程变更中有一大部分是设计变更,但还包括合同变更和施工方面的变更。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变更类型的划分过于简单,只列出了工程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项。其他变更仅仅涉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两项内容。工程变更概念理解不准确、分类不明晰,不利于准确界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各类不同工程变更活动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是孽生索赔和合同争端的源头。

(2)工程变更确认缺乏法律性的制约程序

很多建设工程合同没有涉及工程变更的程序和工程变更令。对工程变更的确认主要是通过“技术核定单”,主要描述变更的内容。无法从法律角度控制和管理变更,使得合同双方产生纠纷,增加时间成本等。

(3)缺乏对监理工程师及承发包双方有关工程变更权利和义务的界定

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程师和承发包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其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共计5项;发包入的权利和义务共计9项;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计9项。在所有上述权利义务条款中,均缺乏有关工程变更权利义务的明确界定,不利于监理工程师及承发包双方正确履行合同,使得合同参与各方对工程变更的控制缺乏有效的合同条款支撑。

(4)单价合同中,很少有工程量变更在一定范围可以调整价格的条款

作为国际上有影响的合同条件,如ICE、JCT、FIDIC合同条件,都允许工程量变更在一定范围可以调整价格,变更工作严重影响到其它项目时,可以调整受到影响项目的价格。而在国内不论是施工合同还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都没有明示或暗示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在一定范围可以调整价格,对措施费用或其他项目的价格进行变更调价。

(5)缺乏对工程变更的价值分析和激励措施

工程变更对建设工程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除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之外,还包括对工程实施进度,工程竣工后的使用及维护成本,环境质量及文明施工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工程变更的合同评价涉及对工程变更的价值分析。而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缺乏对工程变更的价值分析条款,相应的激励措施也只包括了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获经济收益的分成奖励。

(6)工程变更计价存在问题

根据对变更计价的调查研究,国内变更计价存在一些问题,如变更计价套“定额”;变更计价不准确、详细:无变更价格分解表,计算价格缺乏合理性和说服性;对工程变更认识不清,存在双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缺乏变更计价的证明资料和参考的依据等。

(7)变更费用的支付不及时

工程变更发生后,变更费用不进入月进度款中支付。大多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才结算变更费用。其结果是:或由于变更费用使工程造价失控:或业主凭借支付上的优势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不公平的价格。同时,在变更计价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过于依赖双方的协商,人为因素对于整个工程造价影响过大。

参考文献

【1】杨鹂鸣,罗汀,工程变更与索赔问题的探讨,基建优化,2005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变更设计 管理

1、引言

工程变更通常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来自业主对项目要求的修改、设计单位由于业主要求的变化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等。

由于公路工程本身是一项线长、面广的工作项目,不仅受到地质、水文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还受到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影响,因此发生合同变更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成为了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2、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至深圳公路金宝屯至查日苏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9条南北纵线的第3条,全长3580公里,在内蒙古境内段长44.6公里。金查段高速公路主要是起一个通道的作用,是吉林与辽宁连接的纽带,是东北地区进京的又一通道。本文结合金查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的审批及造价管理办法,对公路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进行一些探讨。

3、工程设计变更的分类

根据交通部有关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通常将公路工程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目前,金查高速公路的工程变更分类也是如此,项目法人只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批。

4、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建章立制,坚持按程序办事。金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相应的变更审批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在日常的变更管理中,坚持了三项制度:

(1)、会签制度:变更资料的管理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变更的任何工程项目审批都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初审、设计单位同意、业主审批等多方认可、会签之后,最终才能总监办签发实施。

(2)、会审制度:在工程变更令审批程序中,坚持会审制度。会审制度使变更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有关科室均参加会审,工程部审核,最终由总监审定报业主批准。

(3)、多方认证制度:为规范控制现场不确定量工作,现场不确定工程量采用三方认证制度,即现场发生的工程量实现总监办工程师、驻地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量测。

5、工程变更的申报及审批

工程变更应由监理单位会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经过协商并通过工程洽商记录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变更设计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按相应规定办理变更设计审核签认手续,方可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1)、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

承包人应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文件,详细说明需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内容、理由及可能对工期造成的影响,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工地现场会议,请建管办工程部、设计代表、有关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参加,研究确定是否进行变更设计,分清变更设计类别,并写出会议纪要,上报总监办,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

(2)、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

由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时,业主负责完善变更设计审批手续。其中重大变更设计必须报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批。

(3)、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

由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设计,监理单位经与总监办协商,由监理工程师(一般由总监)填写工程变更意向申请表,详细说明需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内容、理由及可能对工期、造价、技术指标的影响,经业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洽商,各单位取得共识并签认(工程洽商记录)后,交由项目设计人进行变更设计,并按变更设计审批权限和程序送审、报批。

(4)、道路沿线地方政府提出的变更设计

对于道路途经的沿线地方政府提出的变更设计要求,若需要增加工程造价的,要尽可能做说服解释工作,对确因地方发展需要或设计遗漏,则由业主出面协调后报总监办,按规定程序处理。

6、工程变更的单价处理

公路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和单价是变更文件的重要内容,所有变更工程都将引起合同造价的变化,金查高速在进行变更造价的管理过程中,本着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对于变更工程单价确定的一般原则是:

(1)、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的工程细目,一般情况则采用清单中相应的工程细目单价。

(2)、若本标段无适应工程细目,可以采用相领标段同一工程细目。

(3)、若相邻标段单价明显不平衡,则采用全线所有标段相同细目单价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变更单价。

(4)、如采用以上方式后仍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以交通运输部现行的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定额、机械台班及招标时的材料单价、取费标准计算出新的单价再乘以本标段的中标价格降幅,以此做为变更单价。

(5)、对于单价合同,当清单中某一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 超过或少于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同时该支付细目变更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时,则对超过或减少25%部分的工程数量进行单价调整。

(6)、以上每种方法均应考虑价格的合理性,如显失公平性,应进行调整。

7、处理工程变更的意义

金查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的变更管理办法的同时,又制定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变更管理制度,通过正确、及时合理地处理工程变更,既减少了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很好地维护了业主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与合法权益,更加有利于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总体控制。以2010年为例,该年度工程部共处理合同变更72项,包括清单审核、调整混凝土标号、增加架立筋等多个变更项目,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工程变更合同金额的基础上,经过审核,核减金额690万元,接近申报变更金额的21.8%。

8、结语

工程变更管理是建设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涉及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多方面,而且工程变更贯穿建设阶段的全过程,如果能事先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制订详细的办法进行预控;在实施过程参 考 文 献

变更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尽管我国已经通过学习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提出了工程变更管理基本依据,但由于我国项目投资主体单一、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充分等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变更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不同投资级别的建设项目缺少完整适用的变更管理程序,变更前缺少严格细致的评价和审核,变更实施的随意性大。这使得承包商多采用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寻找变更来谋求利润。二是工程变更控制缺少绩效考核,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为监理)对减少变更缺乏热情,变更的评审过于简化甚至缺失,变更数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三是施工企业的信息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变更信息记录不及时,相关证明材料收集不完整,使得工程变更结算过程缓慢。

二、改善建筑工程变更管理的方法

1.明确变更实施程序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包人、承包商、设计单位及监理,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应先向监理进行变更申请,提交变更意向书,提供必要证据和简要的施工方案。监理接到变更申请后先对变更实施的必要性作审核,初步估算其工程量、费用及工期,然后向发包人汇报,并提出变更实施意见。发包人核实情况,与监理共同商定是否实施变更。当为必要变更时,则变更申请方需提交施工方案,由发包人对其组织必要评审,优化变更实施方案。进而,发包人和承包商需约定变更项目的计价方式和付款时间。变更协商达成后,承包商按要求完成变更任务,如实记录完成的工程量,发包人验收变更工程的质量,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加强变更评审

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评审是控制变更数量和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的重要途径。变更评审通常在监理向发包人汇报变更意向时就开始进行,即监理对接到的变更意向做核实和初步测算时就应向发包人汇报是否实施的个人意见,发包人也需对变更意向核实并计划评审深度。变更评审深度可由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程度来分级别进行。对于工程量增减幅度大或新增变更超出原施工合同合理范围,可能导致工程性质发生变化的重大变更,变更意向方应提供两套以上施工方案,由发包人组织监理、承包商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变更评审会议的方式进行变更评审。评审会议中专家需对变更评价的要素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例如设计变更的评价指标有技术指标、工期指标、成本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等,专家对各指标进行定义并赋予权重值。接着利用价值工程原理对多个施工方案进行评分,取分较高者为可实施方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专家还应对实施方案进行优化,使方案的成本更低,价值更高。重大变更评审方式见。对于工程量增减幅度小或新增变更对原合同性质无实质性影响的一般变更,监理初步测算其造价、工期及功能后向发包人汇报变更意见,发包人视变更项目的复杂程度要求变更意向方提交施工方案和预算,然后发包人和监理共同就变更方案的技术性、经济性及进度安排作出评价,进而确定是否实施该变更。

3.严格变更执行与记录

因工程变更是原设计未包含内容,其工艺和计价就无法通过竞标方式控制造价,因此,变更应以维持原合同宗旨为准则,即变更方案应参照原施工工艺,变更计价参照原中标单位报价。当变更超出合同范围时,则应拒绝变更,或向上级部门申请另行组织招标实施。在变更实施过程中,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及时做好施工记录,留存必要的照片、影像资料,变更任务完成时及时邀请发包人验收、签证,以备结算之用。严格变更执行,完善变更资料,是承包商得到合理报酬的重要工作环节,也是避免发包人和承包商矛盾纠纷的必要手段,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变更的执行和记录。

4.实行变更控制绩效评价

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尤其是一边设计一边施工的项目,发包人应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变更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并予以奖惩。发包人可在工程竣工时,统计变更总数量,评价各变更的工程价值,分别根据被拒绝变更数所占比例,以及已实施变更增加工程效益程度,来综合评定管理人员的变更管理水平,并予以奖励。以此激发管理者认真审核变更、监督变更执行的热情,提高变更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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