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

监测工作方案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

全市各公立医疗单位全面开展公共卫生监测,监测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监测内容及报告要求

1.医学人口资料:市疾控中心通过向公安部门,收集人口资料数据,汇总后于次年2月15日前上报省、市疾控中心。

2.出生资料:市疾控中心通过向市妇幼保健所等单位了解本年度全市新生儿数及相关资料,汇总后于次年2月15日前上报省、市疾控中心。

3.死亡、相关慢性病网络直报: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启动慢性病、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网络直报工作。

三、医院公共卫生监测漏报调查

对全市市级医院、梨洲医院、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进行一年二次的慢性病、死亡、出生监测的漏报调查。

(一)时间安排:

6月份和10月份各一次,每次调查覆盖率按要求均达到100%。

(二)医院漏报调查的主要内容:

1.死亡、慢性病报告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科工作情况。

2.报告卡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3.死亡、慢性病漏报情况。

四、质量控制

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有关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通过检查指导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各项数据的正确性,确保监测质量。具体要求为:

1.出生、死亡报告率达95%以上。

2.慢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项目完整率在95%以上。

3.死亡报告项目完整率98%以上,及时率、准确率95%以上。

4.医院慢性病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死亡无漏报。

5.人群高血压病人发现率提高到8%以上,糖尿病病人发现率提高到1.5%以上,规范管理。

五、工作评估

对相关慢性病、出生、死亡监测及其报告质量,根据《省卫生医疗机构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方案》中各类监测标准进行评估。

六、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公共卫生监测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单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分管领导要重点抓,职能科室要具体管,专兼职工作人员要认真做。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制定依据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工作内容

(一)保证数量,及时按时完成责任目标

根据省局下达的*年450份ADR报告责任目标,我们参照*年的ADR报告完成情况,将目标进行分解见附表,要求及时按时上报,上半年要达到责任目标半数以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

(二)转变思路,创新监测,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对重点品种的ADR监测(如对疫苗、中药、新药等的ADR监测)重点展开,各县(市)选择适合本地区的2个以上品种进行重点监测,并汇总报告数据,形成评价报告,使统计数据集中化、目标化,提高报告质量,于9月份前上报评价报告。

(三)利用地方或本局网络资源,切实加强ADR监测的宣传、交流和咨询工作

要求各县(市)局在本地政府网站或本局网站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专门网页,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网页内容,建成后以报告或信息形式上报市局,要求于5月底完成此项工作。网页基本内容如下:

1、设置下载区,包含ADR申报程序和要求;ADR监测机构备案表;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流程的参考模式(包括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三种模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要求成员单位按季度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有上网条件的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零报告单位ADR监测情况自查表;并将上诉表格报告情况、报告份额及原因分析按季度汇总报告市局。(以上表格模式可参考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DR专栏)

2、ADR报告表格及邮箱和联系方式,建立在线报告模式,鼓励个人上报ADR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专栏或论坛等,切实加强ADR监测的宣传、交流和咨询工作,使ADR工作公开化、大众化、电子化、便捷化。

(四)强化培训,提高基层报告人员专业素质

有计划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培训,在政策宣传已基本到位的情况下,改变以往针对报告单位负责人员的策略,专门对基层报告人员(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员,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员、质保人员)开展培训,邀请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省内专家,或组织局内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好ADR报告人员专业知识基础建设,形成自然上报态势。

(五)重心下移,完善基层监测网络

完善ADR监测网络,侧重开展乡镇、村屯的网络建设。

(六)侧重拓展,增加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ADR报告数

结合我局安全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ADR工作,以安全信用管理制约其加大ADR工作重视程度,以ADR工作补充完善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并通过计划培训、宣传指导,协调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稳步提升经营企业ADR报告数量。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县流感监测工作方案 文章作者:fxcdc2003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7月7日10:36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首先实行全球性监测的传染病。为认真贯彻《中国流感监测工作规范》(试行),落实省市流感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流感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及时掌握我县流感流行动态,及时对流感疫情预测预警,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 1、流感样病例:体温≥38℃,出现咳嗽或咽喉疼痛等症状的急性呼吸道感染门诊病例。 2、疑似爆发病例:某地区或集体单位、医院门诊短期内突然大量集中发生的流感样病例。一般指:①连续3天门诊发热病人持续增加或直线上升。 ②连续发现数例临床表现典型的流感病人。③集体单位的班组(科室)或一户连续发生2例以上的病人。流感样病例漏报调查工作;发现流感样病例明显增多时,是否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流感样病例漏报率调查:查每所医院的发热门诊、儿(内)科门诊、内科门诊、呼吸内科门诊、急诊室的门诊日志和《流感样病例监测登记本》。查出流感样病例后进行登记,并与预防保健科登记核对,然后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收到的《县医院门诊就诊病例及流感样病例统计表(周报)》核对。各报告环节包括临床责任科室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出现1例漏报。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监测目的

通过在哨点监测单位开展放射工作场所监测、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人员健康状况和放射性疾病发病情况调查,分析放射工作人员剂量分布与健康危害效应的关系,建立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警监测网络,预防、控制和消除放射性职业病。

二、监测对象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

在全市选择10家放射性职业病哨点监测单位,包括4所医院、2家工业探伤机应用企业、2家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企业和2家X线检测仪应用企业。在10家哨点监测单位中选择50名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监测对象,分别为大学附属医院20人、市中医院9人、区人民医院5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化工受压容器检测站4人、市东方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人、木业有限公司2人、化学品有限公司3人、金东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人、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2人(具体见附件10)。

(二)监测内容

1.开展监测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调查。了解和掌握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场所情况包括射线类型、防护设施、自主管理情况等,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工作岗位、接触射线的年限、接触射线类型及强度。

2.开展放射工作场所监测,通过监测发现各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职业危害事件,保障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建立场所档案。

3.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包括常规监测、任务监测和应急监测。分析剂量资料的行业分布、岗位分布情况,尤其关注介入放射学、核医学诊断治疗人员的剂量分布,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4.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监测项目与规范,了解和掌握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常规监测和医学随访情况。包括就业前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在岗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离岗监测,并建立健康档案。

5.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监测,掌握年度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申请例数、诊断例数。

在检测基础上形成个人剂量常规监测、健康状况监测、放射性疾病监测等年度报告,并对有条件的项目实施网上直报。

三、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方案

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是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哨点开展主动性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建立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警监测网络,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体系,预防、控制和消除放射性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

(一)法规及标准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及相关检测规范制订。

(二)监测对象

根据《2014年度省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4所医院、2家工业探伤应用企业、2家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企业和2家X线检测仪应用企业,共计10家单位作为哨点监测单位,详见表1。(三)监测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哨点检测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填写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哨点检测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工作场所监测

开展项目单位放射工作场所监测,通过监测发现各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职业危害事件。

(1)医院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透视机(含DSA)、摄片机和CT监测项目及方法分别依据表2、表3、表4中规定执行。(2)工业探伤工作场所

工业探伤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表5内容执行。(3)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工作场所

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表6内容执行。(4)X射线衍射仪或检测仪

X射线衍射仪或检测仪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表7规定执行。(四)质量控制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规范检测程序和方法,保证检测质量。检测使用的设备相关参数要满足相应检测规范要求。设备经过国家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取得检定证书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每项指标有3个检测数据,取平均值经检定系数修正后报出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保持3位内(含3位)有效数字。

四、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外照射监测方案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是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必备条件之一,目的是通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掌握放射工作人员实际受照剂量,并对受照剂量进行评价,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危害效应评价提供依据,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

(一)法规及标准

本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卫办监督发〔2008〕32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43号)及《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制订。

个人剂量外照射监测工作依据的主要标准及检测检验规范主要包括:《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207-2008)等。

(二)监测对象

在10家哨点监测单位中选择50名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监测对象,涉及的职业类别包括诊断放射学(28人)、介入放射学(7人)、工业探伤(6人)、工业其他应用(小型密封源5人、X射线检测仪4人)。

(三)监测程序

1.监测方法

原则上针对单一成份已知能量的γ或X射线,或弱贯穿辐射(如β射线和低能X射线)不明显的强、弱贯穿辐射混合辐射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只监测Hp(10)。

2.监测仪器

市疾控中心目前所使用的检测仪为RDG-3A型热释光个人剂量仪,具有能覆盖监测范围的宽量程(0.01uSv~9999mSv)、足够高的灵敏度、足够低的探测下限、能量响应和角响应误差不大于30%。

使用的探测器具有具有良好的组织等效性、稳定性和重复性。热释光剂量仪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热释光剂量仪每两次检定之间应至少做一次期间核查,利用检定后保存的元件检查仪器稳定性。

3.监测周期

每1~3个月为一个监测周期,监测周期不超过3个月。每个监测单位在各监测周期开始时应随元件发放随样本底,监测周期结束后随元件一起收回,用于测读时扣除本底。

4.数据处理

原始记录应详细记载监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包括单位信息、受理号、监测起止日期、仪器状态、测量人及测量日期等。

对每个监测周期测量结果超过mSv时,对其受照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附在其相应的个人监测原始记录中。

当剂量计丢失、损坏、异常数据剔除等其它因故得不到监测数据时,尽量确定其名义剂量。

当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监测结果小于系统最低探测水平(MDL)时,记录为1/2MDL。(MDL应至少每年核准一次)

5.数据上报

监测年度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按照省疾控中心的要求,市疾控中心于10月20日之前,将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3)、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监测人数分布表(附件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年集体剂量分布表(附件5)及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汇总表(附件6)报至省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五)质量控制

1.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应具备省卫生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资质。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开展个人剂量检测工作,规范检测程序和方法,保证检测质量。

3.参加中国疾控中心组织的个人剂量比对,开展监督检查和定期复核。

五、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危害监测方案

开展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放射性疾病申请诊断情况监测,目的是了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资料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情况,包括不同工种、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级别工作场所分析,并结合个人剂量常规监测,分析放射工作人员行业分布、剂量分布与健康危害效应的关系,探求降低辐射危害效应的方法,建立辐射健康效应监测预警网络,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保障提供依据。

(一)监测对象

在10家哨点监测单位中选择50名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监测对象,涉及的职业类别包括诊断放射学(28人)、介入放射学(7人)、工业探伤(6人)、工业其他应用(小型密封源5人、X射线检测仪4人)。

(二)监测内容

哨点监测包括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调查、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放射性疾病申请诊断情况等。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调查

市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全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人员、仪器设备、工作场所等,并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登记表(附件7)。

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市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全市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完成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常规监测情况,包括就业前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在岗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离岗监测人数,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证明发放数,并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登记表(附件7)。

分析监测人群中样本分布情况,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内容参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监测项目与规范,主要包括眼晶体、指甲皮肤、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染色体等指标,并结合人员工作岗位、接触的射线类型与强度和个人剂量监测等其他资料,评定射线对健康效应的影响程度,同时填写哨点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汇总表(附件8)。

3.职业性放射病监测

(1)统计全市所有放射工作人员中,年度职业性放射病的申请例数、诊断例数。

(2)放射病报告由诊断机构填写职业性放射病报告卡(附件9)报送省疾控中心。急性放射病在诊断后六小时内报告,慢性放射病在诊断后10天内报告。

(三)监测方法

1.现场调查。采用现场调查的形式统计全市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基本情况和年度内完成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常规监测情况。

2.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进行检查。

3.监测数据录入。对哨点监测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开展监测工作,填写相关监测报表,并将监测数据汇总后递交至省疾控中心,经复核合格后统一录入数据库。

4.资料汇总与上报。监测年度为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市疾控中心负责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登记表、哨点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汇总表、年度放射性疾病监测报表汇总后报至省疾控中心,同时上报相关文字资料,包括哨点监测工作方案、各类调查表、职业健康检查资格证明材料、工作总结等。

六、进度安排

1.1~10月,开展各哨点监测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资料与健康监护资料收集;

2.10月中下旬,完成现场监测工作;

3.10月底,完成资料汇总并上报。

七、相关事项

1.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

2.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及各监测点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承担相应的放射性疾病监测任务及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监测数据,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验室。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监测目的

(一)掌握鼠、苍蝇、蟑螂、蚊子等病媒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为预测预报和处理应急事件积累基础数据。

(二)为制定我区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三)分析病媒生物的长期变化和当地传染性疾病的相关性,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一)区疾控中心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开展专项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专业服务公司开展监测工作。

(二)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承担监测点选择工作,实时监督监测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负责辖区监测资料收集、整理,撰写分析报告。

(三)工作结束后,区爱卫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的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病媒防制工作队伍,并保证专业队伍的稳定性。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一、监测类型、分工、数量

1、我乡要配合区农产品质监站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进行蔬菜例行监测四次和重大节日及其他不定期活动的监督检验工作。

2、我乡农产品质监站要对蔬菜销售点、蔬菜红富士苹果种植合作社、收购、储藏、运输环节大户以及分散种植的农户开展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日常监测工作,安排好蔬菜、水果的抽样和检验工作。

3、我乡蔬菜农残检测室要对本乡范围内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分散种植的农户开展质量安全日常监测工作,安排好蔬菜等的抽样和检验工作。

4、兽医站负责完成兽药、饲料送样检测工作。同时,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速测抽样工作。

二、监测地点

我乡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蔬菜销售点、有收购、储藏、运输环节的同时进行抽样。

三、监测环节、品种比例、方式

(一)监测环节。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蔬菜销售点、专业合作社、屠宰场和超市。畜禽产品在养殖基地、销售点、屠宰场和超市抽样。有收购、储藏、运输环节的同时进行抽样。配合农业部、省、市、区抽检样品每次生产基地数量不少于4个,且每次不能相同,市场监测数量不少于5个。

(二)监测品种比例

1、蔬菜:抽检产品应是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种类,以结球甘蓝、大白菜、普通白菜、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心、叶用莴苣、芹菜、油麦菜、菠菜、韭菜、豇豆、菜豆、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白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山药、洋葱、姜、葱和蒜等产品。生产基地抽样数量为抽样总数的60%,批发市场和超市分别为抽样总数的20%,有收购、储藏、运输环节的同时进行抽样,抽样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同时可适当降低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超市抽样比例。

2、水果:以当地产的苹果、梨、西瓜、枸杞等时令水果为主。

3、畜禽产品:抽检产品为猪肉、猪肝、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生鲜乳。原则上牛肉、羊肉抽样不足的,抽取猪肉、猪肝补齐;猪肉、猪肝抽样不足的,可用牛肉、羊肉补齐。批发市场、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奶站的抽样比例原则上为5∶3∶5∶5∶2。

(三)抽样方式

根据抽样方案要求,协助开展抽样工作,具体抽样时,所抽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场和超市等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尽量抽取本地生产的产品,对于来源不详的产品原则上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其中,在市场环节取样不再需要市场和摊位人员的签字盖章确认,由抽样人员自行购买样品并登记完整的抽样信息。

四、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及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789-2004规定执行,抽样时填写抽样单,必须反应地点、生产地等详细信息。

(二)监测程序、项目及依据

监测程序采取对所有样品进行速测,对抑制率超过50%的样品送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再进行色谱分析。主要以农药残留排查为主,采用快速测定技术定性分析方法,按照NY/T448-2001《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或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抑制率低于50%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抑制率超过50%的做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抑制率超过50%即判为“该样品所检项目不合格”。

五、结果报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并进行源头追朔和整改,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区农牧局。

六、监测档案

应及时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例行监测档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包括受检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负责人、抽样时间、农产品品种、样品数量等。

2、每月对所有监测品种、监测来源进行分类统计,并对不同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分析比较,同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分析比较。

3、2020年12月31日前做好年度检测报告并上报区农牧局。

七、其它要求

1、农产品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第7号)和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农质发〔2009〕3号附件2)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2、抽检单位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截至**年底,建立并全面运行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国的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抽样监测系统,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增强对药物不良事件的敏感性并有效应对,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合理用药目标。

二、组建原则

(一)行政管理与专业运行相结合。监测系统由卫生行政部门组建与管理,确定系统运行与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委托专业组织负责监测信息、数据的运行与维护,检索、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反馈以及经授权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二)国家监测系统与地方监测系统相结合。监测系统分为部级监测系统和省级监测系统。部级监测系统主要覆盖三级医院,以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主;省级监测系统主要覆盖本辖区二级医院。监测系统提供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及上报数据软件,实现部级和省级监测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监测系统按照国家医药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技术规范、指南等有关规定,根据医学、药学、流行病学、药物经济学、统计学等原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加强临床用药日常管理及制定药物合理应用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为指导医疗机构改善用药行为提出干预措施。同时,通过收集医疗机构的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信息,一方面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降低对患者的损害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多样本事件的分析,向医疗机构与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三、组织管理

监测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是确定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定专业组织具体负责监测系统日常运行与信息、数据的维护;确定监测内容,制定监测数据、信息上报相关规定及规范;决定数据的使用和信息的等。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相关部门,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部成立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拟订全国合理用药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对全国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地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研究拟订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的相关技术管理措施和技术管理规范,组织教育培训等。

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具体负责部级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主要职责是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分析监测点医院上报的药物使用及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信息;对数据库及监测系统进行维护;检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物不良反应信息,国内外有关药物使用及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信息;会同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各专业专家组对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分析、研究,提出临床合理用药干预措施和政策建议,对药物相关医疗损害事件提出处置建议;经卫生部医政司授权,向监测点医院反馈、定期相关信息。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省级监测系统的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收集整理监测信息。

监测系统收集、检索以下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分析、研究,形成合理用药相关措施及政策建议。

收集的信息:

1.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2.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情况;

3.处方、病案首页和医嘱;

4.重点单病种药物治疗情况;

5.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监测的情况。

检索的信息:

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物不良反应信息;

2.国内外有关药物临床使用信息;

3.国内外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信息。

根据监测结果和检索信息定期向监测点医院临床用药监测结果,向医院提出改善用药行为、推进合理用药的干预措施,发出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预警信息及预防建议。及时向监测点医院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物不良反应信息及国内外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信息。

(三)提出用药政策建议。

根据监测结果及检索信息,围绕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协助有关部门起草重点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指导原则或规范、指南,提出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的政策建议,提出处置用药相关医疗损害事件的专家意见。

(四)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年度临床应用情况。

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年度抽样监测。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从本辖区随机选取1个市(地、州),并从选定的市(地、州)内随机选取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个县(区、盟)的3家乡镇卫生院(其中2家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监测点。

以调查表的形式组织各监测点报送以下信息,经汇总、统计、分析、研究,提出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相关措施及政策建议:

1.百张处方用药种类和数量;

2.百张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种类;

3.百张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百张处方同时使用2种及以上抗菌药物的处方百分率。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年8月—20**年12月。

1.确定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2.确定600家三级医院作为部级监测点医院。

3.确定192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年度抽样监测单位。

4.确定监测内容、监测指标、业务流程。

5.开发监测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及数据报告软件,下发监测点医院上报数据、信息。

(二)第二阶段:20**年1月—20**年12月。

1.部级监测系统运行,至20**年底,逐步将部级监测点医院数量扩大至900家三级医院,形成年度运行报告。

2.省级监测系统组建完成并试运行。

3.部分省级监测系统与部级监测系统实现互连互通。

(三)第三阶段:20**年1月——20**年12月。

1.省级监测系统运行。

2.省级监测系统与部级监测系统互连互通。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一、工作定位

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必须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以国家掌握真实情况为最高原则。同时,在工作中落实“问题导向、继承与创新、与时俱进、权责对等、严起来”等要求。

(一)立足监测工作的基础性、时效性、引领性。监测成果是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及全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依据,实事求是、质量第一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通过监测工作,及时、快速发现自然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着力支撑解决问题。在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以较强的基础性和时效性发挥引领性、保障性作用。

(二)把握监测工作的继承性、融合性、创新性。在继承已有相关工作成熟的队伍和技术基础上,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应急监测,融合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内容,实现监测工作常态化,契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以“三调”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统一工作基础和技术标准,同时,改变由项目驱动任务的模式,以支撑保障为核心,任务承担单位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监测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要求,集中力量,全力保障,形成步调一致、统一推进的组织实施模式。

(三)突出监测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自然资源监测是系统性工程,在监测职责上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在监测类型上涉及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应急监测,在监测成果应用上涉及全政府部门,在监测承担单位上涉及多个部局直属单位,综合考虑监测职责、类型、成果、力量的关联性特点和协同性要求,强化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监测合力、集成监测成果,提升监测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同时,着力将监测工作制度化、体系化,为今后开展年度监测工作奠定基础,不断满足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两统一”职责履行,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统筹利用最新航天、航空、无人机等遥感影像,采用影像比对、内业解译和外业核查等技术手段,开展系列遥感监测工作,掌握全国耕地资源、林草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人工建(构)筑物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具体监测指标见附表1)。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要素开展重点监测,对重要目标开展应急快速监测。监测结果整合后下发地方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时,满足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用途管制、权益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三、主要任务

依据《总体方案》明确的自然资源监测内容,加强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任务的融合协同。总体在继承现有国土利用全覆盖遥感监测、地理国情监测等工作技术和力量的基础上,与各类专项监测工作衔接,以“三调”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统一技术标准和方法,与时俱进推进和落实由常规监测、专题监测、应急监测组成的监测业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监测制度化,持续满足不同业务需求。监测工作实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对监测成果开展质量抽查评价,结果将在全国予以通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三调”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面向下一轮自然资源全要素调查进行积极探索。此外,加强监测技术探索与创新,重点突破提升多源影像融合、光谱分析建模、影像信息智能化提取和解译等关键技术,不断提高监测能力与时效。

四、工作内容

(一)影像采集与正射纠正

重点采集两次全覆盖影像,影像时相分别以4—6月和10—12月为主,重点地区(东部和城市及周边约300万平方公里)采集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其余地区优先采集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不足区域补充优于2米分辨率影像,并制作正射影像图,用于后续监测工作。同时,鼓励地方结合自身需求,充分利用自有影像数据源,协同做好影像保障工作。

(二)重点监测内容

1.耕地资源监测。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图斑为基础,监测耕地种植和利用情况,发现疑似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变化图斑,每年监测两次,主要内容包括:监测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包括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种植果树、茶树、人工草皮,挖湖造景,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撂荒等情况),新增耕地利用情况,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调整信息,掌握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情况。

2.人工建(构)筑物监测。在建设用地图斑范围外,监测新增建设图斑,每年监测两次,包括明显(疑似)建设用地、疑似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别墅、道路、铁路、水工设施、工业设施、固化池、推堆土、光伏板、体育场(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围填海等。在建设用地图斑范围内,监测建设拆除情况,包括房屋建筑(区)、铁路和道路、构筑物(工业设施、水工设施、固化池、体育场、停车场等)等。

3.城市要素监测。以“三调”为基础,参考其他监测成果,对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每年监测一次,重点围绕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规划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环境治理、应急救灾、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开展监测,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及管理等。其他有条件城市可以参照执行。

4.林草资源监测。以园地、林地、草地图斑为基础,主要监测园地、林地、草地图斑变化情况,每年监测两次,内容包括监测园地、林地、草地图斑的覆盖及变化情况,并监测园地、林地、草地图斑以外区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上林草覆盖及变化情况,掌握全国范围内造林绿化、草原开垦损毁、荒漠化石漠化防治,以及自然保护地、红树林保护修复等情况,为森林、草原资源专项调查提供基础。

5.湿地资源监测。以湿地图斑为基础,按照全年4个季度影像反映的水淹或积水频次,监测湿地被围垦、建设占用等,以及湿地上的地表附着物的变化情况,为湿地资源专项调查提供基础。

6.水资源监测。以水域图斑为基础,根据不同重点河湖库塘的丰枯周期,监测获取地表水体的分布范围、季节变化和水域开发利用保护等信息,每年监测两次,掌握水域丰枯范围变化情况;监测冰川及常年积雪分布范围及变化,以8月底左右为时点,每年监测一次;为水资源专项调查提供基础。

7.海岛海岸带监测。以海岛图斑为基础,重点监测位置、类型、面积和分布,岸线位置、类型和长度,地表覆盖类型、面积和分布,地貌特征等现状以及变化情况;海岸带重点监测类型、岸线位置和长度,潮间带类型、面积和分布,滨海湿地类型、面积和分布等现状及变化情况;为海洋资源专项调查提供基础。

(三)重点区域监测分析

1.重要自然地理单元划定。为支撑自然资源宏观管理分析,对经济社会管理中常用的重要自然地理单元,明确空间范围界线划定规则,参考相关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资料,逐一划定各个重要自然地理单元的范围界线,主要包括山脉、湖泊、河流及其流域、平原、高原、盆地、沙漠、戈壁等类型。

2.三条控制线监测分析。围绕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管理、监督、考核的需要,对三条控制线开展监测分析。

3.重点地区和流域监测分析。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开展重点地区和流域的自然资源监测分析,服务支撑监管和决策。

4.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工程监测分析。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实施,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以及三江源、秦岭、祁连山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的重要生态要素开展监测分析,动态跟踪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四)应急快速监测

依托自然资源监测快速反应机制,发挥航空摄影、无人机、低空飞行器等技术集成优势,快速响应、快速监测,根据需要,及时精准获取特定区域、重要目标的最新地表覆盖数据,整合已有各类调查监测成果,支撑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决策。

(五)监测数据库建设

按照《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建设自然资源监测分库,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集成管理自然资源监测数据成果。根据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监测数据的更新频度和更新方式,及时更新数据库。同时,采用“专业化处理、专题化汇集、集成式共享”的模式,继承各类自然资源监测历史数据成果,进行标准化整合,纳入自然资源监测分库。

(六)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根据年度内各类监测成果整合得到的全年覆盖变化情况,制作调查底图,发地方组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地类、面积等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年度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状况,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变化,15度—25度和2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五、组织与分工

已经实施多年的“国土利用全覆盖遥感监测”和“地理国情监测”两项工作是全覆盖监测,具有相应的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和人才队伍。按照《总体方案》,充分延续利用上述两项工作基础,加强融合,充分发挥部“国家队”、“野战军”的优势和作用,并调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同参与,统筹建立快速、高效、可靠的统一监测机制。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负责全国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指导,按照“统一总体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影像保障、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质量管控、统一成果汇交”的要求开展年度监测工作。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6月30日时点的监测工作。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负责组织实施12月31日时点的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负责影像采集和冰川及常年积雪、湿地资源、水资源监测工作。部有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中国地调局,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具体监测任务(具体分工见附表2)。此外,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开展补充细化监测工作,探索开展日常国土变更调查机制,及时满足地方自然资源管理。

根据开展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的要求,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在自然资源监测工作中,按照既统一组织、相互配合,又分工协作、各有侧重的原则,共同组织、协同开展。将国家林草局目前开展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全国草原监测评价工作,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监测工作,全国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监测工作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监测体系,在保持现有组织格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影像保障,统一成果入库,分别满足部局一体的工作需要。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共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六、预期成果

按照“边监测边提供、边分析边应用”的原则,监测和分析结果(包括过程成果和最终成果)及时推送部相关司局和单位、各督察局,国家林草局,中国地调局,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使用。地理国情监测和国土利用全覆盖遥感监测两期成果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2年2月28日前形成,汇总形成年度自然资源监测成果。

(一)基础成果。包含正射纠正影像成果,耕园林草湿地、海岸带、建设用地以及临时用地等变化监测结果、城市要素监测成果。重要自然地理单元范围等数据成果。

(二)统计成果。包括年际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地表覆盖、林草分布及覆盖率变化、主要湿地变化、地表水面变化、冰川及常年积雪变化等数据成果。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一、震情背景

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14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15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15〕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15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15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一、组织领导

(一)质量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片区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小学教研室,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片区督学具体负责该片区各考点校考务领导工作,对本片区五年级教学质量检测工作负总责。各考点校要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加强对质量检测工作的领导;要明确组考任务、程序和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考点设置

考点原则上设在各乡镇中心校,考点辖区内私立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集中到考点考试。考点具体设置由片区督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金刚学校、斌郎矿山学校、阁溪学校、新桥学校纳入河市片区安排;铁山南学校纳入渡市片区安排;城南学校和其余直属学校纳入南外片区安排)。各片区督学将考点设置情况于20*年6月22日前分校报教研室备案,同时与对应的监考片区督学进行衔接,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工作。

三、试卷领送及保管

(一)6月24日上午10点钟前,由片区督学(至少2人同行)到教研室领取试卷。试卷领回后即入保密室,安排专人(至少2人)24小时看护(临时人员不得负责此项工作)。25日考前由考点校派人(至少2人同行)到督学处领取。

(二)每科考试结束按中考要求及时将试卷装订密封存入保密室(看护要求同上),6月25日下午6:00前由片区督学统一送*教研室。

(三)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和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考试质量,对考风不正,违纪、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监考工作安排

(一)监考教师安排

1.本次检测实行片区(校)教师循环交叉监考进行。每个考场由1名外片区教师和1名本地非五年级任课教师负责监考工作,本片区教师任甲监考员,外片区教师任乙监考员。

2.各考点校必须在6月24日下午3点钟开考务工作会,布置好考场。

3.外派监考教师食宿由考点校负责,其车船费、补助回原学校报销。

(二)考场布置

每个考场30人(考生余数在10人以内的报教育局同意后编入尾考室,10人及10人以上须另设考场)。考生座位按考号顺序单人单桌,S型(横五纵六)排列,考场前门口第一个座位为考室的起始考号。

(三)检测时间及科目

6月25日9:00—10:30语文,11:00—12:30数学。

(四)考试规则按《*县20*年五年级教学质量检测考试规则》(附后)执行。

(五)检测期间,教育局和教研室将派人巡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考点校要加强检测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要安排1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检测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积极与卫生、公安部门协调配合;要制订好检测期间的安全工作预案(特别是防余震预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片区(校)要认真挑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熟悉考务工作的监考员,并加强诚信教育,把考试违纪行为消除在源头。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户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监测内容

1.农户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配合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对农户教育支出骤增情况进行监测。

2.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6—16周岁少年儿童全部纳入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少年儿童。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3.特殊农户监测预警。配合市委政法委对农村特殊人员家庭开展监测。

(三)筛查预警

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向局综合科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的适龄少年儿童的预警信息。市教育局至少每2个月与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三、帮扶措施

(一)强化控辍保学

配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满18周岁适龄少年儿童就学情况进行核实,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在域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的整理力度,与学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信息共享,确保不漏一人。提升特殊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完善返学工作机制,实时监测学生学籍动态。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零辍学。

(二)加强助学扶持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各学龄阶段各类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落实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资助我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通过教师结对帮扶或捐助等形式,免除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本费和相关保险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

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一)《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

(二)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20__年版)的通知》(卫疾控[2013]3号)。

二、监测目的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__] 30号)的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学生健康危险行为及教学环境安全卫生状况的监测工作。

(二)掌握和了解各级中小学校教学建筑设施、设备及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卫生安全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长效工作机制。

三、监测对象与内容

(一)监测对象

县(区)监测不少于12所,包括县城中学2所,小学2所;乡级中学2所,小学2所;村级小学4所(各省辖市、县、区监测的学校中应包括1-2所民办学校)。、

(二)监测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学校层次、学校类型、学校性质、学生夜自习情况等。

2、教学设施情况:包括教学楼朝向、教学楼外廊栏杆(栏板)高度、教学楼外廊宽度、每栋教学楼供学生使用的楼梯数量、教室照明情况、教室人均面积、应急灯安装情况等。

3、教学辅助设施状况: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教室CO2浓度(冬春季各1次)、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厕所类型、校园内洗手设施等情况。

4、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

5、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

详见附表1河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记录表。

其中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和学校食堂餐具的监测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选择,全省不做统一要求。

四、监测方法

教学设施的监测参照《学校卫生监督评价》(GB/T18205-20__)执行,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检验方法按照公共场所二氧化碳检验标准方法进行。

学校生活饮用水、食堂餐具的检验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方法进行。

五、监测指标及要求

(一)指标: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100%

(二)指标的计算方法

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100%。

(说明: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本考核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案中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考核年度,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

(三)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应监测学校的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六、预期结果

(一)通过监测,获得本年度我区各级中、小学校(城市、乡及村级学校)教学建筑设施、学习环境卫生状况的基本统计数据。

(二)获得本年度我区各级中、小学校(城市、乡及村级学校)教学设施安全状况的基本统计数据。

七、工作进度及数据上报

(一)2013年3月,对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内容、方法以及监测结果数据统计软件使用与数据录入技术培训。

(二)2013年4月—9月,疾控中心对各目标学校教学环境卫生进行现场监测,10月10日前,将本年度监测结果录入,并将数据库及、核查报告上报至南阳市疾控中心。

八、监测工作资料的收集与评价

(一)资料收集

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20__年版)》中的资料目录显示,各级疾控中心应收集整理以下基本资料: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通知、方案和工作计划;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3、各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原始监测记录表;

4、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录入数据库;

5、生活饮用水、食堂餐具监测采样单及相关检验结果记录表。

6、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痕迹资料。

(二)应上报资料

各省辖市应向省疾控中心上报的资料: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录入数据库(EpiData数据库文件);

3、各省辖市、县、区两次数据录入核查结果文件;

4、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环境监测采样报表(EXCEL文件)。

(三)对各级疾控机构考核评价标准

1、上述四项基本资料收集齐全,内容详实;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3、各级疾控机构按时上报数据;

4、其他相关指标。

九、监测经费

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财政申请监测工作经费。

十、对附表1有关监测指标解释

第“22”项,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与地方监测相衔接,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作为全面提高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对动物疫病、动物产品药残等抽样监测频率

。完善以部级、省级监测中心为依托,市级监测中心为主线,三县监测中心为基础,市场、超市、屠宰场、养殖场监测室(点)为补充的三级五层监测体系。以重大动物疫病、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应急监测等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基地、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和重点企业的监测,建立健全例行监测结果公示制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和人民群众健康消费,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

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测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使广大养殖户、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全市重大动物疫

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1%以内,水产品药残水平合格率达97%,畜产品主要药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饲料中违禁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兽药合格率达90%以上。

三、监测方式

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管办分离”。市防疫处、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分别负责全市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的确定、监测计划拟定、组织安排、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市局下达的监测计划,具体实施监测工作。县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监测样品的抽样送检工作。

监测工作坚持农业部例行监测、省农委例行监测、市局监督抽检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实行定点定位定期全方位全覆盖监测。监测方法以速测为主、送检为辅,充分利用省级监测中心技术资源,提高监测

效率。

四、监测任务

(一)加强新区实验室装修建设

按照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兽医实验室的基本要求进行设计和装修建设,积极协助市局完成实验室装修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监测工作和兽医实验室考核打下基础。

(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

在完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动物流行病学中心和省农委下达的采样送检的基础上,我市重点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鸡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

狂犬病、疯牛病等主要动物疫病抽样监测,全年计划安排抽样55100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血清学监测800份、病原学监测200份,口蹄疫血清学监测400份,新城疫血清学监测800份、猪瘟血清学监测

400份,蓝耳病血清学监测400份,奶牛布鲁氏杆菌病监测26000份(含三县),动物结核病监测26000份(含三县),狂犬病监测100份。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在完成农业部每年4-5次例行监测和省农委5-6次例行监测的基础上,我市城区屠宰场继续对外来生猪宰前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类药物残留等快速监测,实验室加大对规模养

殖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监测,鲜奶加工厂的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污染与残留监测以送检为主,全年计划安排抽样

6260份。其中养殖环节“瘦肉精”污染监测300份,屠宰环节“瘦肉精”污染监测5000份,流通环节“瘦肉精”污染监测300份,流通环节“磺胺类药物残留”污染监测300份;孔雀石绿监测120份,硝基

呋喃类监测120份、氯霉素监测120份。

(四)应急监测

针对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及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开展应急监测。

五、监测方法

(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法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用快速进口试纸进行泄殖腔拭子、咽喉拭子和野鸟粪便的病原学监测,用血凝和血凝抑制实验监测血清抗体(GB/T18936-2003)

2.牲畜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用正向血凝方法进行检测(GB/T18935-2003)

3.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用血凝和血凝抑制实验监测血清抗体(GB/16550-1996)

4.猪瘟血清学抗体监测:猪瘟免疫抗体监测用正向血凝方法进行检测(GB/16551-1996)

5.家畜布鲁氏菌病监测: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6-2002)进行,筛选检测用虎红平板凝集实验;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试验进行复查。

6.牛结核病监测: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02),利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7.狂犬病毒病检测:用ELISA方法进行检测。

8.猪蓝耳血清抗体监测:用ELISA方法进行检测。

(二)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1.畜产品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监测:猪尿用快速监测试纸进行检测,猪肉、猪肝用ELISA方法进行实验室验证,送省级监测中心确认。

2.畜产品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采用ELISA方法进行检测。

3.生鲜奶中三聚氰胺监测:用快速监测试纸进行检测,送省级中心确认。

4.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残留监测:以送检为主。

六、监测时间

畜产品监测工作实行按季度推进,市局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下达监测计划,三县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测测结果

及总结分析报告等以文件形式报送市局。

七、监测结果运用

按照“质量安全监测、疫病监测、市场信息监测”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利用监测结果分析、预警、查处、追溯、公示。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或监测出禽流感、口蹄疫病原学阳性结果的,在按规定采

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应按照《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快报;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每月在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循环公示,检出不合格畜水产品的,严格整改,严格处罚,做到

监测得准,打击得快,追究得到,处罚得严,确保畜水产品质量安全。

八、监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监测工作是加强全面提高动物防疫和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三县畜牧水产局、局属单位要从提高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畜水产品消费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监测工

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监测工作人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监测任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与检测工作,认真做好对企业自检的监管、例行抽样监测的采样

、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加强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和监测网络建设,力争2012年市、县级兽医实验室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加大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实验室操作技能,提高监测水平。

(三)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级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各镇,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应急局等)

(三)监测程序。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经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确认后报市级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开展日常入户走访排查,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市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至少与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认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镇村,并由镇村两级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市镇村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准确记录农户基础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采取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所有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除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市级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根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结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为 “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Ⅱ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Ⅲ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主要依靠产业项目和帮扶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容易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级别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实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除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基础上,标记消除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镇,民政局等)

四、帮扶措施

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县市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落实具体措施;乡村层面,按照计划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成效进行密切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采取下列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根据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动员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户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积极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

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完成时限可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整。

(一)安排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并做好业务指导。

(二)督促推进(5月30日前完成)。指导镇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三)阶段总结(6月30日前完成)。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四)常态开展(长期坚持)。5年过渡期内,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应急、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出现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镇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具体帮扶。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设,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镇村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具体工作。

监测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在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府发〔 〕9号)、《 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工作方案》( 府办发〔 〕75号)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