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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工作方案范文

管控工作方案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年全面攻坚,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二次扬尘管控,坚决杜绝环卫作业二次扬尘现象,切实减少对空气和环境所造成的污染,确保全年优良天气达到300天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和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

上述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征收办、相关街道配合实施。

(二)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1.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修缮等各类工程开工之前,建设单位要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同时,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2.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和GPS定位管制。所有施工工地安装洗车平台和在线视频监控设施,与数字城管平台连接,全程监控渣土运输车辆运行时间和线路以及施工的全过程,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道路遗撒。

上述两项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相关街道配合实施。

(三)明确工地开工要求

2015年2月15日后,城区及周边区域各施工工地可申请复工。复工前必须做到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到位、管控到位、监管到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工地抑尘防尘落实情况进行复工前的验收,并要形成明确的书面验收意见。各施工工地经验收后方可复工,验收意见同时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

1.削山造地工程:按照防尘能力与施工量相匹配的原则,制定削山造地工程扬尘污染防治预案,严格禁止扬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大面积开挖土方。

2.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北环路、轨道交通等重大施工工程项目实行专人包抓,现场全过程监管,督促全方位、全天候落实抑尘措施。要督促敷设上水设施,土方作业面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或不间断洒水抑尘;物料堆放场地和土方堆放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等密闭措施,防止风蚀起尘;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杜绝带泥上路。

3.拆迁工地:全区所有拆迁工地必须以签订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在实施拆迁作业时必须同步实施高空喷雾抑尘,抑制二次扬尘污染。

以上所有工程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执法局,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征收办、区环保局及各相关街道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四)严控道路扬尘污染

环卫作业以机扫作业为主,由人工清扫的区域必须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少因环卫作业造成的二次扬尘。视日照和气温情况科学开展洒水压尘和路面保湿作业,有效减少因路面干燥和车辆通行造成的二次扬尘。

上述工作全年内实施,由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区环卫局、区雁滩环卫市政所、九州管委会负责实施,各街道配合实施。

(五)开展“全民洗城”活动

沙尘天气结束之后,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民洗城”活动,全面彻底清洗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尘和楼顶保洁,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适时开启喷灌设备冲洗两山植被尘土,“全民洗城”活动逐渐常态化。

上述工作全年内实施,由区城管委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及各街道配合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二次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次行动的实施,组长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胜太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曹民同志兼任。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项目”实施和全镇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完善机制,改进管理服务方式,着力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深化“平安万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民自治管理的良性互动。增强基层组织和单位的社会管理功能,强化全社会共管共治。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实现社会管理安全有序、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三)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立足万安实际,大胆创新,积极作为,把探索新模式、新方法贯穿在整个社会管理的过程之中,使社会管理创新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四)坚持夯实基层、强化基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管理网络,提高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水平,提升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

总体目标

以建设“平安万安”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我镇社会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拓宽社会管理思路,着力创新和完善基层管理模式、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民生保障、重点人员管控、虚拟社会和“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主要工作任务

(一)织好“一网”,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在全镇合理划分网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四定原则”,明晰责权利,将管理服务重心下移至村组,形成“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元、多元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出好“两拳”,打造高效廉洁务实的服务型政府

1、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出重拳。强化层级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着力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结合万安镇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从源头消除矛盾隐患。建立一线工作法、工作时效倒推法、真情工作法、舆论导向法4种工作方法,实行“一套方案、一班人马、一把尺子、一量到底”。为拆迁安置户提供优质服务。对重点项目征地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召开群众见面会,约谈会,依靠群众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出“组合拳”。围绕关注民生,抓好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低保、社保、医保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建设,促进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开展“民情交流日”活动和“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实行“三下、三到、三不走”工作法,三下”是,感情倾下,身心扑下,工作沉下;“三到”是,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考核到位;“三不走”是,问题不搞清不走,问题不解决不走,群众不息访不走。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实施中的监督机制,规范程序,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切实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权限上分、力量上合,拳拳推动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民困。

(三)管好“三员”,破解重点人群管理难题

1、着力“4管模式”,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坚持打击与防范齐头、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房管人”,对出租房实行“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旅店式管理,通过信息采集充分掌握流动人口情况。“以业管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用工单位建立“民工之家”,由用工单位负责人兼“家长”,严格落实用工单位负责制。以网管人,确保留宿场所不失控。加强旅馆业智能管控系统的建设推广,强化入住流动人员网上管理,做到入住有登记、退房有记录。以人管人,确保重点人员不失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管控。将流动人口划分为三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区民警、出租房主及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

2、着力结对帮扶,破解弱势群体管理难题。实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落实党员干部、社会“五老”对留守儿童、鳏寡孤独老人,开展“一对一”公开结对帮扶,推行留守儿童“家长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3、着力阳光关怀,破解特殊群体管理难题。纵深推进阳光关怀“643”行动,推行“联—帮—带—引”帮扶管理模式,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以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关爱、教育、监护、帮扶、救助、维权一体化的管理,以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家庭平安、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好“四大中心”平台,强化服务管理效能。

着力构建为民服务、综治维稳、矛盾纠纷调解、联合接访等窗口式“一站制”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发挥“五联”机制作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1、整合资源,推行窗口部门“一站服务”。整合镇综治、、民政、劳动保障、计生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立以驻村干部下村领办、代办、协办、督办为主要内容的“一条龙”工作服务平台,集中为群众提供服务,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使群众能及时掌握惠民政策、明确办事程序、知道最终结果。

2、加强培训,推行基层服务“一专多能”。整合村两委及治保、调解等组织力量,加强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坐班接待、首问、服务制,发挥其在维护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在13个村,按照职能分类,逐步建立集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助理员、计生信息员、员、社保(低保)协管员为一体的管理体系,定期业务指导,互通信息,明确考核机制,实现“一专多能”目标。

3、摸清底数,推行管理“一网覆盖”。推行网格化管理,各职能部门、联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按照“逐户访问、不漏一户”的要求,绘制出村户网格状图,全面掌握家家户户相关信息,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

(五)用好“五联”机制,打造平安万安。

1、落实社会治安联防机制。定期预警信息,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镇村组三级治安防控工作网络,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单位在重要时间、活动节点开展有目的巡逻守护,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2、落实矛盾纠纷联调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镇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对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会诊”,共同解决。对重点案件实行“一定三包”责任制,即:定责任人、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案处理,强化处置。

3、落实重点工作联动机制。综治工作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各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统一调配落实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快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

4、落实突出问题联治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定期组织排查辖区治安乱点、难点和突出治安问题,了解和掌握各村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委会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5、落实基层平安联创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扎实做好防火、防汛及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群众平安建设的参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坚强后盾。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及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保障。万安镇建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汪顺泉任组长,镇长程银根任第一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协调负责。村要建立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一把手”应担负起社管理创新的第一责任,亲自抓,带头管,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在我州县都发现有重晶石矿分布,由于国家和矿业权人对重晶石矿的勘查投入较低,目前只对麻栗坡县大坪镇的马达和广南县脚得开展过简单的地勘工作,仅探明重晶石储量11.3579万吨。因无法准确掌握全州重晶石矿的分布和资源储量情况,并且已经探明的重晶石储量较低无法满足规模开采需求,严重制约了我州重晶石产业的发展。为尽快摸清全州重晶石资源家底,合理勘查、开发利用重晶石资源,决定对全州重晶石资源进行整合。

一、整合目标

参照全州铝土矿整合模式,按照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原则,选择1家实力雄厚的企业作为全州重晶石矿的整合主体,负责开展全州范围内的重晶石勘查和开发工作。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尽快摸清全州重晶石矿资源家底,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为优势企业提供资源保障的同时,统筹安排矿业权设置,达到矿山布局合理,矿山企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重晶石矿的精深加工,提升矿产资源的附加值,为我州矿业经济发展增加新的亮点。

(系统科学布置勘查工程、杜绝不按规定投入和圈而不探行为。从区域成矿环境入手,分析区域岩浆活动、构造地质背景,区域地层分布,再到局部岩性分析,理顺成矿构造与区域构造关系,逐步确定赋矿位置、锁定找矿靶区、设计勘查工程系统实施的循序渐进工程。

(矿山开局科学合理。按照探明资源的自然赋存状况和地质条件,合理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由整合主体组织开发,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

(矿山企业结构要优化。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的优势企业集中。

(四)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精深加工工艺,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升矿产资源的附加值。

(五)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通过整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六)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整合,实施废弃物集中统一存放、处置,污染物集中整理并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

二、整合原则

(依法整合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整合。

(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必须进行资源精深加工并延伸产业链,实现资源的就地增值原则。以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1家企业为主体,配置和整合全州重晶石资源。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

(四)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整合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整合方式

以收购、兼并方式整合。鉴于全州重晶石未进行系统科学的勘查,目前全州范围内仅设置重晶石(开采矿种含铅锌矿)采矿权1个,保有资源储量11.3579万吨的实际情况。要通过科学规划,以市场配置资源为手段,进一步加大勘查投入和规范开采,由确定的整合主体,采取收购、兼并方式整合勘查、开发全州重晶石矿。除重晶石整合主体外,州内不再设立重晶石加工企业。

四、整合工作的总体安排

整合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调查摸底、确定主体、宣传动员、方案实施、检查验收。一是根据整合工作安排,结合重晶石资源分布情况合理编制全州重晶石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并将整合实施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审批;二是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和矿产资源整合的原则,筛选1家资金雄厚、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企业作为全州重晶石矿整合主体。整合主体必须具备重晶石矿的精深加工能力,并在资源相对集中的县投资办厂,提高资源附加值和解决社会就业;三是认真开展相关宣传动员工作,为资源整合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未设置有矿业权的空白区,由整合主体按程序申请设置矿业权,在开采重晶石矿过程中,如发现可以综合回收利用的其它矿种,整合主体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增加新发现矿种的开采手续,对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已设置的矿业权在其矿区范围内发现有重晶石资源且可以综合回收利用的,由矿业权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增加开采重晶石矿种后由整合主体与矿业权人共同协商予以整合;五是对矿区整合工作检查验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汇报。

已经设置重晶石采矿权或发现重晶石矿分布的县(市)成立重晶石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以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以国土、安监、环保、公安、工商、纪检及重晶石矿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为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重晶石资源和已经设置矿业权但其矿区范围内有重晶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编制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工商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

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协调办理整合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县(市)级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整合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依法上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剧毒化学物品的管理、登记、发放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保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第一步,成立整合领导小组。

时间:年1月15日——年1一25日;

第二步,编制整合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时间:年1月一26日——年2月15日;

第三步,确定整合主体,由整合主体与被整合矿业权人签订整合协议,履行相关程序后,变更矿业权人,换发勘查或采矿许可证,空白区域由整合主体按程序申请设置矿业权。时间:年2月16日——年4月30日;

第四步,对整合工作检查验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汇报。时间:年5月1日——年10月30日。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确保整合任务圆满完成;

(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国土、环保、安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对工作推诿、扯皮行为进行问责处理;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着力改善居住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紧紧围绕施工现场无扬尘、各类作业结束土不露天的宗旨,广泛发动施工单位、生产企业等各类责任主体积极参与,着力解决建筑工地大气扬尘等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切实降低建筑工程大气扬尘,集中整治一批大气污染措施不力的项目,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业务人员抓长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工作开展,使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范围

全县城区内建筑工地。

四、主要内容

重点解决建筑工地无围挡或围挡不规范,建筑垃圾高空抛洒,施工现场道路无硬化或硬化标准低,施工过程未进行雾化喷淋降尘或雾化喷淋标准不高,工地出入口无车辆冲洗设施或冲洗有名无实,工地裸土未进行及时有效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料未有效覆盖,现场施工时无人员监管等问题。具体按照《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实施。(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全年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5日)。各责任部门、科室成立扬尘管控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活动,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支持率,全面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3月6日—2021年10月31日)。局各责任部门、科室按照扬尘管控工作分工要求,对各项目扬尘管控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严格对照扬尘管控标准化导则,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讲求实效,坚持边整改边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加强过程督查督导,依法依规严管重罚,通过规范整改、技术提升、典型引导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通过工作简报、现场观摩、反面曝光、执法处罚等手段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项目,予以通报查处。

(三)成果巩固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各责任部门、科室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强化常态管理,巩固成果,对前期工作效果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大气污染出现反弹,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确保扬尘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扬尘管控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落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排查、整改日常存在的薄弱环节。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农村工作防控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强化农业农村行管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的基础上,落实春管春种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全区农业产业稳定有序发展目标。

二、防控重点

指导各镇(街)、村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备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产复工预防措施落实和预防知识科普宣传,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暂停农民群众群体性聚集活动,做好农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调运储备,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保持正常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秩序。

三、具体任务

一是按照《中共委关于全面加快中国绿色有机谷•食药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意见》文件要求,继续围绕优势绿色农业产业板块,加大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力度。科学分配市政府2020年下达我区调减籽粒玉米1.85万亩,确保全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科室:农业发展科

配合部门:各镇(街)

二是组织做好农用物资储备入户工作,确保不误农时。指导全区19个农资经销网点,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农资生产厂家订购农用物资。村民可采取先预定后取货的方式,鼓励农资经销商统一送货到村。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农用物资售假、贩假、哄抬物价行为。指导各镇(街)、村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引导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生产,避免人员集聚,不得无故阻拦农民正常农事活动。

牵头科室:农业发展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各镇(街)

三是按照《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流程的通知》要求,组织区卫健局、各镇(街)

稳步推进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条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

牵头科室:农村事业科、农经中心

配合部门:各镇(街)、区卫健局

四是做好备春耕科技培训,为减少人员聚集,强化技术服务,组织农科、农机、特产等行业专家,联系充分利用电话、微信、视频、手机短信等信息化手段,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将农业科学技术和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牵头科室:农村事业科、农科站、农机中心、特产中心

五是指导各镇(街)、村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支持政策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扩大蔬菜生产补贴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绿色农业和特色农业,推进全区农业绿色转型和“一谷一城”建设步伐。

牵头科室:农业发展科、特产中心

责任部门:各镇(街))

六是统筹协调区牧业管理服务中心加大活禽、猪牛羊屠宰市场监管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鸡鸭鹅等活禽和猪牛羊等牲畜,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督促相关养殖企业对饲养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处置,建立工作台账,对不按规定操作的企业,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指导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禁未经检疫活禽、牲畜的转运、贩卖行为。

牵头科室:畜牧管理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畜牧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

七是持续开展“防控疫情,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农村各类垃圾,发动农民群众清理自家院落和门前沟渠,做到“不乱堆、不存放、不过夜”。协调垃圾转运服务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垃圾运输车辆运转质量和效率。强化农村垃圾转运督导检查机制,全力消灭“病毒”、“细菌“”滋生的源头,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牵头科室:农村事业科、乡村振兴办

配合部门:各镇(街))

八是做好农情调度,健全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借助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统计上报资金物资筹集储备、农资市场价格、下摆入户进度等备春耕进展情况,做好情况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备春耕中发现的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春耕形势,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科室:农村事业科、农业发展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各镇(街)

四、工作要求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科学配置、统筹兼顾、以供定需的原则,统筹利用客水、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任务目标

2011-2015年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0.81亿立方米、地表水0.69亿立方米;万元GDP取水量控制在58.26立方米以内;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控制在30.27立方米以内;农业节水灌溉率控制在75%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城市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要点

(一)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1、依法核发取水许可证。县水利部门对已审批的取水许可证,要依照《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1640-2010)和《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DB37/1639-2010)规定的定额标准,重新核定其取用水量,审批的取水许可水量要与取水法人正常生产活动实际用水量相适应,严禁超定额、超实际审批取水许可。

2、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市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职责,不得越权审批。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权限:日取地表水40000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00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水利厅审批;日取地表水20000立方米至40000立方米、地下水3000立方米至20000立方米的建设项目,以及在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开采地下水的建设项目,由市水利局审批;日取地表水20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审批。

3、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县水利局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查与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的,水利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对未获得取水许可的,县发改、经信等部门不得批准立项,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实施区域限批制度

新增取水许可水量必须限定在区域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内,取水量达到或者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县水利局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暂停审批。取用水量达到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的,县水利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停止审批。申请取水许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2、必须符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DB37/T1640-2010)和《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DB37/1639-2010)等标准;3、必须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的,必须依据《山东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实施细则》规定,落实对占用的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的补偿措施;5、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6、必须使用符合技术标准的计量设施;7、必须如实统计报告取用水量,并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8、县水利局必须对取水申请单位的取水工程设施、节水设施及退水设施的试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核发取水许可证。

(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县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申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县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四)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在每年l2月底前向县水利部门提出下年度用水计划,县水利部门应根据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申请用水量、用水定额及上年度实际用水量,在次年度1月底前向用水单位和个人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凡未按规定申报下年度用水计划的取用水单位,县水利部门有权核减其用水计划。用水单位和个人确需追加用水计划的,应提前15日向县水利部门提出申请,县水利部门应在接到追加用水计划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追加用水计划的决定。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水利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并自觉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的规定,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具体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市自备井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5〕217号)的规定执行。农业灌溉用水计划要按年度制定,按年度下达,按年度考核,农业灌溉超计划(定额)用水的,要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水指标。

2、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具体工作程序及要求:(1)建设项目必须制订节水措施方案。节水措施方案作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独立章节编制,与水资源论证报告同时审查。未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或编制的节水措施方案不合理,不予通过审查。(2)建设项目申请取水时,应根据审查后的节水措施方案,填报《取水许可申请书》中有关节水措施内容,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依据之一。(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后的技术措施方案,以及国家有关节水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进行配套节水设施的设计、施工。有关节水设施的设计文件、施工情况等,应按进度报送取水许可审批机关。(4)节水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将节水设施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水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一并报取水许可审批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接受取水许可审批的现场核验。节水设施未建成,或者未通过验收的,不予办理取水许可证。(5)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应当逐步建设和改造节水设施。在取水许可期满申请延续取水时,经取水许可审批机关评估,节水设施未建成,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延续。(6)县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管理监督。重点把好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三个“关口”,把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必要条件,对建设项目未编制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未建成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服务业和节水产业。加快雨水、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1)工业节水。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水循环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认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创建节水型工业。(2)农业节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取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要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建设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大力推行渠道防渗、渠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以及IC卡节水灌溉新技术。农业节水灌溉率应达到7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应达到0.63以上。(3)城镇生活节水。县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水限水的意见》(济政字〔2011〕53号)要求,积极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管理,装表到户,计量收费,禁止任何用水单位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基本水量,对超出基本水量的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必要时实行限量供水。治理、整顿、规范各种类型的城镇公共用水,洗浴、公厕、绿地、学校等用水要使用节水设备、器具,无节水设施的要限期整改;建筑施工、游泳池、游乐场、纯净水生产等用水严格实行限量供水。(4)县住建部门要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处理回用供水设施,提高污水处理和回用的综合效益。日用水120立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及高层住宅等,30000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人口在30000人以上(或日用水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小区,应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时,县水利部门应参加验收。(5)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加强对供水管网的维护,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将供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供水管网漏失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应及时维修和改造。(6)县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对城市中水和矿坑排水进行统一调度,加强对造纸、火力发电等用水大户的监督和考核,凡是能够使用中水和矿坑排水的,应首先安排使用中水和矿坑排水,减少取用新水量;城镇园林绿化、洗车、环境卫生、冲厕等应使用地表水和中水;有计划封停城区自备井,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4、县水利部门要充分利用地表水拦蓄工程,合理调度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五)严格水功能区纳污控制管理

县水利部门要积极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确立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科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地下水开采、水利工程可用水量,水功能区纳污“三条警戒线”,实行预警管理。加强水文资源监测,优化站网布局,加大重点水源地、重要水功能区和重点取用水户的监控管理,增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系统

县水利部门要加快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全面覆盖,传输快捷、运转高效”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覆盖全县的水资源信息监测站点,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监控设施和售理平台,促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到2015年,全面完成全县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智能水表安装监控工作;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工作;基本实现水资源管理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水利部门统一负责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县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执法监督

县水利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对各类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有偿使用、节水“三同时”、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执法检查,加强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各类取用水户的取水、用水、节水、排水以及污废水处理回用情况,用水计划执行情况,水资源费缴纳情况的监督,依法严厉查处无证取水、违规取水、乱开地下水、擅自设置入河排污口、拒缴水资源费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杜绝失职渎职行为,对违规审批、不按规定上报水资源统计资料、不按规定监测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责任考核

要根据省、市制定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对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指标和水质保护指标的,要按照《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对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超出用水定额的用水户要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对违规取水的要依法吊销用水许可证。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二、切实稳定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菜篮子”一把手负责制,努力解决粮食和副食品生产、供应、价格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产销区协作,及时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要注意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传统节日的猪肉供应工作。综合采取财政、信贷和保险等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粮食、畜牧、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增加市场供应,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通过增加储备、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等措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正常供应。

三、严格监管垄断行业价格行为。对垄断企业中的可竞争环节,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价格垄断。对不能引入竞争,需维持垄断经营、特许经营、指定消费和服务的,要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特别要加强成本监审,严格按照社会平均成本支出水平确定价格,防止垄断行业价格不合理上涨。

四、从严控制出台提价项目。要正确处理价格改革与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价格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价格调整慎之又慎。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价格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包括3%)或环比涨幅1个月超过1%(包括1%)的县区,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继续实行提价项目统计报告制度,各县(区)需出台的提价项目,必须在提价方案出台前25天将调价方案,报市物价局备案。价格调整方案确定后,在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要事先公告,留出社会评议期。列入听证目录的,要依法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五、切实加大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继续加强粮食、副食品、药品、石油、钢材、化肥、房地产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切实落实肉禽蛋、水产品价格监测定期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全面了解和掌握肉禽蛋等副食品货源、需求、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监测分析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启动价格应急预案,适时采取干预措施,努力把价格异常波动控制在最小范围。要围绕改善投资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进一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加强住房销售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监管,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监督检查的威慑力。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通畅,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积极化解价格矛盾。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成立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科室监管责任。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各单位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抓好日常消防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的落实。

(二)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1.供热、燃气: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边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范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场站内消防器材、消火栓的管理;加强低温雨雪天气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做好气源储备工作,保障供热、燃气供应。

2.市政路灯管理、物业小区:市政路灯巡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小区物业通过排查督查,确保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及时更换缺损、过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箱等消防器材正常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及时清理楼道。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并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供水设施:对供水企业重点消防部位做好检查。并对所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破损严重、无法使用的市政消火栓要进行及时维修,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环卫设施:对城区公共厕所用电防用电、用火、操作间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修。

5.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严格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审批,同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严禁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审批环节消防安全监管。

四、实施步骤

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行管科室要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要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行管科室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严肃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行管科室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强领导。各行管科室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方法措施,周密进行动员部署。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行管科室的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科室负责人要带头研究、检查督导。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行管科室的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9篇

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转发xx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市委办[20xx]33号),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增强招商局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推行动态查找重点环节、综合评估临险责任等级、科学制定避险管理措施、全面加强化险监督考核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市纪委的要求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强调了预防腐败这一工作主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核心创新点是将管理学理论引入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建立起科学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通过识别风险,综合利用现有的制度和措施,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实现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运作,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党风、政风、干部作风的全面优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我市招商引资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围绕部门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业务监控加以防范和解决,及时发现和防控各类风险,真正起到关心保护广大干部职工的作用。

    三、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招商局党组、局班子、机关各科室。重点是掌握事权、人权、财权的部门。

    四、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要有计划、分步骤、重实效地推进落实。主要实施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廉政风险自查(20xx年4月15日-20xx年6月30日)

    1、成立招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道彬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罗雪菲、叶永明、陈正君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叶兰、曹茗菁为成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民主生活会,集中宣传市纪委、监察局《实施意见》精神,制定《xx市招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性。

    3、采取“重点找、自己提、组织点、群众帮、集体定”的方式,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防控机制。(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依据个人所担负的岗位职责,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重点从组织人事,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物资的采购、管理、分配、使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等方面,分析并查找可能引发自己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廉政风险点。(2)通过全体干部座谈、分管领导把关、单位党组班子讨论签字后,统一填写《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并在党政网或公示栏进行公示。(3)领导班子要对廉政风险点自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自我查找不到位,预控措施不彻底,应付了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分析查找,直至通过为止。

    (二)第二阶段:廉政风险评估(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由于各科室具有职能广泛、岗位多样、结构复杂等特点,只有科学评估廉政临险责任等级,才能及时处理临险问题,降低廉政风险系数,增强防控能力。各科室要按照廉政风险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将风险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编制廉政风险识别目录,在党政网或公示栏公示。

    (三)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20xx年8月1日- 20xx年9月30日)

    把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风险点以及风险等级 ,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建立、修订和完善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制度机制,加大处置力度,加强廉政风险的监控。制定出来的预防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工作程序及流程图,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第四阶段:廉政风险监管(20xx年10月开始)

    1、廉政风险点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涉及事项重大,出现问题后果十分严重,情况十分紧急的问题,定为a级。如:重大招商引资事件查处、重大资金的使用和调整任用各级干部等。对a级,由局党组承担责任并重点监控。对涉及比较重大事项,出现问题后果比较严重,情况比较紧急的问题,定为b级。如:违犯审批程序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风险点。对b级,由局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并重点监控。对涉及一般常态事项,出现问题严重,情况紧急的问题,定为c级。如:服务规范、信访举报等风险点。对c级,由各科室负责人承担责任和重点监控。

    2、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办法,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干部不定期进行考核,将每名干部职工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对拒不落实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力的各科室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如继续整改不力,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分管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0篇

乡国外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对国外来(返)双人员,实行全链条排査、闭环式管理,坚决防范域外风险向境内倒灌。

(一)细致摸排、深度研判、精确查找、有效处置,做

到入双即发现、进城即隔离。

(二)确保我乡从各采集点(客运站点)国外来(返)乡人员即时分流接离。

(三)确保隔离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行之有效。

三、管控措施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控原则,依据国外来(返)乡人员户籍信息和实际居住地信息,认真做好各项管控工作。

(一)细化信息摸排

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推送的对涉疫必点人员名单和归国人员大数据推送信息为基础,由公安部门牵头,全面排查我乡国外来(返)乡人员信息,由派出所汇同各村(社区)逐一电话核实,确保不落一人一户,了解掌握其生活工作状态,近期是否有来(返)乡安排,返乡日期、乘坐的航班、火车、客车、到达地点等。各村(社区)、各部们所有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提供其在国外的直系亲属来(返)乡情况。各村(社区)要对核查情况及时汇总,建立台账,科学研判,精准管控。

(二)做好经航空、铁路、客运途径从国外来(返)乡人员分流接离工作

针对落地人员实行落地跟人、分流接离。加强境外未归人员信息采集,统一录入移动警务终端,进行登记、比对。加强数据预警信息推送、区域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国外来(返)乡人员。在依托大数据对国外来(返)乡人员轨迹进行核查的同时,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特别是强化与省、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购票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国外来(返)乡人员相关信息,做好跟踪管控,落地及时接离、隔离,确保不落一人。

(三)掌握经航空、铁路、客运途径从国外来(返)双人员身体状况

各采集点、长春龙嘉机场工作小组对国外来(返)双人员身体状况初步筛査后,除市卫健局负责进行集中隔离人员,无症状且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由乡接离,分流到各村分别进行居家单独隔离管理。

(四)强化隔离期间的健康管理

对无法实施(不适宜)集中隔离的,必须严格落实居家单独隔离。要坚持每天测两次体温,认真详实填写健康管理日记档案,全面落实隔离期间的健康管理规程,做到一户一档,有案可查。

(五)做好解除隔离人员聚集问题

国外来(返)乡人员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要按照景俊海省长“五个精准”的要求,再进行居家单独隔离7天。居家单独隔离期间,要严格按照居家单独隔离的标准执行由各村(社区)进行监管,绝不允许有家里聚集、私自外出等行为。

(六)对国外来(返)乡人员实行地毯式排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在做好以上工作措施的前提下,有效封堵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以属地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通过公安大数据进行再次核对,对已排查出来的国外来(返)乡未登记人员,包括已超过21天的、且没有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的,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取样上报,确保不发生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属地领导、社区(村屯)、所在单位、派出所、家庭“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包实包到位,严禁流于形式,切实做好国外来(返)双人员管控工作。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

各村(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一把手”责任制,坚决防止因限制离开措施和责任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

(三)强化沟通配合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高效准确,工作流程衔接顺畅,禁止推诿扯皮,做到政令畅通。

(四)严肃追责问责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制约监督为手段,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通过对廉政风险的“查、防、控”,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二是找准廉政风险。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要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找准查深。三是完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四是有效预防腐败。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突出重点、健全规范。紧紧围绕廉政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规范程序、制约权力等有效措施,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之中,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延伸到每个股室、岗位和个人。

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着眼预防,压缩权力单位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机制。

公开透明、依法处置。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做好权力运行的公开;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对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处置。

四、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包括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重点是掌握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的股室及相关领导干部。

(二)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及各个岗位的权力点,突出重要岗位,重点查找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及表现形式,查找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动态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本次“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龚自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正科级督察员李素萍同志、副局长叶明卉、刘红同志担任,局主要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吴琼同志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五、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开展自2020年4月20日开始,至2020年6月10日阶段性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30日)

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成立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查找风险点阶段(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5日)

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局范围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全面排查和筛选各股室、各岗位在党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问题,并对发现的潜在风险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填报《县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登记表》(附表1),确保潜在风险找准、找全、找实,做到具体实际,不走过场。

(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31日)

全面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政责任。对发现的岗位廉政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摸清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同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填写《县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表2),上报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0日)

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采取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深化源头治腐、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2篇

二、卫生应急联络员制度

三、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制度

四、卫生应急工作报告制度

五、卫生应急值守制度

六、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七、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八、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九、卫生应急监测预报制度

十、卫生应急现场处置制度

十一、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十二、卫生应急检验检测制度

一、疾控中心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职责

二、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三、疾控中心疫情信息人员职责

四、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值班人员职责

五、疾控中心卫生应急事件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六、疾控中心卫生应急检验检测人员职责

七、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现场采样人员职责

八、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九、疾控中心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与标准

几种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接触者观察期

从临床症状入手寻找病因线索的步骤

按临床综合征划分的疾病特征

急性不明原因中毒相关体征的甄别

不明原因疾病样本采集表

各类食物中毒特点及处理要点

灾区饮用水水源选择、保护及消毒方法

传染病防控现场消毒方法

自然灾害后灾区病媒生物监测与评价

化学物中毒常用特效解毒剂

疫苗免疫程序

突发事件防护用品装备及使用目录

XX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一)XX区疾控中心成立卫生应急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卫生应急事件。

(二)在卫计局应急办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本单位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须经单位同意并及时补充。当发生卫生应急事件时,接受卫计局应急办统一安排,开展对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卫生应急事件处置的需要。

(五)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七)针对不同种类卫生应急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XX区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八)组织本单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市应急办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

(九)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十)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区卫计局应急办统一协调和指挥。

(一)XX区疾控中心办公室设一名卫生应急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联络员在疾控中心分管应急工作领导的指导下下,负责本部门卫生应急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卫生应急工作联络员必须熟悉卫生应急工作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事务协调处理能力,有一定卫生应急工作经验。

(三)卫生应急工作联络员应及时报告本部门卫生应急工作信息,按时参加卫计局应急办组织的会议,向本单位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汇报会议精神,提出改进卫生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单位领导要支持卫生应急联络员的工作,为联络员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五)每年向卫计局应急办报告一次联络员基本情况,以便卫计局应急办及时更新联络员信息。

(六)联络员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能承担联络员工作,其所在科室(所、办)必须重新确定卫生应急工作联络员,并及时报本单位应急管理科室备案。

(一)XX区疾控中心应急办负责卫生应急信息的收集、报告和汇总统计,由专职人员及时填写卫生应急相关信息处置单,并及时根据卫生应急信息性质确定分流科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职能科室归口处理,相关职能科室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置单反馈到中心应急办。

(二)对需要上报区卫计局和上级疾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或相关信息,由业务处置科室拟定报告,经中心应急办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应急办上报,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三)对专题报告的重大突发事件,由主管科室拟定报告,应急办会签后,送分管领导审核,最后呈报疾

控中心主任签发,以正式文件专题上报区政府、区卫计局。(四)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范围、标准、方式、时限和程序,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月报和年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情况、特点分析、趋势预测及对策建议。

(六)突发事件处置中要及时向区卫计局应急办进行工作汇报,包括工作简报,事件的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结案报告,并随时报告重大线索、异常情况或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

(七)XX区疾控中心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不得直接对外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八)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信息报告责任人签字制度,对瞒报、缓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卫生应急工作实行报告制度。XX区疾控中心每年制定本部门卫生应急工作安排和计划,半年、全年进行总结,年底形成年度卫生应急工作报告,报区卫计局备案。

(二)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卫生应急事件及相关信息。XX区疾控中心具体承担卫生应急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任务。

(三)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

(四)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应急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卫生应急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六)报告程序:获得卫生应急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计局报告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报告。

(七)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八)XX区疾控中心及时对报告的卫生应急事件信息进行逐条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九)卫生应急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保存完整。

(十)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为提高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传递快捷,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XX区疾控中心每天安排一名疾控中心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和卫生应急值班。正常工作时间由疾控中心应急办工作人员负责值班,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由疾控中心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中心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表,报疾控中心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卫生应急队伍各专业组,每天必须保证有1-2名成员在科室值班,节假日不得离开城区,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卫生应急事件能随叫随到。

(三)行政值班实行坐班制。应急值班人员如果值班期间没有卫生应急情况,实行电话值班,如遇卫生应急事件,必需在办公室或应急办值班。

(四)值班期间,负责行政值班的工作人员,接卫生应急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当日值班的卫生应急值班人员相关情况。负责当日应急值班的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需到疾控中心值班室做好应急值班交接班记录,手机在值班期间必须开机。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卫生应急情况,应急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按领导要求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六)值班期间,不按要求值守或通讯不畅,由疾控中心领导给予批评或行政处罚。因个人原因擅离职守,造成相关卫生应急事件报告不通或造成一定后果的,疾控中心将根据情况移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置。

(一)XX区疾控中心根据业务性质,结合单位实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队伍”。

(二)卫生应急队伍选择年富力强、有高度责任心、吃苦耐劳、具有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由流调组、检验组、消杀组及疫情信息组组成。

(三)要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库,及时更新信息,并根据卫生应急事件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

(四),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培训,开展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培训目的、对象,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组织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根据需要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模拟演练等培训方法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卫生应急队伍每天有专班值守,要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应急箱及专业材料等处于应急状态,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一)按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的要求,结合应急队伍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二)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报疾控中心领导审批后,制订年度采购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三)做好应急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四)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五)及时汇总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并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六)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一)根据“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储备计划”,制订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二)卫生应急物资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应急设施等,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如消杀灭药由消杀科、应急生物制剂由免疫规划科、检验相关用品由检验科、应急箱由应急办保管。

(三)应急仓库确定相应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账。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中心领导购置。每年年底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登记工作,并及时补给更新。

(四)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及时采购补充。

(一)XX

区疾控中心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卫生应急事件监测,及时向区卫计局提出卫生应急事件预警建议。(二)建立卫生应急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健康危害监测信息系统、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症状监测直报系统、实验室监测系统以及卫生应急值班电话等。

(三)卫生应急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由专职人员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并对信息定期分析,对下一阶段发展趋势开展监测预报。疾控中心应急办专人负责会签后,由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审核,报区卫计局应急办。

(四)健全卫生应急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五)及时对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一)对疾病爆发和流行病等卫生应急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二)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三)现场调查与处置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四)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时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

(五)收集卫生应急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六)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七)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八)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一)定期开展各类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和方案。

(二)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市卫计局应急办备案。

(三)编制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四)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五)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六)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一)疾控中心检验科准备充分的卫生应急检验检测试剂,按照生物安全要求,妥善保存,发生卫生应急事件能随时调用。

(二)检验人员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每日必须保证有2人以上检验检测人员随时待命,发生卫生应急事件后,随时出发。

(三)根据卫生应急事件的性质、危害可能波及的范围和程度、患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检验科人员确定检验检测试剂和方法。

(四)微生物学实验室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口罩、手套。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须一人一针一垫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尽量保持手的清洁。

(五)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及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各种器具(血管钳、消毒罐)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样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使用后的培养基应高压灭菌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七)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八)如有必要,应为所有实验室人员提供适宜的医学评估、监测和治疗,并应妥善保存相应的医学记录。

(一)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二)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

(三)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四)组织开展卫生应急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五)组织开展专题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六)依法组织和协调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七)为正常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各专业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二)组织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三)在疾控中心领导的指导帮助下,组织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四)发生卫生应急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

(五)随时追踪卫生应急事件进展及处置工作动态,及时汇总分析,呈报疾控中心领导和相关部门。

(六)完成疾控中心安排的其他卫生应急工作。

(一)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工作。应急状态下疫情信息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直报工作。

(二)疫情信息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完整地形成报告。

(三)定期对传染病和卫生应急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或相关科室反馈,按上级或领导要求完成专题分析报告。

(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

(五)传染病及卫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一)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卫生应急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二)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值班领导或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不得留有空岗。

(三)接到卫生应急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或发生卫生应急事件的单位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等。

(四)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按指示向区卫计局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五)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七)值班人员必须及时、

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及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一)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学习并掌握各类卫生应急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二)开展卫生应急事件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卫生应急事件预警和预测。

(三)做好各类卫生应急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随时待命,接到卫生应急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后,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五)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六)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置措施。

(七)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结束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八)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一)学习应急检验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二)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准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

(三)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四)卫生应急检验检测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或指定地点。

(五)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六)做好标本的登记、收样、保存工作,保证样品运送无差错,样品质量不改变,感染性物质无外泄等。

(七)检测快速、准确,及时报告。

(八)实验过程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生物安全。

(九)做好实验后消毒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处理废弃物。

(十)遵守保密制度,不违规泄漏相关检测结果。

(一)做好应急采样器材准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随时可用。

(二)所有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有效的采样方法。

(四)做好标本的编号标识,认真填写样品送检单,保证相关信息完整。

(五)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六)样本的包装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

(七)做好采样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废弃的采样器材、防护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八)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一)积极参加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消杀技术。

(二)加强对消杀药械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药械及检测工具,保证消杀药械可以随时调用。

(三)出发前,应检查所需的消杀器械、消毒剂、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四)到达疫区(点)后,按照技术方案或规范开展消毒、杀虫或灭鼠工作,指导居民搞好环境卫生。

(五)在消杀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

(六)在现场消杀处理后,对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进行最终消毒。

(七)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和补充。

(八)及时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一)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卫生应急事件时的应急工作所需。

(二)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三)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

(四)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五)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七)做到工作时间必在岗,下班后必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必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八)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随时汇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按照《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

,或出现输入性恶性疟死亡病例。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

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

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地面、墙壁:呼吸道传染病污染的室内场所一般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采用1000mg/L~2000mg/L双链季铵盐消毒液、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2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雾(20ml/m3),以表面湿润为度。肠道传染病污染的场所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m2~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min。有芽胞污染时选用含有效氯10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作用时间不少于120min。

2、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医院有污水消毒设施的,可直接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染地面和容器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浸泡,作用60min。没有污水消毒设施的医疗机构,可倒入化粪池,按化粪池的容积,每天投加有效氯100g/m3~500g/m3(漂白粉400 g/m3~2000g/m3)。病家排泄物和呕吐物可加入1/5漂白粉或等量20% 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尿液每1000ml加入漂白粉5g,混匀作用60min~120min,倒入抽水马桶。

3、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2% 漂白粉澄清液(含有效氯5000 mg/L)、或含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浸泡后清水冲净,注意腐蚀性。

4、厕所:厕所的四壁和地面的消毒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湿润为度。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5加漂白粉,搅匀作用2h。

5、室内空气:家庭、学校和幼儿园教室可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采用1000mg/L~2000mg/L双链季铵盐消毒液、3%过氧化氢、500mg/L的含氯消毒液、2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雾(20ml/m3),密闭作用60min以上后通风换气。医院诊疗场所尽量选用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毒器进行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建议在送风口安装动态空气消毒装置进行消毒;单个病房可考虑熏蒸或超低容量喷雾进行消毒。烈性传染病时考虑使用15%过氧乙酸7ml/m3或福尔马林溶液50ml/m3加熏蒸2h,注意对场所内物品和设施的腐蚀性。

6、污水消毒

(1)疫点内的生活污水,应尽量集中在污水池进行消毒,按有效氯50mg/L~100mg/L投加(漂白粉200g/m3~400g/m3),混匀作用2h,余氯为4mg/L以上即可排放。

(2)疫区内污染的生活污水,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静止的污水水体先测定污水容积,按有效氯50mg/L~100mg/L投加消毒剂(漂白粉200g/m3~400g/m3);搅匀作用2h,余氯在4mg/L以上即可排放。流动污水水体应分段截流;在截流后,测每段的污水容量,再按前法进行消毒。

7、垃圾:能焚烧的统一送医疗废物处置点焚烧。不能焚烧的可采用含有效氯10000 mg/L含氯消毒液喷洒,密封包装后送垃圾场填埋。

8、衣物:呼吸道传染病污染的衣物一般阳光下暴晒就可以。肠道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贵重衣物可打包后送环氧乙烷消毒站消毒。医院污染衣物按加氯漂洗程序清洗可达到消毒。

9、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20 min,或流通蒸汽消毒30 min。也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10、食物:病家污染食物一般可采用煮沸消毒后倒弃。污染的瓜果、蔬菜原则上不再食用,可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60 min后做动物饲料。芽孢污染的食物需在含有效氯50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2 h后处理。

11、物品、家俱、玩具:家庭、学校和幼儿园的室内选择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使用1000mg/L~2000mg/L双链季铵盐消毒液、3%过氧化氢、500mg/L的含氯消毒液、2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雾(20ml/m3),密闭作用60min以上,然后用清水对室内物体表面进行擦拭,可使家具表面、物品表面和物体表面达到消毒。玩具可使用可用1000mg/L~2000mg/L双链季铵盐消毒液浸泡或75%乙醇擦拭消毒。

12、纸张、书报:一般焚烧处理;有保存价值的可打包后送环氧乙烷消毒站消毒。

13、病人尸体:对鼠疫、霍乱和炭疽病人的尸体用0.5% 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密包裹,口、鼻、耳、、阴道要用浸过0.5%过氧乙酸的棉球堵塞后尽快火化。土葬时,应远离水源50m以上,棺木应在距地面2m以下深埋,棺内尸体两侧及底部铺垫厚达3cm~5 cm漂白粉,棺外底部铺垫厚3cm~5cm漂白粉。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3篇

一、工作目标

全镇所有村屯、楼区、平房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街道都要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和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包保人员到岗到位,积极完成排查任务,使政府通告、各种防疫宣传全覆盖,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时间

2020年2月8日--接到上级命令疫情解除。

三、领导组织

为确保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街道组织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居民微信群、悬挂条幅、电话等渠道,同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积极向居民宣传防控知识和管理的重要意义,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二)实施封闭管理。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对所有村屯、楼区、平房区实施封闭管理,对于封闭式村屯(小区),要继续加强管理,特别是一楼门市等隐形出入口的排查防控工作,做到不留遗漏。对于开放式村屯(小区),通过设置警戒线、封闭围挡障碍物等方式封闭出入口,保留1个出入口,并设立登记处,安排人员值守。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三)加强人员登记。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村屯(小区),对本村屯(小区)出入的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登记、管控,并向属地报告,做好管控人员与属地的交接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四)增加公共区域消杀频次。各村、街道要督促屯(小区)管理服务主体,特别是公共楼梯间、扶手、垃圾箱、庭院使身器村等设施设备增加病毒消杀频次。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五)加强废弃口罩处理。在村屯(小区)出入口摆放废弃口罩投放设施,指导居民将废弃口罩主动投放到指定地点。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六)暂停停各类工程施工。村屯(小区)内民装饰装修

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急需维修的,报村、街道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身份进行甄别,由村、街道干部陪同进行维修,维修后将施工人员送出村屯(小区),并将施工人员进入情况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七)禁止集聚性活动。所有居民不得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所有居民不得在家中、车库等场所打牌、聚餐、娱乐,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切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派出所局

(八)关心关爱留观人员。对留观人员未满14天,各村屯、街道要主动对接帮助解决协调生活困难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

(九)强化依法管理工作。各村、街道要依法依规对封闭村屯(小区)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工作中要做到文明劝解、礼貌规劝、依法管理,对一些无理取闹和不服从管理以及闯卡、冲卡甚至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街道、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强化责任担当。各村、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组织、亲自部署抓工作落实,建立由村屯、街道居委“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师生员工顺利平安返校,逐步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管理内容

(一)实行路途闭环管理

1.全县高三、初三及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应全程戴口罩,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定制公交等方式,“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

2.各校要掌握每一位学生往返学校的出行动态,确保学生不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不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二)实行校园闭环管理

1.加强校园活动闭环管理方面。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以班级为活动单元,尽可能缩小接触范围,形成闭环。

2.加强餐饮安全闭环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进货有票据、有台账、食品留样和卫生清洁有记录、分餐和送餐有秩序,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人员单独就坐,间隔1米以上。

3.加强学生住宿闭环管理方面。学生进出宿舍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叉。实行晚点名制度,严禁寄宿生夜不归宿。

(三)实行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1.复课之后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迅速将其安排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同时报告疾控机构,并按规定程序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2.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人员,由属地医疗机构或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所到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四)实行实习闭环管理

中专学生外出实习需经学校批准,严格做好路途防护。在实习期间,服从属地管理,不去实习之外的其他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带队老师或现场指导老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措施保障

为确保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有效推行和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联控、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让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回家,让家长放心、社会放心。

1.县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复学后学生“点对点”环闭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实化。学校教职员工要以身作责,模范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防护。

2.县卫生健、县疾控中心要主动积极下沉学校,全力抓好服务指导,对出现发热师生,第一时间要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场地清洁消毒。

3.县公安局要加强学校治安秩序维护,对扰乱学校秩序的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打击,确保校园平安。县交警大队要主动协助学校维持上下学交通秩序。

管控工作方案范文第15篇

2、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预防接种管理。继续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管理条例》的规定指导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做到持证入学,积极开展查漏补种和其他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工作措施,降低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各单位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加强对流动人口以及农民工子女的预防接种工作,使其能够及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保证所有儿童享有公平的预防接种权力。

3、强化免疫规划用疫苗及其配套接种器材的使用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用疫苗及其配套接种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禁止挪做他用。为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卫生部、省卫生厅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的学习,要坚决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全市实施方案执行;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群众健康的高度来认识扩大免疫规划的重要性,将社会效益放在工作首位。在执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时,严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二类疫苗的推广应用决不能干扰影响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

4、充实人员,加强培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扩大免疫规划工作量较以往有大幅增加,为全面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必须合理调整充实人员。各单位,尤其一些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各单位一方面要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加人员,另一方面要从内部挖潜,调整充实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乡镇预防接种门诊人员不足的要及时增加,以确保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2)将全员培训作为本次扩大免疫规划的重要工作来抓,让免疫预防工作人员切实掌握工作要求和技术要领,提高服务水平,以适应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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