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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论文范文

出口贸易论文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1.1文献回顾

国内学者范祚军等[3]运用1994—2010年人民币双边汇率、人均国民收入等年度数据,分别研究了人民币汇率变动与中国对东盟10国贸易收支之间的关系,发现短期人民币汇率贬值可以改善我国对其中7国的贸易收支。张慧等[4]的研究认为,人民币汇率贬值有助于改善我国贸易收支。韩斌等[5]以1994—2011年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双边贸易季度数据为基础,探究了人民币汇率变动与我国对贸易伙伴国贸易收支的关系,指出人民币汇率贬值使我国贸易收支得到改善。而以下学者的研究却表明,汇率贬值不能改善贸易收支。Taufiq等[6]根据1974—1998年美国分别对日本、加拿大的贸易数据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汇率的波动对贸易收支会产生负面影响。张晓月等[7]认为人民币汇率贬值总的净效应为我国贸易顺差的减少。何建奎等[8]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我国贸易收支的关系,发现贸易收支的汇率弹性为负。第二种观点认为: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没有显著影响。Wilson[9]的分析表明,新加坡、马来西亚货币的实际汇率变动与它们贸易收支之间的显著影响关系不存在。SilvanaT[10]基于名义汇率的角度,探讨了其与贸易收支的关系,发现名义汇率变动不引起贸易收支变化。Wilson[11]采用1970—2004年的年度数据,研究了韩国、美国和日本之间的多边贸易,得到实际汇率的变动不会显著影响韩美和韩日之间的贸易收支的结论。曹永福[12]对我国进出口需求价格弹性进行了测算,算得两者绝对值之和为0.3079(0.611),小于马歇尔—勒纳条件临界值,说明人民币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很小。刘林[13]通过构建非线性MS-VAR模型,选择1994—2010年的季度数据,实证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贬值与升值分别对一般贸易收支和加工贸易收支的影响,指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不会影响总的贸易收支。左晓慧等[14]以2005年1月至2012年8月的月度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人民币实际汇率与我国进出口额的关系,结果表明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对进出口额的影响不显著,人民币升值不能使我国贸易顺差得到根本改变。冯宗宪等[15]构建了中美两国TV-FAVAR模型,对人民币实际汇率波动对中美贸易差额的影响进行了探析,认为人民币实际汇率波动不是中美贸易顺差的主要原因。

1.2文献评述

既有研究对汇率变动与贸易收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不难发现,国内外学者在研究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时由于研究方法、研究样本、数据选取等的不同,尚未得出关于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影响的统一结论。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通过理论推导出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影响的模型。鉴于人民币名义汇率不能准确反映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故而运用人民币实际汇率数据,实证分析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

2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收支影响的机制分析

汇率变动主要通过价格竞争机制对贸易收支产生影响。由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可知,用不同货币计价的某种商品,折算成同一种货币后价格应相等,即:P=eP*。其中,P为一国某种商品的国内价格,P*为该国这种商品的国外价格,e是用直接标价法表示的汇率。在满足不同地区该商品价格相同且同质的前提下,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影响的作用机制可表现为汇率变动首先引起进出口商品价格变动,进出口商品价格变化后使进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发生变化,而进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发生变化后又会使进出口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发生变化,最终使贸易收支发生变化[16]。

3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收支影响的实证分析

3.1模型推导

首先根据不完全替论,建立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模型。该理论假定: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进出口的商品与国内生产的商品不具有完全替代性。不完全替论对于我国来说是适用的[17]。本文参照国内学者厉以宁等采用C-D函数的形式研究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即Xt=A(et)α(GNP*t)β。其中:t为时间,Xt表示我国历年出口额,et表示历年人民币名义汇率,α是出口的汇率弹性,β是出口的收入弹性,GNP*t表示我国贸易伙伴国的国民收入水平。两边取自然对数后设定模型为lnXt=λ+αln(et)+βln(GNP*t)+μ(1)同理,研究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口贸易影响时也采用C-D函数形式,即Mt=A0(et)α0(GNPt)β0。其中,t为时间,Mt为我国历年进口额,et为历年人民币名义汇率,α0为进口的汇率弹性,β0为进口的收入弹性,GNPt表示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两边取自然对数后设定模型为lnMt=λ0+α0ln(et)+β0ln(GNPt)+μ0。(2)式(1)-式(2),并化简得到贸易收支模型lnXt-lnMt=c+γln(et)+βln(GNP*t)+δln(GNPt)+μt,令lnTBt=lnXt-lnMt,分别用人民币实际汇率RERt替代et、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t替代GNPt、外国国内生产总值GDP2t替代GNP*t,上式变为lnTBt=c+γlnRERt+δlnGDP1t+βlnGDP2t+μt。(3)其中:μt为随机扰动项,即为本文的贸易收支模型。

3.2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贸易收支(TB)。与大多数关于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影响的文献不同,本文选取出口额与进口额比值(X/M)指标来衡量我国的贸易收支水平。实际汇率水平(RER)。考虑到人民币名义汇率不能准确反映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故本文采用人民币实际汇率。当人民币汇率贬值时,即RER上升,我国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下降,国外对我国商品的需求增加,使该商品出口量上升;而以本币表示的外国商品价格上升,从而抑制对国外商品的进口,贸易收支增加。因此,预期γ的符合为正。我国国民收入水平(GDP1)。有很多指标可以反映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例如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本文选取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以衡量我国国民收入水平。当我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时,即GDP1增加,我国居民对国外商品的需求增加,进口增加,贸易收支减少,预期δ的符号为负。外国国民收入水平(GDP2)。我国与美国的双边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很大的比重,故本文以美国国民收入水平代表外国国民收入水平。同上,选取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美国国民收入水平。当外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时,即GDP2增加,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增加,出口增加,贸易收支增加,预期β的符号为正。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1994—2010年的年度数据。我国进出口贸易额、人民币名义汇率、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我国CPI、美国CPI原始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由于原始数据为名义数据,为了实证结果的可靠性,以1994年为基期(1994=100),对我国CPI、美国CPI进行调整,由此算出我国实际进出口贸易额、人民币实际汇率水平、我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为消除数据的异方差,对上述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即lnX、lnM、lnRER、lnGDP1、lnGDP2。根据lnTB=lnX-lnM算出贸易收支的对数值。

3.3实证结果分析

3.3.1单位根检验时间序列数据要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否则会出现“伪回归”。本文使用ADF检验法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按照ADF检验方法,运用Eviews6.0软件对lnTB、lnRER、lnGDP1、lnGDP2的原始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按照AIC和SC取值最小原则对滞后期进行选择。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根据表1中各变量的ADF检验结果,可知各变量的原始序列即lnTB、lnRER、lnGDP1、lnGDP2均是非平稳序列。分别对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lnTB、lnRER、lnGDP1、lnGDP2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lnTB在5%的显著水平是平稳序列,lnRER、lnGDP1、lnGDP2在1%的显著水平都是平稳序列,则lnTB、lnRER、lnGDP1、lnGDP2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即I(1)。由于lnTB、lnRER、lnGDP1、lnGDP2是同阶单整序列,可对它们进行协整检验。3.3.2协整检验协整检验用于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检验的方法主要有EG检验和JJ检验。EG检验主要是针对2个变量进行协整关系的检验,JJ检验则可以检验多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本文使用Eviews6.0软件对lnTB、lnRER、lnGDP1、lnGDP2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如表2、表3所示。由表2和表3的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看出,我国贸易收支与人民币实际汇率、我国国民收入即我国GDP、外国国民收入即美国GDP之间在5%显著水平上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且仅存在一个协整方程。由Eviews6.0软件,得到下面的协整方程:lnTB=1.908lnGDP2-0.415lnGDP1+1.099lnRER+15.480(0.383)(0.088)(0.140)(3.360)协整方程括号内数字为各变量系数估计值的标准误差。根据协整方程可知,我国贸易收支与外国国民收入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与我国国民收入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外国国民收入增加1%,我国贸易收支增加1.908%;我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1%,导致我国贸易收支下降0.415%。而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1%,我国贸易收支仅增加1.099%,这说明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会对我国贸易收支产生影响,但其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并不大。3.3.3Granger因果检验由前面的分析知,我国贸易收支与外国国民收入、我国国民收入及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以下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lnGDP2、lnGDP1、lnRER与lnTB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表4的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不难看出,在10%显著性水平上,lnGDP2是lnTB的格兰杰原因,即外国国民收入的增加是我国贸易收支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反之,则不成立。在5%显著性水平上,lnGDP1是lnTB的格兰杰原因,即我国国民收入的变动会引起我国贸易收支的变动。反之,也不成立。在10%显著性水平上,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与我国贸易收支之间存在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第一,协整分析表明,我国贸易收支与外国国民收入、我国国民收入及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外国国民收入的变化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较大。外国国民收入每增加1%,会引起我国贸易收支增加1.908%;而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1%,只引起我国贸易收支增加1.099%,说明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不大。因此,仅仅依靠对人民币汇率的调节来维持我国对外贸易收支的平衡是不够的。第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显示,外国国民收入、我国国民收入的变化是我国贸易收支变化的单向格兰杰原因,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与我国贸易收支变化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额的不断增大,我国贸易收支呈逐渐扩大的趋势。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使人民币兑美元实际汇率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的升值态势。人民币在升值的同时,我国贸易收支也一直在发生变化。可以看出,我国贸易收支与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尽管后者对前者的影响较小。

4.2建议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催生了大量的物流需求,推动物流业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作为进出口贸易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物流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速度,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一方面,随全球一体化呈爆炸式增长的进出口贸易对物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现代物流业健康、高速发展已经成为进出口贸易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现代物流业的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水平较高,可以满足进出口贸易品类不断丰富、贸易量持续增长的要求,促进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具体来说,物流业的多样化发展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多品种、小批量发展;物流业的及时性和高效性也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综上所述,物流业的高效发展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2物流业与进出口贸易关系分析

一般来说,物流业与进出口贸易存在正相关关系,基于以上认识,本文选取货物周转量指标代表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水平,进出口总额代表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发展水平,并运用相关性分析和弹性分析两种统计学分析方法,实证检验物流业对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1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相关性分析对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进行相关性分析,其目的是验证物流业对进出口贸易是否有积极的影响,如果有影响,影响程度的显著性如何。华北地区2003-2012年间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统计数据

3.2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弹性分析以上研究通过相关性分析验证了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对其进出口贸易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但无法计算出影响程度有多大。本部分研究以经济学原理中的弹性理论为依据,力求定量分析出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的变化引起进出口贸易变化的幅度有多大。

3结论现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贸易交往也日益增加。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一种更隐蔽,更高级的形式来代替,绿色壁垒就产生了。本文在分析绿色壁垒的含义、表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现状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揭示了绿色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1]海闻.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N].经济研究,2004,(7).

[2]郭芳.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必要性[J].晋阳学刊,2002,(6).

[3]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J].南开经济研究,2003,(5).

[4]李湘等.国际贸易教程[M].上海:上海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5]黄立新.绿色壁垒及我国的应对策略[J].外向经济,2000,(1).

[6]胡蓉.试论GATT/WTO贸易与环境保护条款[J].当代法学,2002,(5).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按商品和劳务流向不同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不同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的客观环境条件,对国际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手段,特别是对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或鼓励或抑制的不同政策,都制订有各自的战略规划,以作为本国对外贸易总的指导思想,即称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西方经济学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把近几十年来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对外贸易总体战略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进口替代型战略。最早实施这种战略的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该战略主要是高筑贸易壁垒,限制进口,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替代工业制品的进口,减少对国外经济的依赖,保护和扶植民族的幼稚工业。为了解决本国工业发展进口机械设备所需外汇,也出口一定数量的资源型产品和初级产品。

二是出口导向型战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实施的是这种战略。该战略与进口替代型正好相反,主张大力发展外向型的加工业,扩大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这些国家把国际市场作为本国经济的活动中心,把制成品出口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其主要措施是鼓励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大量引进外资、技术、进口原料,以弥补内资金和原材料的严重不足。

三是混合型战略。该战略是上述两种战略的结合,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既不过分限制进口,也不过分鼓励出口。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一度采取过这种战略。

以上三种战略的共同地方是都包含有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进口替代型把保护、限制进口作为战略重点,出口导向型把鼓励出口作为战略核心,混合型二者兼顾,视为同等重要。

我国过去几十年实行的究竟是何种对外贸易战略,从来没有过统一的认识和非常明确的定位。改革开放前谈不上贸易战略这个概念,当时按实际做法是在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思想的指导下,基本上采取了闭关锁国及几乎封闭式的进口替代型。至于市场的选择,更是反复多变、忽而是“东方”,忽而是“西方”,忽而又四面撒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间的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但外贸战略仍然摇摆不定。大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上实行的是类似进口替代型与出口导向型相结合的混合战略;1994年以后,由外经贸部提出了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劳务合作与交流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协调发展的“大经贸”战略。这实际是一种内容复杂、实施困难、含糊不清的战略。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总体战略。最后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又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选择可持续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比较自由的,配以适当保护的综合战略”和有管理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更是一种没有具体战略的战略。

2外贸总体战略中出口贸易的战略地位

尽管我国的对外贸易,在过去甚至今后的战略选择问题,总是没有形成过完全统一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大家都无可争辩的,这就是出口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关键所在,更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前途问题。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年我国坚持了以出口贸易为先导,才以此带动了进口贸易,推动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

(1)从外贸依存度方面,出口依存度始终高于进口依存度。从1990~2005年的16年间,出口贸易依存度有15个年份高于进口依存度,16年中出口依存度平均为20%以上,最高年超过3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GDP的20%以上来自出口贸易。

(2)从外贸贡献度方面,出口贸易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的增长,必然会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根据林毅夫等学者的测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外贸出口每增10.0%,基本上能拉动GDP增长1.0%。而进口贸易,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国内市场一直处于供给过剩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对经济增长不仅没有贡献,而且体现为漏损,二者呈负相关,进口每增长10.0%GDP增长为负0.56%。由此可知,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功不可没。出口贸易已成为与投资,消费一起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尤其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出口这驾马车显得更有活力。出口的增长还会刺激消费增加和投资扩大,对后两驾马车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3)出口贸易是我国换取外汇的重要来源。从1978~2005年我国年出口贸易额由97.5亿美元增长到7620亿美元,增长了78倍;1991~2005年的15年间,除1993年贸易呈逆差外,有14年都是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其中2005年顺差超千亿美元。多年的贸易顺差为我国换取了大量的外汇,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出口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进口的增长。进口额由1978年的108.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6601.2亿美元,增长了约61倍。

出口贸易能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战略重点,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首先,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实行对外开放,就要大力发展外经贸事业,就要大规模地引进技术设备、利用外资、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等,所有这一些都需要出口贸易换取的外汇提供资金保证。其次是我国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发展出口贸易必须积极发展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对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出口贸易也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所需资金创造条件。第三,我国具有发展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成本优势,稀有金属、煤炭等的矿产资源优势,机电等制成品的工业基础、生产规模和成熟的国际市场优势,新开发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优势等都比较明显。

3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的战略选择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的物质商品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发生了两个明显的转变:一是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出口商品是以食品、土特产品、矿物燃料产品等为主,工业制成品不占主要地位。到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5年初级产品的出口仅占全部出口产品的7.9%,工业制成品已占到92.1%。二是工业制成品中由粗加工型为主向精加工型为主的转变。过去我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多属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逐渐增多。目前我国出口的几大类产品中,高科技产品仅次于机电、轻纺排在第三位,而且还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总体上讲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轻纺产品中的绝大部分和机电产品中的相当一部分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上不去,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我国国内原材料价格、劳动工资的上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也正在减弱。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贴牌产品虽然市场看好,但我国付出的成本代价太高。

鉴于目前的现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向,坚持走以轻纺类产品为基础,以机电类产品为重点,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的出口战略,其内容如下:

3.1以轻纺产品为基础

轻纺产品是我国的传统出口商品,轻纺产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是我国发展出口贸易的根本所在,特别是纺织服装、儿童玩具,国内有庞大的生产能力,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出口大国的地位不易被撼动,是我国出口战略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轻纺产品一般档次较低、质量较差、名牌较少,竞争力不强,轻纺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国多为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日趋升温,对从我国进口的纺织品等歧视性限制逐渐增加,再加上国内成本优势正在减弱,因此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今后要坚守轻纺产品出口这一根基不被动摇,就必须采取以质取胜、提高质量、提高档次、创立品牌。

3.2以机电产品为重点

把机电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战略的重点,不仅这是我国目前出口的第一大类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的45%以上,还在于:一是机电产品中的一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发展机电产品出口,可以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二是机电产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较大,与国民经济其他许多部门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加机电产业的发展,也可为其他部门提供更多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三是发达国家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国内机电产业出现萎缩,所需机电产品多为进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对机电产品,尤其是对成套设备的需求也明显增加。因此,机电产品的世界市场容量很大,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50%,出口贸易的空间较大。

3.3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

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而出现的计算机等电子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航空航天等新的产业,代表着世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这些新的高科技产业不仅本身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同时还通过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可以普遍提高其他产业的技术含量,增加其附加值,从而增强同类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因此下大力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的出口,不仅是我国出口贸易追求的战略目标和新的增长点,更可极大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迅速,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接近30%。虽然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但今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良好。因此大力发展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的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战略目标,是符合我国情况和千变万化的国际市场需求,是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和驱动力。

4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

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曾明确提出实行“多元化的市场战略”,其内容包括:继续开拓欧(盟)、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稳定巩固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亚洲市场,加快发展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市场,积极开发非洲、拉丁美洲市场。但不同时期,多元化市场战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今后这一战略如何实施,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经贸环境的新变化及国内“十一五”规划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应当在坚持创汇增收、出口与进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出口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等原则下,把纷繁复杂的国际市场分为三大不同类型,区别对待。三大类型是:以出口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促进进口、服务于进口贸易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以销售中低档次产品和发展国家友好关系为主要目标的市场。

(1)欧、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包括我国港、澳在内的东亚、东南亚市场,当属于以创汇为主要目标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容量大、消费水平高、需求稳定,我国产品在这里享有一定信誉。因此长期以来这里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年出口额一般要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5%左右,是我国名副其实的外汇收入的摇钱树,同时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主要来源地。对于这些地区要在坚决巩固的基础上,不遗余力地向纵深发展。

(2)以促进进口,服务进口为主要目标的出口市场。这类市场包括俄罗斯、中亚的哈萨克斯坦、西亚的沙特、科威特、卡塔尔、北非的埃及、利比亚、阿尔及利亚、西非的尼日利亚、拉美的委内瑞拉、巴西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不仅是出口大国,同样也是进口大国,不仅要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还要进口我国储备有限但需求量很大的资源性产品,如被称为我国发展瓶颈的石油、天然气,以及铁矿石、化肥、铜矿等,上述地区正是这些资源储量、生产、出口的重要地,同时又不受发达国家所控制,因而是我国的重要进口基地,巩固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对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要是十分必要的。维持与这些地区的贸易关系,一是要尽量保持贸易平衡,用扩大出口解决进口所需外汇;二是为建立可靠稳定的进口基地,应以提供设备技术、直接投资、劳务输出等方式与对方建立多种经济合作关系。总之,把这些地区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市场选择,不应以换取外汇为目标,而是满足进口需要。

(3)亚、非、拉其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起步比较晚,工业制成品比较短缺,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购买力不高,我国出口的中低档为主的轻纺类产品,价格低廉,非常适合这些国家的消费需求;我国的机械设备、操作技术要求不高,价格合理,与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生产力水平相配套。因此这些地区理所当然的应是我国,特别是众多中小企业产品的出口市场。此外,这些国家长期以来与我国保持着友好关系,在许多国际活动中是我国的忠实朋友与合作伙伴,加强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开拓出口市场既可落实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又可以巩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应坚持以出口为主导的战略方向,在出口贸易中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创汇增收,同时通过技术设备引进及自我发展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在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实施上,根据不同的目的,市场的选择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出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荣林.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转型的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曲如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3赵玉阁.中国对外贸易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1.中国环境管制的影响若中国在污染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则贸易自由化将有利于比较优势的扩大,生产要素由清洁产品向污染产品转移,促进污染产品生产规模及出口规模的扩大,从而引起CO2排放水平的上升,表现在图形上为排放需求曲线D0向外移动至D1,见图1。若此时环境政策保持不变,则CO2排放量由z0上升至z1。但是,出口规模的扩大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人均收入水平,因为环境质量是一种正常消费品,所以消费者对于优良环境的需求上升,促使政策制定者采取更加严厉的环境管制,在图形上表现为排放供给曲线S0向里移动至S1,移动的幅度取决于环境管制的力度,随着排放供给曲线的向内移动,CO2排放量也随之降低。若中国在清洁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则贸易自由化会引起生产要素从污染产品向清洁产品转移,引起清洁产品出口规模的扩大及污染产品出口规模的缩小,从图2中可以看出,排放需求曲线D0向内移动至D1,若环境管制政策不变,CO2排放量由z0下降至z1。贸易自由化同样提高了消费者的人均收入水平,消费者对于环境质量的需求也同样促使政策制定者加大环境管制力度,在图形上表现为排放供给曲线S0向里移动至S1,CO2排放量由z1下降至z2。

2.AnnexB国家环境管制的影响上述分析假设AnnexB国家CO2排放水平不变,当AnnexB国家加大环境管制力度时,将会引起污染产品的生产下降,从而一方面降低了这些国家的CO2排放水平,另一方面抬高了污染产品的价格,同时也将对中国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刺激中国扩大污染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增加了中国居民的真实收入。首先,出口规模的扩大引起CO2排放水平的上升,通过图1可以看出,若中国不采取环境管制政策,CO2排放量将由Z0增加至Z1。其次,消费者收入水平提高后会增加对于环境质量的需求,促使政府采取更加严厉的环境管制政策,在图1中表现为排放供给曲线S0向左移动至S1,CO2排放量由Z1下降至Z2,Z2是否大于Z0取决于中国环境管制力度。

二、实证检验

1.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本部分将利用计量模型实证检验环境管制对于中国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影响,计量模型设定如。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中国17个工业行业2001年-2010年的面板数据①,其中i代表行业,t代表年份。被解释变量Cit表示各行业历年的CO2排放水平,分别以各行业完全CO2排放量以及完全CO2排放强度表示,为了保持数据的平稳性,减少异方差情形的出现,对完全CO2排放量取对数形式。解释变量中,yit表示人均产出对于CO2排放的影响,同时加入yit的平方项是为了检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我们利用各行业出口贸易依存度tradeit考察出口贸易对于CO2排放水平的影响,即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利用各行业的资本强度Kit与与源消耗强度eit代表影响中国CO2排放水平的其他因素。解释变量Policyit代表中国环境管制政策,用于检验政策实施前后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变化,同时利用解释变量exit检验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对于中国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影响。根据上述数据与公式,计算出来各行业的完全CO2排放强度与完全CO2排放量见表1,受篇幅所限,下表只列出2001、2004、2007与2010年的计算结果。(2)解释变量以历年各行业产值增加值除以该行业总就业人数得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前文的测算结果。(3)解释变量tradeit以各行业历年出口总量与该行业历年产值增加值的比值表示,相关数据分别来源于OECD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4)解释变量Kit代表历年各行业的资本强度,以人均资本存量表示,用于检验要素禀赋假说。由各行业历年资本存量与从业人员的数量相除得出,这里以固定资产净值代表资本存量,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5)解释变量eit代表历年各行业的能源消耗强度,用各行业的能源消耗总量(以标准煤计量)与该行业产值增加值的比值表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6)解释变量Policyit代表中国环境管制政策,用于检验政策实施前后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变化,以历年各行业的环境治理投资总额占各行业产值增加值的比重表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7)解释变量exit以历年中国各行业向AnnexB国家的出口量占其出口总量的比值来表示,若与被解释变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意味着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强化引起中国污染产品贸易优势的扩大以及CO2排放的增加,碳泄漏现象发生。数据根据OECD数据库提供的资料整理得出。(8)α为常数,ui与εit分别表示不可观测的各行业的个体差异及随机扰动项。

2.回归结果分析本文利用Stata10.1计量软件进行回归,根据各种检验,本文最终采用以行业为聚类变量的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模型1与模型4为加入中国环境管制因素之前的回归结果,模型2与模型5分别在模型1与模型4的基础上考察了中国环境管制政策因素对于完全CO2排放量及完全CO2排放强度的影响,以及加入中国管制政策因素之后出口贸易CO2排放效应的变化,模型3与模型6分别在模型2与模型5的基础上考察了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影响,回归结果见表2。(1)在以完全CO2排放量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中,人均收入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且在1%的置信水平上高度显著,说明人均收入与完全CO2排放量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倒U型关系,环境库兹涅茨假说成立。逐步加入中国的环境管制因素与AnnexB国家的环境管制因素对于回归结果影响不大,这表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假说成立的结论是可靠的。在以完全CO2排放强度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中,人均收入的一次项显著为负,二次项却不显著,加入控制变量后对于回归结果的影响不大,表明完全CO2排放强度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呈现出单调递减的趋势。(2)无论是以完全CO2排放量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方程还是以完全CO2排放强度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方程,出口贸易依存度变量都与CO2排放水平显著地负相关,说明出口贸易对于中国环境影响是正面的。通过加入中国的环境管制变量,扩大了出口贸易的CO2排放效应,加入AnnexB国家的环境管制因素对回归结果影响不大。(3)中国的环境管制政策因素policy与完全CO2排放强度显著负相关,而与完全CO2排放量显著正相关,这可能是因为环境管制政策带来的完全CO2排放强度下降的幅度小于产值增加的幅度,因此间接地导致环境管制政策与完全CO2排放量正相关。(4)ex变量与中国各行业完全CO2排放量及完全CO2排放强度之间的关系均不显著,表明AnnexB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强化并未引起中国发生碳泄漏现象。(5)此外能耗强度变量显著地与完全CO2排放强度正相关,与完全CO2排放量的关系却不显著。资本强度变量与完全CO2排放量及完全CO2排放强度之间均不显著。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6篇

如李艳丽(2011)在研究人民币与主要竞争对手汇率变化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影响,得出人民币汇率对中国出口并无显著影响。综上所述,关于汇率变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硕,但目前鲜有文献深入研究汇率变动对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影响,仅有少部分文献研究人民币升值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刘颖,2013;奉钦亮、覃凡丁,2012)。此外,现有关于汇率变动的研究,忽视了贸易伙伴国汇率变化对进口中国商品的作用。因此,本文以中国木质家具的出口为研究对象,建立一个简单的分析模型,解析各国汇率变动对中国木质家具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2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及汇率变动分析

2002~2012年开始,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逐步升高,年均增长率高达21.1%,除2008年、2009年以外,各个年份增长水平相当。如图1所示,2007~2009年,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虽然保持增长趋势,但增长率有所下降。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出口贸易行业受到严重影响,木质家具的出口也不例外。据统计2008年木质家具增长率仅为近十年来年均增长率的1/7。随着各国经济刺激政策的实行,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出现回暖,增长率从3.1%增长到34.2%。从图1看,2002~2005年,美元兑人民币大体保持在8.2元左右,但自2005年中央银行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有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一直呈上升趋势。从2002年1美元兑换8.27人民币到2012年1美元兑换6.31人民币,人民币升值明显。从以上分析,政策变动、经济波动对国际贸易活动都将产生极大影响,而人民币汇率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具体的条件下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木质家具的贸易流量。从汇率变动与中国木质家具贸易状况分析看,2007~2008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最大,变动0.7个单位。与此同时,木质家具从21.6%增长率下降到3.1%。而后2008~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在6.7~6.9之间波动,幅度较小。随着汇率的平稳,中国木制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逐步提高,2010年增长率达到最高值34.2%。2010~2012年,人民币继续升值,到2012年,1美元兑人民币降到6.31元,相应的木质家具出口增长率也从34.2%降到7.1%。综上所述,2002~2012年美元兑人民币呈现“下降—平稳—下降”的趋势,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呈现“下降—上升—下降”趋势,可见,汇率波动与木质家具的出口贸易两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

3.1模型选择及指标选取

关于汇率波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本文根据殷德生、张家胜等学者已有的研究经验,得出一国贸易水平与国家的生活水平与汇率变动情况有。由于人口规模与进口需求具有一定关系,人口越多,反映进口的消费需求越大。因此,本文将人口规模纳入模型运算中。具体贸易国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进口需求函数设置为:X=f(y,ner,p)(1)式(1)中,X表示一国的进口额,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均GDP,p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口数,ner则表示本国货币与其贸易对象的双边汇率,具体解释变量的含义与说明如表1所示。上述式(1)是一个很简单的模型,其实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很多,如本国的国民收入水平,进口国与出口国的距离等。但本文为了能够准确地反映人民币汇率与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关系,以汇率为解释变量,以人均GDP、人口数为控制变量,着重分析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和降低数据的自相关性,对各自变量作对数处理,具体回归方程:lnXi=β0+β1ln(nerji)+β2ln(GDPi/popi)+β3lnpopi(2)

3.2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基于2002~2012年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度尼西亚、巴拿马、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沙特阿拉伯、泰国、英国、美国、欧盟(26个成员国)(虽然英国是欧盟的成员国,但没有加入欧元区,因此本文将英国从欧盟成员国单独列出来)等12个国家和欧盟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贸易流量数据进行面板分析。样本容量共143个,时间选择上主要考虑2点,一是考虑联合国数据库及12个国家欧盟数据的可获得性,二是考虑到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在2002~2012年期间,也体现了2个重要的时间结点,一是2005年汇改,二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所以选择以上几个国家,主要源于上述国家是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自2002开始,从中国进口的木质家具的比重持续上升,从49.29亿美元上升到142.59亿美元。2002~2012年样本国家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家具总产值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和EUROPEANUNION数据库,人均GDP和人口POP则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木质家具按照其功能分为:木质办公家具(HS940330),木质厨房家具(HS940340),木质卧室家具(HS940350),木质起居室/餐厅和商店家具(HS940360),带软垫的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1),其它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9)等6种产品。各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由这6种木质家具产品的进口额加总而成。

3.3实证研究

3.3.1平稳性检验为了保证数据的平稳性,更加准确地考察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制家具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在建立回归模型之前,必须对变量lnXi、ln(GDPi/popi)、ln(nerji)进行单位根检验,以防出现伪回归,造成参数估计方法不当。因此,本文利用Eviews软件进行LLC检验,具体检验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显示,在给定的5%的显著水平,lnXi、ln(GDPi/popi)、ln(nerji)数列均拒绝原假设(H0:变量数列含有单位根),则认为各变量数列是一个平稳数列。根据单位根检验结果,发现变量之间是同阶单整,可以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ahansen协整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第1行73.81>27.58,即在95%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拒绝了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假设),亦3个变量存在协整方程,同时也说明了3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因此,本文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回归。3.3.2模型回归结果将2002~2012年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主要贸易伙伴国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1仅加入1个控制变量人均GDP,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人口规模变量,根据R2和极大似然值,发现模型2的回归结果更优良。在表4的模型1中,仅人民币汇率和人均GDP作为解释变量,由结果所得,人民币汇率的显著性为0.0621,相对显著;从作用方向看,汇率与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呈正比关系,即人民币升值,则各国从中国进口家具的总额越大。在模型2中,加入进口国人口规模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发现汇率变动的显著性更高,但作用方向与模型1相反,表明人民币升值,降低各国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在模型1和模型2中,汇率是影响木质家具进出口的一个显著因素。根据模型2的回归结果,如果人民币升值则会导致贸易伙伴国从从我国进口木质家具产品的价格相对提高,降低国外市场对我国木质家具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我国木质家具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图2可以看出,2002~2006年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29.2%,与此相应的1美元兑人民币基本保持在8.27元。汇改以来至2009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1.2%,相应的各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总额的呈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146.82亿美元到2009年下降到114.42亿美元,与上述模型回归结果一致,即本币升值,降低了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2009年以来,中国为应对金融危机,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相应地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总额也逐步增长,恢复原先的增长水平。2005年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人民币升值。在短期阶段对中国木质家具贸易具有显著的影响,降低他国对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这主要源于人民币升值,提高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价格,削弱中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但从2009年以后,人民币升值后汇率稳定在一个合理期间,反而促进贸易的增长,可能源于汇率的变动并不改变出口商品的价值,短期市场波动主要通过汇率变动引起的市场价格竞争,在经过较长期的变化趋稳,会逐步降低汇率变化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4结论与对策建议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7篇

【摘要】2007年底,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全球经济走势进一步恶化。2008年和今年第一季度以来,我国出口额大幅减少。对于外贸依存度高的中国来说,必须对国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具有清醒认识。本文根据中国当前的出口形势,分析出口减少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出口;金融危机;出口退税;对策

2008年10月份我国出口额同比增幅低于20%,11月份的出口额同比增长仅为-2.2%,出现7年来的首次负增长。国家信息中心研究报告预计,2009年我国出口将大体保持2008年的规模,进口比2008年下降5-10%,导致“衰退型顺差”扩大,使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提高,但与总出口对总产出的实际贡献下降相背离,出口总量下降对总产出增长的拉动作用将明显减弱。截止到2009年5月,我国第一季度的出口形势也已知晓,如何在今年下半年和未来几年内恢复我国出口大国地位,保持中国经济增长高速增长,将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

1我国出口整体形势分析

2009年第一季度,我国进出口形势仍很严峻,进出口贸易额相抵,进出口贸易总额4287亿美元,贸易顺差623亿美元,同比增加209亿美元。其中,出口贸易额2455亿美元,同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19.7%;进口贸易额1832亿美元,同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30.9%。第一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218亿美元,同比去年第一季度减少56亿美元。具体形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截止到2009年4月):

1.1出口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应:出口的贡献要远低于最终消费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2009年一季度GDP增速6.1%中,净出口对经济的贡献仅仅是-0.2个百分点,而最终消费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则达到4.3个百分点,最终投资对经济的贡献为2个百分点。最终消费大大高于投资与净出口的贡献,充当了第一驱动力,成为支撑GDP增长的中流砥柱。

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我国对外贸易开始出现明显的好转迹象,2月份出口增长额是-25.7%,3月份达到-17.1%,形势仍然严峻。虽然整体趋势下滑,但是,从月度环比状况看,我国出口下滑趋势在收窄,我国各主要的经济指标出现了较好、向上、积极的迹象。单从采购经理指数(PMI)上来看,我国经济在今年第一季度捷报频传,这有可能成为扭转全年整体出口的良好开头。

1.2出口产品的整体结构: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幅下降但在出口产品结构中的比例上升势头明显,其中机电产品出口累计1981.28亿美元,同比下降21.22%,但环比增长逾四分之一;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累计982.50亿美元,同比下降23.1%,占同期我国出口总值的29%。其中,3月份当月出口274.5亿美元,同比下降20.8%,为连续第5个月同比下降(图1所示)。劳动密集型产品作为我国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出口增长减缓并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纺织品出口202.15亿美元,同期下降15.2%;服装出口315.0亿美元,同期下降6.6%。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量大幅度下降。其中钢材出口持续低位运行,净出口量迅速下降47.8%,钢坯和粗煅材下降96.8%。农产品出口量下降显著,玉米出口量下降88.9%,大米下降12.5%。

1.3出口贸易方式:我国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5994.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24.6%,降幅大于同期一般贸易降幅5个百分点,但较前两个月加工贸易进出口总体降幅收窄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374.2亿美元,下降20.5%;进口2619.9亿美元,下降28.7%;其项下累计贸易顺差754.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6%。(表1、表2)

1.4出口的国别:到2009年4月份,中美双边贸易进出口大幅下降,进出口总额858.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18.9%,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4.32%。其中,我国对美出口626.8亿美元,下降15.7%;自美进口231.4亿美元,下降17.4%;累计实现对美贸易顺差395.4亿美元。截止至今年4月,我国对欧盟进出口贸易持续下降。我国与欧盟双边进出口贸易总值达到1024.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8%,降幅低于同期我国外贸总体降幅5.1个百分点,欧盟继续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其中,我国对欧盟出口674.9亿美元,下降22.1%;我国自欧盟进口350亿美元,下降15.1%;累计实现对欧盟贸易顺差334.9亿美元。截止至4月,中日双边贸易降幅居前3大贸易伙伴之首,日本从我国最大进口来源地位置回退至次席。中日双边贸易额为645亿美元,下降23.15%,降幅列前3大贸易伙伴之首,分别高出同期我国与欧盟和美国的双边贸易降幅3.4个和8.8个百分点,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10.7%。其中,自日本进口348.0亿美元,下降29.6%,被欧盟超越退到我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位置;对日出口297.0亿美元,下降16.2%。累计贸易逆差51.0亿美元,下降71.9%。(表3)

2我国出口增幅下降的原因分析

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了对宏观政策的协调,各国联手应对危机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全球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今年第一季度我国出口增幅出现大幅度下降,是全球金融危机等国内外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国际上,金融危机还在发展和蔓延,世界经济短期内明显复苏的可能性不大,美欧日经济很可能在底部震荡一段时间,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多。

首先,外部需求严重萎缩。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冲击是外需下降。我国外贸依存度较大,尤其是对美国出口的依赖程度高,在美国消费疲软及其对世界其他国家的负面影响下,出口受到严重冲击在所难免。受发达国家衰退影响,许多发展中国家进出口下滑,贸易收入下降,外来投资减少,经济面临的困难还在加剧。世界贸易组织(WTO)年初曾预测,2009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下降9%,将出现二战以来最大降幅。再加上国际市场价格持续下降,贸易额降幅可能更大。

其次,国际贸易融资困难。目前,全球流动性紧缺尚未有效缓解,金融机构纷纷收缩信贷规模,各国贸易融资条件普遍恶化,国外进口商和经销商资金压力加大,纷纷采取减库存、压订单等方式规避风险。据出口普遍企业反映,国外进口商订单短期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同时,由于进口商贸易融资困难,出口企业收款延长,收汇风险上升,出口坏账增加。由于这场危机,如果进口商要求把信用证支付改为托收支付,即期付款改为远期付款、拖延付款,甚至赖账,出口企业将无能为力。再加上国内银行为防范风险对出口企业慎贷、惜贷等现象普遍,贷款规模迅速收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有效缓解。对于出口商来说,贷款规模收缩导致企业流动性资金减少,现金链断裂影响支付,这将引起连锁反应。原本融资已经相当困难的出口企业无法回笼资金,资金链断掉就有可能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严峻的财务危机,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第三,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据2009年3月份WTO审核成员国应对金融危机措施的报告,过去几个月各国贸易限制措施显著增多,主要是提高关税、设置非关税壁垒、滥用反倾销措施等,中国是主要受害者。贸易摩擦出现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扩展,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从反倾销等传统领域向反补贴、技术壁垒的新的形势延伸,从具体产品层面向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层面发展。今年一季度,共有11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25起,其中反倾销18起,反补贴1起,保障措施3起,特殊保障措施3起。目前,世界各国就业形势相当严峻,许多国家可能进一步寄希望于贸易保护转嫁国内就业矛盾。

(2)国内方面,人民币对美元快速升值、劳动力成本提高、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家降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等因素也造成我国出口增速放缓。

首先,部分出口企业面临劳动力成本、制造成本和环保成本急升的困境。自2005年7月21日我国汇率改革以来,以外贸导向为主的生产型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主要是以下问题:(1)劳动力的短缺与人力成本的提高:我国沿海地区大量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外商投资出口型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其赢利来源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廉价工资。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企业要依法为工人上“三险”,支付加班工资,造成企业人力成本普遍上升,也导致了制造成本迅速提高。这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影响尤其突出,(2)制造成本的急剧提升。近年来在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高涨的推动下,国内市场相关产品如石油、煤炭、金属和农副产品等价格也大幅上涨,出口企业成本加大。综合计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了20%至30%,成为推动企业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3)环保执行力度的加大和环保成本的提高。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节能减排法的实施,各级政府开始强化环境保护的执法和惩治力度,污水处理、废气回收净化等强制性环保措施成为企业运行的先决条件,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期整改、依法关闭等措施,从根本上加大了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

其次,人民币升值使我国出口企业经营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出口增长深受制约。从2007年下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开始,尤其是2007年11月份以来人民币升值呈现出加速之势后,我国的出口企业,尤其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出口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产品竞争优势下降。人民币的加速升值不仅导致出口企业承受汇率变动的风险,而且迫使出口加工企业压力陡然提升,直接影响到出口加工工业的利润。伴随着人民币的汇率升值,同样美元的收汇转换成人民币的数字在急剧下降,同时这个数字还直接冲销了出口企业的利润。

第三,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直接影响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经历了多次调整。实施出口退税制度以来,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明显改善,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产品的出口,工业制成品成为出口的主要商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也逐年增长。2006年9月和2007年,按照保护国内资源、缓解贸易摩擦、鼓励高科技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原则,国家取消了对大部分非金属类矿物产品、煤炭、金属陶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对钢材、陶瓷、纺织品等低附加值加工贸易产品和完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了对重大技术装备、生物医疗产品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些措施推动了我国企业在加工贸易价值链地位的提升和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然而政策的出台却造成了我国出口增长的明显减缓,这些都减小了我国出口商品的规模和数量。从2008年12月1日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上调377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涉及税则号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出口退税的降低将直接提高相关企业的成本和定价,影响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相当部分的出口企业利润减少。

此外,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出口退税率调整过于频繁,对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退税率不合理,不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退税周期过长也是突出问题,长达数月的出口退税周期,令出口企业无法及时利用这笔资金。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制度,以达到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目的。

3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出口相关对策分析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深,美国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稳定,同时也增加了中国经济的外部风险。外需明显放缓、人民币升值、贸易融资困难、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等内外综合因素的作用,将继续影响我国的出口。中国的出口形势依然很严峻,为帮助国内出口企业度过难关,改善我国出口贸易困境,应当主要从出退税、汇率稳定和国家金融政策支持等几个方面积极应对:

第一、国家应加强出口退税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出口退税制度作为国家相机抉择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此政策的频繁变动,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期规划,更无法避免由此所损失的制度稳定性与可预测性。因此,要依据我国对外贸易长远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来规范出口退税制度,加强出口退税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出口生产企业能根据稳定的出口退税制度合理规划其生产经营活动,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全局。从长期来看,这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进而带动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此外,国家还要适时加大出口退税政策的执行力度。目前我国出口退税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按计划分配,带有极强的计划性。这与出口贸易市场化相矛盾,也使得国家退税政策不能及时兑现,对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有重要贡献的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出口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出口退税在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过程中的调控力度。

第二、国家金融政策性支持。国家目前的一些金融优惠政策集中于大型央企,一般中小型出口企业难以受惠。在当前出口企业新订单数量明显减少的背景下,政府在金融方面应考虑给予中小型出口企业适当的扶持,应加大向出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协调金融部门切实改善出口的金融环境。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企业融资担保条件,发展资本市场。尽快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开拓新型融资方式建立融资租赁市场。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等措施,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另外,政府作为主导建立一个由政府、商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工作机制。

第三、优化出口结构,实现出口战略转型。我国外贸的根本出路在转型,高度依赖外需的经济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这就需要在巩固和发展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基础上,逐步转型升级,按照节能减排目标控制“两高一资”的产品出口,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尽管我国的出口产品现在具有低成本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推延,人工成本、制造成本不断上涨,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和环境等因素综合影响下,产品的价格优势将愈来愈小,甚至有可能被挤出部分市场。金融危机或为中国经济转型创造了良机,出口增长模式的转型才能实现。出口企业接受金融风暴最好的洗礼方式,就是迅速抓住机遇,进行更快更充分的产业升级和转型,最终化“危”为“机”。

第四、出口企业做强品牌转内销。当前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下,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已经失去了价格优势。在此情况下,出口企业需要把眼光更多地转向国内市场,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采取做强品牌转攻内销市场的策略,摆脱在出口市场低价竞争的僵局。从宏观背景来看,我国经济结构也正在进行大的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被提高到了与出口、投资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地位,出口企业加大投入转型做内销也就顺理成章。尽管这种转型决非易事,不仅需要较高的资金支持、技术支持和人力支持,企业还会面临较大的转型风险,但有所作为总胜过坐以待毙。

第五、多元化地开拓其他市场,努力开展国际化经营。出口市场的调整是目前外贸出口企业着重考虑的办法,而且,调整的步伐要在稳健中尽量加快。在当前我国出口产品居前三位的贸易伙伴欧盟、美国、日本需求疲软的情况下,必须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市场。外贸企业为缓解出口压力,应摆脱单一贸易依赖,考虑更加广阔的出口渠道。放眼全球,近些年来,拉丁美洲、南亚、东盟、南非、东欧等国家和地区出现飞跃式发展,这些市场拥有蓬勃商机,经济充满活力,进口需求越来越大,值得中国外贸出口企业更加关注,把这些活力市场纳入本企业的出口市场考虑范围,适时调整自己的出口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

参考文献

[1]龚红莲,刘博韬.规范出口退税制度.优化出口商品结构[J].中国财政,2008(13),P72

[2]杨品杰,孟迎迎.中国当前出口形势分析及相关对策[J].经济师,2008(12),P29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贸易术语FOB风险防范

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有FOB、CIF、CFR。选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各有不同。究竟使用哪种贸易术语对出口更为有利,并不能一言以蔽之,每个出口企业都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进口商的信誉状况来慎重选择。但是,近些年来在出口贸易中由于使用FOB贸易术语,而使出口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略有上升的趋势,在此有必要论述一下在出口时使用FOB贸易术语的弊端,以向广大的出口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贸易术语选择得恰当与否,将会对贸易双方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因为它关系到贸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一、FOB贸易术语的本质

FOB贸易术语原意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英文为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从该时起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在FOB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主要责任、风险和费用概括如下: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自付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货物出口手续,缴纳出口税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必须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自付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进口手续;自费租船订舱并将船名、交货港口及时间,及时地通知卖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FOB贸易术语的使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产生距今约有180余年之久。它仅适用于以船舷作为风险分界线的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方式。近年来,随着国际运输业的蓬勃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方式已成为国际贸易运输的主流,FOB贸易术语已不适应现代的运输方式。为此国际商会(ICC)反复强调如果当事人不打算将货物越过船舷交付,应使用FCA术语。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贸易商,仍然执著地使用FOB贸易术语,可见FOB贸易术语在实物界人士心目中根深蒂固的程度。

FOB本质上是在装运港船上实际交货的一种贸易术语,其结汇时间本应该是以交货付款为原则。但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相距甚远,难于完成在卖方交货的同时买方支付货款的“实际付”操作,更多的是通过运输单据进行“象征付”,即卖方将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通过银行交到买方时,买方相应地对其付款赎单。在实际业务中,FOB贸易术语项下也常常采用这种信用证支付方式。

出口贸易采用FOB贸易术语时,由于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使得卖方不能有效地控制象征货物的运输提单,这便给卖方留下了风险隐患。

二、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风险类型

1.卖方面临市场行情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一单出口业务一经签订,直到履行完毕,不仅要经过许许多多的操作环节,还要受市场行情变化因素的影响。买卖双方如有一方不恪守信誉,就会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出口时采用FOB贸易术语,卖方更容易受市场行情的左右。现举一实例说明。

2002年江西T进出口公司向韩国Y公司出口3000匹手工夏布,以每匹FOB深圳28美金价签订,交货期为4月15日之前,付款条件为即期信用证。卖方在4月10日把货物运至深圳的笋岗仓库,等候买方的装船通知。可是临近装运期,买方却迟迟不来装运通知,卖方多次致电催促,但直至信用证装运有效期逾期,买方也无任何反应。据了解由于当时韩国市场行情不好,此商品价格一落千丈,买方便打了退堂鼓。因为夏布是季节性较强的商品,卖方唯恐积压,迫不得已地将货物降价转售他人,使其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从此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租船订舱的装运主动权掌握在买方手中,一旦市场行情有变化,买方就可以种种理由拖迟装运,直至信用证过期,有的甚至反过来逼迫卖方降价出售。当然这种情况纯属买方违约,根据合同可以向买方索赔,但此类买方本身就无信誉可言,即使要向他们索赔,通过友好协商大多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通过国际法律机构来解决。但是,我国一般的贸易公司觉得打索赔官司即费人力又费物力,大部分只好自认倒霉。

2.卖方面临无法结汇风险

采用FOB出口时,由于买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所以往往要求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买方的名头,这种情况如果是在买方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未尝不可。但如前所述,国际贸易很难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实际交货”方式,只有通过递交代表货物物权的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完成“象征货”。如果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买方的名头,那么在整个提单中找不到卖方与货物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提单一旦签发,卖方的风险之大不言而喻。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卖方不能接受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买方名头的要求。卖方持有此类提单去结汇,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要求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打上自己名头的买方本身不值得信赖,带有这种条款的合同及信用证不能接受。

3.卖方面临欺诈风险

采用FOB出口时,由买方指定的船务公司或其的资信状况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卖方的利益。近年来大量采用FOB出口的合同,买方往往不指定船务公司接货,而是指定境外货代公司在装运港接货。一些境外货代公司在国内设立办事处,不仅不具备实际装运能力,有些甚至根本未经注册。此类货代公司为了赚取费,根本不恪守海上运输法规以及履行承运人的职责,这样就给不法买方以可乘之机。

当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所指定的货代时,货代签发给卖方的运输单据是货代提单(HOUSEB/L),这种货代提单并不具备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性质;由于货代公司没有实际运输货物的能力,而为了运输货物,只能再与具有运输能力的船务公司签订实际的运输合同,此时货代所获得的这张单据才是真正的海运提单。按理说,货代应把此提单交给卖方,但是有些货代并不按规则操作。这样,在运输一笔货物时,就会产生两套运输提单。买方委托此类船代,目的就是为了从船代手中套取货物的提单。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又往往增加一些苛刻条款,使得卖方制单时稍有不慎便无法结汇。卖方虽然掌握货代提单,但由于货代提单并不具备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性质,这样实际上已经货款两空。事发后,当卖方追究货代责任时,往往已是人去楼空。因此,以FOB出口时,为防范此类情况的发生,卖方应坚决杜绝接受货代提单,以确保货款的安全回拢。

4.卖方面临货船衔接不顺风险

在出口货物时,船舶经常会受台风等天气状况的影响,而不能如期到港。当买方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临近,而买方所指定的船舶又未如期到港时,卖方要承担货物在启运港的仓储费以及在此期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直到货物上船为止。如果船舶能在信用证装运有效期内到达还算万幸,假如船舶逾期到达,那么卖方不仅要与买方磋商修改信用证装期及有效期等事宜,而且还要承担更长一段时间的货物在启运港的仓储费,以及在此期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这样会大大地影响卖方的资金周转,在市场行情不佳时,还有可能造成货物的积压。

在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弊端,不仅限于上述四种,在此不一一枚举。出口贸易中应尽量避免使用FOB贸易术语。

三、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风险防范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9篇

1.船舶分类

从远古时代人类刳木为舟开始,船舶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和生存工具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直至今日,更加多样化、愈发专业化的各类船舶仍穿梭于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中国民用船舶工业而言,国家根据中国主要进出口及生产的状况将民用船舶分为以下几类:原油船、成品油船及化学品船、散货船、杂货船、冷藏船、全集装箱船、滚装船、小汽车运输船、LPG(液化石油气)船、LNG(液化天然气)船、渡船、客船、渔船等。

2.长三角民用船舶出口概况

自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开始,全球经济陷入长时间的低迷状态,中国,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自然也无法避免这场全球性的市场动荡。2012年度中国船舶工业造船完工量仅为6021万载重吨,同2011年相比下降了21.4%;其中用于出口的船舶共4949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9.95%。由于国际市场条件的严重恶化,作为世界船舶出口贸易的重要参与国之一,中国的民用船舶出口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2012年度中国船舶工业新承接订单2041万增长吨,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3.6%之多,其中出口船舶订单量为1496万载重吨,同比下降46.70%,较内销型船舶而言订单量降幅更大。截至2012年度11月份,我国共向亚洲、欧洲等地区出口船舶365.7亿美元,同比下降8.1%。长江三角洲作为中国的第一大经济中心,中国三大造船基地中最据战略地位的基地,在中国船舶出口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2年全年,长三角地区共向香港、日本以及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出口船舶215.59亿美元,占全国船舶出口金额总量的54.79%,虽然船舶出口优势明显,但长三角地区2012年度向这些国家及地区出口的船舶金额仍较2011年相比仍有所下降。其中,江苏省以南通、泰州、扬州、南京这四个城市为主要造船地区,全年共出口船舶92.34亿美元,占全国船舶出口总额的23.8%,位列全国船舶出口省(区、市)第一。上海市以船舶加工贸易为主要贸易形式,于2012年累计出口各类船舶58.8亿美元,较2011年而言降低了16.2%。甚至于,2012年12月份上海市仅仅出口了价值2.3亿美元的各类船舶,其出口金额及出口金额降幅同创历史新低。而浙江省全省在2012年共出口各类船舶价值61.45亿美元,占全国船舶出口总额的15.8%,其出口份额紧跟江苏之后位列全国第二。总而言之,长三角地区虽然在中国船舶制造业中占据一席之地,但在国内外船舶出口持续恶化的宏观大经济环境影响之下,长三角地区船舶制造业在国际船舶贸易方面正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长三角民用船舶出口存在的不足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的主要船舶出口地区,在中国船舶贸易随世界经济动荡而呈现下滑趋势的时代具有不可推卸的重任。在其船舶工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形形的问题也具有足以影响到中国整体船舶出口贸易提升与发展速度及质量的力量。对此,笔者针对长三角地区主要出口的个别民用船舶种类(如:散货船、油船、全集装箱船、LNG船)进行深入分析,从多个角度,不同方面出发,重点评析其在出口贸易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以期能够找到改善长三角地区民用船舶出口贸易现状的方法及途径。

1.散货船出口结构倾斜,供求不对等

中国自1957年开始出口各类散货船起,其主要的出口焦点一直集中在载重量≤15万吨的小型散货船上,直至2011年才有载重量>30万吨的大型散货船开始销往国外。然而,在国际散货船出口贸易趋于大型化、专业化的世界潮流之下,中国长三角地区如此的散货船出口结构却无法紧跟世界潮流的导向。近三年来,长三角地区出口载重量≤15万吨的小型散货船占该地区全部类型散货船出口总额的60%以上,而载重量>30万吨的大型散货船却连5%的出口份额都达不到。在2012年,长三角地区共出口各类散货船452艘,共价值153.71亿美元。总体而言载重量>30万吨的大型散货船虽然实现了1%的突破,共计出口6艘,价值7.12亿美元,但却仍在长三角地区散货船出口贸易中占据劣势地位,据统计,该类型散货船出口额仅占到长三角地区散货船出口总额的4.63%。在长三角地区小型船舶大规模出口、大型船舶小规模出口的扭曲船舶出口贸易结构之下,其产出必然与世界船舶进口需求有所违背,从而使得各大船舶制造企业无法更加有效地提高出口数量及规模,严重阻碍了长三角地区的船舶出口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油船出口“薄利多销”,不利国内外资源配置及环境稳定

自中国开展油船出口贸易起,一直以载重量≤10万吨的成品油船、15万吨<载重量≤30万吨的原油船以及载重量>30万吨的原油船为重点出口对象。近三年来,长三角地区出口载重量≤10万吨的成品油船的数量始终维持在中国油船出口总数的20%~30%左右,而其出口所获得的美元却仅仅占全国油船出口总额的10%左右,尤其在2012年甚至降到了7.65%。而载重量>30万吨的原油船的出口状况却恰恰相反,虽然其出口数量在全国油船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小,但却为中国油船出口带来了巨大的利益,2012年度其收益甚至占到了全国油船出口收益的26.76%。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长三角地区乃至于全国油船出口贸易在品种和数量上都比较侧重于小型油船出口,但却在出口收益上向大型油船倾斜。数量众多的载重量≤10万吨的小型油船的不断出口,在为长三角地区乃至于整个中国带来数亿美金贸易顺差的同时,还带来了钢铁资源严重耗损,以及船舶制造供应链中所出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尤其是小型油船较大型油船易发生溢油事故的独有特性,更增加了长三角地区的小型油船生产加工为世界海洋环境带来更多不稳定因素的可能。以小型油船出口数量取胜的“薄利多销”型贸易方式已经影响到了长三角地区相应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世界海洋经济、资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这不仅不利于长三角地区整体经济社会环境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对世界海洋环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长此以往还将会对该地区造船企业品牌的形成产生某些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

3.集装箱船舶装卸设备规格不一、出口单薄

自1956年4月世界上第一艘集装箱船在美国泛大西洋汽船公司的管理下正式起航开始,集装箱航海时代来临。尤其是其超高的载箱梁、装卸率以及相较于其他各类船舶而言较低的能耗及成本使得其很快名扬世界成为众船舶公司的新宠。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的进程推进,集装箱船也进入了新的时代。2012年度,长三角地区共出口各类机动集装箱船68艘,共计22.61亿美元。其中,≤6000箱的机动集装箱船共65艘,价值20.41亿美元;>6000箱的机动集装箱,共3艘,价值2.2亿美元。虽然,由于运价低廉、轻便灵活等多方面原因,小型机动集装箱船在国际市场仍然走俏,江浙沪三地区也凭借其优良的地理位置及赶超德国的技术优势向国外市场推出了数十艘小型集装箱船。但是由于其装卸设备规格严重不统一所造成的的致命硬伤,在规则化的国际航运业适用时,对我国长三角地区船舶出口贸易产生了潜在的威胁,并且这一潜在的威胁在不久的将来将会严重威胁到各类集装箱船舶出口贸易企业的生存及发展。尤其,国际上越来越强烈的大型化需求使得长三角地区仅仅3艘的年集装箱船舶出口量显得尤为单薄。对此,长三角地区各大集装箱船舶出口贸易企业愈来愈需要进行转型升级,各个大中小型港口也有待革新设计及更新建设,各类集装箱装卸辅助设施及规则也亟待改革。

4.LNG船起步较晚,技术水平难以支撑其出口贸易扩张

LNG船作为传说中的“皇冠上的明珠”,其高技术、高难度、高附加值的三高属性深入人心。虽然早在20世纪60年代LNG船就已现身世界LNG运输市场,但中国LNG船的建造及出口都远远落后于世界船舶制造工业及进出口市场。自1999年LNG船专门小组成立开始,直至2004年中国第一艘14.72万立方米仓容的LNG船才由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开工建造。而在2011年,世界LNG船进出口贸易发展数十年之后,三角地区乃至于国内的首次承建的LNG船舶国外订单才又由沪东中华造船有限公司实现。自此,长三角地区乃至于全国LNG船舶的出口终于实现了零的突破。然而2012年全年,长三角地区却仅出口了2艘≤20000立方米的LNG船,共创产值3720万美元。不论是远远晚于世界LNG船出口贸易的贸易行为还是较少量的订单数量,无疑都指明了长三角地区LNG船出口的薄弱处所在。在当前的国际国外形势下,长三角地区的船厂规模相较而言不算很大,并没有形成良好有效的规模竞争力,其技术实力和规模效益都不足以支撑如今蓬勃兴起的LNG船舶设计、制造以及出口贸易。在LNG船航运市场逐年扩大的世界背景之下,在世界对于节能型、绿色型的新一代LNG船舶贸易的呼吁之下,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最重要的船舶出口基地,其技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以及新一代船体设计及发展能力无疑需要作出新的改善及发展。

三、长三角地区民用船舶出口贸易发展对策研究

1.船舶配套设备实现基地化、国产化,提升船舶工业附加值

船舶配套设备一直是船舶制造工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价格甚至能达到总船价的7成左右。然而,我国长三角地区船舶配套设备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各类技术、设计严重落后于其他船舶出口国家和地区,目前仍有极大多数国产船舶使用的是高额进口的船舶配套设备。据2013年不完全统计,我国船舶配套设备的国产率还不到40%。所以,在长三角地区每年高达数亿美金的船舶出口贸易中,虽然各个造船企业能够从中获取一定利益,但是由于各种技术壁垒的无形限制,我国长三角地区的船舶出口贸易俨然已成为低附加值的代名词。为此,长三角地区各大船舶制造企业应加大船舶配套设备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引进、学习及开发力度,规避资源和要素禀赋差异,力求在不久的将来能够摆脱“低附加值”的头衔,赶超日韩,成功降低国内船舶配套设备对国外厂家的贸易依赖程度。在国际国内市场树立起“自主创新,国产第一”的良好品牌形象。在船舶配套设备国产率较高的基础之上,真正地实现中国自己的国产船舶制造、出口、销售,在较高的科技水平以及附加值的辅助之下,为整个长三角地区创造更高程度更高水平的船舶出口贸易利润。为此,长三角地区各政府应该紧密联系,联合起来进行整体性区域产业规划,加紧兴建船舶配套设备产业基地,本着集中化、规模化的出发点,为长三角地区船舶配套设备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同时,还应向各大船舶制造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各类优惠政策或扶持政策,以便于各个企业更好更快更有效率地引进有关设计和技术,切实的将这些技术运用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从而更好更积极地推进长三角地区船舶出口贸易的高科技化进程。

2.建立绿色船舶产销链

船舶工业自产生起就是一种综合性的制造工业,随着全球现代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它俨然已成为一个能够为航运、海洋开发以及国防建设等政治、经济关键性行业提供强有力支持的重点产业,并且正逐步深入钢铁、机械、纺织、装备制造、计算机、电子信息等各个上下游周边行业。船舶工业的牵扯之广造成了其上下游企业众多的鲜明特色。尤其是在当今这个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社会,船舶制造业均以钢铁类船舶的生产制造为主,然而,这一系列生产行为导致的钢铁制造业等行业的巨大能耗及环境污染正深深影响着长三角地区船舶制造业的绿色效应。为此,长三角地区船舶生产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应努力建立一条绿色的供应链条,由原来简单的“生产-污染”改变为新型“生产-废弃及污染物处理、回收利用”的绿色生产模式。并且,各类船舶在行驶和使用过程中对海洋环境、大气环境的危害也十分巨大。各个船舶制造企业对于自身船舶制造及使用中潜在的各类污染及风险也应予以相应措施进行严密防范。对此,长三角地区各大船舶制造企业应加大对新型绿色船舶设计的研发、规范港口及货物装卸程序和模式以及着重关注各类船舶质量保障机制,避免船舶行驶过程中的过量排污,降低货物装卸过程中对港口及周围的环境污染以及减小污染事故频发的可能性,为世界海洋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3.坚定目标市场,进行大客户管理

所谓大客户,即为在各个企业的中长期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企业提供了较大利润或利益的那一小部分客户。作为企业经营利润的重要来源方,长三角地区各大船舶出口企业应坚定其目标市场,采取关系营销的方式,从大客户的识别和分析出发,通过对大客户信息的充分掌握及运用来建立、维护乃至于巩固企业与其大客户之间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尤其是针对国内外强势航运及船舶租赁企业,长三角地区各大船舶贸易企业应针对其特殊要求制定长期的个性化客户服务,熟练运用各类公关手段及谈判手段与其建立良好商业关系及信赖关系,力求将这些船舶需求企业纳入企业的大客户名单范畴,甚至将其发展成为企业的忠诚拥护者。与此同时,并且,在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之上,企业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组织激励机制用以妥善管理各个大客户,利用有限的资源对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长三角地区船舶出口企业稳定出口额及出口量,获取长期有效利润,降低不确定性风险以及达成市场份额提升的最终目的提供坚实的客户基础。

4.提高船舶出口售后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及忠诚度

船舶出口一直以周期长、批量小、单产单设计为特点存在于国际贸易之中。其产品类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就决定了其售后服务提供的复杂性及困难性。但是,在国内外船舶贸易需求持续减少的新时代,船舶出口的售后服务更显得尤为重要。为提高新老客户满意度,稳固众多老船东对企业的忠诚度,长三角地区各大船舶出口企业应该密切关注船舶出口的服务及售后服务管理,以“及时-准确-汇报-封闭”为基本方针,即“对于船东的维修请求及时反应———对于船东的要求准确理解———对于船东要按时汇报维修进展———对于船东的所有细微要求都能记录并且完美完成”,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要求做出不同的服务,同时严格规范企业员工的服务标准,力求为众多客户提供较为优质的售后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提升客户满意度,创立客户忠诚度提供优质的情感基础。

5.利用上海自贸区现实条件,发展长三角船舶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贸易交往也日益增加。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一种更隐蔽,更高级的形式来代替,绿色壁垒就产生了。本文在分析绿色壁垒的含义、表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现状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揭示了绿色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 论文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出口贸易 影响及对策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 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黄立新.绿色壁垒及我国的应对策略[J]. 外向经济,2000,(1). 胡蓉.试论GATT/WTO贸易与环境保护条款[J]. 当代法学,2002,(5). 姜芳.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与对策[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J]. 南开经济研究,2003(5).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1篇

一、 问题的提出 美国和欧盟于2009年6月23日就中国限制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墨西哥于8月21日也提出同样磋商请求。美欧申诉书中提到的原材料包括矾土、焦炭、氟石、镁、碳化硅、金属硅、黄磷和锌等。美欧认为,中国对这些产品采取的出口配额、出口税以及最低出口限价等措施对美欧利益造成损害,也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中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随即作出回应,表示中国有关原材料出口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中方的相关政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入世承诺,称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处理有关美欧的磋商请求。 美欧的申诉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即一国有无权利管制本国产品出口。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的今天,有充分理由相信这类问题还会接踵而至,一旦“安全阀”失控,贸易管制被突破,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所以,对这一问题的正本清源与据理力争应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从进出口贸易管制的历史角度,分析研讨WTO和我国外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主要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管制的理论与实践,对上述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供理论研究与实务部门参考。 二、 贸易管制: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 对外贸易离不开对外贸易管制(READE REGULATION,亦称“管理”、“规制”),因为对外贸易活动是一种涉外经济活动,而涉外经济活动必然产生涉外经济关系,在纵向层面这种关系由国家或政府颁布的具有公法性质的法律和政策加以调整和管理。 纵观国际贸易的发展史,自古以来贸易管制一直处于商务外交的中心,早期的贸易协定在处理领土与和平问题的同时就规制贸易管理。一国政府对其进出口贸易实施管制由来已久,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采取各种形式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加以规范。可以说,一国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管制进出口贸易,依法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市场,维护国家的至高利益,长期以来都是政府的一项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政府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贸易的准入、关税的征收、外汇的使用、商品的检验检疫等实施管制。这些管制的措施和手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其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但从实质上分析都充分体现了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处理对外贸易关系的总政策,成为政府管理和监督对外贸易强有力的工具。 以申诉方之一的美国贸易管制史为例,从政治独立走向产业壮大、经济强盛乃至独霸天下,美国第25任总统麦金利做了精彩的诠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工业生产大国,靠的是坚持了几十年的关税保护政策。”美国在建国之初,汉密尔顿就力主借保护贸易走工业化道路,激励年轻的美国发展制造业,与欧洲一比高低。美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的立法和贸易管制政策,促进制造业发展,促进商业和航运的发展。这些贸易管制立法和政策主要包括:征收保护性关税、禁止竞争性产品进口、禁止制造业原材料出口、向制造业发放补贴和奖金、免除或返还制造业原料进口税、鼓励发展和引进新技术和机器、加强对制成品的质量检验、提供便利汇兑和信贷、改善国内交通设施等1项措施。 随后,“禁运、战争、高关税”助推美国日益强盛。特别是保护性关税,提升为美国的核心贸易管制国策,一直延伸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二战后,美国赢得了“自由贸易”的资格,凭借其雄霸世界的实力,开始在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扮演“导演”和“警察”的角色,表明“致力于废除国际贸易中任何形式的歧视待遇,并削减关税以及其他形式的贸易壁垒。”但是,从战后国际经济新秩序创建初始,“利己主义”便渗透于美国的贸易管制政策,“国家安全”被置为美国贸易管制的突出地位,对于共产主义国家的贸易美国更是严加管制。如1948年美国针对所谓“战略性物质”拟定的一律禁止类和需要出口许可证类两张清单,包括了美国全部出口商品2700大类中的2300大类。 GATT的多轮谈判,美国在公平贸易的大旗下,一方面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植入大量非关税壁垒措施于国际多边贸易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又利用其独特地位寻求例外性待遇,着眼于打开他国市场大门从而保 护本国的产业和市场。从农产品、纺织品贸易长期游离于GATT,以及美国与他国不胜枚举的“自动出口限制”等“灰色措施”便可窥一斑而见全豹。据统计,仅在1985年,美国参众两院共提出了530项法案,其中半数以上是要求征收反补贴税、实现进口限制、提高关税以及与涉案国家达成“自动出口限制协议”的贸易管制法案。乌拉圭回合谈判及WTO的实践更是历历在目,从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及传统贸易规则的修订,美国谈判团队的作为和表现无不深深打上美国贸易管制的烙印,体现美国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 以上对美国贸易管制发展史的简要回顾与评介,表明美国一贯奉行的贸易管制政策,无论是在单边还是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内,是充分服务于美国的产业和市场的,一刻也离不开美国的国家至高利益。 三、 中国限制部分原材料出口符合贸易管制规则 必须指出,正如美国等西方国家有权按照本国的贸易管制政策和法律对其进出口贸易进行管制一样,中国政府也有权按照自己的政策和法律对本国的进出口贸易实施管制。在管制与反管制的论战中,西方国家从保护国内产业出发纷纷发表指责中国政府的评论,媒体也借题发挥,“妖魔化”中国的进出口贸易管制措施,诸如 “中国对原材料的限制扰乱了竞争,推高了国际价格,让欧美企业的处境更为艰难” 、“中国对炼焦煤等原材料实施的出口关税扰乱了国际市场,损害了欧美的钢铁等产品制造商的利益”等等。为迫使中国政府取消业已实施的出口贸易管制措施,美欧还不断挑起新的贸易摩擦,加大对中国的外交抗议力度。如美国商务部随后在10天之内宣布三起针对中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及中国出口产品均高达1亿美元左右。同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又签署法令,对涉及20亿美元、影响中方10万人就业、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等等,其贸易摩擦力度不断升级、前所未有。 以上种种论调与做法无不表明了发达国家在“公平贸易”旗帜下一贯的保护贸易理念,以及国际规则“为我所用”、“利益至上”的惯常行径,值得我们深思、警惕与回击。中国对部分原材料的出口贸易管制真的如欧美国家所言有悖WTO规则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笔者认为,我国的出口贸易政策完全符合WTO规则,符合世界各国包括欧美贸易大国的出口贸易管制之实践,具有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法律依据。 第一,政府管制贸易属于国际法所允许的政府一项重大社会职能(见前一部分)。 第二,政府管制出口贸易并不违背WTO的总体方针。WTO旨在“开放市场”,主要规范进口贸易措施。WTO的基本职能通常表述为“开放市场、制定规则、解决争端”。所谓“开放市场”,即指通过实施“无歧视”、“透明度”、“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等基本原则来降低关税、撤除非关税壁垒、放松贸易管制,给国外的进口产品与服务提供一个自由竞争、公平贸易的平台和竞技场,扫除进口贸易障碍,为进口产品与服务打开“绿色通道”。在这一总方针下,WTO致力于削减并约束关税,撤除并规范非关税壁垒,有条件地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及贸易等。所以,WTO所制定的各项基本原则以及各领域的具体协议,无不围绕着“开放国内市场”而运作。 第三,中国政府的管制措施符合中国外贸法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16条明确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这些特定原因共计11项之多。其中“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禁止出口的”的规定,明确授权政府对“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在必要时实施限制甚至禁止出口。可见,中国政府对部分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实施出口限制,完全符合中国外贸法的相关规定,是行使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的行政行为。 最后,国际贸易历史上各个国家在不同阶段实施的限制、禁止出口的大量案例,也可以作为我国政府援引参照的依据。在国际贸易的发展史上,西方贸易大国为保护和发展国内产业,保护本国自然资源,对本国的重要工业原料、战略资源物资特别是战略性高新技术及设备,实施出口限制或者出口禁止的案例比比皆是、数不胜数。时至今日,美欧等西方国家的所谓高新 技术及产品,对中国仍实现严格的出口管制,美国仍然保留了一些冷战时期限制与前苏联等国家贸易的法律。我们赞成“公平贸易”,但主张权利义务平衡,决不能接受“双重标准”! 四、中国限制部分原材料出口没有违背WTO相关规定 1. WTO规则主要针对成员进口贸易管制措施。正如前述,WTO其宗旨是“开放市场”,帮助产品制造者、服务提供者和进出口商进行商业活动,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并在世界范围内扩大贸易和投资,增加就业和收入。就货物贸易的“开放市场”而言,WTO规则针对的主要是一国的进口贸易管制措施,即:约束进口关税,约束非关税措施,对他国的进口货物开放国内市场。否则,简单地把一国的出口管制措施与进口管制措施混为一谈,不分轻重缓急和原则例外,牵强附会一概将其置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自由贸易原则”之下,这种理解和强求是不符合WTO“开放市场”的初衷的,也不符合GATT/WTO的理论与实践。 2. 中国实行限制部分原材料出口措施符合WTO“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众所周知,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构成WTO的基石。最惠国待遇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地对待其他成员,不在成员之间实现歧视待遇。国民待遇要求平等地对待外国和本国的产品和服务,在出口成员和进口成员之间实现非歧视待遇。在货物贸易领域,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给予任何其他国家产品的关税优惠,或其他与产品有关的优惠、优待、特权或豁免,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GATT第1条)。“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不对进口产品征收超过对本国同类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与其他国内费用等(GATT第3 条)。WTO的“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主要针对和规范的是进口产品,通过平等对待其他成员的进口产品,平等对待外国产品与本国的同类产品,达到开放本国市场之目的。显然,中国政府的相关管制出口措施及其具体实施是遵循上述规则的。 3.限制部分原材料出口并未违反“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鉴于禁止数量限制是实现贸易自由化的一种基本理念和奋斗目标,同时考虑兼顾各国不同的眼前利益,尤其要兼顾涉及一国国计民生大计或特别紧急情况,WTO作出了“原则+例外”的“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GATT第11条)。认真研究不难发现,WTO在规定了“普遍禁止”的同时,又作出了几项重大例外规定。其中一个规定,就是当涉及出口产品“国内供货短缺”、“可用竭的资源”、“农林渔矿产品”等,在一国国内市场“紧急”和“必须”的情况下,出口成员政府有权采取措施限制产品出口。由此可见,中国政府限制部分原材料出口并未违反WTO“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4.中国政府所采取之措施还完全符合WTO货物贸易法(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和第21条“安全例外”之规定。WTO货物贸易法(GATT)有关“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的规定值得认真研究与探讨,特别是其中“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事实上,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贸易管制措施的例外规定及我国的贸易管制实践,与WTO货物贸易法“一般例外”、“安全例外”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也符合WTO的宗旨和实践。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对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原材料出口实施一定的出口限制,是依法行使其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为,这些措施既遵循了我国外贸法的规定,也符合WTO的规则,具有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依据。同时,与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实践也是完全一致的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出口贸易面临巨大的挑战,我国企业要通过行业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分析国外绿色壁垒的种类及表现形式,为企业提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而努力。 【论文关键词】 出口贸易 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之后开始兴起。中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中不仅关税比例大幅度降低,而且不少非关税壁垒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限制。但是,随着“环保”、“生态”等观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壁垒”这样一种新型的贸易保护形式,目前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中一种主要的非关税壁垒之一。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 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 2.绿色技术标准 进口国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 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复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 4.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是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目前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立法形式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制定强制包装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 6.绿色补贴 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降低了自身的环境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而发达国家又会以这种“补贴”违反WTO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商品。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1.对纺织品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纺织品和服装不符合“绿色壁垒”要求的覆盖面约在15%。首先,在安全要求方面,许多国家明确提出纺织品的阻燃性指标;其次,在环境保护要求方面,主要是对纺织品所含有害化学品做出限制和禁止的规定,而且对纺织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环保要求和规定。 2.对机电产品的影响 自从1995年机电产品出口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产品后,就遭遇到了来自发达国家先进的产品法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方面的绿色壁垒。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的限制而被禁止销售。 3.对轻工业产品的影响 例如玩具产品,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玩具对儿童的安全性要求和有害金属含量限制。有的把影响儿童心理、行为、成长的玩具作为禁止的危险玩具。而我国玩具出口企业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有些使用的原料不合格,有的使用说明内容不完整,容易造成伤害的玩具的安全警示或警示说明不醒目,有些玩具没有标明适用年龄等。 4.对农产品的影响 天津,东港海关2002年第一季度农产品退运92票,总价值138万美元;浙江,2005年初宁波市一批出口到韩国、欧盟的水产品中被检出有杂质而受到暂停出口;2006年1月欧盟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这使得我国共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三、对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进行分析 1.双低——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检验产品的技术标准低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年~20年。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 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名目多而水平低下,难与国际水平接轨。 2.双盲——我国企业绿色观念淡薄,而且对国外的技术法规、标准缺乏了解 我国许多企业绿色观念淡薄,未能意识到绿色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而且,许多企业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也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和技术限制缺乏了解,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的出口贸易面临很大的困难。 3.竞争和分工——产业的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的影响 出于产业竞争的需要,有的发达国家采取了明显的歧视性措施。发达国家往往将污染较多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还把发展中国家作为倾倒工业废弃物的垃圾场。据统计,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35%危害生态环境,日本2/3的海外投资是污染产业。而且,这种行为也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治理成本,形成了不合理的国际环境保护格局。 四、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意识不断提高,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日趋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将日益增大。当前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推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使绿色经济意识融入每一个人的生产、生活中;同时,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树立绿色贸易思想,以顺应世界绿色潮流。 2.加强国际合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中国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团结与合作,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增强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力量和合力,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环保条约的制定;加强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寻求应有的优惠待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导致环境破坏的污染产业要严格控制;并通过多边合作,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力争让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术和资金援助。 3.积极做好环境标准化工作 ISO14000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目前已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同。对于许多出口产品来说,通过ISO14000认证是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必要条件。它不仅可以使产品冲破绿色贸易壁垒,而且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绿色形象,从而极大地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发展绿色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推行绿色认证 我国企业应该适应这一发展潮流,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境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规范,顺应绿色消费的需求;同时开发环保成本低、质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我国政府也要鼓励企业在这一新的国际贸易领域积极开展绿色营销,尽早申报绿色认证和绿色标签;而且也应该与有关国际认证机构建立相互认证关系,降低企业认证成本。 5.盯住国际标准,努力提高技术标准水平 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保护部门应该抓紧对国际公认的标准和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这些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只有采用达到或超过国际标准水平的技术标准,才能提升企业产品和生产的技术水平,才能有效地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支持体系,才能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6.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全程质量保障体系 要全面推行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就必须建立全程质量保障体系,使绿色技术标准贯穿于生产全过程。例如,大连普兰店生产的“莲粳1号”优质稻米,为冲破日本的绿色壁垒,全市1200余户签约稻农生产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获得了出口日本的许可证,每公斤收购价格高于国内市场40%。 7.建立行业应对机制,积极抗辩 我国在面对无理的绿色贸易壁垒时,应沉着应战、据理力争。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而设置的绿色壁垒,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通过双边磋商、谈判解决。 参考文献: 苗成才: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中国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王群发: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学习与探索,2007.1 王爱莲:21世纪环境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6 廖 灵:绿色贸易壁垒.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贸易交往也日益增加。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一种更隐蔽,更高级的形式来代替,绿色壁垒就产生了。本文在分析绿色壁垒的含义、表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现状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揭示了绿色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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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芳.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必要性[J].晋阳学刊,2002,(6).

[3]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J].南开经济研究,2003,(5).

[4]李湘等.国际贸易教程[M].上海:上海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5]黄立新.绿色壁垒及我国的应对策略[J].外向经济,2000,(1).

[6]胡蓉.试论GATT/WTO贸易与环境保护条款[J].当代法学,2002,(5).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4篇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加工为主体的出口贸易模式,这是一种以数量扩张、低价竞争为主要手段的粗放式发展道路。加工贸易出口已取代一般贸易出口成为主要的出口方式。出口商品结构以低技术含量、低附加价值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商品为主;出口创汇率长期处于低水平。由于加工贸易是“两头在外”,且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中国出口产业的发展同民族工业的发展,同花费巨资建立起来的国营工业的发展缺乏应有的联系,两者日益分离。据海关统计,1997年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全部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65.7%,国营企业的这一比重只有32.8%。现有出口模式是在借鉴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利用前几年相对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形成的。但目前这一模式已很难适应变化了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正面临日益严重的危机。 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 进入90年代以来,国内经济环境发生了许多变化,它们对出口正在产生并将继续产生日益显著的影响。由于现有出口贸易模式与外资利用密切相关,因此本文主要考察近年来我国引资格局的变化。 1.投资主体的变化。从改革开放到90年代初期,来华投资主体以东南亚等地区小规模的华人企业居多。这是第一代来华投资者。无论是投资规模、项目数量还是投资地位,他们都占绝对优势。但在1992年以后,欧美日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急剧增加。尽管项目数量和累计投资规模还不如前一类投资企业,但其增长势头强劲,已逐渐成为来华投资主体。他们资金实力雄厚,技术水平较高,是第二代来华投资者。 2.投资动机的变化。第一资者的主要动机是利用中国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和廉价劳动力资源,以降低其产品的劳动成本,提高价格竞争力。第二资者的动机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用自身的特定优势,如先进技术、资金实力等,抢占中国国内市场;二是为跨国公司的全球一体化经营战略服务。 3.投资方式的变化。因动机不同,第一资者大多倾向于同中方合营,不特别看重所投资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这有利于他们在经营活动中获得中方有关方面的更多优惠和支持。第二资者却多半倾向于独资方式,不大愿意合营。即使合营,往往也要求对企业有绝对控制权。这是为了使在华投资服从跨国企业全球战略的需要。 4.投资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变化。第一资者主要投向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加工工业,产品主要或相当一部分用于返销或销往第三国;为方便运输、节省运费和熟悉国际市场行情,这些投资大多集中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第二资者却更多地投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交通运输和金融业等。产品外销的比例相对较小。与此相适应,投资地区更多地向全国扩散。 世界经济近年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其中对我国出口发展影响最大的,主要是由全球金融动荡和后冷战格局所引起的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加工贸易出口而言,过去那种相对自由的国际市场环境已不复存在: 一是美国市场对我传统出口产品的需求相对饱和,今后很难保持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对美出口的稳定高速增长。首先,受全球金融动荡的影响,美国经济增长减缓的迹象日益明显,其进口需求将相对减弱。据美国商务部统计,1998年第二季度,美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逆差猛增至创纪录的565亿美元。1998年美国贸易逆差将达到2400 亿美元左右(1997年为1100亿美元),且1999年将继续增加。这将促使美国加紧贸易限制。其次,后冷战时代中美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美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放松对华贸易限制。美国国会调查局1998年8 月发表的调查报告称: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政府不可能顺利推行美国政府原先期望的政治、经济改革,因此中美关系只可能维持现状。在这样的中美关系框架下,不可对中美贸易关系的改善期望过高。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配额、贸易行为规范和人权等方面,美国政府不可能放松对中国施加压力。1998年8月中旬,美国海运委员会展开对所谓中国港口贸易壁垒的调查并以贸易制裁相威胁就是明证。第三,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和深化,拉美及东南亚金融动荡和货币贬值,大大提高了这两个地区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受到这些地区同类产品日益严重的冲击,面临新的竞争和障碍。 二是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和经济不振,使日元持续疲软,金融体系长期动荡。日本政府不仅在缓和银行体系危机、扩大内需方面行动过于迟缓,而且为了达到自己扩大出口、减少进口的短期利益,不惜 牺牲别国利益,对日元的持续疲软采取有意无意的放任态度。日本政府长期拿不出切实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来改革其金融体系,刺激经济复苏。受东方民族传统的影响,日本民众对经济萧条很敏感,一旦经济形势不妙,他们便尽量压缩消费需求,把收入储蓄起来,以备未来之需。上述因素在短期内难有根本转变,因此在较长时期内,日本市场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将相对饱和。我国对日出口很难保持稳定增长。 三是作为我国主要转口市场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受到欧美日益严格的限制,并陆续认定为已“毕业”的工业化国家而取消了对他们的普惠制待遇;今后要想继续通过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幅度增加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对欧美的出口也不太现实。 四是随着后冷战时代的到来,各国都把经济发展作为本民族的中心任务,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由于其产业结构特别是出口结构与我国现有出口结构相似,因而在国际市场上同我国展开日益激烈的竞争。最突出的是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甚至越南以及巴西、墨西哥等也参与竞争。 五是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带来了双重不利影响:一方面,危机大大降低了东南亚国家出口产品的劳动成本,严重削弱了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发展有两个基础:一是我国相对于东南亚地区的廉价劳动力优势;二是这一优势引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资本和技术向中国大陆的大量转移,在过去十几年中,正是这种转移推动了中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东南亚危机使上述优势大为减弱甚至消失,使上述转移过程严重受阻,使海外资本投向我国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势头大大减缓,甚至不排除今后出现部分资金回流的可能。危机的影响将是长期的、深远的,它一方面严重动摇了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从反面说明了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脆弱性:一个大国,以建立在外来资本和技术基础上的加工装配业作为出口的支柱,既不合理,也相当危险。 二、现有出口模式的主要缺陷 ——现有模式主要依赖于两个基础:一是廉价劳动力的相对优势;二是第一资者来华投资的迅猛增长。前述引资格局的变化已严重动摇了第二个基础。就第一个基础而言,在东南亚和拉美货币大幅度贬值、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的同时,我国工资水平的上升、劳动生产率增长迟缓和管理效率的低下,已使劳动力优势逐步弱化。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上,一个国家是否具有优势,最终取决于其单位产品劳动耗费的高低,而这又取决于三个因素:工资水平、劳动力素质、经营管理效率。劳动力的数量和工资水平曾经是影响单位劳动耗费的主要因素,但今天已日益让位于劳动力素质和经营管理效率所决定的劳动生产率。恰好在这方面我们不具有任何优势。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革命性应用,各发达国家正积极将科技成果广泛用于改造和武装传统产业。在发达国家,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今天已面目全非。以纺织业为例,它在发展中国家当然仍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但在发达国家,这一行业不仅没有因转移一部分到发展中国家而衰落,而且其性质正悄悄地发生变化。据专家介绍,新型无梭纺纱机代表了当今纺纱机的最先进水平;但据统计,过去十年中全世界95%以上的新型无梭纺纱机都安装在欧美发达国家 。伴随生产的日益自动化,劳动生产率成倍甚至数十倍地提高。个别国家的部分纺织企业已出现所谓“无人车间”甚至“无人工厂”,其单位产品的劳动耗费之低廉便可想而知。这样的纺织业事实上已不再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随着发达国家不断用新兴科技改造和武装劳动密集型行业,我国在这一行业上的相对优势正被不断地削弱,现有出口模式的第一个基础也正遭到严重冲击,今后将很难依靠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加工贸易维持出口的持续稳定增长。 ——现有模式使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过分依赖对外贸易量的增长,外贸依存度高得惊人。首先,由于加工贸易出口过度依赖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进口,因此出口的增长实际上主要取决于进口的规模;进口是为了再出口,进口主要不是为了满足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技术的进步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是为了维持出口数量的扩张。其次,中国外贸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即外贸依存度)已接近40%,远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国民经济总量的40%必须通过国际市场这一转换机制才能实现。近年来中国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中,相当大的成分是由进出口的数量扩张构成的。这是一种相当危险的格局。在推进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过程中,中国经济以及出口本身将很难承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冲击而保持稳定的增长。 ——在现有模式下,出口的发展与国内制造业特别是基础工业的发展缺乏应有的联系,两者日益分离。加工组装业是一个特殊的、“孤岛型”的产业,与国内其他行业的前向和后向联系极为薄弱。由于“两头在外”,原材料与零部件从国际市场来,产成品到国际市场上去,因而出口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前瞻影响”和“回顾影响”都很微弱,对国民经济的实际带动作用比它表面上看起来应起的作用要小得多。一方面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能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改造和进步,产业结构得不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另一方面,没能优化和升级的国内制造业和基础工业也就很难成为出口的稳固基础,为出口的进一步发展和出口结构的优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长此下去,出口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后劲令人担忧。据海关统计,1998年以来,我国加工贸易进口和出口的增长率都出现了明显的回落,上半年加工贸易出口仅增长8.6%,比去年同期下降12.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进口只增长1.8%,比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这预示着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发展后劲已经不足,并将影响整个出口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后劲。 ——现有模式形成了对外国品牌及其外销渠道的过度依赖。目前我们出口的大多是外国品牌的商品,缺乏中国民族工业自己的国际知名品牌。一方面,中国工业的发展长期不注重品牌效应,没有品牌意识,更谈不上完善、成功的品牌战略,所以始终拿不出自己的国际知名品牌。另一方面,在近年来的加工贸易出口中,无论是中方独资企业,还是中外合营企业,都是按照外商要求进行加工,使用外国品牌开展外销。对于缺乏自有品牌的中方来讲,使用现成的外销渠道和有一定知名度的外国品牌,不失为迅速扩大出口的一条捷径。但是这种实质上的权宜之计却带来了两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是加深了中国工业和出口对外国品牌及其外销渠道的依赖,助长了中方在开辟外销渠道、开发自有品牌方面的惰性。二是中国企业成了外商品牌的加工和推广基地。 ——现有模式使中国的外贸增长指标失真,夸大了中国的实际进出口能力和中国经济实力。中国企业从加工贸易出口中,只能获得一点点加工费。它仅占出口产品总价值的很小部分,其余部分都是进口原材料或零配件;且我国加工贸易的进出口市场严重错位:进口市场主要是东南亚,出口市场则主要在欧美。当成品输往欧美时,对方却将产品全部价值统计为中国对其出口。以中美贸易为例,按美方统计口径,中国每年对美出口额非常庞大,并形成中方巨额贸易顺差。但对中方来说,这实质上是一种虚假的出口额和虚假的贸易顺差。它却成为对方讨价还价的重要筹码,使中方在中美贸易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据海关统计,1997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达到3251亿美元(其中出口1827 亿, 进口1424亿)。由于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占全部进口的49.3 %, 因此约有700亿美元的价值既被作为进口额统计,又被作为出口额来统计。 这实质上夸大了我国的外贸实力特别是实际的出口能力。帐面上的这种“虚假”出口规模的连年快速膨胀,很不利于我国在有关对外贸易谈判中取得主动。 ——现有模式很不利于充分利用西方国家分配给我国的有限出口配额,最大限度地扩大出口总额。由于西方国家的配额限制一般只限进口产品数量,不限进口金额,对我国来讲,在出口数量一定的前提下,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单位售价就成为扩大出口创汇额的唯一选择。在现有模式下出口品的附加值和单位售价都很低;受有限的配额限制,进一步扩大我国出口创汇总额的余地非常有限。 三、几点建议 面对变化了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们应该也必须变外在压力为内在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及时调整现有的出口贸易模式,逐步形成以国内制造业而不是加工装配业为基础、以一般贸易为主导的出口发展模式,使出口的长远发展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两者之间形成相互推动的良性循环。 1.应结合国内外经济条件的变化,尽快确定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国家出口产业战略,并且从战略指导思想上把上述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全方位地扶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国的战略性出口产业,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换代作为出口发展的基础来推动出口结构的优化和出口模式的转换;逐步改变出口产业同国内制造业特别是基础工业日益脱节的状况,把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同出口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统一起来;把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同重点出口产业逐步统一起来。 2.大力加强政府对企业的全方位的出口信息服务;同时尽快废除出口经营权的审批制,实行出口经营权和经营范围 的登记制,努力发掘和培育一批新的潜力巨大的出口企业集团和拳头产品。 3.利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大力提倡和鼓励提高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国产化程度。对于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或者有巨大潜力的企业,应该给予更优惠的税收待遇,并提供更多、更优惠的信贷支持。 4.以信息技术革命为契机,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将出口优惠与鼓励进一步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产业和出口企业倾斜。 5.调整进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逐步改变进口主要服务于出口数量增长的不正常格局,让进口主要为国民经济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与优化服务;在发展出口的政策指导思想上,应该下决心以牺牲速度来换取效益,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出口增长数量和速度,忽视出口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错误倾向,变速度型增长为效益型发展。 【 〔1〕1995—1998各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1997年中国经贸发展概况》。 〔3〕美国商务部贸易统计资料:1998年第三季度。 〔4〕美国国会调查局调查报告,1998年8月号。 〔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有关新闻公报。

出口贸易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亿美元,年均增长31.2%,高出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14.2个百分点。尽管浙江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在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迅速增长,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989年的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万美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见,浙江的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衡量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在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很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具体到某一省份的实证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时间较短,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少,占GDP和进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尚不显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进一步凸现,研究这一经济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迄今为止,虽然对各国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为数众多,但众多的理论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结论只有二个:一是以芒德尔为代表的相互替代关系理论(Mundell,1957);二是以小岛清(1987)为代表的相互补充关系理论。芒德尔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认为,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常常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开贸易壁垒,成为对外贸易的替代物,从而也就出现了“贸易替代型对外直接投资”。而小岛清的互补模型则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小岛清模型的基本含义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不同的条件下,一国对另一国的直接投资可以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改变双方的比较优劣势的态势,从而直接创造了对外贸易。无论是芒德尔的替代模型,还是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这既有统计数据残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统计方法与工具上的瓶颈。

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为数不少的经验统计显示,贸易与直接投资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Lipsey、Ramstetter和Blomstrom(2000)依据日本、美国、瑞士的统计数据,研究了这些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Markuson(1983)和Svensson(1984)对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的”还是“非合作的”,如果两者是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互补关系,如果两者是非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替代关系。以上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分析,而对于有其自身特点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对印度进行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贸易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上述结论的差异表明,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且这些研究大多数是针对发达国家,对于处在转型经济的中国来说意义甚微。由于国内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甚少,而具体到某一省份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更鲜有人为之,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历年统计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两者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由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加之统计数据并不完善,样本仅设定在1989-2005年之间。本文选取浙江年鉴和200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衡量对外直接投资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FDI)衡量外商对浙江省直接投资量,以出口额(EX)、进口额(IM)来衡量对外贸易。蔡锐和刘泉(2004)认为,FFDI在中国发挥作用时,中国的吸收能力存在时滞问题,同理,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也可能存在时滞问题。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为止累计的浙江省内外向对外直接投资值总和(ACFDI、AFFDI)。同时浙江省经济增长较快,其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引入变量“浙江省生产总值指数(GDP)”来度量浙江省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

(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只有平稳的时间序列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在此对序列采用ADF检验,其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别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表明这些变量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即零阶单整。LnEX和LnI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其差分后的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两个变量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一阶单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该变量也是一阶单整。对LnFFDI进行二阶差分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二阶单整。

综上所述,序列lnEX、lnIM、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为二阶单整序列。依据协整理论,对于通过平稳性检验且为同阶单整序列来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文献均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拉动作用,着重分析两者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到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进口与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长期稳定关系(张如庆,2005)。其研究的重点只放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视了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贸易的滞后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为避免忽视进口的作用,首先单独分析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与出口、进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2)

综合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并依据DW值与t值,运用向后回归法进一步筛选可以被替代的变量,删除t值不显著变量,同时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和自相关。

对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解释变量)与出口额、进口额(被解释变量)做OLS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回归方程(1)表示LnEX与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2)表示LnIM与LnC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根据表3与表4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作用较显著,模型拟合优度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关与异方差。模型估计式(1)、(2)的残差序列为平稳性,变量lnEX、lnIM与lnCFDI、lnFFDI、Ln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由回归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0709%;FFDI每增长1%,EX将增长2.5622%;AFFDI每增长1%,EX将减少0.312821%;GDP每增长1%,EX将增长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起步较晚,相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说总量较少,所以对出口的贡献程度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对出口贸易产生了正向影响,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了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当年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却对浙江省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与一般看法和直接统计结果相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越来越明显,市场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替代作用将逐步显现。

由回归方程(2)可知,CFDI每增长1%,IM将增长0.054923%;AFFDI每增长1%,IM将减少0.241292%;GDP每增长1%,IM将增长2.333%。同理,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对进口的贡献程度也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方程可知,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导致了进口的增长,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中为了获得自然资源、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实情,从而带动了浙江省进口贸易的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说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土化,需要进口的原料更多地来自本土,从国外的进口减少了。(四)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模型(ErrorCorrectionModel)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计量经济模型,成为协整分析的一个延伸。若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短期出现了偏离均衡的现象,必然会通过对误差的修正使变量重返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将短期的波动和长期均衡结合在一个模型中。

由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浙江省生产总指数与进、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惟一的协整关系,因此可对各模型分别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误差修正模型(3)中,协整关系对EX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则误差修正作用降低了当期EX(弹性系数为-1.062),EX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一定稳定性,而且误差修正模型ECM项对应t值较高,说明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短期比较稳定。

在误差修正模型(4)中,协整关系对IM的增长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IM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修正作用也降低了当期IM(弹性系数为-1.115)。IM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稳定性,这体现着短期内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贸易的稳定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外商直接投资额FFDI、生产总指数GDP与进口贸易额、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协整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口增长、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长期关系看,CFDI、FFDI、GDP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若干年内,对外直接投资在浙江省已经逐渐转型,从追求人力资源优势的生产型投资逐步转向追求市场的市场型投资。这样的转变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是十分明显的,无疑明显影响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长规模。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能产生出口引致效应,即由于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等出口的增加。

从前文实证分析来看,CFDI、FFDI、GDP与进口贸易之间也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表现为对进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母国原材料的进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经济实力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资源极其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许多重要的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几乎完全依赖外省或是从国外进口。因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能在国外获取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它们对进口贸易无疑有强劲的促进作用。其次,随着浙江省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已经或者将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为规避贸易壁垒而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能缓和双边经济关系,化解贸易(张如庆,2005),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全局,现阶段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与贸易额相比,比重还很小,2005年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00158(注:根据2005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而世界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5634(注:根据2004年《世界数据报告》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从短期关系看,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CFDI与出口贸易短期均衡关系显著。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且t值显著,证明了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母国出口贸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限制到鼓励的发展历程(齐晓华,2004)。由于其规模太小,对进出口的影响还不及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得大。但据权威研究报告预测(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强省也首当其冲,必然大幅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随着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大,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将逐渐增强。

本文实证表明,浙江省CFDI与进口贸易也存在短期均衡关系显著,CFDI与进口贸易的关系也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相比之下,CFDI对进口贸易的短期调整作用更强。

从浙江省当前贸易战略出发,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充分重视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对能产生进出口贸易互补、创造效应的对外直接投资给予各种政策优惠,从而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往政府有关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制定大多涉及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而并不直接制定与贸易有关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我们必须跳出这种思维模式,直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使浙江省企业步入国际化发展阶段,逐步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提升产业结构。

对企业界而言,加入WT0后,国内市场上国内外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只是固守本地市场而放弃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其国内市场份额势必逐渐被吞食。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浙江省企业必须增强国际竞争意识,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投资促进贸易,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参考文献:

蔡锐,刘泉.2004.中国的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是互补的吗?——基于小岛清“边际产业理论”的实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8).

齐晓华.2004.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现状与趋势分析[J].投资研究(3).

邱立成.1999.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J].南开经济研究(6).

小岛清.1987.对外贸易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437-442.

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参与国际分工趋势展望[J].经济研究参考(49).

张如庆.2005.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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