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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

新公共管理论文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全新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公共管理所提出的全新管理手段和措施在明确公私部门没有存在实质差异的前提之下,全新公共管理逐渐开始应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提升工作效率。全新公共服务不是反对效率价值,其仅仅是在批评公共管理、否认公私部门实质差异性的基础上,逐步开始承认全新公共管理中提升效率的一些技术和创新性方法,譬如人事管理中使用短期雇佣替代公务员终身制,采用科学合理的招聘程序,建立逐层划分工资的绩效制度,加强结果的灵活操作性等相关的内容。

(二)全新公共管理中蕴含的服务理念通常来看,全新公共管理与全新公共服务分属于不同的治理方式,然而,本研究对二者进行具体的研究后发现,全新公共管理存在以下几种性质:首先是全新公共管理落实了工具主义的理念,主要使用经济学理论与市场竞争规则,在严格的制度与程序范围内进行大刀阔斧的变革;其次是全新公共管理中弱化了公共权力,使其逐步向社会分化;最后是新公共管理培养了社会自治力量,行政开始从客体向中心演变。全新公共管理主要是缩减政府规模,降低不必要的规制,让政府管理从大量繁杂的公共事务中得到解脱;使用公共政策来引导公共产品的生产与竞争,以期提升公共产品的生产效率与质量,在整个过程中都会让社会组织等相关人群开始主动提高自治能力,而社会自治力量的演变也在这一方面显示出服务理念的提升。因此,新公共管理同新公共服务之间有着非常多的相似点[2]。

二、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的区别

(一)公共行政的回应目标差异全新公共管理的主体是顾客,将普通群众视为顾客,同之前的公共行政相对比,更加注重普通大众的地位和价值。新公共管理提出政府的行为必须要向企业学习,最大限度将政策建设成顾客可以从中自由的选取,可以让顾客进行全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然而,顾客本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群,全新公共管理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将政府的公共政策从政治领域逐步纳入到市场中,但是,从新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考虑,把普通大众作为顾客,同时从经济学方面来研究政治问题,其实就是注重顾客的短期盈利。因此,全新公共服务通常从反面出发,以尊重公民的权力为基准,将人民看成存在相同利益的群体。所以,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在认识回应目的特点上存在差异,使得其中存在不同的社会治理方式;通常前者针对顾客选取爱好的回应,借助的是企业家精神,公民仍处在客体的地位;新公共服务强调普通大众应该参加到行政中、成为政策制定的主要群体,让公共行政成为一种非常民主的治理模式。

(二)追求利益的差异新公共服务主要注重多元化治理,任何公民与团体都可以协同管理公共事务,相对于政府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同机构组织以及公民共同找寻代表公众的利益,同时为实现这些利益而努力。从新公共服务对于行政规范性问题的分析过程中可以很容易的发现,政府的目的与企业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出入,政府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手段和保障,必须保证公共利益处于绝对的核心地位,让公共问题的处理方案与产生过程都能够较好地满足正义、公正以及公平的标准和准则。而新公共管理主要利用市场的方法处理政府遇到的困难,若将政府比作是企业,则是借助企业的精神和理念来控制公务员的行为,在容纳私人部门管理技术的同时,也相应地汲取了私人部门的价值观念。所以,从二者的利益来分析,本身存在着较大的冲突,一边是新公共管理不承认存在公共利益,另一边则是公共管理同公共利益间没有丝毫的联系。

(三)理论思维取向上的差异全新公共管理的私人部门管理手段与经济研究角度都是为了改善政府工作效率低下与呆板的形象,以更加有效与灵活的形象面对普通大众。所以,全新公共管理主要以理性为改革准则,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集中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与方法等方面,通过理性的手段实现公共管理的效率。而新公共服务延续了新公共行政“民主行政、社会公平”等价值观,关注公民的权利。如某位学者所说,公共管理人员必须追求回应性的提升与公民信任度的加强,将公民参与政府管理视为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公民会积极注重公共利益,政府必须协助公民提升整个过程中不同方面的能力。新公共服务关注公民参与和民主治理,将公共利益放置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政府的职能必须从控制管理转到服务,让全新公共服务理论基础更加具有群众基础,所以是以民主为主要的改革形式[3]。

(四)价值取向差异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存在差异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价值取向不同。新公共管理关注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和效率。在效率价值的引导之下,新公共管理将政府的服务对象视为顾客,在管理上可以良好地使用市场机制与竞争机制,表现出绩效与结果。目前,顾客服务与绩效衡量等相关思想理念逐渐成为公共行政用语的构成因素。新公共服务本质上是对新公共管理等主要以经济理论与自我利益为主导模式的深思;从价值取向来看,新公共服务注重的主要价值是社会公平、回应性等相关内容;新公共服务注重服务的使命与价值,关注公民参与以及公共责任制等内容。因此,从本质上来看,新公共服务体现了行政理论发展过程中的民主价值取向。

三、结语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公共管理基本新问题初论摘要:公共管理(学)的发展,需要我们对公共管理的主体、客体和方法等基本新问题作更进一步的探究和探索,尤其要注重我国公共管理和西方公共管理的本质不同。公共事务是公共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我国公共管理要果断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要立足中国国情,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体系。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公共管理的一些相关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总体上看,公共管理对我们还是一个新课题,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些基本新问题,如公共管理的主体、客体和方法,仍然需要做更进一步的探究和探索。一、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起点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没有公共事务,就没有公共管理。所以,探究公共管理,首先要明确公共事务的内涵、性质和范围新问题。在西方,公共事务是和私人事务相对的概念,是指提供关涉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从根本上讲,这种观点来自社会契约论。个人经由社会契约而结成国家,在组成国家的过程中,个人把裁判纠纷等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形成政治权力,由此,国家的基本职责就是管理这些个人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事务,即公共事务。在这样的逻辑下,国家管理公共事务就是要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需要,当然也就是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这种看法片面强调了公共事务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相关性,没有揭示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也没有反映出国家是为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在保护和实现谁的利益。我们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公共事务,是指该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把社会控制在“秩序”范围内,推动社会发展,所进行的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和要求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它具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公共利益必然反映出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也必然满足统治阶级的根本需要。二是公益性。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是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不能只为供给方单独享有,而是会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因此,从形式上看,公共事务的受益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三是多样性。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质和量方面的需求偏好千差万别,而且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向。这就决定了公共事务种类繁多。内容广泛,同时也决定了公共管理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四是层次性。公共事务所针对的是不同层次的公共新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员范围有大有小,由此,公共事务可分为全球性公共事务、全国性公共事务和地方性公共事务等不同层次。其中,阶级性和公益性是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多样性和层次性是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所谓政治性公共事务,是指和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关,涉及国家政权稳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加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军事、外交。司法、维护公共平安等。政治性公共事务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特征,但同样具有公益性,比如,国家平安和公共平安不仅对统治阶级有利,也对被统治阶级有益。社会性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和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社会性公共事务同样具有阶级性,都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在阶级社会,国家承担着管理两类公共事务的职责,对政治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称为政治职能,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则称为社会职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职能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职能是为人民服务,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处于同等地位,其活动方向、总功能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政府职能转变新问题上要注重防止一种错误倾向,即把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片面理解为以社会职能代替政治职能,强化社会职能必然要以弱化政治职能为前提。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国家职能的内在统一性。事实上,强化社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国家政治职能,相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治职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公共管理的产生伴随着公共事务的产生,人类社会就出现厂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活动。从历史上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主体、客体和手段方面有所不同,根据这些方面的差异,可以把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早期成长阶段,从公共事务管理产生之初起一直到19世纪中叶。这一时期还可以分作两个阶段:门)在原始社会中,仅存在简单的社会性公共事务,社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自我管理;门)在国家产生之后,政治性公共事务产生并日益突出,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功能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主要运用的是经验式的管理手段。第二阶段是公共行政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在这一阶段中无论是政治性公共事务还是社会性公共事务,其内容和范围都迅速扩大,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管理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政府最终成为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第三阶段是公共管理阶段,从周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在这一阶段,社会性公共事务的内容和范围更为扩大,复杂性大大提高。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暴露出诸多弊端,由此引发了西方发达国家大规模的政府改革浪潮,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日趋多元化。另外,现代企业管理中的许多管理方法被引入公共管理之中,公共管理手段趋于多样化。可见,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古已有之,但长期以来,或者是特定的社会条件限制了政府参和或不需要政府参和,或者是政府力量过于强大而拒斥了社会参和,一直没有形成政府和社会合作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条件,换句话说,一直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当然也不会产生单独的公共管理学科。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实际上是指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形成了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的。开放的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公共管理就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在互动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活动。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将越来越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在国家消亡之后,国家权力复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将完全依靠社会自身力量来完成,公共管理这一特定的历史范畴也就会结束其使命。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开始了行政管理改革。其根本的动因来自于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国家和企业。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根本变化,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必然要求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观念。方法。体制等方面进行彻底变革。尽管这种变革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背景和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改革也开启了公共管理的进程,这一进程和国际上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向相契合,同样需要我国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重新思索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和方法等新问题。三、公共管理的主体分析公共管理是以公共事务为主要对象的管理活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公共事务本身的层次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在我国,依据管理主体和公共权力中心的距离,可以将其划分为六类:第一类是直接把握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广义的政府),也可称为权力组织;第二类是执政党,它在权力组织的形成和运行过程中有着正式的。合法的。重要的地位和功能;第三类是政治团体,它们和国家权力不具有正式的。直接的。法律程序上的联系,但是也和国家权力相关,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第四类是依靠法律和政府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部门,如各类事业单位等;第五类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第六类是不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民间组织,一般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中介组织将伴随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发挥越来越显著的功能,成为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可见,随着和公共权力直接联系的紧密程度由强至弱,不同主体所处理的公共事务的性质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政治性趋于减弱,而社会性趋于增强。总之,公共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式体系。目前,这一体系的构成是: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各种非政府公共部门。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公共管理中的功能日益凸显。这种公共管理的主体体系和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主体范围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党的领导保证了公共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在西方国家,政党主要围绕选举和议会开展活动,组织松散,派系斗争激烈,布满权力倾轧,因此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而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历史经验所证实的。当然,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党要作为一个权力组织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党的核心地位和领导功能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接受党的领导并不是因为党拥有权力,而是因为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所以,党要依靠正确的纲领和政策来发挥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功能。在一切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都要把党的领导原则贯穿始终。当然,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全社会实施,必须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人民行使权力的过程。其次是有关政治团体的新问题。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社会团体,基本上是互益性质的,主要是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服务,代表和维护这个人群的利益。在这一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或在追求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这些社团承担。参和和影响着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我国的政治团体,也称人民团体,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非凡的社会团体,特指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群众团体。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团体,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和和民主监督的功能,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团体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既体现党的政治性的要求,又要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从而发挥组织、参政、监督和教育等功能。因而,人民团体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非凡的功能,即寻找党和政府需求和其所代表的群众需求的结合点,这和西方国家社团只谋求其内部成员的整体利益有着严格区别。最后,自治组织也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特定的功能。但在西方,自治组织一般在法律框架内实行自主管理和活动。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包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单位中的职代会,这些自治组织在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扩大群众政治参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功能,同时也承担着一定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管理任务。这些基层自治组织自身的发展,行为的规范,以及效能的发挥,都取决于能否接受党的正确领导和政府指导。尤其是目前基层自治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还需要大力培育。健全和发展,只有其自身力量得到充分提高,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功能才能真正显现出来,才能协助、补充和延伸党和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四、公共管理的基本方式和方法马克思主义认为,管理具有两重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一方面,管理普遍存在于一切社会协作生产和社会公共生活的过程中,具有自身的一般规律,这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可学习和借鉴性。另一方面,作为~种社会活动,管理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必然体现出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意志,这使得管理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性质,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非凡性。管理方法是一般性和非凡性的统一。依据管理和管理方法的两重性原理,我们可以把公共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概括为两个层次,即实质方法和技术方法。实质方法是由于社会属性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而采用的适合各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必然体现该社会的特定生产关系。它包括法律手段。政策手段、思想政治手段等。技术方法则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但和社会生产关系属性的相关性不大,可以为不同社会制度中的人们共同采用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管理技术方法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既采用了资源和支出控制的技术,也使用了用于保证个人和团体绩效的技术。其中,收支猜测。财政趋向监控。战略计划。零基预算。目标基础预算和方案预算被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是最有效的几种方法。另外,纯粹的管理技术手段也获得了极大发展,主要表现在计算机和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普遍应用方面。我国同样处于公共管理的发展时期,对于这些技术方法,应该积极借鉴。吸收,使之为我所用。在实质方法方面,我们必须充分注重到我国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性质。政治体制和发展阶段上的不同,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发展道路,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模式和方法。在我国,最具特色的公共管理方法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1月,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又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木可偏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从治理国家的大局出发,指明了我们党治国方略转变的根本方向。法治是要求党和国家机关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德治是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包括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也包括提高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意识,尤其以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官德”建设为核心。只有把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活动和“官德”密切结合起来,才能贯彻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公共事务除了要应用法治和德治手段外,还要运用政策手段。尤其是在制定法律还不成熟的社会条件下,对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新问题,就要由政策来加以解决。公共管理学所要探究的政策,是党和国家把解决全局性新问题的方法细化、具体化的结果。在当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国际国内情况瞬息万变的条件下,决策就成为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为了避免和减少决策的失误,就必须要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化是对决策的共性要求,在中西方没有本质区别。民主化则必然反映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公共管理决策必然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公共决策在名义上反映的是全民的公共利益,事实上所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五、立足国情,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体系公共管理学以公共管理活动为基本对象,主要探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管理什么以及如何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看,公共管理学不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简单否定,而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积极发展。我们主张积极借鉴经济学。管理学乃至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先进成果,但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决不能脱离政治学和行政学这个学科基础。由于目前对公共管理的探究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里开展起来的,缺乏必要的基础理论积累,所以极轻易出现纯技术化的“管理主义”倾向,即仅仅把公共管理看作是管理学,而切断它和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内在联系。这种倾向是十分有害的。公共管理学应该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体,不仅要解决“如何做”的新问题,也要解决“为谁做”的新问题;不仅要回答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公共事务和社会新问题如何解决的“管理”新问题,同时更要回答“为何做”和“为谁做”的“公共”新问题。从探究对象来说,公共管理学不再像传统公共行政学那样更多地将自己限制在对政府行政机关的探究上,而是把探究范围扩展到其他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方面。从探究焦点来说,公共管理学从以往公共行政学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的探究转到重视项目。环境。战略和绩效的探究。从探究方法来说,公共管理学要改变以往以规范探究为主的做法,重视量化方法和案例方法的应用,广泛吸收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分析方法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手段。因此,公共管理(学)的发展,离不开更开放的学术视野和更广阔的学科发展平台。就我国而言,既要从西方相关学科的发展历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更要容许国内多种意见和看法的争鸣,从而把整个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发展,建立在全面而充分的学术交流和讨论基础上,使其理论成果能够更好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而服务。明白了公共管理学和公共行政学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按照公共管理活动的主体。客体和方法等三个基本范畴,建构起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概略地说,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一是主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组织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党政关系理论;政社关系理论;政事关系理论;政企关系理论;社会中介组织理论;社区发展理论等。二是客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事务的基础理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公共平安和公共秩序维护;新兴公共胜社会新问题;公共财政和预算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组织外部关系协调等。三是方式篇,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统治到治理:管理模式的转换;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新技术对管理方式的影响等。我们相信,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定会为公共管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注入持久的活力;而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的成熟和发展,也必然会为我国的公共管理事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和指导。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域公共问题;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创新

从历史的层面说,自伍德罗?威尔逊(Wilson,1887)以来,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拥有自身合法地位的社会科学,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始终不乏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甚至出现“理论丛林”的局面;而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也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公共管理环境的权变需求,也为了更好地体认公共管理这门学科的社会性和应用性特色,本文作者在国内公共行政学界率先对“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①。现在看来,伴随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统社会公共问题“区域化”和无界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种有别于全球治理(国际公共管理)、国家公共管理、地方公共管理的区域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区域公共管理面对和要解决的是区域性公共问题,因而它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行政”②,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区域公共问题及其成因

(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滋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公共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世界景象和社会生态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嬗变。当前,人类更是全面过渡到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齐头并进又交相辉映的时代。在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突飞猛进的时代,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一方面,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新区域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①、封闭式区域化向更具开放性的区域化模式转变,加之作为政治目的的区域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洲际内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明显增加。诸如相互贸易与投资、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性公共问题,依靠民族国家的内部力量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寻求洲际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集体决策和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使得由若干毗邻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变得更加相互依赖,由此滋生了更多难以回避的中观区域公共问题,如“新柔廖”次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三国毗邻区域)的合作供水问题,“图门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政府协调等问题。

(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1949~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惟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内的分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一盘棋”的统一市场环境;而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更宣告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国际市场机制接轨,需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从集权与分权的政治逻辑来看,市场经济下中央政府实行经济性分权政策是好事,它能够诱发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的慢慢形成,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催生的这些问题,不仅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而且还超越了计划体制下那种由上至下的政府治理能力域限,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僵化法则已经力不从心,迫切呼唤区域公共管理这种治理新机制的诞生。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由此引发了社会公共问题的空间重组和空间集聚,其结果也萌发了复杂的区域公共问题。主要表现在:1.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目前占社会六成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村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也任重道远。在我们看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政治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差异,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的问题。从这一视角看,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非常值得区域公共管理开展长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探究,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村改居问题、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等等。2.行政区划变革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几千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迭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多股动力的促动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因此,需要加强公共管理学科视野的研究。3.流域治理问题。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从行政区域的角度看,流域又是不完整的,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四)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加剧。从现代化进程和发展理论视角来看,从清末的“洋务运动”、“西学东渐”到建国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历经艰辛,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毋庸置疑,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赶超型现代化国家,因而与西方发达现代化诸强相比,我国的综合现代化水平还很低,仍基本处于“经典现代化”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再现代化”甚至超现代化水平相比,更有天壤之别。尤为突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严重非均衡发展的国家,其内部的现代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空间区域上表现出巨大的落差,由此产生一系列事关国家或地区发展前途的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1.国内的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明、社会发育、竞争优势等方面差距明显,形成发达区域、次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发展鸿沟。2.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出现滞胀和结构性萧条的发展困境,已经凸显出“问题区域”的态势。3.老、少、边、穷的地区现代化水平不容乐观,与沿海先发区域间有差距扩大的“马太效应”趋势。4.沿海一些发达省份的内部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较为明显。笔者认为,从中国内部的区域发展与公共管理的互动逻辑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挑战,处理和解决好了上述一系列区域性公共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二、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就目前来看,对于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而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链条中,还存在诸多的漏洞与缺失,难以胜任区域公共问题的合法、合理和高效治理。这些缺失主要是:(一)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思想根深蒂固。众所周知,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传统和“大一统”治理意识,对于社会公共问题的管理,历代统治者习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几十年的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更是强化了“国家简单化”的治理理念。如果从治理的技术层面来说,我国政府传统的这些治理特质,可以概括为“行政区行政”。所谓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看,行政区行政适应了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封闭社会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发轫于农业社会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契合了政府专制统治的传统。自工业社会以来,基于韦伯的“现性”而构建的稳态的“科层制”结构,更是使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封闭性和机械性发挥到了极致。2.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根据行政区划的人为切割来治理国家和地方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向型行政”或“闭合型行政”模式。内向型行政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画地为牢”和“各自为政”的,甚少关注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3.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上看,行政区行政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惟一主体,政府成为万灵和万能的“全能”政府,可以预见和处理所有社会公共问题,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并监督其执行,从而包办和代办了单位行政区域内部的大小公共事务。4.从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上看,行政区行政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和闭合性。也就是说,根据“科层制”所内蕴的层级分设和层级节制的基本法则,政府公共管理权力在行政单元内部的日常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和单向度的,由此形成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的“金字塔”式闭合结构。特别是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由于一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原则,这使得按行政区划切割的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博弈规则,很难自觉生成一种“地方政府区域公共管理共同体地方政府”的谈判协调的制度安排。5.从公共问题治理的层次设计看,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层次设计是行政区行政的基本法则。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进而设计机构类同、职能重叠的等级治理架构。很明显,那些跨越这些等级层次的外溢性区域公共问题,不在等级制治理的层次设计视野之内。

(二)现代区域政策框架尚未成形。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国内区域问题的治理,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有的放矢的一整套区域政策作为保障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过多次区域范围的划分,也先后实行过区域均衡发展、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和梯度发展等多种发展战略,投入了大笔公共财政资源。但是,区域发展的公共绩效一直较为低下,达不到政策设计时的理想目标。其中的症结何在?有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政策,是我国区域发展一直走不出恶性循环的主要根源[1](P540)。其理由是:1.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政策制度基础,比如区域政策实施机构不是立法的产物,没有专门负责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2.不存在可供区域政策利用的区域划分框架,比如中国的区域划分都是草率、笼统的,范围太广,不具有实施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除扶贫政策外,缺乏针对问题区域的政策。4.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较为实际地揭示了我国区域政策的误区和问题。中国确实缺乏西方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区域政策。这是因为,欧美国家的区域政策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法治、有限政府、公共治理的多元机制等),而中国的区域政策过程,由于长期受人治行政、集权体制、全能政府、扭曲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区域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区域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部门分割”、“政策的相互打架”症状就成为中国区域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健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除了上述两大问题外,在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也很不健全。主要有:1.宏观与中观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国际上“深度一体化”进程和宏观区域治理最成功的典范当属“欧盟”。与之相比,我国与亚太国家结成的宏观区域或者与相邻国家结成的次区域,其治理结构和制度框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中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并加以完善。2.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的制度安排非常脆弱,成为影响国家和区域整体经济绩效的病灶。3.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流域治理制度弊端甚多,其中涉及的水权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间关系等问题尤为突出。4.区域公共协调机制并不健全,比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制度、“一国两制”下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制度、省际区域公共协调制度,等等。5.行政区划调整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突出,政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浓厚,尚未有建基于制度和法治原则的制度约束机制。6.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的政府制度创新,首先要突破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府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1.在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上,区域公共管理是开放社会和无缝隙社会的产物,它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的需要,因应了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区域性和区域化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倍增。2.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上,区域公共管理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它摒弃了传统的“内向型行政”或单边行政的弊病,奉行“区域性行政”和合作治理的哲学观,把大量跨越国界和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由此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分层治理和细分治理。3.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涵盖了区域内的民族国家间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联合体,以及区域性的多样化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和经济组织,形成了区域政府与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新格局。4.在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区域公共管理倚赖的是多元的、分散的、上下互动的权威,彼此间是合作网络和交叉重叠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相互合作。总之,根据区域涵盖界域的大小,我们可以把现代区域公共管理划分为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次区域公共管理和国内区域公共管理3种类型(见表1)。

(二)治理机制的创新:从科层制到组织间网络制。在公共事务的治理机制上,区域公共管理观认为,治理纷繁杂芜的公共事务尤其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没有绝对的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传统的科层制面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公共问题,必须借助于科层制、市场机制、自组织制等混合机制来对其进行“多中心”治理,形成一种组织间网络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新机制。诚如著名学者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所指出的:“全球性的最大特点是网络性,因此,这些治理机制也应当是网络性的,而不是等级制的。”“治理仍将建立在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仍然十分重要……但是,‘国家’的旧有形象或许将变得越来越与实际不符,因为国家机构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2](P13)组织间网络治理最成功的典范莫过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欧盟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专家贝娅特?科勒—科赫认为:集体意愿的组织原则和的观念是区分社会政治体系的两个构成性要素,因此,根据两者的不同方式组合,可以区分出4种不同种类的治理机制(见表2);在这4种治理类型中,法国一般被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美国以“多元主义”而著称,瑞士是“和谐主义”的典范,而欧盟则成为“交织主义”(即网络治理)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国内有学者对贝娅特?科勒—科赫的4种治理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归纳和概括出其中的主要特征(见表3)。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某个民族国家或行政区政府,而网络主义治理机制则适合于特定的跨国或跨行政区的区域共同体。这些特征也与上文分析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要特色并无二致。

(三)制度基础的建构:从“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尚未建构起适应区域公共问题管理需要的相应制度体系,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袭“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所谓国家简单化管理,是指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官僚的极度理性而设计的一种“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逻辑下,政策具有随意性,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实际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和问题的针对性。简而言之,国家简单化管理,就是官僚在过分自信的情况下滥用国家权力,对复杂的社会公共问题做简单化处理的一种治理安排[5](P3)。国家简单化的管理制度,难以应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诉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那种“国家精密化”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家精密化管理,是指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官僚,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比如以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例,为了确定结构基金(StructuralFunds)以及其他区域政策工具的受益区域范围,欧盟当局制定了通用的区域体系(NUTS区域)。整个欧盟的区域划分为3个NUTS层次,每个成员国分为1个或多个NUTS-1区,每个NUTS-1区又分为1个或多个NUTS-2区,NUTS-2区又进一步分为几个NUTS-3区。同时,对应落后病、萧条病和膨胀病3类区域问题,至少有3类问题区域划分,即落后区域、萧条区域与膨胀区域。又如,具体到英国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来看,英国把英伦三岛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英格兰划分为9个标准区域,分别成立9大区域发展局(RDAs)①,在9大RDAs下面又做次级甚至更多层级的区域划分,从而使区域问题的治理变得更有针对性,工具和策略更有可操作性。反观中国或国内的一些省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度基础尚较为薄弱,表现在:政策随意性强,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框架;区域的划分非常简单和笼统,而且变动很大,很难真正确定区域政策的受益范围;尚未有相对独立、具有法治基础的专门区域管理机构,等等。

(四)区域政策的创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传统上我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只有面向国内或地方的内部政策,缺乏面向国外和区域间的区域公共政策。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政府制度创新,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实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的转变。

1.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指政府有意采取超出国民待遇范围的措施,通过调整、协调或对国家政策和执行机制的相互认可来减少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目前,国际上的区域一体化安排(RegionalIntegrationAssociations)如欧盟(EU)、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密切经济关系协定(CER),在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方面堪称典范。通过国内政策配合、国家标准和规章的协调,以及对外国管理体制和达标评定程序的认可3种模式,国家间政策一体化可以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开放和增加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外部溢出效应“内部化”、对实行自由贸易的成员方进行补偿的机制等[6](P97)。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参加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尽快实现与这些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目标。2.政治目的下的“次区域”一体化政策。由相邻的若干民族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一体化安排,几个成员国之间实行“俱乐部规则”,可以共同提供国家安全、和平环境、有助于某些社会的政治制度,以及民主价值观的形成等区域性政治公共物品。这种“次区域”一体化政策可以减少邻邦间的摩擦、减缓社会及政治压力、巩固民主与政治制度、提升“弱小政体”的谈判和讨价还价能力,比如中国与俄罗斯以及中亚几个国家建成的“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结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等。3.实施区域功能政策。(1)竞争政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建设统一大市场、消除政府间恶性竞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欧盟,竞争政策被奉为单一欧洲市场的第三根支柱,因为它的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和谐有序进行[7](P13)。欧盟竞争政策有着雄厚的法律基础。然而,我国目前的竞争政策的法律基础很不完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7、30条有相关限制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外,很少有其他法律涉及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地方保护的规定。因此,要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就必须建构竞争政策的法制基础。(2)区域(地区)发展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区域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基础做保障,比如,欧盟的区域政策有3个必不可少的方面: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后又发展为包括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在内的丰富的资金体系)、涉及地区问题的政策机构(主要包括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对各类具有不同程度地区效应的政策予以协调[8](P159)。可以看出,独立运作的基金、专门负责的职能机构和区域政策间的协调是保证区域发展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事业中,我国政府必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可云.区域经济政策———理论基础与欧盟国家实践[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

[2][美]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全球化世界的治理[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3][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5][美]詹姆士?斯科特著.王晓毅译.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MauriceSchiff&L.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应急管理由政府主导

这一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担负着维护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掌握着主要的社会资源,具有巨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应急管理是政府协调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当公共事件突发时,只有政府能调动社会资源并采用应对措施来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其次,《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落实责任,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2)公众具有参与政府应急管理的法定义务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参与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义务。因此,政府应急管理具有较强的社会性。虽然政府担负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导责任,但这并不代表公众就能不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政府的社会动员能力最主要的就是动员公众,脱离群众,政府的社会动员将显得毫无意义,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因此,如果没有公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所取得的效果就会很差,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3)政府应急管理具有行政强制性

解决突发公共事件不同于其他行政行为,突发事件具有特殊性,政府在处理过程中的行为势必要随之发生变化,集中权力和决策,简化执行决策程序。因此,在应急管理中,政府的决策就会具有强制性,离开强制性,将影响到政府应急工作的效率,从而导致不必要的后果发生。但是,政府应急管理的强制性也要受法律法规约束。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应急管理中政府做决策的程序、组织、方法,从而保证政府正确行使决策权。法律对政府应急管理强制性的规定,就是要让政府在正确作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当前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存在的缺陷

2014年12月31日,在上海外滩广场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踩踏事件,该事件共造成36人死亡、40多人受伤,这给了我们惨痛的教训,也暴露出相关政府在突发事件应急管中的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作为一个缩影集中反映了我国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事前预防准备不足

风险分析不到位,预防信息没有形成体系化在这次踩踏事件中,对大规模的人流集聚没有做出充分的估计和判断,而且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时,出现了无从下手的困境。同时,由于对事件发生估计不足,没有及时协调武警支援,预防与应急准备的各个环节严重脱节。

2相关资源准备不充足

在这次事件中,对人力资源的投入不合理,共700多名警力到场,但由于在事前没有对如何安排警力做出合理的部署,导致事故发生后,警力不能及时到位。

3安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安全无小事,很多公共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安全监管不到位才引起的。因此,加大对隐患的排查力度,可有效避免公共事件的发生。这次踩踏事件的发生就是因为没有做足安全监管方面的功课,风险分析不到位。因此,做好安全监管就必须要落实责任,不能让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4责任追究不明确

公共事件的发生自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做出法律上、行政上的处罚,惩前毖后。事实上,我国也确实是这样做的,但是,在责任认定上并不是十分明确。这次踩踏事件发生后,对于相关负责人的追究迟迟得不到定论,究其原因,这次踩踏事件不能算作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在事故发生后却因为事故不能定性而不能认定责任,充分说明我国在责任追究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三新公共管理对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启示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公共部门的变革回应了几个相互联系的重大现实问题,包括:职能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低效率;经济理论的变化;私营部门相关变化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力量的兴起;技术变化使得分权同时又能更好地控制全局成为可能。 行政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鲜明的发展阶段:前传统阶段、公共行政传统模式阶段和公共管理改革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管理模式。从上一个阶段过渡到下一个阶段并非轻而易举,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过渡至今尚未完成。但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因为新模式背后的理论基础非常强大。这场变革运动以“新公共管理”著称,尽管这个名称引起了争论,然而它不但在蓬勃发展着,而且是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采取的管理模式的最佳表述。传统的行政模式相对于它所处的时代是一项伟大的改革,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一、前传统模式 很显然,在19世纪末官僚体制理论尚未健全之前,已经存在着某种形式的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它与政府这一概念以及文明的兴起一样历史悠久。正如格拉登(Gladden)指出的那样,行政的某种模式自从政府出现之后就一直存在着。 首先是创始者或领导者赋予社会以可能,然后是组织者或行政者使之永恒。行政或事务管理是所有社会活动中的中间因素,虽然不是光彩夺目,但对社会的持续发展却是至关重要的。 公认的行政体制在古埃及就已经存在了,其管辖范围从每年的尼罗河泛滥引起的灌溉事务到金字塔的建造。中国在汉朝就采用了儒家规范,认为政府应当是民选的,不是根据出身,而是根据品德和能力,政府的主要目标是谋取人民的福利。在欧洲,各种帝国——希腊、罗马、神圣罗马、西班牙等首先是行政帝国,它们由中央通过各种规则和程序进行管理。韦伯认为,中世纪“现代”国家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官僚治理结构的发展”。 尽管这些国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但它们具有共同的特点,这可以称为前现代。也就是说,早期的行政体制本质上是人格化的,或者说是建立在韦伯所说的“裙带关系”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以效忠国王或大臣等某个特定的人为基础,而不是非人格化的;以效忠组织或国家为基础而不是以个人为基础。尽管存在着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行政管理本身不为人赞许的特点仅仅来自于传统模式,但早期的做法常常导致谋求个人利益的贪污行为或滥用职权。在早期行政体制下,我们现在看来觉得很奇怪的做法曾是当时执政政府职能的普遍行为。那些一心走仕途的人往往依靠朋友或亲戚获取工作或买官,这就是说先以钱来收买海关官员或税收官员,然后再向客户伸手要钱,从而既回收了最初的买官投资成本,又可以大赚一笔。美国19世纪的“政党分肥制度”意味着在执政党发生了变化的同时,政府中的所有行政职位也发生了变化。 前现代官僚体制是“个人的、传统的、扩散的、同类的和特殊的”,而按照韦伯的论证,现代官僚体制应当是“非人格化的、理性的、具体的、成就取向的和普遍的”。个人化政府往往是低效率的:裙带关系意味着无能的而不是能干的人被安排到领导岗位上;政党分肥制常常导致腐败,此外还存在着严重的低效率。传统行政模式的巨大成功使得早期做法看起来很奇怪。专业化、非政治化行政在我们看来是如此顺理成章,以至难以想像到会有别的制度存在。西方的行政制度即使简单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想法,也是直到1854年英国的诺思科特—屈维廉报告出台后才开始建立,尽管这种制度在中国早已通行很久了。 二、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在19世纪末期,另外一种模式开始在全世界流行,这就是所谓的传统行政模式。它的主要理论基础来源于几个国家的学者,即,美国的伍德罗·威尔逊和德国的马克斯·韦伯,人们把他们和官僚制模式相联系;弗雷德里克·泰勒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管理理论,该理论也来源于对美国私营部门的运用,为公共行政提供了方法。与其他理论家不同,泰勒没有着力关注公共部门,可是他的理论却在该领域具有广泛影响。这三位理论家是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主要影响者。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还要加上诺思科特和屈维廉,他们对美国之外的国家的行政尤其是威尔逊的行政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19世纪中期,诺思科特和屈维廉最先提出了通过考试和品德来任命官员的主张,并提出了无偏见和行政中立的观点。 传统的行政模式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官僚制。政府应当根据等级、官僚原则进行组织。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度有一个经典的、清晰的分析。虽然这种官僚制思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我国即将启动MPA项目。因为MPA(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被译为“公共管理硕士”,即其中的Administration被译成“管理”,而不是如以往那样更多地译成“行政”,因此,MPA内涵的外推使得公共管理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如此受人关注。我们认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公共管理都存在着许多重大问题尚未讨论清楚,十分有必要对其展开争鸣。比如,PublicAdministration与PublicManagement都翻译成“公共管理”,它们之间的区别究竟在哪里?难道仅仅是适用层次不同?有些学者认为,Administration指层次高的管理,Management指层次低的管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在管理科学类中,把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定为“PublicManagement”,而把二级学科“行政管理”定为“PublicAdministration”的看法,似乎从道理上讲不通。①同样,在MBA中BusinessAdministration译为“工商管理”,这里所用的Administration,又如何用层次的高低来解释?也有人认为Management主要用于操作层面,更多地从技术角度讨论管理问题。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启示

目前我国已有许多专家学者正在研究公共管理问题,比如厦门大学陈振明教授在他主编的《公共管理学》一书中介绍了西方政府管理(行政学)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所出现的三次范式转换,即从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的三次重大突破。②国家行政学院季明明教授在“当代公共行政的改革实践与公共管理学的崛起”一文中也指出,当代“再造政府”的行政改革浪潮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公共行政学体系,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崛起作了铺垫;公共行政、公共事务、公共政策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科的三大支柱。③综合上述两位专家的看法及其他国内相关文献,应该说在对公共管理尤其是公共管理的讨论中,有两点看法是共同的。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出现与各国行政改革的浪潮是密不可分的,它有力地推动了“重塑政府运动”。在凯恩斯理论的影响下,当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并获得巨大成功时,与“市场失灵”相伴随的“政府失灵”也表现得非常明显。一方面政府对社会、市场的管理,不仅使政府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成为“万能政府”,而且政府对外管理的实际效率也很低,在不少方面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政府中官僚机构膨胀,效率低下,财政支出扩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政府进行改革。人们在“实用主义”、“小政府意识形态”、“商业动力化”④等思潮的影响下,要求政府把公共事务特别是公共物品(服务)民营化;推进社区主义,建立理想的政府、市场、社区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加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用企业精神再造政府,把企业管理中的组织文化注入到政府组织中,提高政府部门的竞争力。

在全社会和学术界都在反省政府的角色与作用时,英、美、新西兰等国政府掀起了一股大力推进行政改革的浪潮。在英国,从撒切尔政府起就不断提出了一系列坚持市场取向、减少政府干预的行政改革方案。从“阶段革新计划”到“公民运动”,在民营化、公私竞争与融合、公共部门引进私人企业的管理机制、承诺公共服务的内容与标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等问题上,英国的行政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当然,这种改革被不少人称之为“宁静的革命”。八十年代初,美国的里根政府发动了一场大规模地放松甚至废除政府管制的变革运动,并由此设计了一种使政府官员不仅对管理过程而且要对管理结果负责的新体制。克林顿政府继续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提出了若干重塑政府的原则与措施,如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机构,大力降低行政成本,建立“顾客导向”的管理服务体系,以企业精神重塑政府,使政府机构成为“以绩效为中心”的组织。在这场全球化的行政改革浪潮中,新西兰的改革十分激进,因而它备受人们的关注。新西兰的政府再造运动的主要做法是:政府将那些具有商业性的职能与可以开展竞争的服务,从公共部门中分离出来;财务报告、预算、拨款等均需要考虑绩效;在政府部门中区分决策与执行两种不同功能;按契约中规定的竞争原则,在政府部门的部长与执行官之间,签定“绩效协议”、“采购协议”等,强化各自的职能。⑤

西方国家,特别是OECD国家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再造运动,为新公共管理的兴起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背景。“新公共管理被学者冠以各种不同的名称(如‘经理主义’、‘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以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等),这反映了人们对正在发生的行政改革的不同看法。尽管如此,但他们确实存在着某些共识:从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管理过程中的效率转变到极大地关注管理结果以及管理者的个人责任”。⑥

2.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本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批判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越来越多,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新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与公共选择学派。新公共行政学一反以往过于重视效率的价值观,在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目标中加入了“社会公平”,围绕着“分权”、“参与”、“沟通”等民主行政中的若干问题一直展开讨论。同时,他们反对文官中立,认为在不平等竞争中,这种角色本质上是欺负弱势群体的帮凶。⑦政策科学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于重视官僚制理论,以及把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割裂开来等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它明确地提出了要对政策制定的全过程进行研究,即从政策问题构建到政策方案制定,从政策执行到政策评估全面展开讨论,并提出要改善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公共选择理论以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为出发点,证明市场是最有效的机制,因而需要减少政府的管理职能,把一部分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来提供。总之,新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公共选择学派都从学科建设方面,有力地批判了传统公共行政学,为它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一定新的理论依据。然而由于各自的弱点与缺点,它们并没有完全获得预想结果。

七十年代美国有许多企业管理学院将研究范围由企业内部管理扩展到外部的社会管理,产生了被人们称之“企业管理型”的公共管理模式。它不同于那种“政策科学型”的公共管理模式,而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公共管理,认为公、私部门的管理实质上并无大的差异,企业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完全可以运用到公共部门。人们为了统一这两种模式,因而就诞生了新公共管理学这个学科。⑧尽管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仍缺乏完全共识,但象早期那样,用“公共管理”一词简单代替“公共行政”,或者视“新公共管理学”也如“政策科学”那样为“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等看法,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

二、中外学者对公共管理基本模式的理解

应该说,国外对公共管理学模式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把公共管理的实质内涵定义为政策分析、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对外关系。也有人把公共管理界定为政治管理、资源管理与方案管理。⑨OECD公共管理委员会对“公共管理”的看法是:它更倾向于从效率、有效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来关注结果;高度集权的科层结构已为分权式的管理环境所取代,在分权体制下,不仅关于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的决策更强调后者,而且也为民众和利益集团的反馈限定了范围;它能灵活地获得替代直接管制的可行方案,这些方案可能带来以低成本为基础的更有效的政策结果;它极大地关注由公共部门所直接提供的服务效率,包括在公共部门内部和公共部门之间营建竞争性环境;它强化了公共核心部门的战略能力,以指导政府的变革,并允许政府自动地、有弹性地、以最低成本对外部变化和各种利益需求作出反应。⑩

我国大陆学者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研究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多数文章还是以介绍国外研究的现状为主。我们能看到的有关公共管理的专著有三本,其中之一是我国行政学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夏书章先生的新作《现代公共管理概论》(2000年)。其他两本是陈振明教授主编的《公共管理学》(1999年)和张良教授等所著的《公共管理导论》(1997年)。下面我们仅就公共管理的定义、公共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等四个方面,从他们的著作中摘录出有关内容供讨论。

1.公共管理(学)的界定

只限于指政府工作的狭义公共管理(也是狭义的行政管理),而不限于指政府工作的广义公共管理(也是广义的行政管理),如公共事业和所有其他非政府部门、单位的公共事务的管理(其实企业内部也有行政管理)都不得越过其所管辖的范围和事项。(夏书章)(11)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公共组织(主要是政府)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的学问。(陈振明)(12)所谓公共管理是指政府为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采取各种方式对涉及社会全体公众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一系列活动进行调节控制的过程。(张良)(13)

2.公共管理主体

传统的行政学把行政的研究范围局限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上。尽管它们是研究的核心主体,但公共管理学不仅明确地将其他国家机关(立法、司法机关等)当作研究对象,而且也把其他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纳入其研究范围。(陈振明)(14)从公共管理的定义看,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对政府可作广义理解。它不仅指包括了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构的广义政府,而且还涉及执政党的机构。(张良)(15)

3.公共管理的客体

公共管理的客体:社会问题、公共项目、公共财产和资源。社会问题是那些只有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公共项目是最直接的可见对象。公共财产和资源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公共物品和产品、公共信息资源、社会人力资源、公有企业和公司。(张良)(16)

4.公共管理的职能

任何一个团体、单位、部门都有大体相同或相似的、关系全局和全过程的工作项目,如决策、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协调、监督、财务等等。(夏书章)(17)公共管理从属于一般的管理过程,更多地是一种政治过程,其公共性与政治性的特征十分明显,同样它要具备决策、计划、沟通、协调等基本环节。(陈振明)(18)公共管理是一个由问题确立、解决方案的提出到决策实施和效果评估这样一个基本过程。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是公共管理的四大基本职能。(张良)(19)

三、评述

几乎所有国内外学者都承认,新公共管理学的发展是在国外行政改革的实践与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发展中诞生的。它的产生为完善政府管理提供更有力的理论基础。尽管有人把它称之为公共行政学的分支或者公共行政学的新范式,但它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学。

关于公共管理活动的范围界定,有些学者把它确定为在政府(广义或狭义)内;有些学者则把它从政府组织外推到其他公共组织;还有些学者把它再外推到除政府组织外的其他团体、单位,包括企业在内。因为他们都有共同的关系全局和全过程的事。这样,狭义的公共管理就是狭义的行政管理,广义的公共管理就是广义的行政管理。

与公共管理活动范围相联系的就是公共管理主体问题。对此国外相当多学者仍然认为政府是唯一主体,而国内学者多数都认为是政府以及相关的公共组织。

因为公共管理实质上是一种管理,所以为了能全面地了解公共管理产生的来龙去脉,十分有必要重温“管理”提出的背景及其本质。

资本主义早期,商业经济的发展与生产的社会化,使企业逐步成为社会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一方面竞争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资本家把追逐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那时人们关注的管理实质上是企业管理,而企业管理的本质是以最少的人力和物力来实现目标和任务。这就是说管理,具体到企业管理,它一开始的定位就是效率,即利润最大化。这自然需要研究效率问题。泰勒对这问题的阐述可能更加露骨:“在科学管理上,劳资双方在思想要发生大的革命,这就是双方不再把注意力放在盈余的分配上,不再把盈余分配看成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要将注意力转向盈利增加的数量上,使盈利增加到如何分配盈余的争论成为不必要。通过共同努力就能创造比过去大得多的盈余。”(20)泰勒正是通过他提出的科学管理,以此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在提高效率的做法上,法约尔在一定程度上比泰勒高明一点。他认为实现管理的高效,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也就是人们通常提到的五大职能;并把企业管理中这些理论又进一步地推广到一般管理上,自然也包括政府管理。这就形成了管理思想发展史上的科学管理时期。

这种讲效率并以效率为中心,强调整个管理过程都围绕着效率的思想,几乎影响了管理学发展中的全部内容,因而就产生了国内外绝大多数管理学家对管理的定义:管理可看成是这样一种活动,即它发挥某些职能,以便使得人的努力和物资资源能有效地配置,并实现某个目标。(雷恩)(21)每当人们联合起来去实现某一个目标时,他们就创造了一个组织,它有潜力完成任何一个独立所不能完成的工作。组织的成功与否在于它能否有效地获得使用各种资源来达到特定目标。联合并指导使用资源的工作叫管理,是刚刚提到的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管理。(戴维·R·汉普顿)(22)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把“管理”看成是围绕实现目标的过程,旨在提高效率。为此,人们需要利用计划、组织、控制、激励等手段。这种定义一直在西方管理学思想史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至于我们国内的绝大多数管理科学著作,差不多对“管理”也都是这样定义:“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23)这种从企业管理总结出来的管理思想,在向其他领域外推时,始终都强调以下几点:1.管理的目标是既定的。2.管理是一个过程。3.管理是为了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4.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手段是计划、组织、控制和激励等。

人们自然会想到,公共领域中的管理包括政府部门的管理,显然与企业管理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多在“公共”二字上。公共组织中的目标与企业目标即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不同的。公共目标也考虑“效率”因素,但同时还必须考虑“公平”因素。后者在泰现所获取的目标最大化,所以管理的客体主要是资源。而公共管理所面临的往往是社会问题,因而管理不会简单地都表现在资源的协调上。社会问题一旦成为公共管理问题,它就是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这种从问题出发,以制定与实施解决问题的方案为中心,并需要评价执行效果好坏的思路,正好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难怪有人说公共管理可视为一种政策管理。

企业管理为了效率,为了有效地配置资源,其实现手段或者叫做管理的职能是计划、组织、控制、激励。毫无疑问,公共管理的有效性也与这些职能相关。但前面已经提到,公共管理不仅要注意到效率问题,而且要研究公平问题,以及与此联系密切的公共责任、公共权力、公共道德、公共文化等。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公共行政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论基础与以往的行政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2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一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规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公共服务理论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霍不斯至马克思,他们对于政府的产生与性质的论述有根本的差异,但是在政府为人而产生和存在这点是共同的。柏拉图将政府的产生和存在当作一种正义或者一种“善的实现”,是人类自觉地通过政府这种组织实践达至幸福的途径,人们“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就叫它做城邦。”亚里士多德进而指“出城邦是一个至高而广阔的社会团体,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发展到卢梭时,他提出政府是一种公意。有人们各自让渡一部分权利所订立的契约,本质也是为人民所拥有,为人的目的服务的。霍布斯把政府的本质定义为:“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而与上述不同的是,马克思对政府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历史的划分,发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私有制度下的政府和公有制度下的政府,后者是政府和人民的价值高度同一的政府,实现人与人的本质的完全同一。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性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止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与新公共管理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观念之上截然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超越主要体现在:①新公共服务呼吁维护公共利益,“当公民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从一个独立的、孤立的存在中脱离出来,并转变成一种美德和完整的存在,向社会奉献的过程最终使个人变得完整”,这种观念大大超越了建立在个人自利基础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②新公共服务强调尊重公民权利。新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坚持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不同于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的,“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新公共服务倡导者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③新公共服务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看到当今政治生活领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政府不再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更多的利益集团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人员应该意识到,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不是企业家,他们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将越来越多地扮演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角色。

4启示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正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④Metcalfe,LesRuhard,Sue:《ImprovingPublicManagement》,London:SegaPublication1987.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正文】

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④Metcalfe,LesRuhard,Sue:《ImprovingPublicManagement》,London:SegaPublication1987.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权力制约绩效评估绩效审计

从2003年3月SARS危机爆发,到2004年6月“审计风暴”席卷全国,中国的媒体已经把人民知情权、政府透明度、政府可问责性等符合世界潮流的理念广泛传播开来。这引发了我们对审计与权力制约、政府责任与绩效评估、绩效审计等问题的思考。本文将聚焦“新公共管理”这一公共行政学领域的新动向,力图客观认识其在绩效审计演变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我们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政府责任及其绩效的强调,从社会需求和审计能力两个方面促进了绩效审计的发展,并导致其从一种政治意义上的权力制约机制转变为一个市场化的绩效评估工具。目前,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国外。推动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需要扩大审计需求、提高审计能力、改革审计体制三管齐下。

一、传统的绩效审计:权力制约机制

1986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的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发表了《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在该声明中,绩效审计被定义为:对公营部门管理资源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即“三E”)所作的评价与监督。和其他类型审计一样,绩效审计产生的基础也是受托责任。不同之处在于这是一种存在于公共领域的受托责任,即政府接受国家立法机构或全体公民的委托对公共资源进行经营和管理,从而对公共资源所有者负有的责任。公众作为资源提供者,享有监督政府运营效率、考察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权力。现实世界里,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公众自然不会亲历亲为的进行监督和考察,而是通过将审计权力赋予立法部门、司法系统或独立机构来达到对政府使用资源情况的最终控制。绩效审计也就成了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制约机制.

政治学中的权力制约思想,最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古罗马的思想家那里。作为一种学说,进而作为一种政治纲领和理论武器则是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约翰。洛克和孟德斯鸠提出并发展起来的。约翰。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了分权学说(立法权、执法权、联盟权)和君主立宪的主张,试图通过三种权力的相互牵制和均衡来削弱和限制王权([英]约翰。洛克,瞿菊农等译,1982)。孟德斯鸠丰富了分权学说,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正式提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的思想。他认为,权力集中于一个机关或某一个人就会被滥用,没有限制必然导致腐败,以致侵犯公民的自由权。“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法]孟德斯鸠,张雁深译,1982)。

以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国家政治体制中的职能分工以及权力制约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的选择。众所周知,政府经营公共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来自法律明文规定,其实这背后的实质在于:社会全体成员发现自然状态中不利于其生存的障碍超出个人能力,而寻求一种联合形式,以共同的力量来保护自身。于是,他们通过谈判来达成一项社会契约,再通过一定的立法机构和程序将该权力交由政府统一行使从而达成联合的目的。相对于社会成员各自为政,以集体的力量克服障碍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的方式。政府是通过国家立法机构接受全体公民委托来治理国家的。

存在委托关系,难免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特别是在政府工作人员所获报酬不足以弥补其付出的努力时,“经济人”的属性将诱使他们在相关物质利益的驱动下谋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公共选择理论也一再证明政府完全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不现实性。结果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偏离公共目标,公共机构不能够代表公众利益,这又会造成巨大的交易费用。

要从制度上减少政府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引发的交易费用,在事前就必须对其拥有的权力进行某种制约;事中保证权力行使过程受到监督;事后则需要对权力行使的结果进行评价,或论功行赏,或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在现实中,事前的权力制约演化为立法机关拥有社会重大事务决策权,政府拥有社会重大事务执行权和日常管理事务决策权;事中通过政府对外报告体系保持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事后的结果评价和处理主要有赖于对权力资源受托情况进行考察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就是通过对政府运行结果的评价来参与权力制约的。

二、新公共管理背景下绩效审计的发展:绩效评估工具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西方各国相继掀起政府改革浪潮。进入90年代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同样的改革趋势。各国的政府改革均表现出一个相同或相似的基本取向,即采用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这被称之为“新公共管理”(NPM)运动。在我们看来,新公共管理的实质是:在公共责任与顾客至上理念的指导下,政府部分职能和公共服务输出市场化,以及政府责任机制的改变和再造。在这种新的责任机制下,公共管理实践中又逐渐引入竞争与市场机制、绩效管理与评估等灵活有效的管理方式。

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责任机制如欧文。E.休斯所述:政治责任与管理责任,前者是政府对选民的责任,后者是官僚系统对政府的责任([澳]欧文。E.休斯,彭和平等译,2001)。政府部门的责任链表现为行政人员通过各个部门的等级结构,在技术上对政治官员负责,并最终对公众负责。与此同时,政治官员负责的政策事务与留待行政人员完成的行政事务也被严格区分开来。显然,这是一种没有明显结果指向的管理责任,政治责任也间接、含混,必然导致官僚系统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消极作风的盛行(李东云,2003)。

新公共管理变革的突出特点就是克服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责任机制的模糊不清,行政系统的管理责任上升成为主导责任并相应的落实到对结果的实现上。这极大地激励了政府组织内部的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和成本意识,具体表现为采用私营部门的成功经验来改善公共部门的运作绩效。新公共管理给政府责任机制带来的另一个显著变化是增加了政府对公民的直接政治责任,要求政府倾听公众意见、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从而为公众利益表达和参与政府管理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与方法。为突出行政系统与公众的直接责任关系,更是把公众喻为公共服务的“顾客”,并提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要做到“以顾客为中心”。

可见,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一个公共行政模式由权力至上发展到责任至上的进化历程。其核心特征是对政府责任的高度关注,又主要体现为以“三E”为标准的、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以“三E”为标准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的目标形成耦合,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发展。

新公共管理对绩效审计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社会需求扩大和审计能力提高两个方面得以体现的。

首先,新公共管理运动为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对二者关系进行了重新调整。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关系转变成为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政府被界定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相应的也就更加重视服务提供的效率与质量,并在实践中引入竞争机制,使得成本效益观念、绩效管理与评估的做法得到广泛认可(蔡立辉,2002)。例如,1993年美国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开宗明义,指出:进行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政府效率和管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建立和发展公共责任机制,改善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

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政府部门内部也进行了以放松规制和引入竞争为取向的改革,广泛采取政府职能和公共服务输出市场化的措施,进行以结果为本的控制(蔡立辉,2002)。一方面根据“日落法”对存在价值不大的机构进行审查和调整,一方面通过合同、政府招标等形式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交由社会承担。同时,为配合“日落法”(sunsetlaw)的实施,确保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与效率,进行严明地绩效管理。

不难看出,新公共管理环境下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与制约在形式上已不限于刻板的规则和条文,而是寓市场竞争机制于政府管理之中,变过去的规则控制为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对政府责任及其绩效的关注为绩效审计创造了一种市场化的需求。政府部门为帮助自己改进绩效、赢得公众信任,政府内部机构和公共服务的外包者为获得生存空间,都将绩效审计看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客观上产生了对绩效审计的需求。

其次,虽然社会需求对绩效审计的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导向作用,但这种发展要落到实处,还取决于审计自身的供给能力,后者是决定性的平衡力量。历史上,绩效评价标准难以确定、审计规范建设难度大、审计人员胜任能力不足都严重制约了绩效审计的发展。

随着新公共管理时代的到来,对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视推动了这方面的理论研究、经验积累、以及人才培养。例如,在英国,撒切尔夫人主政時期的“财务管理改革方案”(FMI)鼓励政府各部门大量运用绩效指标来引导工作目标的达成,其绩效指标在1986年为500项,至1989年已增加到2300多项;在美国,克林顿总统就任之初便指定副总统戈尔组建政府改革委员会,并于1993年发表《国家绩效评估报告》(NPR),同年颁布《政府绩效与成果法》(GPRA)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发展和使用绩效评估技术,并向公众通报各自的绩效状况。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为绩效审计能力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得绩效审计的发展不仅有必要到而且成为可能。

新公共管理运动源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这正是绩效审计快速发展的时期。如果以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绩效审计的职责为其兴起的标志,那么加拿大是1977年、澳大利亚是1979年、英国是1983年.这有力的佐证了新公共管理运动对绩效审计的促进作用。此外,如果说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绩效审计仅仅是作为一种权力制衡工具出现的话,新公共管理背景下的绩效审计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消费者对公共服务进行直接控制和选择的市场责任机制。也就是说,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推动绩效审计发展的同时,也导致其从一种政治意义上的权力制约机制转变为一个市场化的绩效评估工具。

三、推动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的几点思考

在1991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署首次提出:“既要继续进行财务审计,又要逐步向检查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审计’方面延伸”。这标志着我国绩效审计开始进入一种实验阶段。当时绩效审计的侧重点是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深圳市审计局2002年对12家市属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可视为我国绩效审计的开端。到目前为止,我国进行过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审计的仅有深圳市审计局、上海徐汇区审计部门、以及审计署2002年对18个重点机场和38个支线机场进行的审计。从工作量分配来看,这些绩效审计占政府审计工作量的比重不到1%.而同期美国的这一比重超过90%、澳大利亚超过50%、瑞典和日本也分别超过40%.在这些国家,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政府审计的工作重点。相比之下,我国的绩效审计尚处在萌芽起步阶段。为缩小这一差距,推动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需要扩大审计需求、提高审计能力、改革审计体制三管齐下。

1、扩大绩效审计需求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绝对优势,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数量巨大;另一方面,公共支出需求与政府财力供给的矛盾也相当突出。这均对政府所管理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客观上需要绩效审计的存在。但要将这种理论上的需求变成现实,还有两件工作要做:第一,提高人们对绩效审计的认知程度;第二,促使政府机构进行以结果为本的绩效控制。

就前者来说,我国目前政府审计中财务审计的主导地位导致人们对绩效审计了解很少。传统观念更是认为,政府部门的经济活动是一种纯消费性质的行为,不直接创造财富,也不具有事后补偿性,一旦发生便无法挽回。因此,由财务审计来监督政府运行过程的真实、合法即可。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由于绩效问题不如腐败问题敏感,绩效审计也一直未能引起他们的关注。可见,目前在我国开展绩效审计,人们在观念上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只有打破传统观念对人们的束缚,让政府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绩效审计理念深入人心,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对绩效审计的重视程度。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加强对政府绩效和绩效审计知识的宣传。

就后者来说,它有赖于根据新公共管理纲领进行的政府改革。公共管理实践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与之相关联的必然是以结果为本的绩效控制.政府改革具体可采取以下几种做法:第一,通过权力下放和鼓励机构竞争来释放政府部门的进取潜能,削减政府开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第二,把政府管理人员提高绩效的努力与政府机构的产出,进而与管理人员的收益联系起来,为其重视绩效提供经济上的回报;第三,将政府界定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同时,把部分公共服务供给工作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在公共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行政审批,多采用合同、政府招标等市场化的方式。

2、提高绩效审计能力

审计能力的提高,可以从制约绩效审计发展的三个瓶颈入手。

第一,评价标准。我国长期以来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绩效评价标准,严重制约了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给予高度关注,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目前,国家人事部《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已提出了一套适用于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职能指标、影响指标和潜力指标3大类、共33项指标组成。

第二,审计规范。由于绩效审计项目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评价对象不同,审计技术、方法和程序也不一样。这导致其规范建设难度很大。而完善的规范体系正是绩效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国外经验证明了这一点,例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绩效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都拥有自己的绩效审计规范.我国目前尚没有这方面的规范。借鉴国外经验,积极推动绩效审计规范建设,并在具体操作中形成比较成熟的模式,将会有力的推动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

第三,人员配置。绩效审计工作方式和评价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为适应这一特点,世界各国大多形成了多元化的审计人员结构。反观我国,审计人员多来源于传统的财务人员以及财经院校审计、会计类的毕业生,这显然难以满足绩效审计的要求。为此,审计机关一方面应加大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在吸纳审计人员的时候也应注重人员素质的综合性,多招收工程、法律、计算机等非财经类的人员,以优化人员结构。非财经类人员被录用后,为使其胜任绩效审计的工作任务,审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财经审计知识培训。

3、改革现行审计体制

和国外情况不同,我国独立性地位较低的行政型审计体制也是制约绩效审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审计机关隶属于行政序列的弊端主要表现为:审计监督在政府对公众政治责任的层次上留有空白;难以监督同级官僚系统的管理责任;实行双重领导体制,难以突破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屏障;等等。新公共管理背景下,绩效审计被视为一种市场化的绩效评估工具,行政型绩效审计由于难以摆脱政府自我检查的嫌疑,改革势在必行。

我们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政府变革使得政府越来越像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那么,企业审计的一整套做法应该也可以移植到绩效审计中来,即“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并行.其中,“外部审计”把整个政府作为审计对象,是指立法机构代表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政治责任进行审计,以便解除其公共受托责任、增加行政透明度、赢得社会信任:“内部审计”以各个政府机构和公共服务外包者为审计对象,指的是行政序列中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对政府内部机构以及公共服务外包者的管理责任和经营责任进行审计,目的是考察公共资源的经营效益、确保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二者并行的体制实际上是立法型和行政型审计模式的结合,它可以从制度上割断审计机构与被审计机构之间的利益联系,提高审计独立性与审计质量,政治责任、管理责任和经营责任的考核也落到了实处。在设置具体的审计机构时,建议负责“外部审计”的机构隶属于全国人大,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隶属于国务院。为避免出现双重领导下“权力压审计”的现象,地方各级审计机构都应该仅对上级审计机构负责。

参考文献:

1.蔡立辉。2002.政府绩效评估的理念与方法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5

2.陈汉文。2003.政府审计变革:一种假说。审计与理财,4

3.陈振明。2000.“评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范式”。中国社会科学,6

4.陈志斌。2003.公共受托责任:政治效应、经济效率与有效的政府会计。会计研究,6

5.雷达。2004.新公共管理对绩效审计的影响及对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审计研究,2

6.李东云。2003.从政府责任机制的转变看新公共管理模式。云南行政学院学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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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孟德斯鸠。1982.《论法的精神》(中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9.欧文。E.休斯。2001.公共管理导论(中本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约翰。洛克。1982.《政府论》下篇(中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1篇

公共行政管理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处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活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宏观性。目前,基于国家的整体发展路径,公共行政管理呈现出总体协调、部分矛盾的主要形态。换句话说,在中央行政机构的整体监管下,公共行政管理事业呈现出逐步平稳向上的趋势,经济增长、政治稳定,社会各行各业之间处于友好合作的互动关系,然而,由于公共行政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国家行政机构与公民、企业之间的关系,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和分歧,这就使得后阶段的公共行政管理仍然是国家发展和建设的重头戏,需要得到社会层面的普遍重视和关注。

二、公共行政管理的特点

(一)全面性

公共行政管理的全面性,体现在它对国家资源调配和事务处理,都有一定的主动权和掌控权。从提品的角度来看,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对,主要是指社会公有事物的共享与传播,既包括了物质层面的具体资源,也包括了精神层面的人力及思维资源。一方面,政府部门作为主要的行政单位,对公共行政管理作出了巨大贡献,无论是市场物资的调配与控制,还是企业内部资源的统筹管理,行政机构都作出了合理化的产品提供和拓展;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作为主要的人才培养机构,仅通过与学校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互动,加强了对应用型人才的整体培养,还协调学校与企业单位之间的联系,促使,多元化的应用型人才得以开拓市场,真正作用于社会。由此看来,提品作为政府机构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对社会资源的调配和管理起到了直接作用。

(二)公平性

当今社会,政府机构首推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这就意味着公共行政管理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公平性。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政府机构所推行的公平性,落实到社会层面的各个阶段中,对不同行业的不同人员都起到了重要影响。公平性原则往往受到两方势力的共同牵制,其一是政府机构为主的公共行政单位,其二是司法机构为主的相关法律条文。在公共行政单位方面,对于公平性原则,往往呈现在资源调配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对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调配,往往考虑到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为权势或能力,而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局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平性的有效运行;而在政府依法行政方面,出于公平性的考虑,对于不同的社会阶级采取相同的法律制度,这就使得制度的实行和推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公平性,而这自然也就成为了依法治国条件下,政府实施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特点。

(三)强制性

公共行政管理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上,从政府机构政策的落实和实施角度来看,强制性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特点,对公共行政管理的进一步强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从依法行政的对象来看,法律法规针对于每一位公民公平使用,不会因为公民的权和钱而受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普通公民的政治权利,使得公共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公共行政管理强制性得以呈现的必要保障;从依法行政的制度来看,国家行政管理的制度完善进一步落实了强制性的基本原则,从现阶段的工作行政管理建设上来看,无论是公共行政管理的资源配置还是人员调控,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了法律性的保障,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不再局限于原有的管理模式,而是进一步强化了强制性原则对公共行政管理的力度和作用。

(四)宏观性

政府机构在处理公共行政管理事务过程中,往往会呈现出宏观性的特点。这也就意味着,政府这一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机构,对于市场资源的控制、调配和监督,通常会选择政策扶持和制度管理。区别于市场方面的微观调控,政府从宏观的角度着手,不仅大范围地参考和审读了过去的历史文献资料,对以往的实战经验作出了相应的分析和研讨,还针对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事务处理的实际发展情况,寻求其中所存在的相应问题,立足宏观性的角度加以分析和理解。从目前的公共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政府部门的管理模式主要是精神领导和组织领导,这种以文化思想效益为主的建设,政府部门主要是起到了宏观调控的作用,而对市场的调节与处理,则予以了一定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发展情况

(一)政企信息交互明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行,社会各层面间的相互合作力度逐步加强,使得当今社会对于政企结合的现象,也逐渐趋于增多。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机构的发展情况,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后期发展,而企业的实际发展现状,同样会作用于政府后阶段的整体变化。政企信息交互明显,使得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受到了一定的波动。一方面,企业的资源配置和资金支持,对政府的宏观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帮助;另一方面,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发展现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秩序的稳定性,最终作用于政府部门的发展和规划。

(二)公共行政管理涉及面广

公共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部门处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活动,因此,往往会涉及到多个领域的多个方面。在这样的基础下,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只是单一的理论知识的运行,而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汇总和革新。由于公共行政管理的涉及面较为广泛,这使得公共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难度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其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影响,也成为了社会市场秩序能否稳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对社会的平稳发展与否有着密切联系。

(三)物质和精神一同发展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不再是单一的物质世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精神世界的需求,远远高于对物质生活质量的追求,而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样顺应这项基本原则。根据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情况,我国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并不仅仅局限于物质事物的处理和完善,更主要的是加强了精神内涵的培养和凝练。在这一社会基础上,物质和精神一同发展。其中,人文主义精神作为重要的精神内涵,已经得到了公共行政管理行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四、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机制不透明

就目前的公共行政管理现状来看,对于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仍然存在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住了公共行政管理的落实,也妨碍了政府管理在后期建设中的真正应用。对于公共行政管理的落实和开展,通常会受到一定的局限性。管理机制的不透明,往往会带动相关负面现象的产生和出现,例如现象的加剧,则是其的重要呈现和证明。

(二)公共行政管理的人员职能尚不明确

人员调配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些不适应时展需要的负面现象,而正是此类现象的推广,导致了公共行政管理未能完全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共行政管理的力度欠缺。从人员职能角度看,原则上,不同员工应当持有不同的管理职能,然而,由于受到制度的局限性的限制,往往存在一部分人员的篡位现象。人员职能的尚不明确,使得公共行政管理内部的分工尚未细化,容易造成管理机构的秩序混乱和结构冲突,这是不利于社会的整体发展的。

(三)公共行政管理模式

陈旧对于公共行政管理的落实,我国相关机构主要是采取了传统的管理模式,由于陈旧的管理模式未能真正适应现阶段发展的实际需求,这就导致了,当今社会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性和限制。从政策公开化角度来看,对于政府政策的公开,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往往会采取纸质文案的方式,由于未能充分考虑到网络技术的应用,通常会造成政策公开的局限性。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下,容易导致政策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无法得到有力保障;而从监督管理角度看,政府的监督没有充分考虑到电视媒体的重要性,因此,对于等公共行政管理的负面现象,未能作出及时的批评和指正,这将会影响到政府机构的后期建设和未来行政管理建设的稳定性和长久性。由此看来,陈旧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对于社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五、公共行政管理的创新化对策

(一)强化社会对政府机关的整体监管

众所周知,社会是一个高度统一和合作的整体,无论是日常工作的开展,是社会整体的进步,都呈现出合作共赢的发展趋势。这也就意味着,强化社会对政府机关的整体监管,是后期公共行政管理创新化的重要对策之一。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首先应该仔细分析社会与政府机关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根据两者的互动关系,正确拟定合理的解决方式。一方面,通过政府部门的核心监管力度,来加强其对社会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协调;另一方面,也通过社会监督这一重要权利的实现,来强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机构后期发展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社会层面的整体势力和政府部门的核心势力相互结合,最终作用于公共行政管理的创新性发展。

(二)充分应用电视媒体的监督作用

电视媒体作为新晋的监督机构,凭借其明显的透明性和广泛性,而对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起到重要的监督和管理的直接作用。在后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充分完善电视媒体行业的发展机制,遏制住电视媒体的不透明现象,以强化电视媒体的实际监督力度。换句话说,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电视媒体对公共行政管理重要的监督作用,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政策的开展,从而奠定电视媒体生存和发展的理论基础。而电视媒体也应该完善自身内部机制,通过对不规范社会现象,尤其是对违规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层面的整体监管力度。

(三)加强网络技术的合理应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通讯技术已经普遍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需要,这也就是说,通过加强对网络技术的合理应用,可以作用于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网络技术的日益发达,为政府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契机。在后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应该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促成线下和线上两种行政管理模式的有效合并和完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强网络技术的应用,不仅是当今社会强化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企业的私人管理以及人员调配等社会现实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同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借鉴。由此可见,强化网络应用技术,是造福于社会整体发展的必备良药。

(四)强化人文主义精神的建设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2篇

草根。新闻媒体在传播危机信息时具有的草根性是相对于政府而言的,所谓的草根是大众化的、平民化的,媒体的传播对象不只是政府,更多的是普通受众。一般而言,在传统媒体传播中,危机信息是单向的,是具有“后仰性质”的传播方式。随着新闻媒体发展,其传播方式也逐渐转变为“前倾性质”的传播方式。此外,新闻媒体为广大受众提供了更广阔的信息传播与接收空间,将危机事件透明化。2008年汶川地震,新闻媒体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将灾区信息传递给广大受众,不仅让受众了解到灾区的现状,并且也帮助灾区在短时间内收到全国各地的赈灾款项与赈灾物品。

二、新闻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介入分析

全媒体通过提供多种方式和多种层次的各种传播形态来满足受众的需求,使得受众获得更及时、更多角度、更多听觉和视觉满足的媒体体验。在法制社会中,新闻媒体成了社会政治因素与社会势力的主要表现形式,逐渐渗透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之中,成了主要监督工具。新闻媒体介入公共危机管理,在传播信息、传递知识、反映社会舆情的同时,也成了大众交流与讨论的主要平台,对公共危机管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1.及时反映社会舆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舆论在无形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社会力量,无论是对社会的发展还是政府的管理都产生相应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重视新闻媒体,并且在制定规章制度、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从新闻媒体报道的角度出发。但是,由于我国政府掌握的资源有限,面对的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利用资源则离不开新闻媒体。新闻媒体能够将局部比较典型的事件及时转移到公共问题中,经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反映社会舆论,让政府将比较分散的、潜在的公众意愿上传,从而在短时间内转化成比较明确的政策需求。

2.及时传递危机知识,促进对大众的教育

新闻媒体能够及时传递危机知识,加强教育,开阔视野。根据新闻媒体的三大功能,可以得知新闻媒体具有文化传递的主要功能,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将危机知识及时传递给大众。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新闻媒体在及时传递危机信息的同时,也在短时间内传递危机知识,部分新闻节目邀请权威专家,为大众解答地震发生的原因,地震发生之后造成的影响,并讲解地震来临时的自我保护方法。因此,新闻媒体具有教育功能,教育形式多样,教育内容丰富,不仅可以提高大众对学习的兴趣,也从根本上增强了大众对公共危机的认识与理解。

3.新闻媒体介入提升政府形象

从政府的角度分析,公共危机可能是灾难,也可能是转机,在发生危机之后,政府及时对危机处理政策、危机处理策略进行调整。新闻媒体的传播渠道具有可靠性、有效性,大众利用新闻媒体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制定的危机应对策略,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政府。因此,新闻媒体的积极介入能够加深民众对政府的了解,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此外,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的报道,为公共危机管理奠定物质基础,引导受众积极支持公共危机管理工作。

4.新闻媒体介入成为缓解公共危机的主要手段

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涵盖信息量大,影响范围广,能够在短时间内对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剖析。从非典时期的全民行动引发的思考,再到总理为民工追工资等等,均体现出新闻媒体对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作用。此外,各类公共危机事件在经新闻媒体报道之后,能够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广大受众,促进政府及时解决公共危机事件。因此,从整体角度分析,新闻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不仅是化解危机的实施者,并且也是促进我国传媒发展的主要动力与载体。

三、结语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区域公共问题;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创新

从历史的层面说,自伍德罗?威尔逊(Wilson,1887)以来,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拥有自身合法地位的社会科学,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始终不乏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甚至出现“理论丛林”的局面;而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也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公共管理环境的权变需求,也为了更好地体认公共管理这门学科的社会性和应用性特色,本文作者在国内公共行政学界率先对“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①。现在看来,伴随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统社会公共问题“区域化”和无界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种有别于全球治理(国际公共管理)、国家公共管理、地方公共管理的区域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区域公共管理面对和要解决的是区域性公共问题,因而它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行政”②,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区域公共问题及其成因

(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滋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公共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世界景象和社会生态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嬗变。当前,人类更是全面过渡到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齐头并进又交相辉映的时代。在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突飞猛进的时代,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一方面,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新区域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①、封闭式区域化向更具开放性的区域化模式转变,加之作为政治目的的区域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洲际内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明显增加。诸如相互贸易与投资、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性公共问题,依靠民族国家的内部力量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寻求洲际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集体决策和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使得由若干毗邻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变得更加相互依赖,由此滋生了更多难以回避的中观区域公共问题,如“新柔廖”次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三国毗邻区域)的合作供水问题,“图门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政府协调等问题。

(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1949~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惟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内的分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一盘棋”的统一市场环境;而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更宣告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国际市场机制接轨,需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从集权与分权的政治逻辑来看,市场经济下中央政府实行经济性分权政策是好事,它能够诱发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的慢慢形成,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催生的这些问题,不仅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而且还超越了计划体制下那种由上至下的政府治理能力域限,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僵化法则已经力不从心,迫切呼唤区域公共管理这种治理新机制的诞生。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由此引发了社会公共问题的空间重组和空间集聚,其结果也萌发了复杂的区域公共问题。主要表现在:1.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目前占社会六成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村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也任重道远。在我们看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政治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差异,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的问题。从这一视角看,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非常值得区域公共管理开展长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探究,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村改居问题、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等等。2.行政区划变革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几千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迭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多股动力的促动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因此,需要加强公共管理学科视野的研究。3.流域治理问题。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从行政区域的角度看,流域又是不完整的,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四)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加剧。从现代化进程和发展理论视角来看,从清末的“洋务运动”、“西学东渐”到建国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历经艰辛,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毋庸置疑,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赶超型现代化国家,因而与西方发达现代化诸强相比,我国的综合现代化水平还很低,仍基本处于“经典现代化”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再现代化”甚至超现代化水平相比,更有天壤之别。尤为突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严重非均衡发展的国家,其内部的现代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空间区域上表现出巨大的落差,由此产生一系列事关国家或地区发展前途的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1.国内的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明、社会发育、竞争优势等方面差距明显,形成发达区域、次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发展鸿沟。2.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出现滞胀和结构性萧条的发展困境,已经凸显出“问题区域”的态势。3.老、少、边、穷的地区现代化水平不容乐观,与沿海先发区域间有差距扩大的“马太效应”趋势。4.沿海一些发达省份的内部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较为明显。笔者认为,从中国内部的区域发展与公共管理的互动逻辑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挑战,处理和解决好了上述一系列区域性公共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二、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就目前来看,对于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而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链条中,还存在诸多的漏洞与缺失,难以胜任区域公共问题的合法、合理和高效治理。这些缺失主要是:(一)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思想根深蒂固。众所周知,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传统和“大一统”治理意识,对于社会公共问题的管理,历代统治者习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几十年的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更是强化了“国家简单化”的治理理念。如果从治理的技术层面来说,我国政府传统的这些治理特质,可以概括为“行政区行政”。所谓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看,行政区行政适应了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封闭社会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发轫于农业社会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契合了政府专制统治的传统。自工业社会以来,基于韦伯的“现性”而构建的稳态的“科层制”结构,更是使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封闭性和机械性发挥到了极致。2.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根据行政区划的人为切割来治理国家和地方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向型行政”或“闭合型行政”模式。内向型行政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画地为牢”和“各自为政”的,甚少关注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3.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上看,行政区行政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惟一主体,政府成为万灵和万能的“全能”政府,可以预见和处理所有社会公共问题,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并监督其执行,从而包办和代办了单位行政区域内部的大小公共事务。4.从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上看,行政区行政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和闭合性。也就是说,根据“科层制”所内蕴的层级分设和层级节制的基本法则,政府公共管理权力在行政单元内部的日常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和单向度的,由此形成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的“金字塔”式闭合结构。特别是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由于一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原则,这使得按行政区划切割的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博弈规则,很难自觉生成一种“地方政府区域公共管理共同体地方政府”的谈判协调的制度安排。5.从公共问题治理的层次设计看,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层次设计是行政区行政的基本法则。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进而设计机构类同、职能重叠的等级治理架构。很明显,那些跨越这些等级层次的外溢性区域公共问题,不在等级制治理的层次设计视野之内。

(二)现代区域政策框架尚未成形。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国内区域问题的治理,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有的放矢的一整套区域政策作为保障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过多次区域范围的划分,也先后实行过区域均衡发展、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和梯度发展等多种发展战略,投入了大笔公共财政资源。但是,区域发展的公共绩效一直较为低下,达不到政策设计时的理想目标。其中的症结何在?有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政策,是我国区域发展一直走不出恶性循环的主要根源[1](P540)。其理由是:1.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政策制度基础,比如区域政策实施机构不是立法的产物,没有专门负责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2.不存在可供区域政策利用的区域划分框架,比如中国的区域划分都是草率、笼统的,范围太广,不具有实施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除扶贫政策外,缺乏针对问题区域的政策。4.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较为实际地揭示了我国区域政策的误区和问题。中国确实缺乏西方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区域政策。这是因为,欧美国家的区域政策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法治、有限政府、公共治理的多元机制等),而中国的区域政策过程,由于长期受人治行政、集权体制、全能政府、扭曲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区域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区域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部门分割”、“政策的相互打架”症状就成为中国区域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健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除了上述两大问题外,在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也很不健全。主要有:1.宏观与中观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国际上“深度一体化”进程和宏观区域治理最成功的典范当属“欧盟”。与之相比,我国与亚太国家结成的宏观区域或者与相邻国家结成的次区域,其治理结构和制度框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中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并加以完善。2.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的制度安排非常脆弱,成为影响国家和区域整体经济绩效的病灶。3.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流域治理制度弊端甚多,其中涉及的水权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间关系等问题尤为突出。4.区域公共协调机制并不健全,比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制度、“一国两制”下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制度、省际区域公共协调制度,等等。5.行政区划调整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突出,政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浓厚,尚未有建基于制度和法治原则的制度约束机制。6.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的政府制度创新,首先要突破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府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1.在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上,区域公共管理是开放社会和无缝隙社会的产物,它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的需要,因应了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区域性和区域化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倍增。2.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上,区域公共管理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它摒弃了传统的“内向型行政”或单边行政的弊病,奉行“区域性行政”和合作治理的哲学观,把大量跨越国界和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由此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分层治理和细分治理。3.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涵盖了区域内的民族国家间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联合体,以及区域性的多样化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和经济组织,形成了区域政府与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新格局。4.在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区域公共管理倚赖的是多元的、分散的、上下互动的权威,彼此间是合作网络和交叉重叠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相互合作。总之,根据区域涵盖界域的大小,我们可以把现代区域公共管理划分为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次区域公共管理和国内区域公共管理3种类型(见表1)。

(二)治理机制的创新:从科层制到组织间网络制。在公共事务的治理机制上,区域公共管理观认为,治理纷繁杂芜的公共事务尤其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没有绝对的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传统的科层制面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公共问题,必须借助于科层制、市场机制、自组织制等混合机制来对其进行“多中心”治理,形成一种组织间网络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新机制。诚如着名学者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所指出的:“全球性的最大特点是网络性,因此,这些治理机制也应当是网络性的,而不是等级制的。”“治理仍将建立在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仍然十分重要……但是,‘国家’的旧有形象或许将变得越来越与实际不符,因为国家机构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2](P13)组织间网络治理最成功的典范莫过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欧盟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专家贝娅特?科勒—科赫认为:集体意愿的组织原则和的观念是区分社会政治体系的两个构成性要素,因此,根据两者的不同方式组合,可以区分出4种不同种类的治理机制(见表2);在这4种治理类型中,法国一般被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美国以“多元主义”而着称,瑞士是“和谐主义”的典范,而欧盟则成为“交织主义”(即网络治理)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国内有学者对贝娅特?科勒—科赫的4种治理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归纳和概括出其中的主要特征(见表3)。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某个民族国家或行政区政府,而网络主义治理机制则适合于特定的跨国或跨行政区的区域共同体。这些特征也与上文分析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要特色并无二致。

(三)制度基础的建构:从“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尚未建构起适应区域公共问题管理需要的相应制度体系,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袭“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所谓国家简单化管理,是指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官僚的极度理性而设计的一种“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逻辑下,政策具有随意性,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实际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和问题的针对性。简而言之,国家简单化管理,就是官僚在过分自信的情况下滥用国家权力,对复杂的社会公共问题做简单化处理的一种治理安排[5](P3)。国家简单化的管理制度,难以应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诉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那种“国家精密化”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家精密化管理,是指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官僚,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比如以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例,为了确定结构基金(StructuralFunds)以及其他区域政策工具的受益区域范围,欧盟当局制定了通用的区域体系(NUTS区域)。整个欧盟的区域划分为3个NUTS层次,每个成员国分为1个或多个NUTS-1区,每个NUTS-1区又分为1个或多个NUTS-2区,NUTS-2区又进一步分为几个NUTS-3区。同时,对应落后病、萧条病和膨胀病3类区域问题,至少有3类问题区域划分,即落后区域、萧条区域与膨胀区域。又如,具体到英国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来看,英国把英伦三岛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英格兰划分为9个标准区域,分别成立9大区域发展局(RDAs)①,在9大RDAs下面又做次级甚至更多层级的区域划分,从而使区域问题的治理变得更有针对性,工具和策略更有可操作性。反观中国或国内的一些省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度基础尚较为薄弱,表现在:政策随意性强,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框架;区域的划分非常简单和笼统,而且变动很大,很难真正确定区域政策的受益范围;尚未有相对独立、具有法治基础的专门区域管理机构,等等。

(四)区域政策的创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传统上我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只有面向国内或地方的内部政策,缺乏面向国外和区域间的区域公共政策。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政府制度创新,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实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的转变。

1.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指政府有意采取超出国民待遇范围的措施,通过调整、协调或对国家政策和执行机制的相互认可来减少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目前,国际上的区域一体化安排(RegionalIntegrationAssociations)如欧盟(EU)、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密切经济关系协定(CER),在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方面堪称典范。通过国内政策配合、国家标准和规章的协调,以及对外国管理体制和达标评定程序的认可3种模式,国家间政策一体化可以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开放和增加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外部溢出效应“内部化”、对实行自由贸易的成员方进行补偿的机制等[6](P97)。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参加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尽快实现与这些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目标。2.政治目的下的“次区域”一体化政策。由相邻的若干民族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一体化安排,几个成员国之间实行“俱乐部规则”,可以共同提供国家安全、和平环境、有助于某些社会的政治制度,以及民主价值观的形成等区域性政治公共物品。这种“次区域”一体化政策可以减少邻邦间的摩擦、减缓社会及政治压力、巩固民主与政治制度、提升“弱小政体”的谈判和讨价还价能力,比如中国与俄罗斯以及中亚几个国家建成的“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结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等。3.实施区域功能政策。(1)竞争政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建设统一大市场、消除政府间恶性竞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欧盟,竞争政策被奉为单一欧洲市场的第三根支柱,因为它的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和谐有序进行[7](P13)。欧盟竞争政策有着雄厚的法律基础。然而,我国目前的竞争政策的法律基础很不完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7、30条有相关限制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外,很少有其他法律涉及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地方保护的规定。因此,要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就必须建构竞争政策的法制基础。(2)区域(地区)发展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区域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基础做保障,比如,欧盟的区域政策有3个必不可少的方面: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后又发展为包括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在内的丰富的资金体系)、涉及地区问题的政策机构(主要包括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对各类具有不同程度地区效应的政策予以协调[8](P159)。可以看出,独立运作的基金、专门负责的职能机构和区域政策间的协调是保证区域发展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事业中,我国政府必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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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全球化世界的治理[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3][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5][美]詹姆士?斯科特着.王晓毅译.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MauriceSchiff&L.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一)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

芬克认为处理潜伏期的危机简单而且有效,早期发现问题非常重要。二是危机突发期。危机的突发期是事件快速扩散的阶段,时间短但往往对人们的影响最大,且舆情热点会持续增高,网络流言泛滥。芬克认为处理危机的关键在于控制危机,如果不能控制危机,就尽量控制危机爆发的地点、方式和时间。三是危机蔓延期。这段时期是自我分析检讨的康复止痛期,是危机扩散式传播的显著阶段。在此阶段,危机应对主体须做出行政作为来纠正危机蔓延期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政府决策者要认真分析公共危机产生的原因并全方位制定治理危机事件的方案。四是危机解决期。这个时期媒体淡化了对事件的关注,网民对事件关注度急剧下降。在此阶段,政府须保持高度防范意识,做好善后工作,彻底消弭危机的影响,并防止危机去而复来。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以解决突发性危机事件为目标,对突发性危机事件及其关联事物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提高公共危机发生前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的反应能力与控制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处理危机,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作用

1、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增强政府的公共危机防御能力由于新媒体传播速度的快速化,使政府的危机防御能力受到新的挑战。基于新媒体的舆情传播方式多样化、舆情传播速度高速化,在危机传播的潜伏期政府就会意识到预警机制的重要性,进而反思并提高危机防御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危机防御能力就得到了增强。2、公共危机管理可以提高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由于新媒体传播方式的交互性,传播内容的海量性特点,使政府治理危机的难度增加。因此,政府相应会制定一整套治理危机事件的管理机制,如政府治理危机时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公共危机事件的善后机制等。在整个过程中,公共危机的治理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高。3、公共危机管理可以规范媒介常规化管理体系基于新媒体的舆情传播特点、内容,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政府会采取措施来引导新媒体主动建立系统全面的管理体系,规范新媒体舆情传播和引导模式,如建立新媒体日常报道机制及紧急特别报道机制等管理机制,以达到媒介日常管理体系的科学化。4、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完善媒介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新媒体与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良性的互动过程,政府在治理危机的过程中,会根据媒介在信息传播中的不良效应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具有系统性的媒介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真实性、公正性、社会责任感、平等、批判精神和人文关怀等,以达到媒介传播行为的理性化。

二、新媒体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互动

(一)新媒体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互动影响

1、新媒体的积极介入有利于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新媒体有利于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构建信息公开新平台。一是新媒体可以追溯危机产生的源头,预警公共危机,将预测到的公共危机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来公开,引起政府的关注,以达到避免危机的目的。并通过建立网络敏感区域的预判预警制度,追踪危机信息的传播趋势,监督控制危机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反映、及早预防,准确做出科学判断,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在危机发展的各个时期,新媒体都会对事件做出深入报道,渗透评价观点,引发公众对危机事件的激烈讨论,又通过相互借力,互相转载,构成信息公开新平台。如以网络社区、网络视频为代表的网络新型媒体报道,使公众能全面直观的了解事件真相。新媒体有利于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打造信息沟通新平台。一是新媒体的产生,畅通了公众接受信息的渠道,促使政府进行信息公开,达到信息公开透明。并且传播方式的多样使其在传播内容和时间上比较自由,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向公众传播危机事件内容,危机事件扩散趋势以及政府对危机事件的治理全过程及进程,保障了公众对危机信息的知情权。二是网络论坛、手机微社区等新媒体具有多样化的传播方式,高速的危机舆情疏散功能,政府和公众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危机信息的互动与沟通,这样就可以更加方便的稀释危机滋生环境,缓解民众的不安全感和不满情绪。2、新媒体的积极介入有利于全方位化解公共危机新媒体通过建立危机预警机制来多角度化解公共危机。新媒体运用全方位多角度的传播渠道,即时收集公共危机信息。政府在研究危机信息的基础上,借助新媒体的危机预警体系,来预警危机可能带来的风险,将危机化解在潜伏期。新媒体通过建立一整套危机预警机制,可以监控危机传播的各个阶段,检测危机的风险性,把握危机舆情发展趋势,来全方位化解危机。新媒体通过完善新闻机制来多角度化解公共危机。通过建立全国性的舆情监测网络,新媒体对危机信息进行监督,防止危机进一步扩大。在新媒体中建立一整套的新闻机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化。通过举行危机事件报道的新闻会,畅通新媒体、政府及公众的信息交流渠道,维持社会秩序稳定。新媒体通过及时有效的危机舆情调查和采访,第一时间公开危机信息和政府决策,化解公共危机。

(二)新媒体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挑战

1、新媒体的虚拟性对危机管理的挑战新媒体使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性加大。新媒体的信息和交流平台往往缺乏对公共危机舆情的过滤和筛选。在网络论坛,手机微社区等领域未形成意见领袖的舆情分析机制。新媒体缺乏及时转移敏感话题,畅通疏导危机信息的工具,会加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凭借传播内容的海量和虚拟性,传播速度的即时性,又会促使危机连锁爆发,直接导致危机破坏性增加的结果。新媒体使危机的规模扩大和危机反应时间减少。新媒体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使危机信息以多种渠道传播,也加剧了危机舆情信息的超量性。并且网络媒体会产生蝴蝶效应式扩散传播,这也促使了危机规模的扩大。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信息传播往往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就没有充裕时间来化解危机。危机舆情信息的扩散式传播,大大减少了公共危机应对的时间,危机治理更为紧迫。2、新媒体自身媒介化效应对危机管理的挑战新媒体容易引发并加速危机的产生。在公共危机中,手机短信和网络等新媒体传播迅速、互动性强的特点扩大了公共危机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使危机在短时间内不断扩散,并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这对政府来说,是危机治理能力的挑战,政府必须果断决策,采取措施治理危机,才可以防止危机事件产生“多米诺效应”,不断衍生出新的负面信息。新媒体消解政府的正面形象。新媒体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消解。政府形象对公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在与公众息息相关的公共危机中。新媒体的开放性和强大传播功能使一些网络论坛、手机微社区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组织利用和主导。并且有些新媒体由于缺失社会责任感,媒介素质不高,为了吸引民众眼球,提高网络点击率,就采取夸大危机事件严重性,诋毁政府形象的方式,这些都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消解。

(三)公共危机中新媒体、政府、公众的互动

政府、媒体、公众是公共危机传播的三个主体。公众是危机舆情传播的重要源头和渠道。政府是公共危机传播过程中信息资源的掌握者,而新媒体则是公共危机信息最重要的传播渠道,是沟通公众和政府的信息桥梁。1、新媒体的可能行为信息传播不客观不真实。面对危机,新媒体有时会表现得不客观不理智。为提高关注度,不经查实信息就轻易转载、引用,忽略对事实的求证和原因的解释。或对一些原本不确定的信息过多渲染,不客观不真实传播信息,给政府带来了名誉和经济损失,也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从长远来看更是严重损害了媒体自身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缺乏全方位的报道方式,缺乏理性思考。即使媒体从权威的专家、组织或政府中获得相关信息,也不能确保信息的准确和科学。对于新媒体来说要对公共危机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研究,在分析信息舆情准确性程度后,再开展舆情传播。但这方面新媒体却少有建树,许多新闻都在同一角度、同一层面对相同内容进行传播和扩散,缺乏多层次、多角度、多样性的调查报道。利益驱动下,媒体人缺乏社会责任感。媒介素质缺失表现在:在公共危机的传播中,新媒体会简略信息,不真实的传播过程会导致信息扭曲;媒体人在知识结构、专业水平方面的缺乏会导致媒介的失语状态;媒体自身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及在各种经济利益驱动下的故意扭曲等,这就使其不能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加剧了危机扩散。2、政府的可能行为危机意识迟钝,对新媒体及公共危机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往往对新媒体在传播领域中的主导地位认识不足,不够重视新媒体的传播内容。政府会认为新媒体传播的信息只是小道消息,不会引发主流民众的舆情扩散。因此,政府不能合理有效利用新媒体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积极作用,不能利用新媒体来预警危机,从而导致舆论传播偏离真实。对新媒体的关注不足,会降低新媒体辅助政府治理危机的作用。公共危机的防治中,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要求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来净化新媒体环境。这也要求政府为了提高危机治理能力,必须健全应对危机事件的法律体系。而在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中往往缺少统一的危机管理机构,对于危机事件的管理没有达到制度化、法制化的要求。在立法方面,缺乏一整套相互配合的法律法规。危机事件处理中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应急措施,这会造成民众的反抗,进一步扩散了舆情,扩大了事件的严重后果。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信息公开和沟通机制不完善。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的应对行为更多体现在采取措施来掩盖舆情,掩藏真实的信息,造成了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很大缺失。一些政府官员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或政府的错误决策,封闭消息,导致不实消息的扩散,延误了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效,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在治理危机时,忽视公众的知情权,采取强制措施来维稳,这样会导致危机的恶性传播,舆情愈演愈烈,最终损害政府形象。3、公众的可能行为公众很容易受不实传闻的误导。由于公众普遍缺乏危机判断意识,鉴别谣言的能力,因此,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危机信息通过新媒体形成爆炸式传播,公众面对舆情传播的复杂性、海量性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恐慌。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民众缺乏对危机事件的理性认识,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激发更多具有理性认识的公众选择从众的应对姿态,从而扰乱社会秩序,给公共危机的治理带来更大难度。

三、新媒体条件下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媒体管理体系

1、建立新媒体复合报道机制在网络媒体、网络电视等主流新媒体建立起复合报道体系。包括日常报道机制及紧急特别报道机制。特别需要建立紧急报道机制,紧急报道机制必须侧重体制、措施、人员等基本要素的有效结合,并能实现制度化。在公共危机的治理过程中,政府所采取的媒介措施必须与新媒体的媒介环境相适应,利用新媒体传播及时准确的信息,充分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从而提高我国抵御危机风险的能力。新媒体全方位地报道危机全过程,能够保证公众的危机信息知情权,进一步维持社会有序发展,运用正确危机治理方式治理危机,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2、创造新媒体对政府公共危机事件的公正准入机制政府对新媒体的公共危机报道实施适度的监管。新媒体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公正准入机制,可以实现政府与新媒体之间信息平台的良性互动。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政府应该审核新媒体的媒介传播资格,建立一整套资格审查体系规制新媒体报道行为,使新媒体能在公平的媒介传播环境中,采取理性传播行为。因此,必须创建新媒体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公正准入机制,以规制新媒体管理体系,使政府运用新媒体治理危机更游刃有余。

(二)建立和完善新媒体社会责任评估体系

1、完善新媒体常规化管理对新媒体实行常规化管理。媒体的重要职责是通过新闻报道在民众、社会和政府之间建立联系。媒体一方面是公众的先导,必须时刻监测危机舆情的扩展趋势、监控公共危机治理进展;另一方面又是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保证了多渠道公开危机信息,作为政府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得力助手,在一定的程度上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媒体作为政府和民众的中间环节,起着上传下达的信息传输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必须对其日常的媒介传播行为进行常规化管理,以完善对新媒体的常规化管理,建立新媒体的责任评价体系。2、建立新媒体责任评价体系积极构建新媒体责任评价体系。新媒体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新渠道,也是维护政府形象的得力助手。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新媒体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包括媒体社会责任感评估体系、媒体人媒介素质评价体系,用具体的评估方法,鼓励、引导媒体规范自我行为,提高公信力。作为社会舆论的工具,新媒体具有反映和引导舆论的功能。须按照年、月、周的评价周期对新媒体舆论传播是否合理进行奖励或处罚。正确运用“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措施,使新媒体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成为政府和公众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渠道。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对政府可能遇到的危机进行有效合理评估。划分危机等级,把握公共危机的种类、性质、特点,根据危机的不同分类建立一整套危机治理方案。针对各类型的危机建立治理系统。如:建立决策支持知识系统,包括数据库的建设、模型库的建设、方法库的建设。根据不同的危机分类和级别采取不同措施和方法来治理危机。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下一级政府要根据危机的不同分类,将危机传播现状汇报给上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互动中,建立信息汇报反馈机制,上级政府在对危机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后,建立起一整套的危机预警系统。筹建全国范围的危机公告制度。美国防恐的经验是设立国土安全警戒体系,由低到高分别是:低,绿色;警戒,蓝色;高度警戒,黄色;高,橙色;极度危险,红色。2、完善信息与沟通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健全信息制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权威信息,防止出现政府应对危机事件慢半拍,舆论先于政府声音的现象。具体措施包括:创建权威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布权威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并增强疏导理念,控制引导舆情。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创建网络留言板,提供利益表达平台,在最短时间内对危机事件事实进行澄清,做到信息透明化、快速化、及时化,切断谣言蔓延和传播机会,阻断危机事件爆发。由新闻发言人,及时对外信息,把握网上民意,与网民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政府绝不能以语言辞令来掩盖事实真相,避免官腔,否则不仅达不到与公众沟通的效果,反而使网络舆情愈演愈烈。在政府与网民之间构建沟通机制,建立互动平台。及时有效做好信息沟通工作,通过建立专门的网站,利用视频,聊天系统等与网民交流,把握舆论话语权,并及时快捷地对网民的意见和诉求做出回应,积极主动和群众进行在线交流,在二者之间搭建信息沟通的平台,创建政府机关访谈录节目。比如开设“市长访谈录”,“厅长访谈录”等,了解民声,积极引导,科学分析判断事件本质。政府通过建立全方位的信息互动机制,在信息沟通和互动平台上,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满足公众的信息知情权,使政府更好地治理危机事件。

(四)建立政府和新媒体合作机制,做好公共危机善后工作

新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1)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危机显现。

我国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历经2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初步形成了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体系,但是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现行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模式的诸多问题开始显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际培养结果出现了偏差,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知识面覆盖较广,但运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操作能力较差;社会对公共管理类人才的需求和供给出现了偏差,目前培养的公共管理类人才缺乏社会所需要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共管理类人才的就业预期与实际的就业方向出现了偏差,导致该专业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降低。总之,我国公共管理类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出现了危机,创新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模式迫在眉睫。

(2)创新型公共管理类人才的培养是时展大势所趋。

世界范围内的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富民强国之本。世界各国都纷纷把培养创新人才作为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如2004年美国竞争力委员会提供了一份研究报告《创新美国:在竞争与变化的世界中繁荣》,这份报告把培养下一代创新者作为国家的重要目标。我国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经济科技全球化竞争中拔得头筹,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高校必须大力构建新型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和造就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数以千万计的创新型专门人才和一大批优秀拔尖人才。

(3)创新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是适应高等教育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迫切需要。

自1999年国家实行扩招政策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获得了跨越式发展,普通高校招生数从1998年的108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685万人,已经步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然而,高等教育大众化不仅注重量的扩张,更注重质的提升。面对扩招后出现的新矛盾和教育教学质量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高等教育“要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新的战略决策。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际高等教育生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在当前国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用人单位更加看重毕业生的经验和能力的新形势下,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显得更加迫切。

2学分制下创新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1)学分制下创新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

以学分制改革为基础,构建“理论、能力、素质、创新”四位一体的“立体型”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方案。借鉴西方国家和我国部分高校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课程模式改革和教材更新建设;加强专业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加大对优势专业的投入,逐渐从以社会科学为基础转向以工商管理为基础,更多地关注信息技术和其他应用技术;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案例式、讨论式教学,不断增强教学效果;加强实景模拟实验室和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完善基于素质拓展的实践教学体系。

(2)学分制下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实施。

以“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双语教学团队、实践教学团队建设,优化老中青相结合的团队结构,加强教学示范和教学观摩,造就高水平教学团队;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研教改课题,多出成果,出高水平的成果。

(3)“主辅修制”和“校府工程”的实施。

“主辅修制(双学位教育)”是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其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辅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学分,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本科专业证书。“校府合作”是近年来兴起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东北大学率先实践了“校府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的运行前提是学校与部分政府机关相关部门达成基本的合作意向,政府机关同意接收学生实习。

(4)学分制下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的改进。

学分制下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方式实现从单一考试到多元化评价的质的转变,加强和深化对人的能力、学力和潜质的测评。通过专业课论文写作评价学习效果;通过专业实践评价学习效果;通过“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评价学习效果。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