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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单位称论文范文

职单位称论文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激励

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与人力资源激励现状

1.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现状。全国现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编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我市有事业单位75个,7640名在编人员,无论单位构成或是人员组成,都以教育、卫生、城建系统为主。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于2011年底全部完成。我市职称晋升工作一直严格执行上级“按岗评聘、评聘结合”的工作方针,对于有空岗且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有效竞争的事业单位,按政策批复其职称晋升计划,进而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对于满岗、超岗或无符合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人员的事业单位,不予批复职称晋升计划。

1.2职称评聘激励现状。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长期处于职称评聘的负激励状态,职称评聘系列问题在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事业单位矛盾较为凸显。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抱怨高级别职称晋升是“难于上青天”,而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教育卫生系统更是反映高级别职称晋升数额僧多粥少,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压力较大,必须耗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甚至物力,他们认为这有悖于“职称促进专业技术工作”的初衷,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对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效果调查问卷中显示,职称评聘激励效果为1.75(5分为满分),显示激励效果较差,而在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激励效果调查中,“论文和奖励”选项得分最低为1.8(5分为满分),显示受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条件中的“论文和奖励”要求有负激励情绪。

2.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存在影响激励问题

2.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太合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作为指导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对基层事业单位意义重大。以教育事业单位为例,目前我省高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25%,初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15%,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只有3%,从2012年我市严格按照“评聘结合、按岗评聘”政策以来,我市近1500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

2.2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有指引性作用,某种意义上,职称评审任职基本标准条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努力的方向,如果其任职基本标准条件制定的不够科学合理,那么其导向性就会出现问题,同样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激励作用也会大打折扣。例如中小学教师群体对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中论文、获奖相关要求较为不满,认为其严重挫伤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而对学历、农村任教相关要求较为认可,认为其可以促进中小学教师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可见科学化、合理化制定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势在必行。

2.3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管理须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职称必须做到评聘结合,按岗评审。之前职称评聘管理存在误区,有些事业单位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上了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评审之后的聘任管理才是职称评聘工作的最重要环节。

3.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激励建议

3.1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设岗工作必须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针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有关部门有必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对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进行岗位设置的政策倾斜,以激励农村薄弱地区教育工作者和吸引教育人才城乡合理流动,最终促进农村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3.2结合岗位条件和专业属性,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上级部门要重视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引领指导作用,要重视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论证过程及优化程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优先考虑采用操作性强、区分度大、公平合理、激励效果好的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并充分考虑基层受众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其科学性和激励性。

3.3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为了让高级别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一如既往的保持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重视本单位职称聘任管理工作:一是要积极严格开展高级别岗位竞聘工作,以管理促竞聘,以竞聘促竞争,以竞争促效能,以效能建设来促进事业单位长效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不仅完善岗位“善者能上”政策,更要执行岗位“庸者能下”政策,对于完不成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敢于低聘甚至不聘,以反向激励单位人力资源效能建设。

4结语

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到众多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具体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敏感度也较高。合理利用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可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发展,从而推进单位服务效能建设。笔者从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角度开展激励研究,发现现阶段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等影响人力资源激励效果。

作者:曲衍进 单位:蓬莱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参考文献: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2篇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落下帷幕,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问题在此次会议上,得到了更高层次的明确以及更大范围的推进。自1986年职称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职称评聘问题就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关心的“头等大事”,在职称评聘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的现状下,职称评聘工作更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具有较高的社会敏感度,而职称评聘对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激励效果更是事业单位管理者关心的重要问题。笔者从公共管理学、组织行为学角度出发,结合自身职称评聘工作经验,对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及其激励效果开展研究,发现影响职称评聘激励效果的问题,进而提出改善职称评聘激励效果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

职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激励

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与人力资源激励现状

1.1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现状。全国现有110多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编人员,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我市有事业单位75个,7640名在编人员,无论单位构成或是人员组成,都以教育、卫生、城建系统为主。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于2011年底全部完成。我市职称晋升工作一直严格执行上级“按岗评聘、评聘结合”的工作方针,对于有空岗且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有效竞争的事业单位,按政策批复其职称晋升计划,进而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对于满岗、超岗或无符合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人员的事业单位,不予批复职称晋升计划。

1.2职称评聘激励现状。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长期处于职称评聘的负激励状态,职称评聘系列问题在事业单位尤其是教育事业单位矛盾较为凸显。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抱怨高级别职称晋升是“难于上青天”,而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教育卫生系统更是反映高级别职称晋升数额僧多粥少,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压力较大,必须耗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甚至物力,他们认为这有悖于“职称促进专业技术工作”的初衷,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对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效果调查问卷中显示,职称评聘激励效果为1.75(5分为满分),显示激励效果较差,而在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激励效果调查中,“论文和奖励”选项得分最低为1.8(5分为满分),显示受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条件中的“论文和奖励”要求有负激励情绪。

2.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存在影响激励问题

2.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太合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作为指导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对基层事业单位意义重大。以教育事业单位为例,目前我省高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25%,初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15%,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设岗比例只有3%,从2012年我市严格按照“评聘结合、按岗评聘”政策以来,我市近1500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

2.2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有指引性作用,某种意义上,职称评审任职基本标准条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努力的方向,如果其任职基本标准条件制定的不够科学合理,那么其导向性就会出现问题,同样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激励作用也会大打折扣。例如中小学教师群体对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中论文、获奖相关要求较为不满,认为其严重挫伤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而对学历、农村任教相关要求较为认可,认为其可以促进中小学教师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可见科学化、合理化制定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势在必行。

2.3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管理须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职称必须做到评聘结合,按岗评审。之前职称评聘管理存在误区,有些事业单位领导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上了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评审之后的聘任管理才是职称评聘工作的最重要环节。

3.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激励建议

3.1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设岗工作必须进一步科学化、人性化推进,针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有关部门有必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对农村薄弱地区中小学校进行岗位设置的政策倾斜,以激励农村薄弱地区教育工作者和吸引教育人才城乡合理流动,最终促进农村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3.2结合岗位条件和专业属性,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上级部门要重视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引领指导作用,要重视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论证过程及优化程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基本条件,优先考虑采用操作性强、区分度大、公平合理、激励效果好的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并充分考虑基层受众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其科学性和激励性。

3.3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为了让高级别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一如既往的保持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重视本单位职称聘任管理工作:一是要积极严格开展高级别岗位竞聘工作,以管理促竞聘,以竞聘促竞争,以竞争促效能,以效能建设来促进事业单位长效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不仅完善岗位“善者能上”政策,更要执行岗位“庸者能下”政策,对于完不成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敢于低聘甚至不聘,以反向激励单位人力资源效能建设。

4结语

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到众多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具体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敏感度也较高。合理利用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可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发展,从而推进单位服务效能建设。笔者从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角度开展激励研究,发现现阶段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职称评审基本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等影响人力资源激励效果。

参考文献:

[1]郭衍周.试论职称的激励机制[J].石河子科技,1995,(4).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3篇

1、查重率不达标。职称论文的有着严格的查重过程。这代表着你的能力是否匹配你要评审的职称。一般的查重率控制在百分之三十以内,就是可以的。如果等级越高,要求就会越严格。

2、论文字数少。一般大多数的单位要求职称论文必须是2000字符以上。例如,山东省会计职称政策中就有明确要求,文章字数要在2000字以上才有效。因为大部分的期刊排版方式,单版面字符数都在2500左右。所以,发表一个版面的文章在很多地区都是认可的。但是,还有部分地区要求文章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而大部分期刊单版面字数都很难超过3000字。所以,这些地区的作者必须在1.5个版面以上。以免造成发表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也因为此,很多期刊是要求1.5个版面起发的。另外,有部分的杂志允许刊登短文(通常低于1500字的文章,都可以称为短文)。

3、类型不认可。在各地的职称要求中,论文一项有要求是“必须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作品”。所以,对于一些作者发表非本专业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也不被认可。例如:数学教师发表的英语论文,就可能不被认可。因为这无法代表数学岗位上的学术成果,所以职称也难以获得。还有一些教师发表的论文是社会管理方面的,这也不代表所在专业的学术成果。也常会不被认可。此类不被认可的情况,还有环保单位作者发表了非环保相关的科技类论文;外科医生发表了非本科室的论文等等。所以,我们建议,,写论文,还是从自身行业入手比较稳妥。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职称评审;论文

高等学校实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即职称评审)是对教师教学、科研等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价的方式之一。评审需要以高校教师已获得的各方面成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教师的德、能、勤、绩等因素,对教师能否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做出判定。而学术论文无疑是评价教师已获成果优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的评定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格评审中论文要求的现状

目前,在我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学术论文一般划分为以下3个级别:(1)权威期刊。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不含下属研究院、所和分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学论文;(2)学报级期刊。在部委及所属研究院(所)、全国专业学会及分会(不含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普通期刊。学术刊物(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刊号或准印证)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期刊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权威期刊、学报级期刊、普通期刊。

我省在高校各个系列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的级别、数量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论文的级别和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教师能否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为了能够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必定会为此努力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这在很大范围内对教师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发了教师投身研究的热情,提高了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因此,以学术论文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量化条件之一是教师资格评审中十分必要的一环。

二、评审中论文规定存在的问题

学术论文虽然能够较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但以学术论文作为衡量教师能否晋升职称的一项标准却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术论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以刊物级别衡量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1)刊物级别划分过于笼统。如不管是国际上公认的影响力极高的刊物或是国内影响力不高但主办单位级别较高的期刊都算权威刊物,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规定中几乎没有加以区分。

仅以主办单位来认定期刊级别的方法不够科学。尽管一般认为期刊的主办单位等级越高其主办的刊物中论文的学术水平也越高,但是随着办刊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往往存在期刊挂靠主办单位、一个主办单位办多种期刊等现象。目前,我省一般认定全国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只能有一种,而现在这种挂靠和一单位多刊的现象就造成了刊物级别认定的困难,究竟认定哪一种期刊为权威期刊往往是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其公开性、科学性有待商榷。(3)对期刊单位主办的增刊、专刊、专辑等与其正刊在论文级别认定中没有完全区分。(4)刊物级别高低与论文学术水平不能完全划等号:级别高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好,级别低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差,仅以期刊级别认定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方法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论文规定中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的文章作为职称晋升条件,对第二作者以后属名发表的文章缺乏评价机制。在当前的科学研究中,有许多的研究工作是在2个甚至多个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如果将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贡献排除,则有失公平。另外,通讯作者署名的文章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与国际上衡量作者对论文贡献的原则不相符。在当前高校中,教师在攻读高一级学位时完成的科学研究论文通常在文章发表时会将指导老师作为通讯作者加以署名指导老师也往往对文章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那么通讯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就不应被忽视;相对的,作为被指导者的教师虽然其文章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但是其对文章的实际贡献力则应相应有所减弱。只有考虑每一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情况,才能将论文的学术水平充分反映为教师的实际能力。

(二)高校教师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

目前,我省高校教师、科研、实验3个系列在职称评审中均依据闽教职改[1997]010号文件执行对科研和实验系列教师的论文要求也是参照教师系列同级别的论文要求,没有考虑这3个系列在职责要求、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区别,混淆了高校教师不同系列职务之间的要求,不利于高校按需设岗和激发不同系列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论文规定没有考虑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门类学科间的区别。对于高校的体育、艺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与其他学科教师采取无差别的论文评审规定不符合这些学科通常的评价标准。体育、艺术、美术类教师更应以其实践能力、技术水平、成果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采取“一刀切”的职称评审方式抹杀了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区别,不利于高校各个学科的发展。

(三)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

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审中均对论文的发表时间有所要求,即时间需在任现职后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号之间。但时间与拿到期刊的时间往往并不相同,这样尽管论文确定发表时间是申报的当年,申报教师取得期刊原件却有可能在次年职称评审会议开始之后。而在目前的规定中,若评审会议开始时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论文不得作为当年的评审条件。这看似符合程序,却缺少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最终造成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因为期刊无法及时取得而错过了当年的职称评审。

当前的资格评审一般耗时较长,从资格申报到评审结束往往要花费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若申报者在这一段时间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则该论文既不能用于本次申报,也不能在申报者本次晋升职称后用于下一次职称晋升申报。这种对时间上的规定不利于激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改革论文评审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量化是当前职称评审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教师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评审的硬件之一普遍被认为是最为容易量化的标准之一。但从目前资格评审中论文规定所存在的问题来看,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在建立合理的论文量化前提下还须进一步加强资格评审的相关体制建设。

(一)建立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彻底改变仅以期刊级别判定论文质量的现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术论文质量认定评价体系。学术论文评价体系必须能够真实、准确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对期刊级别的认定必须将期刊的主办单位、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刊物是否被较权威的检索、索引所收录一并加以考虑。判断文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力还必须充分考虑论文作者人数以及是否有通讯作者等情况。对论文学术水平的判断还可以参照论文的被引用率、论文是否被权威检索数据库收录、论文获奖情况等方面。

当然,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还可以引入论文的量化赋分方法,即将论文划分若干个级别后分别赋以论文基准分,论文实际得分=(论文基准分+论文影响因子得分)×作者排名系数。这种论文量化赋分的方法可以作为资格评审中论文评价的一个模式,不过量化赋分应以科学的期刊级别划分方法为基础,分值计算还必须考虑论文引用率及通讯作者的贡献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有利于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量化赋分评价体系。

(二)细分不同学科、不同系列教师评审条件

对教师(包括教学型教师与科研型教师)、科研、实验等不同系列资格评审的论文规定应有所区别。评审教学型教师职称应相对弱化对科学研究型论文的数量要求,转而可以对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提出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要求,同时在资格评审中对教学效果及其他教学实践环节侧重评价,如可以对获得教学贡献奖励的教师在评审教学型教师时给予适当加分。对评审研究型和自然科研系列教师职称的论文要求可以适当提高,以突出显示研究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同时应对其承担各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加以综合考虑,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条件突出者相应降低学术论文要求。对实验系列也应相对弱化论文要求,转而侧重对实验技能、实验方法、创新水平的评价。

另外,对于不同学科的教师应区分各自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论文规定细则。对于体育、美术、艺术等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学科应弱化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转而侧重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掌握情况。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学术论文激励机制

职称晋升是当前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的重要手段,而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的学术论文评价也同样要以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投身本学科研究、多发高质量论文为目的。

在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中,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确定而非评审晋升获得,则将时间要求定义为任现职以来是合理的。但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评审晋升获得,那么则会造成申报者在半年评审过程中发表的论文不能用于当前及更高一级职称评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将任现职当年的1月1日作为符合评审条件论文的起算时间。

只有将二者加以区别才能够较好衔接“申材料截止月31日”这一规定,才有利于全面评价申报者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论文条件,有利于调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积极性。

建立论文评价的事后补救机制。针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者因部分期刊的印刷或出版问题致使刊物不能及时取得的情况,应同意该申报者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并在评审会议中由学校人事部门对该申报者的论文情况向评委会做出说明。在评审会议结束之后,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该申报者期刊原件取得的情况。对于在日后确能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对当年的评审结果给予确认,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取消其本次职称晋升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称论文评价机制的改革归根到底仅仅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岗位设置的完成必定要求改变当前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模式。

职称的评聘作为高校一种自身的社会行为,不应受政府行为过多的干预。因此,改革我省职称评审制度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对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2)对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新办本科和大专层次院校加强评审指导。(3)对研究型、研究专业型、专业技能型种类型职称,采用不同的评审模式:以评为主、以考代评、以辩代评、辩评结合等。(4)高校要尽快出台自主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的相关规定。(5)完善岗位管理与考核程序,制定职称评审晋升及岗位竞聘的约束机制。

无论是高校自主评审或是政府、社会组织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论文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是关系职称评审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职称评审中的论文要求一定要以激励高校教师投身研究、提高学术水平为导向,按照分类管理、细化评价要素、量化评价指标的原则,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

[2]左惠凯,李晓燕.完善高校职称评定中学术论文量化标准[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职称评定难题初探

1现状调研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由于群体量大且有特殊性显得尤为重要、复杂、敏感,在评审工作的管理方面存在相互矛盾的倾向,凸显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很棘手。倾向一,由行政部门主导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工作,导致职称评审本身属于行政评审的倾向性,评价标准固定,评审管理统一;倾向二,由用人单位主导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工作,导致职称评审带有人为色彩的倾向,评价标准易变,评审管理灵活。

2评审管理职责定位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完善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措施。各级主管机关在职称评聘工作中要起到宏观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单位对职称评审中行使权,合理下放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限,建立健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管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指导市州逐步向县(市、区)及企业下放技术人员初级职称与中级评聘权力。

2.1简政放权

各级领导部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实行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减少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管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合理下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限。

2.2加强监管

加强职称的评审监管。建立健全职称年度评审考核聘用授权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委遴选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规则与工作程序,明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责任和工作人员职责[1]。

2.3强化服务认识

完善管理措施。寻求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为全方位开展人才评价提供准确的、科学的、可靠的资料。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把信息化操作程序应用到职称评审、申报、审核、制证以及查询等工作中,完成好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分析工作。

2.4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机关要重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的敏感性、重要性、复杂性,把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列入重要的工作内容。要加强舆论宣传,搞好政策解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2]。

3评审管理应对策略

3.1建立设置合理的职称评定制度(顶层设计)

建设一个顶层决定性,整体关联性,信息互联互通,可实施、可操作的职称评定制度体系。

3.2研制评价科学的职称评定标准

3.2.1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建立以业绩贡献、属性需求及职业岗位为前提,打破“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论文篇数”等一些硬性规定,实现国家评定标准、地区评定标准和单位评定标准相结合的操作性比较强评价标准体系[3-4]。

3.2.2评价标准要把品德标准置于首要位置

品德是一个人道德规范与道德价值在自身上的体现。因此,在评审过程中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第一位,用人单位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可以通过考核工作业绩、评定技术水平,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调查、个别谈话等活动,进行综合评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以及政治表现。

3.2.3注重能力水平评价条件

完善设立职称评审中的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条件,不将这些内容作为职称评价的主要条件。要对那些工作在基层一线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技术人员放宽要求;对操作性、实践性强的工作岗位职称系列,可不要求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等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

3.2.4强化业绩贡献评价条件

体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特色和岗位特点,突出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实绩和贡献。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实绩。

3.3制定管理规范的职称评定机制

3.3.1多元化职称评价方式

对特殊贡献、殊行业领域或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3.2完善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对特殊人才采取特事特议、因人而异的办法进行职称专门评定,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通过专门评定取得相应系列级别职称的人才,可设立特殊岗位进行聘用。

3.3.3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

在职称评聘工作中要打破地域、人事关系、身份、户籍、所有制、档案和体制内外等条条框框,凡在吉林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可以参加申报吉林省职称评审。

3.4推行运转协条的职称评定方法

3.4.1完善人才培养制度与职称制度的科学衔接

发挥职称评聘考核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密切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和职业标准制定,来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把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经历作为职称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前提条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一线服务和锻炼,逐步把服务经历或者基层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聘的基础条件。

3.4.2完善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

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聘用等用人制度改革。

3.5组成监管有力的评定监督组织

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建立运行职称年度评审授权评估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现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5]。

4研制教师系列评审评价体系管理展望

全国各地行政部门研制已经更贴近并符合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改革的评价体系,对今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有指导意义。(1)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拓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促进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的水平提升,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参加教育工作。(2)统一了职称名称和岗位层级设置,拉平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之间的职称差别,调动了各类教师的积极性。(3)建立科学的、先进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打破论学历和论文为主要条件等限制,更加注重岗位实绩贡献,增强了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参考文献

[1]蒋科星.走向职级制: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新探[J].当代教育科学,2017(10):73.

[2]孔环,颜超,高慧.推行职称社会化评审的实践与思考[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5):4-5.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6篇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4、各分册请自制目录。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7篇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针对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把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分类评价。

――坚持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把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三)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二、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四)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新设职称系列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

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通用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近专业职称评审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殊专业职称评审可根据军队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办法,评审结果纳入国家人才评价管理体系。

(五)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六)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y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八)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九)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四、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十)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十一)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十二)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和人员范围,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

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五、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十四)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紧密结合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在工程、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教育、翻译、新闻出版广电等专业领域,逐步建立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十五)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坚持以用为本,深入分析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六、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十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部门在职称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微观管理,减少事务性工作。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加强对自主评审工作的监管,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十七)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的要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建立嗬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健全专业化的考试评价机构,建立职称评审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

(十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鼓励其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有序承接具体评价工作;用人单位作为人才使用主体,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状况,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或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实现评价结果与使用有机结合。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8篇

现如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工作之余,也都是会通过一些方式来不断提升自己的,而评定职称都是会对今后的职称生涯带来很大帮助的,想要顺利的评上职称,那么在期刊上就是必不可少了,但是很多人却不怎么清楚评定职称需要在哪些期刊上,为了帮助大家解决困惑,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1、一定要发表正规期刊,一般期刊都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统一刊号:CN******,这个刊号就像人的身份证号,有刊号的才是公开发行的正规期刊,是不是正规期刊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查就知道了查询期刊。

2、论文要在期刊网上查到,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都可以在期刊网站查到,常见的期刊网站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龙源期刊网、维普网等,不同期刊和不同的网站合作,所以在投稿的时候要问清楚可以上哪个网,一般都是先出刊后上网。

3、找单位确定评职要求!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要求是不一样的,投稿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单位要求你发表什么样的刊物。大部分单位要求只要是有CN刊号公开发行的正规期刊就行,有的单位对刊物的级别有要求(省级、部级、科技核心、RCCSE核心、北大核心、CSsci核心),有的单位会要求必须在指定的期刊网查到论文,有的单位还会对期刊的出版周期(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有要求,有的单位甚至对期刊的页码有要求,有的单位还有指定发表的期刊目录,所以一定要先确定好单位要求才能去找合适的刊物。

评职称文章在哪些期刊上发表这个问题,想必大家现在应该都弄清楚了吧,也希望大家通过上面解析能顺利的凭上职称。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9篇

不可否认,我国实施职称制度以来,在发展和稳定我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尊敬知识、尊敬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激励各行业人才成长和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职称评审制度暴露出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如行业评审标准不统一导致评审结果不公平;有些行业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够、资料齐全,一般就能评上个工程师、助教。职称评定体现不了个人水平和业绩能力,有时连庸才也能评上个高级职称,造成职称贬值的怪象出现。

由于职称具有一种“品牌效应”,“含金量”褒贬不一,在某些专业成为人才追求的“终极目标”,比如教师、医师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后一旦被聘用,就可以相应地晋升工资,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退休年龄延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有些人却嗤之以鼻,比如在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即使评上工程师、研究员的职称也享受不了加薪、住房、医疗等优厚待遇。正因如此,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为了得到相应的职称资格,削尖脑袋花费了不少心思,使本来非常严肃的评审工作也变了味,走了样。

一项科学评价人才的职称制度,在正常的工作中却变了“异类”,剖析原因,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是职称评价缺乏科学性。现有职称评审办法不能与被评审者的岗位能力、业绩、实际贡献和敬业精神完全挂钩。职称评审不严密,缺乏科学性,论资排辈现象严重,这就给一些投机分子在评审材料中掺假创造了“良机”。

二是职称评价缺乏公平性。被评审对象的职数限制,使许多参评对象蒙受了不公平待遇。在某些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的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评定职称,而在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单位由于受到岗位职数额度的限制,造成一些优秀人才长期难以“露头”的尴尬状况。

三是职称评定抽象单一。目前采用的资格评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内外因素的困扰与影响,涉及能力和业绩的标准条件又比较简单和抽象,评委们面对一大堆申报材料无法量化考察,只好将评审注意力侧重在学历、资历、论文、计算机等硬件上,这无疑淡化了人才的真实水平和贡献。

四是职称评判标准不一。国家虽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同一地域、同一行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里,由于评委对评审条件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一致,结果导致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使同一层次、同一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相差甚远。

在今后的职称制度改革中,职称评价不良现象必须得到有效的遏止。

一是推行专业资格结构评价。在职称评价体系中,按照“模块化”运作模式,将评价条件分解为品德、学历、资历、学识、技术、能力、业绩等若干要素,分别实行量化评价。其中为了充分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学识、技术、能力和业绩在整个评价过程中要占总分的60%-70%,并且将取代学历、资历、论文等成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对在职称评价中业绩平平、能力低下、达不到规定条件和分数的专业技术人员,则不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是调整与完善职称评价制度。为确保职称评审质量,应实行科学的社会化的评价机制。要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称工作,逐步过渡到由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价中介机构承担,避免或减少官方干预。政府人事职能部门要从微观的职称评价工作中脱离出来,着力发展和规范社会评价中介组织,指导制定或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等宏观管理工作。同时,改革传统、封闭的评价方式。针对不同职称系列或专业,分门别类,采用切合实际的评价方式区别对待。如对职业性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制定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规定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具体标准,经相应组织形式,直接竞聘上岗,把职称评审所引发的连带矛盾和问题适度化解。在修订评审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取资料演示、成果展示、面试答辩、现场“说课”、实地考核、调查评估等多种评价方式和手段,分类量化,综合评定,评价结果将更加客观公正。

三是实行特殊评审政策。将职称评价向企业或特殊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有突出贡献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并且专利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职称评审一步到位;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对论文达不到规定要求者,可提供能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造、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替代,进一步突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奖项之一的主要执行人,或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要持有人及省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等称号者,可组织专家评委团,以面试答辩的方式,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四是相关职称制度的配套政策。科学制定职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将研究型与应用型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收入分配机制分轨,统筹兼顾相关利益主体,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创造和谐共享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更好地提高和促进我国社会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0篇

通讯员崔源

本报济南1月6日讯 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顺应国家职称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方向,济南职称评审制度将做进一步调整,职称评审意见明确提出: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未按新核准岗位等级开展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将不予核准职称申报数额。

事业单位不能超过岗位数额报职称

据了解,1993年济南市率先在全国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脱钩。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实行按岗申报制度,今后不再进行超过岗位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随着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今后事业单位将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推荐申报参加评审人选,即单位缺什么岗位(专业)补什么岗位(专业),将“岗位与评价相结合、岗位与使用相结合”。

据介绍,按岗申报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从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本单位主、辅系列岗位分布,根据岗位空缺,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再“随意”申报,须申报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就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基层人员论文仅作参考

今年职称评审将加大用人单位推荐权,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呈报部门审核的推荐申报程序进行。在推荐人选时,要通过量化赋分、民主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合理确定参加投票人员范围,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其中,形不成差额推荐的单位,推荐人选同意票数应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事业单位推荐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方案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同时,完善评审标准。将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把平时工作量、工作业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分类调整论文、科研成果条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主要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其他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降低或取消量化赋分权重,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成果仅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条件。

专业考试改为每两年组织一次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职称 论文认定 对策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1(a)-0235-02

Discussion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ibrary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Professional Title Papers

Oudeng Geli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library, Urumqi Xinjiang, 830004, China)

Abstract:2013―2016 Library of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and health series of teachers need to be promoted to the title of the doctor's professional title papers published papers identified work. This paper mainly through the papers identified during the work more and repeated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thinking and analysi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finally to find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Technical title; Paper identification; Countermeasure

随着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职称评审时,将发表的职称论文作为重要的评定指标[1],尤其是核心期刊论文更是衡量学术水平及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职称论文认定工作的主要工作和难点也是针对发表的核心期刊进行甄别。普通期刊也占很大的一部分,普通刊的认定主要针对期刊的合法性和是否是正规期刊进行甄别。该校从2013年起开始承接职称论文认定工作至今,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学在职的教师及新疆医科大学六所附属医院的医生群体。

1 职称论文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读者缺乏对核心期刊和非法期刊的鉴别能力

目前在高校的职称论文中,评审的形式主要还是以科研论文为主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被普遍认为是高水平的论文,并作为衡量科研工作者学术水平、晋升高级职称、取得硕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学术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2]。

在接待读者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教师职工为了能快速的,将自己的在一些非法期刊上,非法出版物以营利为首要目的,只要支付版面费很快就会发表。由于非法期刊的制作和发行技巧在逐步提高,很多教师和科研人员缺乏对非法期刊的鉴别能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常常将文章寄给非法刊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核心期刊,近几年随着对晋升职称的要求越来越高和竞争越来越激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成了必要条件。很多教职工不是通过正规途径而是通过中介或者直接用百度搜索,往往搜索到的都是“黑中介”,这些中介会仿造核心期刊制造一个假的期刊即套刊,在套刊上的,主要表现为期刊封皮、封面以及年、卷、期都与正版期刊一致,目录和正文不一致。

1.2 教师及职工科研人员填写论文认定表不认真

每年的9~10月份是评审职称的高峰期,在评审前图书馆都会发一份如何填写论文认定的通知到每个单位的人事机构,而且在每个认定表的下面都会有个填写说明,但是准备晋升职称的教职人员,很多都不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在填写认定表时发生一些低级的错误如论文题目经常有错别字,或者是少一字,或者是发表的刊物的名称也写错。上述错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使得做论文认定的老师必须再次帮助重新填写表格,或者退回表格让读者重新填写,在这反复修改的过程中无形中又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更延迟了认定报告完成的时间,使得工作效率降低。

1.3 医学类院校在社科类论文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该校是非综合类大学主要以医学类专业为主,在订购数据库资源时首先需要考虑到以医学类数据库和纸质期刊为主。但是除与医学相关的学院,该校还有一些是非医学类的学院,如:社会科学类、语言类、工程技术类和体育类等专业,在认证这些社会科学类专业老师的时候遇到社科类的资源不足。在订购数据库时首先得考虑医学类数据库,比如万方数据库,由于从2008年起,中华医学会与万方数据建立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数据库”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万方收录了自1998年至今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全文。在获取高质量的医学期刊文献全文时,万方(期刊)数据库有很大优势[3]。而社科类的期刊大部分集中在中国知网数据库,而且该数据库每年的订购费用涨幅比其他数据库高,因每年订购数据库的经费有限不能全部订购,不能满足全学院老师的需求。还有对社科类的核心期刊不熟悉、不了解,无法认定或者认定时没有把握,必须跟社科类的院校如,新疆师范大学等联系沟通后才能确定是否为核心期刊,还有一些教职工的的是民族语言,没有专门的民族语言的数据库可以认定。

1.4 委托单位与认定机构之间缺乏沟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每年的职称论文认定工作当中发现很多委托单位的人事部门与认定机构缺乏沟通,甚至不沟通。在每年的认定工作开始阶段,认定机构首先要发通知到每个单位的管理职称的部门,大部分都是学校或者医院的人事部门在负责晋升职称的工作,然后再由各个人事部门把文件传达到拟进职称教职工。在这过程中往往有一个环节沟通不清楚,就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在某个附属医院通知晋升职称的人事部门因不清楚哪些条件的职工要做论文相似性检测,导致该附属医院的很多拟进职称的职工误以为都要做论文相似性检测,最终和该认定机构和医院的人事部门沟通后解决了问题。

1.5 对往年做的论文认定报告缺乏规范的存档及整理

该校自2013年开始开展论文认定这项工作至今,已完成了千余人次的论文认定报告,完成的报告也共计千份,缺乏规范化的存档,一般都是存在自己的电脑里而没有进行集中和系统的存档管理。比如一个读者今年晋升职称,今年给他做论文认定的是一个人,因各自原因未能晋升通过,明年还要继续评职称那么就不能保证还是去年的老师给他再次做论文认定。或者因老师进修休假等其他原因,还得再次重复去年的工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为是不同部门的老师做的论文,可能今天刚好调休不在,使得读者不能按时拿到报告。再次就是由于电脑存在感染病毒的隐患不得不重做系统,存档的报告就可能存在丢失的情况。

2 职称论文认定工作中问题的解决和对策

2.1 加强宣传提高读者信息素养

2.1.1 开展专题讲座

学科馆员是学科服务的主体,是实施学科服务的核心基础,担负着学科信息资源服务、学科信息素质教育、学科资源建设、参考咨询服务、院系联络人等职[3]。在开展论文认定工作前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学科馆员对口的单位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专门针对学校及各所附属医院进行专题的讲座,在工作开展前即做好计划和准备工作。

2.1.2 利用现代化手段宣传图书馆

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图书馆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图书馆等通信手段推广论文认定工作的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扩大宣传,推广多元化服务提高读者信息素养。

2.2 与其他社科类院校加强合作

在解决社科类资源不足的问题上可以加强与其他社科类院校合作如新疆师范大学和新疆大学,实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其他社科类院校完成论文认定的工作。再次可通过维普数据库和超星Medalink数据库中的文献传递功能弥补社会科学类期刊资源不足。

2.3 加强认定机构与委托单位的沟通

在每年的论文认定工作开展前积极与委托单位联系,找到主要负责这项工作的负责人,可以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l布和通知消息。做好这些负责人的通讯录,积极与他们联系,有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2.4 建立新疆医科大学职称论文文档管理系统

在每年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督促每位老师做好论文认定报告的存档工作,进行规范化的存档并建立新疆医科大学职称论文文档管理系统,建立该系统可以实现提交论文认定报告、检索、存储、统计分析的功能。

3 结语

综上所述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在3年的论文认定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意想不到的问题,有的问题比较简单,有的问题比较复杂。该文主要通过总结、归纳、分析出最常见的问题以期能够给从事该工作的其他单位提供借鉴,通过问题的提出最终提出面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能更好地为新疆医科大学教职工及附属医院的职工服务。

参考文献

[1] 朱康玲,李艳超.国内四大文献数据库医药卫生资源状况对比分析及特点研究[J].现代情报,2012,32(8):157-161.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2篇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称评定申报方案资料,欢迎参阅。

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对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二、时间安排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2020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其中中职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见附件2)确定后对外公布。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

三、有关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渝人社发〔2015〕131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分别按市教委职改办、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工程技术市社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市人才中心)实行网上申报,采取“线上审核、线下签报”方式,系统开放时间及网报端口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才中心另行通知;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评委会(xx局)、经济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会(xx局)、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xx局)实行网上申报,网报审查合格后,打印提交签章完善的纸质评审表供后期存档使用。申报个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10月20日00:00以后登录xx市xxx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xxxx进行用户注册。专技人才平台操作手册及2020年度申报系统开放时间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另行通知。自主评审、授权评审的单位,按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受限于以下程序。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

(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

(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xx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档案在xx的由存档机构、档案不在xx的由工作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推荐报送。

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我市的,需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xx、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在我市参保1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的(提供1年以上异地社保缴费记录)、档案需在我市存放1年以上。

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多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本人承诺业绩材料真实,由人事机构审核公示推荐上报。

(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应由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4),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审核受理;

(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填写《xx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3),申报高级职称的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经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核同意。高校破格申报的人员,不再送主管部门审核,经单位审核后,直接按上述渠道送评委会审核受理。

2﹒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有关单位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材料要求参见《xx市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在封面上粘贴《xx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

(1)《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7)、《xx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8);

(2)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各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规定和办法,并据此进行择优推荐。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xx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部门审核

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区县人事机构负责所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按系列(专业)填写《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件9),送同级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分别在《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签章,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相应评委会审核受理。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并按系列(专业)填写《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对经审核合格的,分别在《xx市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签章,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受理。

自主评审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无需再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评委会组建单位受理材料

评委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评审前,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评”原则以及评委会核准备案的评委抽取方式,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委会人数的2/3。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

评审会议结束时,由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评审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归档管理。

(六)评审终止

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评审终止后,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程序返还申报评审材料(作为查证处理证据的材料除外):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七)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评委会核准备案机构报送《评审情况报告》、《xx市职称评审表决情况表》(附件10)、《xx市职称评审结果分析表》(附件11)。

评委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便于公众查阅,评审结果公示信息报送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同步公示。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代拟的职称资格确认通知,分别报同级评委会核准机构确认印发。属委托评审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或函复评审结果。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自主评审、授权评审),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查无实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评委会备案部门予以备案,报确认职称文件和证书办理编号记录。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须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完善《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盖章手续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机构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xx市职称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八)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四、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进行处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高评委组建单位印发当年职称申报评审通知须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并报xx局(职改办)同步在xx局(职改办)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今年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采用国家和我市现行条件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可按就低原则,由申报人自主选择按国家最新文件或我市现行文件执行,申报业绩条件须按照我市现行的细化条件执行。

今年我市新增评审正高级职称但尚未印发全市申报评审条件的(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推广研究员,正高级统计师),以国家已印发的相应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为申报依据。

(三)根据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2号)精神,清理职称评审中的“四唯”做法,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民营企业人才、基层人才的限制条件,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申报职称时,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分别通过“学信网”、“学位网”查验,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查验。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六)申报人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xx月xx日。

(七)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经历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可提前1年,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免于参加地方组织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且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一线人员倾斜,疫情防控中的业绩贡献列入职称评审加分项。岗位倾斜政策仅享受一次(无论是否通过评审)。

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发明电10号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范围确定。

(九)根据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精神,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者,可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职称。具体申报事宜,将在我市表彰奖励文件印发后,另行通知。

(十)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

(十一)按照《xx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文件所列对应职业资格,可凭职业资格证书(无需换发职称证书)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十二)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下半年学历、资历符合援外援藏管理规定有关职称晋升政策的,仍可通过下半年的正常渠道进行职称申报,申报材料报相应序列或专业评委会受理。按照《关于援藏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渝委办发〔2012〕30号)精神,援藏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按规定免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减免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在藏期间业务工作总结和有关技术报告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对待。除国家“以考代评”、“考评结合”、xx市无评审权限以及国家和xx市实施评审指标总量控制的序列和专业外,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可提前2年(援藏期为1.5年)或3年(援藏期为3年),学历放宽到大专;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可提前1年。

(十三)脱贫攻坚人员纳入正常申报渠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9〕115号)精神,对全职参与脱贫攻坚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职称评审对外语、计算机、论文和继续教育可不作要求,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十四)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纳入正常申报渠道。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0〕32号)执行。企业到院校兼职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教师(实验、研究)系列职称,学历、技能等级、取得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年限及可申报评审的职称级别,参照《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执行,其他业绩成果仍按照《xx市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74号)执行。

(十五)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20元。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另外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范围和标准。

受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委托,承担评委会工作的市属企业、驻渝单位,按照市财政局、xx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宗综〔2018〕76号)规定,统一使用xx局申领的非税收入票据;区县属企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按同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十六)职称资格证书由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领取、办理和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1. 确认职称资格文件下发后,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填写《职称证书领取、办理登记表》(附件12,以下简称《登记表》),纸质件、excel格式电子件一并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领取空白职称证书。

2. 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领取空白职称证书后,按照《登记表》信息填制职称证书上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高级证书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加盖钢印;中、初级证书送职称核准部门加盖钢印。签章完备后发放至评审通过人员。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3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量有多少?资料显示,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其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39万人。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69.4万人。

1.招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016年7月6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017年,人社部门将研究出台事业单位考核、竞聘上岗规定,制定监督、培训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制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工资: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国家将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稳步提高医务人T薪酬水平。目前,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启动,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将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3.管理: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4.职称: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 的倾向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

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5.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4篇

一、现行职称评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职称评审方式是年确定的。从确立之初至今起到了拨乱反正、促进学术繁荣、调动知识分子积极性、吸引人才、盘活人力资源等积极作用。但职称评审制度作为一把双刃剑,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对于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由于受学历、地域、所有制、行业、岗位、系列等因素的限制,职称评审制度及标准也不一样。以目前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为例,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职称资格由企业的评审机构来确定,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上都能通过,职数基本上不受限制,需要达到的条件也不算苛刻,此阶段虽有竞争,但不激烈。真正的竞争在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的评定上。后者和前者的区别在于,企业的高级职称职数主要根据企业的人员规模,按一定的比例来确定聘数,由聘的数量决定评的数量。由于受每年人员变化的影响,每年的聘数大都不一样,但总量基本上是个定数。随着时间的推移,聘职数正在趋于饱和。另外,高级职称和初、中级职称在待遇等方面的差别很大,所以这一阶段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职称评审制度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它使职称评审制度及过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成为一项有章可循、易于操作的日常工作。然而也带来了一些弊病,据笔者观察,近年来这些弊病主要表现:

1.在职称的非学术化倾向。其中包括:(1)州评审范围过宽、过滥,使得职称原有的学术化指向逐渐淡化;(2)远离了它的学术背景,成了个人分享社会资源的一种依据,成为一种年资或阅历的自然积累;(3)职称的评定逐步演变成了对一个人的综合评价或行政性评价。

2.评聘不分,以评代聘。评上了就等于聘上了,从此就端上了铁饭碗,其结果是不公平的人才竞争环境,人才素质的下降,职称的贬值等等。

3.对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申报指标和条件的双向控制。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制度限制,评聘不能彻底分开,所以升职称既控制职数又控制条件或水平,不能实行条件或水平的单向控制。

4.岗位设置或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严重脱钩,岗位设置不科学及比例失调。人事部门一纸同意聘任的文件一经下发,有职称的人员便和一般的员工区别大了区别仅仅是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持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干岗位工作,岗位人才积压,岗位又缺人。哪些岗位需要哪些专业职称,需要哪一级的职称,这些人员应该占多大比例,很多单位不得而知。甚至有些单位根本没有制定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及聘任条件。

5.重条件轻能力的倾向严重。比如,外语、计算机、论文、学历在一定程度上、一些行业或企业成为所有人员申报职称的先决条件。尤其是申报副高级以上的职称更是如此。评审条件缺乏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按岗区别对待的灵活性。由此带来的是替人写论文、逼论文、抄论文、替考混证、混文凭、买文凭、造假文凭、窃他人成果等不正之风。

评审的服务范围过窄。受身份、地域、所有制、学历、岗位、系列等因素的限制,许多人长期或终生拿不到职称,只能望“职”兴叹。

现行的职称评定方式,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由于其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而且评与聘基本不分离,从而使职称的评定演变成了一种利益之争。

二、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加入丁和市场经济的确立,各行各业对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对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更是迫在眉睫。职称改革作为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的一个有效措施巫待深化。为此,笔者从推动职称改革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1.职称评定应逐步向社会化过渡。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其好处在于评定的标准是“独立”的,而且与原单位无关,摒弃了评审的条块分割以及职称与待遇直接挂钩等因素。独立相同的标准,给同一领域的科技人才提供了一个“同台竞技”的平台,也给人才市场提供了一个统一而且权威的参照系。

2.评聘分开。评聘分开是当前职称改革中一项必须而且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者的分开,疏远了职称与经济利益的直接联系,从而减少了学术以外的干扰,有利于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逐步实行放开申报,改申报指标和条件的双向控制为条件或水平的单向控制。在聘任上打破铁饭碗,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全员竞争上岗,实行动态化管理。逐步推行人事制度,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相分离。

3.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论证、急需先建、逐步推开的原则,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应抓紧制定执业资格制度及相关法规文件。

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时也淡化了职称的概念。今后我国应逐步扩大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专业范围,尽快形成比较完整的执业资格体系。

职单位称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新机制高校;职称评聘;实践;思考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步伐,利用高校扩招和鼓励高校创新办学机制的有利时机,200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与佛山市南海区(原南海市)政府共同创办了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以下简称南海校区)。南海校区作为新型的校区,从性质上来看,其创办主体是政府,也就是公办学校,这是与一般民办高校的主要区别之一;从师资管理模式来看,南海校区实行的是全员聘任制,与一般民办高校相类似,即除了部分学校本部派出的教师外,南海校区招聘的教师没有国家事业编制,其人事关系均挂靠在人才市场,这是与学校本部在人事管理体制上的一个主要区别。由于实行了新型的师资管理模式,南海校区的职称评聘工作也与学校本部有所不同,在创办初期,南海校区实行的是双轨制,一方面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做法,对于部分按照国家认可的方式取得职称的教师,在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就予以聘任;另一方面,对于校区急需的人才,则实行低职高聘。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对校区创办初期的人才引进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吸引了各种高层次人才加盟到南海校区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及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客观上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现行职称评聘模式已经成为校区良性发展的“瓶颈”。分析南海校区办学8年来的职称评聘管理方式,既可以作为华南师范大学全面推进人事改革进程中的经验,又可以作为同类型院校人事管理的参考。

一、南海校区职称聘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南海校区实行以聘任制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模式,除了部分学校本部派出的管理干部之外,多数教师没有国家事业编制,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与具有国家事业编制的公办学校相比,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校区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人才引进举步维艰。为此,南海校区实行了弹性的聘任制度。一方面,出于对稳定教师队伍的考虑,参照传统国家事业单位的做法,在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就予以聘任;另一方面,我们认识到校区要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还是要靠一批高素质的骨干人才队伍。为此,对于校区急需和高层次人才,实行低职高聘的政策,例如,将一些不具备副高职称的博士聘任在副高岗位上任职。客观来讲,这种做法对校区创办初期的人才引进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吸引各种高层次人才加盟到南海校区来。但是,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教师队伍越来越壮大,和许多同类型院校一样,我们注意到以往的职称聘任工作遇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

第一,聘前重科研轻教学、教研。当今,国内许多大学在追求“建设国际或国内一流大学”的浪潮中,科研工作被置于学校头等重要地位,忽略了大学的培养人才功能,给职称评审工作带来过分强调以科研和论文为导向的副作用。在现行的职称评审条件中,尽管全国不同省份或同一省份内不同地区的高校要求不一,但总体来说,对教师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鉴定、获奖等都有具体规定,而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却被放在次要地位。这容易给人一种感觉,反映一个教师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标志就是科研成绩,科研能力强、成果多的教师就是优秀教师。于是,很多教师在评上职称前把主要精力用于搞科研,轻视教学工作,不愿意多上课,只要能应付学生就算了,没有深入研究如何进行教学改革,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部分教师在教学督导的评估中,教学能力一般,但凭几篇论文和几项课题照样能评上副教授、教授;而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却因为论文和课题的数量较少,连申报职称的资格都没有。我们应该承认,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既要把课上得精彩,受到教学督导的肯定和学生的欢迎,又要有突出的科研业绩,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同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有持续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于是,“教不成教授,教授不教”的思想流行,教书只能成为教书匠,没有纵向科研课题,没有在高级别期刊发表的论文,评教授几乎没有可能的观点成为不少老师的共识。

职称评审中以科研和论文为中心是对教学中心的否定,因而是本末倒置的,与高校首要的“人才培养”功能背道而驰,产生了大量“业绩教授”而不是“学术教授”,这种现象会导致学校培养的人才的素质下降。

第二,聘后考核机制不完善。南海校区在这方面的工作既有许多传统高校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有南海校区所自有的个性问题。南海校区对教师的聘后考核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学生、教学督导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科研工作的评价以及部门领导对教师的评价。和许多传统高校的聘任工作一样,南海校区的评聘工作还没有实现正真意义上的评聘分离。一般情况下,对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职称的教师,校区一般都会予以聘任。但是,对于聘后如何评价教师是否履行了岗位职责,我们现有的岗位考核机制显得不健全、程序不科学。由于一段时期内校区的定位是以教学型为主的学校,我们对教师的考核一定程度上侧重了教学部分,为了督促教师履行教学任务,我们将学生和教学督导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引入到考核方案里去,考核结果是教师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是,从近几年来的实行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些有悖于考核目的的现象。我们发现部分老师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投鼠忌器,因为担心学生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评价而不敢严格要求学生乃至过度迁就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奉行的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在科研业绩评价方面,由于我们对教师的论文和课题要求相对较宽松,教师对论文和课题的动力主要源于职称的评审,“评前使劲干,聘后死不干”的现象较为普遍,教师在聘后主要是为了应付考核任务。

上述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与我们的初衷相违背的,折射出单一的考核机制容易走向极端,长此下去必然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第三,不利于人才流动。在现行的国家政策下,社会人才流动机制尚不健全,在具有国家事业编制的公办院校中,国家高度指令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直接影响教师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均与职称挂钩,“评聘教授”的各类待遇基本上由国家财政保障,实质上是为人才的单位所有制和用人的终身制保驾护航;而在没有国家事业编制的民办或公办新机制院校中,情况则大不相同。“聘任教授”的工资待遇等要由聘任单位来决定,养老保险等只有社会化这条路可走,这就产生了一系列突出问题。首先,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公办院校的“评聘教授”一旦离开了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公办院校系统后,其各种待遇将得不到国家财政的保障;同样道理,由于国家只认准评定职称,民办或公办新机制院校中的“聘任教授”,到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公办院校后将不会被承认,“聘任教授”只是“地方粮票”,这就为人才的流动设置了障碍,无形中在这两个不同人事系统中的中间修建了一堵墙。其次,关于退休金的问题,“评聘教授”。

按国家现行的规定,大体上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来核定,由国家的财政保障;但是,对于“聘任教授”来说,基本上是参照社会化的企业模式来走的,干了一辈子“聘任教授”,到退休时可能拿很低的养老金。

二、对新时期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改革的若干思考

第一,让大学教师回归课堂。目前我国高校职称评聘政策对大学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起到了指挥棒的作用,由此衍生出很多老师都忙着搞科研、拿项目,尤其是教授越来越“远离”课堂的现象层出不穷。虽然不少人对此提出批评,但是在目前“科研强校”的浪潮中,高校为职称评审设定了教学和科研业绩的条条框框,教师要想晋升职称就只能按照学校制定的游戏规则来走。无论是在教学岗位上还是科研岗位上做出贡献的,都是教师劳动成果和自我价值的体现,理应受到尊重和肯定。学校和专职科研机构不一样,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首要强调是人才培养的功能,这并不意味着因此忽略了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功能,两者并不是矛盾的。

高校不应该要求所有教师都要达到同样的教学和科研业绩水平才能晋升相应的职称,而是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区别对待。不同的高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定位,设置相应的教学、科研岗位,然后通过岗位要求来聘任教师,不同的任务由相应的教师来承担。我们要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业绩上脱颖而出,使他们获得巨大的成就感、荣誉感,而且还要让他们因教学成绩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政治待遇。要把教学业绩作为评价教师水平和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利益导向引导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到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育人水平上来。在申报相应职称时,对教学名师、教学质量优秀、获得一定级别竞赛奖的指导教师、教学建设项目等在课堂教学一线、教学建设一线取得的实践性成果视同教学成果奖或教改项目,用以替代部分论文和科研成果,而不是以规定级别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来作为评聘的惟一标准,也就是说,教书教得好,同样可以作为评职称的重要条件。

第二,完善聘后考核机制。教师的聘期考核要把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并以日常考核为基础。考核要以平时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的结果、被评对象的教案、完成教学计划情况、科研情况等作为重要依据,对教师全面履职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同时,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学生对教师评价的调查,对于学生反应强烈、评价较差的教师,由教学督导进行情况核实并督促其限期改进,学生的评价不直接纳入考核指标,但作为督导评价其教学结果的参考。在聘期届满后,由学校聘任委员会统一打分,确定考核等级。

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第一次不合格的在原职称基础上低聘一级,高职低聘教师的待遇等同低聘职称相应的待遇,低聘教师参加原职称考核,若下一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则自动恢复相应待遇;连续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第三,完善退休养老保险机制。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由此可见,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这将拉近国家事业编制院校教师和新机制院校教师在退休后的收入,使大家一定意义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当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取得了可贵的阶段性成果,正逐步进入正规运行时期,为立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行的现实条件。

参考文献:

[1]吕镇城,秦继红。实施全员聘任制的成效———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的实践[J].经营与管理,2008(03).

[2]孙福兵。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8.

[3]何新征,张理中。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改革探究[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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