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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中心双节产品隐患治理方案范文

时间:2022-02-17 08:56:48

农牧中心双节产品隐患治理方案

为保障国庆“双节”期间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各项监管工作措施,以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全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省、市、区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迎双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底。

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迎“双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八项行动,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对各类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双节”期间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任务

(一)启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根据市局统一要求,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并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组织监督抽检,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禁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

此项工作由王仓同志负责,张艳芳同志配合,法规科(执法大队)、农业科、土肥站、植保站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养殖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1、饲料环节:组织开展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查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

此项工作由刘子恒同志负责,饲料办具体组织实施,四个基层站配合。

2、养殖环节:加强对养殖场(户)宣传与警示教育,逐场逐户签订《不藏匿、使用“瘦肉精”承诺书》,所有养殖场都要张贴统一制作的《关于严禁藏匿、使用“瘦肉精”的告知书》。强化养殖档案管理,督促养殖场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用药用料记录,完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来源、名称、使用时间、用量等生产记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规模养殖场(户)进行“瘦肉精”尿样抽检,做到不漏一场、不漏一户。发现阳性样品,按规定办理,坚决依法查处。

此项工作由马文英同志负责,畜牧水产科具体组织实施,四个基层站配合。

3、出栏检疫、运输及屠宰环节:

(1)监督养殖企业严格落实出栏前自检制度,确保《“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动物溯源追溯单》填写齐全。

(2)严格实行检测与检疫同步进行制度,督促定点屠宰企业对待宰畜禽进行自检,加强监督抽检和屠宰检疫,没有企业自检合格证明或有关部门监督抽检、屠宰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检疫人员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3)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经纪人与活畜市场的监督管理。要求动物收购贩运人员作出不教唆、不兜售和不收购、不贩运“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主体信息,严格查验过往运载动物活畜的车辆。

此项工作由刘子恒同志牵头,韩振林同志具体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四个基层站及相关单位配合。

(三)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出栏、运输、屠宰、销售以及动物收购贩运环节的检疫监管,“双节”期间要抽调力量对相关监管对象进行突击检查。同时,要结合公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畜禽养殖场、畜禽产品储存及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关,一旦查出违禁产品,立即追根溯源,依法严惩不法分子,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刘子恒同志牵头,韩振林同志具体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四个基层站及相关单位配合。

(四)组织开展蔬菜产品(含豆芽产品)专项整治

加大“双节”期间蔬菜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同时,按照区食安办统一要求,对区内“豆芽坊”实施拉网式清查,全面整治豆芽生产环节,坚决打击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添加违禁物品的非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此项工作由马文英同志牵头,蔬菜办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

(五)组织开展养殖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

1、养殖环节:组织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畜禽养殖场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等不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畜牧科具体组织实施,四个基层站配合。

2、屠宰环节:组织力量对区内屠宰场(点)下脚料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及流向的监督,防止违法分子利用病死畜禽提炼、加工油脂。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四个基层站配合。

3、饲料加工环节:组织力量对全区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企业使用未经检疫的原料进行生产,防止生产出的饲料用猪油用作它用。

此项工作由刘子恒同志负责,饲料办具体组织实施,四个基层站配合。

(六)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对区内所有奶牛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区内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全部持证经营,奶牛养殖小区监管实现全覆盖,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畜牧水产科具体组织实施。

(七)组织开展蜂产品(进入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之前的蜂产品)生产投入品专项整治

对全区范围内的养蜂者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档案台账,指导养蜂者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生产,对蜂产品适时进行抽检,对蜂及其产品进行检疫。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韩振林同志配合,畜牧水产科具体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所、四个基层站配合。

(八)组织开展无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组织力量对全区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同志配合,兽医科具体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所、四个基层站配合。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迎“双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指导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科室、下属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局各相关科室、下属有关单位要将“双节”前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要细化所承担整治任务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限、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科室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特别是针对重点环节和薄弱部位,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样检测力度,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局各相关科室、下属有关单位在工作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双节”期间大力宣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常识,提高消费者的科学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大力宣传加强监管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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