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县城街道标牌和房屋门牌号码实施方案范文

县城街道标牌和房屋门牌号码实施方案范文

县城街道标牌和房屋门牌号码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县城各单位:

为规范和便于城镇管理,提高县城城市品位,决定统一规范制作县城范围内街道、路巷标牌和房屋门牌号码,具体实施办法与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城镇管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开展以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工作任务

主要街道、路巷名称由县民政局负责统一命名,门牌号码由派出所、村(居)委会根据线路方向统一命名确定,统一装订,并登记造册、建档归案。

三、组织领导

1、镇政府成立城镇路牌门牌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镇综治办成员、片区民警等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县城范围内路牌、门牌编制与落实等具体工作。

2、各村(居)委会成立辖区住户核查和路牌编制与发放工作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担任本村(居)辖区工作小组组长,村(居)所有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为成员,负责本辖区住户核查、编码、路牌发放等具体落实工作。

四、时间安排

1、10月20日—31日为镇制定方案、街道路巷命名、召开会议布署阶段。

2、11月1日—11日为统一编码阶段,坚持方便、实用原则对单位、住户进行编码。

3、11月12日—30日为各村(居)对辖区街道、路巷和店门、厂矿、学校、单位、住户装订标牌、门牌并进行统一登记造册阶段。

4、12月1日—10日为复查阶段,严格杜绝漏房、漏户、漏路、漏巷现象的发生,力争做到号码准确、路巷清楚、方便快捷。

五、工作措施

1、门牌号码按房屋所辖地统一编码原则,门牌号随房子固定,不因户主户籍变动而变化,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撤销。

2、对按要求完成路牌编码任务,并切实发放钉制到户的给予村(居)每户3.00元标准补助。如所辖区出现漏巷、错码、漏户现象,每漏一巷扣200元,每漏一户扣20元,每错编一户扣2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六、经费保障

1、每块门牌收取成本费用10元,由门牌号单位或住户承担。

2、争取向县里解决街道路牌制作费用和工作经费5万元。

xx镇人民政府

**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