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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时间:2022-10-28 11:10:37

猪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免疫标识及猪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方法

全县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建设范围。

具体操作方法:由操作人员用智能识读器扫描二维码耳标——将耳标佩戴上猪耳——免疫后将免疫信息实时输入智能识读器并上传。重点输入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等强制免疫信息,有条件的还可以输入其它疫病免疫信息。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配备有专职操作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由本场操作人员具体实施。其他生猪养殖场户(包括散养户)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和平时补免时由镇街、开发区畜牧兽医站防疫人员实施。

二、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用于信息输入的智能识读器、IC卡、SIM卡和二维码耳标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组织采购并组织技术培训,每个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养殖量和防疫员数量配置相应的识读器。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配置用于防疫识读器1台。生猪二维码耳标统一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到县畜牧兽医局登记领取,并发放到场(户);存栏1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以场为单位到县畜牧兽医局自行领取。

三、工作要求

1、确定实施单位和人员。各镇(街道、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和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都要明确追溯工作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由专人负责追溯工作。追溯工作负责人、具体操作员名单(详见附件1)请于7月20日前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科。

2、加强培训和指导。生猪免疫标识及猪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生猪养殖场(户)对这一新生事物认识还不够,尚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县畜牧兽医局要组织开展相关操作技术培训,并开展现场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加强可追溯工作的宣传和日常监督指导。追溯工作负责人要定期查看上传的信息,及时掌握追溯工作进展,开展到场到户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可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

3、规范耳标使用。生猪耳标实行一畜一标,在左耳中部佩戴,从县外购入已佩戴耳标的生猪,需要再次佩戴耳标,在右耳中部佩戴。新出生仔猪,在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疫苗首次免疫时佩戴二维码耳标;从县外引进的,在到达本场10日内佩戴二维码耳标。佩戴的二维码耳标严重磨损、破损、脱落时,应补戴新的二维码耳标,如生猪死亡,应当注销该二维码耳标。

4、开展追溯管理。生猪出栏时,产地检疫要通过扫描耳标的二维码查询免疫记录,对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并上传产地检疫信息;到县内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要通过扫描耳标,读取防疫和产地检疫信息,才能进场,并及时注销二维码标识。达到免疫日龄的仔猪在调出县境时,必须加挂生猪二维码标识。如发现有重大动物疫病,应根据耳标编码追溯原产地,通报原产地及时采取疫情控制、扑灭措施。对养殖环节死亡的动物和屠宰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并上传信息。

5、做好数据处理与分析。县畜牧兽医局要对采集及上传的数据进行查询、综合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我县动物防检疫、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生产动态。

6、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和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要定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升级维护,加强对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盗窃、损坏、遗失。有关设备(智能识读器、IC卡、SIM卡和二维码耳标)配置、操作技术和升级维护,请联系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科赵方学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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