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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手足口病防控方案范文

县政府手足口病防控方案

一、制定背景

我省部分地区发现了手足口病病例,省市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紧急部署,要求加强监测,强化预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疾病防控工作,确保疾病不蔓延、不扩散。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柯萨奇a16型、埃可病毒或肠道病毒71)感染(ev71)引发的以出疹发热为主要特征的急性传染病,被国家列入法定传染病(丙类),该病可在多年龄组人群引起感染,但常在6岁以下婴幼儿中造成暴发流行,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液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和呼吸道进入体内。临床表现主要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丘疹和发热为特征,一般愈后良好。部分患者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迟缓性麻痹等,严重者可引起死亡。为了控制病情蔓延,降低发病率,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年版)》、《**省手足口病暴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操作规范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重点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的

通过有效规范各项处置工作,切实提高疾控、医疗、监督、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手足口病的防治能力,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各项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病情蔓延,及时处置散发的手足口病病例,全力避免死亡病例发生。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的处置手足口病病例。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病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病情报告、病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发展计划、文教、公安、监察、民政、宣传、广电、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二)成立防控技术小组。卫生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防控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负责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病情处理的技术指导、相关标本的采集指导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医疗救护的诊断、治疗技术指导、治疗药物储备。

(三)严格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卫生村镇创建,对病例

发生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我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的关键时期,且随着手足口病高发季节(4-9月份)的来临,全省手足口病病例呈上升趋势,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对保障全县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正确分析形势,将疾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规范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全力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1、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

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制定手足口病病例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加强病情监测,开展主动检索,及时了解、收集、汇总病情趋势情况,随时掌握全县病情动态,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参谋。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教育、交通等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加强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

。编印健康宣传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一旦发现病例要根据手足口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时规范的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县级医疗机构:成立由医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各项防控工作及病人的救治;成立由内、儿、传染、护理、院感等科室专家组成的临床专家技术小组,全面负责对病人的会诊和诊疗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成立危重病人抢救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并实施危重病人的紧急抢救;成立诊治督导组,全面负责对医护人员落实诊疗规范以及医院落实防控措施情况的督查和指导,严防死亡病例的发生。按照卫生部《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版)》,尽快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早期发现和诊断水平以及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内、儿、传染、icu等重点科室的医护人员要全面掌握手足口病的诊疗知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规范发热预检分诊和呼吸道门诊,使其真正发挥发热呼吸道疾病病人隔离诊断、隔离治疗的作用。落实各项感染控制措施,严格实行门诊预检分诊制,做到隔离治疗;要加强院内消毒工作,特别是门诊、输液室、产房、儿科病房等重要区域及病人污染物和排泄物的消毒处理,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规范手足口病的报告,一旦发现临床确诊和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餐饮、生活饮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无冷菜间的餐饮单位不得制作凉菜,对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重点地区,严禁出售凉菜;严格落实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要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工作基层网络作用,配合疾控、监督部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防控和救治能力。积极开展病情检索,掌握服务区域内人群特别是流动人口儿童的手足口病发病

情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和疱疹症状的儿童,要动员家长尽快诊治,严防病情扩散,并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

2、具体防控措施:

省、市卫生部门已对手足口病(肠道病毒ev71感染)防控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病情诊断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要不断提高病例调查、治疗的敏感性和诊断的准确性,防止误报现象发生。乡镇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诊断手足口病例需由医院临床专家技术小组会诊确认后上报县疾控中心。

(2)加强应急值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病例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病情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病情动态。

(4)做好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重点人群是六岁以下儿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流动人口。在防控工作中要抓住这两个重点,认真开展晨检,发现患者及疑似病人,立即隔离治疗。教育和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对托幼机构的管理力度,随时对幼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以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进行消毒,若发现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有病情蔓延趋势,学校要立即停课,停课时间应不少于7天,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聚居地要充分利用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平台,做好主动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人。要加强对旅游人群的管理,一旦发现病人要立即就地隔离治疗,同时稳定旅游团队情绪,防止影响扩大。同时,要加强对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二代病例,防止继续蔓延。

(5)及时处理发病病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病情信息,查清病人的详细居住地址,将病人家庭及其四邻和密切接触者家庭以及村庄、单位、居民区作为处理重点。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实行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①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要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病人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村、社区防保人员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

②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版)》,积极救治病人,及时总结诊治经验,不断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

③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填写患者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6)加强健康教育、规范病例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重点要在托幼机构、学校和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正面宣传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消除恐慌心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教育家长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公布的有关要求,由县卫生局负责公布全县手足口病病例信息。

(7)强化业务培训。卫生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开展病例日报:县疾控中心从即日起开展病例日报工作,于每日下午15:00时前,将《手足口病病例日报表》报县卫生局。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为了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多层次的督查机制,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餐饮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格原料采购,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和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规定,保证洗刷消毒设施正常运转,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各乡镇、县财政局要克服一切困难,筹集手足口病防治资金,保证防治疾病所需经费。

(二)人员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病情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动员和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防控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消毒、杀虫药械及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为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以保障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