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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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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意见

村委五大战役督查工作意见

为加快项目建设,提升竞赛水平,推动步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对“五大战役”(竞赛)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五大战役”、“十大竞赛”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总体要求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打好“五大战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十大竞赛”活动作为推进“五大战役”升温提速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战役内涵,拓展战役领域,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五大战役”(竞赛)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以“五大战役”(竞赛)的实际成果检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成效,为推动步文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督查内容

围绕“效率、效益、廉洁、质量”,重点对全镇“五大战役”、“十大竞赛”项目建设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1、项目推进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的推进速度等情况。是否按“五大战役”、“十大竞赛”的时间节点推进;是否如期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是否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和补偿等工作,并及时交付土地,推动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等。

2、产生效益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项目为名搞“圈地”现象;是否存在不切实际,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欺上瞒下,搞假、大、空,导致群众不满,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

3、工程廉洁情况。重点检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公权不用、公权乱用、公权虚用、公权私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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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单位财务督查工作意见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镇在加强农村、镇直单位集体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村和单位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少数还相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对全镇村和镇直单位集体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加强村和单位财务基础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方法要求

1、检查范围:主要是对村和镇直单位2010年、2011年度、2012年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检查。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如涉及到有关村和单位,要进行专项调查。

2、检查时段:从201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8月31日至,个别村和单位严重混乱或侵占集体经济问题严重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镇批准后可以向前延伸,单项检查,直至查清问题为止。

3、检查内容:一是核实收支,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支,特别注重村级资源发包和资产处置、宅基地款、单位集体各项收费和罚款收入;二是核实专项资金,包括上级拨款(含应作集体收入的涉农补贴等)、三项资金、民政补助款以及各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三是核实7年以来变动的债权债务;四是核实集体积累,包括库存现金、存款;五是核实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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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督查力度提升工作意见

为加大对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力度,促进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我镇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镇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勤政、廉政、高效政府机关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督查对象

各职能办公室,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各事业单位。

督查内容

1、党代会、人代会及各专门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推进中,临时确定的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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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城管执法督查工作意见

基层处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前沿,直接担负着日常大量具体而且繁重的执法管理任务,城管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目标任务最终都要通过基层去贯彻落实,基层工作的优劣决定了城管水平的高低。因此,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基层执法管理工作的督导,对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城管,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制度创新,提升城管执法管理效果,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切实加强基层执法管理督导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督导组织。

为加强督导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接传健任组长,葛建华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计划实施。下设3个督导工作小组,以局机关工作人员为主,各直属单位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参与配合,每组3人,设组长1名,3个督导组长分别由担任,各组长在局督导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本组实施督导工作,负责召集组员,联系车辆,确定被督查单位和督点,汇总反馈情况。

二、突出督导重点。

在督导对象上重点是基层直属单位,分别为环卫处、市容监察大队、客运管理处和西塘办,执法管理单位是重中之重。在督导具体内容上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执法管理难点、热点问题;二是重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三是上级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四是一线执法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在市容秩序管理方面要把出店经营、流动摊点、乱牵乱挂、车辆停放作为重点;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要把路面、沟河保洁、街巷暴露垃圾清理,道路绿带杂物清理,环卫管理盲区死角作为重点;在客运管理方面要把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公交车乱停靠,客运车辆内外卫生及容貌作为重点;在景观管理方面要把各类配套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河面漂浮杂物清理、绿地内杂草和杂物清理作为重点。

三、健全督导制度。

一是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实行3个督导小组每周依次轮流督导,每周不少于二次;二是建立通报反馈制度。各督导小组必须把本周督查情况和需整改的事项以书面交办形式通报和反馈给被督导单位;三是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督导工作情况汇报交流会,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汇报交流月度督查情况,讲评小结月度督查工作,研究解决督查中存在问题,对下一步督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专门的会议纪要。

四、明确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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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职员行为督查工作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规范镇、村(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确保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和镇直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原则

镇纪委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于第一时间公开曝光,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三、督查内容

1、严禁超时限、低标准完成交办事项,镇纪委跟踪督查,对所交办事项完成情况与目标考核挂钩,记录在案,及时公布,按季度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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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督查考核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转换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推进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到位,现就督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查考核的主要对象。

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督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机关干部和各村居、单位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信息情况;重大项目跟踪洽谈进展情况;签约项目抓开工的进展情况;已建和在建项目建设的进度情况;实际到帐外资及外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科技项目申报进展情况;每月各村居新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完成情况。

2、现有企业的生产运行及技改扩能工作。挂企服务工作情况;企业计划实施技改扩能的进展情况;已实施技改扩能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民营创业园。厂房建设面积、速度以及进园企业的项目实施进度;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综合楼建设及功能设置进展情况;商业街及商业区建设情况;担保中心平台载体等功能建设情况。

4、财政工作。序时财政收入组织入库情况;财政预算外资金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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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治理工作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各有关部门,区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建设率先基本现代化示范区、打造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加大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今年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的目标,坚持生态文明、环保优先方针,充分发挥经信、建设、水利、农林、环保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强有效督查,确保全区太湖治理工作的高效落实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力推进。

二、组织领导

区环境保护督查组实行“日常工作由区监察局管理、业务工作由区监察局和区环境保护局指导”的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任督查组组长,区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任督查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部署、落实、推进和协调。下设两个督查小组,分别负责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和雪浪街道、华庄街道、太湖街道、蠡湖街道以及区相关部门、城开公司、商旅公司的督查工作。

各镇、开发区、街道纪检监察室和区相关部门纪委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相关目标任务的督查,同时做好区环保督查组与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

三、督查对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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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标部署,结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各村(居)、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的零增长作出积极努力,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村(居)、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督查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镇政府重点督查所辖村(居)及规模以上企业,督查面必须达到100%;村(居)重点督查辖区企业(含家庭作坊式企业)督查面必须达到100%;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督查本企业各生产岗位、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管理,督查面必须达到100%。(简称三个100%)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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