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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募集公信力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善款募集公信力状况调查报告

自5月18日开始,一直持续到7月30日,我们一共联系了90家基金会,其中未做抗震救灾事情的组织38家,其中除了1家之外,我们不再进行下一步联系。因此而剩下63家组织(含1家未做抗震救灾事情的组织)。这63家组织中,全部至少有其访谈、访谈拒绝或网站信息,其中28家有全部信息。具体情形为:

**直接拒绝我们访谈的组织有11家,委婉拒绝的组织有19家。但我们记载了他们的一个拒绝的过程,并且收集了其网站信息。

**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其联系方式的有2家,但有1家我们也整理了其网站。

**正在联系而截止到现在还未成功访谈的有3家(现在也放弃访谈),但我们也收集了其网站信息。

**最终完成全部访谈的组织28家。

其中公募基金会50家,非公募的13家;在民政部组织的基金会评估中[1],21家未参评,4家为挂靠在其它基金会下面的基金项目,其他39家中,0a—4家;1a—3家;2a—8家;3a—7家;4a—10家;5a—6家。有2家来自于港台,其他来自于中国大陆。这些性质不同、级别不同的组织,就为我们后面的对比提供了基础,我们将看一下他们的差别如何。

由于参与抗震救灾募捐与做事情的基金会并不多,并且由于一些基金会经常会拖上数周的时间不给你明确的答复,所以,最终调查到的组织数量并不是十分的众多。但即使如此也能够来看出其中的规律性结论。整个调查都是在一个由北京师范大学的硕士生与本科生组成的志愿者团队进行的,他们都是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的学生或志愿者,固定人员10人。公益研究中心的老师是他们行动的指导老师。

我们首先发现的是,绝大多数组织还没有一个基于自己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与社会选择机制的概念。募捐组织不是基于将自己的财务与运作等状况向社会公开而由此承受监督的压力、追求自身的努力,而代之的是另外两种方式:第一,接受政府的监督,也就是传统方式的监督;第二,组织内部的自以为以自觉自愿为基础的自我约束。

但组织之间差异巨大,少数组织的优异运作使得我们看到了乐观的前景。我们正是可以由此为基础而建构起社会监督与社会选择的基础的,从而不再过于依赖政府监督。

在报告中我们会逐渐会看出,社会监督与选择机制与政府机制是非常不同的两种方式。在政府的监督模式下,只要社会中的募捐组织中存在着一批“浑水摸鱼”者,政府就不能在对社会放心,他们不得不接手社会、强力监管;相反,在社会自我监督的模式下,只要社会中存在着一批优良运作的组织,那么不管是否存在着问题组织,都可以认为社会能够通过自身的选择机制而实的优良组织得以选择、成活下来、走向成功,那些缺乏公信力的组织将被淘汰。因而,不需要政府加以全面接手。

这里的值得强调之处在于,运作良好的组织与运作不好的组织与民政部门组织进行的基金会级别评定并不完全吻合;实际上,a级评定的标准本来也不在于这里。于是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没有社会监督机制,那些运作良好的组织与那些运作不规范的组织,就缺少了一套新的标准加以识别。而民政部门目前所展现的评级差异,与运作公信力的差异,之间还有距离。

那些大型的具有官方背景的组织在政府严格监督与财务审计之下,也未必会在善款使用上出什么问题,只是他们最终更多地带有政府的影子,而不是社会本身。这最典型地表现在,一些大型的被认为具有救灾募捐合法性的组织,其在公开透明上存在很多的问题,使得我们还难以从其社会公开平台上就看到其公信力的存在。这还只是其一,接下来的问题是,在我们主动登门寻求这些募捐组织的信息时,一些最主要的公募组织对与社会公众的隔离与冷漠,使我们看到了这种将其“公信力”建立于官方背景上的特殊组织,是如何远离现代公益慈善意义上的社会公信力概念的。

许多募捐组织没有明确地向社会展示公信力的意识与做法,甚至一些最主要的募捐组织也在被动地应对外界社会的监督。他们可以将网站做成展示业绩的平台,但却不是做成展示公信力的平台,业绩与公信力的不同还没有深入进一些公募组织的概念中。

一些大型组织由于拥有“官方”做依靠,他们就缺乏了获取社会公信力的内在动力。我们知道,这次救灾行动中,获得救灾善款的合法募捐资格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一些拥有这一资格的组织却不注意自己的社会合法性的建设。虽然政府将公开募捐的资格赋予他们,但是,在社会合法性这一点上,一些小型组织却已经超出了他们。如何取得社会公众的公信,是这些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公开透明程度不够,真正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缓慢,外界的社会监督也不是一种现代意义上追要程序上的合理公正,而是试图挖掘出一些有问题之处。最终容易导致社会公众对募捐组织持有一种不健康的怀疑态度。

一批新近出现的具有很高的公信力的组织产生出来,他们中既有一些有着良久运作经验的境外基金会,也包括国内最新出现的“草根”型的募捐组织。这些组织通过自己的公开透明的机制,展现出了组织募捐与使用善款的良好运作。但是,仅仅从做法上看,并不能得出“小的就是好的”的结论,一些最糟糕的组织很可能就是一些不正规的组织。只是我们认为,一旦社会监督机制成活,我们是可以依赖它来实现筛选与改变的。

于是看到了一个重要的结论:我们开始实行社会监督的条件已经成熟。实际上,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混合的结果:从拥有最前沿的社会公信力的组织,到闭门自我经营的组织,存在着整个的一个序列。而社会监督与社会选择价值所针对的正是这样一种状况。

我们看到政府在善款募集与社会稳定中意欲有所作为的努力,这些努力是针对当前的公信力问题而进行的。可政府的这种做法确也存在着很高的副作用:这样做实际上是在扼杀一种新型的社会机制,即社会监督与选择机制。虽然政府可以同样公开透明,但其效果却是另一回事。

如果我们扼杀了这种机制,就又回到了政府决定谁有公信力的老轨道上去,而其长期结果则是我们在沿着已经显示出苗头的公益行动的公信力危机轨迹滑落下去。

一个募款组织在正常运作中遇到了外界社会的“干预”的确是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但另一方面,还有很多组织做得很好,他们公正、规范、廉洁、透明地做着救灾募款,他们很希望社会能够知道他们的做法。在他们心目中,自己作为一个从捐款人到帮助灾民的中介分子,公信力就是他们的生命,而社会公众对他们公信力的认知,则是他们生命成活的条件。

我们的初衷实际上就可以具体化表述为:将这些做得好的组织向社会展示出来,帮助他们,也帮助社会公众。

贵州省修文县扎佐镇和平村社会调查报告

凡能通达中国古今之变者,必不轻忽中国农村和农民,也就必然认识到他们的存在对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乃至华夏文明的命运气数有着不和分割的莫大关联。以农耕经济为基础的中国传统社会,为华夏文明的诞生、成长、成熟奠定了坚实的根基,使之绵延数千年。尽管时时受到或内或外的危机和挑战,却每每在艰难困苦中玉成。古代君王在统御天下之时,深刻认识到中国传统社会的现实。水舟之喻,民为邦本之言,表达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内在机理。而如此文明在近现代饱受来自海洋的西方文明冲击,西洋人以蛮暴裹胁中国进入了世界历史,将中国传统从器物、制度到思想撕裂成碎片。然而在撕裂之中,谋求中国图存富强者比比皆是。但其中唯一成功者,便是。所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成功,显然与他们对于中国社会本身的把握是分不开的,其中最主要的判断是:中国尽管受到西方文明的影响,但依然是农民占大多数的农业社会,中国改天换地的依靠力量来源于农民。时至今日,中国处于复杂而巨大的转型之中,在这转型之中人数众多、地位卑微的农民何去何从就成为重大的问题。不管是政府不断出台数个中央一号文件以示关切,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示决心,还是“三农”问题成为学术思想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无不表明尽管经历历史沧桑,中国的问题似乎还在原地。但毕竟时代改变,古之日作夕归的小民,在今天已经经历现代文明的熏陶成为具有现代经济意识、权利意识的公民。可问题又不是如此简单,中国广阔的区域由于各自特定环境,造就着不同农民意识。在中国某些区域的农民依旧还保留着传统的印记。那么在中国社会现实发生迅速深刻变化的、处于内外多重、彼此交织的复杂动态关系之中,农民、农业和农村在发生着怎么样的变化,又如何看待这样的变化,应该如何引导这样的变化呢?伴随着种种的疑问,上海思博学院赴贵州志愿团学生在德育教研室陈粟老师带领下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访。

由于时间、人手等等限制,我们不可能对贵州各个类型的乡村做调查,而是希望于通过对一个村庄的调查帮助同学们了解社会现实、思考社会问题,并有意识地培养起社会责任感和行动能力。之所以选择贵州省修文县扎佐镇和平村,似乎是一种巧合。但细究起来,也不无缘由。贵州省是内陆山区省,山地和丘陵占了省土地总面积的92.5%。因此,很多村庄坐落于山峦之间,交通不便。而和平村却有着比较良好的地理条件:有一条公路穿行于村中,连接着贵阳和遵义。相对于闭塞的村庄,和平村有着和外界较好的联系通道,借此我们可以观察外面世界对于中国西南边陲的一个偏僻农村的影响以及它的变化。考察的重点是为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变迁提供一个视角,提供一个缩影。

做社会调查,从社会学角度,有种种的章法可循。但往往源于西方,固守成规,流于形式。要知道,今天中国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包括“三农”问题,尚没有任何理论可以加以明晰地观察和透彻地把握。面对日益在发生变化的中国社会,唯一的方式是先“悬置”任何一种理论,而让自己带着惊奇和探寻去接触中国当下,加以观察和思考。而我们进入扎佐村的方式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村民对于调查的犹疑。当然由于时间的限制,我们选择采用的调查方式是田野式访谈,选择了和平村新任村长和主管农业的一名村委员。尽管仓促,并受到种种的限制,我们每一位调查者还是希望诚实地面对现实,认真地思考问题,进行一次真正的有效有益的自我教育。

以下便是对扎佐镇和平村调查内容:

一、扎佐镇和平村基本情况

和平村所属修文县地处黔中腹地,为贵阳市北部郊县。总面积1075.5平方

公里,辖四镇六乡,217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人口30.8万。修文因五百年前一代哲人王阳明龙场悟道,并创立了致良知、知行合一学说而享誉中外,被誉为王学圣地。而扎佐镇位于贵阳市北,修文县城东南,全镇总面积125平方公里,辖25个行政村、2个居民社区,总人口4.8万人。扎佐镇是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全省重点建设的32个小城镇、贵阳市规划20万人口规模的重要卫星城镇。

和平村共有580户人家,1884人,没有少数民族居住。常年在外打工的青壮年300余人,其中流向**、**的人数较多,约180人。人均耕地占有量1.2亩。在该村修建公路以及其他建设占有了部分农田,所用耕地林地由全村村民分摊,目前人均耕地面积约为0.8亩。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300元。

二、农户经济情况

和平村几乎没有工业,有手工业和零售业,农业处于经济最主要的位置。普通农户收入来源主要是:种田、种植经济作物、养猪和外出打工。该村主要农作物为水稻,有少量玉米、土豆、红薯。经济作物有150亩葡萄园。水稻年亩产约800-1200斤不等,劳动力丰富的人家投入多产量也略高一些。据当地农民讲,粮食刚够吃,有时略有结余,欠收年不能保证一年的口粮。玉米、土豆、红薯主要做饲料用。村里发展了较大面积的葡萄园,但因为缺少技术指导以及不能及时把握市场行情等原因,取得的经济效益不太理想。另外,村民种植各种蔬果销往贵阳和遵义,以增加家庭收入。

农户的第二个收入来源是养猪。在劳动力充足的情况下,该村平均每户养2-3头猪。劳动力稍充裕的家庭可以养4-5头。饲料全部自给。这样,养猪挣的钱仅够一户农民一年最基本的日常开销。村里有一个比较大的屠宰场,也建有一个较大的猪肉批发市场,主要向贵阳供应猪肉。

村民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便是外出打工。和平村约有二分之一的家庭在外打工。其中还有许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便辍学谋生的青少年,初中毕业生除了少数几个能够上高中的,几乎全部在外打工。不能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多为家里老人、病人、孩子所累,或者家庭劳动力较少,但都有外出打工的愿望,因为家里的收入不能完全维持日常的开销。如果家里有学生、有病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绝对不可能维持生活,农民想改变生存状态,提高生活水平也只有外出打工。该村村民打工多在**、**,主要在建筑工地、鞋厂等劳动密集体型企业做零工。

很多农民每年除农忙春节之外基本在外地,一年收入根据外出时间长短、工种不同而不同,少则数百,多则二三千不等。当然打工也给农民带来了很多问题: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夫妇把孩子留在家里,村里常年只有老人和小孩,老人的生活没有人照料,也影响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农民的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欠缺,在打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常常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一些家庭长期夫妻两地分居,因此而造成的婚姻纠纷也愈来愈多。

除以上之外,和平村家庭收入有另外一个方式。由于在和平村地处遵义和贵阳之间,是交通枢纽中的一个点。因此,有少数的村民兼营烟酒的批发、摩托车汽车的维修等。这些收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贴家用。当然能经营此业的村民,大多家庭比较殷实且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属于村中较为富裕的阶层。

农村家庭的支出主要是:耕种田地的生产成本、日常生活开支、教育支出以及医疗费用。其中教育支持和医疗费用由于远远超出了普通农民所能承受的,也是一些家庭陷入贫困状态的原因之所在。访谈期间,村长带我们接触了两家特困户。其中一户,由于子孙三代中有四人是小儿麻痹症,长期卧床。治疗费用耗去了这个家庭大部分收入,同时由于生病,家庭中缺乏正常的劳动力,使他们处在极端的贫困之中。一家八口人挤在约45平米低矮的平房内,屋内陈式简陋凌乱,唯一值钱的便是一台电视机和洗衣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给农村发展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没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家庭要承担全部养老、医疗、伤残等方面风险,脆弱得经不起一点点的意外打击。

三、村级组织状况

和其他任何一个农村一样,和平村村级组织主要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稍有差异的是:在很多农村这两个结构往往是合二为一,但和平村由于历史原因却是分开的。由前任村长经镇政府支持任村支书,而现任的村长**年1月村民选举中刚刚当选的,两者之间有很微妙的制衡。村委会共有五人:村长一人,主管农业、文卫、治安及计划生育各一人;村支部也是五人:支部书记一人,宣传、组织等工作各一人;其中有两人同时兼任村委员和支部委员。

从2004年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很多农村组织仅仅依靠上级拨款,只能勉强村干部的开支,难以谈的上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而如何获得必要的其他方面的收入,以强化村组织的领导,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领导村民共同致富,增强整个村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变成为新时期村级组织所面临的严峻课题。在这方面,和平村利用其地理环境相对优势,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以解决这一难题。第一,通过将农村中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农民遗留土进行出租,也就是农转非土地的出租,获得一定的收入。此类土地一亩租借一年约100元。第二,通过出租村级组织名下的房屋以增加收入。四十平方的房屋一个月的租金大约在50-60元不等。第三,县镇发展经济,征用农村土地的补贴。由于和平村处于县镇边郊,这几年地方经济发展、城市范围的扩展征用了大量农村的田地。对于征用的田地,政府以一定的价格按比例分配给村委会和村民。第四,和平村利用其道路交通便利,公路上客车、货车来往频繁特点,建造了停车场,通过向沿途停留司机收取停车费的方式,获取收入。这四种方式,固然能够一定程度解决村委会财政开支拮据的状况。但环境资源限制,和平村是不可能仿效江浙一带农村的发展模式的。

不管境遇如何艰难,村长在访谈中,还是透露出他对外面世界的羡慕,以及通过仿效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模式来谋求自身发展的迫切心态。访谈中,村长带领我们指着百平米的停车场,意气风发地问道:“如果这么大的场地在上海,将值多少的钱?”

由于和平村采取了多种措施,以应对农村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村级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在村民中的威信是比较高的。当然,这和新任村长为人的正直以及得到村民的信任有关。在今天,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冲击导致村级组织的支离破碎,在这里并没有看到。村民依然相信党和政府的领导是他们幸福的根源,把自己所能得到哪怕一点实惠,都归根于党和政府。而最与他们切身相连的党和政府的最基层的机构,莫过于是村委会和党支部了。

四、存在问题

和平村在极其艰难的环境谋求着发展,渴求着能够追赶外面不断变化的世界。对他们在困难中的执着,我们肃然起敬。但对于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我们也为之深深忧虑。

1、村民较大规模的上访。

目前上访的主要原因是由政府征用土地产生的。据主管农业的董委员介绍,近年来,县镇城市建设(道路建设、商品房建设等)占据大量农田,而给予农民一次性补贴为900/亩。村民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实际每亩买给开发商价格远远高于此,感觉自己受到巨大损失,于是要求提高土地的征用价格。在通过正式途径没有对农民损失予以赔偿的情况下,农民开始采取向省级甚至中央上访这一传统的方式。和平村的上访行为发生,也受到了邻近村庄的影响。据董委员介绍,邻近一村与和平村有着相同的问题,在向当地政府申诉无效后,当地村民集体到北京上访,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复,使当地政府被迫将征用价格提高到2000/亩。对于集体性上访,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一般而言村级组织往往是通过各种途径对此加以制止和预防。但和平村却有着比较暧昧的态度,甚至言谈中对此表示默认和支持。也许,伴随村民的上访而得到问题的解决,其经济上既利于村民,也利于村委会。

2、千亩林地使用权归属问题。

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和平村名下拥有一片4300亩山林,山林中成长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林木。林木的所有权属于扎佐林场,是一个国有单位;而林地使用权一直以来属于和平村。也就是说,和平村可以和扎佐林场分享一定比例的经营收入。但在前任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没有通过村民委员会,也没有通过村民大会的许可和审批,前任村长“私自”将林地使用权转交给了扎佐林场。对于土地紧张的贵州而言,这一片土地使用权显然是弥足珍贵的。因此,现任村长希望能够重新将使用权回归村委会,但一直苦无良策。据村长介绍,他们通过上访方式反映过问题,但没有下文;也联系过媒体,希望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来引起相关部门注意,但媒体没有音讯;最后也寄希望于从贵阳找来的律师,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但律师最终没有接受这个案子。种种曲折反映着社会复杂而微妙不同侧面。

3、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关系紧张。

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紧张之由来,在于我们前面提到的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停车场是在前任村长,也就是现任党支部书记力主建造的。建筑资金一部分来自村民的集资,另一部来自银行的贷款。本意是为村委会提供一个有效长远收入来源。但据村长及村委员介绍,在前任村长任职期间,停车场没有为村里提供任何收入,反而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历年亏损,村里背上银行贷款的债务高达百万元。而正在由于这个原因,前任村长受到了村民的普遍质疑,才导致了他的下台,重新选举出了今天的村长。前任村长因为镇政府的支持,就任了村支书。当我们问及“作为新任村长,你感觉到最大的压力是什么”的时候,村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停车场的经营和还银行贷款。在访谈快结束的时候,村支书不期而至。村长警觉地悄声对我说:这些问题,你就不要再向他提问了。我突然醒悟,我们其实一不小心进入了别人的禁地。作为客观的调查者,当于此禁足。

五、小结

在今天市场经济大潮所到之处,每一个人都被裹胁其中,不可能独善其外。市场经济的法则更是渗透进中国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在这个西部边陲偏僻不为人注意的村落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力。“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被激发起来,寻求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谋求着在市场中占据应有的位置,找到属己的幸福。

但农民依然是弱势的。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单个农民根本没有抵御风险、适应市场、获得生存的能力;面对社会种种不公,农民没有明确的法律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村落共同体的生活方式被市场经济冲击破碎之后,当农民离乡离土进入城市而又难以被城市所接受之时,农民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方式不同于以往而能更幸福地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应该成为一个极其紧迫而又重大的课题,摆在人们的面前。

借鉴以往,我们不揣鄙陋而以为:农民的组织和合作将是不二的选择。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可以有效地抗击市场经济所可能产生的风险,可以通过集体方式更有力地表达正当的利益诉求,可以产生彼此之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为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劲的动力。而如何去组织以及以什么方式去组织,其实是因地因时而异。但我们要首先深刻认识到:尽管今天农民自身乃至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但家庭联产承包之后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归到传统小农自给自足的状态中去。农民是没法代表自身、维护自身的,这就需要从农民长期根本的利益出发,通过党政现有的强大力量积极帮助农民走上自我代表、自我维护、自我管理——一句话,也就是村民自治——道路上去。作为学术界思想界,当效仿并鉴戒梁漱溟先生早年的乡村建设运动,关注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关切中国最众多的农民,并通过身体力行投身于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去。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条艰难而漫长的改革之路。

我们的民族正进行着“千年未有之变”,如果我们对它缺乏必要理解和精神准备,那么由此可能带来的混乱、动荡随时都可能出现。这要求我们大学生必须关注我们民族的进程,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关心社会、关切民生,通过社会实践等各种途径去参与到建构一个人人得其所的富足而正义的社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