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6 11:11:06
各村(居)、机关各科室(站所):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制定2012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宣传发动。禁烧期间各村(居)必须早晚时间利用喇叭进行宣传。
2、组织建设。在夏秋两季各村(居)成立相应的秸秆禁烧工作班子,并成立扑火队,形成监管网络,分工到组到重点地域。
3、秸秆回收。按照秸秆回收点登记台账计算秸秆回收补助(每吨补助50元)。
4、秸秆集中堆放。按各村(居)每个组必须有1个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按每亩流转面积800元进行补助。
5、禁烧成效。确保各村(居)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若发现因焚烧秸秆引起其他绿化、农作物破坏、人员伤亡、群众上访、媒体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二、计分办法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结合下村督查、上级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分夏、秋两季进行。
镇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专项补贴。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秸秆烟害控制和综合利用作业组织经费,根据村(居)粮食直补总面积,按每亩5元的标准测算全年的作业组织经费,结合考核结果分夏、秋两季进行奖励补贴给村干部,用于村(居)秸秆禁烧的作业组织及对村(居)考核。在夏秋两季考核中,凡当季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以百分为基数,按考核得分的比例实行以奖代补;90分以下的除取消当季奖励补贴资金外,另每低1分处于村(居)2000元的罚款(在保证金内扣除),凡被市督查组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除取消当季的奖励补贴资金,并处于罚金10000元,并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优胜奖。根据夏、秋两季考核结果,每季设优胜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