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劳保局组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意见范文

劳保局组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意见范文

劳保局组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政府组织就业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建立各类能够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公益性公司,把现有的公益性劳动组织和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分口划归到公益性公司,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统一规范,各为法人”的要求,使全区现有的公益性劳动组织实现由“分散的、非正规的”向“集中的、规范的”公司化管理方向转换。通过实施公司化管理和市场机制运作,扩大组织规模,壮大经济实力,巩固与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对“4050”人员实行托底安置,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实现有组织的稳定就业,使之成为再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为公益性事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服务。

二、工作任务

公益性公司是指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依托职能部门、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建立,以政府开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为基础,以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目的,以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旧楼区物业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及其它公益性劳动等为主的独立法人实体。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条块结合、相互补充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公司,具体任务如下:

(一)由区劳动保障局、区财政局组成**区公益性公司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公益性再就业岗位的开发、公益性公司资质认定及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独立于原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公益性再就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各项优惠政策宣传;负责全区各类公益性公司、公益性岗位的登记、准入、开发、调剂、资质认定、扶持资金的落实,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及调查统计工作。办公地点在同安道14号3楼(区劳动保障局),办公电话:**。

(二)各街道办事处应依托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建社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公司,将本辖区内还没有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属地的机关、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后勤服务性岗位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三)区房管局应依托已成立的物业管理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已改造的旧楼区和计划改造的旧楼区实行准物业管理,使这些准物业管理岗位(除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外),安置本小区原有的保洁公益性劳动组织的“4050”人员。

(四)公安**分局应依托已成立的**保安分公司组建保安公益性公司,对现有的公共安全保卫岗位进行腾岗换位,开发公共场所的治安协勤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

(五)交通**支队、区环卫局、区市政园林局应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交通协管、交通设施保洁保养、道路清洁清扫、公共绿地管理等专业的公益性公司,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也应积极开发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交给所在街道的社区服务公益性公司进行管理。

(六)区妇联的巾帼社区服务队应壮大队伍,组建公司,积极开展托老、托幼、小饭桌等社区公益性服务,吸纳“4050”下岗失业人员。

(七)区人事局应组织未组建公益性公司的区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制定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将开发的岗位纳入所在辖区的社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公司管理。

(八)区劳动保障局要充分发挥再就业基地的安置作用,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再就业基地组建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和公共卫生保洁公益性公司。

(九)区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全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时到位。区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对组建公益性公司的单位、个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必要的方便,做到特事特办。

上述各部门组建的公益性公司应与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开发协议,并享受公益性公司的有关扶持政策。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依托各自的职能,尽快制订组建公益性公司的实施方案,同时做好组建公司的申请、初审、认定、注册,完成下达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各类公益性公司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再就业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组织就业的一项创新举措。它不仅能够缓解原公益性劳动组织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补贴、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方面存在的矛盾,而且使公益性劳动组织向市场机制迈进了一大步。因此,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公益性公司建立的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纳入议程,抓出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建公益性公司必然要打破目前各部门现有的工作管理格局,会给各部门增加不少新的工作内容,可能还会影响到有关部门的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顾全大局,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公益性公司的组建步伐,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任务落实。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区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凡是可以提供公益性岗位的部门,都要积极腾岗换位,将本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提供给所在街道的社区公益性再就业服务公司,各社区就业指导站和劳动保障协管员要与有关责任单位搞好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岗位,安置辖区“4050”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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