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管理委员会就建设品牌工会试验区实施意见范文

管理委员会就建设品牌工会试验区实施意见范文

管理委员会就建设品牌工会试验区实施意见

根据省总工会将工会打造成为全省工运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要求及全市工会“一区四会”建设的总体布署,经济开发区立足实际,将品牌工会建设作为全区工运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力争用2-3年时间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工运事业发展的试验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国工会十五大、工会十二大以及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当前工运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积累新经验,为建设“绿色、健康、和谐、现代”服好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品牌工会”,达到全区工会组织和会员全覆盖,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和亲和力;锻炼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逗硬、业务精湛、工作能力强的工会干部队伍;培育并聚集一批业务精干的业务技术拨尖职工人才,为推动开发区产业升级换代贮备人才;建设成为全市工运事业发展的试验区,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三、工作载体

(一)开展“技能之星”评比活动

1、主要内容。结合全市“三个十万职工竞赛活动”,立足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基本情况,联合电子产业服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电子产业企业中开展“技能之星”评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智力支持和人才技能支持。

2、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实施细则。通过到企业调研,与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座谈,出台经济开发区“技能之星”评选实施细则,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主题和能力评比的范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倡议书,并及时送达企业,向广大职工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知晓率达到100%。三是严格评比条件。按照从低到高逐级选拨的方式进行,各企业按评比条件进行初选,择优选送参加全区的比赛,参赛人员在工会宣传平台进行公示。四是组织专家评审。开发区领导小组约请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领导组成专家组进行评比,评出的“技能之星”将由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授牌。

3、成果运用。评选出的区级“技能之星”优先作为市级“技能职工”、“创争”个人推荐对象;优先纳入企业业务骨干进行培养。

(二)开展“1+3”基层组织共建工程

1、主要内容。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市总工会的要求,在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工会组织及会员全覆盖。目前,开发区党委已在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建立了电子产业园总支,为此,开发区工会借助总支这个平台,建立开发区电子产业联合工会,与组织部门、共青团、妇联一道实行联合办公,实行在党总支领导下的“1+3”非公企业组织建设模式,真正把企业的职工党员骨干、年轻职工及女职工全方位团结起来,为企业的发展争做贡献,同时也为职工全方位维权和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支持。

2、工作方向。协助电子企业总支,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电子企业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稳定职工队伍,支持企业发展,为开发区的经济建设服好务。

3、工作措施。一是规范化建设。按照市总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会组织的要求,基层工会建会严格按规范化进行建设,力争用2-3年时间,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达20%,至少有1个基层工会被市总工会命名的精品工会组织。二是建会全覆盖。在**年底,实现工会组织建会全覆盖,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增减的工会组织及时进行更换。三是创造新思路。为加大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条件成熟的电子产业园建立联合工会,工会主席由开发区工委在该区的帮扶工作者中选拔担任,实行派驻制,其他成员在基层工会主席中选举产生。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成立以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委主任**任组长,财政局局长、工委副主任**,组织人事局局长**,电子产业服务局局长**,社会事业局局长**,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局长**,社保中心主任**,工会干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品牌工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2、落实经费。将“技能之星”评选的相关费用纳入职工教育培训的范畴,不足部分积极争取党委行政支持;联合工会经费来源按三部分组成:一是由各基层工会解决部分。二是由开发区工委在年初预算时予以保证,工会主席的工资及福利在公益性岗位待遇的基础上,由开发区工委补足差额。三是市总工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3、动态管理。“技能之星”实行一年一评,3年后对评选的“技能之星”进行“技能明星”评选,所获荣誉保持3年,若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损失,经所在单位向评选单位提出申请可取消“技能之星”所评荣誉。加强达标工会、示范工会、精品工会建设,三级规范化工会建设每年按10%递增,每年组织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规范化工会降级直至摘除规范化工会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