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7 09:56:49
循环经济规划范文第1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规划体系
随着温州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逐步深化,温州市已经开始逐步完善相应的生态市、县规划体系。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同样也要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建立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体系。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涉及到经济、科技、法律、政策、教育、宣传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单位的工作,需要市委和市政府从战略的高度,组织力量,系统地研究和制定温州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计划、实施步骤、方针政策和对策措施,以加快温州的循环经济的发展的步伐。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必须将循环经济理念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
温州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计划。此项工作,本课题组组长与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正在开展中。其次,由温州市经济、水利、农业、商业、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题研究,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态农业发展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制定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和工业合理布局等规划,规定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确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推广项目,推动温州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温州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态镇乡(村)、生态服务业、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和资源循环型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温州特色的循环经济规划体系。
循环经济是一种系统化的生态经济系统。制定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方案,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采用生态设计方法,提出一系列管理和技术措施,以建立新的具有补偿作用的物流通路,即进行“补链”“补网”,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经济系统,构造全新的生态经济系统。根据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指标水平,结合温州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状况,按照三级循环经济圈划分方法,提出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初步方案,见表5-1。
二、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温州市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温州市要想快速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温州市政府和各县地方政府除了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国家、省颁布的相关法律以外,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展循环经济省市的成功经验,根据温州市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里的部署尽快进行地方循环经济立法,抓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法规。如先编制《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再逐步制定《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办法》、《温州市工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和资源控制标准》、《温州市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废旧家电和计算机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城市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办法》等等。
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高消耗、重污染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及重点行业新建项目、重点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生态税收和经济刺激体系
现在的经济刺激措施仍以提高排污收费、减免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优先优惠贷款待遇等措施为主,建议温州市政府逐步完善末端费税、源头费税、排污许可证、贴息或免息贷款和生态补偿措施,贯彻和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加强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增强其生态补偿功能;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者经济赔偿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温州政府可运用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差异和利益驱动等经济激励政策来激活发展循环经济的脉搏。例如,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污染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通过征收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税的方式,控制农业生产中对于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过度使用,从而逐步诱导农户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含有再生材料的商品要给予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并在政府集团购买中享受优先权。
在增加生态、环境(污染排放)、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税收抵扣。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强通过减税、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保证从事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促进本地的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办法,加大各项资源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
四、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温州市要建立面向企业、生态园区和社会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和监督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是以循环经济的指导原则为基础的,结合所描述对象的特点,能够定量评价所描述对象发展过程的指标集合。温州市的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有关经济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公布结果,以便比较全面准确地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做出定量描述,有效地进行监测、检查和督促。新晨
循环经济规划范文第2篇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经过前期认真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研究政策后,确定召开的一次以循环经济发展为主体的专业工作会议,对当前我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长远发展战略,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确定了循环经济试点省。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出台了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文件,确定了我市在内的6个省级循环经济发展试点市。刚才,县介绍了循环经济试验区的有关情况,县介绍了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几家企业作了典型发言,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就加快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努力建设成为较有成效的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理解三个问题,一是循环经济的概念,二是循环经济理论和战略的形成,三是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大家都学习过循环经济促进法,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循环经济的定义为: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循环经济的定义说明,循环经济不仅体现在生产环节,而且体现在流通、消费环节,不仅是对于能源资源的减量化,而且体现了对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
(二)循环经济理论和战略的形成。回顾工业发展的历程,经济学上分为四个阶段和三个模式。四个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是不以资源和环境为限定条件的阶段。工业革命早期工业快速发展,但不考虑资源和环境,哪个地方烟筒越多,排放粉尘越浓,产业工人越多,这个地方产业革命发展最快,第一产业迅速向第二产业转变,第二产业比重加大。第二阶段是意识到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国家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人们开始认识到生活的城市、乡村,到处是烟筒林立,遮天蔽日,疾病增多,资源贫乏,并遇到大量环境污染、生态退化问题,西方国家开始考虑如何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三阶段是注重资源和环境为前提条件的阶段。进入二十世纪后半期,大量局部、区域性、世界性的环境问题,包括全球变暖等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人类经济活动应该建立在自然生态基础之上,生态环保列入重要日程。如果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发展,有些项目设置了门槛,要求准入限批。第四阶段是循环经济理论和实践形成的阶段。随着人们认识越来越深入,思想观念发生了升华和改变,逐渐出现了循环经济理论并不断开始实践,我国也出现了新型工业化的模式。三种模式分别为:第一种模式是传统经济模式,只注重经济增长,不注重资源和环境保护,是一种资源到产品单向线性经济增长的过程,结果导致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第二种模式是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模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些国家开始注意资源保护和环境改善,在兼顾经济增长的同时,在末端进行治理。这种模式仍然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第三种模式是循环经济模式,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在可持续战略的引导下,提出了应该遵循生态学规律,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从资源到产品到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它比末端治理前进了一步,是全过程的处理模式,强调了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获得最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随着人类对四个阶段和三个模式的逐渐的认识,循环经济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年,英国经济和环境学家在一篇文章中首次使用循环经济这个概念。年德国率先制定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成为第一个在循环经济领域立法的国家。进入二十一世纪,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了全球的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但是资源和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年,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人为本,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探索经济增长、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三位一体的发展方式。年,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由此,发展循环经济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年,国务院了《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了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年,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党的大提出了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的更高要求。年《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到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三)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一是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手段。我市是省传统的工业基地,主导产业对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和矿物能源依赖性强,必然造成我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繁重。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2.25吨标煤/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96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我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3.75吨标煤/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因此,我市只有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才能解决我市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问题,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如果不走这条路,我们的产业就会毁灭,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就行不通。二是发展循环经济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年我市GDP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62:25,三产比重明显低于全国42.6%、全省29.1%的平均水平,二产的增幅持续高于三产增幅,这说明我市的经济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在工业经济中,金属冶炼、煤焦化工、水泥建材、火力发电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行业仍为我市主导产业,在二产占比为50%以上,对全市GDP贡献率仅为25%;相反,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企业较少,对GDP贡献率仅为3%。我市工业经济“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特征明显,从长远看,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承受,发展难以持续。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集约和节约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二、突出重点,努力打造循环经济试验区新亮点
市是省政府确定的循环经济试点市,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大战略,我们一定把这两篇文章作好。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逐步形成了以钢铁冶炼、煤焦化工、铁合金、水泥建材和机械制造等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通过淘汰落后、联合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一系列措施,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示范企业,改变传统经济的“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特征,逐步使经济发展从粗放式“资源依赖型”过渡到“资源效益型”模式,并最终形成“资源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
(二)大力发展新兴战略产业。一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切实增加高技术产业比重。二要大力发展龙头产业,发展对我市带动性强的产业和项目,走出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三要发展关联度高、循环闭合产业,要发展末端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同时,要发展将前端和末端联系起来的中间产业,从而形成循环闭合产业链。
(三)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各县(市、区)和循环经济试验区要建设好循环经济体系,统筹兼顾、多策并举,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要着力建设农业、林业、畜牧业循环经济体系。搞好农作物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二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提高第三产业在GDP中占比,从而降低万元GDP能耗与污染物排放量。三产中要着力发展文化旅游,催生和带动整个产业。在农业、工业、三产方面都要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四)努力争创全省先进试点市和部级示范区。我市循环经济尽管起步晚,但我们有着较好的产业基础,有一批先进典型,有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一定要进一步搞好规划,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定出台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发展循环经济投融资的平台,争取更多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通过上述努力争取使我市成为全省先进试点市,使我市循环经济试验区成为部级示范区。
三、科学推进,努力开创我市循环经济工作新局面
循环经济发展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各个过程,涵盖到工业、农业、三产各个产业,需要全市各个县(市、区)和部门共同努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切实把我市循环经济工作抓出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了高规格的循环经济建设指挥部,广智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明今市长任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下一步要进一步充实调配有生力量,抓好此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发展循环经济任务比较重的地区,特别是循环经济试验区涉及到的几个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和出台有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要围绕“高起点、现代化、强功能”的目标和“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的要求,聘请国内高水平专家,充分借助专家的智慧,做出有深度、高水平的战略规划。规划方案要注重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衔接,注重与重点产业规划相衔接,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注重与产业集聚区规划相衔接,充分征求意见,切实把规划编制好,正确引领我市循环经济发展。
(三)争取广泛支持。首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册、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编写一本循环经济宣传册,在我市搞一次循环经济知识电视大奖赛,同时与经济日报社联合搞循环经济发展论坛,迅速掀起我市循环经济知识普及高潮。其次,充分发挥企业在循环经济中的主体作用。各级各有关部分要深入调研、加强引导、积极服务,要抓几个重点,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提高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正确认识,增强企业搞好循环经济的自觉性。第三,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要及时把握政策动向,提前谋划项目,要多动脑筋、多下功夫。
循环经济规划范文第3篇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些问题与中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密切相关。发展循环经济具有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资源、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经济效益等积极作用。
为使循环经济法制化,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制定循环经济法补充列入立法计划。2007年6月,全国人大环资委第23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循环经济法草案,该法案强调以循环发展模式替代传统的线性增长模式。2008年9月,该法经全国人大通过,将于2009年1月施行。
这部法律将对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的包括政府、企业、公众和行业协会在内的主体,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中的行为加以规范。因此,循环经济法的颁布,将使企业面临一个崭新的循环经济法律环境。如何在循环经济法律背景下生存,就成为摆在我国企业面前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循环经济立法背景下企业生存面临的问题
企业生存受循环经济规划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二条从两方面对循环经济规划制度作了规定:首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等规划时,应当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和要求;其次要求有关政府专门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规定了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程序,并明确提出规划应当包括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具体指标。因此,企业的生存必然受到企业所在地的经济规划制度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生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生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企业的生存必然受到企业所在地的资源和环境容量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统计、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上级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的循环经济主要评价指标,对下级人民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工作时,应当同时报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因此,企业的生存必然受到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制度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在传统的法律领域,产品的生产者只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承担责任,但现代生产者还应依法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也就是说,生产者的责任已经从单纯的生产阶段、产品使用阶段逐步延伸到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阶段,相应对其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五条区分不同情况,对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主体在产品废弃后应当承担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企业的生存必然受到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强化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建筑、造纸、印染等行业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用水量超过国家规定总量的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管理制度。重点企业应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能耗和水耗企业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因此,企业的生存必然受到国家强化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国家产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定期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有关部门要对名录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因此,企业生存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循环经济激励措施制度的控制和影响。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仅靠行政强制手段是不够的,必须依法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行各业各类主体的积极性,激励他们走循环经济的道路。循环经济法草案专设第五章,对激励措施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四十三条);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第四十四条);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活动给予税收优惠(第四十五条);对有关循环经济项目实行投资倾斜及配套金融服务(第四十六条);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收费等政策措施(第四十七条)。因此,企业生存受循环经济激励措施制度的控制和影响。
企业生存受循环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草案第六章专门规定了循环经济涉及主体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至第五十八条对各类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企业如果违反了循环经济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则有可能受到停业、关闭或者最高额为一百万元的罚款,直至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制裁。因此,企业生存受循环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控制和影响,循环经济法获得表决通过并颁布实施,立刻成为企业面临的生存法律环境。企业如何才能在即将面临的循环经济法律背景下生存,做到未雨绸缪,笔者认为企业应该制定自己的前瞻性生存战略。
循环经济法下企业的发展战略
(一)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在我国,从事各项事业都要先制定规划,有了规划才有项目和资金。规划是前提和基础。循环经济规划是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进行的安排和部署,是政府进行评价考核并实施鼓励、限制或禁止措施的重要依据。企业了解所在县、省及国家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于企业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预测企业在未来的前途,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出自己相应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使企业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中,保持与所在县、省及国家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步调一致。
(二)找准自己在产业链中的位置
“循环经济模式”,它倡导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协同进化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发展模式,以实现资源使用的减量化、原料或产品的多次利用和实现废弃物资源化为目的,是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最终实现“最优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的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每个企业在循环经济中,必定处在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中的某一位置。找准适合企业所处的位置,对于企业实现资源使用的减量化、实现原料或产品的多次利用和实现废弃物资源化非常重要。企业找准了适合自己在循环经济中的位置,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己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以便预测未来发展前景,并采取相应对策。
(三)制定相关污染物和用地用水控制指标
企业应根据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生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生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如果企业超出本行政区域内上述指标的许可范围,则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直至被关闭。只有制定了严于本行政区域内政府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生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制定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
企业应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本企业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根据循环经济法草案,国家将制定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企业要获得较大生存空间,则必须使本企业的循环经济评价考核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五)制定责任延伸制度
企业的责任延伸制度应从生产阶段、产品使用阶段延伸到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阶段。企业应根据循环经济法制定自己承担责任的制度,确保依法生产、依法维修、依法回收。真正做到生产阶段减量化、产品使用阶段再利用、产品废弃后的回收资源化。
(六)制定能耗和水耗指标
循环经济规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和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大力开展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机制,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期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资源特别是重点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工业(农业)园区和企业集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末降低20%,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水耗比“”末降低3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其中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是以产业为依托,突出抓好钢铁、电力、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等资源密集型行业的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节约降耗,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二是以项目为载体,充实完善“1346”行动计划,谋划并组织实施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三是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大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力度,不断完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五是认真抓好示范试点,建成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建设任务
(四)循环型企业建设。
以加大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约降耗力度为重点,加快技术进步,突出主导产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在企业内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把节能列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逐步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采用关键链接技术,改进工艺体系,逐步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率和副产物及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能源、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对产品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降解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五)循环型产业园区建设。
1、鼓励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共享资源、延长产业链进行招商引资,形成集聚效应,节约资源,提高竞争力。产业园区内企业(生产单元)之间要逐步实现废物和副产物的互相利用、能量和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形成企业或产业之间的生态工业(农业)网络,努力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
2、工业园区和企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规划和建设,进入区内的企业应当符合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新规划工业区要以城区化工企业搬迁为契机,建设煤盐一体化工程,以氯碱集团、四方集团等骨干企业为核心规划建设化工园区,推动园内资源循环利用。现有的工业区和企业集聚区要按照工业生态学理论,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调整,引导企业之间整合,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产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利用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换代,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和环境效益。
3、农业标准化基地(龙头企业)要从本地资源优势出发,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行节水灌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畜牧业养殖小区污染问题。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延长农业产业链和产品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六)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
1、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培育绿色市场体系,鼓励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2、政府机构要带头节约,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和资源再生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
3、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工程,逐步扩大中水在城市景观用水、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市政环卫、洗车和工业冷却用水中的使用比例。积极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研究,适时启动污泥处置工程建设。
4、大力推广农村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沼气综合利用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消除污水灌溉、畜禽养殖、使用农药和化肥所造成的面源污染,发展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改善农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大力发展“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保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部级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严格执行城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率要达到50%。
6、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和集中处置设施,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水平。加强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再生资源利用率。
三、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积极组织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题研究,组织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专项推进计划。
逐步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统计核算制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建立我市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尽快完善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根据《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全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推进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上述相关指标将根据“”规划作相应调整)。
(八)促进科技创新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加快循环经济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推广示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逐步提高循环经济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手开展循环经济相关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孵化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循环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追踪并学习先进理论和科技,借鉴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引进循环经济核心技术。以解决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重点,选择具有标志性和广泛推广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推广应用。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作用,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九)积极开展示范试点工作。
1、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试点。根据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钢铁、电力、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分期分批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力争试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2、开展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新建工业基地中,分期分批选择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试点园区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3、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分期分批选择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区域(实体)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一家一户型试点的重点是建立沼气-家用能源-有机肥-生态农业等生态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生产基地型试点的重点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实现生态农业商品的成片开发,提高土地产出率。生态环境保护型试点的重点是开展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试点。
4、开展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试点。以生活垃圾、特种废旧物资和城市中水回收利用为重点,分期分批选择部分从事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试点。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以上各项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列入试点名单的项目单位要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采取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予以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循环经济推动、重大项目的补助等。市经贸、农业、建设、国土、规划、环保、水利、科技等部门要对口扶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里给予更多的政策、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促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要列入市“1346”行动计划,优先推荐国家国债资金的支持,优先推荐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其他各种国际组织开展的合作。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推行循环经济模式,企业购置循环经济综合利用专用设备和专有技术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按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予补助。
四、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
循环经济规划范文第5篇
1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
1.1认识方面偏颇
狭义地理解循环经济,认为循环经济就是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是生产、经济管理和环保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认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贫穷是主要问题,因而迫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与环境的协调;对自然资源稀缺程度了解不够,以为资源不会枯竭,看不到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已经不起传统发展模式的高消耗和高污染,认为发展循环经济为时尚早。认识偏颇,影响了各方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2管理方面缺失
(1)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机构。循环经济覆盖面广,综合性、交叉性强,现行管理体制中没有统一的管理协调部门。
(2)缺乏系统长远的发展规划。循环经济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科学的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规划的指导。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如何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搞好适合区域(部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难题。
1.3经济社会运行方面体系不完整
(1)经济运行系统中缺少物质循环链。现行经济运行体系是按产品流向构造的,即具有前向、后向关联的产品之间构成产业链和产品链,而缺少按物质流向构造的循环链,即上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原料等等。
(2)人类社会组织分工中缺少“分解者”。人类社会目前不乏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缺乏相当于自然界中“分解者”地位和作用的废弃物处理者,影响了“废物”在人类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内循环”和使“废物”友好进人环境的“外循环”。
1.4制度方面有待建立
(1)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外部化。自然资源的使用价格没有反映其生态成本,造成成本外部化;环境容量属公共财产,使用时具有公开获取性,使用结果具有排它性,由于监管不严,企业和公众使用它的收益大于其分担的成本,具有显著的外部性。这使得循环型生产成本高于传统生产,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成本障碍。
(2)价格形成机制不科学。初次资源价格和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国际分工中存在对原材料和能源提供国明显的价格不利因素;废旧产品和废弃物的收集、整理、运输成本高,再生技术滞后,使再利用原料成本高,以上各因素构成了推进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
(3)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我国已有4部环境法、8部资源法、20多项资源管理行政法、260多项环境标准。但循环经济法律法规较缺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4)相关政策支持不利。现行的循环经济相关政策主要是环境管理制度,以命令控制型政策为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政策较少且效率不高,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作用不够。
1.5技术支撑体系方面落后
(1)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现行指标体系缺少反映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物质投入(消耗)、排放(废弃)、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方面的指标,不利于评价和跟踪监测其发展情况,以作为对区域(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评价的重要参数,扭转单纯追求GDP的政策目标。
(2)技术支撑体系落后。现行技术体系更注重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对污染治理、废物利用、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链接等技术开发和重视不够,无法支撑循环经济发展。
(3)缺少相关的信息平台。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循环经济信息网络平台,特别是缺少固体废弃物和循环型技术的供求信息,不利于构建循环型社会经济体系。
2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对策
2.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引导全社会参与
(1)要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巨大变革。认清循环经济的本质是:把经济活动的中心从单纯以价值流循环为核心,转变为以价值流和物质流循环为双核心。它不仅包括能够创造价值、带来价值增值的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而且包括全部有物质、能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的社会基本单元。因此,人类必须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物质流动形式的转变,更是一场经济运行方式的革命和人类生存方式的巨大变革。
(2)要转变发展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摒弃传统发展思维和模式,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全社会倡导并确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值观,以是否有利于世界系统良性运行作为价值尺度,检验各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制度和政策以及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资源和环境也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增强竞争力必须树立绿色生产、清洁生产观,树立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观。主动消费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改变对环境不宜的消费方式;在消费后注重对垃圾的分类处置,促进其资源化等。
(3)要引导全社会参与。广泛开展绿色教育,将环境常识列入学校教材,加强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环境知识;完善环保工作制度,带动民众广泛参与环保实践;经常举办环境污染案例听证会,加强其社会影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和消费后果的相关信息;对绿色产品广告予以优惠;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等。引导全社会自觉地进行环境保护,为建立循环型社会贡献自身的力量。
2.2健全管理体制搞好长远规划
(1)成立专门的领导和管理机构。成立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经委、财政、城建、规划、环保、水利、绿化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级循环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上述部门组成,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把有关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考核,认真兑现奖惩。
(2)制定科学的规划。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要采用超前性理念和系统工程思想,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首先,各级政府应将其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其次,在加强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国家、地区和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的统一规划、专门规划和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规划;第三,工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社区等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也要编制具体规划;第四,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各类规划的编制,如,城市建设规划中应增加对地表水的收集管线设施建设、中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分类处理设施改造等完善水循环系统的内容、方法和步骤;环卫规划要充分考虑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科技规划要体现对循环经济重大支撑技术研发的引导和促进,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经济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产业循环链建设、清洁生产和静脉产业发展方面的内容等。这是搞好循环经济规划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使循环经济贴近、融入经济社会活动的关键环节。
2.3构建循环型社会经济运行体系
运行体系的核心是把各个环节和子系统中的断点或缺损的半环接续起来,形成反馈流程。
(1)发展企业废物代谢网络,塑造生产循环链。首先,在企业层面,组织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将生产中流失的物料或生成的废料回收或经适当处理后作为原料返回原流程或厂内其他流程;实现清洁生产,减少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和排放量。其次,在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基础上,由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等牵头组织对所辖企业进行废物代谢网络调研,按工业生态学原理进行相关分析,对具备输出、输入潜能而未形成输出、输入关系的企业组织洽谈,促成其建立链接关系;对在本辖区范围内无法找到链接对象的企业,可跨产业和地区寻找链接伙伴,建立产业生态系统的“食物链,消除循环链的断点。第三,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在新拓展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摆放上突出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网络,使企业在发展横向耦合和纵向闭合关系的过程中向工业园区聚集,使大部分企业都能成为各种特色生态工业园区的成员,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第四,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它既是生产循环链的补链环节,又是形成全社会完整的循环经济环路的重要环节。
(2)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塑造流通循环链。流通领域既要减少商品流通中的物质消耗,还要将可再用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上来,返还到相关企业。首先,大力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逐步形成多渠道的废旧物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循环经济环路。其次,培育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把分散回收集中到规范的市场中来,为资源调控和优化配置提供更多选择。
(3)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塑造消费循环链。首先,各级政府应增加相关投入,保证垃圾分类的物质设施建设。其次,由政府与环保企业、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在新建住宅区推广使用专供家庭或小区使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器,通过加热干燥和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将有机垃圾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等。第三,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由小区保洁员负责指导、监督居民将不同类垃圾正确投放到不同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或相关的产业化公司将垃圾分别送往相关企业。第四,在试点基础上,向全社会推广。
(4)实行城市污水集中分类处理,塑造社会整体循环链。社会整体循环链的核心是形成城市内部、乡村内部以及城乡之间废弃物互换的循环链条。近期重点是解决城市污水资源化问题。针对城市污水大部分直接排人河流、湖泊,小部分进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多为集中综合处理的现状,应加快推进其向集中分类处理转变;将居民、企业、机关单位、公共设施(除医院)的洗浴问下水与厕所公桶的下水管道分设,在城区分别建设城市污水和肥源排放输送管网,在城郊或城区分片建设污水处理厂和肥源处理厂,将厨房、洗浴问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再利用;将厕所的人粪尿下水通过肥源管网输送到肥源处理厂,经加工处理形成系列肥料,运往乡村。企业废水经集中处理后再利用或达标排放。
2.4创新循环经济制度基础
(1)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逐步取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补贴制度,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经济学价值。对环境容量等共有财产使用者征收高税费,提高生产和消费环节的排污和废弃成本,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解决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障碍。
(2)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制。该体制不可能通过市场自发建立,需政府有计划的组织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对资源价值进行货币化评估,计算出其真实价值,并以税收形式计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消除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障碍。
(3)健全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框架法,以《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为基本法,包括((绿色消费法》、《包装物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建材再生利用法》、《汽车再生利用法》、《节能法》、《废弃物处理法》及相关子法。制定城市垃圾处理、水和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管条例,将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行为置于法律规范之下。制定可持续发展认证体系、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环境标志和标准体系。
(4)完善循环经济激励政策。征收资源税,实现资源有偿使用,限制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和使用、限制资源型产品出口;征收废弃物处理费、垃圾填埋和焚烧税,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其减量化、资源化;以废弃物为原料的企业,可获相关废弃物处理费的补偿;对环境有害的技术和产品,在销售环节加征环境附加费,使其在成本效益选择中更乐于采用洁净技术、生产洁净产品;将循环技术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在风险投资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循环型技术研发;对循环经济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贷款担保与贴息、低息贷款、优先贷款、延长信贷周期、减免税收或税前还贷等支持通过倾斜的产业政策,支持其到资本市场融资;对清洁汽车、能源及获环境标志和能源效率标志的产品,减征消费税;对原污染型生产设施,折旧率可以提高到30%以上等。
(5)健全循环经济保障制度。包括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资源、产权、市场和产业等经济制度;循环经济核算、会计、审计、生产、消费、贸易、包装和回收等规范制度;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财政、金融税收和投资等激励制度。
2.5创建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
(1)加快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针对物质在传统线性济体系中不能环状运行的技术根源,研发环境友好技术,包括: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工程技术,如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大气、水、噪声及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废弃物再利用的循环生产技术,包括:废弃物分解技术,分解物再生产成原材料的合成技术,把再生资源加工成产品的制造技术等;清洁生产技术,包括清洁的生产和清洁的产品技术。近期重点是开发引进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零排放、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特别是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循环经济规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示范区;3R原则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意义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
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传统的工业增长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同时使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最终排放量降至最低;既能有效改善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状况,又能在减轻资源环境负荷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国内外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内在要求。
2.能有效缓解资源和环境问题。循环经济要求以3R原则(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这就要求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质量轻型化,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以达到减少废物排放的目的;通过对产品和包装容器的多次利用,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生产和排放;促进废水和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再利用,以减轻资源压力、进一步减少废物的产生,从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效缓解与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
3.实现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在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一些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正在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一方面,从企业到区域层次,甚至到国家层次,国外已经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充分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虽然也作了一些尝试性工作,但尚处于起步阶段,更多地停留在企业层面的清洁生产和特定产业的生态链接(生态工业园区)层面上,与发达国家在理念和实施行动方面存在的差距较大,需要加快区域循环经济的建设步伐。另一方面,“绿色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增大,国外来华投资者对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都对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构成一种严峻的考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无疑会有效调整产业结构,合理使用资源,提高出口产品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亲和力,改善出口产品的环境形象和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实现与国际贸易标准和发展趋势的接轨。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的选择
1.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内涵。循环经济示范区是一种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示范区域。
2.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经济发展指标;二是循环经济特征指标;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四是绿色管理指标。其中,循环经济特征指标是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国内其他示范区的重要区别,应该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重点。
3.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区域界定和选择。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特征之一是其全方位的渗透特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涉及的领域较多,涵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既包括生产性的,也包括消费性的;既包括经济层面的,也包括社会层面的;因此在空间上是以一定行政区域为单位实施的,行政区域可以以乡(镇)、区(县),乃至市、省为基本单位。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以区(县)或市域范围的循环经济示范区为主。综合考虑当前我国的发展现状,可优先考虑三类地区进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一是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区;二是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有待生态治理的地区;三是老工业区或者资源面临枯竭的地区。这三类地区既要求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同时又要兼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完全能够满足这种要求,因此适合在这三类地区进行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试点工作。
三、我国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对策研究
1.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域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环保、建设、规划、物价、财政、税收等有关部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完成《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组织对规划中各项建设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督促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合作。领导小组还要对建设任务的进展情况和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保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编制专门规划。制定《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各类规划的编制。规划编制的重点是对废物减量使用和资源的再生利用,控制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量,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制定相关政策。各地区应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采取税收、奖惩、绿色采购、收费等经济措施,从降低生产和消费成本、增加收益入手,借助市场机制推动绿色采购、节能改造等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循环经济示范区还应制定废物处理及循环利用、水资源管理及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政策。在新能源开发和生态住宅、公共资源信息系统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基础设施的生态化建设。其他政策措施还包括:建立生态信息公告制度、建立鼓励和倡导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投融资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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