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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监管论文范文

投资监管论文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1.投资计划缺乏严谨性。

投资计划是工程建设的基础项目,同时也是项目施工的理论依据。但是在基建项目建设中,由于投资计划不严谨,严重影响投资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管理政策不规范。研究报告正常是由项目咨询公司编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程和发展现状,有条理性的制定投资计划,但是在实际管理中,研究单位没有对基建项目进行充分的探究,缺乏明确的理论依据,仅在现有的委托书上添加一些常规性内容,很容易造成缺项漏项。其二是投资估算不准确,保证投资估算的正确性是投资管理的关键。但是很多咨询公司不愿参与项目投资预算工作,即使设有专门的预算编制人员,但是受专业素质的限制,导致预算投资结构缺乏合理性,给投资管理体系带来挑战。

2.投资规划缺乏科学性。

基建项目建设的核心,据资料统计,项目设计规划阶段影响工程整体投资的可能性为35%-65%,是投资管理的关键。但是当前投资规划缺乏合理性,在规划建设中缺少必要的理论依据,主要体现在缺乏规划建设的理论依据,规划落实过于陈旧,和当前项目建设存在较大的出入,在不断演变过程中,误差越来越大,和实际项目严重不符,其次由于相关因素的限制,规划管理者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仅用数据表达,条理不清晰,结构不严谨,导致规划体系和实际模式存在很大的差距。规划体系是为下一步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但是由于编制的不合理,导致规划和实际不符,给基建项目施工带来挑战。

3.投资控制缺乏合理性。

投资计划、投资规划、和投资控制是基建工程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控制是最后的阶段,同时也是投资管理的关键阶段。投资管理的重点是变更与风险控制,但是在当前基建工程在控制阶段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点,其一是招投标和合同签订不合理,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吻合。其二是工程量报价不准确,存在肆意压低单价和背离计价依据等情况,导致业主损失大。投资控制不合理给基建资金管理带来隐患,严重影响项目的合理性。

二、基建项目的投资管理策略

投资管理是当前基建项目管理的重点,针对当前投资管理中投资计划不严谨、投资规划不科学、投资控制不合理等情况,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从整体出发,将对资金的计划、规划、控制有效结合起来,兼顾细节,实现科学投资管理的目标。

1.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不严谨是投资体系中的首要问题,只有具备完善的计划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整体投资体系的完善性。首先在制定计划之前,将基建项目的复杂性、长期性列入考虑范围内,采用“适度超前”的计划原则,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确定投资定位。同时结合基建项目在周期内的功能需求和变化的可能性,对建设规模、建设方向等进行超前考虑。其次对周期性长且难于更换的建筑,使用质量优良、性价比高的建筑材料,对周期较短且近期内无重大变化的基建项目采用电力容量大的材料,避免在投入使用后频繁维修,造成资源的浪费。此外为了保证投资管理的合理性,可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完善的造价指标库,强化内部审核体系,在审核机制的限制下,对投资计划的编制进行监督,保证程序之间衔接得当。同时由于基建项目是一项投资大、工程复杂、参与者众多的工作,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突发性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要求业主在计划阶段,留出充裕的资金,防止因意外事件导致项目投资失控的情况。

2.投资规划管理。

投资规划管理是基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资金控制的严谨性,要求在规划阶段,做好资金限额工作。主要方法如下:首先要确定投资原则,从整体出发,兼顾细节,突出重点,用书面的形式为分解资金提供依据。其次要加强专业页面管理,所谓专业页面管理是指每个页面交叉的部分,在规划阶段,保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证投资规划的准确性。最后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整合,很多基建工程单位采用预算方式计算造价成果,如果预算体系不严谨,会导致两者之间存在偏差,在实际中很难直接比较或控制,要求设计单位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承担清单编制工作,保证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较高,能适应不同清单的编制工作,同时可定期对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提升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在工作时各司其职,争取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实现效益最大化。

3.投资控制管理。

投资控制管理是基建工程资金控制的关键所在。主要是加强风险管理,保证整体管理机制正常运行。要求在控制阶段确定变更原则,保证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基本吻合,明确变更条件,避免在完成招标程序后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在工程招标过程中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禁止出现随意压低价格或背离计价依据等情况,可采用明标暗投的投资方式,对可包干的项目采用包干的管理模式,无法包干的项目要明确单价,对投标方不平衡的项目采用相应的制约手段。此外、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承担制度,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升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达到规避风险,规范商业行为以及保证业主的基本利益目的。此外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要建立结算管理流程,从制度上保证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工程建设能正确反映出清单造价。为了保证风险机制的科学性,要建立专业的咨询结构,提升结算监管强度,提升咨询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评估的正确性。其次要做好项目后续评估工作,对项目中涉及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完善的信息资源库,为以后基建项目的立项提供理论依据。

三、结语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有施工企业;参股投资;国有资产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增加对外参股投资,一方面能够抢占有限的市场份额,做大企业体量,充分发挥国企长久以来的规模优势;另一方面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多元化发展,切实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因此,对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不断发现和完善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参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参股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系不健全

长久以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中延续传统发展观念,专注于建筑施工领域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研发,而未把参股投资工作放到与主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忽视了参股投资的管理提升。一方面专业人才匮乏,与专业投资公司不同,在建筑施工企业,多数投资管理人员是由其他专业转岗后参与管理,缺乏完善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和持续培养体系,人员数量和人才素质难以达到专业水平要求,使得参股投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同程度存在欠缺。另一方面管理职责不清,根据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对外参股投资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性质的不同导致所需参与管理的部门不同。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中,涉及参股投资管理的有企业发展规划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经营开发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在还未系统明确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各部门间扯皮推诿,形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情形,影响企业参股投资工作的系统推进。

(二)决策程序不规范

有效的决策程序能够降低企业参股投资的风险,但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主、客观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未能有效执行决策和监管程序,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一是尽职调查不充分,受限于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意识,加之被投资企业为提高评估价值可能存在刻意隐瞒自身财务状况的情况,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未能详尽地对被投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无法彻底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及经营情况,造成在项目决策时存在夸大项目投资效益和意义的情况,为股权投资后续工作埋下隐患。二是决策程序不严格,作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但部分企业因为决策者能力不足,或急于片面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等原因,忽视了企业层审核决策程序,逃避了上级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求,造成先投资后批复甚至先投资不决策的情况,掩饰了股权投资不科学、投资方案不合理等问题。

(三)参股管理不到位

与重视施工主业不同,很多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管理中普遍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从参股投资后,就忽视了相关股权的过程管理。一是股权管理片面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被投资公司中持有较低比例股权,在公司的管理与经营中不具备实际控制权,同时企业的关注点集中在年底分红或股权收益上,自然放松了对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方面管理。二是有效信息获取不足,因建筑施工企业性质和管理需要,一个国有建筑施工企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陆乃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往往对多家甚至几十家公司进行参股投资,这些企业遍布于全国各地甚至海外市场,受限于企业投资管理人员的精力和自身持有的低比例股权,很难及时获得被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无法有效掌握被投资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三是监督管理执行不力,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股权监管及重要决策事项的监管存在漏洞,主要表现为未向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股东代表,或者所委派的人员仅形式性参与参股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不能真实有效履行企业的股东职责,对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重要决策没有话语权。

(四)投资预期不达标

参股投资一般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开拓新市场、服务主业、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就目前国有建筑施工市场来看,很多企业的参股投资效率整体偏低,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一是缺乏高收益的投资创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受制于聚焦主业和稳定思维的要求,缺乏对新兴技术行业的了解和关注,这种认知缺失往往错失与良好建筑投资结合创新的机会,使得参股投资仅局限于传统领域和与主业直接相关领域,造成在投资市场中的被动局面,相对投资收益不会太高。二是预期投资收益无法实现,或因为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或因为被投资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问题,部分参股企业处于经营亏损状态或运行停滞状态,持续经营发展乏力。从投资伊始,仅进行了少量分红或未进行企业分红,造成股东在投资收益预期无法实现的同时,权益价值存在减值风险。三是或给企业品牌带来负面影响,国企的品牌硬实力是很多企业接受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参股投资的重要因素,但在经营生产中,部分参股企业一方面不断稀释国有股权,降低国有股权的决策和经营权;另一方面依托国企的品牌进行宣传,过分夸大企业业绩和国资背景,可能给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带来经营风险。

(五)股权退出不理想

相较于普通企业而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股权转让、退出时所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更多。一方面,虽然国有股权一般占所投资企业的比例较小,但国有股权退出却很有可能使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产生很大波动,所以被投资企业内部往往对国企股权的退出设置很大障碍,影响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股权的正常退出。另一方面,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股权投资的退出需要经过调查分析、审计、资产评估、国资委审批等一系列繁琐程序,持续时间较长。且国企股权转让在受让方选择、转让价款、股东权利义务转移等方面面临更多的问题和风险,如不能及时有效进行解决,将造成撤资不及时、撤资难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价值受损。

二、参股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完善的参股投资管理体系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股权投资是一项系统又复杂的工程,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从投资到管理到清退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明确管理主责部门,根据企业开展参股投资性质的不同,明确管理主责部门,比如以开拓经营市场为目标形成的参股投资由经营开发部门主责管理,以 PPP、BOT、股权换施工等投资项目所形成的参股投资由投资部门主责管理,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参股投资由财务部门主责管理等,从而更好地压实管理主体责任,避免管理重叠和责任推诿。二是优化管理节点流程,基于股权投资的特点,将股权投资管理过程分为立项、论证决策、实施、日常管理、清退和后期评价五个阶段,理清国家及行业在各管理阶段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明确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各管理阶段的管理职责和决策审核重点,确保管理过程合理、流畅,提高参股投资的操作效率和问题解决能力。三是完善“董监高外派制度”,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考核要不断进行完善,确保外派人员具备充沛的精力和时间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有效保障国有资本利益。

(二)科学做好参股投资的前期工作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企业参股投资管理立项前期工作,全面做好调研评估,真实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参股投资管理的收益性和合规性。一是科学开展调研评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投资前,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和投资能力,对拟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构成、技术水平、行业前景、人员结构、退出渠道等方面实施全面、深入调研,在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深入分析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全面、科学、真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扎实的参考依据。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参股投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资委及上级公司要求的投资论证程序和审批决策程序,相关企业应完善决策机制和向下授权机制,确保所有参股投资项目必须先批准后实施。对于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开展参股投资活动的,要建立通报处分机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责问责,确保参股投资决策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全面开展参股投资的过程管理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完成股权投资后,应提高对参股投资过程管理的重视程度,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独立性,以确保参股投资的收益可控。一是督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投资谈判和过程管理中要灵活利用多种途径,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依据逐渐督促被投资企业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投资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的职权职责与权利义务,在股东权益约定上,对投票权和否决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兜底条款、退出机制等方面做出最大争取,确保投资方管理话语权与持股比例能够保持一致。二是注重外派人员作用的发挥。对于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严格履职和定期汇报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投资方的评审和决策权力。同时,要定期向后方公司汇报所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资金等经营状况信息,确保投资方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参股企业的运行情况和经营风险。三是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参股企业的管理纳入内部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内部监察和审计机制。通过安排专人联系监控、重点审核财务决算数据、定期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必要时提请内外部审计介入等手段,对参股投资进行合理、科学、有效的监督控制。对于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运行风险,要深入剖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对于在参股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以监督问责推动企业投资的健康发展。

(四)及时进行参股投资的股权退出

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对所参股投资的项目进行效益、风险和发展目标的甄别,对于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已丧失持有价值的股权投资,要及时选择退出保全。退出时要在规范退出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注重创新股权退出途径,合理采取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解散清算、减资等方式来收回自身股权。退出方式选定后,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处置方案,列明需处置的股权投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原因、价格评估方式、处置期限等内容。从而确保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股权能够及时退出,有效保全国有资本。

(五)注重投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人才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尤其是股权管理涉及投 资、公司治理、运营、市场维护、法律、财务、风险控制、沟通协调等多个方面,对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更高。一方面,企业应根据参股投资工作的组织框架和操作流 程,通过引进或者重点培养的方式,不断完善投资人才队伍体系,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投资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梯队,来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对高水平参股投资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对股权管理人员及参股外派人员的培训,及时进行新领域新知识充电,全面加强对国有企业战略、市场布局、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深入了 解,主动参与投资创新和价值创新,促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参股投资效率,提升企业资产价值。

三、结束语

强化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参股投资时,应正视所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优化参股投资的管理模式,针对投资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不断提升投资收益,从而推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泽龙 . 试析国有企业资产投资管理的战略性问题 [J].商展经济 ,2020(11):107-109.

[2] 陈奕坚 . 新时期国有企业投融资体制模式探索 [J]. 商讯 ,2020(34):127-128.

[3] 单凯琳 .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 [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0(21):3-4.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管控工作涵盖项目决策和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运营维护阶段的建筑全生命周期[1],横跨周期长,涉及专业众多,是一项需多方协作的系统性工作。全过程投资管控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的信息收集和动态分析对比[2],将分项工程实际发生金额同预期投资目标进行对标比较,同时将累计实际发生金额与预期发生金额之和同预期总投资目标进行动态比较,若发生偏差,则及时探寻原因并修正。本篇文章主要对工程建设阶段造价控制现存问题进行剖析,并对全过程投资管理与控制要点及难点进行探索性分析。处在行业变革迅速、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贯彻的当下,全过程投资管控的有效落地将为建设项目资源集约利用及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管控的性质及意义

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管控是一项涉及工程、经济、合同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牵涉工程建设各参与方、横跨项目决策和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运营维护阶段的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工作。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管控不是将工程造价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后进行纠偏的简单控制活动,而是利用经验数据主动干预渗透各阶段工作、实时进行动态比较、积极进行信息收集及分析的管理和控制行为,可有效预防工程投资目标值偏离实际,对建设支出行为进行把控,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也为其他项目的投资管控积累了现实基础。

二、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控在各阶段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投资管控在决策和立项阶段存在的问题在项目的决策和立项阶段,投资估算不仅为建设单位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作为证明材料配合相关审批部门的立项审核工作,还对后期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及决算等一系列投资管控行为产生引领及控制作用。一份列项详尽、取费客观标准的投资估算不仅能协助业主进行决策部署和资金安排,还有益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的提升。该阶段的投资管控要求工作人员详细掌握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条件及建设单位的投资意图,掌握工程实际情况,通过对类似项目技术参数的对标研究,根据市场行情及经验数据估算工程单价,使投资估算尽可能客观准确,并保留一定限度的浮动空间,使其真正有效发挥控制工程项目总投资的作用。但实际上多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决策、立项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存在漏项严重、单价预估随意的现象。此阶段建设单位关注重点主要以经济分析和方向确定为主,设计程度较浅,导致工程数量模糊,加之编制人员未能详尽了解项目自身建设条件、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导致缺项或并项问题严重,仅靠“拍脑袋”的方式来确定工程单价,容易造成无法控制后期实际投资额的现象。有些项目为满足相关部门拨款资金限制或建设单位投资预期要求,故意压制投资金额,致使投资单价失真,导致后期设计、招投标及施工等工作陷入两难困境,在工程实施初期就为项目的进行设置了绊脚石。

2.项目投资管控在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管控属于事前控制,是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主动控制。设计成果的建造费用是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此阶段的投资管控是在投资估算的限额下对项目的设计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现实中设计企业的关注重点大多放在技术创新上,如何将功能和感官效用最大化是设计师的思考重点,用来满足建设单位对于交付物使用感受和外表美观的需求,却缺乏投资管控方面的考量。在设计阶段现存的一些责任规避问题也会导致投资失控问题。设计师是结构主体及设施设备配套方案的创作者,所担负责任之大不言而喻,这就导致了某些设计单位为规避责任、通过不合理提升构件尺寸及材料强度的手段提高建筑物安全系数,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投资管控工作离不开专业造价人员的配合,但在现实工作中,设计与造价人员却缺乏紧密配合。设计人员在接收到业主建设意图后对项目情况进行考察,为业主提供选择方案并进行设计工作,但在这个过程中造价人员缺少主动性,容易造成设计成果偏离投资预期的后果。在工程概预算的编制过程中,设计人员在不同设计阶段向造价人员提供间断的工程信息,导致造价人员在无法全面掌握项目情况的前提下,出现概预算编制不准确的现象,同时,向设计人员反馈的问题也带有局限性。总而言之,在此阶段设计人员在整个设计初创及深化过程中缺乏对设计成果成本管控的主观能动性,且缺少造价人员的紧密配合,容易造成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投资管理失控问题。

3.项目投资管控在招投标及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并套取相关定额所出具的价格就是工程招标控制价,可作为项目投标上限。但某些建设单位为缩减投资额,在招标过程中肆意压价,或存在某些投标单位为达到中标目的主动压低投标价格,这些行为都导致了中标价格严重失真。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工程造价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在中标价失真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只能选择故意增加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来填补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与中标价之间的漏洞,或者采用以次充好的材料、偷工减料的方法来减少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建筑质量及施工安全,还造成了建筑行业的秩序紊乱,违背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4.项目投资管控在竣工阶段存在的问题竣工阶段存在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常常表现为工程量多算、高套定额单价及取费标准,以提高工程结算价。在此阶段工程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建设单位及工程咨询单位往往认为投资管控工作便没有进行的必要,将精力放在竣工验收达标上即可,这样便主动搁置了投资偏差问题,放弃了对索赔问题的补救。但其实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工程结算的审核、对工程信息的完善及工程经验的总结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还将丰富建设单位的经验,完善咨询单位的数据信息库,加强合同管理能力,有利于实现项目投资的主动控制及动态控制。

三、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

管控在项目各阶段的改进对策工程建设全过程投资管控是一项多阶段、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需颠覆阶段性造价管理的碎片化投资控制手段,使各阶段数据流通,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以及投资的可预测性和可控性。

1.全过程投资管控在决策和立项阶段的改进对策在决策和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决策的明确性和正确性是投资估算编制准确的重要前提,投资估算编制人员应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掌握建设单位投资意图,详尽了解项目自身情况及影响因素,并在造价人员的协助下将拟建项目与数据库中相似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对标分析,为投资估算提供合理的参考单价,保证投资预测和经济分析的准确性,并预留一定限度的资金弹性空间,起到对项目建设的引领和控制作用。

2.全过程投资管控在设计阶段的改进对策长期以来,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心都在施工阶段,但全过程投资管控的重要节点应为决策立项和设计阶段。在工程设计阶段,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对有效实行限额设计的单位及个人采取奖励,促使设计人员使用合理的构件尺寸及材料强度,主动控制工程造价。设计人员应加强与投资估算编制人员及造价人员的沟通,加强了解项目决策、立项时期产生的可能对工程设计产生影响的相关情况,改变由设计人员先行创作再向造价人员提供工程信息的传统方式。造价人员还需主动参与到设计工作中去,在项目设计推进过程中及时向设计人员反馈造价信息,避免出现生产能力不能满足设计方案的现象。优秀的设计方案选择及严格的工程投资管控将有利于后期施工和项目投产后的运营管理。

3.全过程投资管控在招投标及施工阶段的改进对策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故意压价和投标单位恶意竞争的行为都应受到坚决抵制,相关部门需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管理,保证工程量清单不重复、不刻意遗漏,为施工阶段造价管控奠定坚实基础。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制定合理的工程造价目标值是首要任务,不仅要制定项目总目标值,还要根据不同专业划分目标值,通过已完成部分工程造价支出与投资目标值的对比,找出偏差所在,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差额越来越大;同时,通过已完成部分工程造价支出和未完成部分工程投资预算之和与总投资目标值的对比,对下阶段工程建设支出安排进行主动控制。此阶段的投资管控工作要使工程变更尽可能减少或尽量提前,严格对变更行为及现场签证进行审查,避免工程造价不合理变动。同时需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质量控制,合理控制材料价格,并完善工程款支付体系,提高项目总体管理质量,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

4.全过程投资管控在竣工阶段的改进对策在竣工阶段应该严格审核结算造价,特别是对存在变更部分的造价更应该进行认真审核,研究其变更原因,作为经验数据为其他项目提供参考价值。在此阶段工程建设活动已完成,各阶段数据的产生也基本发生,在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前,对整个建设过程产生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研究是全过程投资管控总结性工作,也是完善企业工程建设数据库最具价值的行为。四、结束语全过程投资管控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性工作,上一阶段的造价估算控制下一阶段的计算及支出行为,通过造价管控主动渗透和积极参与、经验数据积极运用、工程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动态比较、工程信息详尽收集与分析等方法,寻求有效、经济的解决方案,提升工程投资控制与管理的质量及效率,以合理的投入集成高效的产品,达到资源集约利用、建设项目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邓文梯.基于BIM与“互联网+”技术的住宅地产项目投资控制研究.2016.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日益开放的市场对投资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本文对现行的投资学专业实践课程设置做了简单分析,提出了完善投资学专业实践课程设置的建议。

关键词:

投资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用型人才培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教育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强化高校实践教学并将其提升到实践育人的高度。目前,我国经济转型正在加速进行中,对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巨大,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尤其是作为应用型高等院校的投资学本科专业,其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主要定位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上,要求所培养的学生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较强的运用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投资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必须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实践课程设置,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以满足投资管理、公司投融资和个人理财领域对投资学专业人才的新要求。

一、投资学专业实践课程设置的现状

投资学的范畴从广义上来说多指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投资规划等投资经济学问题,从学科属性上应属经济学学科,相近专业有金融学、国际经济学等;狭义上专指政府、企业、个人及社会其他团体对某一经济活动的投资行为,包括项目投资的分析、评估、策划、资金的筹集、资金的投入、项目的监控与绩效评估等投资管理的行为,与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等学科有较紧密的联系。而目前投资学专业课程设置依然存在重理论轻实践、实践教学方式方法单一、考核方式与课程体系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具体有如下的表现:

1.教材版本较多,但与教学环节相脱节。从教师角度来看,教材是授课的基本依据,是保证课程的先进性与科学性的关键,其质量的好坏对教学质量有重要影响;对于学生来说,与学生专业背景、能力结构、个性、兴趣相适应的教材会扩宽会拓宽学生专业知识视野、提升学生专业理论境界,进而激发学生求知的强烈欲望,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而目前市场上现有的投资学专业教材有限,内容各有侧重,但大多重理论、轻实践,内容滞后,无法满足教学需求,更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2.实验设施耗资大,但学校实验经费有限。在各高校的实验室建设中,资金的紧张往往造成软硬件建设落后于理论课程的设置,导致很多专业课程只能通过教师的课堂演示来学习。从有些已经建好实验室的高校来看,很多也是利用率不高,很多实验室只是摆上了电脑,连上了网络,但缺少进行证券与期货模拟交易与分析的软硬件设备,如卫星接收机、实物展台、工作站终端等,导致一些专业课程无法正常开展。

二、投资学实践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针对我国高等院校投资学专业的调查,实践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校内实践轻校外实践。实践教学体系从定义上讲,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具体是由课程实践、技能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第二课堂等课程组成。校内实践主要是课程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和第二课堂,目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校内实践,尤其是课程实验方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了课程实验学时要求,并给予教学师资、实验材料、实验设备等尽量充分的保障;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撰写和答辩各环节要求也都比较明确、规范;校外实践主要包括技能培训和毕业实习,主要安排学生到公共投资管理部门、公司企业、金融机构进行实训或实习,但大多因为实习经费投入不足以及业务单位可容纳实习实训人数有限且担心经营管理秩序受到影响等原因,目前许多高校对校外实践方面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技能实训基本上是到校外有关单位进行为数不多的走马观花式的参观或观摩。毕业实习也基本上是放羊式的,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而对实习的过程和效果学校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管。

2.重第一课堂实验,轻第二课堂实践。第一课堂实验一般是在校内进行的、教学计划明确规定的实验课程,有专门的老师在特定的实验室内组织进行;而第二课堂没有特别规定、校内外都可以进行、非特定教师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如组织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形式,目的在于把课堂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虽然近些年来,各高校逐渐重视校外实践教学,但有限的人力、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建设等大都重点放在第一课堂实验上。在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评中,一般倾向于把第一课堂作为硬约束,第二课堂作为软约束加以对待。在管理上,也体现出第一课题实验纳入了教务管理部门,有严格的计划性、约束性;但第二课堂实践通常由团学部门组织实施,计划性不强,管理缺乏规范。这种状况不利于人才创新意识、担当精神和应用能力的培养,难以满足社会对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3.重认知性、验证性实验,轻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目前,许多高校在实验课程的设置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设置实验课程上,一般多设置单一课程实验,很少开设跨年级、跨课程、跨专业的综合性实验;在实验内容上,中验证性实验而轻设计性实验,一般情况下是教师基于课程理论教学进度,提供虚拟的实验数据素材,按照规定的步骤让学生进行验证性、模拟性实验,目的使学生深化理解课程的基本方法、了解相关业务流程,很少让学生根据实验目的、要求和条件,自行搜集材料,设计实验方案进行设计性实验。

三、完善投资学专业实践课程设置的建议

为了培养出符合时展需求的技术型、创新型人才,投资学实践课程的设置必须要由相应的改革,主要有如下建议:

1.在课程实验中增大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对于单门课程,除按章节安排基础性、单一性实验外,还应利用本门课知识安排综合性实验;同时,在大学本科后两年,需要教师整合若干门有关专业课程知识,开发一定的综合性实验。另外,基于特定的实验目的和要求,让学生根据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专业兴趣,自行设计实验方案,进行创新性实验。并且要适当提高此类课程实验的占分比重,比如50%~70%,以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在实践教学中增加课程调研的形式。课堂实践教学至少应包括课程实验和课程调研两种形式,前者主要是在校内的实验室进行,后者则需要到投资规划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进行调研,了解与课程相关的具体投资领域或项目基本业务知识、决策过程、收益分析和风险评价方法等。由于经费、安全等因素影响,目前多数高校的实践课程教学主要采取的是校内课程实验形式。实际上,课程调研可以增加学生对具体投资业务的感性认识,强化学生对相关投资理论和方法的理解与应用,增强学生对专业投资课程的学习兴趣,因而建议各高校可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学生进行课程调研。

3.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技能培训。作为普通高等财经院校的投资学专业,主要培养的是应用型投资人才,要求学生通过专业系统学习,不仅要了解项目投资、金融投资、投资管理等有关投资学基本理论及方法,而且还要熟悉现实中有关投资业务的流程,掌握相关专业投资技巧,具有一定与客户、相关利益人沟通和协调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法制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后者只能通过技能实训环节才能得以实现,而实训环节是目前普通财经高校的薄弱环节,许多高校基于经费及实训基地有限,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根本没有安排技能实训,这不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就业能力,难以使学生尽快适应投资业务、进入工作状态。因而,可根据专业课程安排,在大二下半学期或大三上半学期,可适当安排6—8周时间进行专业技能实训,具体实训安排可作如下设置:

(1)查找资料,了解政府的宏观投资规划、投资政策和宏观投资管理手段;

(2)到公司企业掌握投融资的渠道、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管理等内容;

(3)到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期货等部门熟悉各种投资工具和各种投资分析技巧等内容;

(4)到银行、投资咨询公司熟悉公司理财和个人理财等内容。技能实训可以由学校统一组织,也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单位,但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内容要求、监管措施和考核标准。

4.改革毕业论文的形式。传统毕业论文大多是学术论文的形式,由于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功利性心理膨胀和科研能力较为薄弱,进而导致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毕业论文的目的是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因而改变毕业论文形式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除了继续保留传统学术论文形式之外,还可以增加投资调研分析报告、投资方案设计与评价、投资专业学科竞赛成果等形式,后面几种更能很好的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对于不同形式的毕业论文,还需要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参考文献:

[1]赵淑芳.投资学实践性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

[2]马成文.优化投资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2014(1).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一、宏观经济政策与企业创新

企业创新具有长期性和收益不确定性等特征,因而更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巨大影响,明晰这种影响有利于探寻影响创新的体制机制。罗进辉和巫奕龙研究了空气污染对企业绿色创新行为的影响,发现企业所在城市的空气污染越严重,绿色创新水平越高。评论人唐松认为文章的逻辑链条较长,建议明确内生性问题的解决方法。杨国超认为文章应考虑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目的,是否存在迎合专利申请的行为。王满和孙涵基于上市公司的绿色专利数据探究2012年《绿色信贷指引》的出台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他们发现《绿色信贷指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两高一剩”行业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并提升创新的边际价值。评论中,余明桂建议文章加强假设的逻辑推理和理论分析,权小锋则建议补充绿色信贷对公司影响的实际案例,并对文章的研究设计、稳健性检验和异质性检验等方面进行了评论。

二、政府管制与企业行为

在转轨经济体,由于政企关系的存在使企业行为容易受到政府管制的影响,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政府管制的有效性与潜在问题。游家兴、刘璐和张哲远通过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文本分析捕捉创新型政府的典型特征,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为研究切入点展开实证检验。发现地方政府创新意识越强烈,越有助于提高当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评论中,何贤杰建议文章对创新型政府进行更清晰的概念界定,突出与其他创新型政府衡量指标的区别,从而强化研究贡献。曹春方认为文章需厘清理论逻辑,并对创新型政府的测量问题和实证检验等方面进行了评论。闫伟宸发现2018年开始实施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提升影响,并且在央企、商业类国企和经营状况较好的国企中更加明显。评论人辛清泉认为入选“双百行动”的企业并非随机产生的,文章对“双百行动”影响信息披露的逻辑和路径分析需要明晰。梁上坤认为“双百行动”可能受到同期政策的叠加影响,建议文章更全面地介绍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并根据研究框架逐条检验作用路径。孟庆斌、刘建涵和吴卫星发现加强金融监管显著降低了实体企业的金融化水平,而且是通过银行来间接产生影响的,在金融投资收益更高、信息披露质量更低的企业样本中更为明显。评论中,刘慧龙指出文章要明确金融监管的概念,并对金融监管指数的赋值问题、机制检验以及内生性问题等方面展开点评。卞志村认为文章理论模型需要完善,理论设定也需要考虑中国国情,以利率指标度量监管的松紧程度也有待商榷。

三、货币及信贷政策与企业行为

货币及信贷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政策,可以从货币发行量、利率机制、信贷规模等方面对企业的融资行为产生深刻影响,进而作用于企业投资与绩效等方面。唐文进、丁赛杰和李芳利用《人民日报》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指数,从企业杠杆率视角剖析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具体效果及其作用机制,发现结构性货币政策可以实现结构性调控的政策目标。评论中,游家兴建议文章更好地凝练研究贡献,并对文章的中小企业判断问题和内生性问题进行了点评。王宇伟从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定义、企业家预期的同质性以及企业负债的变动等角度对文章展开了细致的讨论。李增福、李铭杰和潘正研究逆回购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发现随着逆回购的数量增加,企业家的长期贷款会增加;在不考虑逆回购数量影响的情况下,如果银行具有更低的预期中标利率,企业的短期贷款会减少、债券发行会增加。评论中,许志伟建议文章的理论模型要考虑信贷市场的均衡情况,关键假设的分析也要更严谨。胡诗阳认为文章应进一步明确理论逻辑和制度背景。

四、制度改革与企业行为

制度供给是改革的龙头,是我国转轨过程中纲举目张的关键,制度的不断演进势必对企业行为产生深刻影响。徐子慧发现户籍制度改革后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水平会上升,该结果在改革后落户门槛较低的城市中更为明显。评论中,万华林建议文章加强户籍制度改革背景和效果的论述,并从理论假说、替代性解释等方面进行了点评。罗进辉建议文章考虑从“员工承诺”角度对逻辑和机制检验进行阐述。赵仁杰和张家凯发现社会监督试点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社保实际缴费率和参保概率,且中央强制试点的政策效应要大于地方自发试点。评论中,沈永建认为文章需提炼边际贡献,理论分析与作用机制也应更严谨。窦欢建议进一步区分社保缴费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剥离社会监督对税和费的不同影响。刘强、张欢和方红生以2014年“去产能”规制为准自然实验,发现“去产能”政策显著降低了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劳动雇佣粘性。评论中,罗婷指出文章需要适度提炼研究贡献、丰富理论分析。褚剑认为应结合中国制度背景和文献展开讨论和分析政府干预的具体形式。李青原和肖泽华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现放松行业准入管制抑制了企业“非市场”战略,还发现增加政府干预成本、减少企业寻租活动是放松行业准入管制抑制企业“非市场”战略的机制。评论中,孟庆斌认为文章可以进一步丰富机制检验的内容,用PSM方法缓解样本选择性偏误问题。刘莎莎指出文章要更清晰地梳理制度背景。

五、区域发展与企业行为

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多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旨在实现区域良性互动、加强区域优势互补,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洪正、张琳和肖锐从产业升级视角出发构建了国企发挥先导产业跃升作用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分析表明中国特色金融分权的形成主要是由经济赶超发展过程中国企主导的产业升级所致。评论人钱雪松认为理论模型构建需要考虑到产业升级在金融分权理论分析框架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张俊生指出文章需明确分权的实质性内涵,对于金融分权的变量度量需要更为准确。周怀康、张莉和刘善仕采用上市公司员工在线简历大数据,发现城市房价对企业人力资本流动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评论中,李青原指出应考虑理论的适用性问题,同时也存在反向因果、样本选择偏误和遗漏变量问题。李晓溪建议要更加突出文章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在实证方面可以考虑将个体异质性纳入分析框架。

六、其他经济政策与企业行为

学者们还从多个角度研究了不同的经济政策对企业行为产生的影响及作用路径。孟为、张宇、王彦超和姜国华发现公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后的外汇衍生品投资可能性提升2.58%,企业通过持有外汇衍生品可以有效缓解汇率风险敞口、降低未来会计盈余和股票价格的波动性。评论人叶康涛认为可以进一步增加文章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内含,并对文章的实证提出建议,李增福则建议加强机制分析。张一林、梁玮和郁芸君发现隐性担保作为中国影子银行体系长期存在的非正式制度,内生于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早期发展阶段的特性,并且随着影子银行发展阶段的变化,隐性担保的作用也在变化。评论中,贾鹏飞认为文章需要加入更多的中国元素,理论模型的建立和设计也要完善,高洁超则从理论分析和模型设定两方面展开评论。

七、结语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企业年金;监管;机构监管;功能监管

企业年金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分担养老保障责任的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是对抗老龄化危机、家庭小型化趋势、长寿风险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然而企业年金计划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纷繁复杂,因此,要达到保障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建立高效率、高效用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

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现状

(一)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自2004年两法施行以来,我国企业年金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到2005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为680亿元;到2006年底,达到910亿元;2007年企业年金的全年增量为400亿左右,积累基金达到1300亿元。然而,在监管方面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机制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采用机构监管的模式。所谓的机构监管,即按照企业年金运营中涉及的机构的类别设计监管机构,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管理各自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运营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企业年金的监管主体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企业年金立法和执法的监管、负责经办机构资格的确认等;银监会,负责托管银行的监管;保监会,负责监管保险公司;证监会,负责监管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财政部,主要负责监管企业年金方面的税收政策。这种根据机构职能分工负责的机构监管模式,在现实的操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三)我国企业年金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1.存在监管盲区以及监管重复的现象。

监管主体过多,包括政府主体和非政府主体,政府主体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审计署等;非政府主体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受益人等。这些主体之间的合作,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不能使监管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2.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以及受益人自我监管缺失

在年金监管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定位不明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而委托人以及参与缴费的职工也缺乏安全与权益意识,每月缴费后,不再过问企业年金的运作情况,使得企业年金的运作缺乏受益人的自我监管。

3.企业年金担保机制不完善,受益人利益缺乏最终保障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立的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了第一线的担保方式,但担保的水平很低。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其他的基金担保制度,一旦年金基金发生投资亏损,风险准备金无异于杯水车薪,无法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二、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监管方面的经验

(一)美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机制

美国的企业年金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分别对不同层次的退休金计划进行监管,同时,主要有三大组织机构来负责处理退休金的监管:国内税属、劳动部、退休金和收益保证公司。监管的主要法规是ERISA法案(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IRC法案。在ERISA之外,美国的企业年金还受到税收法、保障法、1947年全国劳动法、TaftHartley法案的部分管制。

(二)英国职业年金计划的监管

英国养老金制度的监管机构有:国内税收收入局;职业年金监管局;政府收益相关年金计划;职业年金咨询局;金融服务局。此外,英国还建立了两大辅助性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吹哨"机制,引进专业裁判或者仲裁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对受托人的不当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二是建立"成员抱怨"机制,实际上是鼓励广大成员通过该意见表达机制,直接将自己的意见或者不满反映给监管者或监管机构。法律方面,主要是受1986年的《金融服务法》和1995年的《养老金保险法》的监管。

(三)日本企业年金的监管机制

在日本,对企业年金监管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是厚生劳动省和金融服务机构。在监管模式方面,日本的监管模式从定量限制监管逐步向"审慎人"规则方向发展。在法律规范方面,主要遵循《劳动标准法》、《公司税收法》、《员工养老金保险法》、《DB养老金法》、《DC养老金法》。此外,近年来在简化法规的驱动下,通过注册的养老金保险公司、工会、员工养老金协会进行间接监管的作用正日益提高。

三、对改善企业年金监管的几点建议

结合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存在的现行问题,借鉴国外美国、日本、英国的经验,我认为,企业年金应在一下几方面完善。

(一)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

所谓的功能监管,就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的,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在功能监管框架下,各个监管主体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功能,而不是金融机构的类型和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总体上监管,而在具体的操作方面,银监会负责监管托管事务,保监会监管账户管理事务,证监会监管投资管理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监管过程中起着领导的作用,是法定监管人。

(二)中介机构的监管

明确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的定位,加强信息的披露。通常情况下,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财务报表和基金财务报表必须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受托人必须聘请外部精算师对其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各机构必须经信用评级机构的评定。中介机构与行业协会要公正的进行并加强信息披露。此外,要建立企业年金的行业自律机制。这一点要借鉴英国的"吹哨"的机制和"成员抱怨"机制。自律监管要依赖于某些重要专业人员的监管。

(三)受益人的自我监管

提高受益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受益人的意见表达机制,加强受益人的自我监管。受益人的意见反映了受益人的要求、希望和不满,是促进基金经理人改善经营管理以满足受益人要求的动力。所以,建立受益人的意见表达机制,既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激励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担保机制

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养老基金担保公司。养老基金担保公司资金来源于年金计划发起人的缴费、年金基金的部分投资收入以及年金基金担保公司托管的计划资产,比较可行。并且,通过赋予养老基金担保公司一定的监管职权,能够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效率。我们国家的企业年金现在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段,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担保机制是必要而迫切的。

参考文献

[1]华金辉.企业年金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海南金融.2005.8.

[2]单美姣.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的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7篇

而且前期差错更正不仅说明上市公司财报存在虚假信息,也说明了相关的审计工作没有发现会计差错,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行为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也说明了审计不尽责的现象日益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独立审计质量还达不到公正公允的地步,发现前期差错上力度不够,而且上市公司往往以临时公告形式来向外界披露前期差错更正的内容,而且往往以尚不明确等理由拒绝及时公布前期差错更正的详细情况,而且放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这导致投资者无法根据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及时做投资决定。

所以研究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动因及表现形式,还有调节会计利润的方式、特征,以及如何遏制并杜绝前期差错更正的滥用,并提早察觉并防范,如何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达到监管的成熟、完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上市公司往往利用前期差错及其更正来操纵利润,使会计信息失真,投资者利益受损,研究上市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动因及手段,并提出改正措施,有益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所以,研究重大前期差错更有重要的意义。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研究,在理论领域有助于改善财务处理方法,有助于扩展盈余管理内容,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内容,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和治理结构改革。

研究内容:论文首先概述了会计差错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规定,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内容规定,从会计制度框架下,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理论进行解释和分析,然后结合盈余管理的理论,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不正当动机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最后用案例分析法,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主观故意会计差错的表现形式,在综合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防范对策及建议。研究方法:论文在论述会计差错更正的概念和会计制度规定、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内容上,主要采用了文献阅读法,通过对会计制度文献和已有研究的深入阅读分析基础上,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

投资监管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模式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可以看成是基金的一种,其特殊之处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通过发行收益凭证筹集的资金主要用途是投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拓宽了我国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缓解了银行信贷的压力,使得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更加行之有效,也推动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朝着更加健全和健康的方向发展。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信托市场以及基金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我国还未发行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随着我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日益成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行已经成为调节房地产市场,改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首要任务。

一、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最优路径

(一)准备阶段

由于金融市场产品多样化的发展,我国已发行若干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苏宁旗下11家门店的资产证券化、新派公寓权益型房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畅星-高和红星家居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这些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虽然已是场内发行交易,但还只是面向机构投资者,并无确切意义上的公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因此在政策方面,我国立法当局需完善有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规定,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的准入、组织运营、业务合规、收益分配以及风险防范方面做出具体确切的规定。

(二)试点阶段

由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涵盖诸多投资领域,包括住房、办公楼、商业地产、工业房地产、寄宿房地产、医疗房地产、仓储房地产、基础设施、林地、数据中心房地产、房地产相关行业以及房地产债券等。因此我们可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分为三类,即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相关行业类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债券类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政策完善并实行后,我们首先发展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并选择符合目前供给侧改革这一政策大环境的住房类这一单一类型的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为试点。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综合研究该试行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营情况和投资者的市场反应,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完善阶段

经过试点阶段的试行和整改,我国单一类型的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的发行及运营已趋于成熟。此时政府可在市场上试行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的其他单一类型如办公楼、商业地产、工业房地产、寄宿房地产、医疗房地产、仓储房地产、基础设施、林地和数据中心等。其后可实行多类型的房地产类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相关行业类投资信托基金。最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基本成熟后发行房地产债券类投资信托基金。此阶段我国可以完成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从单一到多类型,从房地产到相关行业,再到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过程。

二、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募集方式

基金的募集方式有两种,公募方式和私募方式。同样,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募集方式也可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采取公募方式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这种基金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且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要求较低。因此公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适合有房地产投资需求的中小投资者。但这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较多,受到的监管也比较严格。相较公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而言,私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则收到的监管力度要小,这是由于其投资者都是特定的,人数不超过200人,并且投资者需要是合格投资者。但由于私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不面向公众发售,不进行公开宣传,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较高,因此私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范围更大以及所受限制更小。

三、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来源可分五种,分别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来源渠道有面向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以及基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或者利得。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私人财富迅速积累,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可吸收大量中小企业投资者的资金,对金融资源配置起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从养老金入市这一行为来看,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等的管理机构会作为机构投资者也可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一定的资金。当然,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运营过程当中,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的标的也会由于升值或者盈利产生一定的资金来源。这又刺激了投资者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信息,从而达到良性循环的目的。

四、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产品定位

针对目前我国的现实国情,我国更加适合发展公募封闭契约权益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首先,公募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金额要求较低,可以吸收社会小额闲散资金,促进金融市场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同时受到法律法规监管较严格,从而降低基金的运营风险;其次封闭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不利因素对基金整体的影响;再次契约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金资产为信托资产,受信托法保护,安全性更高也更适合我国市场现状;最后,针对我国目前较高的房屋空置率及严重的房地产存量与增量失衡的现象,权益型不仅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而且可以满足真正房屋承租者的需求,从根本上解决投资者和需求者的矛盾。

参考文献:

[1]姜伟伟.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论文,2007.

[2]付胜引.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C-REITs):模式选择与体制创新[D].云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