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3 10:33:14
保险财务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
一.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制度分析
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制度源于1950年的劳工保险,至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13种健康保险。由于当时这种保险制度存在着如保险费交纳不
一、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一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组织人员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康保险,简称全民健保。1994年8月9日,台湾当局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1995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
(一)台湾全民健保的制度模式
台湾全民健保前后规划了6年,台湾当局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实施经验,同时结合台湾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民众需要,创立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健康保险体制。其制度模式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中央集权的单一公营体制。在台湾的全民健保体系中,中央健康保险局是整个健保运作的具体承担者,充当保险人的角色。健保局总局综合管理全局业务,负责业务制度规划、督导、研究发展、人力培训、信息管理等。健保局总局下设6个分局,直接办理承保业务、保险费收缴、医疗费用审查核对及特约医疗机构管理等业务。在台湾,负责监督全民健保运作的机构有:负责监督保险业务的“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各项争议的“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负责协议与分配健保年度所需医疗费用总额的“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协议委员会”。这三个监督机构同健保局总局一起,向上对“行政院卫生署”负责,构成了全民健保的行政体系。
2.全民强制纳保。在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中规定,凡是“中华民国”国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四个月以上,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此外,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在台湾居留满四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可见,台湾全民健保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依其职业类别与所属投保单位,共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营事业机构公务或公职人员,私立学校教职员,自营作业主和雇主;第二类为职业工人,外雇船员,自营作业和雇主;第三类为农民和渔民;第四类为军人眷属;第五类为低收入户;第六类为荣民(指早期的退伍军人)、荣眷等。投保者中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
3.保险费收缴以薪资为依据。在台湾全民健保中,保费收入是健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具体由三部分负担:一是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二是被保险人所在单位(雇主)为被保险人所缴的保险费;三是“政府”为一些特定被保险人(第四类、第五类低收入户和第六类无职业荣民)所提供的补贴。在所有的保险对象中,除第
四、
五、六类保险对象以全体保险对象每人平均保险费作为计算基础,其它都以被保险人的薪资所得为计算基础。被保险人的资本所得,包括营利所得和财产所得,则未列入费基计算。
4.自负盈亏的财务责任制度。为避免全民健保拖垮财政,台湾健保实行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务制度,健保必须负责自身的财务平衡。为了健全健保财务制度,台湾当局制定了一些措施:(1)允许及时调整保险费率。健保法规定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6%,开办第一年为4.25%,至少每两年精算一次。根据精算的结果和财务收支情况,可以对费率加以调整。(2)提取安全准备金。为了避免医疗费暴增或因经济不景气、失业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收人减少和保险财务短期失衡,健保法规定每年应从保费收入总额中提取5%的安全准备金,以保证健保财务的稳健运行。
廖添土: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财务危机论析5.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制度。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民众就医除了健保给付外,仍须自己负担部分医疗费用。推行部分负担制度,是为了强化患者的医疗成本意识及个人责任,避免医疗资源的不当使用。同时,为了避免因实施部分负担制度加重一些贫困民众的经济负担而影响其正常就医,又订立了免除部分负担的相关措施。免除项目包括重大伤病、分娩、预防保健、山地离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等,免除对象涵盖低收入者、职业伤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及3岁以下儿童等弱势群体。
6.保险医疗给付范围广。参加了全民健保的台湾民众,在缴交保险费并领取健保卡后就可享受范围非常广的保险医疗给付。不管是牙医、西医还是中医门诊、急诊、住院、生育、预防保健、家庭病房、精神病社区康复等医疗服务都涵盖在保险给付的范围内,民众从小感冒到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仅需要担负部分负担费用,其余皆为保险给付。
(二)实施效果简评
台湾健保实施后,获得了国际上比较广泛的好评。健保开办后短短数年间,民众纳保率由1995的57.48%上升至2003年的98%,几乎全岛民众皆可接受健康保险社会保障,大大降低民众就医的经济障碍。特别是老、弱、妇、孺等医疗照护需求高的民众,就医不需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就可享受医疗照护。台湾健保取得了全民纳保、民众满意度高、保障范围广、就医方便、保费低廉等成效。2000年,英国的《经济学人》在评估《世界健康排行榜》时,综合各项指标,将台湾地区列为第二名。美国知名期刊《健康杂志》(HealthAffairs),也于2003年5月份专文论述台湾全民健保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保险财务管理范文第2篇
财产保险公司在县级城市设有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在地级市设有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对于县级城市的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一般采用报账制财务管理模式。各家财险公司在实际运用报账制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对于报账制的流程、方法,业内也无统一的规定。如何做到既有利于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又能保证财务管控的严格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笔者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总结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下文简称“我公司”)在报账制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归纳了财产保险公司在几个重要财务管理方面采用报账制管理模式中较为合理的做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的管理
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管理,目前存在由实行报账制机构自主招聘管理、上级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的模式以及由上级公司统一委派、集中管理模式等。由上级公司统一委派、集中管理模式就是上级机构统一招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委派到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并对委派的财务人员集中进行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任免、工资待遇等集中在上级机构,所在分支机构对其有建议撒换、部分考核权的一种人员管理制度。由于该管理制度更有利于上级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财务管控,笔者建议对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管理采取此办法,但要注意将委派财务人员的部分利益与委派单位相挂钩,以调动其为所在单位做好服务的积极性。我公司是将委派人员年终奖与委派单位效益相挂钩,在财务人员管理上总体效果良好。
实行报账制的财险公司分支机构可根据其业务量的大小配备财务人员。年保费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配备一名出纳,负责该机构保费的收取,费用、赔款的支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相关辅助账的登记,与上级公司会计资料的传递,应收保费管理,单证管理等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保费收入在1000万以上的机构设置1到2名专职出纳,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会计核算人员。出纳负责保费的收取,费用、赔款的支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会计核算人员负责相关辅助账的登记,应收保费的管理,单证的管理,与上级公司会计资料的传递等。无论实行报账制机构财务人员是只配备1人还是若干人,财务印鉴均要分开保管,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要设置登记簿认真记录印章使用情况,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设置要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当实行报账制的机构只设置一名财务人员时,上级会计机构要承担更多下级机构的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的职能。
二、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
实行报账制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资金管理中最重要也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的资金涉及到保费资金、费用资金、赔款资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就是指分支机构收到的保费资金必须全额上划到上级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将收到的保费用于支付费用及赔款,所需费用及赔款资金必须由上级机构全额拨付的资金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对上级机构拨付的资金必须按指定用途使用,即赔款资金与费用资金不得混用,指定用途的费用资金不得挪做他用。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如能严格按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就基本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还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银行账户的设置
规模较小(保费收入500万以下)的机构可不设置银行账户,所收保费存入上级机构收入账户或上级机构在当地开设的收入专户,所需费用及赔款资金可采取先报后支或备用金制。先报后支的方法是指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及赔案资料经相关审批人审批后直接从上级公司取得现金,然后再支付给费用报销人或赔案权益人,涉及转账支付的由上级公司直接转账;备用金制即先领取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日常的费用及赔款支付,备用金使用完以后再到上级机构报销,补足备用金。备用金制存在占用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效率、易产生费用超支等问题,笔者不建议采用。
对于费用和赔款资金的管理无论是采用先报后支还是备用金制,都存在现金管理不符合要求,费用赔款支付时效性差等问题,因此只适合规模较小的机构使用。规模较大的机构,或条件成熟的规模较小的机构应设置收入、费用、赔款银行账户,分支机构收到的保费及时存入收入账户,上级机构根据该分支机构核定可用费用限额、赔款计划下拨费用、赔款资金到费用户及赔款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在途资金数量,上下级机构应在相同银行开设账户,以便资金能即时到达。有条件的企业对收入账户可与银行签定即时自动划款协议,随时将下级机构收入户资金划转到总公司指定账户,减少资金的周转时间。
(二)应收保费的管理
应收保费管理是财务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涉及到收入的实现、保费资金收回的问题,属资金管理的一个方面。对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的应收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账龄控制,并对不同的业务来源形成的应收保费采取不同的管控办法,总体思路是责任明确、账龄合理。按保险单的业务来源分,应收保费可分为业务形成的应收保费及直接业务形成的应收保费。对于业务,应将与人或机构签定的协议在上级公司备案,对业务形成的应收保费必须有人或机构的书面确认材料,严格按协议规定的保费结算日期结算保费。对出现违反协议的人或公司要及时中断与其的合作,并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追回应收保费。对于直接业务,首先对未收到保费而发出的保单要由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明确责任,应收保费的账龄出现异常时,要及时进行分析,对在应收保费上有问题的业务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关的处罚措施。
(三)有价单证的管理
实行报账制机构的有价单证尤其是手工单证等同于有效的保险合同,有价单证的管理基本等同于应收保费的管理,也是资金管理的一部分。有价单证在信息系统中分库存、在用、已用或作废三种状态。对库存单证,上级机构要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在用单证中,对在用时间较长的(一般为三个月以上)必须全部收回,重新入库,或到领用人、单位实地盘点,保证发出有价单证的安全;对已用单证,要将业务系统录入情况与财务留存联相核对,以防出现鸳鸯单等现象。要将财务留存联全部上交上级机构归档保存,作废的单证要收回保单、发票正本及其他各联,与已用单证一起上交上级机构归档保存。
三、实行报账制机构的资产管理
财产保险公司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资产主要有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实行报账制机构固定资产的购置、大的维修、处置、变卖等都必须报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根据权限设定直接审批,或再报上一级公司审批后进行。实行报账制的机构不得自行购置及处置固定资产,上级机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中发现盘亏、盘盈的,由上级机构在财务账套中进行处理。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设置固定资产备查账,定期与上级机构固定资产卡片及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低值易耗品一般由分支机构在其费用额度内自行购置,分支机构必须设置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向上级公司备案,上级机构对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性或五五摊销法,上级公司对实行报账制机构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实一致。
四、实行报账制机构辅助台账的设置
实行报账制机构由于不设有财务账套,所有财务管理数据必须通过建立相关辅助台账获得,所以相关的辅助台账也较多,业务量统计及应收管理方面的台账有:签单保费台账、实收保费台账、应收保费台账;单证管理方面的台账有:空白单证出入库台账、有价单证核销台账;资产管理方面的台账有:固定资产台账、低值易耗品台账;费用管理方面的台账有:费用明细台账;资金管理方面的台账有:赔款支出户、费用户、收入户银行存款日记账。
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一般的辅助台账没什么特别的要求,都是些流水账或清单,但对于费用明细台账的设置有些讲究。实行报账制机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全部由上级公司通过费用形式下拨,因此,费用台账要能反映如下内容:本期可用费用数额、本期上级公司实际拨付费用数额、本期实际使用费用数额及费用项目、上级应拨未拨付费用数额、本机构费用超支数额。同时,为了便于核对,应形成勾稽关系,费用余额要与费用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相一致。
我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使用了20栏的多栏式账簿,账簿栏目名称如表1。
表1中,借方反映上级机构本期拨付及代付资金;贷方反映机构实际支付费用及上级代付分摊的费用;余额反映费用资金的余额;可结费用反映该机构当期可用费用限额;应付款反映上级公司预拨费用或超费用限额下拨费用数;费用各明细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租赁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应收款反映月底上级机构应拨付而未拨付的费用数额。账簿各栏的勾稽关系为:期初余额+本期可结费用发生额+本期应付款发生额-本期费用明细发生额-本期应收款发生额=期末余额。期末余额等于费用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加费用现金余额。以上费用台账既能反映费用项目,又能反映上下级之间的费用划拨关系,同时也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五、实行报账制机构税金的申报
财产保险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及企业所得税。财产保险企业所得税一般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从2008年起二级以下机构不再需要在当地进行申报,因此实行报账制机构的税金主要涉及到地方税种。由于实行报账制机构无财务账套,为了税金申报的准确,上级机构在每月的纳税期内应根据账务数据,给各报账制单位下发各机构保费收入的数据,做好个人所得税及车船税申报清单,下发给各机构,由各机构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各机构申报完后,根据申报表向上级机构申请税款,上级机构于审核税款申请后及时拨付税款。每月终了前,各机构将税单交给上级机构进行账务处理。实行报账制的机构税金的申报数据由上级机构统一提供,这样能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六、实行报账制机构财务资料的管理
保险财务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风险;财务管理;策略
保险行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而财务管理在保险公司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一定的风险存在,这些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保险公司产生财务管理风险的原因
(一)风险管理意识的欠缺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不够全面,在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对承保环节以及对应收保费的管理、筹资和投资等环节中潜藏的赔付风险不能及时发现,因而没有及时对相关的应急防范方案进行准备,而风险一旦出现,保险公司很容易遭受巨大的损失。此外,保险公司风险意识的欠缺还体现在没有对长期客户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赔付了很多无须赔付的事项。
(二)缺乏完善的技术平台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目前没有健全的风险操作体系,且相关的技术平台不够完善。市场、信用、操作以及资产等方面的风险都是保险公司经常会遇到的风险内容。很多保险公司在面对这些风险的时候,并没有将防范工作做好。例如,保险公司产生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授权,保险公司在授权的过程中,没有深入的分析和调查市场需求和规范,而是对公司的权利进行过度的下放,甚至对投保人的信用未经过评估,就许可其进行投保。在保险公司遇到风险的时候,风险管理技术平台能够有针对性地将解决方案提供给保险公司,还可以在保险公司遇到一些突发情况的时候,快速做出回应。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对风险管理技术平台的作用并没有形成深刻的认识,因此在建设风险管理技术平台的时候没有做好信息保障工作,技术平台有较多的漏洞和缺陷存在,因此泄露了很多客户的信息,有时甚至还会受到黑客的攻击。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甚至没有建立风险管理技术平台,这些都使保险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阻碍。
(三)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很多保险公司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在很多环节的操作上都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为,在进行具体的工作时,有关负责人没有明确自身的权责,对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也不够明确,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财务管理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大降低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保险公司在内部流程的控制上也缺乏科学性,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专业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工作内容较为繁琐,涉及了很多的事项和环节,因而很多情况下无法及时解决财务管理中的很多事务,有时甚至会对下一环节的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此外,保险公司一旦出现风险问题,也没有专业部门前去解决,也导致了问题难以追究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身上。
(四)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赖于良好的监督体系,目前一部分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相关负责人缺乏专业素养,很难满足工作的具体要求,很多重要的事宜缺乏相关的负责人,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质量以及水平的提升产生了阻碍,同时也引起了一定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进行约束,保险公司很难在公司运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因而风险会不断增大,对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一定的威胁。
二、保险公司应对财务管理风险的策略
(一)强化财务管理风险的防范意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防范风险的意识极为重要,保险公司必须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要对财务管理风险防范的宣传工作进行不断地强化,要使公司的每位职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都能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在规避风险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财务管理工作覆盖面较广,涉及了很多方面,因此必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观念,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相关的工作,这样才能将财务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大大减少。
(二)对财务管理风险的预警系统进行完善很多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上,都缺乏专业的技术平台,因而在遇到财务管理问题的时候,很难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对财务管理风险的预警系统进行不断的完善,对保险公司在运营中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分类,这是风险预警工作的一个基础条件,此外,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健全财务分析体系,实现对财务管理中可能出风险的全面预测。其次,还要确定财务管理工作中具体工作的实现标准,并以风险等级为依据进行分类,这能够为风险预警工作提供有效的保证。最后,在风险预警系统发出信号的时候,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要判别各个信号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具体的情况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建设财务管理系统并不断完善保险公司要对不同的财务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根据具体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规划以及应对方案,这是处理财务管理风险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带来的影响。保险公司要重视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并对其进行不断地发展完善,构建良好的技术管理平台,使风险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在建设财务风险管理系统的时候,要兼顾到财务约束机制,及时解决财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往往将财务约束机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内部机制,一种是外部机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机制是面向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外部机制则涉及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这方面的控制力效果不是十分显著。建设风险管理系统,可以明确财务管理中的各项内容,使每项工作都能落实到个人身上。
(四)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分析和控制保险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出现较为频繁的风险,同时以对影响风险产生的因素进行监测,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保险公司要对监督体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将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险公司要想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可以从两方面入手:(1)财务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良好的考核制度,可以将财务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有效地调动起来,使财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此外还需要完善奖惩制度,表现较好的财务管理工作者要进行适当的奖励。(2)各个部门之间也要互相制约和监督,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财务管理工作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的工作,只有全体员工默契配合,才能为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的保证,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使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降低。
(五)对公司的资本结构进行优化资本结构是对企业各种资本的价值组成以及对应比例关系的反映。针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保险公司要积极建立多元化的资本结构。多元的资本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保险公司要对自身的资金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实现对现有资金的科学合理应用,大大降低企业由于意外情况所遭受的损失。例如对债务和权益资本进行调整丰富筹资的方式,在增加负债资本的同时也要适当减少权益资本。优化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的方式,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相适应,同时也为保险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资金基础,使保险公司在日后的发展中,能够灵活的应对各种风险。结束语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十分重要。很多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机制和平台的不健全,导致了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较多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同时要结合具体的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进而为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良好的保证。本文分析了造成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的原因,并尝试提出了几点策略,希望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最终推动保险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郎春舒.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分析及对策的研究[J].活力,2018(16):16.
[2]喻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问题及对策探究[J].市场周刊,2018(06):63.
保险财务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分析;策略
财务管理是保险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个金融企业的亏损盈利和风险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风险与保险公司是相伴而生的,财务管理风险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中是不可避免的。我国保险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仍较为落后,严重影响着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
一、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其风险
财务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与预期的经营目标发生偏差,从而形成的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收益与风险相辅相成,风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只有预计的收益大于风险时,投资者才会进行投资决策。保险公司经营的终级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财务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评价保险公司资本收益情况的重要标准,财务管理通过对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全面深度贯穿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全过程,因此在保险公司中,通过各种手段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企业的利润息息相关,是保障企业运行的核心工作,开展高效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把控公司的正常运行,有助于企业高层领导进行正确的企业决策。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保险行业也迎来了激烈的竞争和挑战。
二、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诱因
(一)风险意识
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准的不断提升,保险意识也越来越普及化,随着人们保险需求的增多,保险公司也在日益增多,所面临的竞争环境也越来越激烈。相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公司来说,抵御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高,因为庞大的资金资是保险公司平稳发展的有利保障。但事实上我国许多保险公司面临着资金短缺,公司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管控意识差的现象,这些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资金安排
资金运营风险是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风险之一,资金的合理运营中,必须提取一定比例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解决的赔偿,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而想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种金额。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并不包含保险责任准备金在内,同时,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对保险责任发生事件,提前预测并进行相应的赔付金额准确预估,如果发生赔付金额超出预测准备金,或是赔付时间出现差异,均会造成公司的资金短缺,以致影响正常运营,甚至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信誉。
(三)内部控制
随着现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和资本市场的波动,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在不断增多,资金投入的失败,将会对公司的运行和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随着保险公司的日益增多,在资本市场的投资额度和投资领域也在不断的扩大,从而导致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大。所以保险公司必须进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才能有效的对各种风险进行管控,从而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企业的经营活动目标,保障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优化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财务管理体现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财务风险,所以必须对管理模式进行强化和完善,首先,应根据公司的业务现状和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因素和公司发展前景,制订出与企业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合理的整合优化,其次明确相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各部门之间做好内部隔离和相互监督,做到责任落实分工合理,充分发挥员工的职能作用,同时培养专业的财务管理队伍,充分调动人员的职业积极性,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
(二)强化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意识
要想实现公司健康、良性发展,需要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意识薄弱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难题,由于部分保险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在执行过程中,内部控制体系也存在很多弊端,从而造成难以对公司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意识,对在业务活动中有可能发生的风险系数进行合理预测和评估,并进行有效防控。另外,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从而有效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同时,针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内部控制的力度,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效率,进而有效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健康蓬勃发展。
(三)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订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提前预测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从而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的市场经营目标。目前看来,外部的约束机制对保险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所产生的影响不大,而保险公司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各部门的执行力度息息相关。
(四)构建保险公司风险预警系统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工具,通过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对保险公司的风险预警进行提前预测是预防风险的关键手段。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从庞大的信息网中涉取和公司有关的风险信息,通过这种风险技术的运用,能够合理把控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和风险方向,从而提前进行预测,有效降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指数,为公司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注重保险公司的内部预算管理
风险预警技术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风险管理技术,应用于不同的领域,操作风险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经营发展中的主要风险类型,也是近年来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所以保险公司应强化风险预警技术,在进行预算管理工作过程中,合理的分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各种弊端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的查找存在的财务漏洞,并进行详细的研究做进一步的改善,力争使公司保持平稳、安全的发展模式。
(六)聘请专业工作人员
人才是保证企业良效运营的重要保证,对于保险企业而言,人才尤为重要,所以在进行选择的过程中要注意严格把关,挑选适合的人才任职,以保证其工作的效率性,另外也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工作过程中的失误,降低损失。同时要注意的是,严选人才之后还需要注重对于人才的培训,通过定期的学习让员工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工作,并及时反省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了解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提高应对风险的应变能力,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并以此作为督促自己的行为准则,通过这种方式尽可能规避风险。
四、结语
我们国家的保险行业目前呈现较好的发展趋势,有良好的发展势头,并且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但在看到其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美中不足,例如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保险行业的制度不够完善,投资情况不够理想,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同时潜在的危机较大。所以在发展过程中,不论是管理者还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风险意识,时刻提防有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一旦不好的情况已经出现,要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救,尽可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善于学习新技术,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当引入,让保险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降低经营风险,提高效益。
参考文献:
[1]谢来震.浅析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20(05):139-140.
[2]王娣.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改进对策阐述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20(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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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务管理范文第5篇
一、交强险实施前后保险业产险业务经营成果对比分析
1.数据来源。
为避免个别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受偶然因素的影响,本文特收集了交强险实施前后整个保险业1999—2007年产险业务收入及业务毛利的财务数据,并据以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
2.交强险实施前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说明。
根据理论和实际经验,我们将产险保费收入看成自变量,产险业务毛利看成因变量,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并根据交强险实施前(1999—2005)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数据,得出模型为:
Y^=0.440165X+274280.9086
根据这些数据,我们进一步分析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可以发现:产险业务毛利与产险保费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9908,正相关特性十分显著。此外,我们还计算出回归模型的判定系数为0.9817,这说明在交强险实施前只有1.83%的概率属于随机因素来影响产险业务毛利,因此所建立的这条回归线是合适的。
3.交强险实施前后保险业产险业务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
一方面,由产险业务毛利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交强险实施前产险业务毛利的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2.75%,而在交强险实施后,2006年产险业务毛利的年增长率为27.78%,2007年这一比率更是达到了37.04%;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根据2007年产险保费收入的实际数据,按照上文所得的回归模型来预测2007年产险业务毛利的话,其预测数为9067608万元,这也明显低于2007年保险业产险业务毛利的实际数9772660万元。因此,从上述两方面的分析来看,交强险实施后保险业产险业务毛利出现了非常增长,我们认为这种非常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偏高(这一结论将在下文费率影响因素分析中加以利用)。
二、交强险的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
由于交强险本身的独特性,其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交强险的实施强化了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不仅将商业保险公司带入了交强险这一服务领域,同时为公司的其他业务产品开拓了市场。我国交强险实施以来商业保险公司的实际投保数据表明,投保人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后,如果要购买其他商业险种,90%以上会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出单。另一方面,由于交强险具有社会救助的性质,其条款、费率水平由监管机构统一制定,各商业保险公司统一使用,国家又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实行“无盈无亏”的原则,加上对交强险的赔付是“无过错”的责任范围,这样势必导致商业保险公司运行成本的增加,从而加大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交强险的实施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这种复杂影响也对商业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
1.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永恒主题,而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对自身业绩的评价又片面地追求规模的扩张和当期的经营利润,从而忽略了业务盈利性和风险性的平衡(胡宏兵,2007)。然而,按照上文分析知,由于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公司受理交强险业务会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如果商业保险公司还是与受理传统产险业务一样,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不注意业务审批,不注重对风险的控制和衡量的话,势必会加大保险期限内的出险频率,从而增大赔付率,影响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乃至导致整个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因此,从风险价值管理来看,要从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并在理赔的各个环节做好应对措施,防止风险的产生和恶化:在受理每笔交强险业务以前做出风险评价,尽可能地防止赔付的发生;公司业绩考核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要对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具有引导作用,使其能够体现商业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有利于形成对风险进行全员、全过程、全范围管理的理念;为交强险业务制定新的理赔流程,进一步完善核损管理模式并加强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消除投保人潜在的道德风险问题。
2.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这决定了商业保险公司资产具有明显的负债性,将这种负债性结合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所受理的产险业务实际来看,还具有短期性,从而要求商业保险公司的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戴成峰,2007)。然而如前文所述,对交强险业务的赔付是“无过错”的责任范围,这样一来交强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于其他产险业务来说更高。因此,从资产负债管理来看,商业保险公司应重新分析公司整体的业务结构,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风险状况和实力来配置投资资产:充分考虑交强险业务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其平均偿还期,在此基础上考虑其对公司整体业务负债的影响,根据资产分配原则合理配置投资资产;在注重投资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保障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同时,要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着力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
3.从有关产险费率制定的精算模型的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考虑到影响产险费率水平特别是车险费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投保人的历史索赔次数或是历史索赔金额的大小,然而交强险业务是一项具有较高经营风险(主要是赔付风险)的业务,并且具有强制性,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受理交强险业务,由此我们认为,交强险业务费率水平的影响因素不能单一地看作是历史索赔次数或者是历史索赔金额的大小,应该是多因素决定某项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再以风险的大小来决定费率的高低。因此,从费率制定的影响因素来看,商业保险公司应对交强险费率的制定建立一个风险影响因子库,在受理交强险业务前进行风险评价,以风险水平来确定费率水平。下面对我们所提出的这种费率决定机制做具体说明:
可行性说明。我们所提出的这一费率决定机制的主要思想是根据交强险业务的不同风险水平决定不同的费率水平,而这一思想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不同费率水平的法定可能性。根据前文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所得结论:目前我国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偏高,这为交强险业务制定不同费率水平提供了法定可能空间。如果投保人风险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他/她的投保费率水平将收敛于法定最高费率水平,反之,则收敛于一个较低的费率水平。
风险水平影响因子库的建立。这种由不同的因子影响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再由风险水平来决定费率水平的思想,明显比由单一因素来决定费率水平更合理、公平。影响因子的选取对于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可能有一定的差异,但大体上都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因子:
(1)投保人历史索赔次数,这是现有车险费率水平决定模型中考虑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另外,从实际经验来看,以投保人历史索赔次数来作为衡量交强险业务风险水平的一个影响因子肯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投保人历史索赔金额,仅以投保人的历史索赔次数来考虑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明显是不合理的,也缺乏公平性,所以我们认为以投保人历史索赔金额来修正风险水平是必要的。
(3)投保人驾龄或车辆使用年限,单从投保人历史索赔情况来衡量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还是缺少说服力,同时也不能体现公平原则,所以我们将投保人驾龄或车辆使用年限作为交强险业务风险水平的一个影响因子,用来评价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
风险水平决定费率水平的方法。这种费率水平计量模型建立的瓶颈在于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法将前文所讨论的各风险水平影响因子赋予一个权重,以期能够准确合理地计量交强险业务的风险水平,这尚需要更多基础数据的支持和业内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在能够合理计量风险水平后,我们可以根据现有的车险费率奖惩系统,改进其中的负二项模型或二元风险模型,尽可能地准确计算费率大小。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我国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数据的对比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我国现行交强险费率水平偏高。随后根据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特性,分析其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影响,其中特别提出了交强险费率制定的影响因素。在分析交强险费率影响因素时,我们结合前文对交强险实施前后经营数据对比分析所得的结论,提出了按照交强险业务的不同风险水平决定不同的费率水平的思想。这对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受理交强险业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受理交强险业务时,商业保险公司虽然不能拒绝受理这一业务,但是可以根据个别投保人风险水平的不同,按照合理的方法制定差别的费率。此外,本文的研究对建立交强险费率的精算模型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保险财务管理范文第6篇
(一)效用函数不一致是财务不真实的经济诱因。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由于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会出现利益冲突,当利益分配体系存在缺陷时,为实现自己效用(报酬和业绩)最大化,经营者有动机隐瞒甚至扭曲信息,去迎合其他主体对财务指标的要求。就保险公司而言,不同的主体在效用效益上不可避免存在着差异。监管机关关注的是公司的经营风险;所有者关注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经营者则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各方的利益矛盾将会是不可避免的,保险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在评价业绩时过分注重经营活动结果与预定目标的符合程度,忽视程序(包括财务信息的生成)是否符合规范的标准,对保费、利润、投资报酬率等财务性评价指标完成状况进行严格的考核与衡量,却很少分析内控等非财务性评价指标,这样的考评体系不仅不能形成对经营者的正向激励,甚至加重各方利益的冲突,在经营业绩达不到目标的情况下,经营者就可能凭借其对财务信息的控制权进行造假、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机会主义是财务不真实的行为动机。机会主义产生于理性的经济主体寻利动机与约束其行为的规则的矛盾之中。为了尽可能地维护自已的利益,经营者会利用自己拥有的一切有利条件追求效用最大化,甚至不惜以各种手段损害经济活动相对人的利益,财务会计工作在会计政策选择等方面本身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保险行业由于收取保费在前,成本支出在后,特别是保险收入与发生成本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必须通过准备金的调整使各会计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分配,因此财务处理中的预计性更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现行会计制度对各项准备金的计提只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对于准备金计提的具体方法以及比例的确定都由公司自行根据情况确定。受预汁的局限性与保险监管当局谨慎性要求的影响,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值与实际发生值之间常有较大偏差。在机会主义的驱动下,保险公司相关利益集团就可能利用会计政策选择上给予的灵活性对数据进行操纵,使利益在有关利益人之间重新划分,谋取本集团的最大福利,尤其是从事有利于经营者自身的财富再分配,如操纵会计利润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红利等造成保险公司财务的不真实。
(三)信息不对称是财务不真实的客观条件。信息提供者利已的动机是普遍的且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但如果能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动机不一定转化为现实的行为,但由于委托方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财务不真实就有了生存的七壤。根据科斯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委托方和方均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为了得到更好的交易结果,会采取一些令人可信的方式将错误信息给缺乏信息的另一方。保险公司的经营者行使经营权,直接指挥并控制公司、财务部门及其核算与报告活动,掌握了充分的内部信息;大股东凭借优势股权成为董事会成员,能够直接从食业取得较为详细可靠的信息并监督经营中小投资者由于股权比例小而远离企业最终控制权,只能以间接的方式获取会计信息。在上级机构和下级机构之间,财务信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也存在着不对称。如某些分支机构就可能利用总公司对分支机构财务情况的不了解,通过各种财务处理手段如虚增保费,谋求本部门、本机构业绩和薪酬最大化。对此保险监管机关虽然已引起了高度重视,但由于人力有限,监管手段还不完善,信息技术落后,监管的力度和成效仍不理想。在缺乏内外部强有力的约束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经营者与大股东可能利用和扩大信息的不对称,通过其对财务资料的操纵扩大经营业绩,粉饰报表。
(四)治理结构不健全是财务不真实的制度根源。公司治理结构是指通过一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政策的科学性,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财务信息的生成是在一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进行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内容必然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因此,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财务真实的环境保证,而失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孕育财务不真实的温床。
二、保险公司财务不真实的治理对策
治理保险公司财务不真实,焦点应集中在阻断(至少是降低)虚假信息与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关联度、提高资本市场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强度、建立公司治理的有效产权基础上。
(一)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一是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构造多元化的公司股权结构。加快上市保险公司国有股的减持步伐,释放股权的集中度,改变“一股独大”现象,增加机构投资者,关联企业投资者为董事,强化董事会功能;同时加快非上市保险公司的股权调整,通过自然人持股、经营者持股以及关联企业持股实现股东人格化,改变董事会的构成。二是提升监事会的地位,扩大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平衡审计关系,强化内外监督作用。鉴于目前保险公司监事会功能较弱的局面,应逐步改善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增加法律、财会专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同时扩大监事会职权范围,赋予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权。三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监督和控制经营者行为在相关的绩效考核方案设计中,摈弃单纯看重结果的做法,加强对过程,特别是财务信息产生过程的关注;建立能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达到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
(二)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建设加强内控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财务制度的自我纠偏能力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战略及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应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规避制度:有效辨别、判断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设计风险防范手段,减少企业面对风险的概率,设计风险分散措施,使企业能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转移、分散或者控制风险的影响,减少风险造成的实际损失。在这些内控、风险管理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约束和指引下,财会人员才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施行规范化管理,防止财务风险,实现企业财务目标。
(三)加大财务管理硬件投入。提高财务管理的技术手段。尽快实现由桌面型、电子化向网络化、信息化的进展在网络化环境下,实施远程报表、远程查帐、网络银行、网上结算、在线管理、网上信息查询与传输,实现财务管理与公司经营各环节的协同运行,为财务信息与经营信息的全面融合提供可靠保证;实现财务信息可以实时反馈;使财务监督由事后反映转变为动态监控有了可行的基础。加大网络化硬件投资力度,引进先进的网络化财务管理,以全新的管理理念对财务管理机构进行战略性调整。通过网络与银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全面提升资金的运作水平,提高资金回报率。
(四)健全保险会计制度要在系统把握保险会计特点、保险会计规范发展与变革趋势以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一套统一完善、科学合理的保险会计制体系。尽快明确会计工作全过程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减少实际会计工作中标准的模糊性或可选择性以及主观人为的不确定性给财务报告结果可能带来的不同影响,增强财务工作的客观性和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但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也不能急于求成,除了要借鉴与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外,还要注意本土化、亲和力与普及程度,要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讨论,努力使制度最终成为各方都认可、对各方都有约束力的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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