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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机构范文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统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并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的专业特长、资质条件确定其业务范围。

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

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企业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甲级、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的项目或者企业的规模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监察机关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取得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12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5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8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

(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

(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甲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二)国家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申请乙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评价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材料报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家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7年以上;

(二)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公正、公道、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评价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管理办法由国家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伪造、转让或出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遗失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补发。

安全评价机构不得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第十三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停业、破产或有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第十五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局制定统一式样。

第三章安全评价机构

第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其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安全评价项目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不得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分别报国家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业绩记录表和安全评价人员工作业绩记录表是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查、颁发资质证书。

对已经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及其安全评价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不得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不得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责令停止工作,限期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补办延期或者变更手续、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二)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

(三)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六)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安全评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资格条件变化,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2篇

一、及时转发上级通知文件,落实民政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我局第一时间将《紧急通知》转发到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对我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经营性公墓等各类民政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要求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大力抓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开展防火、防盗、防生产事故等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民政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经营性公墓方面:

公墓作为民政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历来都将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五个公墓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次继续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对公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对公墓各个区域、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储备与保养情况进行了巡视巡查;对墓区墓穴、走道进行了全面维修;对公墓内燃放爆竹安全专人负责,严禁随意燃放;保障办公、生活区域的水电气保证安全使用,防盗监控设施完好有效;对本单位的机动车辆进行冬季维护保养;对出现的雨雪灾害天气,准备好铲雪扫雪工具。所有人员尽职尽责,分工明确,对于任何危险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养老机构方面:

采用自查、集中检查的形式,对全区18所养老机构开展了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老人有卧床吸烟的习惯,立即进行耐心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个别工作人员表现出来的麻痹大意思想,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个别单位存在用电线路裸露,消防设备老化、新建平房不够通风、台帐不够齐全等现象,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我们要求各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老年人走失、跌伤、触电等事故发生。

3、其他民政机构方面:

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民政窗口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检查,主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由于近期人流量大,是入室盗窃易发时期,中心在防盗上更加提高了警惕,加强防范。离开办公室做到随手锁门,在办公室和工作场合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加强对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的检查,加强对现金、印章、支票的管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对贵重设备实行专人保管,对一楼服务大厅的自助设备及各类材料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中心严禁在办公室、公共场所使用电烤炉、热得快等电热产品。下班前做到关好空调风箱、电脑、电灯、净水器等电器设备;在区国资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检查各楼层的消火器材,确保完好无损。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3篇

当前,我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对外开放向更加深、纵的方向发展,这对民营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新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全国500强民营企业之一的浙江威陵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浙江轻工金属材料改制厂),是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20世纪八十年代初,只有几个人的手工作坊,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奋斗,现在已经是一个拥有近两千职工,占地面积300多亩的“全国民营500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的钢带、高频焊管、出口钢家具等系列产品。由于企业的拳头产品是钢家具,属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市场的原因,企业有着十分明显的“淡季”、“旺季”之分,因此,导致了职工当中大量是临时工、季节工。而且由于本地区职工人数相对不足,大量的从安徽、四川、湖南、河南等非沿海地区赶来的民工潮,也自然而然地流进了威陵集团的大门。当然大多数的民工是纯朴、勤劳的。然而人多、来源杂,不可避免地也有良莠不齐之现象。这样也就自然引出了企业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的问题。

首先,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任何一件事情,在任何一个单位,如果得不到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是很难做出有效的成绩来的。由于国情及单位性质的原故,中国的民营企业,这种现象尤其突出。

1996年12月,浙江威陵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集团伊始,公司董事会就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通过了必须建立自己的安全保卫机构的决议,并聘请当地的优秀退伍军人为新组建机构的工作人员,又从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中发掘人才调入公司保卫科,成为专职的保卫工作人员。公司还成立了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亲自兼任组长的,有集团办公室、保卫科、生产科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企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公司共有专职保卫干部3人(其中2人为中共党员),专职保安人员28人,经济民警9人。试想,如果民营企业的上层领导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视而不见,对职工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听而不闻,这样的企业管理怎么能够好得起来?这样的企业怎能保证不出乱子?

其次,思想应该得到彻底的解放,有的放矢地建章立制,明确工作目标,做好综合治理的台帐工作。

由于企业上层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了,企业里相应的保卫工作部门也设立起来了,也就是硬件条件有了,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对全体职工加以约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加以规范,那也只能是乱七八糟的瞎搞。因此,作为民营企业在这方面必须向老牌的国有企业学习了,将一个个管理制度建立起来,把一个个办法制订出来,也就是必须开发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软件。公司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明确,就是要为企业实现三个宏伟战略目标——争做百年老字号、争做有国际市场的规模型企业、争做现代化的企业,保驾护航,同时为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社会治安服务。

浙江威陵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自保卫科设立以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已经制订出了诸如《员工守则》、《门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台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厂纪厂规。

第三、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摸索多种多样的工作方法。

我们知道,实事求是是一种科学的工作态度,一种正确的工作方法。不少民营企业的产业还是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的,而本地区的人口又是相对有限的,因此,大量“外地人”纷纷从祖国的中西部地区,涌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给这些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浙江威陵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正是这样典型的民营企业。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尤其是保卫科,在平时的工作中十分注意分析、总结各种经验,探究出其本质。实事求是,因企制宜,是他们工作中不变的准则,并且一直努力探索好的工作方法。

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党工团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通过黑板报、宣传栏,以及各种大会小会,积极给全体员工灌输一种“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思想,经常以“爱企、敬业、守法”为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在生活上,尽量多照顾外地职工,对一些刚到本地的人员,帮助他们寻找租住地,办理有关证件,让他们能安心地工作,有的是党员或团员,及时让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有的工作表现很好,他本人提出入党、入团申请的,公司党支部也按规定予以吸收。这样,就能使外地民工有一种在家的感觉。

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分析、研究、掌握职工群众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坚持典型示范,榜样引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作为学习的榜样;团结帮助大部分员工,进行正面引导;坚决依法、依厂纪厂规,查处违法违规分子,杀一儆百,以作警戒,教育一片。

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合作。同时开通企业“110”报警系统,建立了一支由近三十人组成的保安队伍,分管公司各个大门,及负责夜间各厂区的巡逻工作。

第四,注重提高、学习交流、不断总结,是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不竭源泉。

工作总是不断地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问题总是要有效地进行处理的。作为民营企业,大多是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方面的工作,包括综合治理工作,还很不成熟,不完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主要领导者也是边干边学的。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4篇

一是领导重视。

近年来,我区民政局始终把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展好本次专项检查,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社救福利科科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民政助理、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通过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采用自查、集中检查的形式,确保各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二是重点突出。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大家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

如山水城社会事业局每月组织辖区内敬老院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朗高养老院的消防安全活动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等台账资料比较齐全,加上各镇(街道)民政办都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敬老院管理人员调配工作,从而确保入住老人时时有人照料,杜绝了因疏忽而导致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检查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5篇

幼儿园是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加强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是家长和老师们需要共同关注和面临的问题。基于此,将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感应门禁控制系统、幼儿精确定位系统、身份识别安全接送系统等物联网技术应用到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管理中,可以有效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效率,从根本上遏制恶性事件的突发。

关键词:

物联网技术;幼儿园;安全管理

幼儿园是一个充满童真和快乐的地方,但是由于幼儿阶段的孩子安全意识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天真好动,几乎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和探索欲望,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因此,幼儿园是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加强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是家长和老师们需要共同关注和面临的问题。基于此,引入物联网技术手段,构建网络化、信息化的全方位安全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效率。物联网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网络,广泛应用各种感知技术。利用RFID、传感器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等实时对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电、力学、化学、生物以及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与互联网结合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其将万事万物联系起来,实现现实物品的自动识别和信息的互联与共享。物联网在幼儿园安防系统中的应用包括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感应门禁控制系统、幼儿精确定位系统、身份识别安全接送系统。

1网络视频监控系统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对图像、语音的压缩技术与网络通信传输技术相结合,将远端的视频、语音信号数字化并传输到接收端,网络中的用户就可以通过操作终端对图像和声音进行浏览、播放和控制。该系统由前端、客户端和中心服务器三部分组成。系统前端的作用是实时采集现场的视频、音频、报警信号,并将采集到的模拟信号压缩编码成数字信号,通过IP网络将信号传输到中心服务器,同时系统前端保留历史录像资料。中心服务器是整个平台服务的提供单元,可实现前端与客户端的连接、指令转发处理及系统信息处理等。客户端可支持多类型设备。幼儿园安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实时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网络上任何一台与监控主机相连的客户终端都可进行远程监控,同时,监控信息联网后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实现实时掌握安全要点范围的动态情况和图像数据的保存及查询。

2感应门禁控制系统

为了防止非法人员入侵和幼儿走失,幼儿园需要在对外开放的门口处安装感应式门禁系统。门禁系统由主控单元和辅助单元组成。辅助单元通过外部接口与非接触式读卡器相连,主要用于与外界交换信息,如读卡器信息,门磁信息,报警信息等。而主控单元主要负责接收辅助单元感应到的信息并发出相应的指令控制门锁,实现门锁的开启与关闭。当人体靠近门时,非接触式读卡器通过搜索人体身上佩戴的卡片,鉴别该卡片是否具有合法的开门权限。当鉴权过程完成后,对于符合权限的持卡人,门锁将自动打开。门锁开启后自动计时,到设定的闭锁时间后,门锁关闭。在幼儿的接送时间,门锁的闭锁时间可配合接送系统另行设置。而对于不符合权限的持卡人,将其拒之门外并可进行语音提示。这个过程通过TCP/IP方式进行数据传输,仅需短短的几秒钟。管理者可以自由调整该系统来控制开门的范围,如仅当佩戴授权卡片的使用者在指定区域时门才会打开,而当有陌生人靠近门禁时可以发出语音提示。幼儿园可以自行给小朋友录制不同的语音,如“小朋友,你已越界,前方是大灰狼的家哦!”

3幼儿精确定位系统

该系统由RFID读写器、RFID射频标签、终端设备、系统软件和终端软件五部分构成,通过远距离、非接触式采集信息,在人员移动状态下实现目标精确跟踪。关键区域可以设定阈值,当人员数量超过阈值时,系统会发出疏散警报。该系统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特征,可以实现对园内幼儿的精确定位,对幼儿的行动轨迹进行跟踪,实现对区域内的信号全覆盖,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实现报警求助,同时也可以实现与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实时掌控幼儿的全面信息,构筑一道安全的防护网。

4身份识别安全接送系统

身份识别安全接送系统可以轻松避免幼儿被误抱或非法离园事故发生。该系统由智能终端和智能卡两部分组成。关于智能卡,一个幼儿可登记多个接送家长,这些家长的详细资料包括照片、与幼儿的关系等信息会被事先采集到智能卡数据库中。将智能终端放置在幼儿园门口,家长在接送幼儿时排队进出,依次通过智能终端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刷卡验证,系统自动识别家长身份,并在终端机上显示详细信息。当验证通过时,系统会语音提示“验证成功”,即可正常接送幼儿,教师也可通过终端信息接送孩子。如果验证不成功,系统则会提示“验证失败”。所有验证成功的信息,系统将进行实时信息存档。

5结语

幼儿安全是大事,它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将物联网技术有效运用到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管理中,将从根本上遏制恶性事件的突发,真正实现“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参考文献

[1]尹立莉,胡伟成.发展物联网产业问题简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23).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高校化学类实验室承担化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是高校进行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化学实验室、准备室、药品房等放置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其中包含大量有毒、具腐蚀性或易燃易爆药品,同时化学实验过程中有大量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过程,一旦发生试剂泄露、遗失或实验操作失误,均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一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分析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由于人为疏忽、设备老化、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管理缺陷等原因,从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使人触目惊心(表1)。因此,各高校应根据本校自身的教学、科研需求及特点,探索与本校相适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

二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高校化学实验室承载了教学及科研任务,是高校化学类专业课程进行的重要场所之一,因此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工作。教育部针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分别出台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教备[1992]44号)等文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也于2013年出台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对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工作做出一系列有章可循的规定。但随着我国高校化学类实验室发展规模的扩大,各类新型实验技术、实验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的不断涌现,实验室安全问题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仅仅依靠国家颁布的各种管理办法文件很难满足各个高校化学实验室的个性化需求。所存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问题中,有以下几个共性的问题: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高度重视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但在法律、法规或各种规章制度上仅依靠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等文件,很难有针对性的实现对各大高校的化学实验室进行有效管理,提出的文件要求也是总体指导性精神,很难落实到工作实处[2]。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分散各大高校均有自己的办学特点及管理机构设置特点,不同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方式不同,有些由设备管理处与教务处共同管理,有些则分散到保卫处、设备处及科研处共同管理,部分高校将安全管理划归到综合治理委员会或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共同管理。由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水电、房屋、消防、设备、保安等多个方面,而这些方面分属不同职能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问题,多个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工作的情况下,很难迅速有效解决问题[3]。

(三)安全教育重视度不足许多高校在教学科研过程开展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和系统讲授。虽然在实验室中悬挂有本实验室的安全须知,但并未在开课之前进行系统实验安全知识的讲解,也未针对实验安全方面开设专门的课程供教师和学生进行专门学习,安全教育往往是走过场,不能达到实验室安全教育本应达到的效果。

(四)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不到位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为了提高自身综合排名,往往出现“重科研、轻安全”的情况,因此投入大量经费用于教学、科研设备的购置等,但对于安全方面的专项经费则投入有限。有些实验室由一般教室改造,水电布局、防火防盗等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如烟雾报警器、喷淋、排风系统不足或根本无法配备,同时有毒有害、具腐蚀性或易燃易爆试剂的放置间防盗系统不足,使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

三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针对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各个高校自身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验室安全体系构建。

(一)制度建设在任何工作开展前,制度的形成和建设都是核心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更是如此。建立符合高校自身发展需求的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需要考虑两个问题: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普适性。各高校在进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过程中所指定的制度,需要考虑具备普遍的指导意义。同时针对化学类实验自身的特点,以及各个化学实验的不同内容,该制度还应具备特殊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不同实验提出不同的实验要求以及事故预案,每一流程均有指导性的操作意见,使制度落到实处;②制度针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处理流程。一旦发生事故,除了进行紧急处理及善后工作,还需在制度中明确应急处理上报流程,使一切工作有章可循、流程清晰。

(二)管理体制建设制度建立是为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但体系建立和完善才能将制度落实。高校化学类实验室管理一般由学校管理层、教务处、设备处等各系分层管理。其中各系管理是整个管理体系的核心。化学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各层领导下,由实验室主任及化学类实验室负责人主要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授课教师同样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者,从而达到将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负责,提高实验室使用者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

(三)安全教育建设针对学生,在大学第一个学期开设普适的实验安全教育课程,使每个学生均构建基础的实验安全意识。同时在开设的所有化学类课程开始前,均应根据本门课程实验的特点和危险性,提供专门的实验安全课程内容学习,使学生了解本门课程的实验特点,提升学生安全操作意识。针对教师以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开设安全管理教育类课程以及风险应急处理等课程或专业培训,使授课教师及实验室管理人员从业务上熟练掌握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法及应急处理方法。

(四)硬件设施建设化学类实验往往需要进行加热、各种化学试剂反应等,有许多试剂具有腐蚀性或有挥发性,因此化学类实验室必须配备通风橱、洗眼器、烟雾探测器、喷淋设备、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用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同时,化学类实验的废弃物有许多直接废弃会污染环境或侵蚀管道,因此还需配备废液、废弃物回收设备,用以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结语

高校化学类实验室是高校化学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保障。近年来的安全事故从不同方面反映出化学类实验室的管理漏洞,表明实验室的安全工作不能有一丝松懈和马虎。通过制度构建、体制构建、安全教育、硬件设施贾强等方面的不断推进,努力提高化学类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从而保障化学实验课程及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安全事故发生概率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8号[Z].2009-10-19.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Z].2013-05-10.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现状分析;对策

生物安全实验室在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和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验室生物安全已成为国家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属于生产安全管理范畴[1]。规范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对有效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尤为重要。为了解湖北省各辖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等生物安全实验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各市、州、林区卫计委对辖区内部分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省级现场抽查。

1对象与方法

1.1检查对象

各辖区监督检查对象:选取全省17个市、州、林区各辖区内已备案的657家医疗卫生机构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省级现场抽查对象:从各辖区抽取48家机构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io-safetylevel2laboratory,简称“BSL-2实验室”),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家(25.00%),医院25家(52.08%),其他医疗机构11家(22.92%),包括妇幼保健院4家,中心血站4家,独立检验机构3家。

1.2方法与内容

依据《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7)、《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等法规和标准设定指标,制定“《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现场抽查表”。各市、州、林区卫计委组织对其辖区内已备案的部分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主要从管理制度、组织结构、设施设备、人员培训、实验档案、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等7个方面总结上报。省级卫计委按照“生物安全实验室现场抽查表”对抽取的BSL-2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重点关注实验室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管理情况;实验室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医疗废弃物管理、实验活动准入、意外事故处置与演练、生物安全危害风险评估、生物安全体系文件审核及更新、人员上岗、评价与培训和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落实情况。

1.3统计方法

利用Excel2007软件进行数据资料录入与整理,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对疾控中心、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省级现场抽查结果进行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各辖区监督检查情况657家机构98.78%制定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97.26%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结构,97.11%开展了人员培训,95.43%配备了生物安全实验室基本设施设备。抽查中204家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存在问题,符合率仅为68.95%。其次符合率较低的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与处置和实验室记录档案的规范管理,分别为91.48%和92.24%。

2.2省级现场抽查情况

2.2.1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管理情况抽查实验室基本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洗手池、洗眼器和存衣装置,各机构实验室5项指标的符合率均达到80.00%以上。其他医疗机构生物安全柜配备率(81.82%)低于疾控中心和医院(χ2=7.02,P<0.05)。14家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标识张贴不规范、关键信息不全或者未张贴,符合率70.83%。实验室配备的个人防护物品符合率75.00%。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类动物进入的措施符合率77.08%。实验室应急物品配备符合率为79.12%,其他医疗机构符合率较低(54.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21,P<0.05)。实验室平面布局和进入控制措施符合率均为81.25%。18家实验室未进行高压灭菌器定期检查和灭菌效果验证,符合率为62.50%,其他医疗机构符合率仅27.2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20,P<0.01)。19家实验室主入口的门不能自动关闭,符合率为60.42%。25家实验室未对生物安全柜进行定期检测,其实施情况符合率仅为47.92%。

2.2.2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48家机构97.92%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95.83%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制度符合率87.50%。8家实验室未规范开展生物安全自查(83.33%)。11家实验室不能提供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的过程记录(77.08%)。实验活动准入、意外事故处置与演练、风险评估制度的符合率均为72.92%,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符合率低于疾控中心(χ2=6.64,P<0.05)。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定期审核及更新(64.58%)、实验室人员上岗、评价、培训与档案建立(62.50%)和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制度(54.17%)符合率均较低,尤其是医院实验室对于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更新和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率均仅为52.00%和48.00%。

3讨论

近年来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硬件建设已有较大进步,抽检数据显示防护设备配备率优于其他省市地区[2-3]。但实验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制度落实方面还存在问题。

3.1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生物安全柜定期检测存。抽查实验室符合率为47.92%,尤其是其他医疗机构符合率仅为36.36%。有报道指出生物安全柜定期检测率低与对生物安全柜检测重视程度较弱、检测要求不甚了解、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有一定关系[4]。医疗机构高压灭菌器存在使用记录信息不全,未开展定期检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问题,抽查的妇幼保健院和独立检验机构符合率仅27.27%。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对高压灭菌器的管理重视程度存在差异,与其他地区反应的情况基本一致[5]。

3.2管理制度的实施

实验室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总体有效运行情况疾控中心优于医疗机构,但相关制度的实施上还存在不足。①制度文件未定期审核与更新,缺少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等。②实验活动准入、意外事故处置与演练、生物危害风险评估制度未有效执行。抽查中5家医疗机构从未开展过风险评估和意外事故演练。③未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技术档案建立不全等。④不能提供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的过程记录或处置记录与高压灭菌器使用登记不符等。⑤未对菌(毒)种或阳性样本实施有效管理,职责不清,相关记录不全。

3.3对策与建议

各辖区属地化管理应进一步加强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与高压灭菌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定期检测制度。加强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指导功能,提高风险意识,对新标准进行宣贯,指导制度文件的更新。风险评估是生物安全体系建立的核心,是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6]。强化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风险意识贯穿于实验活动全过程,有效识别风险点,针对性的对设施设备、人员条件、高风险活动等进行管控。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意外事故演练,编制相关案例,提高实验人员意外事故处置能力。菌(毒)种及样本的管理是生物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做好省内部级菌(毒)种保藏中心管理,积极推动省级菌(毒)种保藏中心的配套建设,探讨有效的运行管理模式。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工作的培训与指导,统一管理要求,提供规范的技术支持,加强监管力度,不断促进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翁景清,李婵,吕火烊,等.浙江省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督察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6(26):2726-2731.

[2]杨丹丹,徐佳南,朱宝立.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生物安全防护现状[J].中国职业医学,2017(06):766-770.

[3]郑靖,林仲,林健.厦门市疾控机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状况调查[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7(05):2,111.

[4]蒋征刚,顾华,蔡高峰,等.浙江省BSL-2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年检情况分析[J].预防医学,2017(05):533-534.

[5]陈晨,王欣,庞松涛,等.西安市医疗机构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性能评价[J].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17(03):247-250.

安全管理机构范文第8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防范事故的治本之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全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为目标,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规范安全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不断拓展安全生产培训面、不断提高应培对象的参训率和培训质量,为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申请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经省局批准后可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指导下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任务。

2012年全市培训镇(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200人,培训企业“三岗”人员6000人。(其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2800人,特种作业人员3200人);“三岗”人员持证率达100%,完成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培训11000人。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落实,不断增强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和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与从业人员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从而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和不断好转。

三、培训对象:

1、镇(区)经贸服务中心及相关主管部门安监站(安全科)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长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

5、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日常工作。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依法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逐步消除安全培训的死角,提高各类培训对象的参训率和复训率。各级各部门要为生产经营单位和参训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参训人员解决工学等方面的矛盾和实际困难,积极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2、各级、各类安全培训要注重效果,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确保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应培训人员的参训率。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类法定培训对象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教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教学时间”。参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对缺课时间较多的参训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禁止代训代考;培训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要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和实操形式对参训者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3、安全培训实行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核发《安全培训证书》。镇(区)及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要特别注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设,以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人管,培训任务有机构落实。要把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可以申请建立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经省安监局审批后,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的指导下,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培训任务。以发挥大企业的人才资源和管理资源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做好示范。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新台阶,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安全发展打好基础,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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