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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08-28 05:16:42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市环境提升年,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的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落实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按照《2020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苏协调小组〔2020〕1号)及《2020年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要求,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打响“昆如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为我市建设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争当“强富美高”新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依法充分赋予我市三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三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承接好县级(部分设区市级)审批事项,做到有效承接,确保赋权事项落实到位。梳理更新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依托政务服务网,完善中介机构、服务对象、行业监管部门三方互动的市网上中介超市,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运用区块链技术,增加网上中介超市网上签约功能。规范涉企服务收费,明确并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2.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市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我市三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并适时在我市更大范围推开。健全完善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实时传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更大范围推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真正通过“减证”实现“简政”。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广“全链通”服务平台和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开户、社保开户等涉企事项集成办理。探索实施“政银合作”,在银行代办网点推广自助办照系统,形成遍布城乡的企业登记免费代办网点群。推行全程智能化自助登记新功能,进一步完善地址白名单和经营范围菜单式选择功能,实现自主服务“全天办”,采用集成办理模式的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创新推出移动办税新功能,依托税务微信平台、税务APP,引入智能导税功能,实现实名制办税缴费,拓展无纸化、电子化办税缴费途径,推动掌上办税更加便捷。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探索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现电子签章,支持纳税人自开电子普通发票。完善增值税发票智能化分类管理机制,对无风险预警企业的发票申请快速受理、快速审核通过,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用票需求。

4.推进市场主体退出高效化。大力推广企业注销平台,打通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商务等系统,通过“一个平台、一次申请、一网共享”,实现企业注销一体化,改“串联”为“并联”,加快完善市场主体登记与税务信息交换机制,对领取营业执照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无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的企业,办理过涉税事宜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大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空挂户”等通过简易注销模式退出市场,减少企业注销所需材料、环节、时间和成本。

5.推广新经济平台应用。以“共享优选创客一站式电子化注册系统”平台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入推进创业主体的批量化、低成本、高效率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范围,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电子执照在部门间的互通互认和共享共用,为共享经济创业主体提供网上亮照经营、刻章备案、电子签章、网上申报纳税、网上开户等服务。优化新经济平台税务智能审核系统,整合创客税务新办8个事项,简化成一个线上办税流程、一套电子综合申请表,实现创客新办税务全程电子化,时间再提升80%,智能审核率达90%,线上信息采集率达100%。深化税企合作,创新打造税企一体化监控系统,引导平台经济企业共同参与对税收风险分析及防控,建立“互联网+大数据税企协同监管系统”,实现对平台经济企业交易的多维度、全方位涉税分析和监管。

6.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实现申请人自助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内网审核,审核完成后生成电子证照,同时自动形成电子档案,全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一步实现“不见面审批”。加强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完善登记、交易、缴税一体化平台功能。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关联业务的集中联动办理。

7.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工程建设项目“8640”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度。推行“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业务协同、多评合一、数字化联合审图、限时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绿化施工许可全面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全面推开并升级“投资建设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证书全面实现电子化。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探索试行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对规模较小简易低风险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升级以数字化审图为基础的施工图审查系统,将消防、人防审查实质性融合进施工图审查内容,实现“一站式”审查,审图时限再提速70%,开通工业项目绿色通道,对一般工业项目进行优先审查,初审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探索在花桥经济开发区试点区域,将更多的中介评估服务事项纳入区域评估范围。

8.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持续围绕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开展“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的角度出发,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对涉及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集成政务服务体系,推出群众出生至身后等10件“一件事”套餐服务,编制“我要办”100件“一件事”主题服务指南,对纳入“一件事”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一体化办理,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9.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全市行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提高省市场监管平台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中的使用率。完善以信用信息“红黑名单”、重点领域联合奖惩等为手段的信用监管,深入开展信用承诺及公示工作,实现信用承诺的社会监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除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以外,探索建立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一年只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制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

10.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动态更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上线并运行对接国家、省和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不断完善和充实风险预警平台、非现场监管系统、效能评估系统,加快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市各部门监管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系统通、用户通、业务通,打造上通下达的智慧监管平台,逐步实现“一网通管”。利用好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通用执法功能,在无检查执法系统的部门中推广通用执法系统,提升部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1.强化审管联动机制。按照省、市编制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完善工作中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权责边界。开发审管交互平台,实现勘验、审批、监管信息的实时传输互动,形成审管衔接“双回路”。推进长三角地区数据创新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嘉昆太”跨区域信用管理部门领导合作会商协调机制和与嘉定、青浦、松江签署四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作用,推进跨区域信用合作,更大范围推进物联感知、系统互通、数据共享等技术和平台建设。

三、不断提升“不见面审批”品牌效应

12.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行政权力“四级四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最新情况,梳理维护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开展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公示不见面、见一次面、自助办、移动办、全城通办、代办六大清单,“不见面”事项覆盖率达到96%。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拆分业务办理项,推进业务办理项基础要素标准化,统一规范法定办结时限、特别程序、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服务对象、主题分类、审批结果类型、审批结果名称、受理条件、收费情况等10类基础要素信息。推进办理材料标准化,统一规范材料的名称、来源、类型、形式、必要性、依据等,形成标准化材料清单。

13.强化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按照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投诉建议、统一好差评、统一搜索服务等“七个统一”的要求,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将分散、独立的条块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平台”。严控新增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全市统一平台,新增系统原则上在“大平台”中增加功能模块,或直接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平台业务互访、数据互通,无审批系统的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系统100%、系统80%、省级系统50%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建设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争取“一证行、一照通”“零材料申报”覆盖事项达50项。

14.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建设。以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为枢纽,大力推行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证照、事项清单和搜索服务等功能。加强平台同部门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贯通线上线下预约叫号系统,推进预约、排队、叫号、反馈、评价等办事全流程闭环。实时共享办件过程信息,支持窗口受办分离,线上“一网通办”。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引领作用,聚焦网上数据整合应用,在已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的基础上,再拓展一批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套餐,实现“一地认证、全网通办、异地可办”。

15.加强移动端建设提升线上办事体验。依托智慧APP建设政务服务板块,梳理适宜移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围绕投资建设、市场准入、社会民生和基层服务等领域分批次接入,同政务服务移动端对接实现用户统一、应用同源、数据同步。建设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梳理一批证照(批文)实现数据落地、格式规范、入库共享,争取同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试点,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在办事各环节应用和跨区域互认互信,探索电子证照移动端“亮证”服务。配合“一件事”改革,推动相关业务系统改造整合,运用好政务服务网提供“一件事”服务专栏,结合电子证照和移动端应用,力促企业群众跨部门、跨区域办好“一件事”。

16.建设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依托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梳理整合市公共服务基本清单和各区镇个性化事项清单,纳入平台实现一窗服务、受审分离、全科通办,完善平台对窗口人员实名管理,实现动态更新、线上公开、全网监督。推进平台同条块系统互联互通,对接社保业务系统,信息实时上报市管理平台,即时完成同省和市公布业务系统接口对接。在政务服务网开设公共服务在线申报专栏,分批次将各区镇事项申报功能植入移动端,推动农商行自助服务设备在市民驿站全面部署。

四、加快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17.全面实现“一门”服务。以“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推进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区镇为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全面试行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重新配置咨询、受理与办理、出证流程,实现群众和企业“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办所有事”。推动区镇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全覆盖,完善市民驿站“全科社工”模式,不断完善市民驿站自助服务机的功能,让更多的事项可就近办、自助办。

18.持续推进“一窗”改革。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需求,不断调整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按照“一件事”改革要求统筹设立综合窗口,将部门分设的窗口整合为部门综合窗口,将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将办件量少的部门窗口整合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接件受理的综合窗口。依托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向区镇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设置全市政务服务“一窗口”。

19.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供给。完善区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以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礼仪、服务环境、监督检查评价为主要方面,着力提升区镇为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业务政策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服务队伍专业水准。完善政务服务三级代办制度,公布代办清单和代办联络员,努力实现小事村里帮办、大事镇里代办、难事三级联办。

五、全面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

20.开通12345“人才科创服务专线”。开通电话、网站、微信“人才科创服务专线”全媒体专项绿色服务通道,制定人才科创服务专线工作办法,建立人才科创服务专项知识库,为各类人才、科创企业提供绿色服务通道,为人才、科创企业提供一号接听、快速处办、政策精准推送等特色、贴心服务,提升人才、科创企业尊享感和获得感。

21.开设12345“重大项目服务专线”。与发改委联合制定“重大项目服务专线”工作方案,服务重大项目全流程。搭建重大项目服务“专家库”,为相关咨询诉求提供直接精确解答;量身定制重大项目服务专项流程,做好来电诉求跟踪、协调、反馈服务,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推进重大项目相关诉求及时解决,为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22.继续优化“台商台胞服务”专线。重点以国台办“惠台31条”“新26条”,“68条措施”“20条新举措”等为基础,围绕台胞、台企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建立服务联盟,从多元化解决台资企业、台商台胞相关诉求,实现全过程评价、智能化服务和诉求清零。

23.开展企业服务“一号答”。推进“12345”企业服务热线升级举措,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重新整理编排企业服务知识库,实现企业办事内容“全覆盖”。梳理企业服务“一号答”知识清单,搭建企业热点咨询“知识树”,增加与政务服务网结合触点,上线企业咨询智能客服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自助智能咨询的新渠道。

六、全力打通数据孤岛、信息壁垒

24.强化数据资源基础建设。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完善市“城市大脑”建设,将数据作为“城市大脑”的核心资源,完善人口、电子证照、基础地理、公共信用(法人)、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快在行政审批等领域开展应用。完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政务云建设,推动各部门设施共建共享、资源汇聚共享、业务有效协调。

25.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形成政务信息资源“一本账”。坚持“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部门原则上不再自建政务云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依托政务云部署,已有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上云。建设完善政府数据交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6.全面提高支撑能力。清理整合部门专网,推动各部门非涉密业务系统向政务外网迁移,除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业务专网外,其余部门专网原则上全部取消。加快推进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区IPv6改造。构建大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建立立体安全防护体系。

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7.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建立平台服务管理规范,起草《开评标标准化操作办法》,修订各类交易文件范本。充分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分阶段、分层级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各类交易进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加快建设线上服务系统。

28.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积极探索基于5G网络建设和创新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大远程开标项目实施范围,开发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系统,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率再提升20%。推进完善主体库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安全及云储存能力。

29.维护市场主体权益保障公平竞争。围绕消除行业壁垒和地方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规范服务收费等方面,建立动态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单。推进手机端保证金在线收退系统建设,推行各类保函应用。减少各类企业服务收费,在CA与电子签章、投标工具等服务收费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不收取或按较低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取消原件核查,能够提供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要求出具证明文件。

八、推进法治制度保障

30.确保制度规范、有效运行。全面梳理各区镇、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出台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8条,打响“昆如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聚焦企业投资兴业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政府监管和法治保障质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实现营商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31.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将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的宣贯列入我市“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坚持“用户思维、客户体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各类营商环境系列宣传和先进典型案例推广,加强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广泛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督促开展一线工作人员《条例》培训,通过专家解读、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提高业务人员履职能力,确保《条例》各项规范性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各区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放管服”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以最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服务最高效、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擦亮“服务”金字招牌,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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