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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

综合性金融危机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双重转型;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滞后;市场稳定性监管;次贷危机

一、我国金融市场综合化转型与监管格局评析

在全球金融综合化转型浪潮中,我国金融分业格局逐步改变,特别是涌现了一批覆盖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等业务领域的金融控股集团,以及以资产支持证券、金融期货等为代表的衍生性金融产品,在机构和产品的双重维度上推动着金融综合化格局的确立。

所谓机构转型,即传统分业经营管制下的金融企业通过自生(organic)或者并购(aquisition)的路径进行组织扩张,成为可以在多个金融领域开展综合性业务的金融控股集团或者准金融控股集团。所谓产品转型,即依托金融工程技术,传统的单一功能金融产品相互组合或者联结,成为覆盖多个金融领域及市场环节的衍生金融产品。对于金融产业而言,机构转型与产品转型是两股相互支撑的变革维度。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标志着金融综合化转型成为主流趋势,全球金融业开始打破分业经营格局,迅速向综合化转型。我国金融市场综合化进程虽然相对缓慢,但依然保持了与国际一致的演变趋势。

1988年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开启了我国金融混业的初步尝试。商业银行开设的证券公司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和泡沫。因此,1993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开始走向分业经营。而后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等则进一步从法律和行政规章上明确了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是分业经营模式。然而,综合化经营始终是我国金融业实践中的既有现象,也是金融业发展的现实趋向。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信、光大集团等就开始控制银行、证券公司等不同领域的金融企业,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控股集团。随着全球金融变革浪潮的兴起,综合化经营开始成为国内金融行业的战略目标,形成了五种类型的金融控股集团或者准金融控股集团。

首先是商业银行主导的银行系控股集团。为了应对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化的压力,也为了与具有综合营业能力的外资银行竞争,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纷纷向信托、基金、保险等领域扩张,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传统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中型商业银行也进行了综合化布局。事实上,商业银行也是美国金融综合化转型的主力军。《金融现代化服务法》的主要突破就是对1933年《银行法》以及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进行了重大修改,支持组建综合经营的银行控股公司。

其次是保险企业并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目前成功的范例仅有平安集团。不过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硬性约束,平安集团的综合化布局最为健全,囊括了保险、银行、证券、信托、期货等主要的金融领域。

再次是产业资本介入金融市场而形成的控股集团。其形成路径主要是,一方面借助证券交易市场收购上市金融企业的股份,从而达到控股目的;另一方面借助政府力量创设或者入主地方性金融企业。德隆集团、天津泰达、海尔财务、山东鑫源等就是典型。但由于专业经验不足,套利冲动强烈,产业系金融集团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都值得关注。

最后是由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组合成的金融控股集团。这种组合的线索是股权关系,而在组织架构上却具有一定程度的行政色彩。另外,从现阶段来看,这种地方性金融集团的协同程度并不高,更多的体现为股权和人事上的关联关系,而不是业务以及财务上的资源整合。

综上所述,尽管没有明确系统的立法支撑和确认程序,综合化经营已经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业的基本现实。随着金融期货等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来临,市场综合化转型已是毋庸置疑。与变革巨大的金融市场相比较,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化具有相对较大的滞后性。与分业经营的市场格局相适应,我国在上世纪末正式确立了“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实施严格的分业监管。为了适应市场变革,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然而,由于缺乏授权体系和高阶制度的支撑,金融监管协调会议制度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次贷危机暴露的全面市场风险和美国监管改革回应

综合化转型是金融市场的优化选择。从收益的角度来看,综合化经营通过互补性协作和创新性产品开发获取巨大的溢价效益。而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也有研究表明,业务多元化赋予了金融企业更多避险保值手段,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用。例如,由于融资需求的有限性,作为直接融资渠道的证券业务与作为间接融资渠道的银行业务具有成反比的回报率。但是,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来讲,综合化转型增加了金融企业风险暴露的广度和深度,革命性地改变了金融风险的范围和性质,构成了全面市场风险,即由于业务的综合性而可能受到多个金融市场领域风险的直接影响。

次贷危机的爆发就展示了这种全面市场风险。在次贷危机中,以花旗为代表的金融控股集团损失惨重,根源就在于转型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银行积极介入作为产品综合化转型典范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导致本已转移的信贷风险的循环回归。例如,通过长期的证券化过程,花旗集团已经把相当部分的信贷风险转移到了外部市场。但是,在转型为金融控股集团后,花旗又成为美国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主要业务包括基础资产的收购与证券化衍生品的设计、发售、承销业务,二级市场的证券产品交易业务,以及相关信用支持业务,不但回收了间接融资市场的信贷风险,还主动地吸纳了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截至2008年1季度,花旗集团该部分业务的直接损失就达256亿美元,表内存量敞口达291亿美元。

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次贷危机对监管当局提出一个重大的命题:面对日益综合化的金融机构及产品,如何建立和完善全面市场风险管理机制。

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的理念从最早的规范金融交易行为、强调对风险的管理和规范,发展到放松金融管制以促进金融业的跨业经营和竞争。在该法案的体系下,美国实施了所谓的“功能性监管”变革,即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然而,次贷危机证明,在迅速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面前,基于权力分散和组织独立的监管体系并不能有效地实施功能性监管。也可以说,与革命性的市场变革相比,改良性的监管调整并不能相匹配。

在次贷危机的沉重压力下,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今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名为《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的改革计

划。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该蓝皮书是对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监管体制对于金融市场的机构与产品双重转型趋势的回应。蓝皮书指出,目标性监管模式是未来的最优选择,其三大监管目标为:市场稳定性监管(market stability regulation),即保障整体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作为中央银行,美联储(Fed)负有稳定宏观经济的传统职能,因此成为市场稳定监管机构。审慎性金融监管(prudential financial regulation),即对具有政府保证性质的特定金融市场实施监管。为此将专门建立审慎金融监管局。商业行为监管(business conduct regulation),主要是为市场实务制定行为标准。在商业行为的监管领域,商业行为监管局将取代美国证监会等联邦机构监管者的相应职能。

在实现上述最优化架构之前,将先进行机构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在不改变现有监管权力体制的前提下,增强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的协调功能;新设抵押贷款创设委员会,设置抵押贷款业务的最低资格标准;将美国储蓄联合会转型为普通国民银行;美联储代表联邦监管州立银行;建立全国保险监管机构;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机构等。

三、危机下的反思:中国金融监管机制优化建议

作为持续发展的全球金融中心,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具有典型的危机驱动特征。而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历程属于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危机驱动模式下诱致性生成的美国监管体系相比,具有制度变革上的一些优势。汲取次贷危机的教训,考察危机下的变革措施,可以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一些有益的反思。

要正确认识职能监管机构的利益主体性和竞争性,平衡安全与效率考量。在分业经营的情境下,各职能监管机构的治理目标带有明确的部门性,利益难以协调,甚至可能相互冲突。一种流行的看法是,这种监管竞争可以带来政策优化的效率。但是,在市场综合化的情况下,监管竞争可能诱使一些监管机构纵容本部门的越界行为,并造成各金融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甚至只考虑本监管主体的责任而回避所产生的外部效应,从而为金融危机埋下隐患。事实上,各监管机构的割据化治理模式是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肇因:美联储为了控制通胀而连续加息,导致房贷违约风险攀升,直接动摇了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信用根基;美国证监会长期疏于关注对冲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没能有效行使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综合风险监控,导致商业银行转移的信贷资产风险又通过投资业务循环回归集团内部等等。而次贷危机爆发后,现行体制缺乏有效控制风险扩散的监管手段。主要的监管政策手段和中央银行流动性工具是专门用来应对传统银行危机的,对日益增加的源于银行体系以外的金融市场危机束手无策。因此,在分业监管的现有体制下,尤其要重视对监管政策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考量。

在既有的协调监管安排的基础上,我国金融监管当局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权责关系,有效适应综合化转型的市场格局。在我国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进行阶段,应当同步进行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与架构改造。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明确责任主体,控制全面市场风险,落实市场稳定性监管。在市场综合化的背景下,市场稳定性监管成为首要监管目标,也是抵御金融风险的主要屏障。这种协调性安排生效的前提是有明确的制度构建和授权支撑,否则就会形式化。值得吸取的教训是,次贷危机表明,由于规则的模糊化和原则性,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并未改善金融市场的监管状况。例如法案规定,由美联储理事会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监管人,而金融控股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依然由各职能监管机构负责。但是,在监管过程中若出现分歧,且分业监管机构认为美联储理事会的监管内容确有不恰当时,优先执行分业监管机关的规定。就我国现有立法而言,《中国人民银行法》第9条规定“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建议以此为依据加快行政立法,由国务院出台具有效力的实施细则,为以央行为伞式监管人的金融监管协调体制提供法律意义上的制度支撑。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2篇

国际金融危机显示金融综合化经营的优越性

由于金融市场之间的不断融合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各类金融业务之间的关联程度显著增强,金融风险交叉转移,从而造成涉足众多金融市场的大型金融集团在风险暴露的深度和广度上发生了质的变化,一些金融集团在危机中损失惨重,典型的例子便是曾被尊为金融帝国的花旗集团解体,并被政府“托管”。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本次金融危机中银行体系的资产减记规模将达到2.8万亿美元,有毒资产引发的亏损还将进一步削弱银行的资本实力。如果将“去杠杆化”的目标定位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则美国和欧洲银行的资本金总缺口高达1.7万亿美元。上述事实表明,即便是大型国际金融集团,也难以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独善其身,如果没有有效的风险控制,金融机构盲目的多元化和复杂化更容易招致危机。

但是,与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而轰然倒下的雷曼兄弟、贝尔斯登等从事单一业务的投资银行相比,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由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及降低单一业务所产生的行业风险等方面具有的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受到的损失较小,更容易渡过危机,这也正是花旗集团历经磨难而能够保持“大而不倒”的关键所在。事实表明,综合化经营仍然是现代银行业未来发展的最佳选择,金融危机后综合经营将更加重视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协调发展以及商业银行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中国目前仍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下的金融机构显然难以与全能型的金融控股集团相抗衡。在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金融新一波的全球化浪潮下,金融综合经营模式替代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发展势在必行

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金融竞争需要综合化经营

虽然与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金融业遭受几十年一遇的重创相比,这次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业冲击有限,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人们担心的是中国金融业能否抵抗新一轮的冲击。如果说在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之前,国内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残存的“父爱主义”庇护下,仍可以按照一套独特的游戏规则获得稳定的经营发展空间,那么金融业的全面开放,特别是资本市场对境外金融机构的开放则意味着国内金融机构真正接受市场考验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中国金融业的大门将完全洞开。面对已经实行了综合经营、服务品种齐全、资本实力雄厚、网络发达、创新能力高超、在金融危机后恢复元气的外资金融控股集团,我们只有选择从“分业”到“综合经营”的体制转变,加快发展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组建中国金融业的“航空母舰”战斗群,才能有效提升国内金融业核心竞争力,并在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和竞争中实现共赢。

客户需求的急剧变化需要金融综合化经营

从居民角度看。在近年来股市和房市上涨过程中,中国居民追求财富的“潘多拉盒子”已经打开,各类金融资产要进入一个比较快的发展阶段。到2008年底,居民储蓄余额已达到22万亿元人民币,可管理资产在100万美元的富裕阶层人士已经达到40多万人,控制着全国上万亿美元的财富,未来几年,这一财富的规模仍将保持13%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中国将拥有四百多万个富裕家庭(家庭年收入超过25万元人民币的城市家庭),居全球第四。从居民资产结构来看,未来几年虽然传统的银行储蓄仍会保持增长,但是总的来看,居民对于个人金融资产的分布习惯正在从储蓄为主,向储蓄、理财、保险、投资等多种渠道转变。越来越多的银行储蓄存款将被各类理财产品所代替。特别是对于财富迅速上升的高收入阶层,其对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等高端金融服务需求将呈现爆炸性增长的局面。

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未来几年变化的总体趋势是直接融资的发展要远远快于间接融资的发展,债券发展速度有可能会快得多,基金的发展速度、保险的发展速度有可能快得多。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大型集团企业、政府部门需要借助银行的结算网络强化对资金的集约化管理;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增多,需要银行提供并购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日益高涨。因此,向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已成为衡量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从银行自身发展看。后金融危机时代,监管部门对银行资本的监管将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传统的依靠大规模资本消耗获取利差收入,提高资产回报率(ROA)的盈利模式,不仅受到股东的制约,也将面临监管的严格限制,银行必须寻找一种通过综合经营,加快向低资本消耗、高资本回报率(ROE)的经营模式转变的发展道路。同时,综合化经营有利于商业银行充分运用人力、资金、网络及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拓展业务,增强综合竞争力和提高经营绩效,保障中外资商业银行的公平竞争。

中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具有现实的基础

在现实的实践中,我国目前已经涌现出多种类型的金融控股集团,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形成的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团组建的中信控股公司、光大集团正在组建的光大金融控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等等。第二类是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控股公司,如首创集团、东方集团、海尔集团,宝钢集团、招商局集团、新希望集团等,类似企业性质的金融控股公司全国范围还有许多家。第三类是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当地的金融机构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比如上海的新国际集团,河南省建投集团等等。第四类是由商业银行搭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平台。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搭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平台雏形已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中信银行拥有中信控股综合经营平台的特有优势,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加快搭建自己的金融控股平台,可以说,中国分业经营体制正在加速向综合经营体制转变,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业务相互交叉融合的时代正在加速到来。

加快推进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金融竞争新形势

虽然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可能会给我国的金融机构带来转型的阵痛,但与分业模式下中国金融机构由于功能不全而在整体效益和长远利益方面的损害相比,功能齐全的金融控股集团更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目前,我们还无法准确描述中国综合经营的整体发展趋势,也无法预测具体的时间表,但可以肯定的是,来自市场的力量让综合经营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量。综观中国现状,也许不用怀疑我们正身处中国金融第三次大改革的前夜(第一次为国有银行从单一的人民银行中脱胎而出以及众多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立,第二次为中国银行业股改上市的提速)。我国的金融业能否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提升核心竞争力,将直接决定中国今后综合经营的路径选择。

从全球化竞争的战略高度重视金融综合经营的发展

着眼于中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从现在开始就必须进一步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特别是考虑到中国目前的金融格局还是以银行业间接融资为主,因此在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过程中,银行业必须积极地参与。从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国际化竞争的战略高度看,我国的金融经营体制如不尽快作出适当调整,那么目前这种各自为战、手脚被束缚的中资金融机构很有可能在外来冲击之下面临巨大挑战,而恢复元气的外资金融机构则有可能乘机长驱直入,迅速占领我国金融市场的各个制高点,控制住优质客户和优质金融资源。

加快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综合经营的体制机制建设

当然,与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起来的金融控股集团相比,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任务还相当繁重。在我国的具体国情下,成功地实现金融企业从分业经营转向综合经营的转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尽管我国开展综合经营试验已经有多年,但是金融控股集团在国内仍然属于新生事物,作为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创新,金融控股集团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应当如何确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如何对集团内部金融子公司的人、财、物和知识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与管理,怎样控制由于集团复杂的组织架构和治理关系带来的各种风险,如何建立融合不同金融业务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形成统一的集团文化等等,无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领导者还是金融监管部门都是具有很大挑战的课题。在我国,发展金融控股集团首先遇到的是产权改革问题,组建金融控股集团不是简单的机构叠加,关键还是实质性的产权改革。

因此,为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必须要对现有金融体制和产权进行改革。特别是解决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支配权问题。任何市场化的改革都意味着政府这种支配权的弱化,削弱这种金融支配权,对现行体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国家金融会产生哪些不利因素,如何化解这种改革可能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等都是必须正视的问题。从金融业的发展现实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其庞大的资产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控股集团化再造所涉及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决非一般国有企业控股公司化改造所能比拟的,这也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下一步金融控股集团化改革仍然是国有金融体制改革的主战场,是金融体系改革的“硬核”。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改革能否顺利实现,直接影响到我国金融业现代化建设的前途。

同时还应看到,金融控股集团实际上像多种金融机构组合而成的金融机构丛林,债权人和投资者必须明确自己在这种金融机构森林中的位置。对于作为母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而言,如果是一家纯粹的控股公司,它所拥有的仅仅是子公司的股份,在此种情况下,控股公司对子公司发挥的作用有限,主要表现为从子公司向控股公司转移红利的能力。未来的金融控股公司除了管理在子公司投资的股权之外,还必须通过对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业务线、营销渠道、信息技术系统、客户信息平台的有效整合,提高整个集团综合运作各种资源的能力,依托强大的各类金融业务协同作战。

有效的风险管理是金融控股集团成功运作的基础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防范风险成为推进综合经营首要的考量因素。从国际经验来看,风险控制是金融控股集团成功运作的重要基础。比如,花旗集团在经济高涨时期,依靠急进的扩张战略逐步登上全球金融霸主地位,但由于忽视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在危机中损失惨重。相比之下,摩根大通银行审慎的风险管理风格使其在金融危机中免受重创,躲过一场浩劫,进而成为华尔街领先的金融集团。因此,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必须高度重视风险管控。一般而言,除了收入分流和风险传递之外,缺少透明度还可能导致金融控股集团更大范围的会计失真,在集团内部使一些经营本不完善的金融机构更容易从事不受监管的业务活动,从而增加金融控股集团本身和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暴露程度。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建议,监管者可能不得不采取措施在控股集团合并报表的基础上评估集团的资本状况。从信用评级角度看,评级机构一般给予控股公司的评级要比对控股公司的经营性子公司的信用评级低一个等级。在组建和运营过程中,任何金融控股集团都会遇到一些难题,例如谁拥有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最终利益,集团的资本与子公司(如银行)的资本能否有效隔离,以及集团的另一部分子公司是否对债权人提供保证。根本的问题就是在允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同时,保证银行的金融安全网不被延伸到其他金融活动。因此在制度层面应对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关联交易、跨市场风险等问题进行规范,进行有效的风险隔离,防止金融风险传染。因此,要在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防火墙”和“信息隔离墙”等隔离机制,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规范,限制资金和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无序流动,从而规范和约束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体制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金融危机 金融综合经营 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研究背景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个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为一体的大型金融集团,在通过业务的协同效应与金融创新、销售渠道的整合、信息平台的统一与共享着其发挥出来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成本与效率优势的同时,这种组织结构也承受着不同于分业经营所独有的特殊风险。加上在金融危机中受损的多是开展综合经营的公司,所以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许多学者和业界人士纷纷展开了对综合经营的反思,他们认为综合经营会带来金融风险的交叉传导与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的特殊风险,最终威胁到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导致危机触发的重要原因。

但是对金融控股公司是分散还是加大风险,学者们主要有两种不同甚至是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不正当的内部交易、不透明的组织结构以及各公司间的利益冲突导致公司整体层面的风险更加复杂难以估量,因此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风险大于一般金融机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在经营上分散化、业务上多元化、管理上集中化,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Wall(1987)对美国银行业开展其他业务的实证研究表明,银行通过成立银行控股公司开展证券业务并没有增大其整体风险。Kroszner和Rajan(1994)的研究也否定了上述观点,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出台之前由商业银行通过信托分支机构承销证券的违约情况与由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的违约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并没有发现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通过承销低质量证券向社会投资者转嫁破产风险的行为。Kwan(l997)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商业银行子公司的银行业务收益与银行控股公司内的证券子公司收益的相关性很低,说明银行通过控股公司开展混业经营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Richardson等(1994)的研究也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部分学者还对不同金融机构合并组成集团后的风险分散效应进行了研究,Michael S H. Shih(1995)批判了合并一定可以降低经营风险的错误观点,发现强强联合才具有风险分散优势。在大多数情况下,绩效较差的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会使得合并的两个公司表现更差。并且两个公司收益越负相关,出现破产的概率就越大;不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管理人员在机构合并后实现经营目标的机会会更少。Kuritzkes、Schuermann与Weiner(2001)在研究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分散化效应对经济资本分配的影响时,得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分散化效应存在,并且效果递减的结论。

当然,也有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银行开展混业经营并没有分散微观机构的总体风险,提高效益。Demsetz与Strahan(1995)的研究表明,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在经营分散化程度上要比小银行高很多,但分散化很难转化为低风险。规模较大的银行控股公司具有更好的多样性,但是风险的决定因素不仅仅是多样性,与大银行相关联的某种活动和特征可能本身就是一种风险。经过实证分析表明,资产规模与公司特有风险负相关,而与系统风险正相关。这两种风险此消彼长,使得规模不同的银行控股公司具有大致相同的总风险。

二、金融综合经营并不是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从操作层面看,利益冲突要转化为现实的不正当收益需要突破种种限制:监管限制,如对证券发行过程中信息披露的规定;行业自律限制,如“防火墙”的隔离作用;市场力量限制,如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等。而在这些限制面前,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银行利用了利益冲突进行牟利(Kroszner & Rajan,1994)。上述三方面恰恰体现了正统经济学框架中的市场、政府与第三方中介相互制衡的原理。我们结合本轮金融危机,对上述三个限制条件逐一分析,就会发现混业经营与金融危机没有必然联系。

1、市场限制力量的失效

在多数情况下,市场竞争有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形成好的市场秩序,但这个原则并不适用于本次金融危机。本次危机中次级按揭、房地产作为新的投资机会,走入投资者的视野。在发现新的投资机会之后,厂商与投资者争相涌入市场,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形成了虚假的繁荣,误使企业和投资者认为这是真正的投资机会,在预期的支配下,市场参与者纷纷地买入,而这种买入行动加剧了资产价格的上涨,上涨的价格反过来又强化了之前价格上涨的预期。于是,在这样的一个正向反馈循环中,泡沫开始形成并被不断吹大。

2、监管约束的不足

监管机构持续的放松监管和伞形监管结构造成的监管真空对综合经营的监管存在着结构性和周期性地错配问题。也就是说阻止综合经营利益转移或者实现“隧道效应”的监管约束并未起到很好的规则效果。简言之,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监管也呈现出了失灵的状态。

3、缺少公正独立的评级机构的监督

上述分析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所有的限制条件几乎都出了问题,而越过这些条件直接将混业经营与金融危机挂钩无疑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学的。所以说,危机爆发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金融工具,或者经营模式本身,而在于与其配套的系统性的制度背景无法很好地嵌套在一起发挥应有的功能。并且,除却上文的分析之外,综合经营不至于成为危机爆发的关键诱因还存在以下论据:首先,综合经营带来的内部风险主要是指证券、银行和保险等金融业务在同一集团内部由于防火墙设置不当,以及风险隔离措施不够到位导致其进入危机。如前所述,本轮危机产生于金融衍生品的过度杠杆化、金融机构的高杠杆经营行为及对其监管不利,很显然不是金融控股集团的内部风险扩散与传染所致,与综合经营没有直接的联系。以几大投行的杠杆化操作为例,2007年,美国五大投行杠杆率均达到28倍以上,而雷曼、高盛的主要盈利来源是靠交易、投资、资本金业务,而非传统的投行业务。也就是说危机潜伏于具体的业务运营模式中,而非业务模式之间的风险传染所致。其次,从危机的触发和蔓延过程可以看出,凡是和按揭贷款及其衍生证券业务联系密切的大型金融机构都在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挫伤,比如花旗银行的主要损失来自于投资和交易业务,涉及CDO和CDS的业务占其损失的80%;擅长“垃圾债券”业务的美林证券,华盛顿互惠银行等在危机受到显著影响都与大量从事按揭贷款业务密切相关。由于其坚决地远离结构性投资工具,并较早地压缩次贷按揭业务规模、提高放贷标准,JP摩根银行则在危机中受损最小。

三、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性

虽然经历了如此严重的危机,仍不乏有经营良好并安然度过危机的公司,这正说明了综合经营和金融危机没有必然联系。Marcia M.,Jamie J.和Hassan(2009)指出银行控股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影响着公司管理者的行为。而在整个经济中,银行业的流动性危机是最值得关注的,因为它最有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乃至经济体系的危机。因此,各个国家对银行业的流动性都做出了数量上或性质上的限制。并且一旦危机发生还有各种救援措施,如存款保险、最后贷款人制度。但也正因为这些救助措施,使得银行在正常经营时会选择次优的流动性储备水平。Cooper和Ross(1998)研究证明了联邦存款保险会鼓励银行承担更多的风险,并且持有的流动性储备也会低于社会最优的水平。Lev Ratnovski(2009)阐述了由于在不可避免的系统危机中,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会扭曲银行业,使得银行做出次优的流动性选择,这些都会进一步恶化危机的蔓延。因此,银行应该对这种现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当发现有危机苗头时,能够适时地改变流动性储备。

四、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反思

本次危机的一大特点就是许多公司都是在财务状况尚佳的情况下突然陷入危机,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就是流动性不足。事实上在危机发生前,市场上的各个行业就已经严重缺乏流动性,以致链条崩溃从而引发危机,而在危机发生初期,由于没有意识到危机的严重性而疏于管理,最终损失惨重甚至破产。从此次危机中可以看出,公司对流动性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正常经营时的流动性管理和危机中的流动性管理两个方面。

1、正常经营时的流动性管理

(1)正常经营计划。无论规模多大的公司,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中央流动性控制、不同情景下的净筹资需求、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以及意外事件计划是强壮的流动性管理所必需具备的要素。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衡量与管理流动性的框架》(此次危机中受到影响最严重的是银行,在这部分的研究中,我们主要以银行为研究对象来说明问题,其他金融机构也存在同样或部分类似的问题),以下几项原则尤为重要:首先,要建立流动性管理的结构。每个公司都应该形成由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战略,该战略应能够支持流动性每日更新的管理需要,并且董事会应保证高管采取必要的措施监督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同时把握当前和预期的流动性动向,实施有效率实时的监控。其次,建立衡量与监控净资金需求持续进程,并且应在各种环境下分析流动性,同时要经常地评价所使用的假设在新的环境下是否仍是有效的。再次,要保持良好的市场沟通渠道。公司应该定期地评估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包括供应商、债权人等,负债多元化来保证必要时出售资产的能力;完善的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土壤。除了基本制度的建立外,对于风险的评估应该是独立的,一般由专门设置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承担该项职责,并对董事会直接负责。最后,公众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流动性管理的积极性。

(2)应对意外事件的计划。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计划必须包括对意外突发事件的处理,尤其对于那些较多依赖不稳定筹资来源的公司。制定意外事件计划包括应对危机发生的战略和在紧急情况下筹集资金的程序。

财务战略是公司的最高层财务规划,在处理流动性危机情况下,管理上的协调是最为重要的。公司要保证高管能够及时获得相关可靠的信息,据以识别可能触发流动性危机的事件,并且有效地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责任感。同时,公司应该有针对不同市场环境改变资产负债组合的战略规划。在应对意外事件的情况下,公司平时的信誉、与债权人的关系就可能成为另一根救命稻草,因此,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积攒信誉也是不容忽视的长期工程。

因为流动性强调经验和专业性,那些负责跨行业沟通的财务主管是最擅长确认和管理资金流动性风险的。他们更容易理解现存业务和创新性的跨行业产品的潜在的突发性风险,从而制定有针对性地应对意外事件的计划。正如在此次危机中,业绩表现良好的公司,财务主管审时度势,独立公正地评估流动性风险,使公司损失降到最低。反观那些在危机中表现不佳的公司,没有为突发的、暂时的流动性紧缺定价,在内部的关联交易中,也缺乏行业借贷的风险评估和定价。其次,许多公司没有把表外债务的融资需要放入他们的应急资金计划中,其中的一些流动性负债是契约性的,但总会计师既没有监管风险也没有考虑流动性风险。对于那些不是契约性的,但为了保护公司声誉,也不得不支付的隐性负债同样也没有被考虑进来。

2、危机发生时的流动性管理

在危机发生时,流动性管理更加强调利用经验,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找出需要的信息做出正确判断,根据变化了的假设预期调整资产负债组合。同时,在危机中资金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灵活性也非常重要。那些在2007年下半年表现良好的公司都建立了自己对衍生证券产品的评价方式,他们发展内部独立的评价标准来评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采用多种风险测量方法和工具。此外,他们不再相信评级机构对复杂结构的信用证券的评级,在决定如何回应市场变化时,加入了自己的判断。因为对于风险管理来说,估值程序是其核心。

一般的风险度量方法是建立在一些假设基础之上的。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些理论假设时,会发现关于资产间相关性,市场流动性和其他方面的假设不能给使用者一个真实的世界。比如,很多风险模型都假设资产价格波动服从正态分布,而现实中,资产价格往往呈现一种尖峰厚尾的分布特征,换句话讲就是说理论上的小概率事件在现实中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也往往就是这些在模型中被忽略的“小概率事件”给金融机构甚至整个金融系统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图1反映出本次危机前后一些常用风险度量工具的使用情况,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危机后,这些工具的使用率下降了,而且完全依赖单一工具的公司也减少了,说明很多公司都开始重新审视这些工具的可靠性,并减少了对这类数量型风险度量工具的依赖。历史经验也表明,那些经历过重大问题的公司都过于依赖单一的风险度量方法或是有限的风险度量工具,或是依赖于那些灵活性不高、不能对风险进行及时有效调整的方法。鉴于此我们也将重新审视这些工具和方法并给出一些改进建议。

(1)在险价值的估计方法(Value-At-Risk)。VAR是一种用统计技术来度量由利率、汇率等因素变化导致的资产价格变化的风险的方法。VAR值就是在一定的持有期和一定的置信度内,资产组合所面临的潜在的最大损失金额。在险价值估计法使用的是向后看的测量风险方法,它依赖于历史数据以及一些假设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假设就是资产价格波动服从正态分布,如前所述,它会低估现实世界中的“小概率事件”,而且它也不可能捕捉到超过历史正常水平的市场波动。Simone and Robert F.(2001)对其假设和缺陷进行研究,发现对于呈后尾分布特征的情形使用CAViaR(conditional autoregressive value at risk)模型效果更好。另外,使用更短的历史时期,使VAR模型增加对短期市场变化的敏感性;给予最近的观察值更大的权重;更频繁的估计波动率等等。除此之外,传统观点认为VAR方法不适用于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这就要求研究人员在实际中,对缺乏流动性资产或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价格采用盯住市场的做法,而不是以面值记账,这样就可以使VAR方法对潜在的风险更加敏感。

(2)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法。情景分析法是估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投资组合期望价值的变化,它假定一些特定事件或是影响投资组合因素的变化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压力测试是一种模拟资产组合或负债组合对于不同金融环境下如何反映的技术。

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法是种向前看的风险度量工具。然而,和VAR方法一样的是,该方法也是使用历史价格数据,并且一般使用Aaa级公司债券的价格压力来模拟新产品的风险,因为新产品没有任何历史数据可供研究。所以在本次危机中,那些通过相同历史数据使用VAR和静态单因素压力测试方法的公司大多都遭受了损失,因为这些压力测试并没有给风险管理者提供新的有用信息。尽管如此,市场上还是需要多样化的风险度量工具,尤其是这种向前看的风险分析方法。

Mathias(2008)指出模型使用者和模型建立者一样也需要理解压力测试的主要目标,这些目标包括让使用者确认判断,与他人交流以及提供决策依据,因为在模型设定时,这些目标有可能会冲突。所以,使用者要非常清楚自己使用该工具的目的,并且熟悉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营利模式是什么,这样可以帮助风险管理者在使用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法时发现一些不合理的假设。

图1为次贷危机前后常用风险度量工具使用情况。

3、公司高管人员的作用

公司高管人员要在发展业务和控制风险这两者间掌握好平衡。在实践中,公司高管团队中应当拥有一名有风险管理经验的专家,并且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要包括公司首席执行官、各主要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高级领导人。通过他们之间的沟通,可以帮助高管人员判断整个公司是否实现了风险偏好与风险控制的平衡的目标。

当然,高管人员能否在发展业务和控制风险中达到平衡还取决于公司的激励和补偿机制是否健全,好的激励和补偿机制能够平衡风险偏好和风险控制行为,平衡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平衡个人或公司部分单位的目标和公司全局范围内的目标。

总的来讲,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应该是公司通过召开年会等方式对分布全球的机构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将全球范围内搜集的信息应用于公司的全球流动性计划中,及时准确地处理流动性风险,使其不再恶化。并且通过创立自身的内部定价机制,使各个金融行业的分支机构以其内部定价为标准,控制他们的行为,以避免造成资产负债的不平衡和企业资本的降低。

五、对国内金融综合经营公司的启示

次贷相关衍生产品包装过度、金融机构财务杠杆过高和无节制的信用创造是本次金融危机的重要根源,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金融创新对产业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金融创新仍然是当代金融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次贷危机的发生虽然使得业界人士对金融产品和创新性的综合经营模式产生了质疑,但是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维度,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可能成为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有效锻造中国金融实力、助推经济成长的重要途径。既然综合经营不是金融危机爆发的关键原因,但是金融危机的爆发也为国内开展综合经营提供了借鉴和警示:如果国内要广泛采用金融综合经营这种模式,那么这些公司在开展业务运营时不仅要锻造自身的支柱性的核心业务,还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定价体系。在管理和监控风险时,要综合运用多种风险度量工具,减少对于单一风险模型和工具的依赖,并不时对其进行改进。此外,要切实提高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加强公司高管人员同风险管理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加强流动性管理,包括正常经营时的流动性管理和危机中的流动性管理两个方面,动态监控自身的杠杆率和流动性指标,并建立完善有效的信息传递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要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尽可能避免高管人员急功近利,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增强信息在公司各层级间的传递效率,这样也有助于金融综合经营公司的风险控制。

(注:本文系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金融控股集团综合经营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8ZLZLZT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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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A Framework For Measuring and Managing Liquidity[Z].1992(9).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 商业银行 综合化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的减弱,各国经济逐步复苏,我国银行业面临着更多挑战,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也成为转型的必经之路。银行业务综合化作为金融综合化经营的一部分,指银行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相关业务,逐步实现银行、保险、证券各行业产品边界不断融合这一有机结合过程。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过渡,在资产负债表外开拓经营领域,包括投资顾问、融资委托、现金管理等,从而扩大手续费收入,增加盈利来源。下面从几方面具体介绍: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网络的发达,商业银行通过基本的存贷款业务维持高额利润已不再现实。从国内外来看,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势在必行。

从国外发展来看,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给国际各国带来了经济上的影响。全球经济放缓,实体经济也受到冲击。然而,金融危机带来的重创是由公司治理失效及过度的激励机制,缺乏严格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等原因造成的。次贷危机的冲击并不意味着国际金融格局会回到商业银行一统天下和分业而治的状态,与此相反,金融机构内部各业务线条及不同性质机构之间将更深入地探索互利共赢、融合发展的路径,新的综合化经营模式将成为主流。随着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外经济逐步恢复,我国商业银行依旧面临着外资银行的冲击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单一的经营模式已不再适应。金融业的开放,意味着国内金融机构正接受开放市场经济的挑战,面对已经实行综合化经营,并在金融危机后恢复的国际金融控股集团,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综合化业务是必要的。

从国内发展来看,首先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利率市场化的挑战。我国银行业金融资产已超过120万亿元,每年利润规模超过1万亿元,但在其巨大规模下,高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存贷利差。以2009年第三季度为例,下列四家银行净利息收入均同比下降了,说明银行靠利差获得利润的趋势正逐渐减少。

2012年6月8日,央行扩大了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这直接影响商业银行依靠传统的利差进行盈利,商业银行需通过业务综合化发展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降低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弥补利润缺口,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脱媒现象日益加重,在金融管制下,资金供给绕开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需求方和融资者,完成资金的体外循环。近年来我国间接融资渠道逐渐变少,直接融资地位上升,一些优质客户通过自己的信用发行股票、证券等,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更多居民将银行的储蓄存款转移出去,追求收益更高的金融资产,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存款数额也受到影响。

从企业国际化、居民财富表现形式多样化方面看,国家对企业“走出去”给予大力支持,近年来财税、外汇、保险等优惠政策出台,国内企业急需与业务流程和经营策略配套的跨国金融服务,这就需要银行提供相关风险管理服务,咨询顾问服务等。同时,我国高收入人群扩大,家庭财富快速增加,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把握客户需求,创新业务种类,全面满足个性化服务需求。不仅如此,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并非在混业经营本身,而是金融监管缺失下的过度混业经营及投资银行盛行的金融市场环境。因此我国以商业银行为主导,投行、信托等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是必要的。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的发展现状

从国外来看,综合化经营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以德国、瑞士、英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该模式下,银行可全面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保险销售等业务。另一类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此模式下,由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并购或投资控股独立的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而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环境和监管状况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更可取。在此模式下,子公司仍实施专业化管理,在集团层面是“全能”的。

我国商业银行也逐步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工作,截止2012年末,在上市银行中,8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10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入股金融租赁公司,6家商业银行设立投资银行机构,3家设立了消费金融公司。其中,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参与了投资银行、基金、金融租赁、保险、信托五项业务。

在五大行中,中国建设银行表现突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年报显示,截止2012年末,建行已拥有境内外8家经营性子公司和26家村镇银行,业务覆盖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投资银行等多个行业,该行子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608.39亿元,同比增长了28.9%,全年实现净利润21.39亿元。具体到各项:建信信托净利润增长78.4%;中德住房净利润增长72.9%;建信人寿净利润增长50.4%,建信基金利润增长15.9%。

其他各行在综合化经营中也各有亮点。交行作为五大行中综合化经营牌照最齐全的一家,截至2012年,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达915.90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74亿元,同比增长了17.96%,其中交银国信存续信托规模达人民币1564亿元,较2011年末增长了111%。此外,工行的工银租赁2012年末总资产为1190.49亿元,净利润为11.66亿元,增幅达34.8%。中银集团人寿去年实现净利润6.15亿港元。作为银行综合化经营的部分之一,城商行试点设立基金公司也在逐步实施,201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与部门配合,目前已同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事宜,两家银行正在履行其他行政许可程序。

三、中国民生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状况

中国民生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12日。虽然与国有五大行比,股份制银行获得牌照相对较难,但民生银行仍是综合化经营的积极者。近年来,民生银行通过在2008年设立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初步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业务综合化发展模式。2013年1月份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主要负责打通一二级资本市场、股权与债券市场,这意味着民生银行向全功能金融集团又迈进一步,民生银行综合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公司的加入,加速了基金公司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的进程,其业务类型涵盖委贷、票据、股权质押、资产收益权等,涉及能源、旅游、金融、房地产等众多行业。此外,中国民生银行还设立了27家民生村镇银行。

民生银行通过对中小企业贷款、综合化业务发展创造了高利润。从2012年年报看,民生银行集团(包括民生银行及民生银行控股的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民生加银基金公司和民生村镇银行等附属机构)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375.63亿元,同比增长34.54%。

四、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中的利弊

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存在着诸多优势。首先,综合化发展产生的协同效应不仅包括运营成本降低、销售收入和总体收益增加,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联合或集团化后创新能力有所提高,整体价值创造会增强。业务综合化可以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需要为其设计更多元化的产品组合,提供一条龙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可以进一步共享客户信息资源并改善银行资产结构。

其次,综合化经营有助于商业银行适应资本约束的要求。金融危机暴露了国际金融风险监管的脆弱性,加强更严格的监管已达成共识。《巴塞尔协议III》提高了资本监管的标准,严格限制银行表内外业务增长。新办法的出台预计会使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下降1-1.5个百分点,这就需要增加资本或减少信贷投放。商业银行通过业务综合化发展有助于解决这一挑战。

当然,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还存在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缺乏能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银行内部防火墙也未完善,在人才、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缺位。同时,这其中存在大量风险,包括:商业银行从单一业务经营的风险管理方式扩展到证券投资、基金等多重领域,带来的风险种类增多,风险的识别、管理、分析和控制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综合化经营不善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很难控制。附属机构的风险很容易传递到母公司,其风险事件或丑闻的产生会给整个集团带来声誉风险。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中风险的评估机制、管理的内审机制、跨行业子公司的预警机制等都不完善,潜在的风险还较多。

五、对商业银行综合化发展提供建议及趋势展望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风险,为保证综合化经营的健康发展,关键是有力的完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制度。其中包括建立综合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综合性风险管理的职责。健全监管制度,细化具体监管内容,如要求银行集团内各附属公司在业务合作中必须坚持法律责任独立、关联交易合规的原则,以免附属公司间的连带责任风险及客户、银行集团整体利益受损的情况。同时应增强防火墙机制的定量指标,增强其隔离风险的可操作性。

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综合化中,应明确自身的战略目标,根据自身的特点,突出各商业银行的自身优势,从需要角度选择适合本行、适合中国国情的综合经营模式。商业银行应从相对熟悉的业务领域进入,循序渐进,稳健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在积极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融合中,应最大限度的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并防范风险。在政府监管方面,应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

从我国经济的发展来看,今后我国商业银行也将继续稳健地推进综合经营,不同银行在选择上可能会有所偏好。其中保险业务由于涉及的专业保险内容较多,在管理上,保险经营风险的大数法则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商业银行更可能以投资、并购等方式进入保险行业,如2012年11月27日,农业银行收购嘉禾人寿51%股份获批。预计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会再提速,除五大行外的其他商业银行也会扩大综合化经营。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综合化的发展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商业银行自身、政府、监管部门等多方面的努力,会为人们带来更适宜的金融服务,为我国经济带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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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5篇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再次引发了关于分业经营与综合经营孰优孰劣的争论。多家大型国际综合金融集团在危机中遭受损失,有人因此认为,综合金融是本次金融危机的直接及主要原因。笔者认为该观点不正确。

首先,综合金融本身并不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源,是非传统金融业务出现问题,再冲击到传统金融领域,进一步波及实体经济。受危机影响较小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等,其银行业经营的重点都是传统业务,较少涉及非传统金融业务。

再者,即使遭遇损失,但综合金融集团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仍强于单一业务的金融机构。本次金融危机中各国遭受重创的金融机构,绝大多数是非综合金融机构,其损失规模超过了大型综合金融集团。与遭受重创而轰然倒下的雷曼兄弟、贝尔斯登等从事单一业务的投资银行相比,大型综合金融集团由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及降低单一业务所产生的行业风险等方面具有优势,因而率先走出危机、恢复正常经营。

综合金融有利于提升中国金融企业竞争力

金融业有专业化和综合化两种模式,各有所长,均有存在的合理性。综合金融作为一种金融企业组织模式,既取决于所在国国情,也取决于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否选择综合金融,关键是看能否获得协同效益。在中国,金融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整个行业保持快速增长,利润保持较高水平,目前中国银行业ROA平均在1%以上,ROE在20%以上(远高于金融业已处于较发达阶段的中国台湾地区0.25%、8%的水平),综合金融的协同效益潜力巨大,因而更具备发展条件。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发展迅猛,规模迅速扩张,多家金融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但整体上仍是“大而不强”。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综合金融是培育有竞争力的大型金融集团、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前,全球金融业正处于调整转型期,为中国金融业的赶超和崛起提供了难得的宝贵时机。监管部门有必要重点扶持有条件的金融集团加快探索综合金融发展模式,助推一些有实力的企业跻身国际领先综合金融集团行列,以提升中国的金融核心竞争力。

金融控股公司应为中国综合金融的首选模式

综合金融有混业和金融控股公司两种模式。混业模式也可以实现协同效应,但缺点是内部业务复杂程度很高,很难设立有效的防火墙,容易造成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引发金融风险;而且,由于不同性质的业务混杂,难以计算资本充足率,从而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因此,各国监管当局对混业模式的态度都比较谨慎。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集团作为控股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主要行使投资人职责。相对于混业模式,金融控股公司透明度更高,有利于防范风险传递,也容易监管,因而也是大部分国家采用的主要模式。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更有利于防范风险,维护金融业稳定发展,也契合中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应成为中国综合金融的首选模式。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其成功必须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因而不是每个金融企业都适合做金融控股。目前中国金融业参与主体发展金融控股的意愿很强,但基础条件参差不齐,如果一下子放开,不仅难以监管,而且未来难以规范。建议现阶段先选择少数几家条件较好的金融集团进行试点。

完善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

根据国情,目前中国金融业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因此,现实可行的监管模式是由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部门继续对金融子公司实施分业监管的同时,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并表监管。2003年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席会议形成的备忘录,已经基本明确了分业监管的原则,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则采取主监管模式,即根据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性质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对于如何界定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性质,从哪些方面对金融控股集团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如何协调一致等,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选择主要监管部门的方式,即按照整个集团的资产、收益或资本金,找出占集团资产负债、收益或资本金主体的核心机构,按资产规模选择主要监管部门不失为一个现实的选择。必须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监测集团内资本金重复计算问题和抑制集团内的不良关联交易,并协商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救助分工。必须建立有效的集团整体的资本充足情况监管机制。除了对每个受监管的子公司实施资本充足要求外,还应建立有效评估整个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水平的机制。

综合金融新进展:深发展和平安银行整合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诞生了中国平安、招商银行、深发展等优秀金融企业,在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也走在前列。特别是在综合金融方面,中国平安积极探索,已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典型代表。2010年平安集团收购深发展,是中国金融行业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并购。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深发展应与平安集团的子公司平安银行进行整合,并在相关股权交易交割后的1年内基本完成整合工作。目前,深发展与平安银行的整合工作已经启动,重点有三个方面:首先,在公司治理方面,应规范股东行为和保护小股东权益。其次,在关联交易管理与防火墙建设方面,银行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第三,在业务发展与合作方面,应规范交叉营销行为。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6篇

支持者认为,金融控股集团有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股权杠杆和分散风险等优势,是金融综合化趋势下最高效的金融企业组织;反对者认为,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急剧扩张,管理成本高企,风险链条拉长易导致“雪崩效应”,金融业应向专业化经营回归。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金融控股集团遭受重创,个别机构甚至一夜倾覆。伴随人们对危机原因的探究,对金融控股集团危机前后扮演角色的声讨不绝于耳,金融控股集团再次引起关注。

当前中国金融机构正面临扩张发展的关键阶段,是走专业化方向发展还是走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仍在探索阶段。但金融危机引发的对金融控股模式的声讨,需要进一步厘清。

金控曲折路

所谓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通过控股或设立子公司,同时开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两种以上金融业务的企业组织形式,是金融综合化经营的主要载体。

金融控股集团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了金融业演变进程中资本结构、组织形态、管理架构、信息技术、企业文化等多维度综合化的变革与深化,被视为金融业中的“航空母舰”。

18世纪以后,伴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商业银行得到了迅速发展,业务主要集中在存款、贷款和结算上。进入20世纪,在银行业自由化、集中化趋势下,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从早期的专业化经营向混业经营演进,金融综合化初步形成。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金融混业经营被认为是导致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大萧条的罪魁祸首。在此背景下,各国相继通过法案,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20世纪70年代后,严格的分业经营已不能适应经济自由化、集中化和国际化的要求,为规避监管的金融创新和机构扩张层出不穷,综合化经营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一些分业经营的法规已形同虚设。

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金融控股集团为主角的兼并扩张风起云涌,最典型的是美、日、欧各国的银行业兼并浪潮(如1998年涉及7000亿美元资产的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合并案)。在此背景下,1999年末,美国最终废除了名存实亡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宣告了以金融控股集团为主要模式的综合化经营时代的全面到来。

金融危机后,美国2010年7月出台的《金融改革法案》并非否定综合化经营和金融控股集团,而是维持现有构架下的纠偏,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控制规模、加强监管。

可见,国际金融业经历了“混业-分业-综合化-修正综合化”的螺旋式发展过程,金融控股集团也在这一过程中诞生、发展并壮大。

究其根源,外部动力是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综合化、高级化、信息化的发展,银行业由单向、同业扩张向全方位、跨业扩张转变;内部动力是金融资本内在的扩张冲动和避险要求,金融组织机构从以业务为纽带向以资本为纽带转变,风险主体由集中化向分散化转变。

总体看,分业经营和综合化经营(混业的高级化)各有利弊。分业经营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不明显,效率较低;但风险明晰,强于管控。综合化经营交叉协同和资本杠杆效应突出,效率更高;但风险链条更长,且较为隐蔽,对公司治理、外部监管能力的要求也就更高。

不能误读危机因果

有观点认为,导致国际金融危机的主因之一,是金融控股集团的综合化经营,而且其过长的风险链条加深了危机,加剧了风险的传播。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在危机中能够成功抵御风险并快速恢复的,恰恰是大型综合化金融集团,如花旗集团、JP摩根大通、汇丰集团等,往往有更均衡的业务结构、更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完备的风控能力。

花旗集团2008年-2009年亏损达293亿美元,2010年已迅速扭转亏损,赢利106亿美元;而JP摩根大通即使在危机最严重的2008年仍赢利56亿美元,2009年和2010年更分别赢利117亿美元和174亿美元。

与之相反,危机中迅速垮塌的大多是杠杆率较高、规模较小、经营模式单一的投行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如雷曼兄弟、美林及中小银行,业务集中在衍生交易、证券化资产、住宅建设和商业房地产开发等,而高盛、摩根士丹利危机后则纷纷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

2007年,美林和摩根士丹利的杠杆率分别升至28倍和33倍,远高于商业银行12倍的平均水平,清偿力难以应对危机。

研究表明,这次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美国经济体制和消费结构失衡、监管缺位、创新过度、激励不当,以及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等,并非综合经营和金融控股集团本身。不能误读金融危机的原因与结果,也不宜过分夸大金融控股集团在风险传递中的作用。

当然,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也暴露出金融控股集团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资本充足率偏低、杠杆率过高、风险控制体系也需引起重视。

中国金控起步

中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道路并不平坦。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中国曾实行过某种程度的混业经营,社会上也出现过金融控股公司的初级形态(如银行可以办证券、信托、保险)。但由于体制和环境等诸多因素,混业经营导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并对经济过热产生了推波助澜作用。

1993年以后,中国金融业开始了治理整顿,经多次阵痛校正了混乱局面。1997年之后则逐步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体系,并开启了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银行业改制进程。由于中国的金融改革是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改革,2000年以后的改革以传统金融主力军商业银行改制为主线,金融控股集团没有也不可能成为改革重点。

长期以来,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赢利模式单一、同质化趋势凸显、抗经济周期能力差、软实力不强等问题,更难以参加国际市场的竞争,这给中国金融改革进程带来了不利影响。

在金融国际化浪潮下,尤其是入世五年过渡期结束后,中国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想加快银行业转轨转型步伐,就必须加快推进金融综合经营和金融控股集团建设。

近年来,随着金融管制的逐步松绑和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多种形式的金融综合经营模式,甚至是金融“全牌照”机构。

现阶段,主要有四类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第一类是金融控股公司型,如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等,集团自身一般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主要负责战略制定、监督管理、交叉联动和服务保障,旗下金融业务功能齐全,结构相对均衡。

第二类是大银行主导型,如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主导设立的银行控股公司,通过投资成立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非银行子公司,搭建综合金融平台,往往是银行“一业独大”,其他业务围绕银行母体展开。

第三类是地方政府主导型,如上海国际集团、天津泰达控股等,以参(控)股方式进入金融企业,具有明显的地方特征。

第四类是实业渗透型,少数大型企业集团(包括民营)涉足金融业,形成金融控股公司架构的企业集团,如海尔集团、新希望集团等,一般以实业为主,金融为辅,两业互为补充。

此外,信达、华融等资产管理公司也在探索转型。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路径、经营模式将不是一个单纯的市场化进程,而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今后金融改革的取向。

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有力地促进了交叉销售和产品创新的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为中国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应该看到,中国金融控股集团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法规相对滞后、资本实力不强、经营模式和收入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增强、风险管理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等。

综合金融模式挑战

后金融危机时代,综合化经营仍然是国际金融发展的主流。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银行利差收入将进一步收窄,行业竞争会更加激烈,这决定了多元化、综合化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我认为,内外环境决定了未来中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潜力巨大,必须从提升我国国际金融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度加以认识和实施。

当前,中国的金融控股集团仍处在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阶段,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加快相关立法。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主体资格、治理结构、经营机制等,尤其是要防范“影子银行”和“大而不倒”问题。

其次要完善体制机制。要按照集约、扁平、高效、合规的原则设立组织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资本运营,加强财务控制和合规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加快金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另外,要加强风险管控。加快建立“防火墙”机制,重点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传播,强化内部控制和稽核审计,建立危机预案和处理机制。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7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欧债危机;资本

中图分类号:F830.9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8-0185-04

目前欧洲债务危机是世界经济面临的主要威胁,其将怎样发展和演化现在还很难预料,这使世界经济面临着不确定性和再次危机的风险性。欧债危机自爆发以来,各方都在反思和分析这场危机。同时也在努力采取措施试图拯救危机,但是欧债危机反倒越演越烈,并形成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全面综合性危机。这一方面说明这场危机的复杂性和深刻性,另一方面也说明需要改变对危机进行反思的视角和方法,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到问题的本质。本文就是立足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当前日益肆虐的欧债危机,希望能给人们提供认识欧债危机的另外的视角和启示。

一、欧债危机:金融危机的继续和当前形式

欧债危机是发生在欧洲部分国家的债务危机,是欧洲国家以国家为信用担保对外借债或者发行债券。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或政府无力偿还。由此导致不能到期如约偿还债务造成的违约失信的危机,这也是信用危机。早在2008年10月,北欧小国冰岛的债务问题就浮出水面,其后是中东欧国家。2009年12月,全球三大评级公司标普、穆迪和惠誉分别下调希腊的债务评级,标志着希腊开始陷入债务危机之中。此后危机越演越烈,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多个国家也陷入危机,欧债危机全面爆发。

这次欧债危机是由美国2007年8月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随着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和向全球蔓延,国际金融危机的危害日渐加深和危机的全面展开,这引起了希腊债务危机,并最终导致欧洲多国陷入债务危机。从欧债危机的发展和蔓延的历程来看,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因金融危机导致债务危机发生,这些国家有:冰岛、希腊等国。在2009年12月,全球三大评级公司相继下调希腊评级:12月8日,惠誉将希腊信贷评级由A-下调至BBB+,前景展望为负面;12月16日,标准普尔将希腊的长期信用评级由“A-”下调为“BBB+”;12月22日,穆迪宣布将希腊评级从A1下调到A2,评级展望为负面。这标志着希腊债务危机正式开始。

第二阶段是欧债危机的扩散。受金融危机影响,爱尔兰的银行业压力测试表明救助需要庞大资金,这就导致了爱尔兰国债收益率大幅上升,爱尔兰不得不接受欧盟和IMF 850亿欧元救助金。2010年1月11日:穆迪警告葡萄牙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赤字将调降该国债信评级。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深入,在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葡萄牙成为第三个要求欧盟救助的国家。欧债危机从希腊蔓延到爱尔兰、葡萄牙。这也使危机呈现出扩散趋势。

第三阶段是欧债危机的全面爆发。由于欧债危机形势持续恶化,欧债危机又蔓延到了西班牙、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家,这使欧债危机由欧洲边缘向核心蔓延,这也使危机的规模扩大了。

考察欧债危机的传播路径来看,从希腊这一点到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然后再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家,这样危机蔓延近乎欧洲一周的过程中从欧洲的边缘扩散到核心区域。这个过程始终是因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推动的,是金融危机深化和扩散的结果,所以,当前的欧债危机就是金融危机进一步的展开和释放,是金融危机的继续和当前的发展形式。尽管当前世界已步入后金融危机时代,但是金融危机并没有结束,只是转变了形式——欧债危机。

二、欧债危机已引发欧洲全面综合性危机

当前欧债危机已经引发了欧洲的全面危机:经济、政治、社会和信心危机,这是综合性危机,这种综合性危机也是资本主义制度之病的大爆发。

第一,欧债危机引发的经济方面的危机表现为:信用债务危机、银行业危机、经济增长乏力、经济复苏艰难等方面。欧债危机作为信用危机会导致银行业的危机。自从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3年间欧洲金融系统的风险从未真正消除,只不过在不断转移罢了。金融危机发生之初,政府为了避免本国银行业的崩溃导致经济形势在危机中恶化,主动把银行业的危机承担了,这使经济实力弱和自身生产能力与“消化”危机能力弱的国家酿成债务危机。当前,欧洲银行持有大量欧债危机国家的国债,加上债务危机久拖不决,危机有重新传导回银行业的危险。作为这种危险的一个典型,比利时首相伊夫·莱特姆2011年10月4日晚宣布拆分法国和比利时合资银行德克夏银行集团,德克夏成为在欧洲债务危机中倒下的第一家银行。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8篇

关键词:非参数方法;银行风险;早期预警;模型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7-0072-02

引言

金融危机预警通常有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两种类型。在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中,银行是金融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且集中表现为信贷风险。而对于货币危机,在管制条件下,既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风险来源,也缺乏历史上的危机片断,难以开展实证研究。

一、银行危机预警模型述评

(一)关于银行危机的理论探讨

关于银行危机的理论探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单个银行困境,二是系统性银行困境。有关第一类型银行困境的原因,理论上更多地从微观角度展开研究,并据此建立风险预警模型来预测单机构金融困境。长期以来,美联储根据CAMELS体系评级所采用的变量,汇总单个银行信息资料,从而对整个金融体系各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健康性做出评估。这个框架的依据是,资产质量恶化、盈利水平低、资产负债表不匹配、流动性低、公司治理差和承担风险过度等因素会导致脆弱性和银行困境。

(二)银行危机预警的主要方法

关于银行危机预警的方法主要有Probit模型、Logit模型、KLR信号法和神经网络模型等。最早的关于宏观金融危机预警一批研究成果约出现于亚洲金融危机前后,Kaminsky,Lizondo和Reinhart(1997,1999)提出了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KLR信号分析法,并将其应用于银行业危机预警研究。Rojas-Suarez(2001)采用KLR的信号分析法对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危机构建预警指标,发现存款利率支付和利率差两项指标对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危机预警的效果较好。Jim和Eric等(2007)应用Probit模型建立银行业危机预警系统,对11个EMEAP亚太区域成员经济体预测银行业危机发生可能性。Davis和Karim(2008)以105个国家1979—2003年数据为样本,研究了在此期间爆发的102次系统性银行业危机事件,认为多元Logit模型无论是对国际性危机还是对单个经济体危机早期预警都是较好的方法。神经网络模型也是应用较多的危机预警方法,Marco(2006)选取1980—2004 年间发生债务危机的46个发展中国家年度数据,利用ANN模型对债务危机预警进行了研究,认为在一定条件下ANN模型对危机的预警效果较好。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EWSs模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一直致力于金融危机早期预警模型研究,其倡导和开发的EWSs模型主要运用两种方法:信号法(Kaminsky,Lizondo和Reinhart,1997—1999)和有限因变量概率对数模型(Berg & Pattillo,1999)。

(四)国内预警研究存在的问题

国内关于银行业危机预警的研究起步较晚,其中很多研究局限于对国外预警研究的评述,实证模型主要以单机构风险预警为主,银监会开发的银行风险早期预警系统(睿思系统)目前只是单体银行风险预警的技术方案,其功能定位于识别脆弱性机构,而非事前预警。现有的针对系统性风险的银行危机预警模型较少,且部分已构建模型的结构较为简单,如岳蓓蓓、郑循刚(2011)建立了经济增长与不良贷款率波动的VAR 模型,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方法检验了经济增长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波动之间的相关性,模型仅涉及GDP和不良贷款两项指标。现有模型的主要缺陷是核心变量不准确,时间序列长度不足。

二、基于信号法的模型构建

确定先行指标是构建危机预警模型的关键环节,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遵循经济合理性和数据可得性的原则,设计了包含金融部门、实体部门、政府部门、经常账户和国际市场等5部门46项先行指标。对于每个先行指标,以其临界值为标准划分为正常域和临界域。临界域表明发生危机的概率增强。对于每一期间而言,若一个指标的观测值超过临界值落入了临界域,则认为这个指标发出了一个预警信号。若危机在选定时间框架内发生,则信号是正确的,用A表示;若在设定的时间框架内没有发生危机,未发出信号就是正确的,用D表示。C为第一类错误,B为第二类错误。决定一个危机信号正确与否的时间框架被称为危机窗口,本文设定为30个月。在危机窗口设定后,所有样本点可以被归类为非危机期间和危机前期间。以最小化噪音信号比(Noise-to-signal ratio,NSR)设定临界值和相关的临界域。公式如下:

NSR=〔B/(B+D)〕/〔A/(A+C)〕 (1)

每个指标的历史数据都可转化为累积频率分布曲线,在该曲线上可以通过格点搜索法来估计每个指标的最小噪音信号比和临界值。确定临界值后,一个先行指标就可以被转换为二进制变量Sit,若实际数值超过临界值(发出预警信号)即为1,反之为0。信噪比越小说明指标预测危机的能力越强,反之则反是。对于任何一个有用的先行指标而言,其条件危机概率(CP)应大于无条件危机概率(UP)。

基于每个指标的预测能力,可以通过简单加总(4)和加权计算(5)的方式构建综合指标。由综合指标可以构造危机发生的概率(6)。

三、实证分析

模型从5部门46项指标中筛选出25个噪音信号比小于1的有效指标,其中21项先行指标的条件危机概率超过了50%,占全部有效指标的84%。经常账户中5项指标NSR小于1,其中贸易账户余额/GDP的同比变动指标表现最好,其临界值位于第12个百分点、NSR为0.14、条件危机概率83%,显示出较强的预测能力,反映出贸易依存度的变化与银行风险有较强的相关性。金融部门共有11项指标入选,其中NSR小于0.3的共有5项,分别是贷款占GDP比重、M1占GDP的比重、贷款增速及其同比变动、实际利率变动,其中,信贷增速的同比变动是表现最好的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许多文献提出的假设——较高的贷款同比增长率确实会增大银行危机概率。

从综合指标表现看,加权计算的综合指标Ⅰ在各个临界概率水平上都优于简单加总的综合指标Ⅱ。综合指标Ⅰ在临界概率为60%时,能正确识别出的危机前期间数比率高达73.3%。根据危机片断的设定,2008年之前的危机概率为样本内估计,2009—2011年为样本外估计。样本内的输出结果显示,在第一次危机预测中,由综合指标Ⅰ构建的危机概率在1995年12月迅速上升,持续到1996年11月,之后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从发出危机信号到1998年6月危机事件开始,先行时间为30个月。综合指标Ⅰ在第二次危机事件中的表现与前一次类似,不同的是先行时间缩短为25个月。在预测第三次危机中,综合指标Ⅰ先是在2006年5—7月发出较强信号,之后信号消失,至2007年12月信号集中出现,并一直持续到危机事件发生,从第一次发出信号到危机发生,先行时间为30个月。

综合指标Ⅱ估计的危机概率与指标Ⅰ在预测前两次危机时情形相似,但在预测2008年危机事件时表现欠佳。从样本外的预测表现看,两个综合指标在2009—2011年均持续发出了较强的预警信号,2009年2月开始连续12个月预警信号在10个以上,最多时达到14个,预警的强度超过之前任何时期。

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银行危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预测、预警的,在危机逼进时总会出现先行指标达到临界值发出预警信号的现象,这一点不只具有统计意义,也可以由相关经济理论作为解释。(2)从分部门的分析可以看出,金融部门先行指标对银行危机的预警能力明显优于其他部门,其中信贷增速及新增信贷占GDP的比重是表现最好的指标。(3)危机事件出现之前的窗口时期,往往伴随着部分先行指标由波峰到波谷的剧烈收缩,具有明显的周期性。(4)模型在样本外的预测显示,2009年以来的危机概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危机预警信号最高达到14个。

这在模型上可解读为新的危机窗口已打开,银行系统将面临新一轮的不良贷款集中暴露。根据历史经验,银行危机一旦出现将持续四五年左右的时间。

参考文献:

[1] 亚洲开发银行.金融危机早期预警系统及其在东亚地区的运用[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1.

[2]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金融部门评估手册[K].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9.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9篇

然而,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人们对金融业的综合金融产生了很大疑虑,有人甚至金融危机的产生归罪于混业经营模式。事实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根源在于过度承担风险及监管缺位,与经营模式、机构大小无关,而且在金融危机中综合金融集团表现出比分业经营机构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综合金融代表时展的特征,这种国际大趋势难以改变。

金融业潮流:分业还是综合?

回眸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其走过的是一条“混业-分业-综合化-修正综合化”的螺旋式上升路径,综合金融集团也在这一过程中应运而生并发展壮大。

伴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十八世纪以后传统的银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进入上个世纪,在银行业逐步走向自由化、集中化,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从以前的专业化经营逐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综合化初步形成。

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金融混业经营被认为是导致金融危机甚至“大萧条”的罪魁祸首。于是,各国相继通过法案,又开始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

进入七十年代后,严格的分业经营已不能适应经济自由化、集中化和国际化的要求,为规避监管的金融创新和机构扩张层出不穷,综合化经营成为潮流,一些分业经营的法规形同虚设。到九十年代以后,以综合金融集团为主的兼并扩张盛行,特别是西方主要国家的银行业掀起了兼并浪潮,如1998年的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合并案等。于是,1999年末美国宣布废除《格拉斯- 斯蒂格尔法案》,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综合金融时代的到来。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于去年出台的《金融改革法案》并非否定综合金融,而是维持现有构架下的纠偏,以进一步规范经营、控制规模、加强监管。

有人把金融控股集团的综合化经营归结为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主因之一,认为金融控股集团过长的风险链条加深了危机及其风险的传播。而事实并非如此,在危机中能够成功抵御风险并快速恢复的,恰恰是大型综合化金融集团,如花旗集团、JP摩根大通、汇丰集团等,往往有更均衡的业务结构、更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完备的风险控制能力。

与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迅速垮塌的大多是杠杆率较高、规模较小、经营模式单一的投行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如雷曼兄弟、美林及中小银行,业务集中在衍生交易、证券化资产、住宅建设和商业房地产开发等。而就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还有高盛、摩根士丹利等不少公司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

由此可见,虽然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也暴露出需要综合金融集团警醒的问题,如资本充足率偏低、杠杆率过高、风险控制体系薄弱等,但是综合金融发展的国际大趋势仍然没有改变。

可以预期,随着今后全球金融逐渐走出危机,综合金融模式又将成为各国金融业竞争的焦点。

中国平安:综合金融显威力

对于综合金融集团而言,不同类型业务收入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和替代性,使得综合金融的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小,有利于整个集团更好地抵御经济周期性风险,实现稳健发展;而且,综合金融还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成本。

在中国,平安作为最早探索金融集团发展模式的企业,在十年前就开始了战略部署,现在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综合金融架构和成熟的交叉销售模式,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快速发展并不断走向均衡,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标准的一站式金融理财服务取得了令人鼓舞的业绩。

2011年第三季度,虽然中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发展,但美欧债务危机持续蔓延,全球股市大幅波动,消费和投资信心不足,世界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对比去年,目前投资气氛更趋审慎,经营环境也更为艰难,但中国平安表示对综合金融战略下各项业务的发展前景依然充满信心。

10月26日,中国平安公布了其截至2011年9月30日九个月期间未经审核业绩。中国平安总资产较去年末增加86.9%至人民币21,894.06亿元,跃上2万亿平台,超越中国人寿成为总资产最大的保险金融集团。自7月份顺利完成了控股深发展之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之后,中国平安银行业务已覆盖全国,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综合金融战略的力量初步显现。

这是平安首次并表深发展后向市场交出的成绩单,尽管外界环境不甚理想,但平安业绩走势良好,整合成效十分明显。第三季度股票市场大幅下挫,给保险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和综合收益都带来直接压力。在金融市场大幅波动的形势下,中国平安按照既定战略, 冷静应对短期的市场形势变化,主营业务均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利润分布更趋均衡平稳。总资产突破2万亿,总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及净利润均持续增长。前三季度,中国平安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5.19亿元,同比增长13.8%。公司在第三季度由于首次并表深发展而产生了人民币19.52亿元一次性会计处理影响,若剔除因素,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4.71亿元,同比增长29.1%。与此同时,平安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1,211.32亿元,较年初增长8.1%。

本次平安三季度报受到市场特别关注,原因之一在于集团首次将深发展财务数据并表,平安综合金融框架下的保险、银行、投资三大支柱更趋平衡。并表后平安的银行业务为集团贡献利润共计人民币53.22亿元,其对平安利润贡献占比超过1/3。

相较于平安,单纯经营保险业务的中国人寿情况却不太乐观。根据三季报显示,中国人寿前三季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67.17 亿元,同比下降33%,单季净利润为37.5 亿元,同比下降45.7%。分析认为,从业务增长到投资状况,寿险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作为经营寿险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中国人寿业绩的下滑难以避免。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平安综合金融的经营模式逐渐发力,合并银行业务后,平安集团的利润结构更加稳定,并且在可持续性方面或将超过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在目前寿险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其综合金融优势更加凸显。

保发展:强化公司治理

勿庸讳言,综合金融并不是空中楼阁,而是一个严谨、庞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虽然,目前平安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个资本领域,这一方面令市场对其未来经营充满信心,但另一方面其内部整合和管控的难度也进一步提升。对此,中国平安的答案是,居安思危,依靠有效而完善的公司治理模式和充分、透明而完整的信息披露。

平安集团副董事长孙建一曾说:“通过良好的公司治理,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打造无可复制的竞争优势,是平安综合金融的核心,也是我们能够在23年间高速成长的根源所在。”他表示,这其中包括清晰的董事会决策机制,明确的分业经营管理架构和优秀的内部法人治理文化。

打造高效董事会: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 目前平安集团董事会共有董事19人,其中外籍9人,占比近50%。董事中既有由摩根、高盛、汇丰等金融机构入股带来的国际董事,也包括平安自己聘请的管理层董事,并且他们大多都是保险、会计、法律、管理等领域的专业、资深人士,有着十年以上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就国际化和专业化程度来说,平安的董事会人员构成堪称业界翘楚。”一位曾参与搭建平安管理架构的麦肯锡咨询专家表示,董事会制度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董事会受股东委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是公司最高行政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必须保证董事会独立、有效运作,因此,跨国大公司普遍重视董事会的组成和决策机制,以此确保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与准确性,使整个公司在发展航程中不偏离方向,“平安非常注重对外学习,显然受其影响甚深。”

据了解,目前平安集团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审计与风险管理、战略与投资决策、提名和薪酬四个方面制定各项细则,同时,为保证董事的知情权以及掌握充分的决策信息,平安在提交到董事会上讨论的有关重大议案时,均需要先由董事会下的公司执行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有关负责人向全体董事进行专项报告并列席董事会,回答董事们的质询。

搭建分业管理“防火墙”:成就中国平安的,还有其明确的分业经营管理架构。平安是国家确定三家综合金融试点企业之一,与另外两家金融集团相比,它的差异化体现在分业综合金融体制,这是按照国务院曾经要求平安 “集团控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整体上市”设立的。

具体来讲,集团作为控股方,不经营具体业务,而是履行好资本配置功能,并做好监督职责。平安集团通过整体上市,从外部获取资源,分配给内部子公司,自上而下配置资源。集团重在明确方向,制定规则,履行资本筹集、战略规划、合规监督、品牌经营、整体协同等五大核心职能,在集团及各子公司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价值。

“这样实际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平安把金融作为主业,但本身不经营具体业务,只控股各不同领域的子公司。” 前述麦肯锡咨询人士认为,集团控股的好处在于法人治理结构清晰、健全,信息披露充分、完整,经营透明度高,不仅可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而且与花旗、汇丰等国际领先金融集团一致,容易得到资本市场的高度认同。

对此,平安高层人士也表示,平安并不是单纯的机械式引进金控管理理念,而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推动全面内部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比如在集团整体层面建立规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领先的经营机制,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监管要求的内控管理体系,同时,旗下证券类、银行类业务公司也分别接受证券和银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

据了解,平安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形成了具有平安特色的防火墙机制,包括平安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法人治理防火墙、资金管理防火墙、财务管理防火墙、信用防火墙、关联交易防火墙及信息安全防火墙等,通过防火墙机制的合理设计和有效运行,防范系统性风险及子公司之间的风险传递,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满足监管要求,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培育“法、理、情”的治理文化:如果说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制度化管理是做到了形似,那么通过企业文化将公司治理的意识融入每一个员工的头脑里,才算是做到了神似。

“平安成立20多年来,完成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建立了一整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机制和文化,让整个公司充满生机活力。这几年平安所做的主要是通过‘法、理、情’落实管理制度,这需要克服种种观念和习惯上的桎梏。”平安集团副董事长孙建一说,中国传统的人情和利害观念过度涉入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往往会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平安当个人感情与公司的制度、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绩效考核、KPI指标乃至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一切都已规矩为先,制度至上。

这种治理文化在平安内部是法为第一、理为第二、情为第三;在平安人看来,法是基础、是底线,不得有丝毫逾越,否则事业基础就会崩塌;理为支撑,是企业经营的骨架,容不得侵蚀,否则不能成就大业;情为连接,是企业经营必要的柔顺机制,帮助公司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效率。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 保险消费者 消费者保护

2008年9月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这场危机对中国的保险业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现状

在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侵害问题十分严重。

(一)法院保险纠纷案件

郑伟(2012)指出,全国受理的保险纠纷案大幅上升,2005-2010年,全国法院受理保险纠纷案分别为14465件,18268件,21635件,41752件,59747件。08年金融危机后三年的纠纷案件是前三年的四倍。

(二)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郑伟(2012)指出,2006-2010年,保监会处理群众投诉量年均增长11.7%。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保险消费者权益陷入困境的原因

在金融危机未平息时,国内学者对保险消费者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给出意见。

(一)保险消费者保护机制框架不完善

1、法律制度的缺失疏漏和模糊

石富覃(2012),刘志坚(2012)认为,(1)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不足。(2)保护监管薄弱,存在监管空白。(3)维权途径缺失,现行法律制度没有相应救济途径。(4)金融市场主体服务意识淡薄。

2、保险监管制度不足

赵卫军(2011)指出(1)分业监管制度体系;(2)监管信息不对称;(3)保险监管标准缺乏统一;(4)保险监管立法滞后,法津框架体系不完善;(5)腐败寻租;(6)监管宽容和道德风险造成低效率。

综上, 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体制问题,我国保险消费者保护的法制现状还有诸多不足。

(二)保险公司与保险市场的不成熟

1、保险公司面临困境诸多

杨明生(2009)指出(1)存在资产负债匹配风险;(2)产品定价的风险;(3)准备金不足使未来现金流不足;(4)巨灾难以防范。

2、保险市场发展不够成熟

邢楠(2012)提出,保险业处于发展初期,一与国民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不相适应;二与和谐社会建设不相适应;三与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四是与金融体系改革不相适应。

综上,保险市场存在巨大发展空间也面临巨大挑战,这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极大困难。

(三)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和认知不够

尚颖(2011),贾士彬(2011)指出:一是消费者认知能力不足;二是消费者为被充分引导。

综上,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大部分消费者对保险理解不足导致诸多问题。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保险消费者保护的对策研究

(一)着力构建消费者法律和监管体系

1、法律制度的完善

康耀坤(2011),衷正(2011)提出,借鉴美国欧盟法律制度达到完善我国法律的目的。我国的法律制度值得借鉴的是,建立全局性的监管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更为透明简单的金融产品,将大型的金融机构变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控重点。

2、保险监管体系的提升

王文娟(2008),崔冬初(2010),张舒(2011)提出,偿付能力的监管是国家对其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1)报送真实的业务数据和监管报表;(2)建立科学的监管信息系统;(3)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及监管标准进行比较分析。

综上,着力构建全面稳定的机制框架才是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核心问题。

(二)保险行业自身寻求突破

陈聪(2009)提出,(1)细分市场需求,找寻市场定位。(2)拓展销售渠道。(3)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综上,保险行业自身的发展主要包括市场创新,合理竞争,优质服务,培养人才等。

(三)加强对保险消费者的教育

李树利(2009)张慧(2011)提出,保险机构中介机构和教育机构负责落实保监会、行业协会对消费者教育的工作,把消费者教育渗透到经营管理当中。

综上,保险机构和教育机构大力宣传和科学教育可以改善和加强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

四、国内学者相关研究的简要评述

综合上述学者观点,我国保险消费者保护体制建设刚刚起步,09年新修的《保险法》首次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确立为保险监管的法律范畴。面临当前保险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诸多问题,当务之急是快速有效解决。保护保险消费者是后金融危机时代保险监管的主要目标,是保险行业的的核心价值。

参考文献:

[1]陈聪.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与保险业的科学发展[J].2009

[2]崔冬初.美国保险监管制度对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启示[J].2010

[3]康耀坤,衷正.美国、欧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J].2011

[4]李树利.浅析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J].2009

[5]石富覃,刘志坚.论后金融危机时代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2012

[6]尚颖,贾士彬.透视保险认识盲点 呼吁我国保险的显性化[J].2011

[7]邢楠.对保险消费者概念的商榷―兼论保险相对人权益保护范式的选择[J].2012

[8]王文娟.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问题与对策[J].2008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1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2008-2009 financial targets set of the textile and apparel industry of eight state-brand and provincial-brand companies, this paper gets profitability and growth capacity, operational capacity, solvency three factors to measure the ability against financial crisis by statistical factor analysis, then uses two samples t test method to test whether there ar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national brands and local brands on anti-crisis capabilities, empirical analysis shows that differences exist at a certain confidence level.

关键词:名牌产品企业;抗金融危机能力;因子分析;两样本t检验

Key words: brand companies;anti-crisis ability;factor analysis;two samples t test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3-0031-02

0引言

在2008年的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时,由于“毒奶粉”等事件,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名牌评价的活动,于是有关中国名牌评价工作是否对提高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成为争论的焦点。与此同时,美国次贷危机从2008年9月开始全面升级,演绎了全球金融历史的一次极其严重的危机,并蔓延至实体经济,整个全球经济增长减缓,我国经济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金融危机恰好是一场对所有企业共同的“体能测试”。在金融危机下,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名牌产品企业的表现如何,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为此,对金融危机中的“名牌产品”获得企业的表现进行调查研究,对其抗金融危机能力进行测度,并检验名牌级别越高,抗风险能力是否更强。考虑到数据获取的难度和行业间的差距,本文选择纺织服装行业中上市的8家中国名牌产品和8家地方名牌产品企业的抗金融危机能力进行评价和比较。

1抗金融危机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通过上述16家企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的2008-2009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来衡量企业的抗金融危机能力,现有的财务指标一般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几方面[1-3]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考察,考虑到现金流的数据比较难收集,因此从剩余四方面的指标来考察,如果在受金融危机影响期间企业在这几方面的综合评分存在优势,那么从侧面可以反应企业的抗金融危机能力较强,本文的评价指标集为T={A={A1净资产收益率,A2经营净利率,A3经营毛利率,A4资产净利率,A5成本费用利润率},B={B1流动比率,B2速动比率,B3资产负债率},C={C1应收账款周转率,C2存货周转率,C3总资产周转率,C4期间费用率},D={D1销售收入增长率,D2净利润增长率}} 。

2因子分析的数学模型

因子分析[4]是通过研究多个变量间相关系数矩阵的内部依赖关系,找出能综合所有变量的少数几个随机变量,这几个随机变量是不可测量的,通常称为因子。然后根据相关性的大小把变量分组,使得同组内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高,但不同组的变量相关性较低。各个因子间互不相关,所有变量都可以表示成公因子的线性组合。因子分析的目的就是减少变量的数目,用少数因子代替所有的变量去分析问题。

设有N个样本,P个指标,X=(X1,X2,…,Xp)′为随机向量,要寻找的公因子为F=(F1,F2,…,Fm)′,则模型如下:

X=aF+aF+…+aF+εX=aF+aF+…+aF+ε…X=aF+aF+…+aF+ε

称为因子模型。矩阵A=(aij)称为因子载荷矩阵,aij为因子载荷,其实质就是公因子Fi和变量Xj的相关系数。ε为特殊因子,代表公因子以外的影响因素,实际分析时忽略不计。对求得的公因子,需要观察它们在哪些变量上有较大的载荷,再据此说明该公因子的实际含义。如果难于对Fi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需要进一步作因子旋转,以求旋转后能得到更加合理的解释。因子分析有两个特点:

其一,模型不受量纲的影响;

其二,因子载荷不是唯一的,通过因子轴的旋转,可以得到新的因子载荷阵,使解释意义更加明显。

假设主因子的特征根为λi,主因子得分为Fi,则综合得分:

F=λ(λ)F。

3抗金融危机能力的评价分析

3.1 数据来源和处理数据来源于上市的8家中国名牌产品和8家地方名牌产品企业的2008-2009公布的财务报表,根据原始数据计算本文的指标集数据,考虑到量纲问题,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3.2 因子分析结果和分析因为只有在数据存在部分相关性的情况下,用因子分析评估比较好,故我们检验数据是否适合于因子分析。一种常用的方法利用SPSS做KMO检验,如表1,KMO=0.0631>0.6,巴特利球型检验的相伴概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由此本文认为指标变量适合做主成分分析。

通过因子分析法,提取主因子的条件是特征根大于1,利用SPSS16.0得出特征根大于1的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和因子载荷阵,如表2和3,将有较大载荷的指标综合为一个因子,盈利能力指标A1-A5和成长能力指标D1-D2方面的指标综合为一个“盈利和成长能力”因子,特征根为5.77;C1-C4综合为“营运能力”因子,特征根为3.84;B1-B3综合为“偿债能力”因子,特征根2.37。用特征根的比重作为综合评价的权重,故盈利和成长能力因子的权重w1=5.77/(5.77+3.84+2.37)=0.48,营运能力因子的权重w2=0.32,偿债能力因子的权重w3=0.2。

利用权重w1,w2,w3和得出的主因子得分(表4中第3-5行)计算出综合得分(表4中第6行)。接着我们从盈利和成长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综合得分的平均得分角度对国家名牌和省级名牌进行比较。国家名牌企业的盈利和成长能力平均得分为0.58大于省级名牌的-0.58,国家名牌企业的营运能力平均得分为-0.11小于省级名牌企业的0.12,国家名牌企业的偿债能力平均得分为-0.15小于省级名牌企业的0.15,国家名牌的加权综合得分的平均值为0.22大于省级名牌的-0.21。因此,从平均数来看,国家名牌企业在盈利和成长能力有较大的优势,但在营运和偿债能力上省级名牌企业的优势更加明显,在综合得分上国家名牌企业的平均得分大于省级名牌企业。

3.3 成组设计两样本均数的比较上面我们对国家名牌和省级名牌的各方面得分和综合得分从平均值的角度进行了比较,但是两组在各方面和综合得分的差异是否显著,我们必须运用SPSS做统计上的两样本t检验[5]。

通过表5,可以看出国家名牌和省级名牌在盈利和成长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综合得分上的方差齐性检验均通过(sig>0.05),在方差齐性的基础上进行等均值的t检验,盈利和成长能力的P=0.015,小于显著性水平0.05,拒绝国家名牌和地方名牌的盈利和成长能力均值相等的原假设;在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方面则相反,接受均值相等的原假设。对于综合得分来说,P=0.168,在显著性水平0.05条件下接受原假设,而在显著性水平0.2条件下则拒绝原假设,也就是说我们有80%的把握认为国家名牌在综合得分上和省级名牌存在差异。

4结论

金融危机期间,国家名牌产品企业在盈利和成长能力上的优势比较明显,虽然省级名牌的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平均值大于部级,但从统计检验上看优势并不明显,因此认为省级名牌和国家名牌的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差不多。同时我们有80%的把握认为国家名牌企业的抗金融危机能力的综合得分大于省级名牌产品企业。

中国名牌战略的实施使得企业在技术标准、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品牌价值等方面获得提高,评出的国家名牌在以上几方面更是同行中的佼佼者,故在金融危机这样大的影响下,更能表现出较强的抗金融危机能力,再加上这几年推行的卓越绩效评价使得名牌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这种内力的提升是抵抗金融危机最有效地方法,因此我们要大力推行卓越绩效评价,提高企业的“内力”来抵抗各种危机。

参考文献:

[1]企业财务危机的灰色综合预警模型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28-29.

[2] 张昕源,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分析[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82-84.

[3]王璐,企业财务危机组合预警与控制应用研究[D].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39-40.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2篇

Abstract: After the globe financial crisis of 2008, more attention was paid to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financial risk. The origin, measurement and countermeasure of systemic financial risk over recent years were overviewed.

关键词: 系统性金融风险;成因;对策;综述

Key words: systemic financial risk;origin;countermeasure;overview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9-0163-03

0 引言

自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风险控制与管理方面成为经济学研究热点,其中系统性金融风险得到重新审视。国际上系统性风险的研究不多,往往放在金融危机大框架下加以讨论[1],尚未形成一个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2]。迄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尚无统一定义,界定金融风险的侧重点也不一致。既有以美联储主席伯南克等为代表(Bernanke,2009)强调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害范围之大,足以威胁整个金融体系以及宏观经济[3];也有以Gonzalez-Hermosill和Kaufman为代表,侧重风险传染属性,即单个事件通过影响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损失扩散的可能性;或以Minsky为代表侧重强调系统性金融风险引起金融功能丧失的或然性;此外,还有侧重强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实体经济的严重危害。十国集团(Group of Ten,2001)在De Bandt and Hattmann (2000)[4]研究的基础上将系统性风险定义为:单个冲击事件导致部分金融体系信心崩溃、经济损失或不确定性增加,甚至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危害的风险[2]。国内学者基于以上观点给出较综合的定义:整个金融体系崩溃或丧失功能的或然性。与单个金融机构风险或个体风险相比,它具有复杂性、突发性、传染快、波及广、危害大五个基本特征[2]。或者说,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若干银行金融机构发生同一性质的风险事件,如某类金融产品或某种业务等,导致所有经营或持有此类产品、从事该业务及与之关联的金融机构都将受到风险的影响,遭受风险损失,严重的甚至还可能威胁整个金融体系以及经济社会的稳定性[5]。

通过比较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金融脆弱性、集中度风险等概念,可进一步把握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质内涵。葛志强等(2011)以及张晓朴(2010)认为金融危机是一个取值非“是”即“否”的哑变量,而系统性风险是一个连续变量[6],认为系统性风险具有现实观察的或然性,金融脆弱性则是导致或加大这种或然性的成因之一。尽管二者的边界较模糊,但学术研究中的侧重点仍然相对清晰[2]。魏国雄(2010)认为集中度风险是缩小了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集中度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扩大了的集中度风险,是集中度风险的外延和扩展,而金融危机则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继续扩大与加剧[5]。

1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成因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5-0048-05

我国“两会”期间,放宽银行综合化经营限制的呼声再起。尽管现行《商业银行法》仍未完全放开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但近年来银行频频“曲线”涉足基金、金融租赁、保险等领域。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资银行来说,综合经营更是其应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以及金融国际化冲击的有效策略。而最新公布的2012年年报显示,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星星之火”正呈燎原之势。

一、商业银行经营面临严峻挑战

综合当前金融经济环境变化和趋势,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促使中资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

首先,中国商业银行面临金融脱媒的挑战。长期以来,间接融资是我国融资的主要渠道。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和金融市场不断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利用新的金融产品,不仅与商业银行争夺存款市场,而且还争夺银行的优质客户。一些优质客户凭借自己的信用直接绕过银行这个传统的信用媒介,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从金融市场上取得较为便宜的资金,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直接融资地位上升,间接融资地位下降,即出现了金融脱媒现象。融资非中介化已经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随着金融脱媒的深化,一方面,更多居民将银行的储蓄存款“搬家”,去追求收益更高的金融资产,导致银行储蓄客户流失;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迫使银行信贷客户遭受分流。由此可见,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一场客户争夺战,取胜的关键在于能否具有便利、高效、准确的优质服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而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则有利于金融业务进行有效整合,通过多元化经营满足客户、降低成本、创造利润。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利率市场化的挑战。自2006年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连年加快,目前已经从1996年以来放开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到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直至放开人民币各类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从而导致存、贷款利差出现相当幅度的缩小,利率风险将成为国内商业银行重要的经营风险。2012年6月8日央行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迈出实质性步伐,预示着我国银行业传统依靠利差的盈利模式将出现颠覆性变革。商业银行亟需通过谋求综合经营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并以此降低对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实现业务的多元化,从而弥补利润缺口,增强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再次,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外资银行的冲击、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特别是原本单一经营模式不可持续性的挑战逐步显现。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的持续提升,中资银行“走出去”以及外资银行“走进来”步伐加快,中外银行将在全球金融舞台上展开竞争。金融业的开放,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开放意味着国内金融机构正在接受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人民币国际化更是不可逆转。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业开放和自由化程度的变化会影响银行体系内部经营管理和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从而改变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面对已经实行综合化经营,并在金融危机后逐渐恢复元气的国际金融控股集团,我国金融业需要加快发展综合化经营,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本土金融控股集团,应对国际金融业的挑战。因此,实现银行综合化经营也就在所难免。

除了上述三大挑战之外,商业银行因其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还可能面临经济周期变化的考验。将来中国的经济很有可能转入中低速增长时期,银行很难再通过把资产规模做大来获取利润。在商业银行拓展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的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进入到了传统银行业务领域,并在该领域与银行进行竞争,金融脱媒现象将更加明显。同时,对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的监管将趋严趋紧,监管标准将逐步与国际接轨,监管重点将集中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和内控机制等方面。

二、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独具优势

金融综合化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各业跨业交叉经营,无分业限制,或在有一定限制下以某种方式达成实际上的金融各业交叉经营。银行业综合化经营是金融综合化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是指银行业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相关业务,实现银行、保险、证券各业产品边界不断模糊与融合这一有机的结合过程。在西方国家的相关正式文件中,有对金融综合化经营的企业使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提法。1999年2月,巴塞尔金融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管协会提出了多元化金融集团的说法。在德国,由于银行可以经营除货币发行以外的所有金融业务,包括投资信托、证券、保险等,故有“全能银行”之称,即“具有全部金融业务功能”的银行。

综合化经营同时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内部综合化经营和外部综合化经营。内部综合化经营指银行内部通过产品创新或交叉销售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外部综合化经营则可以理解为公司组织层面的综合化经营,是指通过新设或控股独立的子公司来开展综合化金融业务。综合化经营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有效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更好满足广大金融消费者需求的客观要求,是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

从历史上看,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的经营模式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历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从战后至今一直实行混业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放弃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制度,向银行、证券、保险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综合化金融方向发展。1986年,英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放松管制以促进各种金融机构业务的相互渗透,逐渐向金融综合化方向发展。1997年,日本推出金融体制改革一揽子方案,放宽对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限制,允许跨行业经营业务。伴随着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合并,1999年,美国正式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跨业经营,标志着长期实行金融分业制度的美国在世纪之交最终废弃了这一制度。由此可见,国际金融业综合化经营一般都是发端于银行业,由银行业的综合化经营逐步推及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

根据资产组合管理理论,投资的多元化能有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综合化经营是金融企业分散经营风险的良好方式。集团收入来源多元化,可以靠改变原有产品结构使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也可以靠其他领域的产品来开拓市场,互相弥补,从而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平滑财务指标的波动,降低集团整体风险。同时,集团资产配置选择更为广泛,可以低成本、自由灵活地将各类资产、负债及其他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增强抗风险能力,而单一业务的金融机构则没有这种优势,导致经营风险过度集中,不利于稳健持续经营。此次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早陷入挤兑风波的英国“北岩银行”,就是因为业务过度集中于住房贷款,在美国次级债务危机的冲击下变得不堪一击,陷入破产境地。同样,雷曼兄弟、贝尔斯登、美林证券等华尔街投资银行也因次级债危机,股价大跌,高管辞职,经营混乱,最终导致了破产或者被兼并的厄运。而那些实施综合化经营策略的金融机构,如汇丰集团、摩根大通集团、美国银行和德意志银行则依靠其他领域的盈利弥补了损失,有效减缓了金融危机的冲击。

当然,此次金融危机也暴露了金融综合化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不会影响其未来的持续发展。在危机逐步企稳之后,国际大型银行继续着力发展综合化经营业务,其综合化经营指标出现反弹,部分大型银行的综合化经营程度甚至已经超过危机前。

三、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历程

21世纪,中国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经逐步展开,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走在了实践的前列。这既是全球主流银行近年来发展的自觉选择,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综合化经营受监管政策推动的效果明显

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很大程度上受监管政策的制约。2005年,国内商业银行获批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7年,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2008年,银监会和保监会签署了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年底,银监会又颁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这为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带来了新机遇。在政策推动下,国内商业银行逐渐建立起囊括基金、投资银行、保险、信托等多种业务领域的综合型经营平台。

(二)综合化经营的领域进一步拓宽

从涉足的领域看,在金融租赁方面,随着银行新设金融租赁公司政策的放开,截止到2010年底,共有9家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投行业务方面,各家商业银行通过业务创新,业务经营范围不断得到扩张,比如,有的银行推出了与PE等机构的合作新模式,将原有基本限于常规性托管业务的合作关系深入到财务顾问、客户推荐等层面,部分银行甚至已经获准通过旗下子公司开展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此外,在部分银行涉足信托、保险等领域的示范效应下,不少银行都在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综合化经营。

(三)部分银行意欲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

2008年,随着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部分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雏形更加完善。以交通银行为例,通过2008年的运作,建立了以银行为主体,包括交银保险、交银国际、交银信托、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租赁等机构在内的综合性金融集团的构架,“大金融”特点十分明显。事实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基本上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除了大型银行,一些金融控股基础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资源整合,也逐步做实金融控股集团。例如,光大金融控股集团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集团所属企业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公司等,并在香港拥有光大控股和光大国际两家上市公司。

(四)综合化经营或再提速

目前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整体上讲还是处于试点推广阶段,而且综合化经营目前主体都是按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来推进的,还缺少相关的法律和管理规定。但最新公布的五大行年报显示,商业银行对于加速综合化经营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建设银行称,该行在发展好银行主业的同时,将加快发展保险、信托、投行、基金、租赁、证券等非银行业务,构建市场互为依托、业务互为补充、效益来源多样、风险分散可控的经营构架。交通银行也表示将继续推进综合化经营,强化银行与非银行板块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子公司产品嵌入集团产品线,同时提升子公司的专业竞争力和行业排名,加快发展,增强反哺能力,提高综合贡献度。从总体上看,五大行将会进一步实现综合化经营。而最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防火墙制度,确保局部领域风险之间不形成传递,保持良性发展。

四、中资银行综合经营星火燎原

利率市场化时代,息差收窄,金融脱媒冲击存贷款客户资源,金融国际化引发内外冲击等,面对这些问题,如何应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商业银行无一例外给出了相同的答案:转型。从五大行的年报来看,综合化经营带给银行的不仅是经营范围的扩大,所产生的效益也日益显现,成为多家银行利润的新增长点,正可谓是星火燎原。

(一)利润贡献度有所提高

对于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来讲,2012年,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带来了冲击,同时也带来了改变——截至2012年末,五大行的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对整个集团利润的战略协同效应也日渐提升。其中,建设银行表现突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建设银行已拥有境内外8家经营性子公司和26家村镇银行,业务覆盖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投资银行等多个行业,该行子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608.39亿元,同比增长28.9%,建设银行各项非银行业务也可谓“全面开花”:建信信托净利润增长78.4%,行业地位跃升至第二位;中德住房净利润增长72.9%;建信人寿净利润增长50.4%;建行亚洲净利润增长30.4%;建信基金净利润增长15.9%。子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1.39亿元。

五大行中,综合化经营牌照最齐全的是交通银行。截至2012年末,该行控股子公司(不含英国子行)资产总额达人民币915.90亿元,较年初增长46.88%;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2.74亿元,同比增长17.96%,对集团2012年利润贡献度达到2.18%,同比提高0.05个百分点。6家非银行子公司资产总额较年初增长43.97%,占集团资产1.58%。其中,交银国信存续信托规模达人民币15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交通银行年报称,该行以“板块+条线+子公司”协同模式为依托,以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提升子公司发展、协同、竞争三大能力,打造子公司流量业务、航运金融和财富管理三大特色,坚持走内涵式集约化综合经营道路,努力打造集团综合经营优势。

此外,其他各行多元化经营也各有亮点。如,工商银行的工银租赁2012年末总资产1190.49亿元,增幅达41.8%;净利润11.66亿元,增幅达34.8%。中银集团人寿2012年实现净利润6.15亿港元,同比增长14倍。可以说,在中间业务增幅下滑、五大行盈利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加速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正在成为各行弥补利润缺口、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把利器。

(二)保险基金成两大亮点

综观2012年五大行在综合化经营上的运作,保险和基金两个方面的收获颇丰。

首先,2012年银行系保险公司发展迅速,成为银行综合化经营中的一大亮点。7月19日,由工商银行控股的工银安盛人寿保险开业,使其除银行以外的金融牌照增加到4张;同月27日,建设银行对旗下建信人寿保险的增资申请获批。11月27日,建设银行完成了收购美国银行持有的建信租赁24.9%的股权交割手续,使建信租赁成为其全资子公司。11月21日,农业银行收购嘉禾人寿51%股份获批,至此五大行已全部将保险牌照收入囊中。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中银保险资产总额72.63亿元,实现保费收入41.45亿元,同比增长43.2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约28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3.22亿元,同比增长648.31%。工银安盛总资产达到109.51亿元,净资产26.91亿元,保险业务收入47.53亿元,居合资保险公司第二,同比增长197%。农银人寿总资产235.12亿元,净资产19.91亿元,全年实现总保费收入41亿元。

其次,银行系基金公司2012年也迎来快速增长。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工银瑞信旗下共管理28只共同基金和多个年金、专户组合,管理的资产规模约1568亿元,总资产10.13亿元,增幅17.7%,净利润1.97亿元,增幅10.1%。建信基金共管理28只基金产品,总资产7.21亿元,净资产5.75亿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31亿元。中银基金2012年末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1001亿元,突破千亿大关,比前年末增长130%,同时资产总额达到8.22亿元,实现净利润 1.79亿元,同比增长4.3%。

五、中资银行综合经营实现路径

虽然国有大行的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等非银行业务发展较快,但由于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应该说综合化经营的程度还是比较低的。2013年初,银监会在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为了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将“审慎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两会”期间,金融界代表再次呼吁加快银行混业经营步伐。而目前兴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获批,银行系基金公司又扩容。应该说,银行拓展综合化经营正面临良好机遇。

机遇面前,当前各家银行都在摸索转型道路,银行要提升中间业务收入,需要调整业务结构,以多渠道、多元化的经营来改变盈利模式,而综合经营是商业银行转型的主要路径。次贷危机之后,曾有观点认为,金融业综合经营激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但是,实践表明,综合经营并不是金融危机发生的直接或内在原因,次贷危机之后,部分国际银行的综合经营程度甚至超过了危机前水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金融危机导致我国金融监管加强,但这与我国以商业银行为主导,投行、信托等金融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发展情况大不相同。从政策导向来看,中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的大方向是确定无疑的,可以预期,今后商业银行将继续稳健地推进综合经营。由于投资银行、基金、金融租赁、保险这几项业务的发展前景不同,政策限制、投资规模及经营难度也不尽相同,各商业银行在综合化经营的选择上,可能会有所偏好,而不是齐头并进、遍地开花。从具体业务来看,由于保险业务涉及的专业保险内容较多,与商业银行主要经营业务对象出入较大,且在管理文化方面,保险经营风险的大数法则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潜藏着管理风险。故商业银行可能更多以投资入股或并购的方式进入保险业务,自行发起设立的可能性较小。而金融租赁、基金、信托等业务不仅前景广阔、可依托商业银行广泛的客户资源和便利的销售渠道发展自身业务,而且,金融租赁等业务也是融资贷款的一种方式,业务模式与商业银行有类似之处。因此,商业银行在金融租赁、信托等业务领域可能较易入手。

总之,从我国银行业发展来看,大银行得天独厚的渠道优势增强了其开展基金、保险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有关金融业综合经营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体系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逐渐匹配,为银行业综合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这都为商业银行深化综合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未来将会呈现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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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志刚.中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战略的实施研究[J].金融论坛,2012,(9).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4篇

两年前,温州获批全国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时,人们寄望温州“金改”可以诞生温州本地的民营银行,以此解决温州民间企业融资难等困局,进而化解因2011年民间借贷而引发的温州危机。

然而两年过去,温州危机并没有彻底解决,因此而产生的企业凋敝、房价下跌仍在蔓延。姗姗来迟的民营银行试点,并没有体现出给温州的特殊政策,温州“金改”所取得的成效与人们的预期尚存相当的距离。

“民营银行解决不了温州融资难题”

3月11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透露,目前已经选择一批民营资本共同参加第一批5家民营银行的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将采取共同发起人的制度,每家试点银行的发起人不得少于2家民营资本。

在5家民营银行中,温州占据了一个半:温州本地企业正泰集团和华峰集团共同发起组建一家;温州籍企业家创办的均瑶集团将与复星集团共同设立一家。

“我原以为(设立民营银行)只会允许温州金改试验区先行先试,而最终结果是全国各地开花了,但这也超出了我的预期。”温州理财师协会、金融家计划的发起人陈曙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陈曙认为,如果没有两年前在国家层面设立温州“金改”特区,民营银行的改革推进就不会这么快。如今各地纷纷组建民营银行,正是“沾了温州金改的光”,“当初温州各界在设计温州金改时,就已经把设立民营银行作为温州金改的主要内容。温州民间资本雄厚,而民营银行的区域性和草根性有利于其服务更广泛的金融消费者,促进银行业的包容性发展”。

但具体到温州正在组建的首家民营银行,陈曙认为,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温州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仅仅依靠一家民营银行是无法解决的。而除了民营银行外,温州更需要综合性、多样性的金融业态。比如引进私募创业基金、股权基金等金融体,才能逐步、 彻底解决温州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再议危机根源:

是金融过剩,而非金融短缺

“温州人一直有敢闯敢试的创新精神,我们一直走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最前沿,温州就像中国经济的温度计,这里发生的任何现象都比别的地方早,本轮温州以房地产暴跌为表象的危机,接下来在国内其他地方也会发生。”温州经济部分泡沫正在破裂,奥康集团董事长王振滔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对温州经济来说,最大的“雾霾”是温州的金融环境,“温州企业的借贷危机还没有完全化解。”

2011年5月,温州市政府请华尔街投资家刘君博士来温州做演讲。

演讲结束,陈曙开车送刘君去温州机场,他特地把车停在机场所在的永强镇,指着城区说:“刘博士,如果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话,这里就是一个发源地,请你记住这个地方,这里叫永强。”

永强镇,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这里聚集了合成革、不锈钢等生产企业,曾经是全国闻名的皮革和不锈钢生产制造中心。2011年前后,永强流行着一段顺口溜:“我的家乡在龙湾,有个地方叫永强;远看永强像天堂,近看永强像银行。”——银行,即指永强盛极一时的民间借贷。

“以前人人都做实业,但在2011年前后,人人都涉足‘高利贷’——所谓的民间资本游戏,地上、地下的钱庄就有3000多家。”陈曙向本刊记者回忆说。

据201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为1100亿元,占温州全市银行贷款额的20%。

温州中心支行当年二季度的调查显示,民间借贷参与规模首次超越房地产、股票、基金等投资方式。依据该调查,当时温州已有89%的家庭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

“有一个说法是温州民间资金有6000亿,也有说一万亿的,但这些也没有调查依据。但总体来说,比官方公开的1100亿要多,但也没有传说的那么庞大。”原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温州市经济学会会长马津龙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回头看,多数温州企业家认为,正是金融过剩而不是金融短缺,造成了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从宏观政策层面看,民间借贷本身为大型银行外的金融服务的补充,其集中爆发的原因正是因为银行银根宽松之后突然收紧的结果。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引发机制是2008年之后急剧变动的货币政策和房地产调控双重叠加的结果。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民营医院温州康宁医院执行院长王莲月对《中国经济周刊》说,“温州爆发危机的原因除了人性的贪婪外,也与政府的政策引导有关。之前的政策太宽松,很多企业以发展实体经济的名义去贷款,钱很容易就可以拿到手里,然后便被用作自己的高风险投资。但后来政府政策一紧,于是就出现了问题。”

“就像在房间里一会儿给你开冷空调,一会又开热空调,你不感冒也会打个喷嚏。”王振滔认为,政策缺乏连续性是导致危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不正常也直接引发了企业危机,“没有一家银行会给企业雪中送炭。银行对一般的企业都只提供短贷,很少有长贷的,最多也就贷一年、半年。而我们企业的项目很多都需要三四年才能完成,有的时间更久,一年的短期贷款怎么能支撑项目的发展?而且国家政策一旦有变动,银行就收紧银根,更不愿意为企业雪中送炭了。”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星认为,除上述外部原因外,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根源,正映射出温州实体经济出现的问题。危机的爆发与早几年温州企业过度投资也密不可分。

马津龙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制度根源就是我们现在半市场、半计划的经济环境中,一方面是民营企业,一方面是垄断企业,这种制度的安排,必然会发生碰撞。如果制度上不做改革或调整,在温州发生的危机也会在其他地方发生。

马津龙强调,不能因为爆发了危机就否定民间借贷本身。在他看来,温州民间借贷并不存在普遍的“高利贷”现象。“就存贷利差来说,国有银行垄断造成的极低存款利率基础上的较高贷款利率,才是真正意义的高利贷”。

“金改”无突破?

2012年3月,温州成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两年过去了,一些温州人对“金改”越来越持质疑态度。

在他们看来,首先,温州“金改”并没有对化解危机、改善企业融资起到直接作用。

“金改”后,温州成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2年4月26日成立到2013年12月31日,该中心累计成交额为10.08亿元。

作为探索温州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的试点,许多接受采访的企业家认为,这一平台所起的作用有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解决,甚至融资更困难了。

据记者了解,温州“金改”以来,在各项改革政策没有完全落地,很多改革措施还在酝酿之中的情况下,温州的融资环境正在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

一方面,原本就信用较好、生产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融资环境更好了;另一方面,其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了,融资的难度更大。

温州以间接融资、短期融资为主的金融特点,本身就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也给了一些机构追求短期追高利的机会。而这一现状并没有因为金改带来实质性的改观。

其次,一些企业家认为,目前,温州的金融环境并没有因为金改而发生实质突破。

在被批准为“金改”试验区之初,温州金融办主任张震宇曾描述过一幅“金改”蓝图:1000万元以上资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投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50万、100万、2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可以进入产权交易,普通老百姓有5万、10万就可以投资政府基础设施。

“金改”后,温州寄希望温商回归能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总部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温州金融办官员也曾对媒体表示:苍南县联信小额贷款公司转苍南联信村镇银行的申报材料已经完成,等待上报;民企发起的信托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民营企业发起、银行参股设立的村镇银行也在积极推动中。

但据记者了解,这些项目大部分仍停留在材料申报、“积极筹备”阶段,并没有取得实质进展。

在得知温州“金改”试点的消息后,陈曙和合作伙伴就向温州金融办、温州市政府申报成立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希望能够为温州本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年后,他们得到了温州市政府的回复,让其继续向省政府提交申报。二次申报后,至今没有回应。

“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设立)两年来,银行一家都没有批下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到现在只有两家,这些只是小玩意儿。”2014年2月,王振滔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抱怨说,“为什么叫金融改革试验区?试验区就是要允许犯错。金融改革就是要从民间开始,应该允许温州充分尝试,温州如果犯了错,如果失败了,其他城市也就不会再犯了。我们愿意为其他地区去找寻出一条路来。”

温州本地人士呼吁,温州金融改革下一步要着力解决对上市企业的培育,同时,设立一些市场机构,把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也纳进来,使民间的实体产权,包括股权能够和民间资本进行对接,融通民间资金的一些需求。

“温州作为一个全国的金融改革试点,行政的权力却很小,无法做创新,也注定将来走不远,落入一个很尴尬的局面。”陈曙分析说。温州在政府效率以及金融人才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由于金融人才的匮乏,温州对于金融产品配套研发的环境也未成熟。“打个比方,如果美国金融领域的人才是博士生、香港的就是硕士生、上海的是大学生,温州的连小学生都算不上。”

温州经济言底尚早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星认为,这场危机对温州经济将产生不止10年的影响。温州的危机将持续。“温州原来以实体经济为主的产业,现在被互联网经济冲击得一塌糊涂。”

温州引以为豪的联保模式,现在没有彻底走出困境。很多知名的企业为此而抛弃原先的企业壳资源,因为旧的壳与原先联保的关系还不能划清。所以目前温州经济还看不到底。”陈曙认为,温州的房价未来可能还会持续下降。

在2011年出台的《温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0—2020)》中,杨府山港区城市综合体、灰桥城市综合体等20个城市综合体被列入规划范围。

综合性金融危机范文第15篇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的经营范围经历过多次调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到1995年之前,我国金融业实际上实行的是混业经营体制。然而,随着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90年代初期泡沫经济的出现,混业经营的风险和弊端逐步显现,金融市场秩序陷入混乱,甚至一度有失控的危险。之后,1995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的原则和精神。同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确立了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这一时期,证券、保险、银行的监管职能也先后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形成了我国的金融分业监管的基本架构。这一阶段基本持续了十年,2006年,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议,我国金融业逐步全面对外开放。2006年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和200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均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此后,银行业综合化经营的限制逐步放开。

目前,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内的许多商业银行已经通过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获得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金融业务牌照。截至2013年末,我国上市银行中有6家投资设立或入股了保险公司,9家投资设立了基金管理公司,10家设立或投资入股了金融租赁公司,3家投资设立了信托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银行综合化经营框架初步成型。

但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从资产负债结构和收益结构看,银行高度依赖传统存贷款业务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面对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双重冲击,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面临严峻挑战。与此同时,我国以银行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体系也越来越显现出其结构性弊端,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增长中所产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无论从商业银行自身转型发展的需求,还是从深化金融系统改革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推进银行综合化经营,促进间接金融体系与直接金融体系的融合,都是大势所趋。

然而,国内外金融改革的实践表明,推进银行综合化经营改革是一个充满风险与挑战的过程,相关环节处理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经营或混或分是和经济金融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的选择。

以美国为例,其金融体系也经历了由混业到分业,最终又回归混业的曲折过程。1933年大危机之前,美国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并无明显限制。20世纪初,美国金融市场形成了早期的银行和证券混业经营的格局。然而,1929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给美国金融体系带来沉重打击。1933年美国国会大危机专门调查委员会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有悖于稳健经营的原则,大大助长了股票市场的投机,对当年股市暴跌、银行倒闭和经济大萧条都负有责任。随后,美国国会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案》,其中第6、第20、第21和第32条对证券投资活动进行了规定,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和债券的承销及买卖业务,而投资银行不能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这四项条款被单独称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由此美国确立了金融分业经营的模式。

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业整体发展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一方面,经济全球化趋势带动了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逐渐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金融机构的竞争对手也由国内市场扩大到全球市场。这种情况下,包括英国、日本在内的主要发达国家都展开了以混业经营为导向的大规模金融改革。实践证明,实行混业经营能够显著提升一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市场的竞争能力。而受到严格分业监管的美国金融业越来越感受到来自国际竞争对手的压力。

另一方面,以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化为主要特征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带来了金融运行模式的变革。严格的分业监管下,美国商业银行不仅盈利空间收窄,而且金融服务越来越不能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僵化的分业监管要求不仅严重影响到美国金融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而且助长了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积聚,不利于金融体系的长期健康发展。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储贷危机中,美国有1600多家商业银行倒闭。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美国国会在1999年10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的规定。这标志着美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体制转变为混业经营体制。

此后,美国金融业开始了一轮大规模的并购潮,包括花旗银行、JP摩根、美国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开始大肆进入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领域,成为综合性金融集团。这个过程直到2007年开始的次贷危机才告一段落。

次贷危机之后,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出现了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银行控股公司成为金融混业经营的主流形式。美国五大投资银行在危机中或被商业银行收购,或陷入破产重组,或主动向银行控股公司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