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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同志们:

经主任会议研究,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今年的述职评议工作动员会。主要是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每届任期内,对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都要组织述职评议。去年,我们组织市政府一位副市长和六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并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个垂直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和行风评议。今年,安排的比较多。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投票表决,决定安排“一府两院”领导16人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为了搞好今年的述职评议工作,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__年市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刚才人事工委已经宣读了,并分别通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述职人员,请大家按照文件规定的指导思想、述职内容、时间安排和动作程序执行。下面,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怎样做好述职评议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述职评议的重要意义

组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评议、实事求是和讲求实效的原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的形式听取选举、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的一项工作制度和监督形式。述职评议充分体现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意义我就不用多说。多年来,在市委领导下,经过全市人大工作同志的不懈努力和“一府两院”的配合支持,我们在述职评议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由于县乡人大提前换届,今年是本届的最后一年,述职评议安排的比较多,一共安排16位领导,有政府3位副市长、9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有法院、检察院领导4位。同时,我们还委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下干部述职。这项工作内容多,工作量大,任务重。因此,进一步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做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作为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要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正确的态度认真述职并接受评议。

二、明确评议要求,掌握本次评议方法和步骤

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有工作都有一定的法律程序,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评议工作也不例外。今年述职评议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__年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已作了详细的规定。这次述职评议工作,大体分为准备、走访调查、述职评议、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每一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规定,随着动员大会的召开,准备阶段的几项工作已经完成。下面我就实施方案中其他几个主要问题讲一讲。

一是关于时间安排问题

这次述职评议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三个月,拟从3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市政府组成人员3位口头述职人员的述职评议,在5月底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上进行。其他书面述职人员于4月10日前将述职报告初稿打印10份送人大相关评议工作组,人大相关评议工作组初审后,述职人员对述职报告进行修改,于4月25日前再打印10份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5月10日前对书面述职报告进行审议,以书面形式给述职人员评价,对其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请大家注意时间要求,安排好评议工作。

二是述职报告撰写和评议调查工作。述职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5个方面,评议方案已有明确规定,我不再重复。述职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剖析自己,全面客观地总结自己的履职情况,亲自动手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主要是写个人工作情况,要突出个人在集体领导中的决策作用、表率作用、协调作用、切忌把个人的述职报告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一般说来,述职报告大体可以分4个部分来写,首先应简明扼要地写自己的基本情况及担负的工作;第二部分主要写自己的工作实绩,侧重于如何完成《施政计划》,突出重点,直截了当,要把成绩写够,但不要面面俱到、记流水帐;第三部分写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认真回顾本届任职以来的工作,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存在哪些缺点和失误,要把问题写透、不要遮遮掩掩,更不要揽功诿过;第四个部分写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来写,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已经整改了的和准备整改都要写。

评议调查中,评议工作组要深入到述职人员单位对述职人员本届任职以来德、能、勤、绩等情况,通过个别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述职人员在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述职,评议工作组对其进行民意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测评情况不对外公布,由评议工作组和人大常委会领导掌握。评议工作组在听取述职者述职、广泛听 取意见、收集汇总评议意见和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对述职人员任职以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在调查阶段,市审计部门将对口头述职人员近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我们要求审计部门在5月20日前内向市人大报送审计结果。

三是述职安排。方案安排口头述职人员5月份向13届市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作述职报告。届时市审计部门负责人作关于述职人员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评议调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对述职人员和被评议单位调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述职人员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结果当场公布。主任会议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以及常委会测评情况综合整理后,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被评议人员所在单位,抄送有关机关,报市委及组织部门。对他们的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

四是整改工作。评议的落脚点是为了促进工作。整改是关键。述职人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七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审议述职人员整改措施是否可行。市人大常委会各对口工委跟踪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向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述职评议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具体负责。为确保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我们要求:

1、市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要按照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特别是走访调研,力求掌握准确的情况,对述职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审计人员要认真搞好述职审计工作。组织对述职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实际是评议调研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述职评议工作的创新,本次安排的审计范围是口头述职人员所在单位本届任职来财务收入、执行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情况,请审计人员认真负责,通过财务审计,对述职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财务评价。

3、述职人员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部署,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好民主测评和整改工作;对评议工作组的走访调查和审计人员的财务审计工作要给予支持、配合,提供工作上的便利,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位述职人员要高度重视,将各阶段的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述职评议与本职工作两不误。

4、根据述职工作的需要,这次各走访调查组都安排了有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参加。这些同志的所在单位要为他们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工作提供便利。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会计 师法》。

二、关于适用范围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我国政府部门规章性的审计规范。是审计署领导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活动的审计规章,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没有 法律 约束力。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的审计规范,是 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关于一般准则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其中,对审计机关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七条、第十三条与第十四条共三条,包括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审计机关录用审计人员的规定;审计机关建立和实施继续 教育 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及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评审制度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八条、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共三条包括;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审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保密责任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共同应当遵循的职业要求和规定有第九条、第十条共两条;一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二是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泛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

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准则,主要包括独立审计的目的;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谨慎、保密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审计意见的性质等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述一般准则的比较不难看出,无论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还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都有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其中对其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条件均作了独立、客观、职业谨慎与保密的规定,这是由审计监督的性质所决定的。二者比较,存在的主要区别一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既有对其执业机构——国家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又有对其执业人员——国家审计人员的相关要求;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只对其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较为具体详细;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则更为简约明了。

四、关于作业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按照实施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 方法 和步骤(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实施审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 计算 、 分析 性复核等方法取得证据;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且符合审计人员条件的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 问题 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请示汇报。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通过上述作业准则的比较可以看出,两个基本准则都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和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法,这体现了 现代 审计的基本特点;对审计过程可以运用的取证方法,必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两个基本准则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审计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所不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要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实施审计前,要根据具体审计事项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并要在实施审计的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必须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计划。

五、关于报告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其主要 内容 包括(一)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二)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订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日;(三)审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作出复核工作记录,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注册 会计 师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守的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具审计报告:的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二)审计报告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等;(三)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于审计的独立性,中外审计界大多数都认为其对于注册会计师非常必要,认为它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特征。然而,究竟什么是审计独立性,该怎样理解审计独立性涵义呢?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内容。

一、独立性涵义的观点综述

(一)学术界的观点

1.Edwnrd.B.Wilcox(AICPA前任主席)

认为公共会计师具有一种职业道德责任,以完成一种扎实的能胜任的工作。会计师对不熟悉的公众有正直的责任,即使他不知道这些人是谁,他也必须保护他们。即便这样做会违背或否认其委托人的愿望,并且有可能被解除工作,他也必须这样做。

2.Mauts&Sharaf的观点

认为审计独立性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的事实上的独立,即实务人员的独立;二是审计人员作为一种职业团体的外观上的独立性,即审计职业的独立性。所谓实务人员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检查业务和编制审计报告过程中保持适当态度的能力。审计职业的独立性则是一种对审计人员集体的印象。

3.DeAngelo的观点

审计独立性反映审计人抵制客户选择披露压力的能力,审计独立性水平被定义在发现违约行为的条件下报告违约行为的条件概率。显然,这是从抵制客户压力或影响的角度定义的审计独立性。

4.Antle的观点

Antle把审计人模型化为预期效用最大化者,在所有者、经理和审计人三人博弈的环境下,给出了强独立、独立和不独立的三个定义。强独立是指在由所有者选择的激励方案限定的、与经理进行的子博弈中,审计人采取所有者最偏好的纳什均衡战略。独立是指在上述子博弈中,审计人采取占优均衡战略。不独立是指在上述子博弈中,如果审计人采取合谋战略,即审计人和经理选择一个合谋的负支付方案。这是从审计人和经理合谋或合作的角度定义的审计独立性。强独立表明审计人与所有者合作,独立表明审计人不与任何人合作,不独立表明审计人与经理合作。

5.Magee&Tsengr的观点

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人的职业判断与其作出的报告决策的一致性。判断与报告一致时就是独立的,只有当审计人与客户对某一报告问题意见不一致或对同一报告问题的两种可选报告策略,在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原则或是否对报告结果有重大影响方面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审计人选择客户偏好的一种报告策略,则审计人损害了独立性。

(二)监管界和职业界的观点

认为独立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实质上的独立性,指审计人客观、正直的行为能力,可以理解为注册会计师出于职业需要,在审计过程中自觉保持的一种公正态度,即精神上的独立;二是形式上的独立性。指审计人对于客户而言应具有独立的利益、身份或地位,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于客户的身份,即要使外界相信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

该观点也是国际上对民间审计独立性内涵的普遍看法。最具代表性的美国《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特别是在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鉴证服务时,审计人员必须同时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我国在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二、审计独立性的内涵分析

上述观点从不同角度对独立性的涵义或衡量独立性的标准进行了探讨,从中反映出审计独立性这个概念的复杂性,正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曾经表示的:“在与审计有关的概念中没有什么比广泛应用的审计独立更需要解释的了。”笔者认为对审计独立性的内涵分析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独立性的主体

上述观点中对独立性主体的提法主要有“审计人”、“会计师”、“实务人员和审计职业”这几种。“实务人员”和“会计师”都指具体实施审计工作的人员;“审计人”不仅包括注册会计师,还包括注册会计师所属的事务所;“审计职业的独立性”指社会公众对审计行业的总体印象。那么,独立性的主体到底应该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人们在提到“注册会计师”的时候,可能指“注册会计师人员”、“注册会计师组织――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业”,所以独立性的主体应该包括CPA、事务所、CPA职业这三个层次,分别称为CPA独立性、事务所独立性和职业独立性。其中CPA、事务所的独立是基础,只要CPA、事务所独立,并以恰当的方式向外界传递了该信息,就自然能实现“职业”独立形象,从而得到社会公众的信赖。

(二)独立性的对象,即对谁保持独立

上述观点中大家对于独立性的对象的提法主要有“客户”、“委托人”、“经营者”等几种。在独立审计的审计关系中“经营者”即“被审计人”,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需对“被审计人”保持独立应无异议。然而如何理解“客户”的提法?是否需要对“委托人”也保持独立?

在一般的劳务交易中,“客户”是指劳务的服务对象,也是劳务报酬的支付者。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对事务所而言,“客户”就是审计服务的对象及审计费用的支付者呢?按这样理解,则“客户”可以看作是被审计人和委托人的统一(反映了现实的审计委托关系)。于是独立于“客户”要求既独立于“被审计人”,也独立于“委托人”。

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必须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最终还要从委托人处获取报酬,说明审计人对委托人存在一定的依存关系,这种依存关系不能不影响整个审计过程。故有些审计学者认为要求审计人对委托人独立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恰恰反映了独立性的相对性,但并不能否定应对委托人保持独立。事实上,注册会计师所要保持独立性的对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有扩大的趋势。在注册会计师职业刚诞生时,仅需对被审计人保持独立。而在不断发展的证券市场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仅仅是委托人(股东),还包括其他社会公众,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对股东有明显的偏向性,即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也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对于独立性的对象,“独立于客户”(也即独立于委托人和被审计人)的提法应该更为全面和合理。

(三)独立性的内容

职业界和监管界认为审计独立性包括实质独立和形式独立(这和莫茨、夏拉夫的观点相似),但由于实质独立的无形性,实际上在谈论审计独立性时通常指形式独立。而

学术界如DeAngelo、Antle、Magee&Tsengr等则通过对CPA行为的分析来定义独立性,即在“行为独立”的意义下使用独立性概念。笔者认为行为独立和实质独立本质上是一致的,行为独立可以说是实质独立的具体化,相比之下使用“行为独立”这一概念更易于理解和衡量独立性程度。

(四)独立性的判断标准

怎样判断CPA是否独立,独立性程度强弱是个较难解决的问题。难主要难在“可操作性”上,如DeAngelo的“审计独立性水平为在发现违约行为的条件下报告违约行为的条件概率”,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很难计算。尽管如此,审计人是否独立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考查:一是看事前有无违反形式独立的具体规定,如果在实施审计前,审计人和被审计人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则是不独立的,否则是独立的;二是看审计过程中审计人有无受外界的干扰或影响,如审计人的审计计划、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等审计行为受到被审计人等外界的重大限制、干扰或影响,则是不独立的,否则是独立的;三是看事后审计报告的质量,如果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中含有重大的错报或遗漏,而审计报告中又未以适当方式反映,则是不独立的,否则是独立的。

上述所列的三个判断标准中,第一个标准有具体的规定,往往是审计人、监管者采用的;第二个标准可能更符合大家对“独立”这个词的理解,但是难以验证;第三个标准是报表使用者实际使用的,他们更愿意从“结果”来推知“过程”,在他们看来,“低质量审计报告”等于“不独立”。严格地说,“不独立”和“审计质量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否认这两者密切相关。特别从审计报告使用者角度看,证券市场上如出现较多的低质量审计报告往往使他们怀疑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而如果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被审计报告的读者承认,事实上的独立性就没有多大价值,因此,如果采用第三个标准来判断是否独立,对会计师职业界不无益处。

(五)“超然独立”还是“恰当独立”

从伦理角度来看,独立性的要旨是公平,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的要求,而不屈从于任何一方的利益、权利,不唯大股东、唯政府,充分照顾到那些维系整个资本市场安全的各个投资者,照顾到那些掌握着全社会财富的大部分、而均值很小的弱小投资者的合理的利益要求。这样的“超然独立”状态很完美,是广大报表使用者所欢迎的,但却仅仅是一种“理想”。

因为注册会计师也是“经济人”。他们靠提供服务获取审计公费来生存,有着不同于报告使用人的“独立利益”。正如Brink和Witt在1982年指出,“没有人自己可以成为一座孤岛,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强一些或者弱一些,但决不会是绝对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绝对的独立性永远也不会达到的事实,因为总存在一些影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独立性”。

因此,从现实考虑,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不存在绝对的、超然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只要做到“恰当独立”就可认为其是独立的。

三、结论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 关系 重构

随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陆续推出,我国产生了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为主线的内部控制监管模式,中国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风险控制体系不再停留于较高层级的专家远程监控,而是向实际业务纵深渗透和发展。但是,要使审计委员会机制植入公司治理框架后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其与内部审计关系的科学定位则成为了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现代内部审计与当前国际内部审计在职能定位方面的差异

1、当前国际内部审计职能定位

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现代内部审计是由内部审计师对企业内不同的运营和控制实施系统的评价活动,其工作目标涵盖了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评估、企业所面临风险的识别程度和控制程度、企业是否已经建立了适当的管理标准、资源是否被有效和合理地加以利用等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管理控制目标。可见,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通过衡量和评价控制的充分性和执行的效率及效果来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需要的是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队伍,而这支队伍的领头羊就是企业的首席审计执行官。《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明确了其职责:获得审计委员会的授权,有效地管理内部审计活动;为保持内部审计所必要的独立性,向审计委员会作职能性报告,向总经理作行政性报告,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实务公告1110-2:首席审计执行官的报告关系中对职能性报告关系和行政性报告关系作出了说明。

职能性报告是指:批准内部审计工作章程;批准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相关审计计划;批准接受首席审计执行官对于内部审计活动结果或其认为的其他事项的通报,包括与首席审计执行官召开的没有经理层参加的单方会议;批准任免首席审计执行官的决定;批准首席审计执行官年度薪酬和工资调整;适当询问管理层和首席审计执行官,确定是否存在影响内部审计活动范围和预算的限制。

行政性报告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预算制定与管理;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评价和薪酬;企业内部沟通和信息交流;企业组织内部政策和程序的管理。

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框架构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审计独立性,也确保内部审计完成了企业风险控制体系按照COSO框架建设中作为基石这一功能定位。

2、我国内部审计职能演进与定位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的内部审计的功能定位也在悄然转变。国家审计署2003年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九条中规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为推动和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以及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2006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正式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按照“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而在指引的框架下,内部审计部门成为专门负责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专职部门。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进一步提高,指引中还将内部审计的报告机制表述为“该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该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可由董事会决定”。由此可以认为,公司的内部审计作为风险控制诸要素中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为整个风险控制体系中的基石。这种理念上的转变,开启了我国内部审计与国际内部审计在职能方向的接轨之路,历史性地赋予了内部审计新的专业使命,使得我国现代内部审计外延得以进一步拓展,对于该职能部门的战略定位,将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型专业检查向预防性控制专业方向转型。

3、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定位现状所导致的管理瓶颈

第一种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其工作目标定位比较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第二种是受本单位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第三种是受本单位总会计师领导,相对而言处于较低的职能层级,独立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从上述国际和国内对于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比较不难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从公司治理角度推动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涵,而且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外延。但与执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北美及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设方面还缺乏制度基础的保障。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清晰地表述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作用是引导性和建设性的,特别是内部审计关键人物在职责和报告机制的定位模糊,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能够维持从下属营业风险管理层级到高级管理层级再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机制,从而使监管当局实施风险管理的战略决策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贯彻执行。

二、当前我国公司治理架构中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及其现实作用

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公司治理,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根据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纷纷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基本形成了将一元结构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与二元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从制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治理层的作用,加强和优化了董事会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但实际操作中,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发挥却遭遇了瓶颈。

第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描述线条粗放,监督措施落实层面定位缺损,导致治理层级对风险管理在实践中缺乏实际指导性。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是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是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是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绝大多数是由专家组成的,无论是在财务信息的审核把关,还是履行监管职能方面,都具备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道德要求。但从上述要求中不难看出,审计委员会职责定位由于线条过于粗放,难以保证其职责履行的良好效果。特别是监督措施落实层面的定位缺损,是直接导致审计委员会功能发挥遭遇瓶颈的重要因素。

第二,审计委员会缺乏内部人嵌入,业务渗透力薄弱,导致其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督的服务功能缺乏传导机制。审计委员会主要由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组成,是由外部人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虽然具备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但缺乏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他们只能通过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听取相关汇报的方式开展工作。在这种机制中,缺乏内部人的植入,一年中寥寥数次的会议难以与企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也无法将审计委员会的业务功能渗透到企业管理中去,这种传导机制的薄弱,势必导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元素之一,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定位功能大大削弱,甚至流于形式。

三、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重构与关系重塑

科学定位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问题,无论从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元素的战略要求,还是内部审计向预防型与检查型相结合的控制专业转型的长远目标来说,都面临着一种现实的决策。我国上市公司监督机构间关系的潜规则: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负责,这些监督机构彼此之间不存在垂直关系。尽管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有履行责任的能力,但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在同属于监督机构的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两者之间,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非常设机构的性质以及独立董事出任的做法决定着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具有较高的战略性和相对较低的业务渗透。而内部审计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可以有效实施风险控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工作职能和目标能够满足和弥补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如果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进行无缝对接,将大大提高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中必要元素的治理效果,保障审计委员会实施风险控制的功能性传导。

战略性与业务渗透的对接需要将审计部隶属于审计委员会,从而保证内部审计部门最大的独立性。而现实操作中,由于现行制度缺乏实施对接所必备的制度基础方面的技术性支持,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面临轴心错位的尴尬局面。因此,要建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风险控制架构,可以考虑从两方面着手进行重构。

首先,将任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纳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一方面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高度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将从制度上巩固审计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治理层对企业在风险控制等领域的业务沟通与渗透,为确保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将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内部人植入审计委员会中,成为企业风险控制专家组成员之一。一方面可以重新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控制体系框架,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连接定位的精度,有效保证审计委员会治理功能的聚集与控制功能传递的渠道畅通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重新塑造内部审计职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专业化道路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有红、赵佳佳:审计委员会职责再造与关系梳理[J].会计研究,2006(5).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1.加快审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与腐败行为做斗争,而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反腐败工作的效果;审计质量的高低又与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息息相关,因此,首先必须加快审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修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等综合素质,使审计人员在熟悉政策的基础上高效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新审计方法和技术,从现象看到本质问题,从问题中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以高素质的审计队伍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是促进审计规范化的重要举措。首先,相关职能部门要看到新《审计法》的缺失,看到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看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缺失,从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审计方法、审计责任、审计风险、质量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其次,强化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的监控管理,确保会计披露信息的准确。

3.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放在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上,注重监督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权、资金分配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跳出传统财务报表的框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范围,抓住重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与一般的财务报表最大的区别就是审计报告反映的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应负的责任。因此,在撰写审计报告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重点审计项目事实的表述进行复核,确保表述的正确,做到阐述清楚、简洁。

第二,确保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审计报告的撰写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进行公正、客观评价。

第三,多层审核制。审计报告撰写完之后需要由多个部门来进行审核,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档案实行“谁审计谁立卷”的责任制,确保审计人员都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6篇

一、程序控制

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程序,即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编制的步骤、顺序和方式等。恰当的报告编制程序,是内部审计报告质量的制度保证。它主要包括:

(一)编前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审阅,并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审计工作底稿是内部审计报告的基础。因此,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前,项目主审应审阅审计工作底稿的充分性,重点复核其是否足以支持内部审计人员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在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可能记录了很多审计发现,但其中可能有些与审计目标无关或关系不大,对审计意见和建设没有多大影响。这种信息出现在内部审计报告中会削弱内部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此时就应该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这也是由内部审计报告质量“重要性”的要求所决定的。

(二)编制修改时要重视加强沟通。加强沟通,重点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编制初,应与被审单位就有关分歧进行必要沟通,这种分歧主要体现在报告编制与披露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初稿形成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还应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以使审计报告更符合客观实际,能被其所接受。此外,还应就审计意见或建议整改落实的必要性,从被审单位考虑,与其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加强沟通,晓以厉害,以便其积极主动整改。此外,加强沟通,还包括审计组成员内部之间的沟通。这主要是指初稿或定稿形成前,审计组应以会议等形式在成员之间对其进行必要沟通以完善。

(三)定稿后坚持内部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三级复核制度,一般是指审计组组长的复核、审计组所在部门的复核以及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报告并同审计工作底稿、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明等材料进行逐级复核,最后再签发的内部审计报告制度。在实践中,由于审计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以及审计人员自身能力的限制,对某一经济事项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所难免,所以,为了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明确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建立三级复核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三级复核,重点要复核报告内容的真实合理性、措辞表达的恰当性、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内容控制

控制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即对内部审计报告所列事项、意见或建议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建设性等多方面要求所进行的控制。这是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中心环节。如果说程序控制强调的是过程控制,那么内容控制更强调的是结果控制。当然恰当编制程序对编制内容起着保障作用,因此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编制内容控制主要体现在内容选择控制及内容措辞控制两个方面:

(一)内容选择控制。内容选择控制首先要体现客观性和重要性原则,同时要兼顾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在实践中,内容选择要注意两个要点。第一,内容选择要包含被审单位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亮点,给予恰当的肯定。目前许多内部审计报告,一般都会列出审计发现的大量缺陷,以引起有关管理层的关注,并要求被审单位加以整改。但内部审计报告应该是客观的。对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中的亮点还应予以合理的表述。这种认可,实际上也表明内部审计人员不仅仅是来挑毛病的。第二,内容选择上要用好非正式报告。“每项审计活动都需要非正式的报告作为正式报告体系的补充”。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便于上正式报告的,或存在更深或更广等客观影响因素,仅靠被审单位一己之力不能整改的,但又需要向更高公司层面管理当局报告的,此时即可采用非正式报告的形式。它的运用可以使公司更高层面的领导更能了解其本身的职责,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内容措辞控制。内容措辞控制是指报告用语措辞要合理陈述,以体现清晰简洁性原则。用词的选择,关键要站在报告阅读者的角度考虑。一方面,文字措辞要明确、简练,这主要是指写作技巧上。明确是指写出的报告要让大多数人能看懂,尽量不使用生僻的、专业性色彩太强的词语,或模糊性用语,以减少由此而给被审单位审计整改带来的困惑。此外,内部审计报告呈送的对象主要是公司领导,而其工作较繁忙,因此报告用词一定要简练。内部审计报告要主次分明,繁简得体,把主要方面讲清楚即可,切忌沉重冗长,或空话连篇。另一方面,要多用有说服力、较直观的表述。内部审计报告应明确地告诉对方他们错在哪里,这种错误的危害性有多大,应该怎样修改。此时引用恰当的法规或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作为依据,并列出具体条款内容,这就是对其错误最好的说服和说明。同时,对这种错误存在的风险及报告中建议的说明,能用数字表示的就不要用文字表示,并辅以一定的图表,这种形象又直观的表述自然更易引起报告阅读者的共鸣。

三、人员控制

鉴于审计报告及其编制的重要性,对其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控制,则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践中,报告编制人一般都是项目主审。因此,编制人员控制,关键就是选择合适的项目主审。对其综合素质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方面。强化对项目主审的职业道德教育,就是加强对其进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其在履行职责时,能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对审计涉及的所有事项都应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允许存在偏见、偏袒,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循保密性原则等事项。

(二)业务技能方面。《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要求:“审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胜任能力”。项目主审人员不仅要精通审计业务,具备胜任的审计专业知识,而且要熟悉并熟练运用有关法规、准则和制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对项目相关方面,了解项目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并懂得管理。当然必要的时候,还要对其进行培训,以继续提高其业务技能。

(三)人格能力方面。项目主审人格上既要坚持原则性,同时又具备灵活性,在重大问题上有主见,不随便服从于他人。同时其还应匹配相应的能力,如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洞察能力、表达能力及文字处理能力。如洞察力,就可使其能从大量繁琐的数字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再通过其表达力及文字处理能力,形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材料,使阅读者一目了然。

四、环境控制

开展高质量的审计工作,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同样也离不开高效有序的审计环境。对相关环境实施有效的控制,实际上是为包括内部审计报告编制在内的所有内部审计实施活动创造良好的氛围。对环境控制主要包括对下述环境进行的控制:

(一)运行环境。实施内部审计运行环境控制,其实质是通过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尊重、理解、支持内部审计的气氛,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企业管理当局的支持至关重要。因此内部审计部门一方面要做出成绩,让领导感受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机构设置、人员、经费及业务等方面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打好基础。此外,还要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和范围、组织形式、成本与效益原则、人员素质及构成等影响控制政策和程序等因素。

(二)培训环境。培训环境控制,实际上就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达到主动控制风险的目的。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并且是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和高度的责任心,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通晓财政经济法规,等等。这就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必要的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并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分析、判断和预测经济活动的能力,从而造就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审计工作队伍。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7篇

一、目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存在的理由

所有公司,不论其规模大小,保持强有力、有效的审计委员会都是有益的。因此,董事会与公司高层管理者,必须致力于建立与保持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

全美董事协会(NACD)蓝筹委员会认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督促提供有效的财务报告,并控制、识别与管理许多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涉及竞争、环境、财务、法律、运营、监管、战略与技术等方面。审计委员会本身无法监管所有这些风险,应该由各方(包括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共同合作。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一个机构,主要使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与内、外部审计员关注有效的财务报告与风险管理(关键风险的识别和控制)的重要性。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可以分为监控财务报告、风险管理(识别与控制关键风险)、审计职能(内部与外部审计)三个方面,三者关系见下图。财务报告、风险管理与审计职能关系

(一)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1)内部报告(管理报告,包括向审计委员会提交的报告);(2)外部报告(年度财务报表,中期报表,与其他向外部成员披露的财务信息,包括非财务监管报告)。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主要是识别与控制关键风险,其基础是控制体系。这样一个体系有助于组织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目标:提高报告的可信度,保证资产安全,遵守法律与法规,运营的有效性与效率。控制体系包括五个要素:(1)控制环境(包括“高标准”———董事与官员遵守法律与道德承诺);(2)全面风险评估;(3)控制实施;(4)信息与沟通;(5)监控。

(三)审计职能

审计职能包括: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监管审计与其他审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通过评估、协调与审查确保审计职能的有效完成。

为了监督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含控制)与审计职能,审计委员会应有一份章程,并定期根据该章程审查委员会的绩效。章程既可以是简单的目标陈述,通常出现于公司的年度报告中,也可以详细描述委员会的职责。关键是章程的效用,而不是其长度。

当股东提出要求时,应该能够获得这份章程。这份章程还应该定期接受全体董事会审查。应该在年度报告或委托说明书中简要介绍或详细描述这份章程。

二、组成:审计委员会需要独立、合格的领导与成员

甄选审计委员会成员时,应该从那些具备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人中挑选。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条件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仅需要具备董事的所有基本特质:正直负责、依据事实的判断力、成熟的自信与高绩效标准,而且必须符合两个关键资格条件:保持独立和具备财务知识。

1.成员的独立性

独立性有助于董事更客观地观察事物,提出问题,使公司受益。

一个董事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视为是公司的独立董事:(1)在过去五年内不是公司或该公司的任何附属机构雇员;(2)不是公司管理层近亲;(3)不向公司提供重要服务或产品;(4)不受雇于向公司提供主要服务的公司;(5)除了董事费,没有从公司获得高额薪酬。

如果审计委员会要求更严格,董事会可以提出例外条件,并对此加以说明。

为确保独立性目标,董事会应考虑各成员的个体活动能力与客观判断能力。很多时候成员能通过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进行的独立性考察,但针对具体问题却很难真正做到独立。另外,应考虑股东对董事独立性的看法。当股东与管理者的意见不一致并采取对公司财务结果不利行动时,尤为必要。

2.应具备财务知识

审计委员会提供优质服务不一定需要所有成员具有会计或财务专业经验,但应具备一定财务知识,至少能阅读财务报表。

各成员应了解财务报告、风险管理(识别与控制关键风险)与审计职能等审计委员会的关键职责。针对所监管行业,如能源、金融服务或卫生保健等,各成员还需了解相关行业监管知识。为强化这些知识,各成员应在公司内、外接受培训。

3.审计委员会的集体技能

作为一个群体,审计委员会应该知道企业风险、经营、财务报告与控制,具备公司法与风险管理知识,以及企业领导经验。至少有1名成员在公司战略计划方面具有很高风险问题处理能力。如公司需要进行多次兼并、全球扩张或在科技方面进行新投资,审计委员会的某些成员应该具有相应领域的经验。委员会的集体技能应根据组织的规模、所处环境与所在行业确定。

(二)主席的资格条件

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独立性、能力、贡献与领导能力是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一个关键决定因素。

主席是审计委员会与财务监督过程中最重要的成员,应是一个主动的领导者,了解委员会的角色,领导与管理者、审计员及董事会之间的建设性对话。应该具备深厚的财务知识,并且有时间起草并管理委员会的议事日程。最好是受到高度尊敬,具有丰富经验的董事,具有理智的好奇、怀疑的眼光、坚韧与勇气等特质。

(三)提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主席

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如没有,该委员会则为全体董事会)与首席执行官∕主席、首席财务官、审计委员会主席一道推荐审计委员会成员。如果他们招募整个董事会,提名审计委员会成员时应该牢记董事会需要具有上述集体资格条件的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招募董事时,提名委员会应该积极寻找那些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来自负责财务的高级

经理,会计专业人员,与其他具有财务专长的人员。这些人既可以是退休者也可以是在职者。

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或提名委员会通常应该选出审计委员会主席,并指明其继任者。该继任者在需要时能够随时上任。

(四)审计委员会的规模

审计委员会通常至少有3个成员,不超过6人。如果面临现有成员无法应对的特殊问题,审计委员会可以从董事会或其他地方(例如公司人事处)找到合适的临时性人选。由3人或更多人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具备多种技能与经验,有助于促进委员会的讨论与调查。许多小的上市公司只有两个外部董事,无法组建一个3人审计委员会,除非再聘用一个外部董事。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变化应该始于自我评估过程,而不是自动轮换或规定任职期限。因此,审计委员会应该定期评估委员会各成员与主席以及委员会整体的绩效。

三、过程:使审计委员会更有效

为了履行监督职责,董事需要提出深入的问题并确信获得可信与彻底的回答。为达到这一目标,他们需要一个可操作的监督程序。程序的科学有助于结果的正确。该过程的关键要素包括充足的资源、会议与关系。审计委员会在开始时就应该考虑这些有助于履行其职责的要素。

(一)确保资源充足

审计委员会需要正确的信息,恰当的时间,接触专家与审计员的机会,以及接受继续教育。审计委员会无效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种或多种上述重要资源。应该由审计委员会判断其资源是否充足。

1.获取关键信息

审计委员会需要在恰当时间获得正确信息,主动界定什么是及时的、有针对性的信息,即能够对重要绩效指标与监督的关键风险迅速做出反应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

2.创造接触审计员的机会

在委员会会议之外与审计员建立信任关系和直接沟通,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关系应该是舒适的,受管理方支持,并维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主席与内、外部审计领导的非正式定期会议通常是有帮助的。

3.继续教育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接受与他们的基本职责相关的初始与继续教育———根据需要随时更新控制与审计职能方面的知识及财务报告的基础教育。就行业、企业演变、财务风险,以及监管等问题与管理层定期对话是必不可少的。

内、外部审计员通过以下方式保证审计委员会获得并保持基础的“财务知识”:例行向审计委员会提出新的或刚出现的财务报告问题,安排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教育论坛。委员会成员也应该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研讨会与论坛。

(二)会议

1.会议议事日程与会议记录

审计委员会主席与管理者协商、起草委员会的议事日程。该日程应该恰当反映对每个重要商业单元的风险的定期审查。

审计委员会应该每年考虑所有循环性任务与来年需要解决的预期风险,列出一份针对常规问题的计划表,包括对委员会、财务管理、内外部审计员的评估。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年度报告与季度报告。

每次会议结束时,委员会都应提出下次会议议程应该增加的项目。委员会成员必要时有义务与主席接触,提议增加会议项目。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秘书应该将会议记录送交主席批准。并在下次开会之前送达董事会所有成员。

2.开会频率与会议长度

审计委员会为了有效履行职责,应经常开会,时间不受限制。

持续半天的季度会议即可保证充分讨论所有相关问题。审计委员会主席应该在开会之前将相关资料分发给各位成员,以保证会前充足准备与最大限度地利用会议时间。

3.会议费用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通常频繁、冗长,在没有自动提供会议费用的公司,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供额外薪酬是必要的。这一薪酬应该体现成员的额外开会要求与其他时间投入,包括会议准备。

4.主席角色

除起草与管理议事日程,审计委员会主席应该主持会议,向董事会汇报,给委员会成员分配恰当的任务。审计委员会每次开会结束后,主席都要向董事会汇报会议讨论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如可能,还应以书面形式事先分发给董事充分讨论。主席至少每年一次,作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风险形势的整体评估。如果需要,两次会议之间,主席应该保持与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顾问及内外部审计员的常规接触;主席应该努力建立亲密关系,从而保证频繁、坦诚的沟通。

5.列席人员

审计委员会应该根据议事日程,考虑邀请其他利益团体参加会议。审计委员会应该在没有管理者参与的情形下,定期单独与内外部审计员、财务管理者、公司主要经营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总顾问会面。这有助于评估获得的信息,考虑恰当的行动。

(三)建立信任关系

审计委员会应该与管理者、内外部审计员和顾问、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建立负责、可操作的信任关系。

1.与管理者的关系

管理者对审计委员会的态度非常重要。如果首席执行官与高级经理不完全支持审计委员会的目的、组成与过程,审计委员会将不能成功履行其职责。因此,董事会应该考虑将首席执行官与审计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作为评价首席执行官绩效的一项指标。

2.与内部审计员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治理过程的关键资源,应该获得审计委员会章程的支持。审计委员会对于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性起着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应该建立并保持与首席审计官之间的公开沟通。首席审计官应该在没有管理者或其他人在场的条件下,定期单独与审计委员会会面。

3.与外部审计员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应该协调与外部审计员之间的总体关系。外部审计员应该将审计委员会视作主要客户;同样,内部审计员应该与审计委员会及其主席保持公开沟通。外部审计员应该在没有管理者或内部审计员在场的条件下,定期单独与审计委员会会面。

4.与董事会其他委员会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除了关注财务报告及相关领域,还应该与其他委员会就基本治理与经营需要进行合作。例如,审计委员会应与薪酬委员会合作,确保激励工资与职责和绩效之间恰当挂钩,考虑激励工资对公司财务会计选择的影响。审计委员会主席出席其他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相关的会议或与这些委员会举行联合会议是适当的。

(四)职责

与其他董事一样,审计委员会成员有关心的义务。主要在以下三个监督方面有不同的职责:控制、报告与审计。这三个方面都涉及监督财务报告与经营和财务风险。各审计委员会应该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履行以下职责。

1.监控报告

审计委员会有监控报告职能,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有赖管理者的介入。因此,审计委员会应该从管理者那里获得书面陈述,包括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制度,以及是否遵守通行会计准则的公司财务报表。这种书面陈述不会降低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审计委员会也应寻求外部审计员关于公司使用的会计方法及其改革可接受性与恰当性的意见。

2.监控风险管理

审计委员会监督控制时,应该:

(1)保证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应该有内部控制体制,有助于管理者识别与管理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为支持管理者识别与减少风险的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员的帮助下应该对公司主要业务和财务风险进行逻辑性与计划性审查。“主要业务和财务风险”涉及每个重要经营单元、主要人事职能与财务控制。

(2)评估公司的控制目标以及是否达到了这些目标。审计委员会应该把重点放在“实质性的”控制弱点上。

(3)源自内外部审计员、管理者的风险评估,重点放在属于审计委员会监督范围内的风险上。

(4 )从内外部审计员、管理者那里了解公司面临的关键控制问题,并监督在这些问题上取得的进展。管理者、内外部审计员关于风险环境以及风险管理体制变革的评估应定期提供给审计委员会,便于审计委员会了解任何特定威胁的风险程度变化。

审计委员会应该鼓励“高标准”,强调遵守伦理道德、法律规定及有效财务报告和控制的基本价值观。

3.监控审计职能

审计职能包括由内部审计员、外部审计员与监管者等实施的几种不同审计活动。

内部审计主要包括:审查、批准内部审计章程;审查关于内部审计职位的雇佣决定;告知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告知内部审计员的薪酬;评价内部审计职能的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与预算的充足性,以及内部审计活动的范围和结果;审查外购内部审计的建议,将该建议送交董事会投票。

外部审计主要包括:及时与外部审计员讨论财务报告或财务绩效;对甄选、保留与解雇外部审计员提出建议;评价外部审计职能的客观性,考虑外部审计员提供其他服务的程度与潜在影响,与外部审计员讨论审计员的独立性;审查外部审计活动的范围与后果;寻求外部审计员承认董事会,而不是管理者是其客户;与管理者联合决定审计费。

监控审计主要包括:获得、评估重要监控审计结果;与检查者会面,保证完全理解所发现的情况;审查管理者对监控审计与后续审计的反应。

四、实施:审计委员会的建立与最优实践的保持

审计委员会的卓越表现是一种宝贵、可更新的资源。新公司总是需要建立新的审计委员会,而建立审计委员会总会面临改革、改造与改善的需要。

(一)行动步骤

当审计委员会的每个成员、全体董事会与高级经理都完全认可并支持审计委员会角色的重要性时,就具备了变革的时机。

审计委员会需要在以下方面投入必需的时间:

1.审计委员会的目的———为什么需要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价值是什么?向谁提供价值?为什么?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董事会成员与其他人对审计委员会的预期是什么?

建议行动:与所有成员召开成立大会,详细审查审计委员会的章程与具体的董事会预期。会议应该包括审计委员会对规划活动的设想。审计委员会应该与董事会主席和审计委员会主席一起,界定具体职责和相关的审计委员会绩效预期。

2.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审计委员会有合适的成员吗?如何使审计委员会达到公司预期的水平?

建议行动:起草并使用独立性定义。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起,保证向审计委员会输送最优秀的人才。

3.审计委员会的最优实践———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主席如何最有效的履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如何利用审计员、管理者与其他人?审计委员会应该怎样?

建议行动: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熟悉审计委员会的最优实践。利用一次或更多次会议讨论审计委员会的最优实践。审计委员会应该鼓励对成员进行持续教育。

另外还得考虑审计委员会的自我评估、时间管理、议事日程规划、报告责任等。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8篇

2010年6月,D县审计局接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县某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审阅账簿、走访调查,对被审计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等方式,发现:该县为争取西部政策延伸县和2008年中央扩大内需、跨县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跑部钱进”的费用逐年增加,财政拨款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工作开支,该单位采取设立“小金库”的方式,从油菜基地项目中套取专项资金,用于机关日常行政性支出。审计同时发现,该单位总支部书记C某涉嫌以落实项目费用为名收受贿赂;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W某涉嫌利用其妻与他人合伙注册农业发展公司,以争取省拨农村公路改造和农业项目为名,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项目资金。D县审计局将此案形成审计要情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县委书记指示立即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随后,D县人大常务会免去该单位主要领导职务。D县纪委给予该单位党总支书记C某一年处分,县监察局报经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给予C某行政撤销其兼任的D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D县纪委同时对W某实施“”,立案审查其违纪违法行为。该项目2011年被江西省审计厅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

无主的借条

由于这次审计是县委组织部临时委托的审计任务,该单位领导为拟提拔为副县级的对象,县委组织部要求在审计机关一周内完成审计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真正是时间紧、任务重,6月12日审计组一行五人由分管业务的副局长立即带队进点实施审计。

D县审计局以前多次对该单位进行过审计,为了节省时间,审计组进点后分成三个小组,一组由主审负责面上的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摘录各项总账明细账,审核被审计责任人提交的述职报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为审计结果报告提供素材。一组由2人直奔主题,翻阅财务提供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审查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另一组由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另一名业务人员对委财务股的出纳库存情况进行盘点。

2008年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出资、出人、出办公场所违规设立J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车购税安排的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在项目立项时约定,申请拨付资金时收取项目咨询费,收入主要用于向中央财政申请资金必须的走访,即俗称的“跑部钱进”费用,以及弥补项目运作管理财政安排资金的缺口。这些费用最终都由项目业主或施工单位负担,本就不足的项目资金,使得资金更为紧张,项目质量因此大打折扣。对此,审计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取得了时任县长的“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的批示。审计人员审核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整改措施,电话询问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以及对项目办和机关的财务盘库都证实,自2009年6月起,J公司未再收取任何项目咨询费,审计整改建议得到落实,这与该单位领导的“述职报告”表述内容一致。审计人员初步认为,这项审计成果可以作为正面评价上审计结果报告。

但是,在查阅凭证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多数人都有外出招商的旅差费报支,全年共6多万元,经询问会计,实际为未外出招商人员也以旅差费的形式领取人均3 000元的招商费用,以平衡外出招商与留守在家人员的收入悬殊,化解内部职工的不满心理。对此,审计分析认为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问题。出纳盘库同时发现,该单位油菜基地项目办公室出纳处的借条及收款收据,共14张24笔,总金额为123万元。经与该单位职工工资花名册核对,多数借款为不在花名册之列,也就是外单位的借款,要求出纳提供借款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借款用途等详细信息,出纳更是吱唔不清。无奈,审计组在得到该单位领导的同意后,将项目办和机关财务账上的“暂存”、“暂付”明细科目全部在该单位一楼大厅醒目处张贴,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以期得到相关信息。花了三天的时间,与财政局的项目资金核对和该单位机关与项目办财务全部审计完毕,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问题,但“暂存”、“暂付”公布也已到期,依然有16笔借款计96万元无人“认领”。审计组决定还是分组,主审留下来开始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另4人分成两个小组,去项目实地察看,不能因为被审计责任人是未来将提拔成为县领导,就省略必须的审计程序。

收费的项目

6月16日,审计组来到某村听取镇长和项目村负责人关于油菜基地项目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在汇报座谈过程中,审计组长发现一个细节:当审计人员每提到一个问题,镇长都会把随身带的小本本拿出来翻一下,说到激动处还拍打着他的小本本,打保票说,这个没问题,我记得很清楚。审计组长要求看他的小本本。不错,本子上是这么记载的,他又随手翻过一页,看到有笔流水账,上面写着:某月某日,收县拨项目款60万元,但60万元后多了“-4万元”几个字。

审计组长好奇,就问这减去4万元是什么意思,少付了项目工程款吗?镇长说,怎么会少付,那些包工头来头都大得很,要少付他钱还得了。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重述 内部审计 影响

监督是内部审计最主要的职能,能发现、纠正上市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有效督促公司的财务部门及经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客观地核算公司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并把会计信息及时而真实地披露出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越高,发生漏报、错报的几率就越小,而发生财务重述行为就标志着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不可靠。因此,研究财务重述受内部审计的影响,并找寻应对策略是上市公司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受内部审计的影响

(一)独立设置内部审计的积极影响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是一种客观的、独立的咨询、保证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增加公司价值。通过规范化、系统化的内部审计方法,上市公司能评价并改进其风险控制、管理及治理过程取得的效果,帮助公司实现既定目标[1]。上市公司管理层所处的地位较高,如果缺乏来自独立第三者的监督,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很难达到真实可靠的要求。独立的内部审计能有效防范、制止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重述来造假会计信息,能通过审计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与评价公司日常的内部控制、全面分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并分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的内部控制环节,及时排除公司财务报告里存在的一些虚假因素,从而有效减少、防止发生财务重述。

虽然自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我国实行以后,几乎每一个上市公司都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当下依旧面临部分内部审计部门被并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的问题,存在设置不清晰、责任分工不明、交叉办公等不良现象。上市公司在其职能部门中设置内部审计部门,还会导致内部审计人员自己审计自己所担任的工作的现象,内部审计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此外,部分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小组是临时从各个职能部门调拨人员组成的,面临内部审计人员不专业的问题,影响公司财务重述。

(二)内部审计隶属模式的消极影响

如果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备较低的隶属层级,那么很难避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会被公司其他职能部门领导干扰,而审计人员不具备客观公正的执业态度也必然会阻碍发挥内部审计的真正职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首要条件,能确保人员客观、公正地开展内部审计活动,这也是内部审计质量得到保障的基础。为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时不能并列设置或从属设置在公司的财务等部门,而应隶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以确保公司的治理层能及时、直接地获取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信息。所以,上市公司必须合理定位内部审计机构,才能加强内部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

在中国,上市公司设置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其自我管理机制,由于在早期发展内部审计过程中的重视度不够,所以很多上市公司观望甚至怀疑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公司在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时通常流于形式,不能在公司被检查的机构中得到独立[2]。内部审计机构在上市公司里设置混乱,地位没有保障,造成审计活动缺乏独立性,审计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实质的管理部门没有得到内部审计的监督,审计得出的信息、意见等也无法直接上传给公司的治理层,于是审计效率低下,间接影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于是对公司发生财务重述带来影响。

二、上市公司通过内部审计控制财务重述的策略

(一)强化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职能

上市公司通过设立内部审计能有效降低发生财务重述行为的几率,所以公司应及时在日常的管理与治理中整合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评价职能。当下,我国内部审计还处于从公司财务审计过渡到经营管理管理审计的发展阶段,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足,加上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公司通常不会在内部审计中披露其隶属模式。所以,上市公司应以制度为基础规定必须独立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跟其他职能部门分离开来,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的披露制度,以强化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在减少财务重述行为的发生上充分发挥出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二)合理设置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

上市公司能有效运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是其内部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这是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领导层级和隶属关系来决定的[3]。因此,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人需拥有充分行使职权的权利,才开展内部审计活动时不被其他领导限制、干扰,不会影响审计范围,并能直接跟公司的最高决策层交流信息和意见。当下,上市公司可在董事会之下设置审计委员会,促使内部审计隶属于审计委员会,确保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从而有效改善公司治理情况。

(三)加强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的沟通

通过利用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外部审计师能大大提高审计效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跟外部的审计师们进行沟通,能促使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财务报告面临的重大漏报、错报风险等有一个及时的了解,在降低审计风险的同时提高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从而减少发生财务重述行为。此外,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定期跟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能获得向专业审计人员学习的机会,通过外部审计师的指导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并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中能改进、优化的部分,以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为上市公司减少财务重述提供条件。

三、结语

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伴随着不断完善的制度慢慢设立起来的,目的在于对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当前,我国内部审计还处于发展阶段,需要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尽量在保证内部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甚至是避免公司发生财务重述行为。

参考文献

[1]李青原,赵艳秉.企业财务重述后审计意见购买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14(05):101-107.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该制度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起源于震惊审计界的美国迈克森。罗宾逊药材公司倒闭案。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就审计委员会问题发表了一份报告,较具体地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199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等组织新发起成立的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起草了一份《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全面扩展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后,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进一步强调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独立性。我国的上市公司虽只有10余年的历史,但财务造假案却触目惊心,琼民源、郑百文、黎明股份、蓝田股份、银广厦等案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何功能,现阶段如何保障其发挥应有作用?本文拟对此作详细探讨。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功能

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哪些功能,自其产生之日至今,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一些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表述如下:

(一)美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应熟悉、关注并有效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活动;(2)管理当局和审计委员会应保证内部审计师适当地参加整个财务报告过程的审计,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协调;(3)应具有足够的财力和权力来履行职责,包括进行调查和聘用外部专家的权力;(4)应就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相关因素进行评价,监督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5)审核拟聘请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计划;(6)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上应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等。

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公共监督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年度财务报表;(2)与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度财务报表事宜;(3)从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注册会计师应遵循的审计准则的信息;(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完整,是否与所了解的信息相一致;(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遵循了恰当的会计准则。

1999年,蓝带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监督财务报表,如复核年度已审财务报表、中期未审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报告;(2)保证审计质量,包括主持外部审计事务,领导与监督内部审计;(3)评价内部控制,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002年,萨班斯法案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负责聘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事务所支付报酬并监督其工作;(2)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可以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4)有权雇用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咨询顾问。为了保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萨班斯法案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应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除其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外,不可以接受公司的任何咨询费、顾问费或其他报酬,也不能是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关联人。

(二)加拿大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90年,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计划;(2)检查有关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关键的会计估计和判断;(3)讨论协商审计过程的重要问题;(4)检查年度财务报表,询问管理当局各年度间的重大差异;(5)检查从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处获取的管理当局声明及其对内部薄弱环节的反映和采取的对策;(6)复核所有的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布前已审计过的和未审计财务信息;(7)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依据;(8)检查CFO和其他主要财务官员的聘任。

(三)证监会国际组织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最近提出的审计委员会在监督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方面的职责是:(1)审计委员会应作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的首要代表机构;(2)评价注册会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是否足以完成出具审计意见所需的工作;(3)与注册会计师会谈其在审计过程中与管理当局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的处理最后是否让注册会计师满意;(4)选聘或续聘注册会计师时应由审计委员会认同其独立性;(5)监督注册会计师履行非审计业务的计划和程序;(6)向股东大会报告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非审计服务合同的内容及收费情况。

(四)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功能的表述均不相同,但其基本功能都包括:监督财务报表,管理内部审计,负责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等。与审计委员会制度较发达的国家比,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还不够全面、具体,但考虑到我国审计委员会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如此规定基本合适。我们认为关键问题是在实务中怎样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二、如何保障审计委员会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约为9.88人,独立董事应为3~4人。目前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现行独立董事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独立董事的任免权掌握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手中,从而造成独立董事不够独立的现象;二是独立董事“不懂事”,很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时过分看中其名望与社会地位,陷入“名人误区”,而不管该名人是否有空“光顾”公司。三是对独立董事没有明确的约束机制,如谁来监督独立董事的工作即不明确。四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多数上市公司只有2名独立董事。如果专门委员会由3人组成,这2名独立董事便是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3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召集人,若专门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则独立董事不可能占多数。

为此我们建议:(1)成立独立董事的职业组织,制定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任职标准,凡符合独立董事条件的财会、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界等专家人士经考试或考核加入行业协会,接受协会指导与监督。上市公司通过行业组织遴选任命独立董事。(2)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达到法定人数,确保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3)完善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应一方面接受行业组织监督,另一方面接受证监会的监督,行业组织应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工作时间,并考核其工作业绩。(4)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独立董事责任重大,单是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职就有诸多职责,还要负责和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事务,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发表意见,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谁来当独立董事?必须给独立董事合适的待遇使其尽职尽责工作并有能力应对风险。

(二)制定规范的审计委员会章程并保证实施

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并配备适当的成员后,还必须制定严格、规范的章程来约束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通常审计委员会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人员组成。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召集人的选举办法,委员的任期年限等。审计委员会下应设置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组织会议等。(2)规定职责权限。上市公司应依据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审计委员会在聘请注册会计师、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权限和责任。(3)拟定议事程序。由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做好审计委员会议事的前期准备,提供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约定书及相关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等书面资料,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对相关书面资料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董事会。(4)制定议事规则。确定审计委员会例会次数及时间安排、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指定会议主持人,规定委员到会率、委员表决办法、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方案,明确委员对表决结果的责任等。同时必须对审计委员会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三)划清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监督方面的职责

治理准则实施以前,很多上市公司由监事会担负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大多数是由主管部门“安排”的,多数监事是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乏会计或法律工作背景的政工、纪检、工会干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设立审计委员会后,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之间存在职责交叉重叠、划分不清的现象。即使治理准则本身,对两者在监督方面的职责划分也较模糊。如治理准则第59条指出监事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如何监督?与内部审计是何关系?与审计委员会是何关系?没有明确规范。我们认为应由上市公司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对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财务信息监督方面的职责进行划分,合理分工,审计委员会履行治理准则规定的职责,监事会在增强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同时,应履行审计委员会以外的监督职能,包括监督管理当局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执行公司章程的情况、有无违法行为、有无侵犯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等,两者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

(四)明确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制度实质上也是内部审计,但从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而言,审计委员会的地位要高于内部审计部门。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后,内部审计部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还是总经理领导或是双重领导?不少人提出内部审计应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摆脱总经理的控制。但在我国现阶段审计委员会人员不到位、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若审计委员会全权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可能会使内部审计疏于管理,更无法保障其审计效果。为此我们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受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的双重领导,行政上由总经理领导,总经理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人事编制;业务上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委员会应负责:(1)招聘内部审计人员时的业务测试,保证内部审计部门有足够的人员和胜任能力;(2)与总经理协商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报酬与晋升;(3)确定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其工作计划;(4)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程序,保证其按相关准则制度进行;(5)复核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审计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成果,依赖内部审计来完成部分工作职责。

(五)切实保证由审计委员会提议选聘或改聘注册会计师

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我国的上市公司因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如国有股股东在董事会中实质上的缺位导致公司被内部人控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在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从而使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权完全掌握在管理当局手中,被审计者变成了审计委托人,为管理当局“购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创造了条件。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坚持准则,不按公司要求出具指定意见的报告,竟被上市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更换掉。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上市公司审计强制性轮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但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比国外频繁,2002年年度报告审计有113家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指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将受到重点监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亦对变更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严格重申要求,密切关注审计变更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给予警示和指导。在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实行强制性轮换,其他国家也作出积极响应的情况下,我国证监会和中注协所采取的不同政策足以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实存在严重问题。

治理准则要求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这对遏制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将发挥重大作用,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独立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为此,审计委员会应履行如下职责:(1)熟悉行业组织与监管机构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自身独立性所采取的措施与政策;(2)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行业的执业经验,考察执行本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监控体系并与之沟通讨论;(3)了解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性质、时间和范围;(4)了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与公司管理当局的分歧,并熟知对这些分歧的处理结果;(5)定期与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谈,认真听取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有关管理当局提高管理质量的建议;(6)认真审核管理当局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7)复核注册会计师的非审计服务并确认其收费情况;(8)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为提高审计质量而采取的措施。同时应注意,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其会计关系网要比上市公司大得多,由其建议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如何保证?如果独立董事本人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理,审计委员会将失去功能,甚至还有副作用。归根到底,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是发挥审计委员会功能的核心。

(六)认真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审核的财务信息负应有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薄弱,管理权限失控,舞弊行为时有发生,单位和国家财产受损,给企业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带来较大的操作空间。为规范会计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规范,为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提供了纲领性文件。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之一是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但由于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的现象,控股股东没有对外提供真实财务会计信息的积极动机,因此内部控制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方面的作用减弱,我国发生的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内部会计控制失控问题都很突出。当然,形式上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能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我们知道,安然董事会17名董事中有15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7名成员全是独立董事,如此完善的制衡机制并没有堵住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所以,我国上市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应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顺利实施方面发挥切实的作用。

毫无疑问,审计委员会制度将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不解决,审计委员会的进言献策就难以生效。审计委员会不是万能的,决不能把应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承担的责任推给审计委员会。

参考文献:

[1]刘力云。审计委员会制度评述[J].审计研究,2000,(3)。

[2]张龙平。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

[3]黄世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面临的挑战与思考[J].会计研究,2001,(10)。

[4]陈汉文,张志毅。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1)。

[5]美国萨班斯法案简介[J].学术动态与法规信息,2002,(2)。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内部审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该制度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起源于震惊审计界的美国迈克森。罗宾逊药材公司倒闭案。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就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一份报告,较具体地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199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等组织新发起成立的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起草了一份《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全面扩展了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后,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进一步强调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独立性。我国的上市公司虽只有10余年的,但财务造假案却触目惊心,琼民源、郑百文、黎明股份、蓝田股份、银广厦等案件造成了极坏的。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健康,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2002年1月7日,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何功能,现阶段如何保障其发挥应有作用?本文拟对此作详细探讨。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功能

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究竟有哪些功能,自其产生之日至今,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一些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表述如下:

(一)美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87年,美国欺诈性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应熟悉、关注并有效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活动;(2)管理当局和审计委员会应保证内部审计师适当地参加整个财务报告过程的审计,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协调;(3)应具有足够的财力和权力来履行职责,包括进行调查和聘用外部专家的权力;(4)应就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相关因素进行评价,监督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5)审核拟聘请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计划;(6)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上应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等。

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公共监督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年度财务报表;(2)与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度财务报表事宜;(3)从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注册会计师应遵循的审计准则的信息;(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完整,是否与所了解的信息相一致;(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遵循了恰当的会计准则。

1999年,蓝带委员会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监督财务报表,如复核年度已审财务报表、中期未审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报告;(2)保证审计质量,包括主持外部审计事务,领导与监督内部审计;(3)评价内部控制,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002年,萨班斯法案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负责聘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事务所支付报酬并监督其工作;(2)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可以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4)有权雇用独立的顾问或其他咨询顾问。为了保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萨班斯法案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应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除其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董事会的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外,不可以接受公司的任何咨询费、顾问费或其他报酬,也不能是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关联人。

(二)加拿大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1990年,加拿大证券管理局提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复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计划;(2)检查有关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关键的会计估计和判断;(3)讨论协商审计过程的重要问题;(4)检查年度财务报表,询问管理当局各年度间的重大差异;(5)检查从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处获取的管理当局声明及其对内部薄弱环节的反映和采取的对策;(6)复核所有的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布前已审计过的和未审计财务信息;(7)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依据;(8)检查CFO和其他主要财务官员的聘任。

(三)证监会国际组织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最近提出的审计委员会在监督注册师独立性方面的职责是:(1)审计委员会应作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的首要代表机构;(2)评价注册会计师收取的审计费用是否足以完成出具审计意见所需的工作;(3)与注册会计师会谈其在审计过程中与管理当局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的处理最后是否让注册会计师满意;(4)选聘或续聘注册会计师时应由审计委员会认同其独立性;(5)监督注册会计师履行非审计业务的计划和程序;(6)向股东大会报告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而采取的措施以及非审计服务合同的及收费情况。

(四)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国家和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功能的表述均不相同,但其基本功能都包括:监督财务报表,管理内部审计,负责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等。与审计委员会制度较发达的国家比,我国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描述还不够全面、具体,但考虑到我国审计委员会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作如此规定基本合适。我们认为关键是在实务中怎样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功能,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二、如何保障审计委员会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确保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平均人数约为9.88人,独立董事应为3~4人。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现行独立董事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独立董事的任免权掌握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手中,从而造成独立董事不够独立的现象;二是独立董事“不懂事”,很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时过分看中其名望与地位,陷入“名人误区”,而不管该名人是否有空“光顾”公司。三是对独立董事没有明确的约束机制,如谁来监督独立董事的工作即不明确。四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多数上市公司只有2名独立董事。如果专门委员会由3人组成,这2名独立董事便是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3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召集人,若专门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则独立董事不可能占多数。

为此我们建议:(1)成立独立董事的职业组织,制定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任职标准,凡符合独立董事条件的财会、、、管理、界等专家人士经或考核加入行业协会,接受协会指导与监督。上市公司通过行业组织遴选任命独立董事。(2)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达到法定人数,确保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3)完善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独立董事应一方面接受行业组织监督,另一方面接受证监会的监督,行业组织应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工作时间,并考核其工作业绩。(4)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独立董事责任重大,单是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职就有诸多职责,还要负责和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事务,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发表意见,没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谁来当独立董事?必须给独立董事合适的待遇使其尽职尽责工作并有能力应对风险。

(二)制定规范的审计委员会章程并保证实施

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并配备适当的成员后,还必须制定严格、规范的章程来约束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通常审计委员会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人员组成。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召集人的选举办法,委员的任期年限等。审计委员会下应设置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组织会议等。(2)规定职责权限。上市公司应依据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审计委员会在聘请注册会计师、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权限和责任。(3)拟定议事程序。由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做好审计委员会议事的前期准备,提供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约定书及相关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等书面资料,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对相关书面资料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董事会。(4)制定议事规则。确定审计委员会例会次数及时间安排、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指定会议主持人,规定委员到会率、委员表决办法、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方案,明确委员对表决结果的责任等。同时必须对审计委员会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三)划清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监督方面的职责

治理准则实施以前,很多上市公司由监事会担负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大多数是由主管部门“安排”的,多数监事是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乏或工作背景的政工、纪检、工会干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设立审计委员会后,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之间存在职责交叉重叠、划分不清的现象。即使治理准则本身,对两者在监督方面的职责划分也较模糊。如治理准则第59条指出监事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如何监督?与内部审计是何关系?与审计委员会是何关系?没有明确规范。我们认为应由上市公司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对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财务信息监督方面的职责进行划分,合理分工,审计委员会履行治理准则规定的职责,监事会在增强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同时,应履行审计委员会以外的监督职能,包括监督管理当局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执行公司章程的情况、有无违法行为、有无侵犯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等,两者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

(四)明确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制度实质上也是内部审计,但从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而言,审计委员会的地位要高于内部审计部门。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后,内部审计部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还是总经理领导或是双重领导?不少人提出内部审计应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摆脱总经理的控制。但在我国现阶段审计委员会人员不到位、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若审计委员会全权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可能会使内部审计疏于管理,更无法保障其审计效果。为此我们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受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的双重领导,行政上由总经理领导,总经理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人事编制;业务上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委员会应负责:(1)招聘内部审计人员时的业务测试,保证内部审计部门有足够的人员和胜任能力;(2)与总经理协商确定内部审计人员的报酬与晋升;(3)确定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其工作计划;(4)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程序,保证其按相关准则制度进行;(5)复核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审计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成果,依赖内部审计来完成部分工作职责。

(五)切实保证由审计委员会提议选聘或改聘注册会计师

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我国的上市公司因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如国有股股东在董事会中实质上的缺位导致公司被内部人控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在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从而使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权完全掌握在管理当局手中,被审计者变成了审计委托人,为管理当局“购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创造了条件。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坚持准则,不按公司要求出具指定意见的报告,竟被上市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更换掉。我国尚未出台上市公司审计强制性轮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但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比国外频繁,2002年年度报告审计有113家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指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将受到重点监控,注册会计师协会亦对变更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严格重申要求,密切关注审计变更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给予警示和指导。在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实行强制性轮换,其他国家也作出积极响应的情况下,我国证监会和中注协所采取的不同政策足以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实存在严重。

治理准则要求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这对遏制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将发挥重大作用,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独立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为此,审计委员会应履行如下职责:(1)熟悉行业组织与监管机构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自身独立性所采取的措施与政策;(2)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行业的执业经验,考察执行本公司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监控体系并与之沟通讨论;(3)了解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性质、时间和范围;(4)了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与公司管理当局的分歧,并熟知对这些分歧的处理结果;(5)定期与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谈,认真听取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有关管理当局提高管理质量的建议;(6)认真审核管理当局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7)复核注册会计师的非审计服务并确认其收费情况;(8)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为提高审计质量而采取的措施。同时应注意,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其会计关系网要比上市公司大得多,由其建议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如何保证?如果独立董事本人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理,审计委员会将失去功能,甚至还有副作用。归根到底,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是发挥审计委员会功能的核心。

(六)认真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审核的财务信息负应有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薄弱,管理权限失控,舞弊行为时有发生,单位和国家财产受损,给企业虚假财务报告带来较大的操作空间。为规范会计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规范,为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提供了纲领性文件。我国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之一是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但由于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的现象,控股股东没有对外提供真实财务会计信息的积极动机,因此内部控制在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方面的作用减弱,我国发生的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内部会计控制失控都很突出。当然,形式上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能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我们知道,安然董事会17名董事中有15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7名成员全是独立董事,如此完善的制衡机制并没有堵住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所以,我国上市公司设立的审计委员会,应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顺利实施方面发挥切实的作用。

毫无疑问,审计委员会制度将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不解决,审计委员会的进言献策就难以生效。审计委员会不是万能的,决不能把应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承担的责任推给审计委员会。

[1]刘力云。审计委员会制度评述[J].审计,2000,(3)。

[2]张龙平。审计[M].北京:出版社,1995.

[3]黄世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面临的挑战与思考[J].会计研究,2001,(10)。

[4]陈汉文,张志毅。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J].注册会计师,2002,(1)。

[5]美国萨班斯法案简介[J].学术动态与法规信息,2002,(2)。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效率;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目的是评价和界定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应负的经济责任,同时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揭示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不仅直接影响到对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评价、升迁和任用,同时对企业的后续健康发展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内容多、审计时间长、工作量大,属于全面性审计。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诸多内容,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就显得至关重要。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质量的因素有多种,外部社会环境、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等均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除上述因素外,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过程中的一些因素也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效率和质量直接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应引起关注和重视。现通过分析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部分因素,从审计工作具体环节入手,探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措施和方法。

一、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因素

1.审前调查资料未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利用

通常情况下,在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前,审计组均会开展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审前调查结果对于审计组准确确定审计重点和方向、规避审计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审前调查资料和结果往往只用于项目组长或主审用来编制审计方案,却没有被审计组所有成员及时了解、分析和消化,其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由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审计重点缺乏深入的认识,最终导致审计人员在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很难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由于缺乏对被审计单位经营发展的总体认识,对于审计发现很难从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层面作出审计判断,进而影响到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审计人员分工不够科学、合理

经济责任审计期间跨度一般都较大,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审计目标,对审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就显得尤为重要。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分工以会计年度分工或者以报表项目分工。从工作实践看,会计年度分工简单明了,责任明确,且减少了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交叉,但是因每个审计人员的涉及面太宽而导致无法深入揭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以会计报表项目分工能够使审计人员专注于所负责的项目,深入研究被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较好地控制审计风险,但其明显的弊端是容易导致审计人员之间缺乏沟通,容易造成重复工作,影响工作效率。此外,由于上述分工均为单纯地从会计账簿的角度出发,均容易造成审计人员审计视野狭窄,不易使审计人员透过会计信息表象发现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实质性的问题。

3.审计工作底稿未能在审计现场编制完成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具体反映审计人员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从实践来看,在审计底稿的编制过程中容易出现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在审计现场只注重审计证据的搜集,忽略审计底稿的编制。编制一份完整的工作底稿需要包括审计情况的即时记录、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形成审计意见等环节。由于受审计工作时间限制,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往往专注于审计证据的搜集、确认,对于审计资料的整理分析乃至于审计意见没有在现场记录于审计底稿,结果在撤离审计现场后编制审计底稿时往往出现需要被审计单位补充提供审计资料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率。

其次是只注重审计发现,不注重审计底稿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审计底稿应该全面反映审计方案规定的审计事项、审计过程及结果。但在具体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往往比较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取证工作,忽视“没有问题”的证据,从而形成审计中所查出的问题有证据、有记录,审计中没有查出问题的没有记录的现象,其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在撰写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只能反映所查出的问题,却无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全面情况进行表述,这无疑会影响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4.审计组长或主审在审计过程中未及时构建审计报告框架

按照通常的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审计组长或主审需要在审计底稿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完成后汇总审计发现的问题,评价审计结果,然后草拟审计报告,所以往往是在审计组撤离现场后开始撰写审计报告。事实上,随着现场审计工作的推进,审计重点、主要审计事项、审计发现以及部分审计结论会逐步清晰。因此,从审计组长或项目主审在审计项目中的主要职责来看,完全可以在审计项目现场工作期间就开始着手准备审计报告的框架以及主要内容,通过提前着手准备审计报告的框架和主要内容这一过程,反过来也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审计底稿,避免撤离现场后再向被审计单位索取审计资料等工作,从而达到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作用。

5.审计报告内容和审计评价不够全面

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审计,目前的审计结果和评价体系重在经营情况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企业基本业务描述相对简单,绩效评价方面稍显不足。目前绩效评价方面就是核实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一般不涉及其他财务指标的绩效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由于审计部门本身无法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实践中多会参考《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等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但是该评价指标体系属于一般性评价,缺乏个体适用性。另外由于该评价指标体系侧重财务指标,而对关系企业发展的其他效益性指标涉及较少,因此对全面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缺乏适用性。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措施

基于对上述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对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着重要影响的因素分析,笔者结合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中的尝试和探索,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1.充分安排审计项目审前准备工作,审计资料充分共享

审前准备工作做得越充分,审计工作越顺利,否则在某种程度上就会产生阻力或延缓审计工作时间。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性的特点,如果在审前准备阶段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业务流程了解不够全面,就很难找到薄弱环节,不利于确定审计重点,容易造成盲目全审,这势必会影响审计工作效率。审前准备工作除了了解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人员、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及会计报表等基本情况外,还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任职人员在任期内企业的主要发展思路和经营成果,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和被审计人员的述职报告。上述资料取得后应及时共享给审计组成员,以便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基本经营管理情况有总体的认识和了解。科学安排审前准备工作,科学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有效共享前期资料,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2.统筹配置审计人力资源、合理分工

审计组长应根据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务的熟悉情况统筹配置人力资源、合理分工。首先应尽量选用熟悉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以前审计过该单位或类似单位,具有相关专长的审计人员作为审计组成员,使审计人力资源得以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人员的潜能,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保证。在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相对简单、管理情况较好,审计组每位成员都具备较丰富的审计经验、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比较了解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分工。按审计会计报表项目进行分工时应考虑被审计单位业务复杂程度,被审计单位管理情况,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情况,审计组成员数量和审计人员能力情况等。审计人员与审计任务之间应当做到不重不漏,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防止不同审计人员负责同一审计事项影响审计组的相互协作。根据审计项目的不同审计重点进行分工,这样既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审计项目质量。

3.审计组长要在整体上对项目进行掌控,现场及时构建审计报告框架

审计组长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有效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审计组长应从总体上把握审计思路,寻找审计重点,将各项重点明确分工,使整体审计思路在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之问、审计组内部成员之间融会贯通,保证每一阶段、每一部分都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整体工作效率将会大大提高。现场审计过程中要适时对审计项目进行阶段性总结、查漏补缺,审计组长应根据审计项目进度安排,适时进行各小组的阶段性总结性汇报,通过总结汇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让各小组之间对审计情况有总体性了解,查漏补缺防止遗漏重要事项,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实施不偏离既定的审计重点,对相对滞后的审计点也是一个推动和促进。同时在审计项目现场工作期间就开始着手准备审计报告的框架以及主要内容,通过提前准备审计报告的框架和主要内容会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审计重点和方向、完善审计工作底稿,避免撤离现场后再向被审计单位索取审计资料等工作,从而达到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作用。

4.加强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成员间的信息沟通

一个良好的信息与沟通环境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畅通的沟通渠道是提高审计效率重要的环节之一。审计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相互及时的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往往许多问题会迎刃而解。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组长与审计项目各小组、各组员间及时的信息沟通、重要审计信息的传递对于提高审计效率、避免审计重要事项遗漏、较为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工作起着重要作用。一项业务的核算往往会涉及到资产、负债、损益多个科目,因此要搞清一项业务的全貌,必须发挥所有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每个参与审计的人员能随时随地进行有效沟通,而如何有效地、合理地调动每个相关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需要审计组长采取小组会议等形式将获得的有用信息及时传递给每个成员,适时串联项目信息,让审计组成员能从整体上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使团队成为有机整体,发挥团队作用,提高审计效率、高效完成审计工作底稿。

5. 进一步丰富审计报告内容,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审计,审计报告应在阐述企业经营情况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基本业务情况的描述,这有利于报告接收者或接任者全面了解企业业务情况,对于管理层决策或接任者顺利进入新角色都有着重要作用。丰富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全方位监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笔者认为这方面可以加强研讨,积极寻找对标企业,对绩效评价内容进行扩充,在相关数据资料支撑下尽可能的扩大范围。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考核指标分析评价上,考虑被审企业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对被审企业经营指标进行纵向(不同年度)和横向(同行业/竞争对手)对比分析,这样能更加全面地考评被审计单位责任人的经营绩效,也可以使报告的接收者较为立体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这样也能相应凸显审计为经营管理层提供服务、咨询等价值管理的功能,达到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的目的。

除上述提到的措施外,注重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将审计沟通贯穿于整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始末,会给审计工作效率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积极发挥信息化优势,将计算机技术与现场审计有机结合,利用审计信息化手段弥补手工手段的不足,发现手工条件下无法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审计抽样、内部控制测评等审计方法,也将提高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赵建平.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M].江苏大学出版社,2007.

[2]张勇.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述评——基于国内1987至2007年研究的分析[J].审计研究,2009(03).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3篇

述职报告的结构,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标题。一般采用定语加中心词的形式。如《我的述职报告》、《××石油公司经理的述职报告》。

正文。分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开头。一般概述述职者分管的主要工作及其工作环境,指出执行岗位职责的时间,引入下文。如“现就199×年×月以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主体。一般分几个部分或几个问题来讲,主要讲自己的工作和成绩。部分与部分之间或问题与问题之间,可用横式并列展开。就每一部分或每个问题而言,可用纵式层层递进。有叙有议,认真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剖析,充分反映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当然,也要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结尾。一般用几句表态性的话收束全文。

写述职报告,要客观、全面、科学,点面结合,突出本职工作的特色,条理清晰,以便组织审定、群众评议。

范例一

我的述职报告

××县法院院长×××

我是××××年×月××日,在×县八届人大会上当选为法院院长的。上任后,我在县法院全体干警会议上发表了“就职演说”,即“三抓两靠一团结”。具体讲就是:狠抓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狠抓审判作风和审判纪律,狠抓队伍建设和物质建设,坚决依靠上级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坚决依靠人大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县法院近两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报告如下:

一、法院的变化

我任院长后,法院工作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一审案1987年审结54件,比过去有了提高。1988年审结69件,比1987年又有提高,而且办案质量得到了保证。民事一审案1987年审结527件,比1986年的327件增加154件,1988年审结631件,比1987年又增加104件,办案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得到了中级法院的好评。经济案件1987年审结666件,1988年审结801件,比1987年又有大幅度的增加,办案质量较原来也有提高,中级法院对此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好评。其他审判工作,如行政审判工作、申诉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县法院领导班子,齐心合力,团结一致,中层干部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工作,全院出现了团结向上的可喜局面。

二、自己的工作和成绩

根据院长的职责范围,我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肃执法,坚定不移。

(略)

(二)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略)

(三)任人唯贤,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中层干部。

(略)

(四)为政清廉,起到表率作用。

(略)

(五)坚持民主作风,同干警平等相处。

(略)

(六)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解人、体谅人、尊重人,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略)

(七)有开拓精神,注意同外界的联系,敢于负责。

(略)

三、存在问题

回顾近两年的工作,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也不少。自己在政治上仍不很成熟,理论水平不高,判断问题仍有失误。在党性修养上还有些欠缺,如对一些政策的理解还不能达到党的要求。工作上还缺乏进一步的努力。×县法院的工作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新的一年里,我决心做出更大的努力,把×县法院的工作进一步搞好,一定要对得起党的培养和人民的期望。

19××年1月20日

范例二

我的述职报告

××厂副厂长×××

在几名厂级领导干部中,我分管专业管理、基础工作和“质品效”活动中的企业管理工作部分,10月份又增加了一项劳资管理工作。做述职报告之前,我认为有必要申明:我分管的这些工作都有较好的基础,领导成员之间关系比较协调,客观环境对我的工作是极为有利的。现就1991年1月以来的主要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一、实现工作目标情况:

(一)获中施企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优秀奖;

(二)获××市企业管理优秀单位“金帆奖”;

(三)获总公司质量管理奖;

(四)达到××市质量管理奖评审条件;

(五)获计量管理、档案管理国家一级合格证,其中计量管理获国家计量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工程处(厂)达到71%,生产科室、管理科室达到100%,成果38个,创效益300万元;

(七)QC成果190个,创效益250万元;

(八)双增双节成果显著,增收节支、对外劳务、三材节约、修旧利废、回收废钢铁等超过管理局计划指标,人均创利达到2600元;

(九)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29876元人,为局计划指标的132%;

(十)公司方针目标实现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及解决方法:

1991年是“质量、品种、效益年”,公司的方针目标是:(略)。工作思路是:(略)。围绕公司的方针目标、工作思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内部改革,推行以全员承包为主线的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略)。

(二)组织贯彻管理局“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素质”的三年规划。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公司“八五”规划和公司企业升级五年计划,并以此为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和管理标准,增加77个岗位的质量责任管理标准,主要技术标准的覆盖面达到100%。

(三)采用方针目标、承包合同、全面计划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保证作用

(略)。

(四)根据GBT103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家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了《质量手册》初稿,开展质量体系四次审核,实现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

(五)组织并狠抓了公司现代化管理、QC小组活动、创优活动和双增双节,经济活动分析,以提高工程(产品)质量,保证活动效果、水平、效益明显提高。现代化管理在全国价值工程研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双增双节被推荐为××市先进单位。

(六)制定现场工作标准108条,全年抓了五个试点现场,召开八次正反典型现场会,举办三期现场管理学习班,组成了13人现场管理帮促小组,先后用18天时间对现场工作进行标准宣传和现场帮促。此项工作的开展,引起了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为此,我们在局经济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受到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的工作大体如上述。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我的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领导经验,同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客观形势的要求而论,的确还有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开拓,不少工作是可以抓得更好一点的,有的是疏忽了,有的是想到了而没有做到,顾此而失彼。

(一)管理方面的组织工作做得较多,人的思想工作做得较少(略)。

(二)管理方面的改革尤其是分配制度的改革幅度不大(略)。

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效率

在资本市场,审计师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优化资源配置。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取决于审计的独立性和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人实质上掌握审计师的选聘权,这是现行审计关系的基础,在企业人与审计师博弈过程中,审计师往往处于弱势。正因如此,审计独立性问题易受到损害并成为困扰审计理论界、实务界乃至审计行业发展的痼疾。政府监管往往针对更换审计师、对审计师的选择权方面加以约束和规范,以相应的制度安排增强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师独立性的提高对于资本市场良性运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借鉴美国资本市场的注册会计师监管经验,在此基础上分析并讨论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及其有效性。

一、美国资本市场注册会计师监管经验

考虑到企业与注册会计师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美国注册会计师监管经验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更换审计师的关注;二是对审计师选择权的关注;三是关注双方合谋的可能性;四是控制审计师被利诱的空间。以下详述。

(一)强化信息披露,以监控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的机会主义行为。由于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可能是因为双方之间存在分歧导致上市公司利用审计师选择权胁迫审计师,并有可能损害审计师独立性降低审计质量,“如果审计师变更使投资信心受到影响,就会阻碍资本市场的资本流动从而提高资本成本”(knapp and elikai,1988),基于此,政府的监管思路是不断强化审计师更换信息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内容、披露范围、披露时间和披露方式等。

有关信息披露要求最早可追溯到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该法案第13和15节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关系发生变更(包括审计师辞聘、拒绝续聘或被解聘),那么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8—k格式报告。

1971年,sec开始披露要求;之后,sec意识到更换审计师存在意见购买的嫌疑并损害审计独立性,因而在1988年的第31号财务报告公告中规定:上市公司在变更审计师时应披露该事项发生前两年中的咨询后任审计师事项,以提示可能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通过填报8-k表格增加了披露内容。①

关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之前,更换审计师可以在聘请新任审计师时披露,1975年,sec要求公司在决定终止与现任审计师关系时立即披露,即公司必须在变更审计师后15日内予以披露,审计师则必须在30日内作出反应;1989年,sec要求公司解聘审计或审计师辞聘的5个工作日披露,审计师则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的要求。与此同时,aicpa属下的组织sec practice session (secps)也加强了对其会员报告有关变更情况的要求。

上述监管政策的有效性得到来自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支持。eichenseher, hagigi & shields (1989,1993)的研究表明股价对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有负面反应,反应程度取决于所选择的继任审计师的具体情况。krishnan & krishnan(1997)的经验证据表明,1988年sec要求披露导致与原审计师合约中止的发起方信息对信息使用者有用。

smith(1988)对改善信息披露及时性作用以及投资者反应等进行实证检验发现,sec asr 165号修订审计师变更信息的披露时点,对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具有重要意义。schwartz & soo(1996)的研究发现1989年的第34号财务报告公告,确实明显改善了信息披露拖延状况。类似的研究还有schwartz & soo(1995)、carter & soo(1999)。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分离,限制公司的审计师选择权。源于1940年美国著名的舞弊案——mckesson & robbins案,美国证券交易理事会(sec的前身)在其的会计系列文告第19号中首次建议由董事会设置一个专门委员会代表股东负责选任外部审计师,并参与洽谈审计范围与合约,以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该文告是目前所检阅的资料中,最先对审计师选择权予以直接关注,并注意到审计师选择权与审计师独立性之间明确关联的文告。同时该文告还建议该委员会应由非执行董事组成,意味着监管当局注意到审计师选聘者独立于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要性。

196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执行委员会研究公告认为:上市公司应指定外部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定外部会计师并与其讨论公司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实质问题,以及会计师未能与公司管理当局取得满意解决的任何问题;正式支持此项制度,值得一提的是:该报告采用了“外部董事”的提法,较之前“非执行董事”的提法,更为重视与强调参与审计委员会的董事的独立性。

1968年barchris的判决使aicpa的上述建议获得法律力量的支持。1972年,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了asr no.123“建立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积极鼓励所有的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1973年4月,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其白皮书“对股东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评论”中,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并全部由外部董事构成;次年secasr no.165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会中是否设有审计委员会及其组成。1976年纽约证券交易所修改上市政策,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列为申请上市的必要条件,并于1978年获得sec的核准。同年美国证券交易所建议所有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根据sec1981年的调查分析,美国证券交易所87%的公司和nasdaq79%的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开始成为美国监管当局经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与调整、分离管理当局的审计师选择权、增强审计师独立性的重要举措。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还在继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英国的治理财务方面的委员会(cfacg)于1992年提出cadbury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在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刘力云,2000)。这一报告被伦敦证券交易所采纳。加拿大也有类似的规定。各国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及发展逻辑大致相同,通过增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作为投资者的人收回经营者的审计师选择权,来保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效率。其具体职责之一就是推荐选择审计人员,审查外部审计的范围与结果。

但存在的问题是:“委员会中的关联人员可能对管理层有人际或经济上的依赖性。”(贝辛格和巴特勒,1985)“brc(1999)与全国公司董事协会(nacd,1999)均认为:如果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受管理层的影响,在维护出具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方面审计委员会可能会更有效。”

(三)强制轮换制度,以监控审计双方因长期合作引致合谋风险。强制轮换制度强制规定了事务所拥有某一特定客户的最长任期。强制轮换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地防止现有审计关系模式下审计师与公司双方长期合作引致的合谋风险暂不得而知,但国际会计实务界和学术界已对审计师强制轮换制度的必要性争论了几十年。

1978年,joy hoyle综述了美国历史上对强制轮换制度的支持与反对意见。支持者认为,审计师强制轮换制的作用,在于避免事务所重复性审计所造成的无创造性和麻痹大意;有利于提高审计市场的竞争程度;使审计师不再在经济上依赖于某一客户,更有可能根据标准会计准则进行工作;通过轮换,事务所间可以相互检查彼此的审计工作,有助于后任事务所发现前任所的审计错漏。反对者则认为强制轮换制带来的收益不一定能超过其风险和成本。签订短期审计合同将影响审计师对企业会计系统和内部控制的熟悉程度,增加审计师的工作成本;同时,强制轮换为企业“意见购买”打开大门。

经验证据同样支持了两种相反的结论。bates,homer l.等(1982)研究表明反对强制轮换事务所;benito arrunada(1997)、marshall(2002)的研究认为强制轮换损害了审计独立性。下述研究则支持强制轮换:ann vanstraelen(2000)研究发现审计师与客户的长期关系明显增加了审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概率;2001年,dopuch等(2001)的研究认为强制性轮换政策降低了审计师偏袒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意愿。

轰动世界的安然和世界通讯财务欺诈事件使审计师强制轮换制度成为既定事实。美国政府在国民愤怒的情绪下仓促出台的sarbanes oxley法案规定:负责某公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或负责复核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须以5年为限进行轮换,法案于2002年7月30日正式生效。但该法案对审计师的监管效率还有待于时间与资本市场的实践来证明。

(四)限定审计师业务范围,以尽量减少审计师被利诱的空间。早在1961年,美国著名审计学家罗伯特·k·莫茨(r·k·mauts)和侯赛因·a·夏拉夫(h·a·sharaf)有关于审计师业务范围的精彩言论:“为了职业着想,审计必须从公共会计师的其他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单独的职业。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不应向委托人提供其他的服务。从事其他服务的会计师也不应参加审计,发表审计意见。”由于非审计服务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诱惑,审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确有可能被利诱。据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一直试图努力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范围,2000年11月15日sec了长达220页的新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规则要求: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认定非审计服务是否有损审计独立性,上市公司应公开披露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审计、信息技术咨询和其他非审计服务的费用额,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比例不能高于40%等。

2002年美国的“sarbans—oxley act of 2002”禁止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中从事下述业务:于审计业务之外提供会计服务,设计及执行财务信息系统,评估或估价业务、精算业务、内部审计外包业务、代行使管理职能或人力资源服务、提供与审计无关的法律服务或专家服务。事务所只有事先得到该公司审计委员会许可,才可以执行上述禁止行为以外的非审计业务(如税务咨询等)。可见,美国政府为限制审计师业务范围以减少审计师被利诱的空间做出了长期努力。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

(一)监管注册会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制度。1993年,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作为重大事件公告披露②;1996年则对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有关问题均作了规定③;之后,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997年12月)第159条和第160条也做出了类似规定。

披露格式要求:1998年以前,审计师变更事项只在年报正文的“董事会报告”部分说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原因、程序及披露情况,但在“重大事项”部分并不要求披露审计师变更事项④;1999年12月8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正文的“重要事项”部分对公司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其披露情况(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进行说明;“董事会报告”不再对审计师变更事项做出说明,而是置于“股东大会简介”部分披露。

2003年4月11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刊发的“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谈上市公司2002年报审计变更情况”一文提到,要求发生审计变更的前、后任事务所,均需及时进行变更报备,这是首次就审计师更换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提要求。

(二)监控审计师选择权的监事会制度。我国《公司法》(1993)第三章第四节中规定,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支持监事会制度,文件中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监事会具有聘请审计师提供专业服务的权力。但从相关实质性内容来看,监事会审计属于自愿审计内容而不是法定审计内容,监事会掌握自愿审计的审计师选择权。

(三)监控审计选择权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月7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制度,要求董事会的各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同时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上市公司法定审计的审计师选择权归属审计委员会。

三、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有效性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更换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分析。就我国注册会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内容来看,缺乏更为完善及可操作性的规定约束,因而无论是公司还是注册会计师,出于后续业务的考虑,往往不披露真实原因或分歧。熊建益博士(2001)研究了1996-1999年4个年度中的136家样本公司审计师更换的披露内容后认为,上市公司对此缺乏实质性披露,真正的原因往往被隐藏起来。李爽和吴溪(2001)的研究也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信息披露在实质性内容、及时性和实施效力等方面尚不充分”。

就信息披露的及时来看,虽然要求“及时”披露,但具体的时间限定十分模糊,可以说,并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约束力。李爽和吴溪的研究也发现信息披露行为的严重滞后,及时性要求并没有有效改善滞后现象。

(二)拥有审计师选择权的监事会制度有效性分析。据世界银行专家与中国研究人员的研究报告《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分析:中国的监事会制度是独一无二的,它是德国模式的监事会与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这样一种中国传统观念的混合体,在几乎所有上市公司中党委书记通常被任命为监事会主席或副主席;监事会更多起到的是“装饰”作用,公告显示他们很少对董事会和公司执行董事做出的决定表示不同意见;监事的低水平和较少的职业经历,使得监事事实上没有能力监督董事和经理层,也没有对他们进行约束的手段。

因此,赋予给监事会的这种自愿审计的审计师选聘权并没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监事们更好地监控经理层,也没能在审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实质上有助于投资者了解更为真实的信息。李爽教授(2003)的研究表明“监事会对高质量独立审计的消极态度和在公司治理中的负面影响”;朱国泓(2001)则论述了“监事会检查财务、对董事和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形同虚设”。

(三)监控审计选择权的审计委员会制度有效性分析。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试图自经营者手中收回审计师选择权的一项重要公司治理机制。因为现代公司的股权分散化,众多的股东无法直接行使审计师选聘权,因而设立的股东审计师选聘权的机构,理论上讲,审计委员会股东作为审计委托人行使审计师选聘权,审计实施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及股东报告。这似乎是一项不错的治理制度安排,因为审计委员会立场超然,但实质上,审计委员会固有的问题在我国同样存在。审计委员会成员表面的立场超然与经济上对内部人的依赖共存,难以做到不受内部人的影响。该制度至少在以下方面受到质疑:

1.审计委员会是投资者的一个机构,同样也面临着委托中最根本的问题:如何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其目标利益函数?这需要一个激励相容机制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能够恪尽职守。

2.就算存在某种机制能令审计委员会成员恪尽职守,其执行职责的能力方面仍然会大打折扣。如我国学者张继勋认为: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其理由有二:一是审计委员会的成员通常是外部董事并且常常有其他管理职责,通常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和工作,一年一般会见一至两次;二是由于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大都是外部人员,他们获取信息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来说都是有限的。

根据我们的调查,负有选择审计师职责的审计委员会及主席在审计师选聘各环节参与程度相当低,不超过8%,在这种情形下,很难相信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能在审计师选聘中起到重要作用并担负职责。

综上所述,我国在审计师更换的信息披露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及时性均缺乏更为明确、有约束力的具体规定;我国的监事制度所掌握的自愿审计的权力未能很好的执行并有效约束管理层的行为,而掌握法定审计的审计师选择权的审计委员会还有待于将工作落到实处;至于审计师有可能被利诱——长期合作及非审计服务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方面,我国还并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由此表明,我国相关监管政策达到预期效果还有一定距离。

注:

①根据8—k格式报告的要求,上市公司一般均需披露:前任审计师是辞聘、拒绝续聘还是被解聘;公司董事会或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否已与前任审计师讨论过每一项意见分歧或应报告事项;公司是否已授权前任审计师对继任审计师关于意见分歧或应报告事项的询问做出充分答复。

②见证监上字[1993]43号(1993年6月12日),附件:《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告。

③见证监会字[1996]1号(1996年7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④证监上字[1997]114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7年12月17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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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要点 探讨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一般其他的审计报告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该反映出经济责任审计最本质的特征,要完整地体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业绩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揭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如何优质高效的撰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我们需要探讨和思考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贯穿于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的全过程,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侧重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的“警示器”,主要目的是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正确、有效履行职责,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撰写格式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做到全面反映,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简单易懂。报告的基本格式应包括标题、正文、附件三部分。

(一)标题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标题一般应涵盖以下内容: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原所在工作单位名称、职务,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如:关于对XXX(单位全称)原院长(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务)XXX(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同志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二)报告正文

报告正文主要包括前言、审计依据、项目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审计评价、其他说明事项等6个部分。

1.前言。主要对审计对象、审计范围进行说明,明确管理当局责任和审计责任,简要介绍审计程序实施情况。

2.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行政法规等;

(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2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2004年)、《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

(4)《云南省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部门、单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部规定等;

(5)企业内部控制指南;

(6)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审计通知书;

(7)如为社会中介机构受托实施审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也应作为审计依据。

3.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简明扼要描述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情况;

(2)职工人数及其知识结构、现有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数量;

(3)被审计单位在本行业中所处地位、核算管理体制;如被审计单位为工程建设单位,则应描述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4)对外投资及产权纽带关系情况;

(5)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简要描述相关任职、免职的文件依据、任职起止时间、工作交接、领导干部内部分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任期内主要经营考核指标和效绩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审计结果就是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主要审计内容执行相关审计程序的结果。具体为: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结合内控调查情况和符合性测试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说明,要求文字精炼浓缩,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内控建设和执行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存在的不足。

(2)经营考核指标和效绩评价指标完成情况。①在分析任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时,应充分注意到评价责任者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应选取最能反映责任者经济责任、符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具有代表性的几项考核指标,且不能拘泥于各项指标间简单的对比所反映出的表面现象,而应注意各指标形成的周围环境是否改变,揭示出各指标发生变动的真实的内在原因(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因素分析)。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对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揭示预算的可控制性和效益性。

②从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选择适当的效绩评价指标,以审计调整后的数字进行计算,逐项说明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各项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对未来经营活动的影响。若为中央企业,并已执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的,还应对效绩考核情况进行说明。

(3)任职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主要反映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单位在任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可以简要表格形式反映,使之直观、简洁和便于理解。

在分析判断过程中,可结合趋势分析法,重点对任期前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相关数据的变化进行分析说明,从采取的经营活动改善措施等方面分析各项指标变动的原因,根据具体情况剔除影响判断和评价的非经营性因素和客观因素,如实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主观努力和经营管理责任,避免就事论事地陈述各项指标的增减变动,对重要的审计调整事项应予以适当说明,必要的分析说明是审计真实客观性的重要保证,以便对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任期内重要决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来陈述决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避免长篇大论、缺少实质内容、唱赞歌式的陈述,而应该从技术、管理、政策以及宏观环境变化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重点阐述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和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已实施但未正式产生效果以及未实施的或正在实施的,需描述对未来的影响。

在界定决策责任时应坚持的原则:对未经集体研究的事情,谁决策,谁负直接责任;由谁主管,谁负主管责任;谁有决定权,谁负责任多;区分前任与现任责任。在确定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之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的问题都应负领导责任。

(5)资产质量及资产产权的完整性。主要就坏账、残次冷被存货、固定资产闲置及原因、非经营性资产过多、各项资产减值等资产质量及原因;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车辆产权、资产租赁等产权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潜盈潜亏、或有负债和未决诉讼、不良资产比率等进行分析说明,简要表述事实、原因及影响结果,反映前任遗留经济问题的处理情况。

(6)廉洁自律、遵守财经法规和民主性等方面情况。结合与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沟通、了解及向被审计单位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调查了解情况等进行说明。

(7)关联方交易情况。就金额较大、重要的关联交易进行分析说明,重点关注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理。

(8)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主要陈述经审计确认后的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资产质量存在的问题、重大决策存在的问题、遵纪守法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等。要点归纳如下:

①在撰写审计报告前,应对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事实和审计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

②要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来表述,对发现的问题不躲避、不含糊,并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责任明确,在进行合理归纳总结后,有重点、分层次、客观公正地揭示存在的问题。

在反映问题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分析和揭示被审计单位所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以便寻找加强管控、堵塞漏洞的措施。

③结合发现的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应用和参考价值的相关建议,要简洁、准确,尽可能提升建议的影响力,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5.审计评价。审计评价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影响到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导向问题,也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最终实现,按照审计评价服务于经济责任审计目的的原则,把握审计评价的要点:

(1)审计评价依据是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2)以责任、业绩为基础,要高度概括、精炼地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问题并确认或解除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3)在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离情况下,对董事长的评价应侧重于决策和监督,对总经理评价应侧重于执行和管理;在董事长和总经理合二为一的情况下,侧重于决策和执行。

(4)对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则重单位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方面的评价。

(5)把握好评价的度,只对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并非对任期内所有的功过进行评价。

(6)审计证据、事实要能够对审计评价形成有效的支撑,审计评价与报告全文应保持基本格调一致。

6.其他说明事项。(1)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情况。考虑到任期经济审计的效率问题,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往往会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如利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内审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对此审计报告也应加以说明。

(2)对未涉及的事项及对其他有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应予以适当说明。

7.签章。签署审计机构单位全称,并加盖其公章,以便明确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责任单位。

8.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是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并经审机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明确报告的时效,只对报告日期以前的审计(评价)结果发表意见。

(三)报告附件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附件是对报告正文内容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主要包括:

一是经审计确认的任职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是审计调整分录汇总表;

三是任职期间各年度责任考核表;

四是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反馈意见;

五是其他有利于报告阅读和理解的相关资料。

三、撰写报告应注意事项

第一,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来撰写审计报告,突出主题和重点;妥善处理好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审计,合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成果,以便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二,把审计的真实情况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对涉及金额的数据尽量以万元为单位,以便阅读和理解。

第三,审计报告前后内容衔接一致、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表格与文字描述相对应。

第四,严格履行审计机构内部三级复核(稽核)程序,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

参考文献